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投資項目風險管理范文

時間:2023-09-07 17:5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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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資項目風險管理

篇1

【關鍵詞】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風險

一、企業年金的運作模式

按照我國法律法規關于企業年金的制度設計,企業年金管理共涉及六種人,兩層法律關系。六種人是:委托人、受托人、賬戶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資管理人、受益人。兩層法律關系是:委托人與受托人的信托關系,受托人與賬戶管理人、基金托管人、投資管理人的委托關系。

按照國家企業年金政策規定,企業年金事務不能由企業或職工(委托人)自己管理,必須委托具備資質的法人受托機構或企業自己成立的企業年金理事會(受托人)管理企業年金事務,再由受托人委托具有資質的資金托管機構(托管人)保管企業年金財產,提供資金清算、會計核算與估值、投資監督;委托賬戶管理機構(賬戶管理人)為企業和職工建立賬戶、記錄繳費與投資運營收益、計算待遇,向職工(受益人)支付和提供信息查詢等服務;委托投資管理機構(投資管理人)對企業年金按照國家政策規定進行投資,以實現企業年金基金的保值增值。

二、企業年金基金投資原則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原則主要有:安全性、流動性和收益性。在對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風險進行管理時,必須是以維護和強化這些原則為前提,而不能弱化和破壞這些原則。(1)安全性。企業年金作為企業和職工建立的補充養老保險制度,關系到企業職工未來的生活保障問題,也涉及到整個社會養老保險體系的構建,又由于其承擔風險的能力明顯低于一般證券投資基金,因而保障企業年金基金資產的安全是最基本的原則。(2)收益性。企業年金作為養老金的特性決定了其投資的最低要求,是要保證年金的投資收益率要能夠高于當期的通貨膨脹率,以維持年金基金的購買力水平。年金基金由于基金的積累和運作呈現出的長期性特點,所以應從中長期的穩定性加以考慮基金的收益性。(3)流動性。為了滿足符合條件職工的待遇給付和賬戶轉移等情況對提現的要求,企業年金的部分資產必須具有一定流動性,以確保有足夠的貨幣資金。企業年金基金的流動性要求的大小與年金計劃參與者的年齡構成有關。

三、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風險

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風險是企業年金基金在投資過程中,由于主觀原因(如投資決策失誤、投資組合選擇不當等)和客觀原因(經濟的周期性、利率波動、政府政策變化等)的影響,導致未來收益低于預期的不確定性。(1)外部風險。外部風險分為宏觀經濟環境風險和投資項目風險。宏觀經濟環境風險是與整體市場相關聯的風險,屬于系統風險,主要包括和宏觀經濟環境相關的利率風險、匯率風險、通貨膨脹風險、經濟衰退風險等,此外還包含自然災害、戰爭以及恐怖事件等不可抗力對年金基金的風險。投資項目風險主要指所投資的各種投資工具資產價格變化所帶來的基金收益的不確定性。和市場波動性不同的是,投資項目風險是由投資對象所帶來的風險,與市場上其他的投資者無關,屬于非系統風險,可以通過投資多元化進行分散。(2)內部風險。主要有投資決策風險和委托風險。投資決策風險是指由于投資管理人的投資決策失誤而影響基金收益的風險。目前我國金融市場不發達,法律體系不夠健全,投資管理人投資決策出現失誤的概率較高,投資決策風險較大;委托風險是指由于我國企業年金基金的投資是以信托關系及委托關系為基礎開展而產生的風險。企業年金基金涉及的當事人很多,委托關系復雜,很容易產生道德風險。特別是在投資環節,由于每一個年金計劃下都會有多個投資管理人,擴大了當事人數量,加大了投資環節中產生道德風險的可能性。

