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設施安全隱患排除論文

時間:2022-05-31 05:2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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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設施安全隱患排除論文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引言;旅游安全主要的問題;旅游安全的對策進行論述。其中,主要包括:旅游業被列為我國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在社會經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旅游安全問題的類型主要包括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旅游者對自身安全意識淡薄、旅游景區安全防范不足、部門監管不力、存在法律盲區、旅游中受到的損害、旅游者要增強安全意識、公安部門要為旅游者的行車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設立專門的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完善旅游保險制度、加強旅游宣傳和教育、景區加強安全防范、切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對旅游設施的安全檢查和巡查等,具體請詳見。

0引言

旅游業被列為我國國民經濟新的增長點,在社會經濟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近幾年來,由于5天工作制的實行、假期的延長和旅游“黃金周”的形成,更是刮起了一股旅游的狂潮。然而,我國目前的旅游安全現狀卻不容樂觀,眾多旅游景點(區)、旅游服務設施中仍然存在著許多不安全隱患。

1.旅游安全問題的類型及內容

1.1旅游安全問題的類型主要包括輕微事故,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

(1)輕微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輕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元以下者。

(2)一般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重傷或經濟損失在1萬至10萬(含1萬)元者。

(3)重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殘廢或旅游者重傷致殘,或經濟損失在10萬至loo萬元(含10萬元)者。《重大旅游安全事故處理程序試行辦法》補充規定:“涉外旅游住宿、交通、游覽、餐飲、娛樂、購物場所火災及其他惡性事故”、“造成海外旅游者人身重傷、死亡的事故”也屬重大事故。

(4)特大事故:是指一次事故造成旅游者死亡多名,或經濟損失在100萬元以上,或性質特別嚴重,產生重大影響者。

2.旅游安全主要的問題

1.1旅游者對自身安全意識淡薄

許多旅游者對自己的旅游活動場所(易起論文網,)的安全隱患了解不足,又在旅游活動中麻痹大意,在沒有做好充足準備的情況下,盲目活動,冒險行動,以至于釀成災害事故。

1.2旅游景區安全防范不足

雖然安全工作是景區建設的重要內容,但是許多景區工作做得不夠細致。一是有些景區重生產輕安全,追求經濟利潤,沒有處理好生產與安全、效益與安全、發展與安全的關系,忽視安全生產投入,造成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安全技術落后、安全設施不足、安全設備老化,以至消防、交通、飲食、治安等方面存在安全隱患。二是許多景區應急救援體系不健全,機制不完善。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要么沒有,要么不可行,滯后于旅游發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不夠普及、深入、細致和實用,對教育和培訓重要性的認識有待加強。

1.3部門監管不力

有些地區對景區的監管制度不健全,監管力量不足,人員、經費和設備不足,技術手段落后,以至監管工作不能及時和到位,監管手段有待創新。還有的地區監管機構太多而導致集體不作為的弊端。

1.4存在法律盲區

近年來,隨著旅游大眾化的到來,旅游景區安全事故和相應的法律糾紛也大量出現,不少糾紛解決過程中出現了適用法律不明確和安全責任不好界定的問題,這與我國目前旅游法制還不夠健全有一定的關系。我國已有的相關旅游法規,對于景區安全問題只是做了原則性規定,也就是說在處理景區與旅游者旅游安全的問題方面存在著法律盲區,相關法律法規有待于進一步完善。

1.5旅游中受到的損害

據介紹,消費者在旅游過程中人身、財產安全受到損害的投訴集中表現為:(一)不潔餐飲引起的食物中毒;(二)攜帶的物品在賓館被盜;(三)有的旅行社為降低成本,違規操作,讓司機兼做導游,因疲勞駕駛,導致車毀人亡;(四)在旅游黃金周期間,車、船超負荷運作,給消費者的人身安全造成的威脅;(五)“黑車”、“黑導游”坑害游客;(六)旅行社不履行告知義務,擅自轉團,使旅游服務質量及安全難保;(七)為降低成本,旅行社不給消費者辦理旅游意外保險等。

