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務管理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3 12:4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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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化地方債務管理研究
歸結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的原因,主要是由于經濟社會快速發展需要政府提供相應的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尤其是各地當前都處于城市化進程加速階段,需要大量的、低成本的、可長期使用的城市化建設資金,而有限的財政資金難以滿足城市化快速發展的需要。與此同時,財權與事權不相匹配的矛盾也成為地方政府性債務形成的內在因素。1994年實行分稅制財政體制后,財政的集中度大幅度提高,形成“財力向上集中”和“事權向下轉移”的局面,經濟社會發展等事權與財權之間的高度不對稱迫使地方政府負債經營。加上近年來各項改革力度不斷加大,特別是社會保障制度改革、糧食體制改革、農村稅費改革等使地方財政支出增速大大超過了收入增速。此外,債務管理體制機制的不健全更是加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重要因素。雖然各地都在積極探索建立地方政府債務管理的有效機制,但目前尚未建立起統一、規范的管理模式和管理制度,地方政府債務管理中還存在著諸多方面的問題:一是債務預算管理機制缺失。地方政府性債務從舉借到償還缺少預算環節的統籌規劃,大部分舉債安排的收支沒有納入預算管理,缺乏預算約束,游離于政府預算管理之外,而一旦發生償債風險,又要用預算資金償還,極易形成直接的財政負擔和風險。二是債務預警機制缺失。由于尚未建立有效的債務預警機制,債務的可控規模和風險系數沒有量化指標,難以有效防范和控制債務風險。一旦發生信用危機,必將破壞金融市場的信用秩序,影響財政收支和政府信用,對社會穩定構成潛在的危險。三是償債機制缺失。部分地方政府融資積極性很高,但科學舉債、依法籌資、有序償還的觀念不強。雖然部分地區建立了償債基金,但基金的規模較小,籌集和動用方式不明確,規范、科學的地方政府償債長效機制尚未建立。四是責任追究機制缺失。在目前多頭舉債和管理的局面下,如果出現投資決策失誤和信用危機,由于償債責任難以明確,責任追究制度沒有建立,往往造成不論這些債務是否由政府擔保,但最終都必須由政府進行償還的現象。五是融資平臺公司管理機制缺失。很多融資平臺公司本身并不具備良好的營利功能和償債能力,存在經營性資產少、法人治理不完善、現代化管理水平較低等問題,其自主經營能力較弱,資產盈利性較差,市場化運作能力較低。因此,為加快完善舉債決策機制,合理控制地方政府性債務規模,筆者認為,在充分發揮地方政府性債務資金促進經濟社會發展的同時,應加強防范債務風險,逐步建立起管理規范、監控有力的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
1.從源頭控制的角度加強對地方政府融資行為的管理。一是完善地方政府性債務的扎口管理制度。各地對政府性債務管理的模式不同,財政部門往往只承擔了提供審批所需報表、債務余額統計等方面的工作,沒能有效地履行起政府性債務監管的職責。目前,各地債務余額越來越大,融資的渠道和方式越來越豐富,有必要在財政部門實行扎口管理,規范政府融資審批、加強建設項目效益審批、落實償債資金來源。二是實行融資計劃管理。在舉債管理方面,應對各級政府的融資計劃實行同級管理原則。嚴格控制政府性債務負債建設行為,對重大建設項目應通過社會聽證等形式,充分征求各方面意見,杜絕盲目、違規舉債。三是將地方政府性債務納入預算管理。政府性債務是政府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應當納入預算或計劃統一管理。根據需求和供給合理控制政府負債規模,由各級政府債務扎口管理部門探索編制地方政府性債務預算,真實反映地方債務收支、償還及余額,待條件成熟時納入總預算并同級人大審批。2.從風險控制的角度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要從實際出發,盡快出臺符合實際、具有可操作性、能夠滿足地方發展需要的政府性債務相關控制指標。其中,債務率反映地區負債能力和風險,負債率反映地區經濟承債能力,償債率反映財政收入還債能力??梢栽陬A警機制中綜合運用三種指標,以全面、準確地反映債務的總量風險和結構風險狀況,并規定合理的債務安全線,定期通報市縣債務風險情況,適時對地方政府進行風險預警。3.從債務償還的角度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一是建立償債準備金制度。根據各級政府債務規模、自身財力、風險指標等,采取一定比例,建立償債準備金。如果下級政府未設立或未按規定額度設立償債準備金,上級政府可在其財力性轉移支付或稅收返還中按照一定比例扣除,明確作為償債準備金。二是建立償債考核激勵機制??稍谙嚓P預警指標建立之后,對市縣建立考核激勵機制,每年拿出一定規模的財力,通過對既有債務的消化、新增債務的控制情況的考核,綜合平衡后分配至市縣,起到激勵、引導的作用。三是推動平臺公司企業化運作管理。平臺公司對所承擔的政府公益性項目進行自主經營、自求平衡、自負盈虧,企業對公益性項目的投入最終依靠其對政府配置的資源進行市場化運作的收益來平衡。