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建設項目施工質量監管問題
時間:2022-07-11 11:2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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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
電力建設質量管理應堅持質量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依靠群眾、專群結合、預防為主、防患于未然,采取計劃、執行、檢查、處理循環的過程控制。項目建設過程中,應從人、材料、機械、方法、環境等各個因素有效實施過程控制,嚴格執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制度。隱蔽工程、指定部位和分項工程未經檢驗或已經檢驗定為不合格的,嚴禁轉入下道工序。
二、電力建設的質量責任制
電力建設參見單位應該設置質量管理機構,設備專業人員;項目部根據項目工程的規模設置質量管理部門,適量配置專職質量員或設專業質量工程師;工地配備專職質量檢查員;班組設兼職質量檢查員。各級管理機構、質檢機構分別為各級領導和技術負責人的辦事機構、辦事人員。
1.在公司經理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制定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質量計劃,并組織實施。
1.1在公司經理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制定公司質量方針、質量目標和質量計劃,并組織實施。
1.2負責質量管理體系運行的管理和監督,保證其運行有效性。
1.3協助項目部建立、健全質量管理體系,并指導其有效運行。
1.4監督、檢查項目部和公司所屬單位質量管理工作狀況及現場施工質量狀況。
1.5負責協調和解決公司性質量管理和施工質量問題,重要問題應報告公司總工程師同意后處理。參加重大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
1.6負責施工質量投訴的接待處理;負責組織質量回訪;負責檢查有關單位保修服務的情況。
1.7研究質量工作和施工質量的動態、總結經驗教訓、組織經驗交流及其他各種質量活動。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和傳遞質量信息。
1.8組織質檢員參加相關的質量培訓。參加對質檢員的考核和資質管理工作。
1.9組織公司質量大檢查。
2.項目部質量管理部門有以下職責。
2.1在項目經理和總工程師的領導下及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協助下建立、健全項目部的質量管理體系,并負責監督管理,保證其運行的有效性。
2.2組織實施公司的質量方針、目標和計劃;參與制定和實施項目工程的質量目標和措施。
2.3負責提出質量工作計劃和加強質量管理的措施。審查工地上報的質量措施。重要和關鍵的措施,應報項目部總工程師審批。
2.4參加項目部的設計交底、施工圖會檢、技術措施審查和施工技術交底。
2.5負責項目工程的施工質量驗收評定范圍劃分。主持項目部級驗收項目的檢查驗收。督促工地、班組及時做好自檢和復檢工作。
2.6深入現場巡視檢查,對違規操作及時制止;對質量管理不到位的現象及時糾正;對重大質量問題立即報告項目部領導和相關單位處理。
2.7督促相關單位及時做好技術檢驗、工程測量和觀測工作。
2.8參加對分包單位的資質審查,按分包合同規定,對其施工質量管理工作進行監管。
2.9定期召開質量例會,總結經驗和教訓,制定對策措施。
2.10負責施工質量大檢查的組織工作。配合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的檢查和驗收。組織接受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的監督檢查,督促有關單位積極處理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并及時提出處理結構報告。
2.11負責有關工程質量方面的資料收集、整理和交接。
2.12參加質量事故調查,組織提出調查報告,及時做好質量統計報告工作。
2.13參加項目工程的中間質量回訪,參加組織對質量回訪提出的問題進行處理。處理結果要及時反饋。
3.工地、班組質量檢查員有以下主要職責。
3.1參加所承擔施工項目的施工圖會檢和技術措施審查及施工技術交底。
3.2深入現場檢查,及時制止違規施工;發現問題及時反映、及時處理,防患于未然。
3.3負責工地級(班組級)施工質量的檢查驗收。
3.4督促相關單位做好原材料和設備檢驗的工作。檢查和幫助施工人員做好質量自檢和施工原始記錄。
3.5參加質量事故的調查處理。做好質量的統計報告工作。
4.施工人員要認真按施工設計圖紙、設備說明書、質量標準和作業指導書施工,確保施工質量符合質量驗收標準和設計要求。認真做好質量自檢、互檢及工序交接檢查;做好施工原始記錄。
三、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和評定
1.電力建設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評定的依據。
1.1國家或行業頒發的規程、規范、標準及本企業標準。后者標準水平不應低于前者。
1.2有效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和設計變更穩健。
1.3制造廠提供的設備圖紙和技術說明書中的技術條件和標準。
1.4與有關單位議定或會議決定并獲批準的補充規定。
1.5施工合同中規定的標準和要求。國外引進設備的合同中無規定者,建設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商定后,可參照國內相關標準執行。
1.6經建設單位或監理單位同意的施工技術措施中的標準。
2.工程建設施工質量的檢查驗收。
在施工部門內部對施工質量實地班組自檢、工地復檢和項目不驗收,即三級檢查驗收制度。
2.1班組自檢。施工人員應該對施工質量負責。對設備、原材料、加工配制品和設計等質量問題及時匯報和處理。施工結束應進行自檢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即行處理,自檢不合格不報驗,經班組長復核無誤后交工地質檢員檢查、驗收。
2.2工地復檢。工地質檢員對班組提交的質量自檢技術記錄和實體質量進行復查、評級和簽證。
2.3項目部質量管理部門質量員負責審查工地提交的質量檢查驗收單、技術記錄和復查簽證文件,并進行驗收、評級、簽證。
3.為保證施工質量,尚需做好以下檢查驗收工作。
3.1對設備、原材料、工器具和計量器具進行嚴格檢驗,對不合格者不得使用,應研究處理并記錄留存。
3.2加工配制品應由制作單位做出廠檢驗,合格后方可出廠。制作單位應向用戶提交合格證、質保書及技術記錄。施工單位接貨后應進行核查,經確認后方可使用。
3.3各施工承包單位之間的中間交接驗收,應由建設(監理)單位組織進行那個。
3.4不同工種接續施工的項目要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員有權拒絕繼續施工。
3.5按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總站頒發的質量監督規定,電力建設工程質量監督機構根據質量監督檢查典型大綱的要求,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未經監督檢查通過的機組、變電站和線路,不能啟動、不能并網、不能投入運行。
四、結語
電力建設工程具有工序復雜、施工周期長、勞動力用量大、材料和設備供應量大、機、電、爐、熱工、化學水、輸煤等各專業工序工種交叉作業量大、危險程度高的特點,因此在實際施工過程中,安全是第一位的,其次是質量、進度和成本。因此,在對電力建設企業施工管理的研究過程中,必須把安全、質量、進度和成本的研究放在核心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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