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貿易政策變遷論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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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貿易政策變遷論文

自1975年中歐建立外交關系以來,歐盟對華政策的演變總體上對發展中歐經貿關系是越來越有利的。1978年中國和歐共體簽署了第一個貿易協定,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同時成立了中歐經濟貿易混合委員會,并于1985年5月在原貿易協定的基礎上又簽訂了《中歐貿易和經濟合作協定》,雙方同意在工業、農業、科技、能源、交通運輸、環保、發展援助等領域開展合作,對合作生產、合資經營、合作開發、技術轉讓、金融合作、技術援助、人員培訓與交流等各種合作提供便利和促進。歐盟隨后所有的對華經貿政策都是在1985年文件的基礎上發展和深化的,雖然在這個過程中也經歷了一些曲折。

1989年之后的幾年,歐共體單方面中斷與中國的高層往來、軍事合作、政府貸款和合作項目,使得中歐經貿關系的發展受到嚴重的影響和阻礙,但自1992年起,由于中歐政治關系大體恢復,中歐經貿關系也開始了新一輪的發展。1995年7月,歐盟委員會提出了《中歐關系長期政策》,強調要同中國全面發展政治、經濟和貿易關系,明確表示歐盟與中國應建立長期合作關系以保證自實現雙方共同的目標。這是歐盟有史以來制定的第一個對華關系長期發展戰略,它不僅是對1985年協定的深化,更重要的是它表明歐盟對華戰略性政策框架初步形成,對中歐經貿關系發展具有重要的歷史意義。1996年11月,歐盟委員會又公布了《歐盟對華合作新戰略》,將歐盟對華長期政策進一步具體化,再次強調歐盟對華政策的全面性、獨立性和長期性,表示要進一步促進雙方在經貿、科技、發展援助等領域內的交流與合作。1998年3月25日,歐盟委員會公布了《與中國建立全面伙伴關系》文件,要求把中歐雙邊政治經濟關系提高到歐美、歐日的同等水平上;支持中國盡早加入世貿組織等,并于2000年9月發表了關于執行1998年文件的報告。

為了使歐盟更加卓有成效地執行1998年確定的對華政策和追求歐盟與中國關系長遠目標的實現,歐盟委員會在2000年報告的基礎上又于2001年5月提交了《歐盟對華戰略:1998年文件執行情況和促進歐盟政策更為有效的未來步驟》文件,制訂了具體務實的中短期目標:在國際社會中與中國進一步接觸,其中關于政治和全球性問題的對話格外重要;支持中國在法治和尊重人權的基礎上轉變為開放的社會,這是歐盟與中國關系的核心;使中國融入世界經濟,這對中國繼續改革開放具有重大意義,也是全面深化歐盟與中國的關系的關鍵;更好地利用歐洲現有資源支持與中國的交往;正確利用現代技術,擴大歐盟在中國的影響力。2002年3月,歐盟發表《國家戰略報告:中國》,繼續強調1998年和2001年歐盟對華文件所確定的對華政策目標,并進一步明確了對華合作的三個重點領域。第一,通過機構強化與能力建設、人力資源開發與構建穩健的商業法規框架以及促進私人部門的知識訣竅與技術的轉移來確保中國經濟與社會改革進程的可持續性;第二,通過提供知識和專業技能來促進可持續發展,協助中國謀求環境保護、社會發展與經濟增長之間更好的平衡;第三,鼓勵良好治理,促進法治、民主與經濟、社會、政治與公民權利的履行以及強化構成市民社會網絡的結構與進程。

一、利益訴求

與任何國家的對外經貿政策一樣,歐盟對華經貿政策的變遷也反映了歐盟對發展中歐經貿關系的利益訴求以及這種利益訴求的動態變化,此外,歐盟1995年后的對華經貿政策中的一個重大變化是歐盟試圖促進中國與歐盟的制度趨同,這在發展政策中體現得極為明顯;另一個顯著特點是歐盟對華總體政策越來越積極,而指導經貿實踐的具體政策措施則越來越苛刻。

