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守兒童家庭教育論文
時間:2022-08-21 03:3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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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庭結構的事實殘缺,使農村留守兒童出現了諸多的心理問題與教育問題
按家庭的完整程度可以把家庭結構分為“完全型家庭”和“殘破型家庭”。而留守兒童的家庭看似是完整的家庭,卻沒有發揮完整家庭的教育功能。農村留守兒童父母雙方或一方外出打工,使他們的家庭結構處于一種事實殘缺的狀態,雖然父母雙全,但卻不能像其他孩子一樣和父母生活在一起。子女與父母長期分離,使很多的農村留守兒童出現了心理失衡、學業失教、行為失范等問題。
1.親情缺失。一個人的心理發展不是在真空中進行的,而是在自己生活的現實環境中逐漸發展的。兒童心理發展是在家庭環境的熏陶下潛移默化的一個過程。農村留守兒童長期遠離父母,得不到父母的關愛與呵護,使他們常處于缺乏安全感的生活狀態之中。弗洛伊德的人格發展理論強調:“人格形成與兒童早期經驗有關,與父母對兒童的教養態度有關。”安全感的缺失,使部分留守兒童出現了自卑、自閉、膽小、個性敏感、性格孤僻壓抑等問題;內心的失落以至產生對人冷漠、不敢與人交往等心理問題。
2.教育監管缺位。兒童是發展中的人,是處于不斷變化學習過程中的人,他們年齡小,尚不能控制自己的行為,需要家長的監管。然而,本來應該承擔起教育監管責任的父母卻成了農村留守兒童成長與發展的“旁觀者”。大多數農村留守兒童處于隔代養護的狀態,農村的老人大多數文化水平較低,在輔導孩子功課方面顯得無能為力,教育方法更是簡單粗暴,他們僅僅限定自己為監護人,對兒童的教育基本停滯。由于缺少教育上的幫助與監管,許多農村留守兒童在學校自由散漫,學習成績相對較差。同時,由于他們年齡尚小,易受外界不良因素的干擾與影響,在無人監管的狀態下,逐漸染上了不良的行為習慣。在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農村留守兒童占了很大的比例。
(二)家庭教育時空片段化,難以保證留守兒童教育持續、穩定的發展
相對于學校教育和社會教育而言,家庭教育具有連續性的特點,家庭成員之間不斷地相互影響,相互教育,使家庭教育處于一種連續的狀態。家庭教育的連續性有利于兒童在成長的過程中形成良好的品德和行為習慣。然而,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卻因為父母外出,拆分了家庭教育的空間。父母與子女空間上的分離,使得以父母和家庭為核心和主導的農村家庭教育體系趨于崩潰。兒童發展心理學告訴我們,“父母本身不僅是兒童的社會刺激來源,也是物理環境的中介物,是兒童物理環境的提供者和組織者,父母對兒童的影響有極大部分是通過物理環境作用于兒童的間接影響”。由于子女和父母沒有生活在一起,父母難以通過家庭環境來影響教育孩子。同時,監護時間的動蕩,拆分了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的時間。家庭教育是一個長期的、潛移默化的過程,由于農村留守兒童與父母聚少離多,使得本來就不多的家庭教育時間被拆分得支離破碎而片段化。兒童時期是人身體發育、性格養成、知識積累的關鍵時期,但是,父母外出打工卻使得眾多留守兒童錯失了父母幫助其成長發展的良好時機。
(三)年輕父母缺乏責任感,導致親子關系疏離,家庭教育功能退化
進城務工的農民大多是青壯年,他們大部分已經為人父母。由于文化層次不高,許多年輕父母意識不到自己對孩子成長與發展的重要性,對孩子只生不養不教育。甚至有些年輕父母把孩子當作累贅和負擔,直接把育兒壓力轉嫁給老人,自己則采取外出打工的方式逃避為人父母的責任。在父母轉嫁育兒壓力的同時,也造成了親子關系的疏離,削弱了父母教育的權威。筆者在調查中還發現,一些年輕父母由于長期在城市打工,已經習慣了城市生活,他們不愿回農村,尤其是女性,更向往城市生活。他們為了追求物質生活,只顧眼前的經濟利益,認為教育子女是最大負擔,甚至對留守在家的子女表現出不耐心、不關心的態度。但大部分家長還是愛孩子的,他們以“愛”的名義外出打工,的確提高了家庭的經濟收入,改善了家庭的物質生活狀況,但這卻是以犧牲孩子的未來發展為代價的。親子溝通的缺乏與親子教育的缺失,導致留守兒童與父母之間產生感情隔閡,在累積效應的作用下,留守兒童對父母的教育產生了逆反心理,甚至走上犯罪道路。
