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中的高校國際法論文
時間:2022-09-30 04:31: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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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對國際法教學提出新要求
隨著“絲綢之路經濟帶”構想的進一步實施和推進,中國與沿線區域其他國家在交通運輸、經貿、金融、安全等領域的合作將全面展開,亟須更多能夠服務于各個合作領域的復合型涉外法律人才。“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的培養不僅要求被培養對象具備扎實的專業法律基礎知識,而且要了解沿線國家政治、經濟、文化,知悉和掌握沿線國家政策和法律,具備一定外語水平如俄語或其他沿線國家語言。新型法律人才培養對傳統法學教學提出了新的挑戰和要求。國際法學教育以培養涉外法務人員為目的,國際法是法學專業核心課程體系中與“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培養聯系最緊密的學科。傳統國際法教學致力于培養學生國際法基礎理論,熟悉WTO規則、主要國際條約和世界主要國家相關法律,國際法的雙語教學也大多局限于英語或歐洲國家語言。因此,傳統涉外法律人才培養廣而不精、泛而不專。隨著我國涉外活動范圍的擴大,除歐美發達國家之外,也亟須一批能夠奔走于我國與其他國家(如我國周邊國家及第三世界國家)之間長期從事涉外法律服務的人才。因此,了解“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某一特定國家的文化、知悉其國內立法、熟悉我國與該國共同締結和參加的國際條約以及掌握該國語言成為必要,而這恰恰是當前我國法學教育所缺失的部分。
二、新疆高校國際法教學目標的重新定位
新疆處在“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的最前沿,擁有幾十個陸路口岸,通往中亞和西亞各國的鐵路、公路、航空及管道基礎設施完備,與中亞和西亞各國的國際商貿關系緊密,是中國向西開放的“橋頭堡”。由于地理位置特殊,新疆將被打造成為“絲綢之路經濟帶”上的國際能源資源大通道、我國能源資源戰略基地、歐亞交通樞紐、國際商貿中心、加工制造業基地和文化交流中心。“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為新疆跨越式發展提供了新機遇。在“絲綢之路經濟帶”實施進程中,隨著中國與沿線其他國家經貿往來的蓬勃開展,新疆需要一大批能夠服務于中國與沿線其他國家經濟合作領域的優秀法律人才。此類法律人才主要包括應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從新疆的長遠發展來看,這兩類人才都不可或缺。從我國法律人才的分布結構來看,存在東西部法律人才配置比例嚴重失衡的現象。多年來,法科學生畢業后大多涌向東部沿海地區和經濟較為發達地區,而服務于廣大中西部地區的法律人才本身比較匱乏。東部沿海地區法律人才主要面向歐洲、北美、東南亞等經濟活躍的地區,為之提供涉外法律服務,而能夠服務于中國與中亞或其他沿線區域法律市場的法律人才極為緊缺,因此,能夠回流到新疆的優秀法律人才少之又少。從國內舉辦的中亞研究機構來看,大多傾向于中亞問題的政治、經濟、文化等方面的研究,法學方面的研究還相對薄弱,加之語言方面的障礙,能夠培養出的中亞法律人才在數量和質量上都達不到現有要求。在此前提下,新疆所需的特殊涉外法律人才只能依靠“自產自銷”和“本土化培養”。新疆高校既擔負著“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培養的重任,也將成為“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培訓的重要基地。新疆高校應在現有基礎上進一步積極推進法學教育的國際化進程,擴大法學教育對外交流與合作戰略,針對緊缺專業和重點學科開展中外合作辦學,為“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提供智力支撐和人才儲備。