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經營模式創新研究

時間:2022-07-13 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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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社經營模式創新研究

一、文獻綜述

國內學者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一是農民合作社的現狀。蔡榮(2011)的研究發現制約農戶參與“合作社+農戶”模式的主要因素是其收益達不到預期標準和農戶缺乏經營決策權。蔡榮(2012)認為當合作社由企業牽頭領辦時,應當充分考慮到農戶利益,提高農戶參與合作的積極性。孫亞范、余海鵬(2012)的研究表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過程中存在多種制約因素:社員規模小、合作社服務不完善、股權過于集中和盈余返還制度不健全。劉潔、祁春節(2011)表明要解決傳統合作社存在的問題應通過產權結構明晰、股權合理化等創新路徑。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未來的發展過程中應將重點放在解決這些問題上。二是農民合作社的經營模式研究。鄧衡山、王文爛(2014)通過界定合作社的本質得出:合作社應是為實現潛在規模經濟而產生的,并認為合作社必須實施“所有者與惠顧者同一”,才能發揮其獨特優勢。薛天橋(2012)通過對發達國家農民合作組織模式進行總結,概括其治理模式的特點和對我國農業發展的啟示是:政府應組織培訓具有經濟能力和組織能力的個人,增強自主參與合作社的積極性和解決資金問題的能力。還有一些學者針對不同經營模式做了對比分析,白選杰(2012)從風險與效果等方面考察“公司+專業合作社+農民”“企業+專業協會+農民”兩種經營模式,認為兩種模式皆具可行性,政府需要在財政與信貸方面給予大力支持。苑鵬(2013)對比分析了四種“公司+合作社+農戶”農業產業化經營模式,不同的農戶和企業地位關系對農戶福利情況、經濟收益以及社會聯系的影響,并且指出政策扶持重點應偏向農戶自主創立的合作社和由合作社組成的加工企業。三是合作社的機制創新研究。李永山(2009)在目前農民合作社優缺點的基礎上,提出“期貨市場+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創新模式,分析實施的可行性以及相關的政策建議。趙佳佳、劉天軍、田祥宇(2014)選取120個采用“農超模式”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調研數據,對影響其組織效率的因素進行分析,得出結果:提高參與主體的合作意向及合租能力有利于提高“農超對接”模式的效率。孫才仁等(2014)通過實地調研山西農民合作社,分析其發現現狀和在獲得金融支持上存在的問題,并結合結果針對性地提出金融創新與合作社結合的模式,并在最后提出相應政策建議。針對農業企業和農戶利用期貨市場進行風險管理的情況和效率,國內學者進行了廣泛的規范和實證研究。湖北省期貨市場服務“三農”聯合課題組(2011)通過對“期貨農業”的分析,針對湖北省農業發展探討了“期貨農業”實施的迫切性、可行性以及可能面臨的問題,并相應提出發展建議。

二、“農戶+合作社+涉棉企業,期貨點價+基差”經營模式透析

(一)“農戶+合作社+涉棉企業,期貨點價+基差”經營模式的理論基礎

傳統套期保值的做法是,在期貨市場上賣出與其未來在現貨市場上出售的現貨商品數量相等、交割日期相同或相近的該品種期貨合約,然后在現貨市場交易的同時,將期貨合約進行平倉,以對沖后的盈利彌補現貨市場上的虧損,從而達到規避現貨市場價格下跌風險的目的。但套期保值者一旦采用這種方式,就意味著放棄了現貨價格上漲時獲取更高利潤的機會。除此之外,套期保值的效果還受不同月份的期貨合約選擇、期現貨交易地點差異、標的商品的質量和規格以及期現貨交易的數量等方面因素影響。要想實現完全套期保值還有一個前提假設:在建倉和平倉時,現貨價格和期貨價格呈現相同的變化趨勢和相同的變動幅度,才能保證現貨市場的虧損能由期貨市場的盈利完全彌補。盡管隨著期貨合約到期日的臨近,期現貨價格變動趨勢相同,呈收斂特性,但套期保值者建倉時,期現貨的價格一般不同,并且二者的變動幅度可能出現不一致的情況,這將導致無法完全實現套期保值。但是,基差交易可以避免這些弊端,實現完全的套期保值。因此,有必要對基差進行分析。基差指同一商品在特定時間地點的現貨價格與期貨合約價格間的差價:基差=現貨價格-期貨價格,用來表示期現貨價格相對變化,衡量市場所在的狀態。在“期貨點價+基差”模式中,基差指期貨合作社與涉棉企業實際交割的棉花現貨價格與期貨合作社進行套期保值的期貨合約的價格之差。根據基差數值的正負,市場可分為正向市場和反向市場。在正向市場中,基差為負,表現為現貨價格低于期貨價格,因為期貨價格中包含倉儲費、保險費和利息費用等持倉費。但當市場對某種商品的需求急劇上漲,或者預期商品供應量大幅增加,將導致現貨價格上升同時期貨價格下降,從而形成反向市場。目前我國棉花期現貨市場就屬于反向市場,由于目標價格政策的實施,棉花價格完全由市場供求雙方形成,政策托底的高價將與國際棉價接軌,從而市場預期棉價下行,導致現貨價格高于期貨價格。

