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粗放度計量論文
時間:2022-12-30 05: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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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經濟增長方式粗放度的定義
從經濟增長方式概念形成的淵源看,經濟增長方式是經濟增長過程中對生產要素的分配和使用方式。雖然國外學者不常使用經濟增長方式這一概念,但對推動經濟增長的因素或原因的分析,實質上也是對經濟增長方式的研究。關于這一點,匈牙利經濟學家科爾內曾作過比較,就我國學者們而言,盡管對粗放和集約型增長方式概念的解釋不盡相同,但經濟增長方式的含義是明確的。因此,經濟增長方式就是指一國總體實現經濟的長期增長所依靠的因素構成,其中增長因素包括土地、勞動、資本、技術進步、經營管理、資源配置、規模經濟等。通常把土地、勞動、資本的投入稱為要素投入,其余因素的總和稱為綜合要素生產率。進一步地,根據要素投入與綜合要素生產率在經濟增長過程中的作用大小,把增長方式劃分為粗放型經濟增長和集約型經濟增長,主要由要素投入增加所引起的經濟增長稱為粗放型經濟增長,主要由綜合要素生產率提高所引起的經濟增長稱為集約型經濟增長。為了能定量反映經濟增長的粗放程度或集約程度,筆者引入粗放度概念。所謂粗放度是指要素投入增長率的貢獻率與經濟增長率的比值(注:對于一國總體來說,土地是固定的。因此,在考慮要素投入的增長率時,舍象掉了土地要素的影響。),用公式表示為:
δ=αL''''+(1-α)k''''/Y''''
式中的α表示勞動的貢獻份額;
(1-α)表示資本的貢獻份額;
L''''表示勞動投入增長率;
K''''表示資本投入增長率;
Y''''表示經濟增長率。
當δ≥0.5或δ<0且Y''''<0時,增長方式為粗放型;
當0≤δ<0.5時,增長方式為集約型。
對于粗放型增長方式又可按不同的粗放程度劃分為四種類型:
第一類型:當0.5≤δ<0.7時,為低度粗放型;
第二類型,當0.7≤δ<0.8時,為中度粗放型;
第三類型,當0.8≤δ<1時,為高度粗放型;
第四類型,當δ≥1或δ<0且Y''''<0時,為超高度粗放型。
三點說明:
1.經濟增長方式、經濟增長、經濟發展的關系。
經濟增長是指一國或一個地區在一定時期內人均實際產出量的增加和實際生產能力的增加。經濟增長特指更多的產出,而經濟發展不僅指更多的產出,還包括隨著產出的增長而出現的經濟、社會和政治結構的變化,經濟增長是一個數量概念,而經濟發展是一個既包含數量又包含質量的概念,所以經濟發展包含經濟增長。從經濟增長方式的定義可知,經濟增長方式是獲得經濟增長的手段、途徑和方式。
2.經濟效率與經濟效益的關系。
經濟效率是指資源的優化配置。具體講包含二層含義:其一是指全社會以優化的資源配置獲得較好的經濟增長;其二是指生產單位如何把得到的資源在時間和空間上有效地組合起來,以最少的資源耗費創造最多的產出。經濟效益的高低可以用綜合要素生產率來度量。所謂經濟效益,則是指在社會經濟活動中由經濟效率所引起的相應的收益或收入。那種不是由于提高效率而增加的收入,就不能叫作效益,而只能叫作收益或收入。因此,經濟效率是經濟效益的實質,經濟效率高意味著經濟效益好;反之,經濟效率低則意味著經濟效益差。
3.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必須明確三個層次的問題:第一,經濟增長方式的內涵;第二,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標志;第三,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程度。關于第一個問題,學術界的認識比較多,而第二、三個問題則涉獵的比較少。本文旨在通過對粗放度指標的劃分,擬解決第二、三個問題。
