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車輛范文10篇

時間:2024-04-10 14:4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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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車輛

幼兒車輛現狀及治理對策

隨著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接送幼兒的車輛急劇增加,幼兒的交通安全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前所未有的關注。如何加強對接送幼兒車輛的管理,消除幼兒上學和放學途中的交通安全隱患,成為交管部門面臨的新課題。筆者就當前接送幼兒車輛存在的些個問題和管理工作談一談膚淺的看法。

一、幼兒學生車輛現狀

一是車輛車況不良。幼兒教育市場競爭激烈,制約了幼兒園對接送車輛的投入。以招收100人的幼兒園計算,一般不需車輛接送自行來園的學生收費為230—300元/人月,需接送的學生為260—330元/人月,幼兒園要聘請幼師、司機、食堂工作人員等若干名,還有日常生活、教學的投入以及接送車輛費用,每月利潤空間較小。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幼兒園往往選擇購買一些客運公司淘汰的二手車以及面的車,甚至還有瀕臨報廢的車輛。這些車輛普遍車齡較長,行駛里程多;內飾破舊,座位有些是用鋼鐵或木頭等硬質材料制造;部分車輛的機件破損甚至出現剎車失靈現象;少數車輛未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足夠的座位險,抵御風險能力差,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而且,除少數幾家幼兒園擁有專職接送車輛,絕大多數以租車為主,且經常隨意更換,加大了交警部門的管理難度。

二是駕駛人素質參差不齊。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大多是個體業主,素質較低。有的常年忙于營運,逐利思想較重,法律意識、安全意識不強,存在隨叫隨停,招手即停,亂停亂放現象;有的駕齡短、駕駛經驗不足,缺乏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有的準駕不符,不具有法定的駕駛資格,有個別的甚至沒有機動車駕駛證。

三是車輛普遍超員。一方面,由于幼兒上學、放學時間集中,人流集中,在運力相對不足的狀況下,幼兒個頭小,體重又輕,爭相上車,人數能超則超。另一方面接送車運行成本較高,若不超載則虧本,一些接送車駕駛人甚至不超不發車。再者對車輛超載處罰相對較輕,是接送車超載的另一個因素。對超載車輛,交警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處20—200元罰款。車輛駕駛人大多存在僥幸心里,為了能省點汽油,省點時間少跑幾趟,往往能多載幾個是幾個,大不了偶爾被罰款。就這樣,人多車小車少,幼兒園接送車超載就成了一個獨特的社會現象。據路面執勤交警反映,幼兒接送車在上學及放學途中,一般都超員100%至200%,有些車輛為了多載學生,連車上的座椅都拆除了。有的家長認為自己的小孩從家到幼兒園距離很近,應該不會出事;一些家長認為雖然車輛超載不安全,且車內空間狹小,空氣混濁,對幼兒身心健康不利,但乘坐的時間很短,也不會有大的問題;還有些家長認為別人的小孩乘坐超載的接送車沒有發生什么問題,自己的小孩同樣能夠乘坐,何況自己也沒有時間去接送幼兒,只能讓他們乘坐幼兒園接送車。家長心理上的僥幸,極大地縱容了幼兒園接送車超載違法行為的發生。

四是監管力度不大。首先,教育行政部門往往只對幼兒園的開辦管得較嚴,對幼兒園接送車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卻疏于管理。其次,接送車輛不對外經營客運,不屬公路營運車輛管理范疇,交通部門對這種自用性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要求,相對客運車輛來講要求低,沒有要求配備必要的三角木、滅火器、防滑鏈等安全設施,日常管理處罰又沒有法律依據,使之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再者,路面執勤交警查處力度不夠,幼兒園接送車駕駛人全部為本地人,對轄區的警力部署和道路交通狀況了如指掌,在超載行駛的時候,往往是繞開交警執勤路段,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另外,大部分的接送車為了逃避檢查,在車窗內貼上深色的貼膜,以致執勤交警在檢查時看不清車內情況,很難發現超載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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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車輛清理整治工作方案

為進一步加強全市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的管理,保障學生和幼兒乘車安全,市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市范圍內集中開展一次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清理整治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國家、省和*市關于校車清理整治工作精神為指導,按照《*市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加大對全市接送學生幼兒車輛的清理整治力度,強化措施,規范管理,逐步構建起接送學生幼兒車輛安全管理工作的長效機制。

二、工作重點

1、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必須交強險、座位險,對拒不交納強險、座位險的予以取締。

2、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學生幼兒車輛超速、超員、司機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有交通事故記錄且負主要責任的駕駛人應立即停駕,更換符合要求的駕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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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幼兒車輛問題和管理工作調研報告

隨著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接送幼兒的車輛急劇增加,幼兒的交通安全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前所未有的關注。如何加強對接送幼兒車輛的管理,消除幼兒上學和放學途中的交通安全隱患,成為交管部門面臨的新課題。筆者就當前接送幼兒車輛存在的些個問題和管理工作談一談膚淺的看法。

