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研究

時間:2022-03-21 03:5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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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法學專業課程改革研究

摘要:我國高校法學專業當前在課程設置上存在的種種問題,不利于高素質法律人才的培養,影響法學教育質量的提高。理工科高校法學專業在課程設置上,應充分利用本校的理工科平臺,根據賴以發展的理工專業領域和層面,劃分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學專業方向,實現“法學+理工”的結合,并滿足國家法治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開設既滿足社會需求,又能體現本校特色的新興學科課程。

關鍵詞:理工科高校;法學;課程

設置專業培養方案是人才培養的基本依據,課程設置是培養方案的核心。課程設置不科學、課程體系不完善將直接影響人才培養質量,因此,課程改革向來被認為是教育改革的核心。要培養出滿足我國經濟社會需要的高素質法律人才,高校法學本科教育必須首先建立并完善科學的課程體系。

一、當前我國高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存在的問題

在課程體系設置上,當前我國高校法學本科教育存在以下三方面的問題。第一,課程設置嚴重趨同,缺乏特色。針對法學專業人才培養,教育部確定了16門核心課程,而各高校為滿足政策要求,在教學學時總量的要求下放棄自己的學科特色課程,致使全國法學教育培養方案“一盤棋”,呈現出課程設置單一性、同質化特點,不利于不同地域、不同級別的高校培養不同領域的法律人才[1]。第二,沒有提供法學相關課程。一些與法學密切相關的重要課程,很多法學院校都沒有開設,嚴重影響法學教學質量,不利于復合型法律人才的培養。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對畢業生回訪的調查明確顯示,輔修了會計、金融等二學位的法學本科生很受用人單位的歡迎,同時用人單位反映,其急需具有較高財務管理水平,融會企業管理、法律知識的財務總監、總設計師、法務總監等高層次復合型法律人才。第三,實踐性課程比例偏低。雖然實踐教學已獲得廣泛重視,各高校致力于實踐教學能力的提升,但考察法學院實踐教學開展情況可以發現,受資金、師資的影響,實踐教學的形式化現象嚴重,實踐性課程在課程體系中所占比例較低,實踐教學的各項考評機制也不完善。

二、國內部分高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情況考察

在入圍首批《應用型、復合型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的58所高校中,筆者選取具有典型意義且參考價值較大的幾所高校考察其法學專業課程設置情況。通過研究,筆者發現名校法學專業致力于培養全方位的高素質卓越法律人才,而專門性高校法學專業則發揮優勢,突出重點,通過創新課程設置,走特色化發展的道路。(一)吉林大學法學專業課程設置情況。通過對吉林大學法學院應用型、復合型法律職業人才培養課程的考察,可以看出課程主要分普通教育課、學科基礎課、專業教育課及專業拓展課四大類。其中,學科基礎課為教育部頒布的法學專業16門核心課程;專業教育課包括法學經典研讀,刑事法、行政法、民商法等各部門法的集成研修與實訓;專業拓展課包括人文通識和社會通識等課程。可見,設置課程非常全面,各模塊均涵蓋法學專業全部主干課程。從該種課程體系設置可以看出,吉林大學法學院致力于培養基礎扎實、應用能力強的法學人才,以能力復合、集成應用為特點,培養出的法律人才是面向多樣化高端法律職業,適應領域廣泛和擇業競爭力強的法律人才。(二)對外經貿大學法學專業課程設置情況。對外經貿大學法學專業課程主要包括學科基礎必修課、專業方向必修課和學科基礎選修課三大類。除開設有教育部規定的16門核心課程之外,學科基礎選修課分為民法組、比較法組、商法組等7個模塊,每一模塊開設有特色課程,如民法組開設有工業產權法課程,商法組開設有公司融資法課程等。可見,對外經貿大學在法律人才培養上,一方面注重素質教育,保證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通識通修課程中“人文素質類”課程的學分占比較高,且注重學生法律實務技能的提高,設置了較多的法律實務類課程。另一方面,注重特色教育,充分發揮本校的學科優勢,實現“法學與經管相結合”,在通識通修課程上設置了“經管類”課程,且在法學專業課上,注重設置與涉外貿易密切聯系的法學課程,尤其是國際法課程組下設課程較多,體現了對外經貿大學的學科特點和優勢。對我國部分高校法學專業課程設置的情況考察以后,筆者發現教育部直屬的綜合類、政法類高校均以培養厚基礎、寬口徑、強能力、高素質的法律人才為目標,課程設置全方位、寬領域,專業覆蓋面較廣。但是,專門性高校法學院(系)在課程設置上重視特色課程建設,依托本校優勢學科,通過不同學科之間的融合,培養特定行業的高素質專門法律人才,以此提升本校畢業生的核心競爭力。因此,理工科高校要想在與政法院校及綜合性大學法學教育的競爭中發揮不可取代的作用和優勢,就必須建立起富有自身特色的課程體系,否則其特色化的培養目標可能無法實現[2]。

