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高校法制教育論文
時間:2022-09-29 05:07:35
導語:我國高校法制教育論文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一、宏觀層面原因分析
(一)高校法制教育課程定位欠準確
高校法制教育可以與高校思想道德教育相互結合起來,但高校法制教育本身不屬于思想道德教育的范疇。從理論上來說,法律與道德存在很大的差別。從產生方式來看,法律是由國家機關制定或認可的,是國家意志的體現,而道德是人們在社會生產和生活中自發地形成的。從表現形式來看,法律表現為明確規范的外在形式,而道德則存在于人們的思想觀念之中。從實施方式來看,法律由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而道德則無強制力保障。正是由于法律與道德存在上述巨大的差別,在對21所高校《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任課教師的訪談中,大部分被訪談教師認為把《思想道德修養課》與《法律基礎課》整合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一門課“不合適”,其中的理由就包含了“不好安排法制教育的教學”、“會影響法制教育的實效”等。這些訪談的實證資料也說明了國家對高校法制教育課程的不恰當定位是導致我國當前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低下的原因之一。
(二)法制教育設計存在缺失與斷層
法制教育的目的在于掌握豐富的法律知識、形成良好的法律意識以及提高應用法律的能力,需要經歷一個系統、長期的過程。當前我國從國家層面對法制教育設計在不同學齡教育階段存在缺失與斷層,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接受的法制教育沒有有效銜接。我國長期以來不重視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的法制教育,在小學、初中和高中階段也沒有專門設置相關課程。進入大學階段后,大學生的知識結構、思想觀念和人生理想,以及人生觀、世界觀和價值觀已基本形成,由于他們在中小學階段沒有專門接受過法制教育,要在已有的知識結構中植入大量的法律知識,其難度顯而易見。近年來有學者提出在小學、初中和高中開設法制教育課程,但在現有應試教育的大背景下,對升學沒有多大幫助的法制教育的課程難以引起學校和家長的重視,且開設法制教育課程需要專業的師資,這一點中小學在短期內根本無法實現。問卷調查統計數據也驗證了我國中小學法制教育與高校法制教育未能有效銜接的事實。當大學生被問到:“您認為《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法律基礎部分課程內容與中學法制課教學銜接程度”時,有7.3%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銜接非常高,有23.7%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銜接高,有14.6%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銜接不太高,有50.3%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銜接一般,有4.1%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銜接很低。
(三)高校法制教育課程內容的設計存在不足
我國高校法制教育課程的教材一直以教育部統編的形式制定。從應然角度看,由國家統一制定教材有諸多益處,既可以保證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的貫徹,還可以保障核心法律概念、法律知識和法律規定不被曲解,同時也可以保障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但從實然角度考察,國家統一設定法制教育課程內容的做法并沒有達到所期望的效果。我國《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2006年第一版)的內容除緒論外一共八章。其中,緒論部分主要就是關于學習思想道德修養內容的介紹,第一章到第六章是思想道德修養的內容,第七章和第八章是法律基礎的內容———第七章是關于社會主義法律精神和社會主義法治觀念的內容,第八章是關于我國憲法、實體法和程序法的基本概況。可見,法律基礎部分所占的比例只有25%。眾所周知,我國的法律體系龐雜,法學本科專業的課程有幾十門,現有教材中的法律基礎內容難以保證法制教育的實效性。通過對近年來不同版本的教材進行分析,也不難發現存在以下缺陷:一是法律規范的選擇多而雜;二是教材內容太過專業化,編寫體例與法學專業教材大體相同,相當于各門法學教材的縮寫本;三是忽視了大學生對法律知識的特殊需求性,對全國大學生講授同樣內容,忽視了學生群體本身的差異性以及法律知識需求的層次性。在校大學生是高校法制教育課程教材的使用者,他們對教材內容的認識應該更為直觀也更為客觀。在問卷調查中,當大學生被問到:“您對《思想道德修養與法律基礎》法律基礎部分教材內容安排的滿意度是”時,8.2%的大學生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內容非常滿意,29%的大學生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內容滿意,48.8%的大學生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內容一般,11.4%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內容不太滿意,2.6%的被調查大學生認為高校法制教育內容很不滿意。可見,大學生對我國高校法制教育內容的滿意度不到四成,該現狀必然導致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低下。
