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制度已經形成
時間:2022-01-18 04:4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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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二次全體會議10日上午在人民大會堂舉行,全國人大常委會委員長吳邦國指出,一個立足中國國情和實際、適應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集中體現黨和人民意志的,以憲法為統帥,以憲法相關法、民法商法等多個法律部門的法律為主干,由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等多個層次的法律規范構成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國家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以及生態文明建設的各個方面實現有法可依。
吳邦國受全國人大常委會委托向大會報告工作。吳邦國指出,新中國成立以來特別是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中國共產黨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各方面堅持不懈的共同努力,我國立法工作取得了舉世矚目的巨大成就。
吳邦國強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形成,是我國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史上的重要里程碑,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第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永葆本色的法制根基,從制度上、法律上確保中國共產黨始終成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領導核心,確保國家一切權力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確保民族獨立、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確保國家統一、社會安定和各民族大團結,確保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走和平發展道路,確保國家永遠沿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正確方向奮勇前進。第二,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創新實踐的法制體現,從制度上、法律上保障國家始終堅持改革開放的正確方向,著力構建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有利于科學發展的體制機制,推動我國社會主義制度不斷自我完善和發展。第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興旺發達的法制保障,從制度上、法律上解決了國家發展中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的問題,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完善、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深入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日益繁榮、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積極構建,確定了明確的價值取向、發展方向和根本路徑,為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奠定堅實的法制基礎。
吳邦國指出,改革開放30多年來,在黨中央的領導下,我們成功走出了一條中國特色的立法路子,僅僅用幾十年時間就形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成績來之不易,經驗彌足珍貴。他從5個方面深刻總結了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基本經驗:一是堅持黨的領導;二是堅持以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為指導;三是堅持從中國國情和實際出發;四是堅持以人為本、立法為民;五是堅持社會主義法制統一。
吳邦國指出,到2010年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是黨和人民賦予我們的重大而艱巨的歷史任務。我國1982年通過了現行憲法,此后又根據客觀形勢的發展需要,先后通過了4個憲法修正案。到2010年底,我國已制定現行有效法律236件、行政法規690多件、地方性法規8600多件,并全面完成對現行法律和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的集中清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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