三、理工科高校法學專業特色課程設置探索

首先,理工科高校法學院(系)應適時進行課程設置改革,重新構建特色化課程體系,修改教學計劃,使其有利于人才培養目標的實現。在具體設置課程體系時,應考慮:第一,當前法律人才培養是以提高學生法律實務能力為核心,因此,在保證教育部明確的16門核心課程的基礎上,壓縮專業理論課學時,適當增加實踐課學時,處理好理論教學與實踐教學之間的關系;第二,充分利用本校理工科平臺,開設相關的理工科基礎課程,根據賴以發展的理工專業領域和層面,劃分出具有自身特色的法學專業方向,合理增設相關專業課程,實現“法學+理工”相結合,形成本校法學專業的特色學科;第三,順應國家法治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結合本校實際情況,開設既滿足社會需求,又能體現本校特色的新興學科課程,培養急需的、專門化法律人才。在具體設計課程時,既要與學校的優勢方向及行業特色相結合,又要考慮國家法治建設和社會經濟發展需求。未來國家重點扶植發展的八大新興產業包括新信息技術產業、高端裝備制造產業、新材料產業、生物產業、新能源汽車產業、新能源產業、節能環保產業及數字創意產業等,因此,未來很長一段時間國家急需能服務于新興產業發展的高素質、高層次、專門化應用型、復合型人才。理工科高校法學院除設置與理工學科密切相關的知識產權法、科技法等法學課程外,還可以根據本校的強勢學科,結合新興產業的人才需求,開設專利法、資源法、環境法、能源法、信息法、空間法等新興法學學科。其次,可以搭建通識教育和專業教育兩大平臺,包括三大類別的課程,即通識教育課、專業基礎課和專業方向課,每一類都包括必修課和選修課。具體課程設計除教育部規定的法學專業16門核心主干課之外,其他課程要根據本校的實際情況,依托本校的特色學科、強勢學科,并結合社會需求,設置具有自身特色的課程體系。可以將重要的、基礎性、原理性課程作為必修課,將跨學科課程、綜合課程、交叉課程等作為選修課。此外,在專業方向課上,設置法律實務課(如知識產權法律實務、科技法律實務、通信法律實務等)、研討課(如專利法研討課、能源法研討課等)等凸顯科技法務的課程。如果所在高校有多個優勢學科,且學科之間有一定的跨度,可以在課程設置上開設不同的特色專業方向,學生入學后可根據自己的興趣選擇。雖說理工科高校特色法學教育需要系列特色課程的支撐,但并非特色課程開設得越多越好。特色課程成功與否,關鍵在于其是否能滿足社會發展對特色法律人才的需求,是否能提高復合型法律人才的綜合能力。這種能力不是法學與相關技術學科的簡單相加,而是互相取長補短,用科技的思維來補充法學思維范式,用法學的思維來思考解決科技問題,最終形成新的思維方法和綜合能力[3]。

參考文獻

[1]胡衛萍.理工院校卓越法律人才培養定位的思考[J].成都理工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1):107.

[2]熊志海,陳純柱.理工科高校本科法學教育模式探索——兼論重慶郵電大學信息法學人才培養[J].重慶郵電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1):137.

[3]王利明.關于法學教育教學改革的四點建議[J].中國大學教學,2010,(11):6.

作者:金錦花 單位:長春理工大學法學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