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成效及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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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的十八大以來,河南省職業教育呈現蓬勃發展的良好態勢,職業教育規模不斷擴大,辦學條件極大改善,辦學水平明顯提升,服務經濟社會的能力顯著增強。但是,面對新時代經濟社會發展對職業教育人才規格的新要求,河南省職業教育依然面臨著嚴峻挑戰,尤其是在校企合作的實踐中還存在著不少困難和問題,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校企合作的深入推進。黨的明確提出,“完善職業教育和培訓體系,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這為職業教育適應決勝全面小康、讓中原更加出彩的新要求指明了方向。職業教育如何創新辦學體制機制、深化校企合作,是河南省面臨的現實課題。
一、河南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取得的成效
(一)體系化政策和組織框架逐步完善。為推動校企合作的深入開展,2012年5月,河南省政府出臺了《河南省人民政府關于創新體制機制進一步加快職業教育發展的若干意見》,明確了職業教育“三改一抓一構建”的職業教育發展思路,提出了“改革封閉式辦學模式,大力推進校企合作”的改革舉措;出臺了《河南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促進辦法(試行)》,明確了政府、職業院校、行業協會、企業擔負著促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共同責任。2012年12月,河南省政府了《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成立校企合作促進委員會的通知》,這是河南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領導機構成立的重要標志,也是河南省在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組織架構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為加強對全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工作的指導,2013年以來,河南省校企合作促進委員會先后成立了25個行業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指導委員會,這對于加強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培養人才的宏觀指導,推進職業院校加強內涵建設起到了重要的促進作用。(二)集團化校企合作平臺有效搭建。職業教育集團是一個以龍頭企業或骨干院校為核心,由若干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職業院校、相關企事業單位組成,以契約或資產為聯結紐帶的不具法人資格的教育團體。職業教育集團化辦學的參與主體具有多元性,政府有關部門、行業協會、企業事業單位、科研院所、職業院校和其他社會組織都可以通過集團化辦學這一平臺參與職業教育[1]。從2004年開始,河南省職業教育按照“市場運作、龍頭帶動、城鄉聯姻、校企結合”的原則,以骨干職業院校為龍頭,以特色專業為紐帶,先后組建了64個省級及區域性職教集團,走出了一條具有河南特色的職業教育集團化發展新路,形成了“河南模式”[2]?!昂幽夏J健甭毥碳瘓F的運作特色之一就是“校企合作、產教結合、實現校企雙贏”。通過職業教育集團這一平臺,促進了省、市、縣三級合作辦學,加強了城鄉中等職業學校的合作,強化了校企合作,初步實現了校企資源共享、優勢互補,推動了公辦職業學校集團化、規模化發展,使河南省職業教育實現了跨越式發展。(三)多樣化校企合作模式積極探索。河南省不少職業院校在校企合作模式方面進行了有益探索,形成了富有特色的合作模式。一是“頂崗實習”模式,即由職業院校統一組織安排,校企雙方共同管理和指導,由企業提供實習崗位,以工作崗位代替實訓工位的培養模式,該模式實現了學校與企業的無縫對接。二是“訂單培養”模式,即職業院校根據企業用人需求,與企業在專業、課程、師資、設備等方面進行全方位合作,為企業量身定制技術技能人才的培養模式,該模式實現了“入學即就業、招生即招工”的現代職業教育特色。三是“混合所有制辦學”模式,即以國有職業院校為主體,國有、私營等企業以資金、技術、場地、設備等條件入股,形成股份制辦學的新形式,該模式實現了管理共同體、師資共同體、專業共同體、資源共同體,促進了資源的整合和利用。四是“股份制辦學”模式,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出資人根據出資協議,以資金或其他生產要素投入辦學,共同負責建設與治理學校,并共同擁有相應的權責。股份制辦學產權明晰,權責分立,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結構和自我激勵與監督約束機制,該模式體現了校企“雙主體”辦學和“工學結合”的特色。(四)校企合作推動作用日益凸顯。一是改善了辦學條件。職業教育“高成本”的運行特點,使得職業教育必須依托多種途徑解決經費問題。在校企合作、產教融合的過程中,許多企業向職業學校投入了大量的資金或設備,改善了學校的辦學條件,為專業建設奠定了良好的基礎。二是打造了高水平的師資隊伍。職教師資是實施職業教育與培訓、培養高素質勞動者和技術技能人才的根本保證。通過校企合作,教師參與企業生產、科研、服務等活動,及時掌握了企業最新技術,切實增強了生產實踐和科研能力。三是提高了人才培養質量。職業學校通過校企合作,實現了理論與實踐的有機結合,使學生在學習和實習實訓過程中,真正提高了專業技能以及解決問題的能力,綜合能力得到了很大提高,社會認可度也逐年提升。四是增強了社會服務能力。一方面,職業學校獲得了企業的資金與實習實訓場地支持,另一方面,企業、社會也從學校獲得了人才支撐和智力支持,職業學校的社會服務能力逐漸提升。
