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制藥專利技術開發思考

時間:2022-10-28 09: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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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制藥專利技術開發思考

內容摘要:制藥行業的專利申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本文通過對55家上市公司專利數據的收集和分析發現,我國制藥企業專利申請整體水平較低,制藥企業專利申請以外觀設計為主,發明專利其次,實用新型數量最少。中藥企業盈利性水平與發明專利顯著相關,化學藥企業的盈利性、規模與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顯著相關。實證結果與我國制藥企業的現狀相吻合。

關鍵詞:化學藥行業中藥行業專利

專利對制藥行業的重要性

專利對制藥企業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制藥行業是技術創新高度密集的行業,具有高研發投入、高風險和高收益特點。一方面,從技術上講,還原解析一種藥品相對于研發來說難度要小得多,費用也低得多;另外一方面,藥物的成分還必須公開,告知醫生、患者以方便使用。這均導致新藥非常容易被模仿制造,專利因而成為保護新藥最有力的手段。當前國際上的制藥巨頭都是依靠專利保護其領先地位,專利產品的銷售額占總銷售額的比重高達40%。DavidE•Webber(2003)的研究說明,相對于化學、石油、機械、金屬制品、冶金、電機、儀表、辦公設備、汽車、橡膠、紡織等其他行業,專利制度對制藥行業創新能力的保護最強。

在缺乏研發數據時,豐富的專利數據既可以作為企業層面技術創新活動的投入替代指標,也可以作為產出替代指標。專利指標研究的權威Griliches(1990)指出,盡管存在各種困難,專利統計數據仍然是分析技術變化過程的一個獨一無二的指標。在得不到詳細的研發數據時,目前專利數據至少能夠作為衡量公司間發明活動水平差異的一個替代指標。在我國,上述結論有其特殊意義。我國企業的研發投入數據很難獲得,對于企業技術創新研究,專利數據是不可多得的資源。利用企業層面的專利數據進行研究的嘗試,對我國企業技術創新研究有著積極的意義。

我國制藥行業專利數據收集

醫藥專利數據雖然是公開的,但是要把專利數據變成可供研究使用的數據,還有不少障礙。企業實際控制的專利在專利庫中記在不同的申請機構名稱下,比如其分支機構的名稱、企業收購的其它企業的名稱、企業的原名(因為企業改制的原因,在我國企業更名的情況非常多)等等,甚至申請專利的分支機構也會更名。但是,政府專利機構收集的專利數據庫只是把每一個專利記入每一個申請人名稱下,不考慮申請人是否屬于相同實體,也不記錄更名、并購信息。

考慮到上市公司的年報、半年報以及上市材料都是向全社會公開的,信息的準確度也比較有保證,本文以上市公司醫藥企業為樣本。由于多元化經營對利用專利數據進行的研究有一定的負面影響(Griliches,1990),在選擇樣本時不考慮主業不夠突出的醫藥上市公司。企業樣本確定及專利數據收集的具體辦法是:

首先找出深滬交易所依據證監會行業分類指引標示的醫藥制造類公司,根據財務數據庫提供的信息,選擇“醫藥制造”業務上利潤和銷售收入兩項都占50%以上的公司,去除不穩定因素(如主業變更),最后保留62家公司。然后,在中國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的網上數據庫(該數據庫區分中藥藥品和西藥)中查找各公司注冊的所有藥品,判斷該公司絕大多數藥品是中藥還是西藥,將該上市公司列入相應行業。最后全部上市公司按行業分為化學制藥31家,中藥24家,混業經營7家。為了方便對比研究,本文排除7家混業經營上市公司。最后,以各上市公司母公司和2002年納入財務報表范圍的子公司為統計對象,在國家公開的專利數據庫中進行全面查詢,統計各公司3類專利的4年積累申請數。

我國制藥行業專利數據的比較分析

1993年到2002年間,化學藥和中藥兩個行業共55家上市公司共申請專利825件,其中發明專利248件(約占總數的30%),實用新型專利64件(約占總數的7.8%),外觀設計專利513件(占總數的62.2%)。按照專利類型和申請企業所在行業分類,55家樣本企業從1993年到2002年的專利申請信息統計如表1所示。

我國制藥企業專利申請以外觀設計為主,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數量較少

無論是化學藥行業還是中藥行業,外觀專利在全部申請專利中均占有一半以上,中藥企業甚至接近70%,平均每家中藥企業擁有14.29條外觀專利。化學藥行業和中藥行業實用新型專利分別占總申請數的7%和9%,比例相差不大。但是化學藥制造行業的發明專利占總專利申請數的39%,而中藥行業的發明專利申請比例只有25%的水平。

化學制藥企業各類專利申請都少于中藥企業

化學制藥行業平均每家企業在統計范圍內只申請了5~6條外觀專利,而中藥行業企業的平均外觀設計專利申請是14.29條,專利申請遠遠比化學制藥行業活躍。對比平均每家企業申請的實用新型專利數量,化學制藥行業也和中藥行業有較大差距。