(二)“農戶+合作社+涉棉企業,期貨點價+基差”經營模式操作流程分析

該模式主要包含涉棉企業、期貨合作社和農戶三大主體,其中農戶在合作中占據主導地位。由代表農戶成立的期貨合作社,積極參與期貨市場,利用期貨市場價格信息作為經營決策參考,并與農戶簽訂棉花合約,通過期貨市場賣出相應月份的套期保值管理價格波動風險。另外,期貨合作社代表農戶與有意愿的涉棉企業簽訂基差交易,即約定在相關月份的期貨價格的基礎上加上雙方協定的基差進行現貨交易。在此模式中,合作社作為連接企業和農戶的橋梁,促成雙方基差交易,并且可以向農戶提供期貨市場價格信息,指導其經營決策,完全實現套期保值;同時,在目標價格政策出臺后,棉花價格呈下降趨勢的大背景下,涉棉企業既能夠在種植期鎖定貨源,保證生產經營的穩定進行,又能夠享受價格下降的好處。其中三方具體操作如下:

(1)棉花種植期(2月份—9月份)。棉花播種前,合作社向所有社員發放問卷調查表,調查棉農的意向種植面積和估計相關產量,向農戶講解“期貨點價+基差”的優勢,同時了解農戶與期貨合作社簽訂合同的意愿和意向規模。期貨合作社根據期貨價格的走勢,向棉農提供價格信息,指導其改善種植結構和規模;種植過程中,期貨合作社提供專業的技術指導和培訓;建立高產優質棉花示范基地,建立短信平臺,發送在不同生長時期棉花的特性、田間管理技術要點、病蟲害防御等信息,以及期現貨市場價格走勢和期貨的基礎知識普及,促進棉農標準化規模化生產。通過合作社和農戶簽訂合同,收取棉農2%的保證金。根據期貨市場套期保值計劃,期貨合作社在期貨市場賣出相應月份套期保值,此時的現貨價格-期貨價格,即基差記為B1;并且分批建倉,從而保證現貨合同和期貨建倉的同期性和有效性。期貨合作社與涉棉企業進行協商,確定目標月份期貨合約,以此期貨合約的價格為基礎,協定基差為B2(基差B2應大于基差B1),從而確定現貨交貨價格為期貨價格加協定基差B2,并且約定企業向期貨合作社繳納3%的保證金。這種買方叫價基差交易給涉棉企業更大自主權,促進雙方交易。

(2)棉花收獲期(9月份—12月份)。棉花成熟后,期貨合作社指導棉農按級分摘、分曬、分儲、分售,在交貨日期前按約定數量、等級交到合作社,按約定價格成交,期貨合作社返還其繳納的保證金。購買方企業對期貨價格點價,由涉棉企業對合約到期前的一個月內任一交易日的期貨價格進行點價,選擇企業認為對自己有利的期貨價格,在當天的期貨價格基礎上加協定基差B2確定現貨價格,與期貨合作社進行現貨交易。期貨合作社在與涉棉企業進行現貨交易的當天,對相同數量的期貨合約進行平倉,若棉價下降,則期貨市場的盈利可以完全彌補現貨市場的虧損,并剩有盈余;若棉價上升,則現貨市場的盈余也大于期貨市場的虧損,從而實現完全的套期保值。

(3)合作社盈余返還(年底)。期貨合作社根據“期貨點價+基差”模式的盈利情況,對棉農實行利潤分配,完全依照《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實施,六成利潤作為盈余返還,四成用作股金分紅,具體份額按照與棉農簽訂的合同的數量進行分配。通過分配利潤,提高棉農參與合作社的積極性,提高履約率。

(三)“農戶+合作社+涉棉企業,期貨點價+基差”經營模式效果評價

1.降低波動風險和銷售成本

基差交易能夠降低價格波動風險,保障套期保值的效果。套期保值目的是為了規避價格波動風險,基差交易可以將期現貨價格波動風險轉化為基差波動風險。一般來說,由于期現貨價格走勢具有收斂性,因此,基差波動通常小于期現貨價格波動。套期保值不僅能夠完全實現,還會有盈余。通過期貨合作社的基差交易能夠降低涉棉企業和棉農雙方的價格談判成本,保障棉花銷售、企業采購的連續性。

