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校建筑設計研究
時間:2022-10-27 11: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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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世紀70年代末,由于國家經濟發展水平較低和我國中小學校建筑設計沒有統一標準等原因,中小學校普遍存在教學空間單一(多數只有普通教室和音樂教室等少量部室),農村學校建筑質量較差、校舍不足等問題,嚴重制約了基礎教育的發展。張宗堯教授帶領研究團隊,通過借鑒美國、日本等國家學校的設計標準,在對西部地區中小學校進行深入調研的基礎上,提出了中小學校的功能構成(主要教學用房由普通教室及物理、化學、美術、史地等教室共同構成)及設計標準,大大提高了我國中小學校的設計和建設標準。出版基礎教育建筑系列專著教材《中小學校建筑設計》《托幼、中小學建筑設計手冊》,成為廣大建筑設計師、教育管理者進行中小學校建筑設計的重要參考書。成果編入《中小學校建筑設計規范》(1987),在長達20年的時間里,是評判我國中小學校建筑是否達標的重要標準,影響到我國數以千萬的中小學校建設。
二、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計及空間環境研究
特殊教育是對身心有缺陷,不適于在普通學校學習的殘疾人所進行的教育。特殊教育針對殘疾人的特點,采用特殊的方法和手段對殘疾人進行教育,彌補他們因生理缺陷帶來的困難,使之成為全面發展的人。目前國內特殊教育學校主要辦有盲、聾啞、啟智三種類型。盲、聾啞、智力殘疾兒童在國內學齡兒童中占比不大,但我國人口基數大,因此殘疾兒童的數量也很可觀。據第二次全國殘疾人抽樣調查領導小組、國家統計局聯合的調查數據顯示,截止到2006年4月1日,國內有各類殘疾人8296萬人,占全國人口的6.34%。而截至目前國內接受特殊教育的殘疾少年兒童的比例依然只有70%多。因此辦好特殊教育有著重要的意義。首先,特殊教育的發展程度如何,是衡量一個國家的普及教育是否充分,社會是否發達文明的重要方面。其次,殘疾兒童的生理缺陷,對他們認識客觀事物,掌握文化科學技術帶來了困難。通過特殊教育,能夠彌補他們的生理缺陷,使他們獲得全面發展,適應社會生活需要,從消極地依靠家庭、國家照顧,變成自食其力的社會勞動者。這不僅可以減輕家庭和社會的負擔,還可以為國家建設增添力量,同時也是殘疾人真正成為一個平等的社會成員的必要條件。建國后直至上世紀80年代,我國還未專門制定過特殊教育建筑設計的統一技術規范,因而很多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施不齊全或布局不合理,在使用上沒有體現殘疾兒童的特殊要求。直至1999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的張宗堯與趙秀蘭老師在中國建筑工業出版社出版的《托幼、中小學校建筑設計手冊》一書中,將中小學校建筑設計分成普通中小學校和特殊教育學校(盲校、聾校、弱智學校)兩個部分,首次為特殊教育學校設計做出了示范。其中特殊學校設計的相關內容也是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的研究項目之一《殘疾兒童學校學習環境研究》(59278322),是我國對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計第一次相對系統的研究與小結。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特殊教育學校的校址選擇與總平面設計;特殊教育學校各種教學用房的分類以及部分相關建筑設計實例。
2004年,由建設部頒布的國家設計規范《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計規范》(JGJ76-2003)正式實施,該規范的主要起草人員包括上述的兩位老師和李志民老師。該規范從總平面設計、建筑設計、特殊教育學校的室外空間、交通與疏散、室內環境與建筑設備等方面較系統全面的規定了特殊教育學校的設計要點,完成了特殊教育類學校設計規范從無到有的歷史性突破。從此以后,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建筑學院公共建筑及其理論研究所長期關注教育類建筑設計及無障礙設計領域的新變化和新趨勢,堅持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計領域的研究。