二、河南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存在的問題
(一)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內生動力不足。目前,在職業院校的校企合作中,不少學校都是為了求生存、求發展和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主動在企業界尋求合作伙伴,而主動尋求與學校合作培養人才的企業則很少,并且多數也只是停留在訂單培養、實訓基地建設、設備支持、企業人員培訓等方面。究其原因,一是企業追求的目標是利潤最大化,在校企合作中,企業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財力,以求學校能夠培養出滿足需求的人才。但在實際操作中,企業在校企合作中的支出與收入不成正比,企業的支出遠遠大于其預期收益,影響了企業參與合作的積極性[3]。二是在校企合作過程中,對于如何保障企業利益缺少相應的機制和措施,企業承擔的風險較大,導致企業不愿和學校聯合培養人才。三是參與校企合作的企業,大部分未能和學校的實踐教學結合,企業也并沒有對高職院校人才培養給出相應的標準和要求,培養的人才難以與企業直接對接。四是頂崗實習學生的管理難度加大,學生畢業后流動性大,管理成本高,利益驅動不足,難以調動企業的積極性。企業缺乏內生動力,導致校企合作難以得到應有的發展。(二)職業院校在校企合作中自身優勢不明顯。企業作為校企合作的重要主體,與學校合作的目的主要是獲得學校的技術與人才資源,學校只有發揮其服務功能,才能吸引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目前,不少職業院校的人才供給與企業的實際需求在結構和質量方面還不很匹配;師資科研能力比較薄弱,對企業產品開發、技術攻關等幫助不夠;在人才培養過程中,對原有的純理論教學的教學模式改革力度不大,對學生進行相關的實踐培訓不夠,尤其是在辦學模式上,沒有真正實現由參照普通教育辦學模式向企業社會參與、專業特色鮮明的類型教育轉變,從而使得培養出來的學生無法為企業帶來相應的利益,難以滿足企業的需求。(三)缺乏推進校企合作的長效機制。從組織學的角度看,職業院校和企業是兩種不同性質的組織。企業是以營利為目標的,企業的營利性質是正常的組織行為。而職業院校是以培養人才為目標的,是教學組織機構,是一種公益性組織。在當前校企合作中,由于缺乏穩定的合作導向和利益驅動機制,導致校企雙主體缺乏深度融合。一些企業僅僅把參與校企合作看成是解決廉價勞動力的來源,看成是一種純公益性投資和贊助;一些學校和企業把為技能大賽提供設備當作校企合作的全部,停留在合作的表層及部分領域,缺乏真正共同開發、培養人力資源的意識與動力。校企雙方資源共享往往停留在概念和形象層面,企業全程參與人才培養過程表現在政策規定層面和少部分領域或環節,致使校企協同育人、協同研發和協同生產的深度合作目標難以實現。(四)校企合作主體的責權利模糊。目前,對于職業院校人才培養規格的要求還不夠詳細和具體,且缺乏監督評價機制。比如,專業技能應該達到什么要求、初級工人的標準是什么、誰來監督評價學生是否達到應有的標準等。人才培養規格的模糊和監督評價機制的不完善,導致職業院校為了節約成本而將培養人才的任務轉嫁給企業。而企業的職責是培養熟練工,當企業接收的人才規格不符合要求時,就會將這些學生作為廉價勞動力來使用,因為企業也不會浪費自己的培養成本。管理權責的劃分和監督權限劃分的不明確導致了校企合作偏離培養人才的目標運行,出現了不少傷害學生權益的問題。(五)管理與監督權限不明晰。當前校企合作的管理權限不明,監督評價機制還沒有完全建立[4]。校企合作的主體管理者涉及教育部門、企業主管部門、勞動部門,由于各主管部門有各自的利益訴求,沒有具體的主體對校企合作的實施過程進行管理與監督。當前,部分學校和企業通過實施校企合作,減少了學校的辦學成本,企業對廉價勞動力的使用也帶來了一定的經濟利益,唯有學生受到了損失,導致校企合作的最終目標沒有達成。誰來監督校企合作中學校和企業的行為、如何明確校企合作中管理部門的具體權責劃分,是推進校企合作迫切需要解決的問題。(六)缺乏法律法規和制度保障。當前,關于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辦學的制度、法規雖然有所改善,但是還落后于現實需求[4]?,F行的法律法規還存在一定問題:一是關于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教育法律,這些教育法律是校企合作的頂層設計,其內容往往是宏觀的,具有引導性,但缺乏實施細則,不具備操作性。二是關于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教育行政法規,這些教育行政法規相對微觀,具有一定的操作性??v觀這些行政法規,對企業在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過程中應起作用的規定比較多,但缺乏對職業學校校企合作規范管理的相關規定。
三、利益相關者理論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啟示
