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炭企業內控失效原因分析
時間:2022-05-28 06:2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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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煤炭企業內控制度的建立不完整、不科學。一些煤炭企業雖然建立起涉及戰略規劃、投資、融資決策、安全管理、生產技術、經營管理等方面的內控制度,但在實際執行中內控制度存在以下問題:內控制度不完善,未涵蓋煤炭企業生產經營的重大經營活動,內控制度存在“死角”、“盲區”,造成一些經營活動缺乏內控約束;內控制度與企業實際不匹配,內控制度表面看十分完善、健全,但與實際經營環境脫節,南轅北轍,無法落實執行;內控制度缺乏橫向、縱向的信息溝通,各自為政,無法信息共享。一些單項的內控制度很完善,但缺乏與關聯環節或過程管理內控制度的上下、左右溝通或協調,存在制度設計沖突、執行結果沖突問題,無法兼容,信息無法共享。
2、煤炭企業治理結構不完善,無法形成有效的內部控制執行體系。公司治理就是指股東、董事會、監事會、經理層之間形成的權責分配、激勵與約束、權力制衡關系,其中股東大會是公司的最終控制主體,董事會接受股東大會的委托,決定公司的政策方針,對經理層進行監督,監事會則對董事會的行為進行監督,他們各負其責,協調運轉。但是,我國煤炭企業普遍存在治理結構不完善的現象。主要表現在:法人代表和總經理的權力邊界沒有明確界定,“長官意識”嚴重,總經理秉承董事長的意志行事。未按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建立科學、民主的投資決策系統、籌資決策系統、經營決策、人事任免等系統的內控管理制度;公司董事會缺乏獨立性,難以對經理層形成有效控制,監事會功能有限,難以對董事會和經理層形成有效監督,無法有效地對企業戰略決策、投資決策、經營決策等重大經濟活動進行過程監督,造成內部制度形同虛設,無法發揮應有作用。
3、煤炭企業普遍缺乏內部控制評價機制,對內控制度執行效果評估不足。任何制度的完善都需要有反饋的支持。內部控制評價機制是完善內部控制的必要工具,是保證內部控制順利實施,起到應有效果的機制。我國煤炭企業大多都有較為明確的內部控制制度,但對其執行效果和制定標準卻沒有一個準確的評價機制。煤炭企業內控制度建設普遍存在重建設、輕執行評估的現象。相當多煤炭企業在內控制度建設上,不惜重金聘請國內外咨詢機構對本企業的內控制度進行流程再造、優化梳理?;緲嫿ㄆ鹨惶紫到y化的內控管理流程。但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執行效果如何、關鍵控制點運行情況、運行薄弱環節,執行“盲點”。與時俱進的更新完善等問題無人關注。造成內部制度執行效果大打折扣。
4、缺乏良好的企業文化及和諧氛圍,無法調動員工落實內控制度的積極性,降低了內控制度在基層執行的效果。企業的內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依賴于健康的企業文化。企業文化是對待內部控制制度的一種態度,是企業管理行為在企業全體員工中形成的精神上的結果。企業文化是企業在市場競爭中實踐經驗的沉淀和升華,是企業員工實現自我發展、自我超越的核心支點,能夠在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提升企業的管理水準。當前,我國煤炭企業在生產管理、安全管理、作業規程等方面規定了員工的責任和義務,在具體執行中,重處罰,輕文化理念建設、一線員工缺乏對貫徹執行制度必要性、主動性的理解。對立情緒嚴重,使內部控制的執行缺乏活力。
二、完善煤炭企業內部控制的對策
1、完善煤炭企業法人治理結構,發揮公司董事會、監事會的作用,實現煤炭企業戰略決策、投融資決策、經營決策、人事任免決策等重大經營活動內控制度建設的科學性、有效性。煤炭企業要嚴格按《公司法》的要求,完善和規范企業法人治理結構建設,規范企業法人代表、總經理的職權邊界,規范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的議事規則,嚴格執行企業董事會、監事會的運作流程,發揮企業董事會、監事會在企業戰略決策、投融資決策、經營決策、人事任免決策等重大經營活動的決策、監督作用。確保煤炭企業的戰略決策、重大投融資活動在企業內控制度的框架內規范、科學、安全運行。同時,煤炭企業要積極利用外部專家、權威機構的技術支持和風險評估,發揮外部專家或機構的智力支持,降低投資風險。
2、加強煤炭企業內控制度執行效果評估。煤炭企業內控制度建立和完善,不應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一勞永逸的,而是動態的,與時俱進的修正和完善。在市場經濟條件下,煤炭企業面臨的經營環境不斷發生變化,國際、國內市場供求變化、宏觀政策、金融政策等都會極大的影響煤炭企業的戰略決策和生產經營??陀^上要求煤炭企業必須適時對本企業運行的內控制度進行修訂和完善,對內控制度的執行效果進行適時評估和風險測試,查找內控執行的薄弱環節,查缺補漏,減低內控運行的風險。煤炭企業可以采取內控制度自我評估或聘請外部專家或機構對本企業內控制度運行效果進行評價。煤炭企業內控制度自我評價可以充分利用內部審計開展內部評價,內部審計既是企業內部控制的一部分,也是監督內部控制其他環節的主要力量,是對內部控制的再控制;外部專家或評估機構內控評價主要是聘請行業專家或機構對企業相關內控制度進行測試,出具評估報告,重點評估內控制度是否存在、設計是否合理、運行是否有效,內控薄弱環節,關鍵控制點執行情況等進行總體評估并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
3、建立內控風險評價及制信息披露制度。煤炭企業不僅應建立一套完善并有效執行的內部控制制度,同時應建立對內控風險評價及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定期(季度)內控執行情況及內控風險評價信息,有助于煤炭企業改進內部控制系統,防止和發現錯誤,有助于提升煤炭企業管理層的控制意識,并通過管理層改善控制環境,及時進行內控風險預警,督促企業相關業務部門及時發現生產經營過程中的運行偏差和漏洞,及時干預,保證企業運行良心發展。
4、構建員工實現自我控制的煤炭企業文化。煤炭企業應該探索在新形勢下如何構建企業文化建設問題。通過適當的激勵機制或教育手段,提升員工對遵章守紀觀念的認識,使煤炭生產管理、安全管理的制度“剛性”與員工個人的價值、目標、行為完美對接。使員工對內控制度的天然對立逐步轉變為員工的自覺意識,將有形控制轉化為組織中員工的自覺行動,在員工中形成自覺執行內部控制規程的氛圍。增強內部控制的執行力度,保證內部控制的有效性。
作者:楊永豐工作單位:中鐵十九局集團公司保利和翔吉郎德項目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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