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的關系

時間:2022-08-16 11:32:41

導語: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的關系一文來源于網友上傳,不代表本站觀點,若需要原創文章可咨詢客服老師,歡迎參考。

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的關系

[摘要]農業保險農村信貸作為農村金融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二者協同發展能夠提高農村金融市場的活躍程度,進而促進農村金融市場發展,帶動農村經濟水平的提高。我國各地積極探索二者協同發展模式,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農村金融環境,但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諸多問題。通過剖析和總結二者協同發展過程中的優勢和問題,提出相應的對策和建議,以期二者能更好地協同發展,切實提高農戶的生產和生活水平,為鄉村振興提供強有力的支撐。

[關鍵詞]農業保險;農村信貸;農村金融

農業受自然環境影響較大,具有天然的高風險性和脆弱性,農戶因此而極易陷入融資困境。資金匱乏限制了農業擴大再生產,進而制約著農村經濟結構的轉型和發展。農村信貸以服務農戶為導向,豐富了農村金融市場,增加了農村資金供給,成為鄉村振興的重要推力。同時,作為農村金融市場重要組成部分的農業保險,因其自身的風險補償與風險管控能力,有效地降低了農戶的生產風險,成為解決三農問題的重要手段。理論上,農業保險以其獨特的風險管控能力與農村信貸的資金融通能力相結合,能夠有效地促進兩者共同發展,增加農村金融市場活力,豐富農村金融產品。實踐上,銀保互聯模式自2009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以來,各地積極響應,積極探索銀保合作模式。在歷時12年的探索與發展之后,二者協同發展已取得良好的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金融的發展。但在發展過程中,仍存在明顯的問題需進一步解決。在我國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之際,探索如何實現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更好的協同發展,對于改善鄉村經濟和促進鄉村振興有非常重要的現實意義。因此,本文首先分析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發展的必要性,其次分析目前我國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發展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最后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措施,以期能夠促進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更好地協同發展,從而使農業生產規模進一步擴大,切實提高農戶的生產和生活水平。

一、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發展的必要性

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發展,不僅能有效地發揮各自的優勢以實現兩者的共同發展,而且能夠豐富農村金融體系,緩解農戶融資難題,助力農村經濟發展。因此,本文將從以下幾方面對兩者協同發展的必要性做出分析。

(一)提高信用保障,緩解融資困境

農業生產天然的脆弱性,增加了農戶的信用風險,且因為農戶缺少抵押擔保,降低了金融機構的放貸意愿。一方面,農業保險具有補償性功能,在農戶因自然災害或意外遭受損失時,能夠補償農戶部分損失,一定程度上起到擔保抵押的功能,有效降低農戶的信用風險,提高金融機構的貸款意愿。另一方面,農業生產的脆弱性使得信貸機構的貸款意愿不高的同時,也因貸款機構難以有效識別農戶的信用風險,而導致貸款程序復雜,且貸款利率較高,從而導致農戶融資困難。而農業保險為農戶做了一定程度的信用保障,提高了信貸機構的預期收益,能夠在一定程度上降低農村信貸利率。[1]

(二)借助農村信貸基礎,提高農業保險普及程度

我國農業保險的發展相對農村信貸而言比較滯后,農村信貸在我國農村地區已發展了較長的時間,建立了比較良好的金融基礎和客戶群體。但農戶一直以來沒有對農業保險形成正確的認知,且受限于狹窄的宣傳渠道,使得農業保險沒有在農村地區得到普及。[2]借助于眾多農村信貸機構的網點和客戶群體,能夠拓寬農業保險的宣傳渠道,提高農業保險普及程度,使農業保險能夠真正地發揮惠農作用。

(三)建立信息共享,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間應建立信息共享機制,農村信貸機構掌握的客戶信用風險數據,能夠幫助農業保險機構有效地識別客戶風險程度,防止產生因信息不對稱而導致的道德風險和逆向選擇問題,能夠使農業保險在農村地區得到良性發展。銀保之間的合作與協同發展,能夠完善農村地區的信用評級體系以及改善農村地區的信用環境。

(四)二者協同發展,健全金融體系

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發展過程中,一方面,前者為農戶提供風險保障,促進農戶生產積極性,進而帶動農業生產規模的擴大,同時,信用風險保障也為農戶貸款創造了有力條件,使得信貸機構貸款意愿增強,由此不但為農村經濟發展注入了活力,也刺激了農村金融市場的活躍度;另一方面,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創新金融產品,豐富了農村金融市場,為滿足農戶多層次需求提供了可能,促進了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

二、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發展中面臨的問題

自中央倡導銀保合作以來,我國多地積極探索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的協同發展模式,經過一段時間的實踐后,二者協同發展取得了一定成效,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村金融市場的活躍和農戶生產及生活水平的提高。但是,現階段我國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的協同發展仍存在諸多問題,本文將從以下幾個方面進行分析。

(一)農業保險保障水平低

在與農村信貸的合作過程中,農業保險一定程度上起到了抵押擔保的作用,但目前我國的農業保險保障水平較低。農戶在遭遇風險時,農業保險補償額使農戶難以兼顧生產經營的恢復和償還貸款,農村信貸回款仍面臨較大的不確定性,壞賬風險依然很高,沒有切實發揮農業保險降低貸款回收風險的作用。

