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洪減災科學哲學管理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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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洪減災科學哲學管理論文

鄂竟平副部長在全國防汛抗旱總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會議上講話指出:“當前最重要的、最緊迫的任務就是努力實現防汛抗旱工作的兩個轉變:堅持防汛抗旱并舉。實現由控制洪水向洪水管理轉變,由以農業抗旱為主向城鄉生活、生產和生態全面主動抗旱轉變,促進人與自然的和諧”。本文將探討這一轉變的理論內涵及其科學和哲學基礎。

1災害雙重屬性的內涵及其實踐意義

1.1災害雙重屬性的內涵以往將洪水災害定義為自然災害,強調洪水是超常量降雨所致,是自然現象。但是從氣象、水文等自然條件來看,雖然洪水的年際變化較大,但從一個時段來看,各條江河自然態洪水都有相對穩定的量級和發生概率。然而,近代以來各主要洪水國家的水災損失卻無不幾倍、幾十倍地增長。因此,將近幾十年和前幾十年相比較,既然洪水量級和發生概率差不多,而水災損失卻大幅度提高,顯然無法只從自然變異來解釋,而應進一步從社會環境方面去尋找原因。

水利學界從水災防治角度闡述了對災害本質屬性的認識:“籠統地說,防洪的目的是防止洪水災害。細致地分析,洪水災害概念包括兩個部分,一是洪水;二是災害。洪水是一種自然現象。和洪水作斗爭,控制洪水泛濫,主要是人和自然的關系。在這里,人所面對的主要是自然屬性的洪水。……而洪水災害則是超出工程控制能力的洪水作用于人類社會,因而造成對社會的損害,洪水災害體現在人類社會本身。因此,為減輕洪水災害,即要認識和駕馭洪水,更要調整社會以適應洪水,達到防止洪水泛濫,或在洪水泛濫時減輕損失的目的。……總之,所謂全社會的防洪減災體制,應既要能夠有效地承擔向自然屬性的洪水作斗爭的任務,也要能夠面對災害的社會屬性,擔當起統一地、有權威地組織實施防洪減災的任務”[1]。這一概念被評價為:“災害的雙重屬性進一步闡明了災害的本質屬性,這是一種哲學思維方面的進步”[2]。《大英百科全書》科學理論條認為:“用過去科學的遺產或者采用恰當的比喻來給一個理論作解釋,這不是理論的固有要素。但是,只有小心謹慎地運用,這類解釋就此較易于領會;找到新的應用;提出較為重要的修正。……”表達的是同一個意思。

在災害雙重屬性當中,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是相互滲透和加強的。在古代,自然屬性成為災害惟一的或主要的致災因子。而在近代,既由于社會對災害更加敏感,又由于大規模改造自然活動助長自然變異,甚至使得社會致災因子躍居自然因子之上成為災害增加的主要因素。既然洪水災害是超出工程控制能力的變異造成的對社會的損害,那么減輕災害損失就不應單純從控制自然態洪水著手,還應從調整和規范社會發展以適應自然規律方面去努力。這是災害雙重屬性概念所要著重表達的方面。從消極的方面來說,單純強調自然災害是超出了工程設防標準的自然變異對社會的損害,可能順理成章地成為社會行政管理者推御責任的說詞,而局限了進一步實施社會化減災措施的實際努力。

災害雙重屬性的理論認識有兩個來源:一是吸收了國外防洪思想的新進展;二是直接繼承了我國傳統的“天人合一”的自然觀,即以兩千年前賈讓三策為代表的改造自然與適應自然相結合的思想。雙重屬性認識的根本點在于,防洪減災的目標是以最小的投入,換取最大的減災效益,而不是一味追求戰勝洪水。

2000年10月11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在國際減災日文告中說:“人們越來越多地意識到,所謂“自然災害”并不完全是自然產生的,事實上學術界己經主張盡量減少“自然災害”一詞的使用,而只稱作災害。學術界的忠告是明確的:導致災害損失上升的主要原因是人類活動”。災害不能簡單稱之為自然災害,那么,比較而言,可以認為災害具有自然屬性和社會屬性雙重屬性本質的更簡明的表述,是中國減災科學工作者的新貢獻[3]。這一概念此后被災害學界廣泛引用和闡發。