(四)國家缺乏實效評估
從《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和《〈中共中央宣傳部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高等學校思想政治理論課的意見〉實施方案》等的文件來看,國家對于高校法制教育非常重視是毋庸置疑的。但是,從實踐反映的情況來看,國家對高校法制教育還重視不夠。在問卷調查中,當被問到“您認為國家對大學生法制教育的重視程度是”時,11.3%的大學生選擇“非常重視”,25.3%選擇“重視”,39.3%選擇“一般”,9.3%選擇“不重視,被邊緣化”,14.6%選擇“形式上重視,實際政策和經費保障不夠”(具體數據見表2)。可以看到,有多達63.4%大學生并不認為國家重視高校法制教育。與國家對重視程度密切相關的是國家對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評估。“教育評價是教育過程中一個不可缺少的環節,它調節、控制著整個教育過程,使之朝著預定教育目標前進,并最終達到其目標。”對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評估目的是為了提升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據調查,到目前為止,我國官方還沒有進行過一次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評估。盡管官方文件有關于高校法制實效性評估的一級國家標準(法律素質)和二級國家標準(法律知識、法律意識和法律能力),但更為具體統一的標準在相關文件中未出現過,缺乏標準評估工作則無從開展,也直接導致國內學者開展的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調查與分析各有各的標準與方法,其結果的可信度有待提高。
(五)傳統政治法律文化的消極影響
任何人都無法超越歷史文化,高校法制教育也同樣如此。我國傳統政治法律文化也對現代意義的高校法制教育產生了不少消極的影響。我國幾千年封建社會都是人治社會,雖然經歷了五四新文化運動和新中國的社會主義改革等變革,但是在我國人治觀念仍然沒有根除。法治是與人治相對應的一個概念。“法治表征國家治國方略或社會調控方式。”與根深蒂固的人治觀念相適應的是傳統政治法律文化中的重禮輕法的觀念、厭訟與懼訟觀念和權力(義務)本位觀念。所謂重禮輕法觀念就是在調整社會關系時重視禮教輕視法律,在當代表現為重視道德輕視法律,導致現實社會中人們更愿意按照禮教或道德來處理社會關系而置法律于不顧,嚴重影響法制教育的推行。在一個總是想著通過人情去辦事的社會中,法制教育是很難取得實效的。此外,傳統政治法律文化中的厭訟與懼訟觀念在當代仍然存在。人們不愿意通過訴訟解決糾紛,似乎通過訴訟解決糾紛就是破壞人們之間的和諧關系。人們也害怕訴訟,似乎一到法庭訴訟就會有損自己的形象。在一個厭訟與懼訟觀念很濃的社會中要推行法制教育的難度可想而知。在我國傳統政治法律文化中還存在著非常濃厚的權力本位觀念。所謂權力本位就是把法律作為維護權力的工具,強調權力在社會與法律中的核心地位。從另外一個視角來看,權力本位就是義務本位,為了維護權力的權威與核心地位必然要求義務的滿足。在權力本位的社會中人們享有的權利很少,履行的義務卻很多。在當代人們似乎還是習慣于履行義務,不習慣于主張權利。在一個人們都還不習慣于、不積極享有權利的社會中,要推行法制教育和提升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必然有很大的障礙。
(六)社會環境的負面影響
我國當前法制環境還不完善,在現實社會生活中有法不依現象時有發生。這就使得高校法制教育在實踐中難以得到彰顯,并導致大學生淺薄的法制觀念在現實面前產生動搖。現代網絡使大學生容易了解到社會生活中存在的司法不公現象,加之媒體有意或無意地對司法不公現象的過度渲染使得不少大學生難以將已經接受的法制教育內容內化成牢固的法制觀念,從而影響了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的提升。在調查問卷中,當大學生被問到“您認為法制教育環境最差的是(可以多選)”時,56.8%的大學生選擇“網絡法制教育環境”,有41.4%的同學選擇“社會法制教育環境”,有23%的大學生選擇“家庭法制教育環境”,有17.6%的大學生選擇“學校法制教育環境”,有12.2%的大學生選擇“其他”,可見我國的法制環境確實影響了我國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提升。
二、提升我國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宏觀路徑
針對國家和社會因素導致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欠缺的分析,筆者認為應該采取如下措施:
(一)國家加強對高校法制教育的重視并加大投入
未來社會的競爭取決于人才,高校是培養高素質人才的基地,其中法制教育是高校教學工作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國家需從戰略層面重視高校的法制教育。
1.加強高校法制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
通常認為高校法制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是高校自身的事情,但結合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發展歷程和現狀就會發現這樣的理解是片面的。調查中發現,當前高校法制教育的師資隊伍現狀是絕大多數教師不具有法律專業的背景。法律是專業性很強的學科,讓不具有豐富的法律知識、良好的法律意識和嫻熟的法律應用能力的教師去從事法制教育,期望培養合格的大學生是不可能的。國家需出臺相應的政策,保障高校加強對法制教育的師資隊伍建設。
2.加大對高校法制教育的經費投入。
