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企業項目監管中風險預防
時間:2022-12-07 10:17:00
導語:施工企業項目監管中風險預防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近年來,全國各地建筑工程承發包企業都逐漸使用工程量清單計價方式進行報價。由于“粥少僧多”以及市場不規范的原因,絕大多數中標單位都采用低價中標或最低價中標方法獲取項目。本人從事建筑工程項目管理和施工企業管理近20年,看到不少施工企業在項目管理過程中的一些弊病,本文從項目管理的角度淺述建筑工程項目管理中存在的法律風險。
一、企業掛靠項目經理的風險
施工企業承接工程業務后,必定會安排項目經理,并組建項目管理班子,確定項目部經濟考核指標等。一般來說,項目經理可分為兩類,一類為施工企業內部的項目經理,另一類為掛靠的項目經理(或稱老板、包工頭)。
雖然國家明文禁止項目經理掛靠,但掛靠承包的事實依然存在。掛靠的項目經理一般不受施工企業行政上真正的約束,一次性或單一性的合作居多,很多掛靠的項目經理沒有企業制度的概念,他們隨意性很大,憑個性辦事,很可能會發生以下兩個方面的問題。
(1)掛靠項目經理在建設單位面臨倒閉或該項目進展不順利、工程款拿不到、項目測算虧本的前提下,極容易產生中飽私囊的做法,甚至做得更加離譜,因此企業的風險無法估量。
(2)掛靠的項目經理如無經濟實力,那就意味著其所掛靠的施工企業風險加大。因此,項目經理一旦不誠信或無實力,那企業就面臨著非常嚴重的經濟法律風險。
二、項目部公章使用的風險
1.項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
在分析項目部公章的使用風險前,很有必要說明項目部公章的法律效力。項目部公章的使用已越來越受企業領導的重視,各家施工企業所刻制的項目部公章樣式也多種多樣。但不管項目部公章的內容怎樣刻制,一旦在合同或送貨單上蓋章,只要有未付款,沒有一家企業被起訴時會不輸的。因此,施工企業千萬不能忽視項目部公章的效力。
2.遭材料商起訴的風險
項目部的公章往往由項目經理主管,如果項目經理采購材料不經過企業總部,簽訂采購合同不經過企業法務部門審查,那就會用項目部公章來簽訂經濟合同;如果該項目經理法律知識淡薄,對合同內容把關不嚴,到時遭材料商起訴,最終買單的還是施工企業。
3.被建筑勞務敲竹杠的風險
項目部的公章同樣會被項目經理用來簽訂建筑勞務分包合同。如果項目經理把關不嚴,企業同樣受損。
4.被業主方利用的風險
項目部公章大多用于工程技術資料、簽證資料等,對業主方的發函或工作聯系單也經常使用項目部公章,但一旦函件內容組織不嚴謹,可能會導致施工企業嚴重的經濟損失,屆時,企業無法否認項目部公章的權限。
三、送貨單簽收的風險
送貨單看起來很簡單、不起眼,但往往是施工企業的致命點,因此,項目部對送貨單的簽收必須重視,要嚴格把關。
1.送貨單打官司的風險
現在材料商用項目部簽收的送貨單起訴絕對勝訴!法律講依據、講事實,而材料商提供的經項目部簽收的送貨單就是依據(項目部不蓋章同樣有效),盡管有企業認為材料商和項目部簽收人有串通虛報量價的嫌疑,但在法庭上,送貨單中的量價已成為事實,法院會判企業照單全買!
2.送貨單造成項目虧損的風險
工程材料費用約占工程項目總造價的70%左右,把握住材料量價就把握住成本。一旦材料量價超預算就存在虧損的風險,而量和價往往體現在送貨單上(因采購合同上的數量只是估算的)。因此,送貨單必須指定兩人以上同時簽收,要預防“飛單子”(即貨沒進場,但送貨單子已簽收)的現象發生。
四、使用不誠信建筑勞務隊伍的風險
雖然幾年前建設部專門對施工企業作出了“施工總承包、工程專業承包、建筑勞務分包”三大類資質的區分,但幾年下來,建筑勞務市場秩序仍然不規范。很多勞務公司與施工企業簽訂勞務合同后很少過問勞務的質量。建筑勞務的特點就是流動性,雖然勞務公司不變,農民工還是一直在流動的,因此只有用了建筑勞務,才知道其施工技術和誠信度究竟如何。
1.被上訪投訴或敲詐的風險
近年來確實存在建筑勞務利用“施工企業不得拖欠農民工工資”的政策敲詐項目部的現象。一旦逢年過節,建筑勞務到政府部門上訪、堵路等情況層出不窮。上訪時,勞務公司負責人大多會消失得無影無蹤,而被上訪投訴對象就是施工企業(或項目部)。不管施工企業是對是錯,就行業主管部門而言,為了“維穩”,不管施工企業有何理由,也不管建筑勞務自報的工錢是多是少,行業主管部門可以把“企業欠薪保證金”先付給農民工,不夠再向施工企業拿。
2.被行業主管部門處罰的風險
施工企業建筑勞務如使用不慎,會引發不利于社會穩定的大事。如處理不好,往往會被通報處罰。如通報批評,施工企業一段時間內不得在該地承接工程項目;或清退出當地建筑市場;或《誠信手冊》年檢通不過,無法在該地區投標。
綜上所述,為防范施工企業在項目管理上的法律風險,建議施工企業做好以下幾點工作:
(一)對企業委任項目經理的風險防范
不管項目經理是企業內的職業項目經理(年薪制的較多)還是掛靠的項目經理(風險責任承包制),企業都要對其實行風險抵押(或擔保)機制,加強在工程量、價上的過程監督管理。
(二)對項目部公章使用的風險防范
控制和規范使用項目部的各類圖章。項目部的章必須由專人保管,要建立用章審批程序。
(三)對送貨單簽收的風險防范
1.送貨單必須指定兩人以上的收料人同時簽收,項目經理或副經理當場(或當天)確認,然后每月結算一次,項目經理(最好是承包責任人)或企業派專人過程審核,最后簽字蓋章確認。
2.把月結的材料數量與工程形象進度所使用的量及預算包含的量進行比較,做到節點過程控制。
(四)對使用不誠信建筑勞務隊伍的風險防范
行業應該建立建筑勞務的誠信體系,施工企業可對照使用信譽好的建筑勞務。經常在各施工企業處敲詐的勞務公司或班組長不能用;不了解建筑勞務隊伍真實組織體系的不能用;勞務公司或班組長無經濟實力的不能用;班組長(承包責任人)不在場專職管理的不能用;被行業主管部門列入黑名單的勞務公司或班組長不能用:“散兵游勇”組成的隊伍不能用。
- 上一篇:移動公司前臺全年工作匯報
- 下一篇:婦產科護士年度個人總結
精品范文
10施工案例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