δ=0.5作為劃分粗放和集約經濟增長方式的標志。當δ<0.5時,經濟增長為集約型,當δ≥0.5時,經濟增長為粗放型,這與我國經濟理論界對粗放與集約型經濟增長的解釋是一致的。把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又細分為低度粗放型、中度粗放型、高度粗放型和超高度粗放,是為了便于研究經濟增長方式轉變的程度。
二、粗放型與集約型增長方式概念形成的淵源
關于“粗放”、“集約”概念的使用,最早見于農業經濟學中,當時稱“粗放經營”和“集約經營”,后來才被引申到整個經濟領域。最初,粗放經營的含義是指一定量的生產資料和勞動分散投在較多的土地上,進行粗耕簡作的經營方式;集約經營則指在一定土地面積上集中投入較多的生產資料和勞動,進行精耕細作的經營方式。前者通過擴大耕地面積,廣種薄收,增加總產;后者借助增大投入,精耕細作提高單產。
馬克思在《資本論》的地租理論中也論及到粗放經營和集約經營的內容,他指出“可以耕作的土地面積很大……對耕作者來說不用花費什么,或者同古老國家相比,只花極少費用。”這種“只需投資很少的資本,主要的生產要素是勞動和土地”的經營方式“就是粗放經營。”(注:馬克思:《資本論》,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三卷,第756頁。)“在經濟學上,所謂耕作集約化,無非是指資本集中在同一土地上,而不是分散在若干毗連的土地上。”(注:馬克思:《資本論》,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三卷,第760頁。)在研究級差地租時,馬克思認為,粗放經營和級差地租第一形式直接聯系,而集約經營則與級差地租第二形式緊密相關。級差地租的第一形式是由“兩個和資本無關的一般原因造成的:1、肥力……2、土地的位置。”級差地租第二形式則是“對同一土地連續追加投資造成的不同生產率引起的。”(注:馬克思:《資本論》,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三卷,第766頁。)
首次使用“粗放增長”和“集約增長”術語的是前蘇聯經濟學家。蘇聯在1928年開始第一個五年計劃之后,其經濟增長速度直到50年代末期一直保持高于世界經濟增長水平的記錄,此后,經濟增長率開始下降,表現出惡化趨勢,令人不解的是,其經濟增長的惡化是在它保持了非常高的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投資率的情況下發生的。這就不得不使蘇聯的經濟學家對其經濟“增長方式”展開了研究。當時,他們根據馬克思在《資本論》中的上述提示,把增長方式分為兩種基本類型,一種是依靠投入實現產出量增長的“粗放增長”,另一種是依靠提高效率實現產出量增長的“集約增長”。并且指出,蘇聯過去的高速度增長是粗放型經濟增長方式,是傾全力動員資源和增加要素投入的結果,然而由于資源的有限性,隨著可動員的資源的日益減少,在忽視提高要素生產率的情況下,必然導致經濟增長水平的下滑(注:吳敬璉:《怎樣才能實現增長方式的轉變》,《經濟研究》1995年第11期。)。
“粗放增長”和“集約增長”概念于60年代從蘇聯傳入我國(注:吳敬璉:《怎樣才能實現增長方式的轉變》,《經濟研究》1995年第11期。)。在此之前,我國經濟學界盡管沒有使用經濟增長方式的概念,但對經濟增長過程中出現的種種低效率,高浪費現象進行過大量的分析。此后,特別在1979—1980年我國對經濟增長方式問題展開了全面深入的討論(注:吳敬璉:《怎樣才能實現增長方式的轉變》,《經濟研究》1995年第11期。),廣泛使用經濟增長方式這一概念是在黨的十四屆五中全會之后。
三、對我國經濟增長方式粗放度的分析模型
1.模型。
本文測算各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所采用的模型為:Y''''=A''''+αL''''+(1-α)K'''',這是由道格拉斯生產函數求導后得出的,其中Y''''代表經濟增長率,A''''代表綜合要素生產率增長率,K''''代表資本要素投入增長率,α為勞動產出彈性系數,αL''''為勞動要素投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1-α)K''''為資本要素投入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因此,粗放度的公式為:
