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審判案例談工程合同管理

時間:2022-07-12 09:5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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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審判案例談工程合同管理

摘要: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的重點內容。通過2個司法審判案例,提出工程合同管理應重點把握的幾個問題,以法律為準繩,依法依規制定審核工程合同;加強工程合同的規范性;結合學校工程實際,明晰工程合同專用條款。不斷加強合同管理,制定更加公平、公正、明確、細致的工程合同,從而促進高校工程建設健康有序開展。

關鍵詞:司法案例;合同管理;高校;工程建設

隨著我國高校的迅速發展,高校工程硬件建設的投資和規模不斷增大,為確保工程建設的完成,不斷加強工程建設管理已成為必然,而工程合同管理是工程建設管理的重點內容。

工程合同糾紛案例1

2017年7月,XX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學校支付某弱電工程清單中未列項,而實際已施工的一區、二區、三區、四區(網絡系統)安裝關于電氣配管PVC20、光纖連接、電纜(光纖)鏈路系統測試、網絡調試、網絡試運行以及技術等費用60余萬元。2018年7月法院判定,XX公司主張的電氣配管PVC20、光纖連接、電纜(光纖)鏈路系統測試、網絡調試、網絡試運行以及技術等費用均已包含在綜合單價中。XX公司主張上述工程量為招標文件中的漏項,與法院查明的投標文件及合同的約定不符,且無證據證明XX公司在投標報價、簽訂合同、安裝施工的過程中曾向業主單位提出過對計價方式的異議或對漏項的補充意見,法院認為,XX公司對招標文件的計價方式認可并響應,對XX公司提出的在合同價之外另行計算費用的主張,法院不予支持,駁回其訴求。

工程合同糾紛案例2

2017年1月,XX公司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法院判定學校向該公司支付因某工程量的增加導致增加的混凝土模板費共計人民幣80余萬元。其理由是:原告按約完成了合同義務。鑒于本工程實際完工工程量較中標工程量多15%左右,被告認可了該增加工程量,并依據合同專用條款2.6.1.3.“本工程實行實物工程量可限制性調整,工程量增減調整系數為3%及工程量增減超過+/-3%的,在扣減的3%工程量后的工程量按實進行調整”之約定,在結算時對該增加工程量按3%予以扣減并實際支付了增加的工程款,但被告對因增加工程量而增加的砼模板工程費用至今未予以支付。根據合同專用條款16.2.2.4條及第16.2.2.5等約定可知,本合同約定的砼模板包干費用是綜合單價而非中標中的總價。2017年5月和2017年10月,法院一、二審判定,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真實有效,受法律保護。原、被告雙方應按照合同內容嚴格履行各自義務。針對原、被告對招標文件、合同中約定的條款理解不一致和矛盾沖突的地方,依據1.4.2條約定以合同專用條款為準。依據合同專用相關條款約定,本案工程實行的是實物工程量可限制性調整,該調整沒有包括措施項目工程,而砼模板項目屬于措施項目工程。本案涉及的砼模板項目工程量增減按實調整的條件是設計變更導致主體結構形式發生變化,但本案所涉工程并沒有達到該條件,即本案中砼模板項目工程量在結算時應不予調整。原告已根據砼模板項目工程需要,綜合相關費用在投標文件中報出了模板綜合單價,同時本合同采用的也是固定綜合單價合同形式,故模板的綜合單價也是不變的。原告已依據砼模板的固定綜合單價和施工范圍內的工程量在投標文件中報出了砼模板的投標總價。依據專用合同條款第16.2.2.3條理解,中標人的報價應為投標總價,包括綜合單價和核算的工程量,對中標人未列的措施項目,措施費用已包含在投標總價中,中標后不調整,已列的措施費用更應該包括在投標總價中。綜上,專用條款中約定的包干使用應為總價包干。即在固定綜合單價的情況下,如沒有產生約定的設計變更導致主體結構形式發生變化引起的工程量增減,應按原告投標總價中混凝土模板費用包干使用,不予調整。故對原告要求被告支付因實物工程量增加導致砼模板工程量增加而產生的費用不予支持,駁回訴求。以上兩個案例,傳遞了這樣兩個基本信息。一是雙方所簽合同必須合法真實有效。案例中,法院的判決,首先認定雙方簽訂的合同均系雙方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和行政法規的規定,合法有效,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享受權利、履行義務。二是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工程合同中需要有明確詳細的約定條款。上述案例,雖然施工方提出了上述訴求,但是由于合同條款或招標文件(合同組成部分)已有明確詳細的約定條款,其訴求不滿足或不符合合同約定條款,法院作出了不予支持的判決。由此,我們在加強工程合同管理過程中應重點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1依法依規制定審核工程合同