我國制藥企業平均專利申請水平低下

通過對樣本企業中位數的分析,發現我國制藥企業專利申請水平較低?;瘜W藥樣本企業的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專利中位數均為0,發明專利為1,說明一半以上企業幾乎沒有專利申請行為。中藥樣本企業情況稍好一些,但是整體而言專利申請數量也非常少。專利數量平均數能夠達到15條,主要得益于少數樣本企業(如白云山、同仁堂)申請的專利數量非常多,是專利申請大戶,拉高了樣本企業整體平均水平。

制藥企業專利水平與業績的相關性分析

研究思路

為了考察制藥企業專利申請水平與企業績效的相關程度,采用方差分析方法。首先對化學藥樣本企業和中藥樣本企業按照專利類型和專利水平進行分組,然后用方差分析判斷組間財務數據有無顯著差異;最后對結果加以分析。

因為多數企業的專利申請數較低,每一次方差分析僅將樣本企業分為兩組。采用不同類型專利4年積累申請數的中位數為標準對企業進行分類,累計專利申請數小于中位數的企業稱為A組,累計的專利申請數大于中位數的企業成為B組(可以分別從發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外觀專利角度進行三次分組)。采用中位數作為分組指標,主要是因為不管是哪個分行業、哪種專利申請,專利申請數為零的企業都不少,在分組時考慮平均數會被專利申請較多的企業拉高,專利申請多、但不是特別突出的企業容易分進低專利申請組。

方差分析結果及分析

在業績指標確定上,本文擬與盈利能力和企業規模兩方面考察專利與企業業績的關系。本文選擇了7個有代表性的指標進行方差分析。其中主營業務收入、利潤總額、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利潤率和總資產收益率是代表企業盈利能力的5個指標,而職工人數、資產總計是代表企業規模的2個指標。對A組和B組企業2002年的各項財務指標進行方差分析,結果如表2所示。

方差分析結果可以得出以下結論:

制藥行業的專利申請水平總體上與企業盈利性水平和規模正相關。統計表明,在10%以下置信水平,存在組間差異的指標絕大多數都顯示B組均值顯著大于A組。本文選入的所有指標都是正向指標,指標值大就說明企業盈利狀態好,規模大。因此,專利申請與企業績效和規模有著總體上的正向關系。

中藥行業的發明專利與企業盈利性顯著正相關,但是在化學制藥行業這一結論不成立。依照發明專利分組時,化學制藥行業的兩組沒有一種盈利性指標和規模指標有顯著差異;而中藥行業的兩組之間有利潤總額、總資產收益率2個盈利性指標有顯著差異。但中藥企業在企業規模指標上沒有顯著區別,更加印證了兩組中藥企業的盈利能力有顯著差異。

化學制藥行業實用新型專利與企業盈利性和規模均呈現顯著正相關,但是在中藥行業這一結論不成立。在依照實用新型專利對企業進行方差分析時,發現化學制藥行業B組在2個盈利性指標(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和企業規模指標(職工人數、資產總計)顯著高于A組,顯著性水平達到5%以上。

化學制藥行業外觀專利與企業盈利性和規模均呈現顯著正相關,但是在中藥行業這一結論不成立。在依照外觀設計專利對企業進行分組時,發現化學制藥行業外觀設計專利申請較多的B組有3個盈利性指標非常顯著地優于A組,這3個指標分別是主營業務收入、主營業務利潤、主營業務利潤率。此外,表示企業規模的職工人數和資產總計指標也非常顯著。中藥企業的兩組之間業績只有資產總計1個指標存在較顯著差異,盈利性指標差異均不顯著。

以上分析結論與我國化學藥和中藥現狀是吻合的。在化學藥行業,我國主要從事仿制制劑藥生產,尤其是原料藥的生產,自主研發的新藥非常少。例如,歐洲主要生產商已經停止生產的四環素、氯霉素、土霉素、鏈霉素等原料藥產品,主要產地集中在我國。在缺乏研發能力,生產同質化產品的情況下,基本競爭環節主要集中在生產環節和營銷環節。一方面,通過提高生產工藝水平,降低成本;另一方面,通過市場營銷提高客戶的品牌認知度。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正是通過提高這兩個環節的競爭力,提高了企業的業績。

而我國中醫藥行業與化學制藥行業的本質區別就在于中藥行業擁有自主研發能力,以當前資金與技術實力,中藥企業通過努力,有能力進行自主研發。像太極集團、同仁堂、成都地奧這些企業正是因為擁有自己的拳頭中成藥產品,取得了良好的收益,獲得快速成長。因此,體現新藥能力的發明專利與中藥企業的業績密切相關。

參考文獻:

1.杜方冬,羅愛靜.新形勢下我國醫藥專利保護策略[J].中國現代醫學雜志,2004

2.郭東梅.2003年中藥行業發展狀況分析[J].中藥研究與信息,2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