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審計報告范文10篇
時間:2024-04-26 08: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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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審計基金論文
[摘要]上市公司審計的失敗應歸因于注冊會計師未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而現有的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三方主體中的委托人與被審計者合二為一是問題的關鍵。對此,審計業務轉移、審計委員會委托、監管當局委托等多種重構思路被提出,但大多都有難以避免的缺陷。設立一個能代表眾多審計報告使用者來進行審計委托并從中支付審計費用的上市公司審計基金是一個新的構想。
[關鍵詞]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重構思路;上市公司審計基金
在發現的上市公司虛假信息披露案中,負責對信息披露進行審計的會計師事務所及其經辦人員多數都難脫干系。大家開始從各個方面思考注冊會計師未能保持應有的獨立性的癥結所在,并提出了許多的解決辦法。從審計法律關系的角度進行思考有助于更加深刻地認識這一問題。
一、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的理論和現狀
從制度安排的角度看,上市公司審計法律關系中審計者的獨立性是有法制保障的。然而,實踐中的情況卻與理論和制度大相徑庭。實踐中,上市公司的管理者實際上擁有了會計師事務所的聘用和更換的決定權,注冊會計師開展審計業務應有的獨立性被嚴重踐踏[1].
出現這樣的局面,人們通常把原因歸結于上市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合理,例如“內部人控制”和“一股獨大”等弊病的存在。但我認為,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不合理并不是根本原因。即使不存在“內部人控制”和“一股獨大”,目前作為審計委托人的全體股東也會傾向于與管理者合謀以得到積極的審計報告,即使該報告會與實際情況相背離。因為審計報告直接影響了公司的聲譽,也就間接影響了上市公司股票在證券市場上的行情,股東作為股票的持有者,無論是留是賣,都希望股票市值上漲。積極的審計報告可以促成這樣的結果,因而無論是主動促成還是被動接受,股東一般都很樂意看到積極的審計報告。而市場上持幣觀望的潛在投資者、上市公司的債權人以及政府等同樣是審計報告的使用者,卻希望從審計報告中獲悉上市公司的真實情況。因此,要解決注冊會計師缺乏應有的獨立性的問題,關鍵在于使使用審計報告的人成為審計委托人。
市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制度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的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政府部門或者受政府委托的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管理的用于社會保障事業的各類基金和資金。
第三條(原則)
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審計監督,應當有利于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障基金運作的規范化,有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審計局社會保障基金審計監督制度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的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政府部門或者受政府委托的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管理的用于社會保障事業的各類基金和資金。
第三條(原則)
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審計監督,應當有利于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障基金運作的規范化,有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民政局年度檢查通知
各基金會及基金會業務主管單位:
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年度檢查辦法》的規定,我局將于2009年3月至4月,對在我局登記的基金會進行20*年年度檢查。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年度檢查范圍:凡按照《基金會管理條例》規定于20*年6月30前在我局新登記的基金會,均須參加20*年年度檢查。應參加20*年年度檢查的我市基金會名單附后。
二、參檢基金會應及時認真填寫《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委托具備審計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財務審計,并按規定格式出具《重慶市基金會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書》。《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重慶市基金會年度財務審計報告》式樣請登錄重慶市民政局公眾信息網(網址:)下載。不具備上網條件的基金會可到重慶市民政局民間組織管理局索取相關格式文本。