1.2災害雙重屬性和工程與非工程相結合的減災措施之異同20世紀中葉美國科學家首先提出了工程與非工程相結合的減災方針以及洪水保險等社會保障措施。這一理念被世界各國普遍接受。工程與非工程是按照工程硬件(如水庫,堤防)與技術(如洪水預報)和管理軟件(如法規、體制)人為劃分的兩種技術措施。

災害的雙重屬性不是減災的具體方案,也不是工程與非工程減災措施的另一種表述方式,而是對災害本質屬性的理論概括。在雙重屬性當中,二者缺一就構不成災害。由雙重屬性概念出發可以引申出與此前相仿又不完全相同的兩種減災的技術途徑,即劃分為針對自然變異和針對社會環境兩部分:①通過興建防洪工程,以及提高洪水監測和預報水平來提高制約洪水、防范災害的能力;②通過加強國土規劃和管理,通過協調相關人群之間的利益關系,來協調人與自然的關系,提高社會對災害的承受能力。提出災害雙重屬性概念的理論意義在于,它剝離出蘊含在災害概念中的本質特征,使認識得到深化。比起工程與非工程相結合減災的表述來說,災害雙重屬性概念更能反映災害本質。當然,加深了對災害本質的理解,必將有助于制定更明確的減災方針和政策。

1.3災害雙重屬性概念的實踐意義提出災害雙重屬性的理論認識對完善我國的防洪方針有實際的意義。這是由于我國引進非工程防洪概念已有20年歷史,但所吸收和實行的大多數仍限于針對洪水的技術性措施。對非工程防洪措施最本質的方面,即調整社會以適應洪水卻缺乏理解。總體來看,在自然力面前,人們控制洪水的能力是有限的,一味追求戰而勝之是不現實和不經濟的。人類自身從屬于自然界,因而在自身發展中,既要克服和改造不利的生存環境,也應主動地順應自然規律和在發展中謀求與自然的和諧。

世紀之交,我國己開始實現了由防洪到防洪減災的戰略調整,其實質是:防洪依靠的是針對洪水的工程技術措施,以防止洪水泛濫為目的,由此產生減少水災的效果。而由防洪到防洪減災的轉變,則是以減少水災為目的,其減災措施包括工程技術措施以控制洪水,又包括統一協調國土開發、經濟發展和防洪減災之間的關系以適應洪水。可見,由防洪到防洪減災的轉變明確表明了防洪目的性的轉移,同時也導致了治理途徑的擴展。

自1998年長江、松花江大水之后我國政府提出的治水方針,其中包括“退耕還林”、“退田還湖”、“平垸行洪”、“移民建鎮”,并歸納為人與自然和諧的治水新思路,表明治水方針開始轉變。可以認為其中包含著近10年來災害學領域學術研究的貢獻。

《漢書·霍光傳》中講到這樣一則故事:一齊國人置新屋,鄰里祝賀。有人建議主人將煙囪拐個彎,再將灶旁柴草移開,免得火星竄出,引發火災。主人置之不顧。不久失火,鄰里急往救之。事后主人殺牛置酒酬謝,焦頭爛額者請上座,卻忘記建議預防火災者。有人取笑說:“曲突徙薪亡恩澤,焦頭爛額為上客”。后來演化為一個成語,叫“曲突徙薪”,隱喻事先消除致災因素和防災救災同樣重要。用作比喻,對于理解“災害雙重屬性”和由此衍生出的“關于完善防洪方針的建議”[4]的價值或許有益。

2災害雙重屬性概念的科學基礎

從學科分類角度來看,以往的治水是研究洪水規律和建設水利工程控制洪水的技術,限于自然科學范疇。而新的治水方略,是聯合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范圍更大的學科體系。這種聯合體現出當代科學發展在分析基礎上進一步強調綜合的總趨勢。早在一百多年以前,馬克思就曾經預言:“自然科學往后將會把關于人類的科學總括在自己下面,正如同關于人類的科學把自然科學總括在自己下面一樣:它將成為一門科學”[5]。這種前景將形成自然科學與社會科學的一體化,對于理解災害雙重屬性概念是有益的。