(1)出于歐盟經濟利益需求

從既得的經貿利益來看,歐盟對華經貿政策與經貿關系實績形成了相互促動的良性循環。1985年中歐貿易協定之后,歐盟與中國的貿易突飛猛進,1984年-2000年間,中歐貿易額增長了近12倍。據中國海關統計,2001年,中歐貿易額達766億美元,比2000年增長11%,其中歐盟進口409億美元,同比增長7.1%,歐盟對華出口357億美元,同比增長15.8%.按照中方統計,2001年,中歐占我外貿總值15%,歐盟是居日本、美國之后的我國第三大貿易伙伴。歐盟對華直接投資自1985年以來也取得了極大的進展。特別進入20世紀90年代,歐盟已成為中國吸引外資的主要對象,歐盟企業對華投資穩步增長。2001年,歐盟來華直接投資項目數為1217個,實際投入40億美元。到2001年底,歐盟來華投資項目數達12583個,實際投入303億美元。歐盟對華投資的增長快于我國全部直接投資的平均水平。1986年-2000年期間,歐盟對華直接投資項目、合同金額和實際投資金額的年均增長速度分別達到29.0%、25.9%和25.9%,均高于我國全部外商直接投資的年均增長水平;歐盟對華投資的資金密集程度明顯高于其他國家/地區的對華投資,2000年歐盟投資合同的項目平均規模超過800萬美元,遠遠高于全部外商直接投資280萬美元的平均水平。在技術出口方面,歐盟國家是中國引進先進技術與設備的最大供應者。2000年-2001年,歐盟成員國向中國出口技術分別為2317項與1050項,合同總金額為130億美元。截至2001年底,中國從歐盟成員國引進技術共13495項,合同總金額約672億美元,占我國引進技術總額的一半左右。良好的中歐經貿關系實績為歐盟對外經貿關系的促進與平衡提供了堅實基礎,完全符合歐盟的經濟利益需求,這促使歐盟在總體政策上重視中國,加強中歐經貿關系。

從潛在的經貿利益看,歐盟將繼續在政策上支持中歐經貿關系的發展。2001年,中國GDP位列世界第6位,而歐盟2001年文件認為,“按照購買力平價理論”,中國的經濟實力總體上已經與日本持平,僅次于美國。而且,中國已成為電信、運輸、能源和環保等行業的全球生力軍和重要市場;據估計,到2005年,中國還將擁有3億互聯網用戶,而同期美國的用戶數量為2億。2001年中國對外貿易已經突破5000億美元,為世界上第七大貿易國;中國所吸引的外國直接投資迅速上升,僅低于美國而躍居世界第二,已連續9年成為吸引外資最多的發展中國家。而歐洲由于正在建構一個全新的市場結構與政策結構使企業與消費者預期謹慎,從而對歐盟經濟增長產生了暫時的不利影響,經濟活動難具活力。歐盟1961年-1970年國內生產總值平均增長4.9%,1971年–1980年降為3.0%,1981年-1990年再降為2.4%,1991年-2000年更降至2.0%,同期美國則分別為4.2%、3.2%、3.2%和3.4%;而且,與美國和日本不同的是,歐洲的外貿依存度更高。與此同時,我國對歐盟出口僅占其自盟外進口總額的5%左右,歐盟對華投資占其對盟外投資的比重還不到2%,雙方合作潛力依然巨大。加速發展中歐經貿關系將為歐盟獲得廉價優質的資源與商品(服務)、存量與增量龐大的出口市場以及穩定與高回報的投資場所,有利于促進歐盟的經濟增長。因此,為中歐經貿關系提供政策保障顯然符合歐盟的經濟利益需求。

(2)出于歐盟國際政治利益需求

2000年歐盟葡萄牙首腦會議所確定的未來五年戰略性目標明示了歐盟不僅要在歐洲成為領袖,而且要在世界上樹立領袖風范。這種愿望是由歐盟的經濟實力所激發,也將由經濟實力來保證。按人口、GDP、資本輸出以及對外貿易等指標(根據OECD統計)來衡量,歐盟的經濟實力超過美國居世界第一。而隨著歐盟的擴大,歐盟的經濟實力將進一步加強,尤其重要的是,歐盟不僅因為新加入國家正處于經濟起飛階段而擁有更大的市場規模與市場容量,而且歐盟作為世界上最大的資本輸出國和商品與服務出口國,再加上歐盟相對寬容的對外技術交流與發展合作政策,對世界其他地區的經濟發展特別是包括中國在內的發展中國家至關重要。歐盟是經濟“巨人”,但歐盟并不甘心僅僅如此,因而,歐盟正在謀求并且正在逐步成為與美國模式大不相同的重要政治力量。歐洲的目標不僅是要制定世界貿易規則,為了保證外部經濟對歐洲的穩定性和確定性,歐洲也將要求參與乃至直接制定國際貨幣規則,歐元是謀求這個權力的起點。歐洲將會憑借強大的統一貨幣來參與國際貨幣體系規則的制定,遏制美元霸權,伸張歐洲貨幣利益。由于經濟實力的支持和歐洲各國貨幣在世界貨幣體系中的實際地位決定了歐元的崛起和強大是不可避免的。