(四)農村家長教育觀念存在偏差,阻滯留守兒童更好地發展
1.家庭教育意識淡薄。受小農意識的影響,很多農村家長教育意識淡薄,在增加經濟收入與教育子女方面他們更傾向于前者。他們認為孩子還小,什么都不懂,也不需要什么教育,只要孩子有吃有喝,不得病,身體健康就行。他們認為出去打工掙些錢,就能為孩子打下好的物質基礎,給孩子將來創造更好的發展條件。同時,由于自己在成長過程中獲得長輩的指導較少,他們把自己獲得的教育經驗復制到自己孩子的身上,很少重視家庭教育的作用。美國教育家伯頓•L.懷特在對幼兒早年教育和追蹤研究中指出:“家庭給予兒童的非正規教育,比之后正規教育制度對兒童總的發展所產生的影響還要大。如果一個家庭在孩子生活的早年向他提供基礎穩固的啟蒙教育,那么他將可能從以后的正規學校教育中得到最大的收益。”家庭教育意識的淡薄,使很多留守兒童失去了發展的最佳時機。
2.家長對孩子的教育期望存在偏差。由于大部分農村家長受教育的程度相對較低,他們對教育的理解比較狹隘和片面,認為教育就是學校的事情。他們對子女的教育期望一般會出現兩種偏差:期望過高或者過低。家長如果是因為自己學歷太低而失去了在城市發展的機會,就會對子女的學習期望要求高,希望他們能通過學習改變現狀,獲得更好的未來。另一種情況則是自己學歷雖然很低,但由于自己吃苦耐勞,再加上有好的機遇,經濟收入相對較高,這類家長對子女的學習期望不高,甚至會錯誤地認為讀書就是浪費時間和金錢,不如讓孩子早一點去打工,認為孩子讀到初中或技校畢業就可以了。家長的低期望導致部分孩子表現出一種“反學校文化”的傾向,他們反對學校權威,蔑視班級的規章制度和教師的教育,崇尚享樂主義和體力勞動,自動放棄自我發展的資格與權利。在農村,新的“讀書無用論”在悄悄蔓延。
3.物質溺愛,缺乏精神關懷。許多農村留守兒童的家長只關注孩子的物質需求,而忽視其他方面的需求。很多農村留守兒童的家長之所以陷入物質溺愛的怪圈,一方面是因為內心愧疚,希望通過物質補償來彌補自己對孩子日常教育與關愛的缺失,以求得自己心理上的平衡。另一方面是農村家長的虛榮心,自己外出打工,一定要衣錦還鄉,以為給孩子買禮物的多少、昂貴與否體現了自己的能力與價值。其實,物質補償的形式并不能滿足留守兒童的精神需求,對孩子的發展也不能起到有效的促進作用,有時還甚至是有害的。過度的物質滿足和經濟供給,會讓孩子花錢大手大腳,養成鋪張浪費的不良習慣。同時,一些留守兒童把握了家長的這種心理,常常以“愛”的名義對父母施以道德綁架,向父母索要金錢。另外,家長的物質補償,讓孩子從小得到的教育就是情感不足可以拿物質來填補,這就讓孩子把物質和愛聯系在了一起,逐漸滋生物欲化的價值傾向。
二、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問題的策略
我國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問題已經超出了家庭范疇,這是由社會發展、經濟轉型等引發的社會公共問題。要解決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需要政府、學校、家庭、社會等多方面的力量集聚起來,形成合力,共同構建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體系。
(一)以政府為主導,為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創造條件和提供保障
