鄉鎮內部審計論文

時間:2022-04-03 08:3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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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內部審計論文

一、靈臺縣鄉鎮內部審計組織建設的基本情況

2012年8月,根據《甘肅省內部審計試行辦法》,靈臺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全面推行鄉鎮內部審計“監審合一”的新格局。全縣各鄉鎮均成立了由鄉鎮長任組長,紀委書記任副組長,紀檢、監察、財政所、經管站、經濟發展辦、社會事務辦等部門負責同志為成員的審計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部署審計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內審室,與監察室合署辦公,人員編制在鄉鎮內部調劑解決,內審室主任由監察室主任兼任,實行“一編雙崗”制。從鄉鎮紀檢監察、農村經營管理站、財政所等機構中選拔5名政治素質好、敢于堅持原則、熟悉財會審計業務的干部走上內部審計崗位,并將新錄用的大學生補充到內部審計隊伍中,實行內部審計人員與鄉鎮財會人員徹底分離。截至2013年6月,靈臺縣13個鄉鎮全部成立了內部審計機構,現有內部審計人員65人,其中,專職人員27名、兼職人員38人。為確保內部審計工作的獨立性,縣財政每年為每個鄉鎮預算撥付3萬元工作經費,用于開展日常監審工作,實現了機構、場地、人員、經費全部到位,保障了內部審計工作的順利開展。為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行業自律管理,規范內部審計行為,靈臺縣于2012年8月成立了內部審計協會,制定了《靈臺縣內部審計協會章程》,由縣委常委、政府常務副縣長擔任協會名譽會長,縣審計局局長擔任協會會長,協會接收團體會員35個、個人會員63名。

二、靈臺縣鄉鎮內部審計工作的主要做法

1.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體系。近年來,經濟社會快速發展,固定資產投資逐年增長,特別是新農村、小城鎮和鄉村公共基礎設施建設快速推進,各類資金顯著增加,靈臺縣針對審計監督量大面廣、審計任務日益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的新情況,縣委、縣政府高度重視審計工作,出臺了加強審計工作及審計整改工作的相關政策,把審計作為促進全縣經濟社會健康發展的有力保障,將審計監督與經濟社會發展同安排、同部署、同要求,為審計事業發展創造了良好的環境。同時,縣政府抓住國家改進紀檢監察工作體制的機遇,認真研究,精心構架,積極探索新的審計監督格局,多次召開專題會議,安排部署鄉鎮內部審計工作,并先后印發了加強內部審計工作和改進鄉鎮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在縣審計局的指導下,經過一年時間,13個鄉鎮成立了內部審計機構,配備了內部審計人員,實現了審計監督體系的全覆蓋。

2.制定相關制度,健全工作機制。為了健全內部審計制度,規范內部審計行為,提高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推進廉政風險防控體系建設,縣政府建立健全了相關工作制度。2012年8月,靈臺縣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2013年3月,縣紀委、監察局、審計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加強和改進鄉鎮內部審計工作的意見》。為了加強對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的管理監督,正確評價其任期經濟責任,促進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職責,2013年4月,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審計局、農牧局、財政局聯合印發了《靈臺縣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暫行辦法》。同時,縣內部審計協會認真履行職責,研究建立工作制度,印發了內部審計文書、業務文本格式和內部審計工作流程圖及《靈臺縣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操作規程》,建立健全了相關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了鄉鎮內部審計工作有序開展。

3.規范工作程序,嚴格依法監督。鄉鎮內部審計機構成立后,縣審計局加大了對內部審計的管理、指導和規范。一是加強內部審計項目計劃管理。每年初,靈臺縣紀委、審計局聯合發文要求鄉鎮上報年度內部審計工作計劃,接受縣紀委、審計局的指導和監督,項目計劃由縣紀委、審計局審查后,批復鄉鎮內部審計機構組織實施。二是建立健全聯席會議制度。各鄉鎮普遍建立了由紀委、監察、審計等相關部門參加的內部審計聯席會議制度,定期分析內部審計工作中存在的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及時交流溝通,提高審計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立了審計督查整改制度,由鄉鎮紀檢監察內部審計等機構定期對內部審計整改落實情況進行跟蹤檢查,通過政務公開、會議公開、網絡公開等形式,及時公開被審計單位審計查處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建立審計整改結果問責制度,鄉鎮黨委政府將審計整改結果作為對各村、各單位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的重要內容,并將審計整改情況作為對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據;建立了內部審計業務管理、過錯責任追究、審計質量控制、項目計劃管理、內部審計人員職業道德和工作紀律等制度。三是依法規范內部審計行為。靈臺縣鄉鎮開展內部審計工作,嚴格按照審計法、會計法、村委會組織法、《審計署關于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審計規定》等法律法規和《中國內部審計準則》,按程序進行審計。審計過程中對一些重要事項調查取證,形成審計取證單和調查記錄,由被審計單位簽字確認,審計中發現一些涉及干部個人的問題,由鄉鎮黨委發文進行處理,發現的經濟類違規違紀問題,由鄉鎮人民政府采取通報批評、經濟處罰、限期整改等措施進行處理。