但是歐盟的國際權力需求采取了完全不同于美國單邊主義的“溫和模式”——歐盟尤其重視在國與國之間通過接觸、對話與合作來擴大共識和解決分歧,不搞硬性對抗;在處理國際事務中十分重視并寄希望于“多邊主義”,強調共同利益、權力分享和遵守有約束力的共同游戲規則等。這必將為更多的國家所接受,同時也將為諸多的國際組織所歡迎。“9.11”事件不僅更加強化了歐盟的信念,而且也更加強化了國際社會對歐盟模式的認同。在歐盟看來,“9.11”事件是一個歷史的轉折點,它使得在國際社會中一些早已存在的問題凸現出來,在全球化的時代,局部的不穩定必然會帶來全球性的后果,為此,歐盟強調在多邊體系之中、通過有效的國際性的法律手段來對抗恐怖主義;歐盟希望“9.11”事件之后的國際秩序會有一個良性的發展,加強與包括阿拉伯國家在內的第三世界的關系,通過加強與這些國家的對話,通過更大程度地向這些國家開放市場來促進它們的發展,促進它們與歐洲各國的聯系,進而穩定這些國家內脆弱的政治制度。在對外貿易方面,歐盟委員會主管貿易的委員巴斯卡爾·拉米9月17日在歐洲議會演講時表示,未來貿易政策的首要目標是謀求穩定與安全,向第三世界國家更多地開放市場,通過WTO等多邊貿易體系,在共同的法律框架之下,加強同第三世界國家的聯系,這符合歐洲的利益。因此,考慮到中國的政治經濟地位,不難理解,發展中歐經貿關系自然就成為歐盟謀求國際政治利益戰略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

同時,也要清醒地認識到歐盟對華政策的內在涵義。對外政策大體可以分為五類:信號性政策、試探性政策、條件性政策、分離性政策與實施性政策。信號性政策只是一種外交辭令、姿態與信號,既不存在責任問題,也不存在執行問題;試探性政策是謀求一種回應與反饋,可能成為下一步政策決策的基礎;條件性政策是取決于一定條件才得以執行的政策;分離性政策在很大程度上表現為話語與行動存在背離現象,或至少利用話語的不完整性,最典型的例子是歐盟將中國從“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上刪除,但在實踐中,主要還是按照非市場國家的標準來處理的;實施性政策一般都是技術性很強的政策,如關稅政策、技術標準等。可以說,歐盟對華政策文件中這些涵義都得到了體現。對外政策含義的多重性為歐盟在處理中歐關系以及謀求中國對歐盟的支持方面準備了廣闊的活動空間。

(3)歐盟對華經貿政策更為關注制度趨同

中歐雙方在很多政治領域還存在著巨大的分歧,如人權、西藏、臺灣等,中歐關系已經因此而遭遇過挫折。正如歐盟2001年的《歐盟對華戰略:1998年文件執行情況和促進歐盟政策更為有效的未來步驟》文件所表明的,“跟中國建立伙伴關系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中國的政治體制不同于歐盟與之保持密切聯系的其他大多數主要國家,歐盟對人權等問題的關注間或導致雙方關系緊張”。2001年文件是歐盟對華政策的最新立場和行動要點,它既表明了歐盟通過長期政策的制定希望保持良好的可持續的中歐經貿關系,也同時表明了歐盟的擔憂,這種擔憂既來自理解中國問題的困難,也來自中國對歐長期政策的不明朗與非法律化,還來自歐洲人認為的中國政治的不確定性。在2002年《國家戰略報告:中國》對中國的形勢分析中,歐盟的擔憂再次得到體現。實際上,1995年之后,歐盟對華經貿政策的一個重大變化是歐盟不僅強調經貿關系的發展,而且更為關注經貿關系作為一種政治工具來謀求融入國際社會,謀求中國與歐盟的制度趨同,這在歐盟的“發展合作”領域體現得最為明顯。