2.1科學的分析與綜合科學的發展是逐步深入的。從科學發展史可以看出,它在發展初期是一個人與自然的統一體系。之后,在文藝復興的推動下,科學的發展逐步深入到對于客觀世界各組成部分內在本質的研究,于是開始了學科的分化。分解深化了人類對自然的認識。不過,科學被分解為各個相互獨立的學科,不是由于研究對象存在本質的差別,而是由于人們在那個時期認識能力的局限。分解也割斷了各個學科相互之間的聯系,以致妨礙了對于事物本質的更深層次的理解,甚至形成片面性。于是,在科學進一步深入的時候,必然要求相關學科之間的聯系和貫通,迎來綜合交叉的時代。中華科學傳統中,尤以注重天人和諧、直觀體驗、有機聯系、整體協調為突出特點。這對現代科技發展不無借鑒意義,此其一。其二、現代科學技術突飛猛進,對自然界的影響和改造能力日益強大,甚至正在接近地球有限資源和環境的承受限度。同時自然界對人類干涉的反作用也日益顯著,因而在進一步的發展中,必然要求溝通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的綜合研究和理論思維的進步,以求得社會的可持續發展。

減災是一門以大自然為背景的學科,具有較強的經驗性和綜合性。防洪減災并不限于工程建設,而是越普遍、越深入地與社會的、環境的、經濟的、資源的條件相聯系。其成敗得失甚至直接受社會因素的制約,因此,學科間的交叉滲透會越來越普遍。從雙重屬性來理解,其中社會既是承災體,而大規模人類活動又往往成為致災因子。同時隨著人類改造自然能力的快速增長,這種干擾不僅成為引發災害的因素,甚至躍居于自然因子之上,成為首要的致災因素。可見,對于減災領域來說,尤其要重視綜合研究。

2.2歷史學與水利學交叉研究的優勢實現學科之間的融合是有一定困難的。由于各分支學科的研究對象、發展歷程和研究方法的差異,長期以來形成其間的分割和疏遠,所謂“隔行如隔山”。尤其是在社會科學與自然科學之間,交融起來就更加困難。例如,隨著技術的飛躍發展及其與人們生活密切相關,人們往往熱衷于追求看起來對當前更直接有用的知識,而相應地減弱了對某些科學理論和戰略問題研究重要性的認識。又例如,在科學發展中,定量化研究是先進性的重要標志,同時人們對科學的認識和評價標準也越來越重視成果的可重復檢驗。由于過度追求量化與公式化,忽視理論問題的辯證思維,有時科學變得遠離其本應扎根于其中的現實世界。例如,本來人與天、人與地和人與水的關系是那樣不可須臾分離的密切,然而此前卻將它們人為分割得支離破碎,甚至使得科學失去感受生活的能力。在防洪工程學領域,長期以來只偏重研究控制洪水,而忽略了社會化減災及其終極目標——減少損失,就是一種表現。

從水利科學來看,不僅與水利直接相關的自然科學各分支之間是彼此聯系、相互影響的,而且與社會、經濟、環境的關系也密不可分。由于治水問題的邊界條件十分復雜,表現出較強的經驗性和綜合性,而歷史上的水利原本是前人的實踐,其中既包括相關的江河地理演變等自然因素在內,還直接受到政治、經濟、法律等條件的影響,顯現出多種制約因素綜合作用的統一結果,因此歷史的經驗有重要價值,尤其在宏觀問題研究方面。其中,歷史學與水利學的交叉和融和顯現出自己的優勢,既拓展了認識事物的時間和空間,也進一步激發了研究工作的活力,被稱作“歷史模型”[6]。這里所說的模型是依托歷史治水思想構建的理論模型[7]。

