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機構征信異議不斷增多調查分析

時間:2022-08-09 10: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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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微機構征信異議不斷增多調查分析

近年來,我國征信系統推廣應用范圍不斷擴大,大量小額貸款公司、融資性擔保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和網貸公司等小微機構接入征信系統,但由于這些機構在人員、技術等方面與大型金融機構存在差距和不足,其在征信業務辦理、數據報送和信息查詢方面存在問題較多,導致征信異議快速增長。本文以甘肅省定西市為例,調查小微機構征信異議現狀,分析存在的原因,并提出針對性政策建議。

一、定西市小微機構征信異議現狀

(一)小微機構征信異議數量不斷增多

2014年以來,隨著央行加快推進小微機構接入征信系統,大量小微機構信貸業務數據報送進入征信系統,涉及小微機構的征信異議不斷增多,并逐步成為人民銀行征信異議受理的主要類型。以甘肅省定西市為例,2020年,定西轄區人民銀行受理征信異議46筆,其中涉及小微機構34筆,占比73.9%。同時,日常征信咨詢與投訴涉及消費信貸、網絡借貸等小微機構的也較多,如2020年8月,人民銀行定西中支受理客戶咨詢55筆,其中42筆涉及小微機構,占比76.4%。

(二)小微機構征信異議業務核查復雜

涉及小微機構的征信異議類型較多,如:部分客戶否認小微機構的貸款信息,個別客戶宣稱實際獲得的貸款金額、貸款利率與合同約定不符,個別客戶對還款逾期記錄有異議,個別客戶表示貸款為他人通過手機APP辦理,個別客戶拒絕償還被“詐騙”辦理的貸款。如定西多名客戶否認承貸機構為“江蘇銀行”“哈爾濱銀行龍青支行”等的信貸記錄,實際為支付寶花唄每月的使用記錄。2019年11月,定西市民王某遭遇“快遞丟失”類詐騙,在造成2萬元經濟損失的同時,信用報告展示兩筆由珠海**銀行合計0.9萬元貸款記錄,王某對此提出征信異議。(三)小微機構類異議申請駁回率較高中國人民銀行定西市中心支行2020年受理涉及小微機構的征信異議38筆,其中35筆為客戶否認貸款或逾期記錄,但其中34筆、占比為97.1%的異議回復結果為“數據信息正確、不予修改”。部分客戶對此類回復結果不滿意,宣稱將通過投訴、法律訴訟等渠道進一步維護自身權益。如2020年3月,定西市民吳某遭遇“殺豬盤”詐騙,申請刪除信用報告中5筆、7.5萬元貸款記錄,宣稱是被犯罪分子詐騙辦理,自己實際未使用,在收到貸款機構的“拒絕修改”的回復后,吳某表示不接受,并向公安機關報案。

二、小微機構征信異議增多的原因分析

(一)個別業務辦理過程存在爭議

個別網貸業務在辦理過程中,在貸款合規性、實得貸款本金、支付利息總額等方面與貸款合同不一致,導致借貸雙方產生爭議和糾紛。如定西市民高某宣稱,2017年7月在某網貸平臺貸款10萬元,實得貸款僅9萬元,截至2019年7月,高某償還貸款本息合計12.3萬元,但貸款機構仍然催促高某償還拖欠本息1.1萬元,高某認為按照合同約定已償還完全部貸款本息。2020年8月,高某發現信用報告中存在該筆貸款不良記錄,向當地人民銀行提出征信異議。

(二)小微機構未及時履行提醒告知義務

部分機構未在貸后管理中通過電話、短信等方式及時提醒客戶還款,導致貸款更易產生逾期不良。定西市多名異議客戶表示從未收到借款機構的催收信息,部分事后才收到短信告知。如市民于某在某知名電商平臺購物付款時,平臺推薦“任性付”,提示首次開通“*寧支付”付款有優惠活動。但之后于某忘記償還該款項,期間也未收到催收短信,直到超期2天后收到“*寧小貸”的短信通知:賬單已逾期且將逾期信息報送至人民銀行征信系統。于某對“*寧小貸”事后告知的做法十分不滿,提出征信異議。