歐盟對華經濟貿易政策變遷解析來自:PPT中國·PPT資源網

歐盟的對華發展合作已開始轉向“外部性”很強的領域,如經濟與社會改革、環境與可持續發展以及良好治理與法治等,這與歐盟試圖將中國完全納入國際社會的政治意愿是一致的,同時也是為了降低歐中交往的政治成本。特別重要的是,由于政治體制等諸多因素的巨大差異,政治關系的變化往往會給中歐經貿關系帶來很大的不確定性,因而,從歐盟來看,制度趨同會使發展政治關系擁有共同基礎,從而有利于降低中歐經貿關系的不確定性,促進中歐關系的良性發展。

(4)對華總體政策與具體政策措施相分離

雖然歐盟對華總體政策越來越積極,但是,在指導對華經貿實踐的具體政策措施上,歐盟卻日趨苛刻,最為典型的領域是安全技術標準、歐盟對華反傾銷與WTO的特保機制等。歐盟的安全技術標準盡管絕大多數并不是可以針對中國的,但對中國也是極為不利的。歐盟的安全技術標準主要涉及食品衛生和食品安全、工業產品的安全標準、勞保標準、環保標準和無線電干擾技術標準等。近年來,隨著科技的發展和對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加強,歐盟安全技術標準日益嚴格,所涉及的領域日益廣泛。這些技術法規對歐盟以外的國家,尤其是眾多的發展中國家來說,無疑是技術壁壘。盡管歐盟至今尚未形成統一的、公開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政策,但客觀上形成了體系越來越完善、效果越來越明顯的技術性貿易壁壘。歐盟經濟發展水平高,其質量技術和檢驗檢疫標準高于我國相關標準,甚至高于國際標準,這使得我國的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難度將越來越大。歐盟2002年將成立“歐洲食品權力機構”,統一管理歐盟內所有與食品安全有關的事務。目前,歐方堅持對我輸歐禽肉產品實行逐批檢驗;我國醬油、花生、茶葉等產品多次遭到歐盟快速預警通報機制的通報。此外,歐盟還敦促中國尊重國際勞工組織在有關大會上提出并得到國際社會認可的勞工標準以及強化產品的環境標準。歐盟的技術標準具有普適性與剛性特點,即根據歐盟自身利益的需要適用于所有輸歐產品與服務,而不是針對具體國家;歐盟技術標準只會越來越多,要求越來越高,而不會降低。當然,由于中國某些商品在歐盟市場占有率很高而引起的該類商品標準的制定,實際上是歐盟充分應用技術標準普適性的名義來遏制中國商品的大量出口,保護了歐盟的同類商品制造商,是實際上的貿易歧視,打火機的CR標準便是典型的例子。

歐盟對華反傾銷也是順利發展中歐經貿關系的技術性障礙。歐盟最早對我國出口產品發起反傾銷調查,對我國出口產品反傾銷立案也為最多,立案高達93起。盡管歐盟已經從1998年起不再把中國列入其反傾銷政策中的“非市場經濟國家”名單,但是附加了關于市場經濟地位的五條標準和分別稅率的八項條件(現簡化為四項條件)。

目前,中國僅有7家企業獲得市場經濟地位。歐盟對華反傾銷政策仍具有較大的歧視性,中國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獲得市場經濟地位仍面臨極大的困難,這無疑會增加中國產品進入歐盟市場的難度。

中國加入WTO后,歐盟在對華反傾銷、反補貼以及技術性貿易壁壘領域并不會因為中國的入世而變得寬松或至少“一視同仁”,相反,由于過去針對中國的關稅與非關稅壁壘因為中國的入世而日漸消失或減弱,歐盟將會更加強化對這些為WTO規則所允許的合法貿易政策工具的運用,以保護歐盟的產業。就中國方面來說,由于我國的對外貿易增長迅速,我國出口商品因為勞動力成本因素或企業價格競爭而價格低廉,我國出口商品由于我國總體的經濟技術水平不高而在技術標準、環境標準乃至勞工標準上與歐盟的要求有較大差距,我國企業對歐盟的政策法規與技術標準了解甚少,因此,歐盟的保護行動不斷成功,這也更進一步強化了歐盟的“反中國出口商品偏好”。此外,隨著中國入世議定書的簽署,歐盟又獲得一個新的直接針對中國的貿易政策工具——“特定產品過渡性保障機制”《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議定書》第16條,而且期限長達12年。2002年6月,歐盟已就中國的特保條款立法,要求根據特保機制對中國產品實施數量監督。

