我國父子關系的孝及其含義探究論文

時間:2022-12-29 04: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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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父子關系的孝及其含義探究論文

中國人對于家庭有著特殊的依戀,家庭內部成員間的關系十分密切而微妙,如婆媳關系,兄弟姊妹關系等,而父子關系中的“孝”在中國傳統社會的家庭倫理中是極為重要的一條。由于中國傳統的家庭結構以縱向為主[1]73,強調的是宗族、血脈的延續,所以尤為看重父子間的關系,而“孝”作為父子關系中的最基本的原則,甚至成為了家庭倫理的核心準則。本文試著探討“孝”這一家庭倫理的文化內涵及其對父子關系的影響,并以小范圍的隨機抽樣調查為輔助,以分析在現代生活中“孝”的含義的變化。

一、傳統價值觀中的父子關系與“孝”

(一)父子關系

探究孝的觀念從何而來,首先談談“孝”這一倫理原則所依附的父子關系。文化人類學認為:靈長目的母子核心團體與一個男性———“父親”———形成永久的結合是人類生活成為可能的首要轉變。母親的伴侶擔負起男性的角色,例如,供應養育所需的食物和勞力、當母親的性伴侶、肩負起管教子女的權威和對子女的法律責任等。[2]123所以,父子關系是隨著母子關系的建立而建立的一種血緣人際關系,是最原始的社會關系之一。而隨著父子關系的形成,“父親”與“兒子”的角色也就產生了。角色就意味著相互間的義務與責任。父親對于兒子,承擔著撫養、保障安全、教育及社會化等職責,而兒子對于父親的責任在中國傳統社會則集中體現為“孝”。

(二)傳統價值觀中“孝”的含義

《論語》對“孝”有這樣的評價:“君子務本,本立而道生。孝悌也者,其為仁之本歟!”儒家思想的精華是仁,而孔子給予了孝“仁之本”的地位,在中國這樣注重家庭的社會中,可見“孝”的地位之高。那么何謂“孝”呢?一般來說,“孝”是指中國古代子女善待父母長輩的倫理道德行為的稱謂。《爾雅》中說:“善事父母者曰孝。”而孔子在《論語》中是這樣解釋“孝”的:

子游問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謂能養,至于犬馬皆能有養,不敬,何以別乎?”(《論語·學而》)子夏問孝,子曰:“色難。有事弟子服其勞,有酒食先生撰,曾是以為孝乎?”(《論語·為政》)子曰:“父在,觀其志;父沒,觀其行。三年無改于父之道,可謂孝矣。”(《論語·學而》)孟武伯問孝,子曰:“父母唯其疾之憂。”[3](《論語·為政》)

以上的幾句話是《論語》中直接提到“孝”的,總結起來是說:盡孝不僅僅是奉養父母,恭敬才是“孝”之本,在侍奉父母時應表現得恭順、自愿;遵循父親的戒訓,順從父親的志向也是必須的;另外,“孝”還表現在不應讓父母為子女擔憂。所以遵循孔子的想法,“孝”的內涵已經從奉養父母拓展到了不僅是奉養,還必須尊敬父母,遵從父親的志向與行為準則。

而《孝經》[4]的第一章《開宗明義》中這樣說道,“夫孝,始于事親,中于事君,終于立身。”在這里,孝不僅僅是對父母而言,而已經再進一步拓展到了“事君”與“立身”。

所謂“事君”指的是做官侍奉君主,以忠誠體現出自己的孝道;封建社會的五常為“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其中君臣的關系即是父子關系的延展。在封建社會中,提倡的是將君主當作自己的父親一樣來敬愛。所以,“孝”不僅僅表現在對于父親的恭敬與奉養,更表現在臣子對于君主忠誠之上,在此基礎上,儒家認為,“孝”是治理天下最好的方式,《孝經》開篇中寫道“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孝乎?唯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為政,奚為政乎?”這就是說,孝推而廣之,就是治理國政,這和《大學》里說的“修身、齊家、治國、平天下”的觀點是一致的,均認為治國和治家的道理是相通的。《孝經》里第八章為孝治,認為以孝道治論文理天下,就可以達到“天下和平,災害不生,禍亂不作”的境界。可見,“孝”的含義與意義,已經超越了家庭倫理,成為統治人民與治國的方略,并且被統治者所用,成為了維護封建統治的規范與秩序的工具之一。在漢武帝“罷黜百家,獨尊儒術”之后,孝道正式成為了統治者教化的根本和有力武器。這是“孝”極為重要的內涵之一,但由于本文所致力探討的是孝對家庭間父子關系的影響,所以對這一點就不做更多的延展。