教育部關于國際法教學確定了統一的最低標準,在此基礎上,一些地方高校開始積極探索自身的專業特色,根據本地需求和教學條件,在專業課程教學過程中增加某些特色內容和教學環節。新疆高校應立足本地區實際推進國際法教學改革和創新,以培養“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為目標,在傳統國際法課程教學的基礎上,結合本科和研究生專業學生學習需求和任務,適時、恰當地融入新的課程教學目的和要求,添加和糅合新的教學內容,革新傳統教學模式,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和手段,全面提高教學質量。
三、新疆高校實現新型國際法教學目標的現實困難
目前,新疆高校國際法教學與全國其他高校并沒有多大的不同,基本遵循一種大一統的教育模式。與國際法相關的課程有三門:國際公法、國際經濟法和國際私法,三大國際法課程的知識體系、教學目的、教學內容、方法和手段基本上與其他地方高校一致。然而,存在的問題是新疆高校在國際法教學上特色不明顯、重點不突出,無法形成適合地域特色的教育品牌。改革開放30多年來,我國法學教育總體規模和人數都在擴大,各地法學院之間的競爭也在不斷增強。新疆高校無論是在師資力量還是學科建設上都面臨著較大瓶頸,無法與其他地方高校處在同一水平線上。沒有自己的特色和品牌,意味著將在競爭的大潮中被淹沒、被隱藏,不能吸引外地生源和留住已培養人才,這使得新疆高校法學學科發展難以獲得進一步提升,只能勉強維持在現有水平上。應用型法律人才需求的多樣化和差異化,客觀上要求法學院之間應當避免“同質化”辦學,形成“錯位發展”的格局。唯有如此,新疆高校法學專業建設才能在眾多法學院競爭中求得生存和發展之道。在實現“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培養目標上,新疆高校國際法教學還存在如下問題:
(一)國際法師資力量供給不足。
就新疆高校師資組成來看,在學歷上有本科、碩士和博士層次,碩士居多,本科和博士偏少。以新疆師范大學法學院為例,現有教師隊伍共20人,博士和在讀博士4人、碩士14人、學士2人,其所占比例分別為20%、70%和10%,在有限的師資隊伍中從事國際法教學的教師僅3人,其中2人碩士、博士就讀專業并非國際法學。新疆其他高校情況也基本上如此,有相當一部分法學教師因法學學科教育需要而臨時轉行從事國際法教學。而在這一背景下,一些國際法教師為教學而教學,沒有真正從事國際法方面的研究和“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法律教育和研究的背景。總體上,新疆高校從事國際法教學的高端優秀法律人才呈現匱乏狀態。
(二)國際法教學脫離法律實踐。
新疆高校國際法教學存在嚴重脫離法律實踐的情況。首先,在教學理念上大多偏重于國內法教學,國際法教學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常常處于被邊緣化的境地;其次,在教學目標上以培養國家法律職業人才為己任,而不是培養社會需要的應用人才,這使得法律職業專才供大于求,而某些領域社會需求的應用法律人才卻供不應求;再次,在教學內容上,國際法教學基本上囿于傳統教材的知識體系和范圍,而沒有突出中亞、泛中亞特色;最后,在教學實踐環節,學生能夠親身接觸的涉外案例非常少,對國際法理論知識感覺陌生或興趣不大。
(三)缺乏國際法雙語教學模式。
在國際法的學習、研究和應用中,包含了大量的俄文或其他語言形式的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和國內法律,只有讀懂其原文,才能真正理解其含義。因此,雙語教學是培養“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的關鍵和重點。教育部相關文件明確要求本科教育要創造條件,擴大雙語課程教學的數量和質量,但這一點對于新疆高校而言無疑是困難的。由于師資力量的欠缺,目前新疆高校基本上沒有在本科階段設置雙語教學和專業外語課程,研究生階段雖開設了專業外語課程,但僅限于法律英語。雙語教學要求法科學生必須具有相應的語言基礎,但實際上新疆高校法科學生的外語水平不高,且大多選擇英語作為自己外語學習的主要對象,學習俄語或其他中亞國家語言的學生非常少。因此,從國際法雙語教學上來看,新疆高校在培養“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方面無疑面臨著重大挑戰。
