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現狀分析
時間:2022-04-06 11:3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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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目的了解烏魯木齊農村居民養老服務現狀,為完善烏魯木齊農村居民養老服務事業的建設與管理提供理論依據。方法采用隨機抽樣法,隨機抽選1652名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作為研究對象,分析影響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養老意愿的因素。結果單因素回歸分析顯示,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養老意愿與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量、居住狀況、月收入水平、自評健康狀況有關(P<0.05);多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顯示,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量、自評健康狀況是影響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養老意愿的獨立因素(P<0.05)。結論可采取構建完善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體系、推動機構養老服務發展、完善政策制度、促進合理資源配置的方式提高老年人的養老服務現狀。
關鍵詞: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烏魯木齊
隨著我國人口老齡化速度的加快,老年人口規模呈現出日益增長的趨勢,老齡化問題受到社會的廣泛重視,烏魯木齊農村居民養老的問題也日益引發關注。烏魯木齊市目前已正式步入老齡化社會[1]。2015年,烏魯木齊市老年人口總量已達38.48萬人,65歲以上戶籍人口比例占8%,呈現出老年人口增長高速化的態勢[2]。近些年來,隨著西部大開發等惠民政策的推進,烏魯木齊地區農民生活水平得到了極大的提高,農民對養老服務的需求也隨之日益增長,再加之新疆西部農村老年人,養老經濟來源單一,養老風險偏高[3],如何合理配置農村養老服務資源,提高老年人養老生活質量,對位于中國西北部的烏魯木齊農村養老服務的發展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本研究結合烏魯木齊農村居民養老的實際情況,通過對烏魯木齊農村居民養老服務現狀進行分析和研究,以調查的結果為依據,分析影響烏魯木齊農村居民養老服務現狀的因素,為改善烏魯木齊農村居民養老服務現狀提供理論依據。
1對象與方法
1.1研究對象。于2019年1月~2019年11月采用隨機抽樣法從烏魯木齊市天山區、沙依巴克區、新市區、烏魯木齊縣、水磨溝區、頭屯河區6個分區隨機抽取烏魯木齊縣作為調研區域,從下轄三鎮三鄉中,每個鄉抽3~4個村,每個鎮抽7~8個村,最終抽取水西溝村、東灣村、永盛村、上寺村、燈草溝、八家戶等36個村1700名≥60歲常住老年人(居住生活時間≥5年)作為調查對象進行問卷調查,剔除漏項及錯項問卷12份,邏輯性錯誤問卷36份,實際有效問卷為1652份,應答率為97.18%。納入標準:①年齡≥60周歲;②意識清楚,有較好的理解、溝通能力,能用語言清楚的表達自己的感受,具有一定的讀寫能力。排除標準:①嚴重疾病和(或)合并有精神病者;②不能接受隨訪或隨訪期間未按照實驗人員規定進行調查者。所有參與調查者均知情同意,自愿參加本課題研究。1.2方法。本研究以問卷調查為主,通過參考茍曉玲的《安州區居家養老服務問卷調查表》[4]以及韋佳云的《重慶市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供給現狀及對策研究》[5]結合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現狀與需求的大致情況自行修訂問卷初稿,正式調查前對50名農村老年人進行預調查,修正后最終形成。問卷包括4方面:個人基本信息、生活現狀、健康水平和養老服務意愿。問卷克朗巴赫值為0.847。調查人員按照培訓的統一指導語進行調查,征獲研究對象同意后,發放問卷由研究對象自行填寫,無法填寫者調查人員口述題目選項,根據被調查者的回答逐條代替填寫。調查對象如不理解或不清楚問題,現場人員僅作客觀解釋,不干預調查對象選擇。填寫完畢后統一收回,并現場核對,如有缺漏情況,重新補缺、復核。數據采取雙人手工錄入,錄入后進行整理、檢錯,與原始調查表核對準確無誤后計入系統。1.3統計學方法。采用EpiData3.1軟件建立數據庫,應用IBMSPSS25.0進行數據的統計分析。計數資料采用[n(%)]表示,多組間率的比較分析采用χ2檢驗,所有檢驗均為雙側檢驗,檢驗水準α=0.05,P<0.05認為差異有統計學意義。
2結果
2.1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養老模式選擇的單因素分析。單因素分析結果顯示,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量、居住狀況、收入水平、自評健康狀況與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選擇養機構意愿有關,差異有統計學意義(P<0.05),見表1。2.2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現狀的多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以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是否愿意選擇養機構為因變量(0=不愿意,1=愿意),以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量、居住狀況、收入水平、自評健康狀況為自變量,采用進入法進行多因素Lo-gistic回歸分析(賦值見表2)。該模型Hosmer-Lemeshow擬合優度指標檢驗P>0.05,模型擬合效果好。Logistic回歸分析結果顯示,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量、自評健康狀況是影響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養老意愿的獨立因素(P<0.05),見表3。