三、各參檢基金會應將上述年度檢查材料首先報送業務主管單位初審,然后將《基金會法人登記證書(副本)》、《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電子文本與紙質文本)、《重慶市基金會年度財務審計報告書》一并于2009年3月31日前送交我局民間組織管理局進行終審。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我局受理基金會年度工作報告的截止日期為每年3月31日。
四、根據《基金會管理條例》和《基金會信息公布辦法》的規定,基金會應當于年檢終審完成后30日內,將《年度工作報告摘要》在相關媒體上公布(《年度工作報告摘要式樣》在年度檢查完成后由我局民間組織管理局發給)。
市社會保障基金監督制度
第一條(目的和依據)
為了加強對社會保障基金的管理,保障受益人的合法權益,維護社會公共利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定義)
本規定所稱的社會保障基金,是指由政府部門或者受政府委托的事業組織、社會團體(以下統稱社會保障基金管理機構)管理的用于社會保障事業的各類基金和資金。
第三條(原則)
對社會保障基金進行審計監督,應當有利于促進社會保障制度的完善,有利于實現社會保障基金運作的規范化,有利于社會保障基金的收支和管理接受社會公眾的監督。
市長在財政收支整改工作會講話
同志們:
2012年3月15日—6月4日,省審計廳對我市2011年度政府決算及其它財政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我市被審計單位問題很多,而且有一些問題的性質比較嚴重,也暴露出我們在財政管理體制和制度上還存在很多缺陷。通過這次審計,我們要充分汲取一些教訓,在今后工作中把我市財政管理工作做得更好一些。下面,就審計整改問題我講三點意見。
一、審計情況和整改意見
這次審計共從七個方面審計出我市在政府決算及其它財政收支工作中的64個問題。針對這些問題,提出如下具體整改要求:
(一)違規制定政策、減免稅費方面問題。審計報告中提出的關于“以支付項目扶持資金名義為招商引資企業購買土地”、“先征后返土地出讓金”、“先征后返稅款”等問題,由市法制辦和經濟技術開發區負責整改落實,具體工作由市法制辦牽頭,對有關招商引資優惠政策方面的政府性文件進行全面清理,廢止所有與國家和省法規相悖的優惠政策。關于“違規減免城市基礎設施配套費”、“違規減免新型墻體材料專項基金,影響省級和市級基金收入”問題,這兩個問題由市規劃局和市住建局負責整改落實,一要馬上收繳欠繳的配套費和基金;二要分別將收繳情況報市政府;三要分別對以上問題的認識和整改意見報市政府。
(二)財政收入方面問題。審計報告中提出的關于“應作未作一般預算收入”、“應繳未繳土地出讓金,影響省級和市級收入”、“應繳未繳省級價調基金收入”、“應繳未繳房屋出租收入”等問題,由市財政局負責整改落實,一要將應收財政收入的,馬上納入國庫;二要將土地出讓金和省級價調基金省級收入部分及時上繳省財政;三要針對以上問題向市政府作出書面檢查,并將整改意見報市政府。
市建委審計、財務檢查情況匯報
各位領導:
**年1-8月份,我委共接受政府審計兩次,自行完成兩個單位的離任審計和委屬各單位財務檢查。并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完成多個專項審計、現將審計情況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今年政府審計的主要特點:一是審計范圍擴大,涉及我委機關、委屬所有事業單位及各協會,包括與市建委無資金繳撥關系的單位;二是審計內容廣泛,對單位所有收入支出情況、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工資制度改革落實情況、財政資金使用情況等審計深入程度加強,隨資金流向在時間和空間上分別進行延伸。
(二)1-8月份已完成了如下審計工作:(1)市審計局于**年2月7日至**年4月6日,對我委**年度預算執行和決算草案進行了審計,并延伸審計了下屬的落實私房辦公室、建筑材料辦公室、廉租房管理中心、機關后勤服務中心等六家單位。審計總資金量為25802.90萬元,占預算資金總額的66%。于8月2日出具了審計報告和審計決定書;(2)北京市財政局監督檢查分局于**年6月25日至**年8月6日對我委2005、**年度“新型墻體材料”“散裝水泥”兩項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實施了財政檢查。征求意見書于8月13日送達我委;(3)**年我委聘請會計師事務所對六個自收自支事業單位及四個協會進行了專項審計,事務所針對單位審計結果分別出具了審計報告;(4)受紀檢監察和人事處委托,支付核算中心于**年3月29日至4月17對原造價管理處處長張寶玉同志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于**年5月24日至6月4日對原建筑業管理服務中心主任張小虎同志進行了離任經濟責任審計,并分別出具了審計報告;(5)**年8月2日至8月17日,綜合經濟處會同人事處、監察處組織了對委屬各單位**年上半年財務執行情況和**年工資制度改革政策落實等情況的監督檢查。
二、審計和檢查中提出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措施
市政辦全年審計項目計劃
年是“十二五”規劃的開局之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對于“十二五”規劃開好頭、起好步意義重大。全市審計機關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認真貫徹黨的十七大、十七屆四中、五中全會和中央、全省經濟工作會議、市委十屆十一次全體會議精神,全面落實總理對審計工作的重要指示,牢固樹立科學審計理念,繼續堅持“二十字”工作方針和“一九五一”工作思路,繼續堅持“建設一流機關、培育一流隊伍、爭創一流業績”的奮斗目標,依法履行審計職責,把推進法治、維護民生、推動改革、促進發展作為審計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自覺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充分發揮審計保障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的“免疫系統”功能,為我市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作出新的貢獻。