3災害雙重屬性概念的哲學基礎

以上討論的科學分析與綜合是有其深刻的哲學基礎的。一般來說,整體等于部分之和,但在自然界中,整體往往并不等于各部分的簡單相加。部分與部分之間,部分與整體之間的聯系往往對事物有著決定性的影響。研究災害自然要分析自然變異的作用,但離開社會和社會對自然的干預來討論災害,無異于盲人摸象。為了進一步理解災害的本質屬性,有必要從哲學方面尋求支持。

3.1中國傳統的“天人合一”的哲學觀在人與自然關系方面,我們祖先的認識是發人深省的。老子說:“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莊子也說:“天地與我并生,而萬物與我為一”。古人生活的年代,改造自然以適應人類社會發展需求的能力不高,其生產生活都須注重服從和順應自然規律,對人與自然關系的認識,在利用和改造的同時,主要表現為對自然的尊重和敬畏,直接面對自然界尋求人與自然關系的哲學隱喻。這種思想的主流暗合了人與自然統一的客觀事實,被歸納為“天人合一”的哲學認識。

淮南子對天與人的關系說得更為貼切。他在論述對“無為”和“有為”的理解時說:地勢決定水自西向東流,人們依據這個道理而加以疏導,就可以避免水災發生。作物春天開始生發,人們依據這個規律去耕種,五谷才能得以生長。如果聽任洪水自流,則大禹就不會有治水的功業。如果聽任作物自然生長,則后稷的智慧就不能展現。依據自然規律去治理,這就是所謂的“無為”。而如果妄想用火去焚燒水井,用淮水淹灌高山的話,這種違背自然規律的行為即所謂的“有為”。這是淮南子對老子“無為”本義的理解。

對于水災本質的認識,2000多年前賈讓的概括是極有見地的:“古者,立國居民,疆理土地,必遺(保留)川澤之分,度水勢所不及”[8],恰當地表述了人與自然的關系。先哲類似的認識不勝枚舉。

古代生產力低下,自然力對于人類社會處于支配的地位。人們不得不懷著敬畏的心情,更多地關心和記錄自然變異對人類社會的影響,注重天文、地理與人事之間的綜合思考。雖然前人對于自然規律的認識不及今人之深刻,但這種綜合思考的原始自然觀和世界觀,反映的卻是世界是完整統一的客觀事實。如今,哲學界普遍認為“天人合一”是古代中華文明的主導思想,是東方綜合思維范式最完整的體現,是對人類文明發展的重大貢獻[9]。

現代化是創新,但創新并不一定是一味地向前捕捉什么。隨著科學的進步,我們還有必要時時回過頭去看歷史,并且會每每有所發現。畢竟我國古代先進的科學和哲學思想曾使我們的民族長期領先于世界。當然,哲學主要是通過改變人們的思想觀念和思維方式來對人們的認識產生影響,激發和啟迪人們的智慧。這個過程是潛在的,不能指望哲學也能活學活用立竿見影。

3.2《自然辯證法》對人與自然關系的闡述西方傳統哲學對人與自然的思考偏重于征服和改造自然。而當工業化開辟了人類發展的新紀元,人類對自然的掠奪性開發也顯現出其負面影響并開始危及人類社會自身發展。對此,辯證唯物主義者早在100多年前即已明確發出警示。

1876年恩格斯論述勞動在由猿到人轉變過程中的作用時,談到人與自然的關系,以及由于人類的不明智做法造成自然的失衡及其對人類社會的嚴重后果。他說:動物不斷的影響周圍的環境,那是為了生存而利用外部世界時發生的。但是人離開動物越遠,他們對自然界的作用就越帶有經過思考的,向著事先計劃的目標前進的特征。而隨著人類改造自然能力的顯著增強,卻滋長了支配自然界的盲目性。“但是我們不要過分陶醉于我們對自然界的勝利。對于每一次這樣的勝利,自然界都報復了我們。每一次勝利,在第一步都確實取得了我們預期的結果,但是在第二步和第三步卻有了完全不同的、出乎預料的影響,常常把第一個結果又取消了”。恩格斯并舉出美索不達米亞、希臘、小亞細亞環境退化導致水資源枯竭,洪水災害增加,疾病蔓延等惡果。而造成這些惡果的原因則主要在于人們的急功近利。