2.提供價格信息指導經營,保障棉農穩產增收

我國棉花期貨市場與現貨市場聯動性已被國內學者證實,并且現貨市場的信息來源于期貨市場,所以作為現貨市場的主體,棉農更應充分利用期貨市場的價格信息。通過期貨合作社,棉農可根據價格信息調整種植結構、面積和品種等生產經營決策,預測棉價走勢,提高議價能力,保證在銷售棉花的交易中與涉棉企業平等的地位。在棉花市場中,每年年初價格較高,新棉上市時供給量增加導致價格有所下降,棉農賣棉往往隨行就市,無法以有利的價格出售;另外,在目標價格政策下,棉價持續下跌,等到棉花收獲時售賣,比較不利。但通過參與期貨合作社,實施“期貨點價+基差”合作模式,能夠提前鎖定棉花的售價,穩定棉農收入,節約了棉農的銷售成本,棉農只需按約定數量和等級交貨,履行義務,年末便可享受利潤分配。

3.有助于企業穩定生產經營,以較低的成本預定貨源

“期貨點價+基差”合作模式中,采取買方叫價交易方式,企業能夠按照自身對市場的研究判斷和自由選擇特定日期的期貨價格作為計價基礎的權利,賦予涉棉企業更大靈活性,促成涉棉企業與期貨合作社的基差交易。除此之外,企業直接與期貨合作社交易,節約了涉棉企業與市場上大量農戶交易成本。由于棉農在此模式中獲益,因此履約率較訂單模式有所提高,從而給企業的經營更大的保障。另外,企業通過繳納10%的保證金,即可預定貨源,有利于企業安排生產經營,提高企業的盈利能力。

4.促進期貨農業發展,利用期貨市場提高效率和收益

在期貨農業的時代背景下,此合作模式進一步提高了棉農利用期貨市場的程度,不僅使期貨市場的主體構成更加全面,還有利于棉農規范化標準化生產,提高棉花質量。我國農業生產規模小,小生產與大市場特征明顯,借助此種創新模式,有效發揮期貨市場功能,解決企業與農戶地位不平等問題,對市場經濟有重要作用。

三、建立“期貨點價+基差”經營模式的建議

“期貨點價+基差”經營模式的建立與實施,需要合作社制度構建合理、完善的期貨市場支撐、農戶對期貨市場認知與需求增強,需要從社會各方面做好廣泛的配合,提供較好的支撐。

(一)增強農戶對期貨市場和套期保值功能的認知

對期貨市場和套期保值的認知能夠保證創新模式的迅速開展。目前,棉農對期貨市場和其功能的認知遠未達到要求,農戶對期貨市場聞所未聞的現狀需要盡快改變。相關政府部門應積極組織期貨市場功能等講座,培育基礎期貨知識和相關概念;新聞媒體在提供棉花產業信息的同時,加大對期貨市場的宣傳力度,正確引導農戶的認知,激發其參與期貨市場的積極性;涉棉企業應重視相關金融專業人才的重用,展開自身期貨市場業務,同時帶動農戶參與套期保值業務,參與到專業的期貨合作社中。

(二)加大政府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與保護力度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中,政府仍然扮演一個重要角色,為了維護農業合作組織健康持續公平地發展,政府應當為其創建良好的政策與法律環境,促進農民合作組織創新發展。在《農民專業合作社法》中,完善合作社融資的相關法律支持,方便合作社開展“期貨農業”相關的創新模式探索;加大財政稅收優惠,針對期貨合作社的盈利減免其稅收負擔,留給其更多的利潤分配給入社農戶;出臺相關人才引進政策,給予最大程度的扶持優惠政策,以促進合作社快速發展。

(三)充實農村金融機構,保障三方資金運轉流暢

在整個創新模式中,資金的充足性是模式運行的前提條件之一。無論是棉農預繳的保證金、涉棉企業基差交易的保證金還是期貨合作社參與期貨市場參與套期保值的保證金,任何一個環節的中斷、資金滯納都將給模式運行帶來阻力。因此在法律規范的基礎上,大力引導民間金融健康發展,促進各金融組織開展對農業務,向棉農和涉棉企業提供較為實惠的信貸服務;鼓勵資本市場向農民合作社等提供資本投入,創建涉農扶持基金等,為其提供資金支持。

(四)努力發揮期貨市場的作用

完善的棉花期現貨市場同樣是創新模式的重要影響因素之一。在2014年頒布棉花目標價格政策后,期貨市場反應迅速,持倉量、成交量成倍增長,期貨市場的交易活躍度有顯著提高,投資者的持倉意愿增強,期貨價格的波動率上升,與現貨價格的關聯程度有較大提高。如此可見,我國棉花期貨市場發展較為完善。在此基礎上,增加期貨交易品種,推出農產品期權交易,完善期貨市場制度,都有利于推動“期貨農業”的發展。

作者:高欣宇 余國新 單位:新疆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