“在人類的教育體系中,家庭教育是一個基礎性系統,它直接影響到學校教育的起點和水平,也決定著社會教育的整體面貌,家庭教育與國家、民族、社會利益緊密相連。家庭教育已經從私有空間走向公共空間。”因此,我們必須意識到,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問題已不再單純是家長的問題、家庭的問題。如果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處理不好,他們對社會的報復將會在未來的10—20年間顯現出來。政府要采取措施,為農村留守兒童的家庭教育創造良好條件和提供保障。
1.建立和完善相關法規政策,實現家庭教育的法律授權介入。首先,國家要制定政策,保障外出務工的家長有一定的接受家庭教育指導和對子女進行家庭教育的時間。時間保證是加強農村留守兒童父母進行家庭教育的基礎。國家要制定相應的法規或條例,規定使用外來務工人員的單位,必須保證有子女的外來務工人員有一定的時間對子女進行家庭教育,并將此作為對用工單位的考核內容。其次,建議出臺《家庭教育法》,強制父母承擔起教育孩子的職責。
2.大力發展地方經濟,為農民工就近就業創造條件。農民為了改善家庭的經濟狀況,在沒有更多經濟來源的情況下,只好選擇外出打工。因此,要變留守兒童為非留守兒童的有效辦法就是大力發展農村地方經濟,提高農民本地就業率,讓農村富余勞動力就近就業,讓他們白天可以打工掙錢,晚上又能回家照顧孩子,保障兒童家庭教育的完整性。
3.重視家長教育,強化農村留守兒童父母的家庭教育觀念。政府要加大宣傳力度,通過多種形式宣傳家庭教育的重要性,讓家長認識到父母不僅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師,還是他們成長的終身導師,強化農村留守兒童家長的教育責任和家庭教育觀念。同時,政府可以通過相關組織機構為務工的家長定期舉辦家庭教育講座,改善父母的教育行為與教育方式,讓他們能更好地承擔起對留守子女的撫養和教育責任。
(二)以學校為基礎,搭建家庭教育平臺
在農村留守兒童家庭教育缺失的情況下,學校教育顯得更為重要。因此,學校要承擔起責任,充分發揮學校教育的主導作用。
1.學校要采取多種措施,促進家校合作。學校要利用自己的特點與優勢,采取系列措施,搭建家庭教育的平臺以幫助家長。如可以舉辦家長學校,有針對性地設計教學內容、教學方法、教學時間,以提升家長的家庭教育能力;可以規定家校聯系日,要求家長必須給孩子打電話;可以利用家長返鄉時間召開家長會,讓家長了解子女在學校的情況,并為家長提出一些解決問題的建議;可以舉行親子互動活動,讓孩子說出自己的心聲,讓家長真心體會孩子的心聲,了解孩子的需要;可以要求班主任老師為每一位留守兒童建立成長記錄袋,讓家長隨時了解孩子的發展狀況。同時,學校還要對留守兒童進行親情教育,讓他們體會到父母外出打工的艱辛,學會感恩父母,避免孩子把自己所有的問題都歸罪于父母,造成親子關系疏離。
2.學校教師對留守兒童多一些關愛。在以考試成績為評價標準的壓力下,學校教育難以擺脫應試教育的束縛,教師難以有更多的精力給予留守兒童特殊的關愛,甚至有時還會因為他們學習成績差而放棄了對他們的教育。因此,學校要重視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加強對教師的培訓,提升教師的整體素養,讓教師認識到留守兒童問題是在二元經濟體制下城市化進程中出現的新問題,正視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不要對留守兒童存在偏見,更不要對他們貼標簽,要意識到他們是處境不利的弱勢群體,對他們多一份關心與關愛,以彌補家庭教育的缺位。
3.教師教育中增加家庭教育內容,提升教師的家庭教育指導水平。農村留守兒童家長總習慣于把教育孩子的希望寄托在學校身上,甚至把更多的家庭教育責任推給了教師。當他們遇到教育孩子的困惑時,他們希望能從教師那兒獲得更多幫助。但是,許多年輕的教師還未成家,自己根本就不懂得家庭教育,更難以給家長有效的指導。建議高等師范院校在教師教育課程中增加家庭教育的內容,并把家庭教育課程列為師范生的必修課程,讓師范生在職前教育中對家庭教育知識有一定的了解,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指導方法,以便在入職時能夠很好地應對兒童家庭教育中出現的問題;同時,對教師的職后培訓也要增加家庭教育的培訓內容,讓教師掌握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識,不僅可以提升教師自身的家庭教育水平,更重要的是可以促使教師對家長教育孩子進行科學合理的指導。