那么何謂“立身”呢?———“立身行道,揚名于后世,以顯父母,孝之終也。”也就是說,要有崇高的修養,成就功名與事業,顯揚名聲,為他人所稱道贊譽。所以說,孝的施行,從侍奉父母開始,最終在于實現修身立世的宏偉志向。這也就將“孝”與個人的成就聯系了起來,所以,要盡孝,在中國社會,僅僅奉養愛戴父母往往是不夠的,還要求兒子們在事業上有所成就,有好的名聲,給予父母以榮譽,這才是最好的孝道。

“孝”的內涵與要求由善待父母發展到尊敬、順從父母,又拓展到忠誠于君王,修身立行,光宗耀祖,并且進一步為封建統治者所用,成為教化人民,維護統治秩序的手段之一,并且在二千多年的封建社會史中,在中國父系繼嗣制度中,成為了中國人根深蒂固的家庭倫理觀念之一。

二、傳統社會父子關系中的“孝”

在父子關系中,“孝”是對兒子這一角色的要求。在傳統社會中,“孝”要求的是對于父親權威的尊重、服從,以及傳宗接代、名門顯親,為家族的繁盛興旺做出貢獻。必須說明的是,“孝”雖然是對“父”與“母”而言的,但是具體的要求是不同的。《孝經》中說,“資于事父以事母,而愛同。”對父親的行孝既要敬,又要愛,而對母親的行孝不要求敬,只要求愛。在本文中,筆者不對母親的“孝”做探討,而集中于對父親的“孝”的研究。

(一)隔閡與沖突

由于“孝”強調的是兒子對于父親的絕對順從,在帶來家庭關系秩序的同時,也不可避免地使得父子之間產生沖突與隔閡。

《孝經》第十五章《諫諍章》中,曾參問道,“敢問從父之令,可謂孝乎?”孔子是這樣回答的,“故當不義,則子不可以不爭于父,臣不可以不爭于君。故當不義則爭之。從父之令,又焉得為孝乎?”指出若父親的行為不符合道義,兒子應堅持進行勸諫、制止,否則父親就會因為不義而受到危險,遭受侮辱,這才是真正的孝道。這是儒家思想中積極、民主的,被稱為《孝經》中最為閃光的部分。然而后來被“歪曲和閹割”了,董仲舒提出了“君為臣綱,父為子綱,夫為妻綱”的教條,強調子對父的絕對服從。

按照以上的分析,“孝”作為封建綱常的基本規范,是不可避免地與“兒子”的個體想法與意愿產生沖突的。“孝順”,“孝”總是與“順”相聯系,“順”強調了家庭的集體意識與尊卑長幼,卻忽略了個體意識。費孝通曾指出在傳統鄉土社會,父母在孩子的撫育中有著不同的分工,母親擔負生理性撫育的責任,父親則擔任社會性撫育的責任,為了維持父親在家庭的尊嚴,必須保持父子間的隔離,故家庭里往往是“嚴父慈母”,子女有“戀母仇父”的情節。[5]192馬林諾夫斯基也曾說,“父權大部分是家庭沖突的根源,因為父權給其父親的社會要求及其專有的權利”。[5]194《紅樓夢》中寶玉與賈政之間的關系可以說就是傳統父子關系的一個典型。并且,父親往往認為兒子是他“理想自我再來一次的重生機會”[5]203,將自己的理想托付在兒子身上,這就難免與兒子成熟之后對自我發展的期望發生沖突。

因此,筆者認為,“孝”作為一種封建家庭倫理,除了帶給家庭關系以秩序外,也帶給父子間以隔閡與沖突。

(二)不平等與溝通不暢

“孝”這一家庭倫理要求,實際上反映出了父子關系間的不平等,造成了父子間溝通的不暢。在傳統的家庭中,父子之間較難有良好的溝通與絕對的平等。這種不平等在由父子關系放大的君臣關系中一目了然。費孝通曾將親子間的權力關系定義為“教化權力”,并且拓展到鄉土社會中長幼之間的關系。[5]64因為作為長輩的父親比孩子有更多的生活經驗,所以其獲得了“教化”晚輩的權力。

在筆者所設計的問卷中,有一道問題是:與和您的母親相比,您和父親間的相互的情感交流和表達:

A很少B較少C一樣多D較多E很多結果顯示選擇A與B的“兒子”超過了半數。可見,父子之間的日常交流與母子之間相比的確要少一些。

究其原因,除了傳統孝道所賦予人們的觀念根深蒂固外,筆者認為還因為“孝”不僅是對兒子的要求,也包含了社會的正統價值體系對父親的要求。傳統的孝道以宗族的利益、榮辱為出發點,作為兒子就應該要傳宗接代,知書達理,有所成就,這正是父親養育的責任所在。子不教,父之過。兒子若不孝,也是父親角色扮演的失敗。所以,背負著這樣近乎沉重的社會責任,父親無法不對兒子恩威并重,有所要求。這點費孝通在《鄉土中國生育制度》中也曾有過描述,“溺愛子女會受社會的貶責。這種壓力逼使父權社會中當父親的板起面孔來對付子女”。[5]194這也就使得父子關系看起來總是比其他幾種家庭關系(夫妻關系,母子關系,兄弟姊妹的關系)顯得沉重,嚴肅。并且二者在價值觀上也往往存在差異,溝通的結果也容易不盡人愿,幾次失敗之后,一定會更加難以以平等友好的方式進行溝通,也不愿再做溝通的努力,這就給父子間的交流帶來了困難。