δ=αL''''+(1-α)K''''/Y''''
2.研究對象。
本文研究1953至1993年四十一年的經濟增長方式,按三種不同的時期來測算各要素對經濟增長的貢獻率及粗放度:一是按一年期,二是按五年計劃期,三是按改革時期。需要說明的是,改革時期從1979年算起,由于資料所限,我們僅考察到“八五”前期(1991—1993)為止。
3.對統計指標的說明。
(1)經濟增長率指標Y''''。我們均采用國民收入增長率指標。
(2)勞動要素投入L。以歷年全社會勞動者人數計算各時期勞動投入量增長率,而舍象掉象勞動質量、勞動強度的大小和勞動時間的變化情況。
(3)資本要素投入K。道格拉斯生產函數中的K值應為直接和間接構成生產能力的資本總存量,它包括直接生產和提供各種物質產品及勞務的各種固定資產和流動資產,也包括為生產過程服務的各種服務及福利設施的資產。關于K值,有的同志已估算出有關數據(注:參見張軍擴:《“七五”期間經濟效益的綜合分析》,《經濟研究》1991年第4期。),其具體作法是:先估算基期年1952年的資本總量;再估算各年的凈投資額(以積累額代替)并扣除價格指數;然后根據投資轉化為資本的時滯系數計算各年的新增資本數量;最后,用上年的資本總量加上當年新增資本,得出各年的資本總量。
(4)資本與勞動的產出彈性。所謂生產要素的產出彈性是指要素投入每增長1%所帶來的產出增長的百分比。西方經濟學家們認為直接估算產出彈性幾乎是不可能的。他們在進行增長因素分析時,通常要作完全競爭和規模報酬不變的假定,以勞動與資本的收入份額來代表它們的產出彈性。然而既使要計算勞動與資本的收入份額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它涉及到多方面的內容和某些比例的分割。在我國情況就更為復雜,首先,我國實行的并非市場經濟,不存在完全競爭的市場條件;其次,由于缺乏必要的統計資料,要全面計算勞動和資本的收入份額幾乎是不可能的。但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長期以來經濟中存在著大量潛在勞動力的過剩現象,與資本要素投入增長的貢獻相比,勞動投入增長的貢獻十分有限。所以,我國經濟界通常把勞動的產出彈性取為0.2或0.3相應地資本的產出彈性取為0.8或0.7(注:史清琪等:《技術進步與經濟增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85年版。),本文采用0.3和0.7。
從表2中可知:在41年里,有13個年份屬超高度粗放型,8個年份屬于高度粗放型,6個年份屬于中度粗放型,2個年份屬于低度粗放型,12個年份屬集約型。粗放型增長的年份占整個年份數的70.7%,集約型年份占29.3%,表明我國從總體上看屬于粗放型增長方式。由于超高度粗放型占整個年份數的31.7%,集約型占29.3%,高度、中度、低度分別只占整個年份數的19.5%、14.6%、4.9%,也說明粗放度的波動幅度比較大,集約型增長的穩定性較差。如果把改革時期與改革前作一比較,則超高度粗放型年份所占的比重由改革前的36%,降低為改革以來的25%;高度粗放型由16%上升為25%;中度粗放型由12%上升為18.8%;低度粗放型由O上升為12.5%;集約型年份由38.5%下降為13%。盡管改革以來粗放型增長的年份由改革前的64%上升為81.3%,集約型增長的年份由29.3%下降到18.7%,但改革以來的粗放度的波動幅度明顯減弱穩定性增強。
由表1所示,1953—1993年間的平均粗放度為0.92,屬于高度粗放型,此間國民收入的增長率達到7.1%,其中要素投入的貢獻率就占了91.8%,表明41年來的增長主要是要素投入的結果。改革前的平均粗放度為1.05,屬超高度粗放型;改革以來的平均粗放度為0.80,屬高度粗放型。國民收入的增長率由改革前的6.0%上升到改革以來的9.3%;要素投入的貢獻率由104.6%下降為80.2%;綜合要素生產率的貢獻率由-4.6%提高到19.8%。說明改革以來的平均粗放度減弱,要素投入的貢獻率降低,綜合要素生產率的貢獻率提高,改革為經濟注入了活力,促進了經濟效率的提高。
