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投資模式研究管理論文

時間:2022-06-29 07:2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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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投資模式研究管理論文

隨著城市工業地位的是益提高,水利也由灌溉功能逐漸向防洪功能轉變。當人們意識到防洪及灌溉工程發揮作用的時候,往往是在發生水災或旱災之后。正如洪水發生概率一樣,現行水利的大規模投資某種程度上也呈現了這種規律。

水利投入的巨大增長幅度及其短暫性,一方面確實完成了部分工程維修或新建,提高了抵御洪水或旱災的能力,另一方面也引起很多突出的問題。

一、對水資源及環境的影響

以湖南省為例,2002~2003年共有46座以上大中型水庫處于除險工程施工期,約占大中型水庫總數的1/6。由于大規模、大范圍工程施工,導致蓄水量、蓄水能力及水力發電受到直接影響,這與2003年湖南省旱災加重及全省電量緊缺有一定的關系。同時,因整體施工規模大、工程多,對周圍的生態及自然環境,尤其是水生及沼澤生物有一定的影響,如水庫放空后其依賴生物的生存受到一定威脅。

二、對建筑材料供求關系的影響

對建材供求關系的影響不僅限于水利工程,包括建筑、交通行業在內的大規模基礎設施建設,共同促成了混凝土、鋼筋等材料的緊缺、價格上漲,難免出現投資商為了高額利潤轉向建材業。當國債投資緊縮時,就會出現閑置及浪費現象。更重要的是,建材的質量等也會因此而受到不良影響。例天津市地區鋼材價格從去年的4000元/噸跌至現在的2500元/噸左右,必然導致許多廠商巨額虧損。

三、對水利行業施工隊伍建設的影響

水利行業因以往投資較少,資質較高、技術較強的施工隊伍相對集中。但大的施工單位對如中型水庫除險加固等規模不大的項目,一般不會投入大的精力。于是就出現了地方施工單位為了“百年一遇”的機會,相互殘酷競爭的局面。本來實力及技術、施工經驗等不是很豐富的隊伍,為了達到低價中標的目的,投標過程中極力壓價,結果造成施工質量難以保證,也出現了有些施工隊伍因中標價格太低而在施工過程中要求退出的現象。同時,為了能在難得且短暫的機會中多承包工程,施工單位不會去研究新的技術、采用新的設備,所以即使某個單位承包了較多的工程,對其自身技術提高、設備完善以及增強其競爭力方面還是沒有實質性的突破。比如湖南省,其病險庫處理以土石壩居多,但防滲處理仍沿用老一套的沖抓、高噴等方法,而且在其處理深度、效果上也止步不前,對于新技術或未掌握,或無時間及精力去實踐。

四、對基層管理單位的影響

水利行業的困境是眾所周知的,年均幾十萬至上百萬的投資在大部分地區水管單位已經適應,而且也基本達到了維修費用與管理費用分配的平衡點。但對于突然的大額資金管理,明顯感到力不從心。去培養管理人才、學習先進技術后再爭取投資,對工程管理單位來說是不現實,也不情愿的。誰都想吞掉這“百年一遇”的“蛋糕”,但都沒有注意到消化能力。就目前而言,許多大的水管單位其財務、技術、管理等方面人才尚不能滿足作為項目法人的要求,中小型單位更是如此。而且要同時管理大量施工的工程,無論對上層管理單位還是基層單位,都是繁重的任務和極大的挑戰。若管理不善,易成為腐敗的搖籃。

很多基層水管單位生存困難,負債累累,在巨額工程資金到位后,激發了本來就存在職工工資拖欠等各方面問題,結果以水管單位(即為項目法人)很難管好用好國債資金,且給工程的完成帶來一些負面影響。

五、投資效益

工程投資的效益不僅僅從建設的角度分析,即使某工程完全達到了安全要求,但其究竟能提高多少效益才是最主要的。

現行除險加固工程進行經濟評價分析計算時,很多以加固前后潰壩時校核洪水造成的損失之差作為防洪效益,但潰壩概率的選取同校核洪水概率是不合理的。正如國際大壩會議“關于水壩和水庫惡化”小組委員會所記錄,在1950~1975年中大壩失事僅30%是由于洪水漫頂,其它70%是由于基礎及結構事故、滲流破壞、建材老化及施工質量等原因引起。因中國在時期興建大壩較多,當時普遍存在填筑質量差、標準偏低問題,所以因漫壩而失事的概率較高,約為50%左右。分析潰壩概率及其損失是一件相當復雜的問題,不能以校核洪水概率來簡單衡量。

另一方面,因除險加固資金使用要求主要以工程建設為主,很多管理單位對此存在誤解,過多的限制了資金使用的靈活性。比如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可能通過各種優化措施而節約資金,對于這批資金應當予以承認,并且準許用于解決管理以后的長遠生存問題,經如擴大水庫管理單位的第三產業,當然這必需是在資金經過嚴格審查且確認工程項目已達到除險加固要求的前提下。本人認為,工程除險加固不僅是建筑物,也應包括其管理單位存在的各種危機。若管理人員的生存難以維持,則工程以后的保養維護難以保證,必將加劇其老化損壞過程及事故的可能性。

在當前投資過分集中且資金使用偏于拘謹的情況下,很多基礎管理單位的積極性受到打擊,其使用資金的合理性可能因此而降低,從而出現資金違規使用現象。

六、總結及建議

當前的投資模式同水資源時空分布不均具有類似性,帶來的結果也同樣具有可比性。無論從投資的效果以及水利事業的發展等方面來說,集中投資的模式都是不可取的。況且要完成國務院批復的長江、松花江、嫩江、淮河等流域近期防洪建設和黃河近期重點治理開發的任務,按測算約需上千億投資。因此,另辟新的穩定投資渠道,解決現難以持久的大災之后圖大治投資模式,對水利事業的繁榮是十分必要的。

為此提出幾點個人建議:

1、建立長期穩定的投資渠道;

2、確立正確的投資方式,應重視為建后工程的養護提供保障措施;

3、除險加固對象不應只針對硬件(如工程),而且應包括軟件(如管理、生存能力)。在當前基層單位普遍負債的情況下,應適當考慮其長遠利益及自立能力。

4、應注意工程單位的消化能力,給設計、施工以充分的準備及研究期。

5、以基層水管單位(如水庫管理所)作為項目法人,在現行水平及條件下還不成熟,應予以改革。

總之,水利事業不是一朝一夕所能完成,無論是從投資還是整個水利行業的管理,還有很多的問題值得探討,但建立長期穩定的投資模式必將對其完善起極大的促進作用。

參考文獻:

[1]水利基本設建管理法規匯編。中國計劃出版社。

[2]湖南省病險土石壩工程治理研究。湖南省水利水電廳。

[3]國債投資可能淡出水利資金缺口將開辟新渠道。財經日報。

[4]汪恕誠。資源水利-人與自然和諧相處。中國水利水電出版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