(三)個別小微機構借款審核流程不完善

部分小微機構貸款業務通過電商平臺或手機APP辦理,由于主要通過手機短信方式驗證,如若客戶手機丟失或隱私信息泄露,極易導致身份被盜用造成經濟損失并產生不良信用記錄。如定西市民李某2020年8月發現信用報告中存在一筆2017年6月從某消費金融機構借款2.6萬元的記錄,貸款自發放之日起從未執行還款操作,已連續逾期31期。李某表示未辦理過該筆借款,且未收到任何通知、催收電話或短信,向當地人民銀行提出征信異議,在收到不予修改的答復后,李某表示將通過其他方式繼續維權。

(四)部分小微機構客服渠道不暢通

部分小微機構客服電話長期忙線、無人接聽或撥打不通,導致部分有償還意愿的客戶無法聯系償還貸款;個別客服電話雖能打通,但無法答復客戶明確的還款方式,基層人民銀行只能通過征信異議嘗試得到小微機構的回應和答復。即使如此,個別客戶依然無法通過征信異議結果回復的電話與小微機構有效溝通,逾期不良記錄繼續顯示在客戶信用報告里。定西市2020年發生多起此類案例,既侵犯了客戶合法征信權益,也易引起客戶對人民銀行的征信監管質疑。

(五)個別客戶存在過度維權行為

個別客戶認為信用報告中的錯誤信息由人民銀行造成,進行謾罵甚至投訴。個別客戶即使逾期不良記錄由本人造成,卻依然要求通過征信異議途徑刪除,甚至以業務投訴、向上級行反映等過度維權方式增加人民銀行業務人員的工作壓力。如2020年3月,定西市民李某電話投訴人民銀行,不明事理就指責人民銀行將其信用報告信息報錯,導致其無法順利辦理住房按揭貸款。2020年8月,定西市民唐某宣稱信用報告中18筆貸款是在其不知情的情況下,由親屬通過手機APP辦理,要求通過異議處理渠道核查刪除,并拒絕接受工作人員的解釋和建議。

(六)公眾“懂征信、用征信”水平依然不高

尤其是經濟欠發達、偏遠農村地區的征信知識普及率、覆蓋面不理想,征信宣傳教育成效不明顯。個別客戶從互聯網、手機APP等渠道獲得小微機構借款后,主觀存在惡意失信行為,甚至刪除APP、更換手機號拒絕償還,直到逾期不良記錄影響到自身購房、購車等經濟金融活動時,才被迫償還借款。據定西中支隨機發放的調查問卷顯示,了解征信的公眾占比僅55%,能簡單闡述征信用途的占比僅38%,70%以上年齡大于50歲、文化層次低于大學本科的公眾表示未聽說過征信,不清楚征信的作用和用途是什么。

三、政策建議

(一)嚴格小微機構的接入審核

消費金融公司、小額貸款公司等小微機構與銀行業金融機構相比,在技術、人員、業務等方面均存在明顯差距和不足,建議進一步提高對小微機構接入征信系統的審核標準,重點在規章制度、業務流程、人員考核、信息安全、權益保護等方面加強指導與督促。并在正式接入前,組織做好人員業務培訓、數據信息報送和征信信息安全等工作,并根據實際人員業務能力和數據報送質量,適度延長數據報送測試時間,真正將業務規范、素質過硬、安全達標的小微機構接入征信系統。

(二)加強接入機構的征信監管

運用現場執法檢查和非現場監管手段,加強對小微機構的征信信息安全和業務合規監管。指導小微機構履行好信息提醒和告知義務,嚴肅處理未履行不良信息告知義務、征信異議超期、數據更新延遲等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征信權益。同時,將已關閉運行或業務處于停滯狀態的小微機構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做好存量數據的更新,必要時采取業務接管的方式,確保客戶征信信息正確、完整。

(三)持續推進征信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微信、微博、短視頻等新媒體、新平臺,創新征信宣傳載體,豐富征信宣傳方式,持續擴大征信宣傳教育的社會受眾面和覆蓋面。重點加大對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地區以及文化水平較低階層等群體的征信宣傳教育,增強征信宣傳的針對性、有效性。引導社會公眾定期查詢個人信用報告,及早發現可能存在的異議信息,及時通過征信異議等合法途徑維權。

(四)引導信息主體合法維權

宣傳引導社會公眾提高對信息知情、征信異議、征信投訴等征信維權方式的理解,依法、理性行使征信權利。加強對人民銀行和金融機構征信從業人員的業務培訓,熟練掌握各項征信規章制度,準確、細致、耐心解答客戶提出的征信咨詢和異議,提高征信服務工作效率。同時,加強對征信業務人員的工作保護,減輕客戶征信投訴、征信維權產生的工作壓力。

作者:張水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