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商民主視域下和諧社區建設論文

時間:2022-06-11 09: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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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商民主視域下和諧社區建設論文

一、協商民主的產生與發展

(一)協商民主的內涵

在協商過程上表現為兩個堅持,即堅持黨的領導和堅持人民主體地位。社會主義協商民主除了具備協商民主的一般特質外,還有著自己獨特的優越性。堅持在黨的領導下發展協商民主,可以最大程度地凝聚社會共識,提高決策效率;可以有效克服不同的政治力量為了自身利益相互傾軋的弊端,保證協商渠道的暢通。在開展協商民主中堅持人民的主體地位,有利于充分調動人民群眾當家作主的主動性與積極性,有利于集中全社會的智慧與力量。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是以馬克思主義與中國優秀傳統政治文化為理論根基,來源于我們黨在長期的革命、建設與改革實踐中積累的豐富經驗,是中國共產黨人和中國人民在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中的偉大創造。

(二)協商民主在中國的發展

協商民主作為世界民主理論的新浪潮,雖然直到21世紀才被中國學者引入中國,但我國的協商民主實踐卻早已有之。早在抗日戰爭時期,中國共產黨就在抗日根據地建立了“三三制”政權,有力地團結了各個抗日階層,鞏固和發展了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新中國建立前夕,在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下,召開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開創了具有中國特色的政治協商制度。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后,隨著政治體制改革日益深化,政治協商制度面臨著從具體內容到形式的創新和探討。2006年《中共中央關于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指出,人民內部在重大決策之前進行充分協商,盡可能就共同性問題取得一致意見,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的重要形式。2007年國務院新聞辦發表《中國的政黨制度》白皮書,明確闡述了選舉民主和協商民主的概念。同年,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將政治協商納入決策程序。2012年黨的十八大報告更為具體論述了如何開展協商民主,“健全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完善協商民主制度和工作機制,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廣納群言、廣集民智,增進共識、增強合力”,這是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首次被納入黨的政治報告,具有重大的理論價值和現實意義。2013年,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把“推進協商民主廣泛多層制度化發展”作為我國政治體制改革的重要內容,為發展社會主義協商民主指明了方向。

二、協商民主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應用價值

社區作為承載城市管理和社會利益協調的最基本單位,交織著各種利益矛盾,是整體社會的一個縮影。城市的改革、發展、穩定都依托于社區,政府部門只有依托社區這個平臺,才能使自身的管理面向基層,才能使社會矛盾在基層得到有效的調節和控制。因此,要構建和諧社會,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建設和諧社區是重中之重。

(一)和諧社區建設面臨的困境

1.社區公共資源匱乏

公共資源匱乏是我國社區建設中普遍存在的問題,社區活動的開展需要相應的組織資源與經濟資源的支撐。大多數社區公共產品的提供依賴于政府,社區組織存在獨立性缺乏、管理制度不健全、人力資源不足以及資金短缺等諸多問題,從而造成其能力低下、服務效率和質量不高。進入21世紀以來,我國城市化進程不斷提速,然而社區公共服務發展卻相對滯后。從服務性質來看,大部分社區服務工作偏向提供家政類、便民類服務,偏重于為特殊困難群體服務。“救助性”服務開展較為到位,“保障型”服務與“精神生活型”服務尚處于較低水平。從基礎設施建設來看,社區公共設施不夠完備,配置不夠科學,基礎設施建設缺乏前瞻性。從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來看,人員構成復雜、管理經驗不足、專業化程度不高。這些都制約著社區建設的可持續發展。

2.社區主體關系失衡

一是社區自治組織行政化傾向嚴重。社區居委會往往被視為政府部門的下屬機構和派出機構,大部分時間和精力都用于執行上級行政機關交辦的行政性任務,社區工作缺乏獨立性與自主性。二是社區自治組織與物業管理公司、業主委員會關系不順。業委會與物業公司的相對獨立,導致社區居委會對二者的指導與監督難以落實到位。

3.社區成員自治參與度不高

近年來,隨著城市規模的不斷擴張與流動人口的急劇增加,建立在傳統的鄉土觀念下的信任體制被打破,社會總體信任度持續下降,社區成員的自我防范意識日趨增強,在社區交往中呈現個人化與封閉化,導致社區成員缺乏公共參與精神,對公共事務漠不關心。另一方面,現代都市快節奏的生活、激烈的競爭,使社區成員面臨著巨大的工作壓力與生活壓力,缺少參與公共事務管理的時間與精力。

4.社會組織發展滯后

一是結構不合理,慈善類、文體類組織較多,公益類、事務類組織發展較弱。二是成員構成單一,離退休的老年人是社會組織的主體,中青年群體參與較少。三是資金匱乏,社區的社會組織大多由社區成員自發組建,沒有固定的收入來源,也得不到政策的支持和投入。四是社會認可度不高,社會組織法律地位不夠明確,既缺少權威也缺乏群眾基礎,在開展社會活動時往往舉步維艱。