1959年,Penrose在《企業成長理論》中提出了“企業是人力資產和人際關系的集合”的觀念,為利益相關者理論奠定了基石。1984年,弗里曼在《戰略管理:利益相關者管理的分析方法》中明確提出了利益相關者管理理論。隨著時代的進步,利益相關者理論己被廣泛用于研究企業的社會責任問題。利益相關者理論的出現,將企業單一的經營目標擴展為經營目標加社會和政治責任。企業追求的目標不再是股東利益的最大化,而是集體利益的最大化,即利益相關者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利益相關者理論為推動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提供了重要的啟示。(一)頂層設計校企合作,關注相關利益。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核心就是要實現辦學主體的多元化,讓參與合作的利益相關者均參與職業教育人才培養。從當今職業教育校企現實情況分析,就是要建立一種由政府部門、職業院校、企業、行業、學生、家長和社會團體等利益相關者共同參與的職業教育辦學模式。同時,只有充分考慮利益相關者的訴求,才能充分調動利益相關者的主動性、積極性和創造性,才能確保最終實現利益相關者真正參與協同育人,實現各自利益訴求的“雙贏”目標。(二)厘清校企合作利益相關者的利益。政府、企業和學校作為校企合作的主要方面,應認真分析影響其參與度的核心利益和邊際利益。如政府作為參與方,其追求的既有企業的經濟目標,也有職業教育的人才培養目標,其核心利益是實現經濟和人才的“雙贏”,其邊際利益是隨著企業的參與度的深入而“雙贏”目標遞增。企業作為參與方,其主要追求的依然是經濟指標,其參與校企合作的核心利益是長遠的人才支撐,其邊際利益是隨著參與度的深入使經濟指標同步遞增。職業院校作為傳統的辦學主體,其追求的核心利益是人才培養質量的提升和培養規模的擴大,其邊際利益是隨著企業參與度的深入使辦學質量日趨提升。其他各方利益相關者亦是如此。(三)注意把握多種利益的存在。在評估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各方利益時,既要立足于現實利益的分析,更要分析長遠利益、潛在利益的存在。政府在支持和推動校企合作時,要針對不同的利益主體采取不同的策略,使不同主體的差異利益最大限度地得到滿足。尤其是在推動企業參與校企合作時,要通過財稅政策在不同階段給予差異化的支持,充分調動企業參與的內生動力,并隨著參與度的深入而達到目標收益。
四、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的河南省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對策
破解當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困境,需要基于利益相關者理論,從制度、組織體系、運行機制等層面進一步強化校企合作。(一)完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1.健全和完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法律。區域職業教育的推進需要國家法律規章層面的支持。為促進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應盡快著手對1996年頒布施行的《職業教育法》進行修訂,并基于相關者利益保護,健全和完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法律制度體系。一是增強《職業教育法》在職業教育發展中的核心地位;二是制訂并實施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立法規劃;三是修訂完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相關法律。在立法層面上為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提供保障。2.健全和完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法規。省級人大及其常委會應根據本地特點制定地方性的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法規條例,明確本地域范圍內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職責、任務和保障措施。比如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中行業、企業等組織的參與形式和途徑問題,專項資金的籌措、管理、支配和監督問題,職業院校的辦學自主權問題,企業兼職教師的聘用和管理問題,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效果效益評價問題,參與校企合作各方利益的平衡問題,等等。3.健全和完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制度。職業教育是一種跨界的教育,要真正實現職業教育產教有機融合、校企深度合作,不僅需要完善的法律法規,還需要建立相應的組織和制度予以保障。應完善職業教育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建立健全國家資格框架制度,還應建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國有企業基地。(二)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組織體系。1.建立健全行業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組織機構。在主要產業領域繼續推進省級職業教育教學指導委員會,在之前的基礎上,逐步調整為省級行業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導委員會,從而過渡到以行業組織和企業為主。