四、防范企業年金基金投資風險的措施

為防范年金基金的投資風險,確保年金基金安全和保值增值,需要解決好以下幾個問題:(1)允許企業年金基金投資于實業,分散資本市場的投資風險。目前我國的資本市場很不完善,可投資品種不多,且風險都較高,為降低年金基金的投資風險,提高投資收益率,應允許年金基金投資與實業項目。因為實業項目投資的風險收益性質顯著不同于股票和債券等傳統金融產品,企業年金等長線資金對實業項目的投資,可以起到分散風險、提高收益率的作用。在進行實業投資時,可以以國家產業政策為指導,主要投資于技術含量高、有發展前途的朝陽產業;也可以投資于國家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這些項目風險小且有穩定的收入回報,符合安全性和收益性原則。雖然實業投資具有投資期長、流動性差的特點,但在一定程度上防范通貨膨脹,應該是可以選擇的投資工具。(2)健全年金基金投資管理風險補償機制。按照《企業年金試行辦法》的規定,投資管理人從當期收取的管理費中,提取20%作為委托投資資產的風險準備金,專項用于彌補委托投資的年金資產的投資虧損。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余額達到委托投資的年金資產凈值的10%時不再提取。每年度終了時,若企業年金投資資產出現虧損,累計提取的風險準備金應用于彌補投資虧損。但在風險準備金不足以彌補投資損失時,仍會導致員工長期利益受損,投資風險補償機制不完善。為了進一步完善這一制度,首先要增加每年提取的投資管理風險準備金比例至投資管理人收取管理費的30%,且余額達到年金資產凈值的30%時方可停止計提,保證有足夠的資金來彌補投資虧損;其次可為年金基金設定一個基準收益率,當實際收益率超過基準收益率時,基準以下的收益全額向職工個人賬戶進行分配,基準以上部分,按照20%的比例計提超額收益準備金,超額收益準備金余額達到年金基金凈值的20%時可不再計提。當年金基金投資收益率低于基準收益率時,可用該準備金進行彌補。此項準備金還是屬于基金資產,進行風險補償,起到以豐補歉、平滑收益的作用。再次可以適當引入擔保機制,由投資管理人向商業擔保機構繳納保費,對投資收益進行定量擔保。保費從投資管理人的投資管理費中提取。這樣不但減輕了投資管理人的負擔,同時也增加了風險補償金的來源。(3)加強對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環節的外部監管。在當前我國的年金制度下,企業年金的投資運行涉及銀行、證券、基金、信托、保險等不同行業,就需要對投資管理人的經營業務全過程進行跟蹤監控,將對機構本身的監管轉向對企業年金計劃整個的運作環節的監管。因此單個外部監管機構已經不可能完成對整個運作環節的風險監控,需要各個監管機構實行協調監管,這既包括監管機構間的信息合作溝通,也包括監管手段和策略的協調實施。為了避免各監管主體之間各自為政,可定期召開聯合會議實現信息的共享或者是開發先進的企業年金管理信息系統對信息進行匯總和公布,使各監管主體可以在第一時間接收到信息,加強信息的溝通,確保外部監管及時到位,降低企業年金投資風險。(4)建立嚴格的信息披露制度。完善信息披露機制,及時發現投資管理人在投資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將各種風險因素化解在萌芽狀態。信息披露提高了企業年金運營的透明度,使參與各方獲得充分的信息,減少因信息不對稱導致的風險和損失。除了人保部年金信息報告制度規定的季度和年度的管理報告外,投資管理人還必須將年金投資的成本、效益及其他重大事項及時進行披露,監管機構則著重審查信息披露的真實性。這樣,年金基金的投資管理人才能置于監管機構和年金受益人的雙重監督之下。由于我國企業年金發展時間并不長,企業年金基金投資管理仍存在很多問題,這使得基金投資風險加大。為防范投資風險,需要優化企業年金基金投資資產配置,分散投資風險,同時完善風險補償機制以和信息披露制度,通過加強外部監管,來減少企業年金投資風險,確保年金基金的安全和保值增值。

參考文獻

[1]楊長漢.中國企業年金投資運營研究[J].經濟管理出版社,2010

[2]李躍,史丹丹.我國企業年金投資風險管理機制的再設計[J].上海金融.20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