按計劃期計算的粗放度有四種類型,分別是集約型、低度粗放型、高度粗放型、超高度粗放型。恢復時期的1963—1965年的δ值在區間[0,0.5)之間,屬集約型,綜合要素生產率的貢獻率高達68.8%,要素投入的貢獻只有31.2%,經濟效率高,效益比較好。“一五、三五、六五”時期的δ值在區間[0.5,0.7),屬于低度粗放型,綜合要素生產率的貢獻率分別達到34%,36.8%,40.4%,要素投入的貢獻率分別為66%,63.2%、59.6%,表明由要素投入增長所帶動的增長成份比較低,由綜合要素生產率提高所帶動的增長成份比較高,因此,這三個時期的經濟效率比較高,經濟效益也比較好。“五五”、“七五”、“1991—1993”時期的δ值在區間[0.8,1)內,屬于高度粗放型,綜合要素生產率的貢獻率分別只有2.5%,7.3%、6.0%,而要素投入的貢獻率卻分別高達97.5%、92.7%、94%,表明經濟增長主要是要素投入的貢獻,經濟效率比較低,經濟效益比較差。“四五”時期的δ值大于1,“二五”時期的δ值小于零且國民收入為負增長,均屬于超高度粗放型,經濟效率很低,經濟效益最差。
綜上所述,盡管我國在某些年份或某些時期表現出集約型增長方式,但從總體上看,我國屬于粗放型增長,要素的投入是經濟增長的主要推動力,綜合要素生產率的貢獻率較小,經濟效率低,經濟效益差。
四、對我國經濟增長方式分析的結論
1.粗放型增長方式表現為外延式的擴大再生產。
通常把新建擴建項目視為外延擴大再生產,更新改造項目視為內含擴大再生產,因而我們用基本建設投資指標以及更新改造投資指標來反映外延和內涵的擴大再生產情況。表3是根據1953—1993年國有固定資產投資構成計算出的基本建設和更新改造投資占全部固定資產投資的比重。從基本建設投資在固定資產投資中所占比重看,外延式擴大再生產的趨勢是不斷縮小,內涵擴大再生產的比例不斷增大。但從整個年份看,
國有單位的固定資產投資中絕大部分用在了基本建設投資上,用在更新改造上的投資,其最高值也未超過32%。而美國在固定資產投資中,更新改造投資所占比重1947—1950年為55%,1971—1978年提高到77%,其中機器設備投資中更新投資分別占51%和81%(注:參見劉國光主編:《中國經濟發展戰略問題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5頁。)。實際上,我國還存在著以更新改造投資為名而進行的基本建設投資,如1981年以更新改造投資為名完成的二百多億元投資中,新建項目占10.2%,擴建項目占38.5%,真正用于設備更新和技術改造的只占一半左右(注:參見劉國光主編:《中國經濟發展戰略問題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頁。),有的省市更新改造投資中用于新建擴建的竟達70%以上(注:參見劉國光主編:《中國經濟發展戰略問題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116頁。)。因此,我國粗放型增長方式表現為外延式擴大再生產。
2.粗放型增長方式表現為高投入、高消耗、低產出、低效率。
表中反映出不同粗放度類型對應的資本產出系數值。顯然,粗放程度越高,其對應的資本產出系數值越小,也就是說越粗放,資本的投入產出效果越差,效率越低。具體到我國能源與物質的消耗情況,如果僅就我國自身縱向進行對比,每萬元國民收入消耗的能源以及每億元基本建設投資平均消耗的鋼材、木材、水泥量呈不斷下降趨勢,改革開放以來,每億元國民生產總值主要生產資料平均消費量也呈下降態勢。但與世界其它國家相比,我國在能耗與物耗上的差距是很大的。根據世界銀行《1995年世界發展報告》資料:1993年,能耗產出率最高的是貝寧,每千克石油當量GDP產值為20.4美元;最低的是蒙古,只有0.2美元;我國為0.6美元,在全世界121個有資料可比的國家(地區)中居第113位。從不同收入國家看,低收入國家平均每千克石油當量GDP產值為0.9美元,中等收入國家為1.0美元,高收入國家為4.4美元,全世界平均為3.1美元。可見我國能源產出率不僅遠遠低于世界平均水平,而且低于低收入國家的平均水平。另據有關方面作出的比較分析,我國鋼材、木材、水泥的消耗強度分別為發達國家的5—8倍,4—10倍和10—30倍。因此,我國粗放型增長方式表現為高投入、高消耗、低產出、低效率。