要提升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國家還必須加大對高校法制教育的經費投入,在師資隊伍建設上,著力于加強人才配備、法律專業培訓和教育教學技能培訓;在學術交流上,鼓勵高校開展法制教育學術會議與主題論壇研討;在社會實踐上,加強法制教育基地的建設,讓學生理論結合實踐,提升法制教育的效果。
3.國家加大對高校法制教育資源的提供。
法制教育資源包括國家、社會、學校和家庭等幾個層面。其中國家掌握最為豐富的法制教育資源。目前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資源主要存在于學校層面,國家層面的法制教育資源提供給學校的相對偏少。針對此種現狀:一是提供法制教育圖書資料與音響視頻資料。國家應該組織專門團隊開發高校法制教育圖書資料和音響視頻資料,然而通過市場以合理的價格提供給各個高校;二是開發高校法制教育網絡資源。國家應該構建全國性的高校法制教育資源網,設計法制教育教學原理、法制教育教學方法等版塊,方便高校使用;三是加強高校法制教育專家資源的建設。國家建立全國高校法制教育專家庫,研討法制教育的方針、目標、教學內容、教學環節等,并定期組織專家指導和考察高校法制教育。
(二)完善對高校法制教育的頂層設計
要提升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國家必須完善對高校法制教育的頂層設計。從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現狀來看,主要有如下四個方面:
1.國家重新對高校法制教育課程進行定位。
當前將高校法制教育課與思想道德修養課合為一門課程的方式有諸多弊端。首先,這種定位容易模糊法制教育與道德教育的區別,不利于高校法制教育的開展,從而影響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提升。其次,這種定位也不利于法制課的教學安排,從現實情況來看,我國高校幾乎都選擇了不具有法律專業背景的教師來任教。為了提升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應該將高校法制教育課和思想道德修養課分開來,重新回到單獨設置《法律基礎課》的定位上來。
2.設計并落實從小學到中學再到大學的法制教育的有效銜接。
小學階段和中學階段的法制教育對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有重要影響。鄧小平曾經就深刻地指出:“法制教育要從娃娃開始,小學、中學都要進行這個教育,社會上也要進行這個教育。”法制教育本身就是一個長期復雜的系統工程,小學階段和中學階段的法制教育是我國法制教育系統工程的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為了提升我國高校法制教育的實效性,國家有必要處理好不同階段的教學目標和課程設計,真正做到法制教育的階段性發展延續,提升教育受體的基本法律素質,培養基本的法律意識。此外重新設計高校法制教育的內容。具體來說國家對于高校法制教育的內容在2013年設計的基礎上應該做如下兩方面的調整:一是剔除第七章中的道德部分的內容。二是將第七章的內容擴展為三章,即第七章公共生活中的法律、第八章職業生活中的法律、第九章婚姻家庭生活中的法律。
3.制定高校法制教育實效性的評估標準。
國家在相關文件中號召要重視高校法制教育,也設計了法制教育的內容,高校也開設了法制教育課,但是從國家層面卻沒有制定具體的法制教育實效性的評估標準,實踐中也未開展法制教育的實效性評估。開展高校法制教育評估不是目的,而是一種手段,是為了對學校法制教育的現狀及成效進行診斷,與學校平等溝通交流,并將存在的問題從不同層面進行反饋以及反思,最終促進利益相關方采取措施提升法制教育的實效。國家應該充分利用專家庫資源,組建涵蓋學科專家、管理專家以及評估專家的課題組,共同研究制定科學合理的評估標準,并據此開展實地考察評估,充分發揮評估應有的激勵與導向、診斷與反饋、調控與改進等積極功能,形成管理的閉合循環。
(三)社會培育法制教育環境
“只有法律產生實效,它才能成為人們所期望的社會秩序的構造者和主體自由的保障者。否則,它只是中聽而不中用的擺設。”大學生雖然在校接受法制教育,但是他們會逐步涉足社會生活領域。如果社會法制教育環境不好,大學生在校期間樹立的良好法制觀念就會被動搖、顛覆。營造良好的社會法制環境至關重要。
1.在司法上堅持平等適用法律。
法的運行包括立法、司法與執法。我國已經建成了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法律體系,能夠實現有法可依。立法環節對于社會法制教育環境的塑造和影響較小,原因是普通公民接觸最多的是司法與執法,兩者對于塑造社會法制教育環境最為重要。就司法來說要塑造良好的社會法制教育環境必須做到平等適用法律,使得人們相信會受到的公正平等的對待,愿意將自己的糾紛交給司法機關來處理。“古今中外,對絕大多數人適用刑法都是平等的,具有超越刑法特權的人總是極少數。但這種極少數的不平等,卻是極大地破壞了法治,沖擊了社會心理平衡,妨害了經濟發展,阻礙了社會進步。”從現實的司法情況來看,我國仍然有些案件沒有平等地適用,造成了非常嚴重的負面影響。
2.在執法上做到有法必依和執法必嚴。
執法比司法更為接近人們的生活。人們可能不會有糾紛進法院,但是肯定會碰到執法的情形。執法對于社會法制教育環境的塑造非常重要。就執法來說要塑造良好的社會法制教育環境必須做到有法必依和執法必嚴。現代的行政機關就是按照法律辦事的機構。如果行政機關不按照法律辦事,那么法律就形同虛設了。“法的效果在于執行,假如刑法條文十分完善卻沒有得到平等實施,而且一部分人可以不遵守刑法,那么,刑法的作用就會降低,最終它就不是法律了。”
3.在觀念上全體公民要牢固樹立公平公正觀念。
良好的社會法制教育環境絕不僅僅是司法與執法機關的事情。良好的社會法制教育環境要靠社會中每一個人去努力創造。如果社會中每一個人都牢固樹立了公平公正觀念,那么司法不公、執法不公的現象就減少,良好的社會法制教育環境自然就會出現。
作者:盛敏單位:云南大學馬克思主義研究院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學評估中心
- 上一篇:思想品德課的法制教育論文
- 下一篇:公共圖書館的法制教育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