4.從債務監督的角度加強對地方政府性債務的管理。一是加強政府性債務外部審計監督。按照《政府投資項目審計規定》,強化對政府投資項目的審計監督,特別是耗用資源多、財政投入大、與國計民生關系密切、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要及時向社會公告政府投資項目審計結果及整改情況。二是建立健全管理問責制度。要將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納入各級領導干部任期的經濟責任考核范疇,建立有效的地方政府債務管理責任追究制度,合理區分各政府領導干部的直接責任和主管責任,將政府性債務納入領導干部責任審計。三是建立績效評價制度。對融資平臺公司承擔的重點項目實行績效評價,事前設定明確的績效目標,并明確完成績效目標所采取的措施,項目建設過程中財政部門和項目建設單位實施績效跟蹤,項目完工后進行績效評價。
本文作者:高瑋工作單位:江蘇省財政科學研究所
債務管理會議紀要
2015年3月2日,鎮黨委召開黨委會議,對2014年的工作進行總體評價。對鎮、村兩級債務管理、村級財務管理、村社公路建設、場鎮建設管理、土地流轉、規范信訪秩序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研究和討論,作出了一些規定,現紀要如下,請各村(居)、各部門認真遵照執行。
一、關于對2014年村目標考核考評工作
根據上級相關文件和會議精神,原2014年年初鎮黨委制定的各村(居)目標考核責任書不予執行。根據各村(居)的工作情況,綜合各方面的因素,決定對2014年的工作進行綜合評定,給各村(居)增加一定的工作經費:村增加工作經費3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2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2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2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2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2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2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1000元;村增加工作經費1000元;居委會增加工作經費1000元。該工作經費在3月15日前由鎮財政所撥到各村(居)在信用社設立的專賬上,同時請各村(居)按規定使用。
二、關于鎮級債務的管理
1.鎮政府在無項目資金的情況下,不得搞基礎設施建設,不得新增債務。
2.對原來搞基礎設施建設形成的債務(主要是村道公路每公里鎮政府補助20萬元的債務),要積極化解。
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我省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舉債和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行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通知》(浙政發〔2005〕5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省各級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政府性債務,包括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向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借款、申請國債轉貸資金、上級財政周轉金借款等,或者政府所屬單位(含政府設立的各類投融資機構,以下簡稱單位)以所擁有的資產或權益為抵押申請貸款、發行債券等形成的債務,以及通過政府擔保、承諾還款等融資形成的或有債務。
第四條各級財政部門負責本級政府性債務管理,并對下級政府性債務實施監督管理。
各級投資審批主管部門負責政府性債務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
政府性債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性債務的監督管理,規范*市各級政府及其部門舉借、使用和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行為,完善政府債務管理體制,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寧夏回族自治區政府性債務管理辦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本級及轄區(含興慶區、金鳳區、西夏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寧東管委會,下同)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向外國政府或者國際組織舉借或以擔保形成政府性債務的,按照國家和自治區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債務,是指由縣(區)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所屬單位直接舉借或者通過合法擔保形式形成的,以及在特定條件下需要由政府償還的債務。