年度審計項目計劃安排的原則:一是進一步貼緊中心、突出重點、服務大局,著力推進中央、省、市重大決策部署的落實;二是加大跟蹤審計項目比重,進一步提高審計監督的時效性;三是合理安排審計項目,既擴大審計覆蓋面,又避免重復交叉審計,有效利用審計資源。
在審計項目計劃執行中,要著力提升審計成果的時效性和質量水平,確保按時高質量完成。要進一步突出審計重點,科學組織實施,搞好審計過程各個環節的銜接,有效整合審計資源,提高審計工作效率;要認真執行新的審計準則,加強審計質量控制,確保審計質量,降低審計風險;對審計發現的問題,要全部如實上報。
一、全市統一組織審計和審計調查項目
(一)全市地稅系統審計(省定)。以完善征管制度、提高征管質量、規范內部管理為目標,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統一組織全市審計機關對全市地稅系統年度稅收征管情況進行審計。根據省審計廳授權,以地稅部門履行征管職責為主線,選擇部分重點企業進行延伸審計,關注當前稅收征管機制改革情況,促進地稅部門執行稅收政策嚴格、征管規范、機制完善。針對審計發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加強綜合分析和調研,有針對性地提出改進意見和建議,推進深化征管機制改革,嚴格依法治稅,保障地方財政收入穩定增長。市局直接審計市本級,其他縣市區由當地審計機關組織實施。參審的縣市區審計局于4月30日前將審計結果上報市局,市局有關科室于5月15日前向省廳提交匯總報告,并將審計結果匯入市級預算執行審計報告。
(二)養老保險基金審計調查(署定)。以規范養老保險基金管理,促進養老保險體系可持續發展為目標,按照審計署統一部署和要求,由市局有關科室負責組織有關縣市區審計局,對特派辦、省審計廳審計調查外的地域年至年6月底的全市企業職工養老保險、補充養老保險以及城鎮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和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等養老保險基金進行審計調查。通過調查,揭露養老保險基金在籌集、運營、管理和使用環節中的問題和風險;收集分析養老保險數據,掌握不同人群的養老保險政策制定及執行情況,提出完善養老保險體系的政策建議;關注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進展情況,為開展社會保險基金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審計打下基礎。6月上旬開始審計調查,具體工作安排按照審計署審計調查工作方案和省廳審計調查工作方案執行。
06年國家公務員考試基礎知識《財務管理》考試大綱
第一部分行政事業財務管理
一.行政事業財務管理概論: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特點、主要任務和基本原則;實施行政事業財務管理的基本方法;確立行政事業財務管理體制的原則。
二.行政事業單位預算管理:定員定額的概念、制定及管理;單位預算的編制、審批及執行程序;財政撥款和事業收入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支出及具體項目的管理。
三.國有資產和負債管理:國有資產的概念和分類;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和專用基金的管理。行政事業單位負債的概念及管理要求;應繳財政預算資金和應繳財政專戶資金的管理。
四.財務清算和財務報告:財務清算的原因和分類;清算財產的估價和變現;財務清償和剩余財產分配。行政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事業單位財務報表的主要內容及編制方法;年度財務決算的編制和審批。
五.財務分析:財務分析的作用、要求和形式;償債能力、資產管理能力及盈利能力分析;財務報表分析的應用;杜邦分析體系;我國國有企業經濟效益評價指標體系。
注冊會計師審計風險控制研究論文
摘要:審計風險存在于審計約定書簽訂、審計抽樣和審計取證和審計報告環節。審計方法、審計人員的素質、客觀經濟活動的復雜性、法律法規的規范程度對審計風險的形成有重大影響。審計風險控制與防范的措施主要有提高注冊會計師的綜合素質、嚴格遵循審計工作準則、建立風險責任制度和各級內部控制制度、審慎選擇被審計單位、正確處理降低風險與經濟效益的關系、提取風險基金或購買責任保險等。
關鍵詞:審計風險;成因;控制;防范
一、審計風險存在的主要環節及成因
1.審計風險存在的主要環節
(1)簽訂審計約定書環節的風險。簽訂審計約定書,是委托人與被委托機構之間明確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過程,約定書一旦確定,就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作為審計方,必須按約定的內容、要求按時出具審計報告,否則就構成違約。在現實中存在這樣一種情況,只要客戶上門并滿足給錢這個條件,審計機構就把風險拋之腦后,按委托方的要求草率地訂下約定書。結果有的在接觸對方的審計資料后,才發現工作量非常大,為了趕進度,不按規章的要求進行審計,有的對被審計單位財務記錄和原始憑證雖根本沒有可信度,但為了提供審計報告而憑經驗和邏輯進行推理。這樣的審計報告通常會存在審計風險。因此,可以說簽訂約定書環節是產生審計風險的源頭。
(2)審計抽樣和審計取證環節的風險。注冊會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正確運用審計抽樣方法不僅可以提高審計效率,取得可靠的審計證據,同時也能保證審計質量、防范審計風險。雖然公允的要求減輕了注冊會計師的責任和風險,但要達到公允的程度也并不容易,誤差必須控制在可容忍的范圍內。這就要求抽樣要有可靠性,組成適量、有效的樣本,以盡可能提高樣本對總體的反映程度。否則,樣本總體反映的情況差異超出可容忍的范圍,就會使注冊會計師對抽樣結果產生信賴過度和誤導錯誤,審計的公允性就會喪失,審計證據就可能片面、不可靠,從而產生重大誤導作用,得出錯誤的審計結論,形成審計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