由于在我國為視力殘疾者、聽力和語言殘疾者、智力殘疾者都建立了相應的特教學校,而肢殘學校卻是一個空白點,因此李志民老師申請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課題《肢體殘疾者行為特征及肢殘特教學校環境研究》(59878041),對肢體殘疾群體進行了針對性的研究。該課題結合“全納教育”的理念,客觀分析了為肢殘兒童建設特殊學校的不必要性,提出“隨班就讀”的教育方式,既彌補了特教學校的不足,又契合中輕度殘疾兒童的自理能力特點,尤其適合沒有特教學校可供學習的中輕度肢體殘疾學齡兒童使用,并對“隨班就讀”模式下的包含肢殘兒童的教學空間模式進行了深入的研究分析。在《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計規范》頒布10年以后的2014年,西安建筑科技大學以李志民老師為核心的研究團隊仍在繼續堅持特教學校領域的研究。通過這些年來的不斷跟蹤監測,我們發現殘疾兒童的總體數量所占比例有所下降,各類殘疾類型的比重也發生了較大的變化。在全國各地特教學校進行抽樣調查后發現,盲聾生有所減少,智力殘疾兒童尤其是自閉癥兒童的數量增加明顯。而在以往的特教學校研究中,對于啟智學校的研究明顯不足。調研發現啟智學校的空間特點與需求與其他類型特教學校空間有很大的區別,因此啟智學校建筑空間模式研究成為了團隊新的研究方向。目前李志民老師正在主持《特殊教育學校建筑設計規范》的修編工作,并力導將特教學校出現的新變化和新趨勢反映在新版設計規范當中,使規范能夠真正起到指導性的作用。研究縮短了目前我國在特教建筑方面的研究與經濟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尤其是根據我國實際情況,對弱智、肢殘特教學校進行深入研究,提出適應我國國情的特教學校建筑設計理論,有助于完善我國特教建筑設計體系,并為肢殘學齡兒童就學提供建筑設計理論依據,在該類學校規劃設計方面進行前沿探討,研究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對殘疾兒童的關注體現出以李志民老師為核心的研究團隊對弱勢群體的關注,這也是我們所理解的建筑師的職責所在。不管會遇到怎樣的困難和挑戰,我們愿意一直堅持下去。
三、適應素質教育的中小學校建筑空間及環境模式研究
隨著國家經濟發展,在國家推行素質教育的大政方針指導下,從2000年開始,李志民教授開始關注素質教育改革對學校設計帶來的要求,教育學界富有成效的理論研究及中小學教育工作者對素質教育方式的積極探索,為研究適應素質教育的中小學建筑空間與環境模式奠定了基礎。本研究獲得自然科學基金課題資助《適應素質教育的中小學校建筑空間及環境模式研究》(50578133)。首先從歷史研究入手,整理小學校教育及教育建筑的發展歷史,判定二者必將朝不斷開放的方向發展,并得出學校從教學空間到社區不斷開放的空間層級關系。從環境行為學角度研究教學模式與教學環境的關系,進一步驗證教學環境對教育產生的積極作用。通過比較素質教育實踐與國外教育改革措施的差別,分析素質教育與開放教育的異同,得出我國教育改革是世界教育改革的一部分,這為素質教育改革處于探索、試驗階段,研究適應素質教育的小學校建筑空間奠定理論基礎。在理論分析的基礎上,以學生為主體,對小學校建筑空間及環境進行分析。由于本研究時間、人力的限制,選取小學校建筑空間的主要部分——室內教學空間、走廊、辦公空間、室外環境及建筑形象進行了深入研究。在此基礎上,總結出我國目前大部分中小學校教學樓仍是以“編班授課制”教育模式所對應的“長外廊串聯固定普通教室”的布局形式為主,相當于教育發達國家上世紀四五十年代的發展水平,對比國外開放式學校的布局模式,提出小學校建筑發展的階段性目標,進而建立動態的小學校建筑設計標準體系。研究最后提出了適應我國素質教育改革的中小學校建設模式,有助于促進適應素質教育的中小學校的創建和促進素質教育改革的發展。本研究處于國內領先水平,并縮短了與教育發達國家在此類研究上的差距。相關研究成果編入(1)《中小學校設計規范》的修編工作。(2)修編《中小學校建筑設計》(建工出版社);(3)專業刊物上11篇;(4)學位論文13部;(5)結合工程實例,將部分研究成果運用到8項工程設計實踐中,取得了社會的廣泛好評。
四、進一步研究方向
到本世紀,我國經濟水平得到快速提高,中小學校建筑質量已經普遍達標,加上計劃生育和素質教育改革等政策的推行,人們對于高質量的基礎教育的需求越來越強烈,這為中小學校的設計提出“從量變到質變”的新要求。李志民教授帶領研究團隊將進一步分區域、分類型進行中小學校設計的深入研究。
作者:李曙婷 李志民 李帆 周山昆 單位:西安建筑科技大學建筑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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