(三)以家長為主體,切實發揮家庭教育的功能
1.家長要敢于作為,履行教育子女之職責。農村留守兒童家長要樹立“子女不教,父母之過”的責任意識。不要以“自己文化程度不高”為借口,推卸對子女教育的義務和責任。因為,家長文化程度的高低并不影響對子女的教育,無論是法律上還是道義上,父母都有教育子女的義務和責任。《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二條等對父母對孩子的監護責任和教育義務都作出了明確的規定。既然讓孩子來到這個世界,就要負責任地讓孩子健康地成長與發展。
2.家長要不斷學習,提升自己的整體教育素養。要對孩子實施教育,家長首先要完善自己。因此,外出務工的農村留守兒童家長要有學習意識,主動參加打工地所舉辦的家庭教育講座,利用閑暇時間與其他家長多交流,通過學習不斷提升自己的文化素養和教育素養。家長要認識到家庭教育對孩子成長與發展的重要性,逐漸改變“重養輕教”的教育觀念,學習一定的家庭教育知識和教育子女的正確方法,對子女進行合理有效的家庭教育。
3.家長盡量改變外出時間與外出方式。農村年輕父母要盡量改變外出的時間,在孩子成長的關鍵期,父母最好不要外出。因為“孩子在幼年時期如果沒有得到父母的教育、撫養和親情,他的性格、個性會受到影響,除了遺傳因素外,情感的缺失可能會使他們的人格發展出現很大的扭曲和變形,對兒童的社會化過程產生不良影響,因為這些影響是潛在的,人們一般不易察覺,從而造成很多無形的損失”。另一方面,在留守兒童社會支持系統研究中發現,“不同的支持源對不同的留守兒童群體的支持方式和支持功能存在差異。有研究表明,青少年主要從母親那里獲得肯定支持,從朋友那里獲得陪伴支持與親密支持。在各主要支持源中,母親對留守兒童的支持作用更為重要。”
4.加強親子溝通,全面關心孩子的發展。家庭對兒童的社會化起著至關重要的作用。感受親情是留守兒童社會化的必備條件之一,留守兒童只有感受到父母的關懷,接受父母的愛,才懂得關懷他人和付出愛。因此,家長要全面關心孩子的發展,在給予物質關懷的同時還要關注孩子的心理感受、情感發展。外出務工父母要加強與留守兒童的親子溝通與交流,要多給孩子打電話,打電話的內容不能只局限于噓寒問暖和學習,要鼓勵孩子堅強面對現實生活。家長最好是多抽空回家或利用寒暑假時間讓留守兒童到城市與父母團聚,感受到父母的愛,避免兒童因“親情饑渴”出現心理危機。
(四)以社會為載體,形成關愛農村留守兒童教育的合力
留守兒童的教育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社會問題,需要社會各界動員起來,齊心協力,共同關注留守兒童的問題。一方面,要大力發揮各級社會組織的作用,承擔起對留守兒童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的服務功能。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媒體的作用,宣傳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利用大眾傳媒開展家庭教育咨詢,幫助農村留守兒童家庭解決實際困難。同時,還要充分發揮共青團、婦聯、村委會等組織的作用,開展“媽媽”“爸爸”等志愿者活動,完善農村留守兒童的教育和監護體系,共同為農村留守兒童的健康成長與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作者:胡春麗 單位:鄭州師范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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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留守兒童心理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