(三)“形式化”抑制了情感的表達需要

“孝”這一倫理要求,可能帶來父子間關系的“形式化”,不利于情感的自然流露與真切表達。除了以上兩點外,“孝”帶來的副作用還可能是父子間關系的“形式化”,僵化了父子關系。孔子在強調“孝”包含恭順父母時,他提到“色難”,也就是在盡孝的時候,保持愉快與自愿的神色是最難的,換句話說,他要求的底限其實只是在表面上裝出孝順恭敬的樣子。父子之間毫無疑問有著天然的情感,那么這種封建禮教是否是抑制了其自然流露,而給它套上虛偽的模板,使得本是屬于心靈的純凈情感套上了社會道義與主流的枷鎖?孔子不停強調的是禮與樂,強調的是秩序是禮儀,卻不顧及人真實的情感與個體間的差異。因此可見,禮樂都是表面的一種表現形式罷了,“孝”作為其重要思想之一也是如此。在《孝經》中,提出了侍奉雙親時要有五要三戒,例如,要求在日常奉養的時候要竭盡恭敬,要表現出快樂,在辦喪事的時候要極度的悲痛。在最后一章《喪親章》中還詳細地規定了如果父母逝世,孝子具體的行為,哭聲必須表露出自己極度悲痛的心情,決不能產生歡愉的表情等等,形式化的傾向明顯。難道對于父親的愛與孝,一定要通過葬禮上的放聲大哭來表現嗎?實際上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處理與表達情感的方式,這些所謂的“孝道”,不過是做給別人看的。

(四)功利化色彩

“孝”的要求中帶有功利化的色彩。如前文所述,“孝”的要求的最高境界是要成就個人事業,為父母家族帶來榮譽。那么,如果不能成就事業,不能揚名立萬,就不是一個孝子了么?對父親來說,是讓兒子心靈飽滿、生活幸福重要,還是在物質與聲望上有所成就重要呢?筆者認為,“孝”最重要的是有心,是對于父母情感的表現,是真情的呼喚,即使貧困潦倒,能將父母放在心中,一碗茶,一聲問候,都是孝道;即使腰纏萬貫,聲名遠揚,不將父母放在心中,只是給予物質上的資助,做出表面上孝順的樣子,這又能算是“孝”么?

所以筆者認為,將對于個人成就的要求放進“孝”的要求,忽視了人們之間最重要的情感依戀,顯得功利化,這更多的是傳統社會中用來教化百姓,維護統治的手段,與真正的“孝”沒有太大的關系。故總體來說,傳統的“孝”給父子關系以一個穩定的模式,它不僅對“兒子”也對“父親”提出了要求,一方面,有利于社會文化的傳承與統治秩序的維護,另一方面,忽視了兒子作為獨立主體的自主性,實際上是父子間不平等關系的體現。而且,它使得父子間原本自然和諧的親密感情變得呆板、冰冷,更多的是給外人看的一種行為,一種外在的表現(例如守孝),而不是真心真情的流露。它對于兒子所提出的過多成就的要求,多少顯得功利,筆者并不認為這是“孝”所必須的表達形式。

三、現代社會父子關系中的“孝”的變化

“孝”的權威毋庸置疑,但是到今天,經過了歷史動蕩對傳統文化破壞,以及社會經濟體制的改變與改革開放后西方民主平等等思想的大量涌入,父子關系中的“孝”也發生了一些變化。

(一)更加平等、民主與和諧的父子關系出現父子間的不平等關系大大改善,但是父親的要求與希望,仍然很大程度上控制著兒子的思維與選擇。在筆者的問卷中,有這樣一道題:

您覺得您與您父親間的關系最接近下面哪一種:

A領導者與被領導者B朋友C師長與學生D兄弟約35%的人選擇了“朋友”,其次是“師長與學(下轉第99頁)生”,選擇“領導者與被領導者”的人數則是最少的。可見,父子間的關系更加平等融洽。《中國父子關系正在進化》一文中提到,“中國父子兩代關系正在發生巨大變化,那種以父為主的單項溝通不再有效,而和孩子像朋友一樣交流的‘好哥們’關系越來越多,這反映的其實是從家本位到人本位的轉變過程。即從強調個人要服從家庭,變為主張個體意識的獨立。”[6]5