二、未來走向

可以肯定的是,歐盟對華政策主流在可預見的將來仍將是積極的,這不僅是由于歐洲的經濟增長需要中國的貢獻,也由于歐盟謀求國際權力需要中國的支持,還由于全球問題的解決需要中國的合作與參與。歐盟經濟的低速增長速度與中國穩定的高經濟增長使歐盟支持中歐經貿關系的發展具有巨大的利益所得;歐盟作為一個獨立的國際政治實體正在極力謀求獲得國際規則能力與國際行動能力,這包括多邊體系、歐元與歐洲貨幣權力、世界貿易規則以及歐美日沖突制衡機制等。歐盟的國際政治經濟利益需求要求有實力強大的國家支持,這就使歐盟不能忽視與經濟迅速發展的中國發展良好持續的經濟關系,擴大在中國的影響力。而且,正如歐盟2001年文件所表明的,“從全球化角度來看,中國這樣一個地域遼闊的國家既是一切國際性和區域性重大問題的癥結所在,也是解決問題的關鍵所在。所謂接觸,就是要建立全面的聯系,以便在一切共同關心的問題上達成共識,協助世界各國共同解決國際性和區域性問題”。但是,歐盟始終是“自我利益導向”的,這可能會在不同的時間里在不同程度上對中歐經貿關系產生不同的影響,對這種不同影響的分析和預測有助于我國采取適當的政策措施更好地發展對歐經貿關系,支持我國經濟增長和經濟安全。當前的核心任務是強化對歐洲以及中歐經貿關系的研究,制定我國對歐經貿關系長期政策。

在發展對歐長期經貿關系中要實現四個層次的平衡,即對外與對內的平衡、對歐盟與對其他地區的平衡、對歐盟的政治與經濟的平衡、對歐盟與對其成員國的平衡。

首先,要做到對外與對內的平衡。考慮到全球化、中國與國際經濟的密切關系以及我國在經濟起飛階段所需要的外部支持,大力發展與包括歐盟在內的一切國家的經貿關系有利于我國的經濟增長,但考慮到我國獨特的文化傳統、價值觀、政治體制、意識形態、外交政策與巨大資源規模,我國在大力發展對歐經濟關系的同時,應更多地關注國內經濟的發展,從而既保證獲得對外經濟交往的收益,也能有效維護國家經濟安全。隨著改革的深入,我國的經濟結構正在日益改進,市場結構也在逐步成熟,而傳統的社會結構也在逐漸現代化,這極大地提升了我國經濟增長的潛力,因此,“眼睛向內”的發展模式已經具備條件。

其次,要做到對歐盟與對其他地區的平衡。大力推進各種形式、渠道的東亞合作,積極促進東亞真正形成一支區域性力量,我國過去重美日而輕歐洲的對外經濟政策必須適時調整,建立起相對平衡的中美、中日與中歐經貿關系政策框架,既有利于我國繼續與世界三大經濟力量的經濟交往,同時也避免受制于美日的被動局面。

再次,要做到對歐盟的政治與經濟的平衡。國家之間的經濟關系首先表現為政治關系,而且政治關系發展的不順往往對經濟關系的發展具有很大的制約性,因此,我國對發展中歐經貿關系的中長期政策的核心在于經濟與政治雙管齊下。在大力發展中歐經貿關系的同時,加強雙邊政治對話與合作,發展良好的政治關系,形成經貿推動政治,政治促進經貿的良性循環。

最后,要做到對歐盟與對其成員國的平衡。為避免因為歐洲一體化內部事務的二元體制而導致中歐經貿關系發展的巨大波動,中國的對歐長期政策必須是“兩手抓”的政策,一手抓歐盟,一手抓成員國。馬約之后歐盟的經濟決策權日益集中,因此,為發展中歐經貿關系必須加強與歐盟層面的接觸與合作。我國在抓歐盟的同時不能忘記各成員國是執行中歐經貿關系的真正主體,民族國家的行為模式仍是主流,并且歐盟的對華經濟政策也是成員國共同決策,因此,我國對歐長期政策中國別政策是其重要內容,與各成員國建立密切的經濟關系是極為迫切的,特別是與歐盟大國之間的經濟關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