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報告的影響

時間:2022-01-17 10:1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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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報告的影響

摘要:本文以2014-2018年的滬深兩市上市公司數據為研究樣本,引入門檻面板數據回歸模型,研究在CEO自信程度不同水平下融入黨政因素衡量高管權力,以及高管權力對內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影響的作用機制。結果顯示:高管權力綜合指標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受到CEO自信程度的影響,存在非線性的門檻效應;CEO自信程度位于第一門檻值和第二門檻值區間內,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呈顯著的負向關系;CEO自信程度過高或過低時,對二者關系影響不顯著。研究結果有利于企業合理配置公司高管權力,有利企業合理采取薪酬激勵機制,為企業選聘最適合的職業經理人給予建議,從而完善內部控制建設制度。

關鍵詞:內部控制信息;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高管權力;門檻回歸

內部控制信息是企業信息披露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內部控制管理水平結果的綜合體現。從2012年開始,我國財政部要求所有主板上市公司按規定公開披露內部控制信息,到2014年形成企業信息披露全面覆蓋的體系。按規定公開披露的內部控制信息,由于企業內部控制制度建設的不完善,往往會導致內部控制缺陷的產生。這一問題的存在使內部控制無法合理保證控制目標的實現,無法有效保證內控報告缺陷披露信息的真實性、充分性。基于此,本文選取2014-2018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的面板數據,將從心理特征CEO自信程度作為門檻變量,研究權力特征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的影響

一、文獻綜述與假設提出

(一)文獻綜述。縱觀國內外研究研究,大多集中于高管權力與內部控制信息披露之間線性關系,而從心理特征角度出發研究權力特征對內部控制信息披露充分性影響的非線性關系相關研究較少。為保證研究問題的邏輯條理清楚,本文主要從高管權力界定及測量指標、如何影響內部控制缺陷兩方面進行文獻梳理。現有的針對高管權力指標測量的研究多數以國外經典理論為基準,逐步擴展至比較全面的衡量指標方法。在選取高管權力指標中,選取單一指標測量高管權力以及高管人員經歷[1]等;選取多重指標采用計量方法合成綜合指標衡量高管權力[2-4],結合高管權力與內部控制缺陷披露之間關系進行分析,管理層權力的大小直接影響做決策的自主性大小,對內部控制評價報告缺陷披露充分性造成不容忽視的影響。根據信息披露理論,人們有限理性特性和獲取認知信息的能力差異,經營者們基于自利的動機,傾向于利用自身信息優勢粉飾會計信息甚至披露虛假的會計信息。一方面,高管權力的大小會作為催化劑,一定地加強或減弱這種傾向,使缺陷披露的真實性、充分性無法得到保證;另一方面,目前我國外部監督環境逐步優化,同時新時期下堅持“黨領導一切”的思想逐步滲入到上市公司,經營者的權力衡量進一步被重新審視及判定。監督機制更加嚴格,經營者會為了更安全地防范后續監督以及更有效地加強內控管理機制,避免違反相關法律法規行為的發生,出于謹慎性、專業性原則,會傾向于披露完整的、充分的會計信息。也就是說,企業會為了解決問題而披露缺陷信息,而外部監察機構的懲罰機制在其中起到了一定的威懾作用。(二)研究假設。高層梯隊理論指出,企業高級管理層特征對公司的戰略決策起決定性影響,權力特征作為影響決策制定最為關鍵的一項,會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行為造成干擾。同時,根據有限理性人假設,企業主要經營負責人的心理特征也是影響行為選擇的重要因素,尤其是CEO在高層管理團隊中起核心作用,是戰略選擇的直接制定者。內部控制審計報告相對企業自評報告來說,屬于獨立第三方審計機構,將根據企業真實內部控制狀況和內部控制自評報告進行審計并給出有效性評價結果。如果審計事務所審查的結果中缺陷嚴重程度高于自評報告的結果,就說明企業披露缺陷是不完整、不充分的。如前所述,高管綜合權力過強會導致內控缺陷披露充分性降低。高管人員在企業當中擁有無法撼動的權力,持有公司股權,權力高度集中,自身利益與企業發展息息相關。研究表明,相對于未披露其內部控制缺陷的上市公司,那些披露內部控制缺陷的公司具有更高的高管薪酬水平,此結果說明薪酬一定程度上可以代表CEO的能力程度和信心程度。但另一方面,CEO自信程度較高,就會期望得到更多的物質利益和受關注度。基于人自利的假設和薪酬契約理論,CEO會傾向于維護自我的外部聲譽和自身物質享受,產生良好的自我膨脹潛意識,粉飾企業公開披露的內部控制信息,傳遞出一種經營良好的假象,爭取實現自我利益最大化,減弱企業負面信息帶來的影響。但是,當CEO自信程度過低時,則受到外界質疑和壓力較多,應對風險和整改缺陷的能力較弱,在傾向選擇規避風險的同時,寧愿更少受到外界的質疑,選擇披露真實、完整的內部控制信息,避免做出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就會降低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行為的操作性程度。基于此,本文將高管權力界定為企業主要經營負責人(CEO)擁有權力的大小。大多研究衡量高管權力主要從決策執行話語權、企業所有權、外界聲望、專業性等多方面考慮。根據后提出的堅持黨對一切的領導和企業“黨政一把手”負責制要求,故本研究融入“企政結合”因素衡量高管權力的大小,同時以第三方審計意見作為參考依據,驗證內部控制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引入CEO自信程度為門檻變量,對二者非線性關系進行分析。基于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設:假設一:高管綜合權力越大,企業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越低;假設二:CEO自信程度在某個特定區間內,高管綜合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的負面影響存在,過高過低都不存在顯著影響;