第四條*市政府性債務管理實行“統一監督、分級負責”的管理體制。
關于政府債務管理辦法
政府債務管理辦法
第一條為了加強政府債務管理,提高政府債務資金使用效率,合理控制政府債務規模,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政府債務管理辦法》等規定,結合本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債務,是指由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經批準依法舉借或者合法擔保以及在特定情況下需由政府償還的債務。包括政府內債和外債。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政府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或者提供擔保以及對政府債務的監督管理。國家、省對政府債務管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四條和區、縣、開發區財政部門(以下稱財政部門)統一管理本行政區域內政府債務工作。負責債務統計和上報;負責政府外債及上級財政部門轉貸的政府內債的舉借、使用和償還的管理。
發展和改革部門負責政府債務項目的立項審批和項目申報等相關管理工作;負責協調國家開發銀行和融資機構的合作;組織協調國家開發銀行貸款項目的策劃、篩選、可行性研究及申請貸款的借款評審、合同簽訂。
縣債務管理實行方案
第一條為加強我縣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政府性債務行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國家有關法津法規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通知》及《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本縣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性債務,是指由縣、鄉鎮(含開發區)人民政府及其部門向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借款、申請國債轉貸資金、上級財政周轉金借款等,或者政府所屬單位(含政府設立的各類投融資機構,以下簡稱單位)以所擁有的資產或權益為抵押申請商業銀行貸款、發行債券等形成的債務,以及經上級批準通過政府擔保、承諾還款等融資形成的或有債務。
第三條政府債務管理應當遵循統籌兼顧、量力而行、明確責任、防范風險的原則。
第四條政府性負債建設項目應當是公益性領域的項目。政府性負債資金主要用于事關區域整體發展所急需建設,但暫時還存在資金缺口的基礎設施和公用設施項目。
政府性負債資金不得用于經常性支出和競爭性項目建設。
第五條縣財政、發展改革、金融辦、審計等部門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職”的工作原則,共同做好政府性債務管理工作。財政部門負責政府性債務的日常管理和履行財政監督等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負責政府性債務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金融辦負責政府性債務項目的融資事項管理工作;審計部門負責對政府性債務進行審計監督。
固定資產債務管理通知
各街鎮鄉人民政府(辦事處),縣府各部門:
近年來,隨著我縣基礎設施建設步伐的加快,一些地方和部門缺乏充分考察論證,超越實際和財力可能,盲目上馬工程,大搞政府性舉債投入建設或購買大宗固定資產,造成政府顯性和或有債務負擔加重,固定資產重復建設和浪費嚴重,甚至由于拖欠工程款,影響到社會穩定。為了統籌管理全縣政府性舉債投入固定資產建設,防止產生新的不良債務,維護社會穩定,現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抓好政府性舉債投入建設固定資產和政府債務管理的重要性
加強政府建設固定資產和債務管理,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完善投資體制改革的重大舉措,是從根本上解決目前固定資產投資建設管理中超概率大、資金到位差,建設進度慢等問題的有效途徑。目前,我縣縣鄉兩級財政負債高達6.5億,形勢十分嚴峻,超越現有財力可能盲目上項目、輔攤子,將加劇財政困難,危及基層政權運轉。中央再三強調,對因各類工程導致政府債務加重,工程欠款增加,造成不穩定因素的,將嚴肅追究地方各級領導責任。進一步加強政府建設固定資產和債務管理,有利于減輕財政壓力,合理控制固定資產投入規模;有利于集中力量抓重點、保全局,提高建設工程質量;有利于改善外債管理狀態,維護政府信譽。因此,各級各部門要從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維護良好市場經濟秩序、推進誠信社會建設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政府性舉債投入建設固定資產和債務管理的重要性,統一思想,嚴守規定,不搞不切合實際的各類“政績工程”、“形象工程”,不購不必需的高檔辦公設備,減少財政支出,減輕單位負擔,確保各類外債控制在合理水平,確保單位收支基本平衡。
