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中介組織作用再分析論文
時間:2022-10-13 02: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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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文章通過全面分析我國農村生產經營的基本特點,借鑒國外的經驗,提出發展農村中介的組織形式,充分認識發揮農村中介組織的積極作用,實現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目標。
[關鍵詞]農村中介組織作用
一、農村中介組織的組成形式
農村中介組織,是指連接農戶與市場、為農民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服務、具有法人性質的經濟組織,是溝通千家萬戶小生產與社會化大生產之間的橋梁和紐帶。它既包括為農民服務的各類經濟組織,也包括農民的互助組織,主要有農產品購銷組織、農民合作組織、鄉村社區組織、農民經紀人等。
在其組建形式上,主要有三種:
1.由農民在自愿基礎上形成的中介組織。主要是由農民自愿組成的互助組織,如農民經紀人協會、某個特色產品生產或流通協會等,可以不作社團登記,是比較松散的中介服務組織。協會的活動經費采取全體成員平攤、或由其中部分成員承擔的方式,不以贏利為目的。會長由成員推舉產生,或由主要活動經費承擔者擔任,為成員提供相應服務,協調內部矛盾和對外行動。
2.由農民和企業聯辦的中介組織。當地農民與其一主要農產品生產或加工企業在一定條件下,共同組成具有法人資格的協會或聯合會,一般采用會員制方式,收取一定的會費。對非會員的服務可以收取一定的服務費。
3.由農村基層經濟技術部門為主導的中介組織。如農機、種子等專業合作社、專業技術協會,可采取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形式,把農戶利益與中介服務組織的長遠發展緊密結合在一起,使入社(會)農戶成為既是受益者。
二、農村中介組織在當前形勢下新的地位和作用
在政府行政管理越來越弱化的廣大農村,將農村社會管理的部分事項交給社會中介組織,不僅為政府履行農村管理找到一個承接載體,也為政府職能轉變,建立有限政府創造了條件。從農村中介組織的基本功能看,從國外的經驗看,從農村中介組織與政府的關系看,其作用也已經不再是過去傳統意義上的中介組織作用,它既是農村經濟組織的重要主體,也是農村最基本的組織協調者。歸納起來,其作用主要表現在:
1.建立產銷渠道,溝通市場信息。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后,特別是在農村取消“統購包銷”的政策后,分散生產的農戶和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之間的矛盾日益突出,農民“賣難”已經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大難題。在這種情況下,利用農村中介組織和經紀人,搭起農產品走向市場的橋梁,把千家萬戶的農民帶入了千變萬化的市場,向農戶提供市場信息、簽約、運輸、貯藏、加工、信貸、保險及業務等多種新型服務,解決農民“賣難”問題。
2.引導農民生產,調整農業結構。農村中介組織是農民利益的代表,了解農民需求,掌握農民意向。同時也是一個對外的窗口,連接著農產品市場,是市場信息的搜集者、分析者與者,幫助農民全面掌握、科學預測市場供求狀況和價格走勢,引導農民以市場為導向調整生產結構、選擇種植品種,從而有助于彌補農村市場信息不暢的缺陷,大大降低結構趨同的可能性,促進農業結構調整。3.促進“科技興農”,提高生產效率。農民個體經營能力和經濟能力有限,投入不足,往往影響先進技術的采用。而農村中介組織聯合經營,依靠集體的力量引進和推廣先進技術,不斷更新和提高農產品的品種、品質,以適應千變萬化的市場需求。將農產品的生產、加工、銷售各環節連接起來,通過農產品的精深加工和工業化生產,實現農產品加工轉化增值。
4.改變生產模式,幫助農民增收。長期以來農戶勢單力薄,在面對市場經營時處于弱勢地位,要改變這種狀況,最好的辦法就是在農民與市場之間,增加一個環節,這個環節就是由農民參與組成的農村中介組織,變成了“農戶+中介組織+市場”。這種模式既保持了家庭經營的獨立性,又通過生產、分配、交換、消費各個環節的鏈接,降低中間交易成本,提高農戶經營的效益,為農民增收創造了前提條件。
5.推動產業化,提升競爭力。在我國加入世貿組織后,農業的保護受到國際規則的挑戰,不得不直面激烈的國際農產品市場競爭。發達國家的經驗表明,現代促銷手段和策略對提高農產品國際競爭力的作用越來越重要。由于農戶處于分散的狀況,組織化程度很低,在市場上明顯處于不平等地位,必須通過發展農村中介組織,按照市場需求推廣統一的產品品種,采取統一的生產技術規程,實施統一的產品質量標準,進行統一的培訓和管理,提高農產品質量,加快農業標準化進程。在大力開拓國際國內市場的同時,提升國際競爭力。
6.完善服務體系,建設新型農村。農村中介組織可以成為政府與農民之間的重要溝通渠道,在落實黨和政府關于農業的法律、法規和政策,反映農民的呼聲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有利于減少社會動蕩因素,保持農村的穩定。農村中介組織具有民辦性、合作性、專業性和開放性等優勢,把服務滲透到從生產到流通的各個環節,它既是一種新的集體形式,又具有市場化特征,其承擔的責任是現有政府組織所不能完成的,能起到促進農村“生產發展”,實現農民“生活寬裕”之目的。同時又因其具有自愿參與、共同管理的特性,對農民個體自覺性的培養、農村生產經營環境的改善又具有巨大的影響,有利于農村“鄉風文明、村容整潔、管理民主”,進而為目前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的堅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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