3.粗放型增長方式表現為經濟的快速增長以及強烈波動。
關于經濟高速增長的數量界定,有人把高速度與低速度的臨界值定為4%(注:劉彪、王東京:《經濟發展階段論》,《經濟研究》1990年第10期。),也有人把它定為6%,還有人認為3%以下為停滯,3—6%為低速增長,6—9%為中速增長,9—12%為高速增長,12%以上為超高速增長(注:趙磊:《對當前經濟高速增長的若干看法》,《經濟研究》1993年第1期。)。我國在1953—1993年間,國民收入的平均增長率為7.1%,改革前為6.0%,改革以來達到了9.3%。如果按4%或6%的劃分標準,我國經濟已屬高速發展之列,即使按最后一種劃分標準,我國經濟增長速度也可進入中高速之列。再看實物增長情況,1993年比1952年,人均糧食增長1.34倍,人均煤炭增長8.17倍,人均鋼增長32.07倍,人均發電量增長55.52倍,人均石油增長160.06倍(注:根據《中國統計年鑒》1996年第41頁有關數據計算而來。)。
我國在1980—1993年的人均國民收入增長率是低收入國家平均增長率的2.9倍,中等和高收入國家的4倍,即使與發展速度比較快的韓國相比也高出0.2%,可見我國的粗放型增長是以其高速度為特征的。
如果考察不同粗放程度與國民收入增長率的關系方面,從我們分別計算的41年的粗放度可知:在超高度粗放型增長的年份中,國民收入的增長率在絕大部分年份都低于高度粗放型。同樣地,高度粗放型低于中度粗放型,中度粗放型低于低度粗放型,低度粗放型又低于集約型。如下表:
國民收入增長率與粗放度之間存在著反向變動的關系,即粗放程度越高國民收入增長率就越低;反之,粗放程度越低則國民收入增長率就越高。由此我們可以得出:在我國長期快速增長時期集約型所表現出的是高速度,高效率,越粗放,其速度越低,效率越差。
如果更進一步地考察粗放度的波動與經濟周期的波動情況,則不難看出:經濟增長率周期的波峰恰好位于集約型年份或粗放度較弱的年份,而周期的波谷位置恰好處于超高度粗放型年份。改革前,我國粗放程度是兩頭多中間少,即超高與集約型年份多,低度、中度、高度粗放型年份少,這種粗放程度的巨大落差的反復出現必然使經濟增長大起大落。改革前國民收入增長率的波動幅度為53%,五個周期的振幅平均為23.4%(注:關于經濟周期的劃分參見劉樹成:《論中國經濟周期波動的新階段》,《經濟研究》1996年第11期。);改革以來,粗放度的穩定性增強,低度、中度、高度粗放型年份增多,超高與集約型年份明顯減少,相應地,改革開放以來四個周期的平均振幅為9.9%,國民收入增長率的波動幅度也降為12.1%。因此,粗放度的穩定性是影響經濟增長穩定性的重要因素之一。
4.粗放型增長表現為居民消費水平的緩慢提高。
我國經濟增長速度并不低,但人民的生活水平,社會福利狀況并沒有因此而相應地得到快速提高。居民消費水平的平均增長速度改革前的26年內只增長了2.2%,主要食品中的糧食,食用油人均消費量不僅沒有上升,而且有所下降,家禽的人均消費量基本上沒有變化;改革后的15年內居民消費水平增長了7.0%,除了人均糧食消費量受糧食需求的收入彈性低的影響而增長較慢外,其他主要食品都增長得非常快,少則翻一番,多則超過了兩番。這說明了經濟增長越粗放,人民的生活水平提高越緩慢。關于這一點,從我們模型本身也可以得到,粗放程度越高,要素投入增加就越快,資本積累速度也越快,過度積累必然會影響居民的消費,相應地減少綜合要素生產率的增長。
我國要素的過度投入通常表現為經濟過熱,雖然經濟過熱在不同經濟體制下,表現形式不同,但其本質卻是一致的。在計劃體制下,由于價格是政府統一制定的,即使經濟過熱也不會使價格上升,但卻會出現嚴重的物質短缺,這恰好說明了改革前居民消費水平的低下。改革后,隨著價格放開,過去潛在的,隱蔽性的通貨膨脹公開化,使物質短缺表現為價格的上升,即通貨膨脹,如果工資增長率低于通貨膨脹率,則通貨膨脹意味著居民實際消費水平的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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