(二)協商民主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作用

1.提高社區公共決策的科學性與合法性

“政治決策只有在獲得廣泛的信息,充分關注和了解政策對象的真實感受的基礎上,才能夠做出比較恰當和完善的決策,而政治決策也只有獲得廣大政策對象的認同和支持,即獲得合法性的基礎上才能夠有效地加以實施”。協商民主通過相關主體的平等對話和理性溝通,將居民、社區基層組織、上級政府和轄區企事業單位的利益整合起來,使各利益主體在發出自己聲音的同時也充分考慮其他主體的利益訴求。充分調動社區內各種利益主體積極參與社區公共事務,消除社區公共決策的封閉性、獨斷性,為多元化的利益訴求提供一種新的制度化渠道,從而提升社區公共決策的科學性和合法性。

2.培養適應社區治理的政治文化

社區成員的政治冷漠是社區公共活動的一個突出問題,社區成員普遍缺乏合作與互動意識,很多人只愿意參與與自身利益相關的活動,對于能增加公共利益的公益活動卻不關心。這種現象表面上可以歸結于社區成員個體意識的覺醒,實則源于社區治理缺乏相應的政治文化土壤。協商民主能夠促進社區成員形成參與意識和合作意識,使參與者體會到參與社區公共生活不僅是自身的權利,也是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并促使社區成員在參與中形成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包容的公共生活態度,為社區治理培育良好的政治文化氛圍。

3.擴大社區成員有序的政治參與

參與群體狹窄、參與領域失衡和參與理性不足是當前社區公共生活中面臨的主要問題。在表達渠道不夠暢通的情況下,利益主體尤其是弱勢群體在表達其訴求時容易出現非理性的行為,從而影響社會穩定。協商民主的出現為利益問題的解決和治理提供了一種多方參與的協商對話機制,不論是政府部門還是社會組織,不管是精英階層還是弱勢群體,都有權依照制度參與公開討論,就所關心的問題進行對話與磋商,以平等、公開的多方對話來實現社區成員有序的政治參與。

4.增強社區凝聚力,促進社區和諧發展

社會日益多元化的今天,社區內部居民的文化背景、社會地位各不相同,沖突與矛盾不可避免。協商民主作為一種強調平等對話、塑造共識的民主模式,有利于妥善處理社區成員之間的矛盾與沖突。協商民主所強調的人與人之間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公正平等地對待社會的異質性,妥協和節制個人需要等基本準則,有利于社區成員的和諧相處;協商民主能夠讓每個社區成員都參與到社會公共事務中來,形成集體意志,增強社區成員的集體責任感,提升社區的凝聚力;協商民主可以充分調動社區成員的政治參與積極性,以對話和協商為平臺進行理性交流與溝通,從而形成社區共識,推動社區和諧發展。

三、社區建設協商民主發展的實現路徑

在我國實現政治民主化的進程中,社區組織以其獨立性、自治性和制度化的特點,成為我國政治民主化發展的重要動力,協商民主在和諧社區建設中的積極作用也是顯而易見的,但是協商民主作為新生事物,自身也存在諸多局限性,要充分發揮協商民主的作用,促進社區和諧發展,還需要多方面的努力。

1.加強和改善黨的領導

協商民主是一個從微觀到宏觀的復雜過程,要在中國這樣人口眾多、國情復雜的發展中國家實現政治現代化,整合各個社會階層的政治資源、政治需求與政治利益,共同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必須有一個強有力的領導核心。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是歷史的選擇,是人民的選擇。離開了黨的領導,發展協商民主只會是一種烏托邦。我們黨也必須與時俱進,不斷吸收各種先進理念,不斷改進執政方式,不斷強化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切實發展人民群眾的協商能力。

2.完善社區協商民主制度

首先要進一步完善基層民主制度,積極探索社區自治新模式,充分發揮社區自治組織的作用,確保社區成員按照自身共同的意愿和需求參與和管理社區公共事務,真正實現社區管理的民主化。其次要搭建社區自治組織聯動平臺,減少政府的行政干預,理順各個社區自治組織之間的關系,確保各個自治組織能夠有效溝通、平等協商。最后要通過設立相關制度來規范協商的程序,擴大參與的范圍,從制度上保證每位社區成員的權利,尊重每位社區成員的意見,確保協商民主過程的真實性與結果的合法性。

3.合理分配社區資源

要理順政府與社區的關系,切實轉變政府職能。政府提供政策支持與資金資助,減少直接干預,促進各種官方協會向民間組織轉變。充分發揮社區組織的自治功能,構建政府、社會、企業等多中心合作的社區治理模式,形成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平行組織網絡,確保社區協商民主過程中的各參與主體基于平等的地位進行溝通與交流。同時推動公益性組織與文娛性組織的均衡發展,為社區成員提供全面、優質的公共服務。

4.加強社區成員的繼續教育

一是要積極開展多主題、多形式的宣傳教育活動,提升社區群眾的法治精神,營造良好的社區法治環境。二是要通過提升服務質量,完善社區功能來增強社區成員的社區認同感和歸屬感。此外,還可以采用示范、宣傳等手段來有意識地培養社區成員的參與理念與參與能力,為社區協商民主的發展奠定良好的思想基礎。

四、結語

協商民主理論的引入為中國的政治發展提供了可借鑒的理論成果和經驗設計。其對于公民美德、理性思考和合法決策的重視,對我們完善基層群眾自治制度,推進和諧社區建設都有著積極的影響。我們應當充分吸收其中積極進步的價值觀念和制度要素來豐富和完善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協商民主制度。

作者:熊智 單位:中共湖南省委黨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