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內分配不公的原因與戰略
時間:2022-12-23 03: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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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中國收入分配不公現狀
在當前大多數有關收入分配的實證分析中,均采用了基尼系數這個分析工具,并以此來描述20世紀90年代以后我國居民收入差距迅速擴大,并具有進一步擴大的趨勢。據測算,我國居民個人收入的基尼系數1996年為0.424,1998年為0.457,2000年繼續上升為0.458。
根據國際標準,基尼系數在0.4以上表示絕對不平均。按此標準來判斷,我國早就進入絕對不平等區間。而最新公布的數據顯示,目前貧富懸殊差距已越來越嚴重,最高和最低收入相差33倍。
二、中國收入分配不公表現及原因
一是勞動力流動中的體制性歧視。勞動力流動的體制性歧視,源于計劃經濟早期的城鄉分割體制。在城鄉經濟一體化或城市化逐步形成的趨勢下,原有體制中以戶籍制度為基礎的身份性歧視并沒有根本改變,農村勞動力在向城市轉移過程中,農民的身份在就業、收入分配以及公共品分享方面,仍然受到相當程度的歧視待遇。
二是缺乏有效的勞資協調機制,中下階層缺乏表達訴求權。我國在轉型經濟體制中,雖然按勞分配依然被強調為主體地位,但相應的體制設計還很不完善,甚至有些方面存在嚴重“缺位”現象。特別是勞動集體談判的權利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使得勞動要素在參與分配過程中始終處于弱勢地位。
三是壟斷行業對分配關系的扭曲。行政性壟斷實際上是從計劃經濟時期的部分行業歸口管理演變而來。這是目前我國行業之間收入差距過大的根本原因,也是對按勞分配為主的分配關系的重大扭曲。
四是政府職能轉變滯后的影響。相對于經濟市場化進程而言,政府職能轉變還僅僅是初步的,集中表現為政府職能的缺位、錯位和越位。目前社會反映強烈的教育、醫療、住房以及社會保障等問題,是一些突出的表現。
三、完善收入分配機制的基本思路及對策措施
在經濟轉型過程中,針對以上原因,提出選擇和設計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的基本思路,并采取積極的對策措施顯得刻不容緩。
(一)基本思路:收入分配差距的結構性調整
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運行機制的進一步完善,以及工業化與城市化互動帶來的二元結構程度減弱,將對收入分配產生兩種同時存在的效應:一方面,市場化不足的收入分配將進一步發展到位,從而對收入分配差距呈擴大化影響;另一方面,非市場化和非法收入分配將逐步縮減,從而收入分配差距呈縮小化影響。從發展前景來看,我國收入分配差距變動將呈現結構性調整趨勢。
因此,當前完善收入分配并不是簡單地調整收入分配差距,而是要在完善和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的基礎上結構性地調整收入分配差距。在這當中,首要的任務是進一步完善收入分配方式。在這一調整過程中,市場化導向的收入分配要加以遏制,盡可能縮小其差距。
但對于各種非市場化導向的收入分配方式,則要在加快完善社會主義市場運行機制和健全法制環境的基礎上使其盡快消亡。因此,要全面解決市場秩序混亂及分配過程中的不公平問題。分配秩序混亂是當前社會不滿的主要根源,也是導致收入懸殊的重要原因。解決問題的根本出路只能是完善市場經濟體制及規則,積極營造公平、規范的競爭環境,最大限度地體現收入與貢獻的對等。為此,要利用加入WTO的契機,引進競爭機制和競爭主題,打破行業壟斷,規范社會分配秩序,加強對某些壟斷行業收入分配的監督和管理,以整頓市場經濟秩序為抓手,嚴厲懲治各種假冒偽劣和價格欺詐行為,保護知識產權和各種合法權益;同時,規范各種收入來源,全面實現收入貨幣化,增加收入的透明度,保護合法收入,整頓不合理收入,調節過高收入,取締非法收入。
