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憲法學研究基本問題論文
時間:2022-08-17 05:4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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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憲法學研究經過憲法學者的努力,已經獲得了巨大的進展,但相對于中國社會對憲法學的需求而論,仍然是遠遠不夠的,其研究成果仍然難以完滿地回答和解釋中國社會在所發生的深刻的變革中提出的問題。其中,當然涉及到許多憲法學原理和憲政制度方面的問題,值得作深入的研究和探討。僅就基本研究方法和基本問題而言,我認為,當前,中國憲法學研究應當特別注意以下方面:
一、中國社會需要什么樣的憲政制度
在中國研究憲法和憲政制度,首先涉及到中國需要建設什么樣的憲政的問題。“憲法”和“憲政”對于中國而言無疑是舶來品,包括概念和其中所蘊涵的理念都是如此。西方的憲法和憲政是否適用于中國,中國是否存在西方所說的憲法理念的社會基礎?在談到憲法和憲政時,言必談西方,或者言必談西方的標準,是否合適?我認為,中國具有自己特定的歷史和特定的文化,我們必須根據中國的具體國情,從憲法和憲政的根本目的出發,設計適用中國的憲法和憲政制度,并推動中國社會的進步。憲法和憲政其根本目的無非是保障人權的,應當根據中國的國情積極完善適應中國國情需要的憲法和憲政制度,以在中國背景下,達到保障人權的根本目的。
《法國人權宣言》說,在權力沒有分立和人權沒有保障的社會就沒有憲法。我國并不實行權力分立制度,如果按照《法國人權宣言》所確定的關于憲法的第一個標準,我國即不存在憲法。權力分立制度建立的基本前提是對國家權力的極度不信任,包括對作為民選的議會的不信任,而在我國,這些西方的理念并不存在。在我國,社會成員對國家權力所抱有的基本態度是:既需要對國家權力進行監督和控制,又需要充分保障國家權力的有效行使,以使其能夠通過運行達到保障基本人權的效果。中國當然需要借鑒西方作為人類共同文明結晶的憲政理念和精華,但不可能照搬照抄西方的憲法和憲政制度。實際上,即使是西方國家也不存在完全相同的憲法和憲政制度,各國都在尋找符合自己國家國情的憲法和憲政制度,英國、美國、法國、德國等等都是如此。
二、關注我國《憲法》的解釋問題
憲法屬于規范范疇,它需要與社會實際保持一致,才能起到調整和規范社會關系的作用和基本功能。如何使憲法規范與中國的社會實際保持一致?其方法是多種多樣的。以往我們比較多地注意到憲法修改這種方式。我國社會處于急劇變革的時期,《憲法》與社會實際之間出現不一致的現象必然會發生,因此,憲法修改的頻率較之其他國家要快,也是可以理解的。但是,我們也知道,憲法修改是使憲法規范與社會實際保持一致的最后的也是最迫不得已的方法。
憲法修改的確有其優點,如經過修改之后的憲法規范與社會實際的一致性比較明確。但憲法修改所造成的社會代價也是有目共睹的。憲法修改的頻率過快,難以培育社會成員對憲法的尊嚴感、神圣感,也就難以樹立憲法的權威。憲法如果沒有權威,法律的權威也就難以確立起來,依法治國、法治國家的目標也就難以達到,統一的憲法秩序也就難以形成,國家的法治秩序、國家的長治久安也就不能保障。
因此,在不是必須對憲法規范進行變動的情況下,可以更多地運用憲法解釋的方法,使憲法規范得到適用。憲法解釋既可以使憲法規范經過有權機關的解釋達到與社會實際之間的銜接適用,也可以使憲法規范的含義更為豐富和立體,讓社會成員對《憲法》有更明確、具體的理解和認識,它對《憲法》的震動也比較小。我國以往基本上沒有運用過憲法解釋的方法,因此,我們需要進一步研究中國的憲法解釋制度,并積極地運用憲法解釋,以解決我國社會生活中發生的具體問題。
三、必須研究普通法律中的規定和問題
《憲法》是最高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但同時,《憲法》又是或者說只能是從宏觀上、總體上規定國家的根本制度和基本制度問題,而不可能對國家生活和社會生活中的問題作詳細的規定。這就需要普通法律依據《憲法》的基本原則、基本精神和規定,作具體化的規定。因此,《憲法》內容的具體含義需要由普通法律明確,或者說〈憲法〉規定的具體界限必須要由普通法律子以明確。我們在理解《憲法》的內容時,既需要從《憲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原則、基本精神出發,也必須從普通法律的具體規定出發。我國憲法學者在闡述《憲法》的內容時,較少從普通法律的規定出發,這就造成憲法學的內容顯得比較簡單、枯燥、粗糙,沒有血肉。人們在學習和理解《憲法》的內容時,就難免會覺得其生澀難懂。
同時,我們所說的《憲法》效力是針對普通法律而言的。只有充分研究了普通法律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規定之后,才能判斷法律的基本內容和基本規定是否與《憲法》相一致。否則,《憲法》只能像只孤懸在高處的葫蘆,看得見但摸不著。《憲法》與普通法律之間缺乏一種對接關系和基本聯系,人們也就很難感受到《憲法》也是法,《憲法》也需要進行適用,并且《憲法》還有最高的效力。特別是《憲法》的適用與法律的適用之間的差異、《憲法》調整的對象與普通法律調整的對象的差異等等,人們均無法得到感性的認識,對《憲法》的最高效力沒有親身體驗的可能。
四、研究我國的憲法案例
近年來,在我國社會生活中發生了一系列涉及《憲法》適用的案例和事例,這些憲法案例和《憲法》事例的發生,說明我國社會目前已經發展到需要用《憲法》解決社會生活中所發生的問題的程度。研究這些憲法案例和憲法事例能夠達到以下效果:(1)分析這些案例和事例都必須從憲法層面上進行,因此,有利于我國憲法學原理研究水平的提高。(2)研究這些憲法案例和事例有利于增強社會成員的憲法觀念和憲法意識,在以往的普法過程中,通常以普及憲法知識為重點,但基本的方式是從抽象到抽象,從憲法概念到憲法規定再到憲法制度,缺乏具體案例的形象教育,而結合現實生活中發生的這些憲法案例,可以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3)研究這些憲法案例和憲法事例,可以使我們發現我國憲政制度所存在的不完善之處,并可以根據我國的憲政理念和憲政制度的總體框架去積極地完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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