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校內督導分析論文

時間:2022-02-09 09: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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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校內督導分析論文

1校內督導的意義

督導,原意上指的是上級行政主管對下級執行部門的視察、監督和考核。教育督導就是上級教育主管對下級教育行政機關和學校的活動進行行政視察、監督和考核的公務活動。這是最早期的人們對督導的理解。隨著時間的發展,人們對督導的理解也經歷了行政視察時期(1624-1875),專家督導時期(1876-1936),努力改進教學時期(1937-1959),以研究和探索為主要活動的時期(1960-1970),以系統分析為主導的時期(1970-至今)。

結合我國高等教育的實際情況,國內高校校內督導更多的應該是綜合性督導,幫助老師改進教學方法,提高課堂教學質量,注重教學的過程性督導;注重日常制度的建立和日常教學資料的積累,研究分析評估指標,研究國家高等教育政策、法規,捕捉高等教育發展的趨勢,為高校的發展出謀劃策。總之,高校的校內督導應該是高校教育質量保障方面非常有力的一個組織,對內動態保障教學質量,對外能夠在不影響日常教學活動前提下有條不紊的應對各種專項檢查和教學評估。

2校內督導的定位

因為對校內督導作用認識的不同,各高校對校內督導的定位也是不同的,甚至在人員構成上也大有不同。

重視校內督導的高校,成立了專門的督導辦或者督導組,是一個獨立的機構,專門對校長負責,其人員由教育經驗豐富的老專家組成,是專任督導;不重視校內督導的高校,沒有專門的校內督導組織,也不開展相應的活動;也有高校成立了相應的部門,但人員由兼職教師構成,不定期舉行活動,對教學進行監控,但無法進行對評估等活動進行專題研究的工作。

事實上,督導是我國教育的基本制度。1995年頒行的《教育法》明確規定:“國家實行教育督導制度和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教育評估制度”,將其法定成為我國教育基本制度,上升為國家意志。

但顯然高校對督導工作的重視,遠遠達不到對日常教學工作和科研工作的程度。日常教學由教務處來運行,雖然也有教學反饋、教學監督這些職能,但因為它本身是教學的執行部門,所以不免有即使“運動員又是裁判員”之嫌。

高校在一定程度上對校內督導不重視或者弱化,實際上是對教育質量本身的弱視。這當然是有原因的,評價一個學校的好壞,最根本的是評價這所學校培養出的學生對社會的貢獻,而這是一個非常難以量化的客觀事實。要評價,則必須要量化,而學校的專業排名、重點學科的數量、博士碩士點的數量、論文數量、教授數量則是非常好統計的,所以不知不覺,評價教學質量的標準就向這些可以統計、可以量化項目傾斜。我們都知道一所高校的老師發表多少論文只能代表這所高校的老師水平高,不能代表這所高校的教學質量高,只有學生發表了多少學術論文、有多少技術創新等,才能表明這所學校的教學質量高。

所以,高校設立校內督導還是必須的,因為督導是天然對教學質量敏感的存在,它的職責就是保證教學質量。合理的建議是高校設立校內督導,成員可以專兼職人員都有,挑選有豐富教學經驗的教授組成專任督導,帶領由年富力強正當年的中青年專業教師構成兼職的校內督導隊伍,從專業建設、從課堂教學的各個環節進行監督,從而幫助高校提高教學質量。

綜上所述,設立的校內督導機構還必須是獨立于高校內任何部門,直接對校長負責的機構,形成自然的第三方教學監控,這樣才能真實的反應教學質量。

3校內督導的工作新思路

國家的教學質量評估工作已經成了教育部的常規工作,國內高校對評估已經不陌生。為了避免到評估時候臨時抱佛腳,很多高校設立了與之相對的部門,比如教學評估辦公室,比如督導辦公室等,但前者更側重對評估標準的分析,評估材料的搜集,后者更側重平時的教學檢查、督促,兩者各有側重。單單成立教學評估辦公室,顯得功能非常單一,而且功利性太強,和真正提高教育質量沒有太直接的關系;而高校的校內督導工作,從目前來看被限制在一個很小的范圍之內,在提高教學質量的根本上沒有發言權,日常工作流于細枝末節。所以高校校內督導工作需要尋求新思路,新突破。

既然評估工作是教學督導“監督、檢查、指導、評估”四大職能之一,那么很顯然,把督導和評估工作結合,是一個很好的解決思路。評估本身就是為了提高高校教學質量,而督導工作的根本目的是就是提高教學質量,兩者在目標上是高度一致的,我們可以把這個工作叫做“督評一體化”。

高校設立督導機構,除了想及時了解各類校內教學信息、教學反饋,提高教學質量外,更想要把這些提高反映到一個顯性的標識上,而教學評估正是一個非常吻合的顯性平臺。同時校內督導雖然有一個清晰的大目標——提高教學質量,卻對提高教學質量具體體現在哪些環節上,或者說哪些環節是可以體現督導成效的方面是模糊的。如果能夠把督導和評估切實結合起來,以評估指標為依據,把評估指標細化,形成建議和意見,融入到高校發展規劃中;同時根據評估指標制定督導切實的督導目標,制定督導計劃,形成督導文件和制度,進行督導活動,最后落實到提高教學質量上。

這樣,校內督導實際上成為了一個把高高在上的評估指標分解、細化、形成可行性文件或制度的工作,真正為高校的發展、為高校提高教學質量的工作出謀劃策。而在具體項目執行的過程中,校內督導可以實時跟進,恪守督導的底線,即只監督跟進,不越俎代庖做決定,做實施,只把真實情況給相關領導和部門做匯報。在具體項目完成的時候,由督導聯合各方面進行實際的校內預評估,形成新的意見和建議,幫助各單位、各機構不斷完善自己的工作,從而從各方面提高教學質量。

由此可見,這里“督評一體化”不是簡單的把督導和評估兩項工作疊加在一起,由校內督導機構負責評估、進行評估材料的收集、制定;而是由校內督導機構牽頭,研究評估指標,結合本校實際,把評估對高校的抽象的要求,提煉成高校自我發展的目標,并腳踏實地的向目標提出的要求發展。

采取督評一體的校內督導機制,不僅有助于校內督導打開工作的新局面,切實落實督導的作用;同時可以使得評估工作不再是一項突擊任務,而是一個細水長流、真正融入到高校各項工作中的過程,從而達到高校教學評估“以評促建,以評促改,以評促管,評建結合,重在建設”的宗旨。

參考文獻:

[1]《高校督導與評估一體化的工作體系初探》.黃振菊.寧波大紅鷹學院.

摘要:監督、檢查、指導、評估是教學督導的四大職能,國家已經把教學督導提到了一個非常高的高度。

關鍵詞:高校校內監督定位工作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