在上述收入分配差距機構性調整的基礎上,我們也要看到,市場化導向驅動的收入分配在更有效地提高貨幣(實物)資本的效率、激勵人力資本開發的同時,不可避免地會帶來收入分配差距擴大的負面影響。由于不同人群和地區的貨幣(實物)資本和人力資本等要素的自然稟賦差異所帶來的貢獻率不同,勢必產生收入分配差距。而且,在動態過程中還具有富者越富、窮者越窮的“馬太效應”。因此,在一次分配中,城鄉、地區以及不同社會階層的收入分配差距將進一步擴大。這就要求政府強化國家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功能。當前,我國城鎮居民收入與可支配收入的洛倫茨曲線基本重疊,表明政府通過個人所得稅手段調節居民收入差距的作用幾乎沒有體現。為此,要進一步完善個人所得稅法,開征遺產稅,加大稅收征管力度;同時,健全法律法規,加強民主監督和制度監督,減少和杜絕貪污現象。
通過收入分配差距的結構性調整及增強國家稅收對收入分配的調節職能,最終要解決當前收入分配問題中不同收入群體分布結構不合理的首要矛盾,以形成一種穩定的社會結構。
(二)完善收入分配機制的對策措施
在上述完善收入分配基本思路的框架下,要積極采取各種強有力的措施,特別是完善收入分配機制的對策措施,以保證形成有利于生產力發展的合理分配制度和有效調節收入分配差距的實現。
1.大力營造收入分配的激勵機制。在堅持市場化導向驅動的收入分配方向的前提下,進一步完善按勞分配與按要素分配機制,最大限度地體現收入與貢獻的對等。特別是要適應人才爭奪國際化的客觀要求,推動知識產權的貨幣化和資本化,強化股權、期權激勵,逐步使人力資本價格與國際接軌,提升以人力資本為核心的競爭力。構建以就業政策為積極手段的收入分配調節機制。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調節,不僅僅是二次分配的問題,首先應該在一次分配上就予以調節,主要是增加就業。如果不能實現更多的就業,在二次分配中實行的收入差距調節作用是極其有限的。從這個意義上講,就業政策應該成為調節收入分配的最有效的工具。在調節城鄉居民收入差距中要形成有序渠道的城市進入機制。在我國目前情況下,依靠農業收益來改善其收入水平的潛力也不大,惟一的現實途徑是通過城市化的大規模轉移,改變農民的身份,進入城市的非農業產業部門。因此,加大城市化力度(其中有可能包括土地政策調整),打破人口流動壁壘,實現大規模的農業過剩勞動力的轉移,是控制城鄉之間、地區之間收入差距持續擴大的最有效途徑。完善社會保障體系及其功能。一是建立法制化的社會保障制度,特別是把反貧困納入法制的軌道。二是逐步擴大社會保障的覆蓋面。隨著經濟的發展,保障的范圍應該逐漸擴大,由公有經濟部門向非公有經濟部門延伸,由城鎮向農村延伸。三是加大社會保障的力度,特別要加強對貧困群體的直接救助與扶持力度,切實解決貧困人口的基本生活。四是積極穩妥地推進基本醫療及教育援助。基礎教育和衛生保障是最重要的公共服務,既可以提高貧困地區人民的生活水準,又可以提高勞動力的素質。
5.強化再分配的調節作用。首先要規范收入方式,并建立起規范完善的簿記體系,使各種經濟活動及居民收入能夠納入有效的政府管理體系規范。在此基礎上,積極探索稅制改革,個人所得稅由分類征收逐步過渡到與綜合征收相結合,建立個人所得稅為主,輔之以財產稅、遺產稅、贈與稅等多種稅種的稅收體系。通過累進稅對高收入群體進行再分配調節,并利用財政轉移支付去幫助弱勢群體。
總之,要通過適當調節居民收入差距、協調社會經濟生活中的效率和公平的關系,為我國經濟的順利轉型與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以確保國民經濟健康、持續、穩定地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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