二、變量定義與研究模型

(一)樣本選擇。實證選取2014-2018年滬深兩市上市公司樣本作為研究對象,主要考慮到近幾年上市公司年報中披露的信息關于企業黨組織領導的體現較為突出。為了保證數據的完整性,剔除期間內ST的公司,財務數據不全或缺失、數據存在異常值的公司,以及金融類行業上市公司樣本,以保證樣本數據平穩性。整理1311家滬深上市公司2014-2018年的面板數據,最終得到6555個樣本數據。數據主要來源:高管人員是否擔任黨組書記領導職位,來自滬深兩市證券交易所披露的年度報告,通過手工搜集獲得;內部控制缺陷信息和內控審計信息數據,來自DIB內部控制與風險管理數據庫、巨潮資訊網企業披露的企業內部控制審計報告和企業內部控制自評價報告,通過手工搜取獲得;其余數據來自CSMAR數據庫。(二)變量定義。1.解釋變量:高管權力為了更加全面、具體地衡量高管權力的全面性和準確性,將高管權力從組織權力、專家權力、所有制權力、聲望權力共四類維度測量[5]。每項維度均采用兩類虛擬變量,進一步運用主成分分析方法合成高管權力的綜合指標(Power)。2.門檻變量薪酬契約觀認為,企業支付薪酬高低是CEO能力的重要標志,相對薪酬越高,意味著權力和地位越受到重視,CEO的自信程度越高[6]。本文以CEO自信程度為門檻變量,用“CEO薪酬/前三名高管薪酬之和”測量[7]。3.模型設計本文認為在CEO自信程度不同區間內,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的相關關系不同,即二者存在非線性關系。引入門檻面板數據回歸模型,采用Bootstrap方法確定門檻值[8],設定門檻回歸模型如下(篇幅原因具體模型推導不再贅述):ICW_DAi,t=α0+β1poweri,tI(CEOconf≤γ1)+β2poweri,tI(γ1≤CEOconf≤γ2)+β3poweri,tI(CEOconf≥γ2)+β4Bdsizei,t+β5Sizei,t+β6Share_top10i,t+β7Ind_bdi,t+β8Growthi,t+β9EPSi,t+β10Levi,t+β11Mergi,t+β12Separatei,t+β13Financei,t+εi,t上述模型中,i代表企業,t代表年份,I(γ)代表分段函數,γ1和γ2分別代表第一門檻值和第二門檻值,εi,t代表隨機擾動項。

三、實證結果分析

(一)描述性統計。變量的描述性統計,按樣本企業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為標準分組,進行均值差異T檢驗。其中,披露充分組包含充分性一致數據組和高充分性數據組。將6555個總樣本劃分為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高和低兩組,其中內控缺陷披露不充分占比0.625%,共41個樣本,說明絕大部分上市公司是按要求客觀地披露內控存在的財務和非財務類別的缺陷。根據樣本組間比較的T檢驗來看,高管權力Power對缺陷披露的充分性并不顯著,而且相關性不符合預期假設,需要進一步檢驗。(二)相關性檢驗。高管權力與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的相關系數為-0.037,在1%水平上顯著,其他變量間的相關系數均不超過0.5,說明回歸模型不存在嚴重的多重共線性問題。(三)門檻效應檢驗。確定門檻效應檢驗:確定門檻個數并估計門檻值,雙重門檻的P值為0.0267,在1%顯著性水平上通過此次檢驗,拒絕不存在門檻效應的原假設。這說明,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的操控性程度受到CEO自信程度的影響,存在非線性的門檻效應。CEO自信程度第一門檻值為0.3717,95%置信區間[0.3455,0.3724],第二門檻值0.3759,95%置信區間[0.375,0.3765]。與門檻效應檢驗結果一致,可以根據模型估計CEO自信程度的區間范圍,進而進行門檻回歸分析。(四)門檻回歸分析。根據估計門檻值對本文模型進行門檻回歸分析:CEO自信程度值小于第一門檻值0.3717,本文認為企業CEO處于自信程度低的狀態,Power系數為-0.0103,但不顯著;CEO自信程度高于第二門檻值0.3759,認為CEO處于高度自信的狀態,Power系數為0.0057,但不顯著,說明企業CEO自信程度過低或者過高,對高管權力與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二者關系影響不強。當CEO自信程度處于0.3717和0.3759中間時,P認為CEO處于適度自信的狀態,ower系數為-0.1335,在1%水平上顯著,說明CEO自信程度在此區間內,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有顯著的負向作用,文章假設得到驗證。(五)穩健性測試替換高管權力測量方法穩健性測試:在檢驗高管權力對內控缺陷披露充分性地影響時,再利用累計積分變量構成高管權力指數,利用Cronbach's檢驗其信度值為0.736,合成指數越大,說明高管權力越大。以此方法衡量高管權力對內控缺陷披露充分性的影響,再次進行上述主模型門檻效應檢驗,結果一致。

四、結語

本文以2014-2018年滬深兩市公司為樣本,引入門檻面板回歸模型,結合現有發揮黨政作用背景衡量高管權力,研究CEO自信程度不同階段下,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的影響。得出結論:(1)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的充分性會受到CEO自信程度的影響,存在非線性門檻效應。高管權力越大,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越低;(2)CEO自信程度過高或者過低時,對二者關系的影響不顯著。當CEO自信程度在某一區間內,高管權力對內部控制缺陷披露充分性的負效應存在且顯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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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喬引花 袁瑩 馬瑞 單位:1.西安外國語大學審計處2.西安外國語大學商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