4.明確審計重點,注重監督成效。靈臺縣鄉鎮內部審計機構緊緊圍繞“三農”工作重點,按照“財政資金運行到哪里,審計監督就跟蹤到哪里”的要求,扎實開展審計監督。一是密切關注農村集體資金使用的合法合規,資產的保值增值及資源的配置和使用效益,增強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透明度,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專項審計。二是重點關注村級內控制度的建立及有效性,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收支預算執行情況以及資產、負債、損益等情況,促進規范財務管理,開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財務收支審計。三是圍繞農村沼氣、垃圾處理、農村飲用水、農田水利等基礎設施項目建設情況,促進提高投資效益,開展農村建設項目審計。四是為確保政府撥付的各類支農資金專款專用,促進國家惠農政策的貫徹落實,審計的內容和重點緊貼領導關心、群眾關注、社會關切的熱點和重點,開展專項資金審計。此外,靈臺縣鄉鎮內部審計還結合基層實際,積極推進審計創新。一是開展村級干部經濟責任審計。主要開展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及其所屬單位負責人進行任期或離任審計,促進基層領導干部依法履職、勤政廉政、依法行政。二是縣鄉聯動開展審計。為提高鄉鎮內部審計人員的實戰能力,多次組織開展了上下聯動審計。其中,2013年7月縣紀委、縣委組織部、縣監察局、審計局、農牧局聯合制定了《靈臺縣村級組織主要負責人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方案》,由縣紀委牽頭,縣審計局和鄉鎮內部審計人員54名整合編成4個審計組(縣審計局副局長或紀檢組長擔任審計組組長、鄉鎮紀委書記擔任審計組副組長),對全縣13個鄉鎮21個村的41名村支部書記、村主任進行了聯合審計,在健全領導干部的監督管理、促進廉政建設方面取得了顯著的成效,又達到了內部審計人員相互學習交流,共同借鑒提高的效果。

三、靈臺縣鄉鎮內部審計工作取得的成效

1.構建了完善的審計監督體系。通過鄉鎮內部審計機構的建立和完善,使審計監督與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相適應,有效解決了基層審計監督薄弱的問題,增強了審計監督的覆蓋面,構建了縣、鄉兩級審計體系,實現了審計監督組織體系的全覆蓋。同時,鄉鎮內部審計的建立,使靈臺縣初步形成了以政府審計為主導、內部審計為紐帶、社會審計為補充的“三駕馬車”齊驅并進的多元化審計發展格局,緩解了審計任務日益繁重與審計力量不足之間的矛盾,形成了健全完善的審計工作體系,實現了政府審計與內部審計的優勢互補。

2.促進了基層組織依法行政。2013年以來,全縣13個鄉鎮共計完成內部審計項目81個,其中:財務收支審計73個、村干部經濟責任審計38個、專項審計調查5個,審計涉及資金總額7360萬元,查出違規違紀資金89.4萬元,累計挽回經濟損失32.5萬元,為村級集體經濟增收節支21.3萬元,提出審計建議141條。通過審計,給予有關人員黨政紀處分11人,經濟處罰相關責任人32人,罰款22.1萬元,向縣紀委移送違紀案件1件,對促進基層組織依法行政、維護人民群眾的根本利益、緩解信訪群體矛盾、促進社會和諧穩定起到了積極作用。

3.夯實了源頭治本的基礎。鄉鎮內部審計根植于單位內部,對單位的財政財務和制度落實狀況具有先知性,對如何預防和有效整改更具有針對性,加強內部審計工作有利于找準自身存在的“軟肋”。靈臺縣抓住時機,及時設立鄉鎮內部審計機構,并將審計關口前移,把事前、事中、事后監督有機結合起來,有利于加強鄉鎮內部控制和約束監督,更好地促進增收節支,有利于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務于經濟建設,有利于將問題消滅在萌芽狀態,防止滋生蔓延,促進廉政風險防控。

4.有效發揮了審計的建設性作用。2013年以來,靈臺縣審計局、內部審計協會綜合鄉鎮報送材料,向縣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提交《內審參考》8份,被領導批示18篇(次),編寫《內審簡報》24期,撰寫綜合性審計報告和調研文章9篇,向各級刊物媒體和上級審計機關報送內部審計信息23篇,被采用11篇。縣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先后4次聽取內部審計工作匯報,召開會議專題研究內部審計工作,有一些意見建議得到了縣鄉主要領導及分管領導的多次批示和指示,受到了縣鄉黨委、政府的高度重視與支持。

5.實現了審計資源的整合利用。隨著審計監督范圍和深度不斷加大,審計任務繁重與審計機關力量不足的矛盾日益突出,存在著“該審項目審不過來,在審項目審不深透”的局面。在當前人員編制緊縮情況下,靈臺縣隨著鄉鎮內部審計體制的不斷完善,實行審計資源整合,有效地緩解了政府審計任務重與力量不足這一現實而又尖銳的矛盾。

6.壯大了審計干部隊伍。鄉鎮內部審計人員積極參加靈臺縣審計局、內部審計協會舉辦的培訓班,通過圍繞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國有資產管理、審計基礎知識、審計常見問題、行政事業單位財務管理規范、農村義務教育學校預算編制等內容的學習及現場聆聽審計專家最直接的專題輔導,內部審計人員切實提高了對新政策、新法規、新準則、新制度的理解和把握。目前,全縣鄉鎮內部審計人員普遍掌握了審計基本理論、基本方法和工作程序,能夠獨立開展審計項目,比較規范地調查取證、定性處理、出具報告。通過建立鄉鎮內部審計機構,壯大了全縣審計干部隊伍,為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奠定了人力資源基礎。甘肅省靈臺縣在鄉鎮建立內部審計體系的做法,對于維護鄉鎮經濟秩序、消除干部腐敗、緩解干群矛盾、促進農村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等具有重要作用。同時,為緩解國家審計力量不足和審計任務繁重的矛盾、實現審計監督全覆蓋做出了有益的探索和實踐,值得學習借鑒。

作者:李衛中單位:甘肅省內部審計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