3.旅游安全的對策

3.1旅游者要增強安全意識

每一位旅游者都要提高自身素質,不要僅僅考慮自己便利,把一些不利于景區安全的壞習慣帶到旅游目的地中來。在旅游過程中,自覺聽從有關服務與管理人員的指揮,要本著對自己負責,對親人負責,對社會負責的態度來規范自己在旅游景區內的行為。在從事徒步穿越、攀爬等戶外旅游項目時,一定要做好充分的物資和心理準備,并且要有經驗豐富的領隊來組織安排。在陌生區域行動時,一定要請熟悉地形的當地向導帶路,一旦發生意外,也可以及時進行自救,將損失降到最小程度。

3.2公安部門要為旅游者的行車安全提供有力的保障

各地公安機關要針對重點旅游地區,科學調整勤務,合理配備警力,加強交通組織和疏導,防止發生交通擁堵。要嚴厲查糾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在高速公路、主要國道、省道和旅游線路增設流動測速點和執勤服務點,重點查糾超速行駛、客車超員、疲勞駕駛等交通違法行為。要切實加強省際間的工作銜接與配合,加強信息溝通,形成區域聯勤、整體聯動,確保暑期旅游交通安全。

針對夏季多雨、地質災害易發的特點,公安部提出,公安機關要及時啟動應對惡劣天氣交通管理工作預案,及時了解、掌握臺風、暴雨、泥石流等惡劣天氣、地質災害預警信息,加強旅游線路的指揮疏導和危險路段的巡查,及時處置和清理事故現場。對水毀路段要實時信息,會同交通部門及時組織交通分流,保障道路暢通。

3.3設立專門的旅游突發事件應急機構

設立由社區醫院、消防、保險、交通等多部門、多人員組成的聯合機動組織,專門解決旅游景區的突發事件,使事件發生后的損失降到最低。

3.4完善旅游保險制度

這是做好安全事故善后工作、保障旅游者合法權益的保證,也是社會聯動系統、旅游救援系統的基礎。目前我國旅游保險尚不甚完善,因此,改革旅游保險制度、制定便于各種旅游者投保的險種是旅游保險的發展方向之一。旅游意外保險屬于強制險種。但旅行社在履行這一強制性義務的同時,可由旅游者根據自愿原則向保險公司購買除強制性意外保險外的其他旅游保險。

3.5加強旅游宣傳和教育

提高旅游安全意識確保旅游安全的最有效途徑之一就是公眾教育。宣傳教育既要面向旅游者又要面向旅游地社區和旅游從業人員。前者可通過旅途中的各種告示和旅游從業人員的安全建議等達到目的。旅游從業人員安全宣傳和教育包括兩部分內容:一為旅游安全問題的危害性及其與旅游業的關系,二為旅游安全事故的處理。

3.6景區加強安全防范

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景區自身要對安全工作高度重視,并在整體規劃中進行安全規劃,對可能發生的旅游事故制定出相應的應急預案。景區要加強安全管理,設置維護游覽秩序和治安的機構和專門人員,配備必要的裝備,加強巡邏和檢查,嚴懲擾亂旅游秩序的不法分子,確保國家財產和游人的安全。對船、車、碼頭、纜車、索道、觀光電梯、滑道等交通設施,游覽活動器械、險要道路及危險地段要定期檢查,落實責任制,加強管理和維護,及時排除機械故障、危險巖石和其他不安全因素。在危險地段及水域或猛獸出沒、易發生雷擊、有害生物生長的地區要設置安全標志,做出防范說明。在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危險路段設立警示牌,清除交通障礙。并加強對游客集中場所、薄弱環節和部位、重要地段的治安保衛工作,抓好安全防范與管理工作,消除隱患,堵塞漏洞,杜絕各類旅游安全事故的發生。在沒有安全保障的區域,要在顯要位置做出真實地說明和明確的警示,并且不得開展游覽活動。

切實提高安全防范意識,加強對旅游設施的安全檢查和巡查,排除安全隱患。要加強對主要游覽路段和游人集中區域的看防,同時建立嚴格的責任追究制度,對安全事故責任單位、責任人給予相應處罰。

加強重大事故應急救援制度建設,確保應急救援工作的規范化、制度化。建立統一指揮、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協調的景區安全應急救援體系,建設高效的專業化救援隊伍,配備必要的裝備,提高特大事故的搶險救援能力。

舉辦有特色、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帶動景區旅游安全宣傳工作。有條件的單位可編辦安全生產刊物和宣傳資料,及時將刊物和有關安全生產宣傳資料發放到有關人員手中,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深入到基層每位職工和旅游者,形成人人關注安全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