(二)農業保險保障范圍有限

目前,農業保險不僅保障水平較低,且保障范圍大多局限于糧食作物,而農村經濟的進一步發展依賴于經濟作物及畜禽等養殖業的發展。農戶滿足自身的糧食需求并不困難,但農村經濟的發展依靠經濟作物的支撐,農業保險對這部分作物覆蓋不足,導致農戶依然面臨較大的生產經營風險。農業保險保障范圍較小限制了農戶生產規模的擴大,不利于鄉村經濟的發展。此外,隨著經濟水平的提高,農戶在農業生產之外衍生出其他的貸款需求,諸如其他生產經營貸款需求和消費信貸需求,而農業保險的保障范圍相對局限,難以滿足農戶多元化的資金需求,從而導致了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間的不匹配。

(三)農戶參與程度低

雖然銀保合作推行時間較久,但限于宣傳渠道等因素,農戶并沒有對農業保險和農村信貸等金融產品形成完善且正確的認識。農村金融環境復雜且金融基礎較差,農戶并不具有良好的金融基礎和基本的金融素養,限制了農業保險的推廣,進而限制了農業保險和農村信貸進一步的協同發展。農戶參與程度較低,導致農村金融市場活躍度不高,難以有效發揮資金融通與資源配置功能,不利于農村經濟的繁榮發展。

(四)缺乏聯動機制

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間信息共享,能夠有效降低信息不對稱導致的負面影響,有利于改進農村信用環境和建立農村信用評級機制,為農村金融的進一步發展提供良好的基礎。但就目前而言,信貸機構與農業保險機構間的業務發展較為獨立,二者并沒有形成良好的信息共享機制以及業務聯動機制,資源共享程度不高,這不僅限制了二者協同作用的發揮,而且不利于農村信用環境的改進。

(五)農村信貸機構效率較低

農村缺乏良好的金融基礎,信用環境復雜,農戶因缺少抵押擔保等導致融資難,而貸款機構因難以識別客戶風險,資金回收困難,預期收益率較低等原因,導致放貸意愿較低,進而導致農村信貸機構貸款過程復雜。信貸機構為有效識別客戶信用使貸款手續繁雜,且貸款利率較高。低效率的農村信貸機構難以成為農戶擴大再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有利支撐。

三、對策和建議

目前,農村信貸與農業保險協同發展過程中仍存在諸多障礙,難以有效發揮二者的協同效力,促進農村金融發展的作用難以充分發揮。對此,本文將針對上文分析的諸多問題,提出相應的政策建議,以期能夠促進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的協同發展,充分發揮二者的優勢,帶動農村金融市場的活躍程度,助推鄉村振興。

(一)擴大農業保險保障范圍

一方面,農業保險應當積極尋求與農村信貸的合作,借助諸多的農村信貸機構網點,積極宣傳農業保險,提升農戶認知水平,提高農戶參與程度。此外,各地政府應當加強對農戶金融知識的普及,使得當地農戶對農業保險和農村信貸逐步建立正確且完善的認識,幫助農戶合理利用正確的金融工具規避風險,如此才能提高當地農戶的金融參與程度,為農村金融的進一步發展建立基礎。另一方面,農業保險應當積極尋求突破,創新保險品種,擴大保障范圍,在現有險種的基礎上,增加對經濟作物以及其他經營活動的保障,以滿足農戶日漸多樣化和多層次的保險需求。

(二)提高農業保險理賠力度

現有的農業保險理賠力度較低,農戶在遭遇風險時難以兼顧生產經營與清償貸款兩方面的問題,農戶仍然有較大的信用風險,不利于農村信貸業務的開展。由此,農業保險應當積極尋求險種創新,提高農業保險理賠力度,使得農戶在保障正常的生產經營之外,有能力清償貸款。如此才能切實降低農戶信貸風險,提高信貸機構貸款意愿,為農戶的擴大再生產提供有力支撐。

(三)增強保險公司與信貸機構的聯系

保險公司與信貸機構的合作,有利于規避信息不對稱帶來的負面影響,而在現有模式中二者缺乏高效合作,沒有充分發揮信息共享的優勢。因此,應當大力增強保險公司與信貸機構間的合作力度,建立有效的聯動機制,共享農戶信用信息。二者可共同建立當地客戶信息數據庫,及時更新和共享客戶信用信息,以便在之后的業務開展過程中,能夠有效識別客戶信用狀況,對客戶信用情況進行分級,減少交易成本。借此,可建立農村信用評級機制,打造良好的農村信用環境。

(四)活躍農村信貸市場

首先,政府及相關機構需拓寬農戶抵押物的范圍,積極推進土地權屬的明確,使得農戶以土地經營權作為抵押成為可能,由此不僅可以提高農戶的貸款意愿,而且也提高了信貸機構資金回流的可能性。其次,政府應積極發揮財政投資的杠桿效應,引導資金流向的同時能夠撬動農業貸款資金。最后,農村信貸機構應簡化農村信貸流程,便捷高效地滿足客戶多樣化需求。

(五)探索具有地域特色的發展模式

第一,農業風險具有較強的地域特征,各地之間存在較大的環境差異。各地政府應積極地根據當地的自然環境特色,創新農業保險品種,提高農業保險覆蓋范圍及理賠力度。第二,各地的金融經濟發展存在顯著差異,其中東中西部地區的發展差異較為明顯,各地農戶的金融意識、金融市場基礎以及信用環境都存在顯著的差異,應當因地制宜,探索符合當地發展條件的農業保險與農村信貸協同模式,針對各自的問題,提出行之有效的解決方案。

參考文獻:

[1]吉林省農村信貸資金投放的現狀及問題研究[J].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學報,2020(5):58-62.

[2]郭長浩.對建立小額信貸與農業保險聯動機制的探索[J].改革與開放,2010(18):50-51.

作者:胡璇 單位:長春金融高等專科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