二、嚴格程序,切實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和購置管理
各街鎮鄉、縣級各部門確需建造固定資產,包括修建辦公樓、敬老院、福利院、學校等公共性、公益性固定資產的,項目單位在向項目審批部門報送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時,必須同時報送建設項目資金來源和籌措到位情況。凡項目論證不充分,資金來源不充足、落實不到位的,項目主管部門一律不予審批。
醫院債權債務往來管理措施
摘要:隨著當前我國市場中的經濟體制進一步改革,醫院在經營中的規模及經營業務數量種類快速增加,醫院財務部門不可避免地需要在日常工作中對大量的往來賬款進行處置和管理。這些賬款在管理過程中通常可以劃分為應付賬款和應收賬款這兩大類,同時由于醫院在財務管理過程中,由于往來賬目較多且范圍較廣,這便增大了債權債務中出現壞賬的風險。因此醫院需要在財務管理中加大債權債務的管理和核算,本文主要在基于醫院債權債務管理的基礎上,首先簡單闡述了我國醫院債權債務管理的基本內涵和重要性作用,然后對現階段醫院在債權債務管理中存在的問題及原因進行分析。最后結合實際情況,提出了完善醫院債權債務管理的具體措施。
關鍵詞:醫院;債權債務;重要性作用;管理措施
醫院在日常經營中需要對醫院債權和債務的往來賬目進行詳細記載,債權和債務是醫院正常財務活動中客觀存在的經濟事項,因此醫院對債權債務的管理水平,直接決定醫院是否可以在經濟市場上良性發展,并且隨著我國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入,債權債務管理在醫院中的重要性越發明顯。
我國醫院債權債務的基本內涵
醫院債權主要涉及醫院在與個人或其他單位的經濟往來時無法及時收回的各種資金,包括醫療設備、固定醫療費用、預付款以及其他債權。醫院的債務是指醫院承擔的債務,醫院可以用工作或資產的形式償還,這類債務主要是醫院應對債權人承擔的財務責任。債務類型主要包括:負債、工資、其他應付款、社會保險、提前還款費用、短期借款、長期借款、長期貸款等。因此醫院通過加強債權債務管理,便可以促進醫院的良性發展,大力落實我國的醫藥衛生體制改革[1]。
醫院在經營管理中加強債權債務管理的重要性及其作用
政府債務管理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政府債務管理,規范我市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舉借和償還政府債務的行為,防范和化解政府債務風險,根據《**自治區政府外債管理暫行辦法》,結合我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政府債務,指由政府及其所屬部門舉借或合法擔保以及在特定條件下需由政府償還的內外債務。分為以下兩種類型:一是政府或財政直接借款或轉貸的一類項目債務;二是政府或財政出具承諾、擔保的二類項目債務。
第三條在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級財政部門作為本級政府的債權、債務代表,全面負責、歸口管理本級和下級政府債務管理工作。并與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審計局等有關部門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分工合作、各司其職”的工作原則,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政府債務管理和監督工作。
第四條經本級政府批準,需用財政資金償還的政府債務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財政預算。政府部門舉借的政府債務收入和支出,應當納入部門綜合預算。
第五條政府債務舉借實行“適度從緊、量力而行,支持重點、講究效益,明確責任、防范風險”的原則。
地方債務管理試行方案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政府性債務管理,規范我縣各級政府及其所屬部門、單位舉借和償還政府性債務的行為,防范和化解政府性債務風險,根據《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的通知》(政發〔2005〕5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省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實施暫行辦法的通知》(政辦發〔2006〕6號)精神,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我縣各級政府性債務的舉借、使用、償還和監督管理。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的政府性債務是指包括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向外國政府或國際經濟組織借款、申請國債轉貸資金、上級財政周轉金借款等,或者政府所屬單位(含政府設立的各類投融資機構,以下簡稱單位)以所擁有的資產或權益為抵押申請貸款、發行債券等形成的債務,以及通過政府擔保、承諾還款等融資形成的或有債務。
第四條縣財政局是政府性債務的主管部門,負責縣本級政府性債務及鄉鎮(街道)政府性債務的監督管理。
縣發展和改革局負責政府性債務項目的立項審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