一是在組織定位上,進行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宏觀引導、指導、管理和規劃;二是增加其職能,使其擔負起行業職業教育省級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組織、協調和監督職責;三是推進職業教育辦學機制改革,引導職業院校貼近就業市場需求,合作設置專業、研發專業標準、開發課程體系和教學標準,共建實訓基地和師資培養培訓基地,深化校企協同育人培養模式,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2.建立區域性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組織機構。區域性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協調委員會的組織定位須側重于中觀層面,向上對接全國性和省級行業職業教育產教融合、校企合作指導委員會,向下指導微觀操作層面的職業院校校企合作。其主要職責如下,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和職業教育發展現狀和規劃,推動建立本地區校企合作良性運行機制,協調校企合作中出現的問題。3.建立職業院校內部校企合作組織機構。作為職業院校內部行政管理組織,校企合作組織機構有系統負責學校與外部合作方面的業務管理。一是統籌管理學生在校外企業進行的培養專業技能的實習教學活動,負責校外實訓基地的遴選、聯系和協調,組織本校專任教師進行企業實踐;二是負責學校開展的校企合作項目的遴選、申請、報批和管理,協助專業教學部門開展對企業兼職教師的管理;三是管理職業技能鑒定站,對學生和校外人員開展職業技能鑒定業務等。(三)構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長效機制。1.建立健全校企合作經費投入機制。一是建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財政投入機制。職業教育具有公益性,公共財政應制定明確的投入目標,納入財政預算;建立穩定的職業教育財政投入機制,探索建立政府購買行業服務的機制,建立職業院校學生企業實習成本的分擔和補償機制和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院校的補助機制。二是設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發展專項基金。對職業院校在師生實習、實踐期間購買的意外傷害保險費用給予補助;對企業投資建設的職業教育實訓基地、實習生產車間費用給予一定比例的補貼;對校企合作重點建設項目給予一定的經費補助;對職業院校聘請的行業企業兼職教師或實習實訓指導教師給予費用資助。2.建立健全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激勵機制。根據利益相關者理論,要激活企業參與校企合作的積極性,必須保證企業的利益。一是健全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稅收優惠機制;二是制訂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金融支持政策,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創新服務模式,為職業教育校企合作開發多元化融資品種,通過財政貼息、政策性銀行無息或低息、商業性金融機構降息等支持校企共建實習實訓基地、生產車間或合作開發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鼓勵保險公司對現代學徒制、企業新型學徒制保險專門確定費率;三是完善職業教育校企合作表彰制度,對在職業教育校企合作中成效顯著的參與各方,除給予一定的資金、物資獎勵以外,可同時給予榮譽表彰[5]。3.建立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監督評價機制。一是加強對政府的監督和評價。通過執法監督和評價,強化政府解決社會公平方面的角色和作用。二是加強專項行政監督和評價。上級政府應依據法律法規對下級政府進行專項教育督導檢查;民政部門社會組織管理機構加強對行業參與的監督評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勞動監察機構加強對企業的督導監察和評價,對不履行法律責任的企業要進行問責。三是加強社會組織、新聞媒體、第三方機構和人民群眾對職業教育校企合作的監督和評價。在構建各個評價體系時,須將校企合作各方的利益是否實現共贏作為重要的指標,并依據不同貢獻給予相應權重。校企合作是職業教育的基本辦學模式,是新時代實現職業教育人才培養目標的動力需求,也是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途徑。隨著職業教育改革的不斷深化和職業教育法律法規的不斷完善,校企合作在職業教育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在促進經濟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將進一步彰顯?;诶嫦嚓P者理論,妥善處理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各方的利益訴求,對于推動職業教育校企合作必將大有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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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黃才華 單位:河南省教育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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