3討論
3.1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現狀。目前農村老年人“養兒防老”觀念仍占據主體地位[6],普遍向往“子孫滿堂”的天倫之樂,認為居家養老生活可以獲得來自家人的陪伴與呵護,生活會更加舒適稱心,而且還能節約相應的養老開支[7]。農村老年人對于養老機構的了解程度低,不能充分了解養老機構與養老服務,容易對機構養老產生誤會,造成子女不孝才住養老機構的錯誤看法,使得對于選擇機構養老的養老服務存在抵觸。農村老年人收入水平低,選擇養老機構的養老服務進行養老需要承擔的花費對于農村老年人來說是一筆高額的支出,而選擇居家養老在節省這部分開支的情況下還可以得到家人的陪伴,因此農村老年人選擇養老服務時對于機構養老的意愿較弱。3.2影響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現狀因素。老年人對養老服務選擇的不斷變化,使養老服務中居家養老與機構養老比重改變,養老服務現狀隨之發生變化,老年人在養老服務選擇時的整體傾向性與養老服務現狀息息相關。因此以烏魯木齊農村老年人是否愿意選擇養機構為因變量,用以探討影響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現狀的因素。研究結果顯示,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量、自評健康狀況影響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的選擇。年齡越大的老年人越不愿意選擇機構養老[8],可能是由于老年人對新鮮事物接受能力更低,對于機構養老接受程度不足。子女數量越多,為老年人提供經濟供養人數較多的可能性就越大,老年人居家養老更可能獲得妥善的照顧,因此不愿意選擇機構養老[9]。離婚、喪偶、未婚與獨居的老年人比已婚有他人陪伴的老年人更愿意選擇機構養老,缺乏他人陪伴的老年人更容易感到孤單,無法充分滿足精神需求,因此更愿意選擇提供完善養老照顧的機構養老服務,以獲得陪伴與精神交流[10]。文化程度越高的老年人對于養老機構的認識更加全面,也更容易接受新觀念,在考慮養老服務的選擇時更愿意選擇機構養老的養老服務[11,12]。健康狀況也是影響養老服務選擇的重要內容[13],與自評健康較好的老年人相比,自評健康狀況較差的老年人更愿意選擇機構養老,這可能是由于老年人在身體狀況不佳的情況下,希望能得到更加專業全面的照顧,也使機構人員照顧代替子女照顧,減輕子女負擔。3.3建議隨著經濟的快速增長,農村社會對于養老。服務需求也日益增大,但目前農村居家養老服務和機構養老服務卻仍處于整體發展滯后狀態[14],充分了解老年人養老服務選擇意愿,提高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現狀顯得尤為重要。3.3.1推動機構養老服務發展。研究發現自愿選擇機構養老的老年人年齡在60~69歲占有較大比重,年齡越小的老年人對于新鮮事物的接受能力越強,在面對機構養老的選擇上,更容易抵消子女不孝才住養老機構的傳統觀念,在農村信息資源不斷豐富的影響下,老年人對于機構養老的抵觸情緒將逐漸遞減,伴隨而來的是養老服務需求的逐漸增大,推動養老服務的發展,滿足農村老年人對養老服務選擇比重的改變將更好的促進養老體系的平衡和完善。3.3.2構建完善農村居家養老服務體系。隨著農村勞動力的流失,老年人居家子女照顧比例逐漸降低,而我國目前農村居民社會養老依舊以家庭式養老為主[15],整合農村現有力量,發揮社區功能,以衛生院、村醫作為醫療輔助,為老年人提供上門服務和定期身體健康檢查,鼓勵農村老年人采取互助養老方式,相互之間提供精神慰藉和鄰里互助,在滿足老年人居家養老意愿的條件下,充分利用農村目前社區服務,加大社區養老服務相關建設,構建符合農村情況的社會支持網絡,使老年人獲得更豐富的養老服務。3.3.3改善政策制度,促進合理資源配置。農村老年人對醫療保障制度的使用效率較低,醫療服務在資源配置失衡的情況下呈現出一種“倒三角”特征[16],健全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和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合理分配醫療資源,增強醫療保障制度的監督力度,加快解決農村居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明確公辦養老機構對老年人社會保障作用,推動公辦養老機構和民辦養老機構運營發展,規范養老服務,促進養老服務業的發展,為缺乏子女照顧的老年人提供更好的養老服務。
綜上所述,提高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質量,需要立足于農村老年人的年齡、文化程度、婚姻狀況、子女數量與健康狀況,不斷完善養老服務政策,構建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優化資源分配,推動機構養老服務業的發展,使老年人獲得更好的養老服務,老有所依,老有所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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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輝 莫合德斯•斯依提 樊瓊玲 劉潔瑩 何曉娜 曾俊 麥熱比耶姆•佧米力 由淑萍 單位:新疆醫科大學護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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