第一,以法律為準繩,依法制定、審核工程合同?!吨腥A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招標投標法》《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二)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都是我們制定審核工程合同內容的剛性依據,任何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都將會視為合同無效,得不到法院的支持。第二,嚴格執行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清理規范工程建設領域保證金的通知》要求,對建筑業企業在工程建設中需繳納的保證金,除依法依規設立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外,其他保證金一律取消。對保留的投標保證金、履約保證金、工程質量保證金、農民工工資保證金,推行銀行保函制度,建筑業企業可以銀行保函方式繳納。同時,住房城鄉建設部財政部《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辦法》規定,質量保證金總預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價款結算總額的3%等等。對這些規定,我們在制定審核工程合同時都應遵照執行,并明確在工程合同相關條款中。第三,加強法律法規學習,增強法律法規意識。高?;ü芾砣藛T大多是從事建筑專業的人員(如建筑結構專業、工程施工專業、工程造價專業等),相對的法律專業人員偏少甚至沒有。從事建筑專業的人員大多從本專業的角度去制定或審核工程合同,受專業限制,從法律法規角度去制定或審核工程合同偏弱。第四,引進法律專業人員,把好制定審核工程合同法律關。現在很多高校高度重視工程合同的法律效力,為把好制定審核合同法律關,聘請了常年法律顧問或設置專門法律部門。這是個很好的做法,應持之以恒。

2加強工程合同的規范性

住房城鄉建設部和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于2017年聯合頒發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使制定工程合同有了規范性、原則性依據。學校公開招標的工程項目的工程合同主體框架,就采用了上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框架,以免漏掉應有的項目或主要內容。原則性、基本性條款也基本引用了上述《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條款,示范文本中的合同通用條款全部引用,合同專用條款則基本采用,以免內容出錯,起到了事倍功半的作用。

3明晰工程合同專用條款

第一,國家GB50500-201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對工程量清單計價有許多規定條例,我們應高度重視。允許調整合同價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圍。按《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GB50500-2013)9.6.2條執行。調整的原則為:當工程量增加15%以上時,其增加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低;當工程量減少15%以上時,減少后剩余部分的工程量的綜合單價應予調高。工程變更的范圍及變更估價的約定。變更的范圍的約定:以發包人書面通知內容為準,工程變更決定權歸發包人,承包人不得在未經發包人允許的情況下擅自改變圖紙或工程量清單的特征描述。設計變更(技術核定)提出時間:原則上在正式施工圖會審后15日內提出;存在設計條件與現實情況不符合的,需在發現問題后2日內提出。需設計明確或修改的,在施工到該部位前15日內提出并及時完善手續。提出的對已完成的工程進行變更:乙方應在施工前將施工方案報甲方確認;對于有可能重復利用的材料設備,乙方應進行保護,屬乙方拆除時未采取保護措施或拆除后保護不當的,由乙方負責?,F場簽證如涉及可重復利用的設備、材料,必須在施工前得到甲方現場代表的確認。工程變更及現場簽證,必須有甲方現場代表及監理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方有效。變更資料包括:影像資料、原始抄測記錄(各家相關責任主體單位會簽及意見)。變更估價:按照《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9.6.2條的規定和各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定額及相關文件規定調整材料設備價格調整的約定。按照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進行調整。應約定工期誤期違約金處罰的上限。可參照國家GB50500-2013《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中關于工期誤期賠償規定進行合同約定,工期誤期賠償金不超過合同價的5%。第二,對于民工工資的支付。承包人必須按工程所在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民工工資可由學校從工程進度款中,直接轉到承包人的民工工資專用賬戶中。第三,施工工期的確定。在國家現行的工程施工工期定額規定的范圍內,確定科學、合理的施工工期。第四,明確工程竣工結算辦理時間??梢罁痘窘ㄔO財務規則》的有關規定確定,竣工價款結算一般應當在項目竣工驗收后2個月內完成,大型項目一般不得超過3個月。需要注意的是,合同專用條款的確定,都應在工程招標文件中的合同條款內容中予以明示。否則,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實質性內容只要與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的記載不一致,都會以招標文件、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作為結算建設工程價款的依據。這是法律明確的規定。

4結束語

以上兩個司法審判案例告訴我們,只要我們加強工程合同管理,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內,根據國家有關規章,結合工程實際,制定更加公平、公正、明確、細致的工程合同,就能夠減少工程合同法律糾紛,從而促進高校工程建設健康、有序開展。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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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于成軍.從防范法律風險角度看建設工程合同管理[J].中國科技縱橫,2010(22):194.

作者:邱耀康 單位:四川農業大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