四、新疆高校國際法教學改進之建議
法學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國際法教學應當貼近社會發展和市場經濟的需要。新疆高校國際法教育應將“突出地方和區域特色”作為學科建設的重點,使人才培養與社會實踐需要相結合,著力解決學科發展與專業教學如何服務社會的問題。針對上述新疆高校國際法教學存在的問題,結合“絲綢之路經濟帶”法律人才的培養目標,擬從以下幾個方面提出改進的建議。
(一)增強國際法師資教學力量
新疆高校法學院凝練的人才培養方向是學院具有學術和實踐優勢的領域,必然要求有相當的師資配備以適應特色專業培養需求。在充實和提高國際法師資隊伍方面,一要“引進來”,即引進國內外熟知絲綢之路沿線國家法律的高層次復合型人才;二要堅持“走出去”,即鼓勵本地教師到國內外高校進修,尤其是到“絲綢之路經濟帶”沿線國家調研訪學;三要注意篩選本地優秀法律人才,對于具備一定語言背景、法律專業知識扎實的本地高校法科學生,應予以重點培養,使其“用得上,留得住”。人才引進之后,應堅持教學科研相長的理念,鼓勵和支持法學教師開展社會調查和科學研究,尤其是開展中亞、“絲綢之路經濟帶”方面的研究。本著不斷提高法律師資隊伍能力水平的目的,新疆高校應與沿線國家教育研究機構保持經常性的聯系,相互聘請法律專家、學者到對方學校開展講學活動。
(二)創新國際法教學理念
當今社會全球化和區域化發展趨勢進一步加強,政治經濟交往日益廣泛和頻繁。新疆是我國向西開放的窗口,其涉外法律事務和法律問題在現實生活中的比重將不斷提高。新疆高校應立足本地區實際和發展需要,確立新的法學教育觀和法律人才培養理念,擺脫以往法學教育中“重國內法、輕國際法”的思維模式,重視國際法教學在整個法學教育和實現人才培養目標中的重要作用。在國際法教學過程中,除講解國際法知識原理之外,應重點介紹我國與中亞國家及其他國家相關的國際條約、國際慣例、司法與仲裁裁決,引導學生關注中亞、“絲綢之路經濟帶”等現象及相關法律問題。此外,應強化學生外語語言學習意識和增強語言能力培養的重要性,鼓勵學生根據自身情況選修一門或多門絲綢之路沿線國家語言,并為其外語語言學習創設各方面條件。
(三)改革國際法課程體系
國際法教學具有綜合性、交叉性的特點,除總論之外,各門國際法課程體系之下又包含了許多分支學科的知識內容,如國際經濟法的分支學科主要包括國際貿易法、國際投資法、國際金融法、國際稅法以及國際爭端解決等。新疆高校可以在這些分支學科開設具有自身特色的方向性選修課,比如開設中亞法概論、中亞海關法、哈薩克斯坦投資法等。通過細化課程的設置,引導學生在自己感興趣的領域深化法學專業知識學習。與此同時,還應關注到這些課程的教材在全國還處于非常匱乏狀態以及學生獲取相關資料的困難的現狀,新疆高校有必要加強特色課程的教材建設,組織或聯合相關領域的專家、學者編寫有針對性的法律教材,設置專項資金購買、引進特色化圖書資料,并設立專門性的圖書閱覽室以供師生查詢、閱讀相關資料。
(四)創新國際法教學方法
國際法是一門理論性強、內容豐富龐雜的法律學科,傳統的教學方法與手段難以有效達到教學目標。在國際法專業課程教學設計中,應針對不同教學內容,綜合選擇運用講授式教學法、討論式教學法、案例教學法和模擬法庭教學法等。通過利用多種教學手段和方法,結合視頻資料的有效運用,激發學生主動學習國際法的興趣,鍛煉學生的口頭表達能力、反應能力、分析和解決問題能力,促進師生之間良好的教學互動。針對理論與實踐相脫節的問題,有必要在現有課程結構中增加一些實踐環節,例如組織學生到法院現場觀摩庭審,或利用實習機會收集整理真實的案例,或組建學習小組、社會調查小組、科研小組和寫作小組,就國際法教學內容有關的國際熱點問題、國際國內司法機構或仲裁機構做出的裁判和法律意見進行考察、討論、質疑和總結,在此基礎上進一步指導學生就觀察和商討的國際法問題進行論文寫作,通過反復練習,最終實現既定的教學目的。
作者:袁利華單位:新疆師范大學法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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