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物質文化遺產在新農村文化的價值研究
時間:2022-05-10 10:3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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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色化發展———繼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發展獨具特色的農村文化形式及內涵
“十里不同風,百里不同俗。”邯鄲市十六個縣(市)的民風習俗各有不同,反映在文化形態也各有特色,生長于斯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亦各具濃郁的地域烙印和民俗風格。其中,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從萌生之初到流延至今,始終根植于農村的沃土之中,存續于農民的繁衍之中,與農民群眾的生產、生活密切相關,并表達著農民的情感,寄托了農民的祈愿,以其特有的形式長久地在廣大農民群眾中廣泛流傳,能夠自然地架構起農民群眾之間、政府與農民之間的親切感。這從邯鄲市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演藝人員大都來自本鄉本土,每次演出全村群眾幾近傾巢而出觀看,外出務工人員也從千里之外趕回家鄉參與其中,即可見一斑。比如,每年的元宵節,永年縣的國家級民間舞蹈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抬花桌”,采取傳統的舞蹈技巧,在鼓樂伴奏下,藝術氛圍濃郁,演出氣勢壯觀,使得圍觀者人山人海,喝彩不斷。這種興始于唐代初期、不斷豐富完善、傳承下來的民間舞蹈藝術,在永年縣政府的關心與支持下,更加彰顯了地域特色,成為了遠近聞名的文化品牌。從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在保護與傳承中進行特色文化建設的思考中可以看到,在新農村文化建設中,各縣(市)將傳承和弘揚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重要內容進行特色文化建設,既貼近農民的生活,符合農民的文化習俗,還能夠充分調動農民群眾參與的積極性與主動性,有利于農民群眾自主地發揮創造性。這是因為,首先,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很強的可操作性。這些文化遺產從產生到流傳,千百年來生長于廣大農民群眾之中,農民群眾對身邊這些“土生土長”的傳統文化耳聞能詳,極易掌握并從生活中汲取營養賦予其時代新內容。其次,農民群眾對反映當地民風民俗、表演技能的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有著深厚情感。千百年來祖祖輩輩靠著口傳身教一代代地傳承、光大,并不斷地植入自身理解、情感和信仰,久而久之,形成了以人為核心的一種精神寄托,這就從思想與情感上為農民群眾發揮主動性與創造性提供了源動力。農民群眾主動地發揮其創造性,潛移默化中提升了自身的文化素養,使其逐漸改變了原有的思想與觀念,并為新農村文化建設保障了主體的培養,而這種積極主動參與的主體力量正是社會主義新農村文化建設的骨干和動力。各級政府對此給予積極引導和資金支持,為本地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保護和弘揚創造良好條件,不僅有利于在農村中建設文化藝術團體與培養農民文化人才,有利于活躍健康向上的農村文化生活,還能突出各縣(市)帶有厚重地域色彩的文化特色,無疑是宣傳本地優勢、提高本地知名度的一張靚麗的“文化名片”,同時也是對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有效傳承。
傳承形式的完善———以傳承非物質文化遺產為契機,加強農民文化隊伍的建設與培養
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依靠傳承人開展授徒、傳藝、交流等活動得以保護、延續的特點。傳承人是歷史的活化石,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存立之本,如果未能在傳承人的有生之年將文化遺產給予全面有效地保護并傳承下去,就會發生人亡藝絕的現象,并成為中國非物質文化遺產無可彌補的損失。這就啟發我們,新農村的文化建設就是要將農村的主人———農民放在首位,建設起一支來自于農民、服務于農民的文化隊伍,讓他們在承繼傳統非物質文化遺產與接受新文化熏陶的過程中樹立起社會主義價值觀與生活方式,通過豐富多彩的文化形式與文化活動來豐富自身生活。而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就具有與農民之間距離較近且易于為農民所掌握的特點,故將其元素和組合納入農民文化隊伍的建設與培養中具有較強的操作性。首先,傳承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利于建設一支農民自己的文化隊伍。我們現在對于農村基層文化隊伍建設主要采取的是“幫扶”政策,鼓勵專業演藝人員、創作人員走入農村,開展“文化下鄉”活動,通過舉辦文藝展演、組織培訓等形式幫助建設與培養農村基層文化隊伍。盡管這些措施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直接受益的只是占農民少數的文化隊伍,況且“文化下鄉”活動不能長期不間斷地在農民身邊,內容也缺少地域性、民間性。而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生長在農村,鄉土氣息濃郁,具有貼近農民生活的強大優勢,只需傳承人教授、政府組織就可隨時隨地進行學習、創新,這樣就便于建立、發展一支農民自己的留得住的文化隊伍。其次,傳承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利于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和構筑和諧社會。每逢農村傳統廟會、集市節日或國家法定節假日,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就會出現在農村的固定地點進行表演,極大吸引了本鄉本土村民及三鄉五里鄉民前來觀賞。農民的這種高昂熱情有利于將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新農村文化建設的一項重要內容進行推廣,農閑時期農民可以隨時隨地進行練習、交流、創新和排演,節慶時期則進行演出,并在傳授、交流、演出的實踐中形成了一種聯系鄉民情感的紐帶,既是對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也是建設社會主義精神文明、構筑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再者,傳承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有利于農民群眾發揮自我能動性。農民對于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耳濡目染,如數家珍,在表演現場濃烈的氛圍中,往往能和著民間樂器的旋律、伴著表演隊伍的舞動而情不自禁地跟著哼起來、唱起來、舞起來。這種認知和參與程度正是農民發揮自我能動性的前提和基礎。順應這種大勢,政府給予積極的幫扶政策,專業人士給予有力的藝術指導,充分展示農民的聰明才智和藝術才華,其能動性將會得以極大發揮,并在繼承過程中自覺為古老的文化遺產輸入具有時代特征的新內容,注入新活力。這種政府引導下的廣大農民群眾的主動參與和創新,會從根本上使農村文化建設、農民文化隊伍和農民文化生活更加興旺發達。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和創新,與新農村文化建設兩者之間是相互聯系、相互促進的關系。非物質文化遺產作為傳統文化,以自身獨特的優勢,成為了新農村文化建設與農村主人———農民群眾之間的紐帶,在其保護與傳承過程中來加強對農民群眾的培養,使他們在思想、行動及觀念上奮發向上,以達到提高農民整體思想文化素質、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構筑和諧社會的目的。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具有與農民生活聯系緊密、群眾參與性廣、受眾感染性強等特點,有著充分調動廣大農民主動參與的優勢,在保護與傳承中有利于建設、培養一支農民自己的文化隊伍,在政府幫扶政策和專業人士指導下,農民可以自主發揮創造性,形成與時俱進、積極向上并具有新內涵與新形式的新文化。在新農村文化建設中,歌舞類非物質文化遺產也避免了“舊”文化與“新”文化之間的沖突,無疑是對其予以保護與傳承的一種有效措施。
本文作者:王冉鄭揚工作單位:邯鄲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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