在討論人與自然關系這一哲學命題的基礎上,恩格斯進一步指出:“蔑視辯證法是不能不受懲罰的.無論對一切理論思維多么輕視,可是沒有理論思維,就會連兩件自然的事實也聯系不起來,或者連二者之間所存在的聯系都無法了解”。“不管自然科學家采取什么樣的態度,他們還是得受哲學的支配。問題只在于,他們是愿意受某種壞的時髦哲學的支配,還是愿意受一種建立在通曉思維的歷史和成就的基礎上的理論思維的支配”[10]。恩格斯的精辟論述和遠見卓識正是切中當今時弊而應引以為戒的。

3.3人與自然和諧的自然觀洪水是一種自然現象。防洪減災是人們發展水利,制約水害,恰當處理人與自然關系的一種努力。因此,在防洪減災中應該注意處理好人與自然的關系。在人類發展過程中,人和洪水的關系也隨之發展。最初人們為躲避洪水的危害,不得不“擇丘陵而處之”,住在洪水一般淹不到的高處。此后發明了堤防,人們和洪水的關系進了一步,可以“水來土掩”,修筑堤防限制洪水的泛濫。

近明了混凝土,人們可以修建高壩大庫滯蓄洪水,調節天然徑流。在自然面前,人們又多了一些主動。但是,有了許多新手段、新技術以后,人們是否就可以對洪水戰而勝之,達到自由的境界,這曾經是一段時間的理想。然而,人類改造自然的能力迅速提高,科學的光芒和技術的威力使許多人不自覺地滋生出科學技術至上的思想而睥睨千古。這些成功在鼓舞人們改造自然信心的同時,也滋生出“人定勝天”的豪情和對自然規律的漠視。以為依靠科學技術人類將無所不能,而把天與地都視為供人類利用之外物,把人與自然對立起來,導致功利主義的泛濫,加劇了對資源、環境的掠奪性開發,走進以犧牲生態環境為代價,單純追求經濟增長的誤區。

之后,人們突然警醒地看到,在這些建設成就的后面,卻發生了始料未及的情況,生態環境惡化,災害頻仍。事與愿違的后果促使人們反思和理解人與自然關系的真諦,重新找回“天人合一”的哲學傳統,并進一步歸納為“人與自然和諧”的哲學理念。事實說明,無論人類依靠科學技術的力量變得如何強大,但試圖對自然戰而勝之所產生的負面影響卻證明了,人類把自己視作自然的主人的無奈,同時進一步證實了一個基本事實——人類社會的確只是自然的一部分。人們在背離自然規律去大規模營造只滿足自身發展的新天地的同時,也加劇了和外界自然的沖突,并導致制約自身發展的新的障礙。人們似乎由此覺醒到“人定勝天”之不堪和古代哲人關于“天人合一”認識之精辟。實行防洪與減災相結合的防洪政策,是對自然規律的進一步理解和正確運用的產物[1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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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汪恕誠.中國防洪減災新策略[N].中國水利報,2003-06-05.

[3]大英百科全書(中文版)[M].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2.

[4]周魁一.關于完善防洪方針的建議[J].科技導報,1994,(9):46-47.

[5]馬克思,恩格斯.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1.

[6]周魁一.略論水利的歷史模型[A].水利史研究室成立五十周年紀念學術論文集[C].北京:水利電力出版社,1986.16-21.

[7]中國大百科全書總編輯委員會《哲學》編輯委員會.中國大百科全書(哲學卷)[M].北京:中國大百科全書出版社,1987.

[8]周魁一,等.二十五史河渠志注釋[M].北京:中國書店,1990.

[9]季羨林.人文地理學與天人合一思想[A].謝覺民.自然、文化、人地關系[M].北京:科學出版社,1999.1-15.

[10]恩格斯.自然辯證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71.

[11]鄂竟平.用科學的理念指導防洪減災工作[N].中國水利報,2002-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