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工作研究
時間:2022-11-17 02:3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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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2017年我國農業部全面部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是其中一項基礎工作。要清產核資、摸清家底、確認組織成員,為進一步產權改革奠定基礎。現階段我國農村產權制度改革還存在很多問題,針對清產核資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進行深入分析并提出有效對策,以促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順利完成。
關鍵詞: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清產核資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迅速發展。在城鄉一體化發展環境下,城鄉人口流動性越來越大,開發農村資源成為我國新農村建設的目標。目前我國農村有大量的集體資產,全國農村集體賬面資產達到3.44萬億元,集體所有的土地資源為4.46億hm2。如果不進行深入改革,對農村集體資產進行整合開發,很難發揮集體資產的作用,難以增加農民的經濟收入,無法實現新農村建設和城鄉一體化建設目標。只有清產核資、明晰產權,才能有效盤活農村集體資產,這也是目前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重要內容。在清產核資過程中會存在較多問題,包括股權、集體資產、集體債務、經濟合同等。要重新進行股權量化,為百姓爭取更大的權益,為我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奠定良好基礎。
1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目的和意義
我國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主要是為了滿足社會發展的需要。目前農村集體資產存在較多問題,集體資產歸屬以及權責不明確。如果不盡快解決存在的問題,就容易造成資產流失或者集體利益被侵占。為了穩定農村經濟發展,必須進行集體產權制度改革,以促進經濟平衡發展。1.1明晰產權權責。在集體產權改革過程中,要明晰產權權責。產權關系在法律上可以直接反映、認可和保護經濟關系。產權具有排他性、獨立性、交易性和可分割性特征。因此,明晰農村資產產權可以幫助農民獲得產權的使用、處分、占有、收益等權利,增加農民的經濟收益,并可以合理支配資源。無論是抵押、繼承還是退出股權,都能重新進行定義,為農民提供更多的發展方案,促進社會經濟良好發展。1.2有效保護資源。將集體經濟組織的權利合法化,能有效減少公共資源受到侵害。目前,集體產權存在資產歸屬不明確、資產管理難等問題。同時,集體產權管理制度與相關法律法規不完善。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可以有效避免這些問題發生,對農村資源起到有效保護作用。1.3加快資產流轉。解決產權問題,高效盤活農村資產,能使資產保值,也使市場交易更加公平、快捷、高效,還能使農村產權交易從原來的“走進來”到現在“走出去”,推動農村產權交易相互賦能、融合發展。資產流動的新模式有“廣西1+N模式”“安徽蕪湖模式”“內蒙古扶貧新模式”等,促進了農村經濟發展。
2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清產核資相關問題
2.1農村土地流轉問題。農村土地流轉是指使用權的流轉,包括土地承包權和轉讓使用權。我國在2014年出臺《關于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使土地流轉并進行規模經營[1],以促進農業經濟發展。土地流轉的難度比較大,很多流轉中心的信息不全面,農民對土地流轉制度不了解,農民正當權益容易受侵害。2.2農民對改革認識不足。當地村干部、村領導對于土地流轉宣傳不到位,農民對農村產權制度的改革認識不足。另外,土地流轉初期改革力度較小,沒有引起農民的廣泛關注。制度改革在一定程度上弱化了群眾的權利,因此很多農民對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有抵觸心理,甚至對清產核資行為多加阻擾,影響產權制度改革順利進行。2.3各地改革不夠充分平衡。在我國很多地區,農村集體產權改革相對滯后,執行力不足。有些地區不能根據出臺的政策及時進行改革,在經營性質的資產管理、開發、利用等方面存在很多問題。尤其是改革不夠深入,只注重表面工作。受2020年肺炎疫情的影響,摸底調查工作難以開展,清查核資工作難以繼續。2.4實施改革經費不足。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涉及范圍比較廣,工作內容比較復雜,不僅需要花費大量的精力[2],還需要花費大量的人力和資金。目前改革經費不足,有的區域交通不便,資產清查人員很難對資產進行及時核查。2.5集體“三資”管理問題。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主要影響農村集體的“三資”,包括農村集體資金、資產以及資源。農村“三資”管理力量薄弱,監管能力不足,監管人員比較分散,人力資源比較短缺,基層干部人員往往是一人多崗。另外,農村資產的清產核資、成員界定、股權設置等問題沒有完全厘清,存在較大的債務問題,造成改革困難。
3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清產核資策略
3.1清產核資,公開透明。清產核資是農村產權制度改革的首要任務。我國農村集體資產的數額龐大,清產核資的難度較大。根據相關報道可知,2016年我國農村集體資產已經達到3.1萬億元,其中不包括土地等資源性資產。資產是實現新農村建設的重要資源[3]。在清產核資過程中,要實施分類、分步進行策略,因地制宜,明確所有資產的性質,包括經營性、非經營性、資源性資產的數量、歸屬和使用情況等。清產核資要公開透明,要厘清產權所屬關系,落實到鄉鎮、村、個人[4]。同時,做好土地確權工作。該工作與產權制度改革有直接關系,是產權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的保證。要秉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維護農民的基本權益,處理好農村土地產權歸屬問題。加快建立集體資產監督平臺,促進新農村全面改革,使農村產權制度有效實施[5]。3.2加大宣傳,完善工作。相關部門要加大改革宣傳力度,提高人民群眾對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的認識水平,充分發揮示范帶動作用,以個別鄉村為試點,將清產核資工作落實到位,促進農村良好發展。同時,提高地方基層干部的執行能力,促進各鄉鎮快速實施改革,使每個人都積極參與到改革中。例如在農村集體資產清查核資工作中,如果農民積極配合,能使工作更加迅速高效地完成,為農村產權制度改革提供良好的基礎,為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提高良好的保障。3.3股份合作,集體收益。集體產權制度改革是農村發展的重要基礎,是我國新農村建設的保障,是推動我國農村經濟不斷提升的基礎。量化資產股份合作方式,在試點實踐中具有重大的經濟意義,是實現農村經濟增長的有效手段。我國各省份積極響應中央的號召,通過股份合作制保障農村集體組織成員的權利,從而增加農村集體組織的經濟收益[6-7]。3.4換證賦碼,賦予職責。與常規的企業架構不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是一種特殊的組織結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流轉是內部流程。在新的《民法總則》中,已經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列為特別法人,并實施了注冊登記、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賦予了新的身份[8]。2018年,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已經將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立法手段列為第三類項目,有相應的賦碼制度要求,還在稅收制度中提出了相應的優惠政策,促進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發展。逐步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給予農村集體經濟更多法律保護,逐步理清并完善農村集體經濟的運行制度、資產財務管理制度等,給予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更多支持。3.5因地制宜,有效實現。我國各地農村的發展情況不同,應根據當地發展狀況,因地制宜制定發展策略。2015年我國開始制定精準扶持計劃,大力支持農村經濟發展,并指導農村充分利用特色產業,盤活土地資源,創新新農村建設的發展路徑[9-10]。例如有的地方承包荒地開發果園、養殖基地、旅游基地、農蔬基地等新農村產業。通過政府大力幫扶、企業融資、村企共建等多種方式籌集更多資金,實現農村集體經濟可持續發展。
4結束語
在農村產權制度改革中,清產核資工作要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基本原則。應加大宣傳力度,完善工作制度,使人民群眾積極參與到改革中,加快農村集體經濟的發展速度,實現新農村建設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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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聶曉偉 單位:黑河市農業農村服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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