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醫療基金特點論文
時間:2022-08-26 08:2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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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主要審核由農民自愿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的民辦公助社會性資金,應審查其是否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管理。本文探討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審計方法、審計內容與審計特點。
【關鍵詞】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
建立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新形勢下黨中央、國務院為切實解決三農問題,統籌城鄉、區域、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的重大舉措,對于提高農民健康保障水平,減輕農民負擔,解決因病致貧、因病返貧問題,具有重要作用。
一、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內容和特點
“農村合作醫療”本是我國經濟建設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使廣大農民享受到社會保障而實施的一種措施。農村合作醫療制度是由政府支持、農民群眾與農村經濟組織共同籌資、在醫療上實行互助互濟的一種具有醫療保險性質的農村健康保障制度。即農民每年交一定數額的合作醫療資金,集體與政府也可投入一部分,共同形成專項基金,農民就醫時可按一定比例報銷醫藥費。
農村合作醫療基金是由農民自愿繳納、集體扶持、政府資助的民辦公助社會性資金,要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和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管理,必須專款專用,專戶儲存,不得擠占挪用。
1、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由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委員會及其經辦機構進行管理。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應在經管理委員會認定的國有商業銀行設立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確保基金的安全和完整,并建立健全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管理的規章制度,按照規定合理籌集、及時審核支付農村合作醫療基金。
2、完善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繳費和財政支付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中農民個人繳費及鄉村集體經濟組織的扶持資金,原則上按年由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在鄉(鎮)設立的派出機構(人員)或委托有關機構收繳,存入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地方財政支持資金,由地方各級財政部門根據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劃撥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中央財政補助中西部地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專項資金,由財政部根據各地區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實際人數和資金到位等情況核定,向省級財政劃撥。中央和地方各級財政要確保補助資金及時、全額撥付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用賬戶,并通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試點逐步完善補助資金的劃撥辦法,盡可能簡化程序,易于操作。要結合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和完善情況,逐步實現財政直接支付。關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資金具體補助辦法,由財政部有關部門研究制定。
3、農村合作醫療基金主要補助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農民的大額醫療費用或住院醫療費用。有條件的地方,可實行大額醫療費用補助與小額醫療費用補助結合的辦法,既提高抗風險能力又兼顧農民受益面。對參加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農民,年內沒有動用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要安排進行一次常規性體檢。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要制訂農村合作醫療報銷基本藥物目錄。各縣(市)要根據籌資總額,結合當地實際,科學合理地確定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支付范圍、支付標準和額度,確定常規性體檢的具體檢查項目和方式,防止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超支或過多結余。二、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要把好三個關口和抓好四個環節
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的內容包括:農村合作醫療基金預算(計劃)執行情況和決算的真實性、合法性;預算(計劃)調整的真實性、合法性;征收、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經辦機構按照法律規定,執行征收醫療基金項目、標準的準確性和完整性;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費繳納義務人是否按照規定標準,及時、足額地繳納社會保險費;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經辦機構是否依法及時支付醫療金;對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管理和營運是否安全,增值是否合規、有效;管理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政府部門和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經辦機構內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有效性。
所以,基于上述內容,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資金審計要找準審計的主線和切入口,就是以資金運動作為主線,資金流向哪里,審計就追溯到哪里。1、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項審計要把好三個關口。
一是資金流入關口。審查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資金流入是否合規,資金是否按照預算和規定來源渠道及時到位。
二是資金流出關口。主要審計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資金撥付是否有預算,有無預算外撥付;是否按項目進度、按預算進行撥款,有無因撥款不及時影響項目進度或因提前撥款形成資金閑置、造成資金浪費的問題;是否按規定用途安排使用資金,有無擠占挪用的問題;資金撥付渠道是否流暢,有無資金中途滲漏,造成個人私分、貪污等惡意侵吞問題。
三是資金結余或缺口關。農村合作醫療基金的資金如有結余或缺口都要查明原因,原因可能有:高估冒算項目成本、費用,置換項目,不實施或不完全實施預算項目等其他原因都可能形成資金結余;資金損失浪費,擠占挪用,超預算實施項目或其他原因都可能形成資金缺口。
2、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專項審計應著重抓好四個環節。一是搞好審前調查。通過審前調查摸清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資金的基本情況,熟悉有關政策和規定。二是制訂好審計實施方案。根據審計調查情況,有針對性地制訂出審計實施方案,做到有的放矢。三是向有關部門下達審前自查通知,了解有關部門的協助配合情況。四是進行審前培訓,提高認識,統一審計方式方法。實踐證明,開展審前調查和被審計單位自查及進行審前培訓,是貫徹突出重點、節約成本、提高審計質量的一種好做法。
按照資金的流程實施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是審計人員的主要方法之一,此方法適應于醫療資金或單一資金的追蹤檢查,通過資金流轉的各個環節檢查是否存在資金流轉過程中的“跑、冒、滴、漏”行為,直到資金最終的合法、有效、效率和效果使用。在審計實踐中審計人員經常會發現因資金流轉過程中的資金“滲漏”或“蒸發”的現象,使醫療資金的使用達不到預期目的或專用目的,損害了資金使用者的切身利益。追蹤資金流向審計法在審計實踐中具有明顯的審計效果,資金流轉的每一個環節都在審計人員的可控制范圍之內,其缺點是耗費時間、精力,也擴大了國家審計成本支出。在具體的審計業務中審計人員往往采取抽樣的方式確定樣本,完成樣本審計的流程過程以期獲取舞弊存在的證據,從而決定是否放棄或擴大審計樣本。審計路徑:確定源頭資金總量→確定資金流轉環節→審查流轉環節資金的安全存在性→計算資金流轉的時間性→審查資金流轉末端的完整性→測試資金使用的合規合法性。
綜上所述,農村合作醫療基金資金來源廣,渠道多,資金性質復雜,資金運作方式較為特殊,涉及我國近10億廣大農村人民的切身利益。這就要求我們結合實際,各級審計機關上下配合,才能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農村合作醫療制度分布在縣一級實施,很多涉及村、戶,所以各級審計機關應統一認識,明確各自審計重點、任務,熟悉法律法規和科學填報審計報表,做到分工明確、任務清晰、責任到人,同時,圍繞當地群眾關注的熱點、難點問題,突出審計重點,同時加大對基層審計人員的培訓力度,避免操作上的盲目性,在審計實踐中要加強對重點部門、重點資金、重點項目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只有這樣才能達到審計目的,確保審計質量,這也是提高農村合作醫療基金審計工作質量的有效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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