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論文

時間:2022-08-14 08: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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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論文

摘要: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是保證其會計工作有序運行的重要手段,也是不斷提高會計信息質量的必要保證。本文指出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進而指出解決問題的基本措施。

關鍵詞: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

一般而言,非營利性組織是指那些經營目的在于社會公共利益而非謀取個人或組織的經濟利益,即不以營利為目的的經濟組織。非營利性組織作為重要的社會組織形式,對人類社會的進步和發展起著重大的作用。鑒于此,對非營利組織的會計行為實施監管顯得越來越重要。

一、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存在的主要問題

我國非營利組織現行會計監管體系對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證會計工作的正常進行發揮了一定作用。但是,現行會計監管體系是在計劃經濟體系下延續下來的,其監管的基本思路、手段、方法等沒有實質性的發展。在經濟關系日益復雜的形勢下,現行會計監管體系日益暴露出一些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

1、會計監管配套的法律法規不完善。我國會計監管模式從總的方面來看,分為行業自律、政府主導以及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相結合三種模式。目前,我國會計監管模式采取以政府監管為主,行業自律為輔的模式。我國政府雖然已經初步建立了以《會計法》為主體,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等規范性文件為補充的全方位、多層次的會計監管法規體系,但在實施監管的過程中,我國現行的會計法規體系依然存在許多不足,主要表現在:一是會計監管配套的法律法規不完善;二是會計法規之間的協調存在問題。

2、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主體權責界定不清。我國非營利組織的會計監管是多方位進行的,各機構之間的職能重疊交錯,多頭監管現象普遍存在,導致監管部門的職能異化,以至于不分主次。這些弊端將會造成部門之間的相互協調困難,最終導致無效的監管。

3、監管力量分散。我國非營利組織的會計監管部門在實際監管中沒有形成監管合力,有時大家都管,有時大家都不管,結果造成監管混亂,導致會計監管效率低下,以致違法者產生僥幸心理,不利于打擊會計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造成非營利組織的會計信息失真。

4、內部監管薄弱。非營利組織內部的會計監管主體主要是本部門的會計人員及審計人員,他們對本單位的經濟事項雖然最為了解,但他們并沒有充分發揮其監管作用,有些內部監管人員甚至與管理當局共同作弊,幫助管理當局制造虛假會計信息。

二、強化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的對策

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以及經濟全球化步伐的加快,對非營利組織進行會計監管顯得越來越

重要。從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市場發展的現實情況考慮,當前強化我國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并完善其體系,可以考慮采取以下基本措施:

1、健全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法規體系。強化會計監管,必須以完備、健全的會計監管法律制度為基礎,主要包括兩方面的內容:一是規范和完善制約會計活動的法規制度;二是健全會計監管自身的法律體系。

要建立符合我國具體情況的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法律體系,就要從法律的角度,明確會計監管的地位、作用、職責、任務等,強化會計監管檢查手段,規范會計監管工作的方法、工作程序,做到有法可依。

2、界定會計監管主體之間的權責。對現行的各監管主體的有關法律法規與會計法律、法規進行對比分析,從法律上統一會計監管權,將會計的監管權完整地授權給財政部門,徹底界定國家對會計監管權的授權部門,達到授權與責任都清楚。為此,要在有關經濟法律中全面、系統地澄清各監管主體的主要工作職責和輔助工作職責,讓各監管主體真正清楚自己的主要工作職責和輔助工作職責,使之將自己應該負責的工作真正有效地擔負起來,以解決各監管部門權責不清、職能重疊交叉的問題。3、加強非營利組織的內部控制制度。關于內部控制,財政部已經頒發一系列規范,從而使單位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成為一種強制性要求,非營利組織應結合自己的特點建立相適應的內部控制制度。目前,我們應從文化建設、法制建設、管理體制等方面多管齊下切實建立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以實現非營利組織會計監管。

首先,建立健全非營利組織的財務管理制度,加強財務控制。任何一個非營利組織開展活動都會有一定的收支。有收支,就必須要建立相應的財務管理制度,包括會計管理體制、會計機構責任機制、會計崗位責任制等,要求按照不相容職務相分離的原則,合理設置財務會計及相關工作崗位,明確職責權限,形成相互制衡機制。

其次,建立健全業務授權控制制度。經過授權,可以盡可能明確規定涉及財務及相關工作的授權批準的范圍、權限、程序、責任等內容,單位內部的各級經辦人員,包括管理層,必須在授權范圍內行使職權和承擔責任。

第三,要在內部會計控制制度建設上下功夫。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設立內部審計,特別是其管理者必須主動邀請政府審計部門或社會審計力量的介入,并作為一項制度長期堅持下去。

4、嚴格會計人員管理制度,提高會計工作質量水平。應加強對會計人員,尤其是高級財會人員和管理人員的財會知識培訓,不斷提高其業務水平,嚴格會計人員管理。特別是《會計法》和《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等相關制度實施后,需要會計人員具備扎實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經驗以及良好的職業操守。會計人員的管理制度有會計執業資格考試、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會計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會計職業道德教育等。一方面應注重會計職業人員專業實踐年限和專業能力;另一方面應改革和完善會計證書和會計技術職稱管理制度。通過這些措施和制度,提高會計人員的工作質量水平。

5、強化高管人員行為約束。在非營利組織內部,高層管理人員處于單位領導和管理的最高層次,會計人員能在多大程度上誠實工作,依法履行職責也取決于法律對高層管理人員的約束。因此,對單位會計信息的真實、完整起決定性作用的是高層管理人員,而不是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高層管理人員是內部會計監管的第一責任人,它在非營利組織內部會計監管中具有極其重要的作用。就我國一些非營利組織高管人員貪污、挪用公款等行為而言,從各方面強化約束其行為是非常必要的。

隨著非營利組織在我國經濟生活中的作用日益明顯,對其會計監管的重視也日益提高,但有效的會計監管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必須從各個方面進行統一協調、綜合平衡。只有這樣,才能使其會計監管行之有效,更好地為我國非營利組織的發展做出貢獻。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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