娛樂消費論文:當前娛樂消費的困境詮釋

時間:2022-02-06 10:4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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娛樂消費論文:當前娛樂消費的困境詮釋

本文作者:徐嘉工作單位:吉林省社會科學院

服務業發展因素

(一)服務業的發展水平較低首先,文化娛樂服務業尚處于起步階段。吉林省的文化娛樂服務業雖然有一定程度的發展,開拓了新的領域,旅游會展、教育信息等發展趨勢良好,但跟發達地區相比,文化娛樂性服務業占現代服務業的比重仍不高,服務水平也有限。其次,從業人員結構上,以演出業的二人轉為例,目前市場稀缺的是具有高素質的創作人員,而現實是多數從業演員文化素質不高,表演作品的文化內涵缺失、作品質量得不到保證。再次,人們生活水平提高的同時,新的文化娛樂消費需求層出不窮,新興文化娛樂方式發展明顯跟不上市場的個性化需求,比如現在高薪缺人的心理咨詢、體育陪練、一對一的繪畫、聲樂教師等需求,能提供服務的中介和機構寥寥無幾。(二)服務業信用體系不完善服務產品投訴:諸如,教育質量、書籍盜版等。服務業務范圍投訴:諸如,體育健身行業私自擴大經營范圍開展醫療美容業務;教育機構聘請無從業資質人員上崗;娛樂業從事無照和超范圍經營現象普遍。服務質量投訴:諸如,旅行社強制游客購物,更改旅游線路等。娛樂場所實施強制消費,服務態度差等。虛假宣傳消費陷阱:諸如,網絡和電視購物、休閑娛樂行業以虛假的折扣、充值卡、會員卡等形式欺騙消費者等。(三)服務市場秩序混亂主要表現為一些壟斷服務行業的不平等條例,侵害了消費者的利益。電視、電信服務業:網速提升緩慢,價格高。收費標準的制定權都在經營者手中,收費不透明,維權困難。強制消費、私開流量屢見不鮮。針對通訊信號弱,固定電話故障、網絡維修、有線電視保修等服務不及時的情況更是普遍存在;網絡服務:網絡文化娛樂缺乏有效監控,黃色暴力缺乏有效分級機制,網吧監管不到位,未成年人的網絡游戲沉迷問題等。(四)服務價格偏高當前,吉林省絕大多數的文化娛樂服務產品,都缺乏統一的、權威的、客觀的價格標準。這樣在消費過程中,會造成服務質量差異大,服務收費混亂,文化娛樂服務業經營不規范,行業難以發展。吉林省的演出市場缺乏收費標準,電影收費偏高,這在全國都是普遍現象,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消費者的觀影頻率。演出市場定價更為隨意,演唱會、音樂會等娛樂活動的價格偏高,基本超出了中等偏下收入群體的支付能力。另一方面,吉林省文化娛樂場所和設施還沒有達到廣覆蓋,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文化娛樂消費的推廣,硬件資源的短缺勢必會影響到消費價格的形成。

消費觀念與習慣因素

吉林省居民的觀念比較保守。從消費環境來說,吉林省服務業發展相對滯后,人們對服務性消費的觀念多數還停留在生活必需的層次,還未上升到精神文化層次。這反應在吉林省網絡文化服務業開展緩慢。從消費資金角度來說,吉林省信貸消費發展滯后,由于社會信用體系的不完善,居民消費觀念的現金化,導致超前消費,信貸消費發展緩慢。讓居民適應并逐漸愿意采用多元支付方式來進行文化娛樂消費既要解放群眾的觀念,更要有跟得上的配套設施。從居民生活習慣來說,由于東北的天氣情況制約,多數文化娛樂服務性場所營業時間有限,而且居民中具有晚上消費習慣的人不多,再加上一年當中冬日夜晚寒冷不適宜戶外活動,造成吉林省的夜生活與一些城市相比較貧乏,種類單一,對文化娛樂消費有一定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