可以說,個體意識的加強是顯而易見的。代際之間出現了平等、民主和自立的現象,表現在晚輩婚姻大事的決定、職業的選擇等。

但是在“您所認同的盡孝方式”中,約有40%左右的人選擇了“面臨人生選擇時多多考慮父親的希望與想法”,有30%左右的人選擇了“盡量聽父親的話,順他的心愿”,可見,父親的權威對于兒子的影響力還是不言而喻的。父親仍然是兒子們在做出人生選擇時極為重要的參考。雖然不像以前那樣按孔子說的要遵循父親的想法與行為,但是父親、家人,對于中國人來說有著太不一樣的意義。“中國人有著比其他任何文化圈里的人都更強的戀家心理。在中國人的心里,家是心靈的港灣,在那里可以獲得安慰和支持。”[6]5父親的支持無疑也是兒子最為重要的心靈支柱,在考慮問題時,一定會受到家人,尤其是父親的建議極大的左右。

(二)核心家庭的增多使得父子關系更加親密

核心家庭增多的現象在農村和城市都有表現,筆者認為,在多子女家庭中,多是由于“分家”漸漸成為一種趨勢,尤其是在農村,使得傳統的主干家庭和聯合家庭拆散為核心家庭,而在城市,則主要由于計劃生育的獨生子女政策使得核心家庭增多。但是不論是哪一種,核心家庭的出現都促進了傳統父子關系的變化。

1.對于主干家庭或者聯合家庭,分家之后,兒子們能夠擁有和控制家庭財富的權利和個人選擇的自由,看起來似乎是削弱了父親的權力和地位,但是正如閻云翔指出的,當代農村家庭的核心化并沒有削弱家庭成員和親戚之間在倫理、情感、互助等方面的緊密聯系;恰恰相反,分家之后這些聯系反而有所加強,從而形成一種松散而又持久的“網絡家庭”。[7]82這主要是由于子女為人父母,組建起自己的小家庭后,開始真正理解自己父母的艱辛和不易,俗話說“生子才知父母恩”,并且由于農村子女多外出打工,往往把孩子交給父母教養,父母出于對子女的關愛,也愿意悉心照料孫輩,使得代際之間的關系更為密切,父子關系更為和諧、平等與親密。

2.而在對問卷進行統計分析時,筆者發現,對于父子關系中“孝”的變化,計劃生育政策起了很大的影響。在“自己與父親的關系與父親與祖父關系的差別”這一道開放式問題中,很多被調查者都提到由于自己這一輩是獨生子女,所以父子關系相對有了很大的不同。《中國父子關系正在進化》一文中提到,“獨生子女時代的小家庭模式,使得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溝通成本減少,家長有精力來關注孩子的心理狀況和精神需要”。[6]5除此之外,筆者認為,獨生子女政策使得父子間溝通的機會增加,父親對于兒子的疼愛也更甚。一種典型的核心家庭是由父親、母親與兒子,即兩個男性與一個女性組成的。在男孩幼年時,可能與母親更為親近,但是由于獨子的關系,父親對他投注的愛與關注一定不會少。待其進入青春期直到成年,父親都會成為其成長過程中的男性范本,這是母親所無法給予的。所以父子之間的關系更加緊密和諧也是顯而易見的。

(三)個人主義價值觀對傳統孝道提出挑戰

汶川地震“范跑跑事件”中的主角曾說:“在這種生死抉擇的瞬間,只有為了我的女兒我才可能考慮犧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親,在這種情況下我也不會管的。”范跑跑的言論,一定程度上反映出中國傳統的集體主義與當前的個人主義之間的沖突,這種沖突具體到家庭內部,也可以反映在“孝”這一傳統價值所具有的約束力減少的情況上,今天的“兒子們”,對于孝順是否還會那么重視,是否還會將父親放在至高無上的位置?這是值得探討的。

四、結語

總的來說,現代父子關系中“孝”這一觀念將變得更加人性化,父子關系將變得更加親密和諧是大體的趨勢,這與社會家庭結構的核心化趨勢,以及個體自我意識的不斷增強都是相關聯的。希望在家庭內部的交往中,能夠進一步破除成規陋俗的界定,使得成員關系之間變得更加自然、親密;在對于孝的內容進行合理的改造與添減的同時,要延續中華民族“孝”這一優良的文化傳統;面對個人主義等價值觀的挑戰,中國的傳統價值理念都面臨著各自的困境,但是“孝”作為一種民族優秀的文化傳統,在摒棄其對于兒子個性的壓抑,以及隱含的不平等的權力關系等弊端之后,應當被不斷傳承下去,不論對于青少年的健康成長,抑或是老年人的幸福晚年,都有著非常積極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