一、幼兒學生車輛現狀

一是車輛車況不良。幼兒教育市場競爭激烈,制約了幼兒園對接送車輛的投入。以招收100人的幼兒園計算,一般不需車輛接送自行來園的學生收費為230—300元/人月,需接送的學生為260—330元/人月,幼兒園要聘請幼師、司機、食堂工作人員等若干名,還有日常生活、教學的投入以及接送車輛費用,每月利潤空間較小。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幼兒園往往選擇購買一些客運公司淘汰的二手車以及面的車,甚至還有瀕臨報廢的車輛。這些車輛普遍車齡較長,行駛里程多;內飾破舊,座位有些是用鋼鐵或木頭等硬質材料制造;部分車輛的機件破損甚至出現剎車失靈現象;少數車輛未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足夠的座位險,抵御風險能力差,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而且,除少數幾家幼兒園擁有專職接送車輛,絕大多數以租車為主,且經常隨意更換,加大了交警部門的管理難度。

二是駕駛人素質參差不齊。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大多是個體業主,素質較低。有的常年忙于營運,逐利思想較重,法律意識、安全意識不強,存在隨叫隨停,招手即停,亂停亂放現象;有的駕齡短、駕駛經驗不足,缺乏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有的準駕不符,不具有法定的駕駛資格,有個別的甚至沒有機動車駕駛證。

三是車輛普遍超員。一方面,由于幼兒上學、放學時間集中,人流集中,在運力相對不足的狀況下,幼兒個頭小,體重又輕,爭相上車,人數能超則超。另一方面接送車運行成本較高,若不超載則虧本,一些接送車駕駛人甚至不超不發車。再者對車輛超載處罰相對較輕,是接送車超載的另一個因素。對超載車輛,交警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處20—200元罰款。車輛駕駛人大多存在僥幸心里,為了能省點汽油,省點時間少跑幾趟,往往能多載幾個是幾個,大不了偶爾被罰款。就這樣,人多車小車少,幼兒園接送車超載就成了一個獨特的社會現象。據路面執勤交警反映,幼兒接送車在上學及放學途中,一般都超員100%至200%,有些車輛為了多載學生,連車上的座椅都拆除了。有的家長認為自己的小孩從家到幼兒園距離很近,應該不會出事;一些家長認為雖然車輛超載不安全,且車內空間狹小,空氣混濁,對幼兒身心健康不利,但乘坐的時間很短,也不會有大的問題;還有些家長認為別人的小孩乘坐超載的接送車沒有發生什么問題,自己的小孩同樣能夠乘坐,何況自己也沒有時間去接送幼兒,只能讓他們乘坐幼兒園接送車。家長心理上的僥幸,極大地縱容了幼兒園接送車超載違法行為的發生。

四是監管力度不大。首先,教育行政部門往往只對幼兒園的開辦管得較嚴,對幼兒園接送車的道路交通安全狀況卻疏于管理。其次,接送車輛不對外經營客運,不屬公路營運車輛管理范疇,交通部門對這種自用性接送車輛的安全管理要求,相對客運車輛來講要求低,沒有要求配備必要的三角木、滅火器、防滑鏈等安全設施,日常管理處罰又沒有法律依據,使之存在一定的管理漏洞。再者,路面執勤交警查處力度不夠,幼兒園接送車駕駛人全部為本地人,對轄區的警力部署和道路交通狀況了如指掌,在超載行駛的時候,往往是繞開交警執勤路段,增加了管理的難度。另外,大部分的接送車為了逃避檢查,在車窗內貼上深色的貼膜,以致執勤交警在檢查時看不清車內情況,很難發現超載的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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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的實施方案

目前我區部分幼兒園、小學仍然存在著使用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現象,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為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交通安全,決定對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違法違規問題進行集中查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全省公安機關堅決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指導,根據國務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工作要求,結合創建“平安河東”活動,進一步加強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著對國家的未來,對小學生和幼兒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杜絕使用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嚴厲查處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行為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進行集中整治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領導小組,由甄仔文副區長任組長,區教育局局長鄭福建、交警大隊大隊長翟玉平任副組長,區教育局副局長李樹峰、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時少華、河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王建平、付莊街道人大主任張俊舉、盛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宋連瑞、冊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王建軍、高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孟憲偉、羅西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孫成剛、雙月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楊繼華、湯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明邦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時少華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李樹峰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工作。

三、整治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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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送學生車輛嚴重違法違規查處實施方案

目前我區部分幼兒園、小學仍然存在著使用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的現象,存在很大的交通安全隱患,嚴重危及小學生和幼兒的生命安全。為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交通安全,決定對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違法違規問題進行集中查處,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全國、全省公安機關堅決遏制道路交通死亡事故電視電話會議精神為指導,根據國務院預防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頓、三加強”工作要求,結合創建“平安河東”活動,進一步加強全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本著對國家的未來,對小學生和幼兒生命安全高度負責的態度,堅決杜絕使用三輪車、農用車、報廢車或拖拉機接送小學生和幼兒,嚴厲查處違反交通法律法規行為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隱患,確保千家萬戶的幸福和社會的穩定。

二、組織領導

為切實加強對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進行集中整治的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集中查處接送小學生和幼兒車輛嚴重交通違法領導小組,由甄仔文副區長任組長,區教育局局長鄭福建、交警大隊大隊長翟玉平任副組長,區教育局副局長李樹峰、交警大隊副大隊長時少華、河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王建平、付莊街道人大主任張俊舉、盛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宋連瑞、冊山街道黨工委副書記王建軍、高都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孟憲偉、羅西街道黨工委副書記孫成剛、雙月湖街道黨工委副書記楊繼華、湯莊街道黨工委副書記陳明邦任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交警大隊,時少華同志任辦公室主任,李樹峰同志任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整治活動的組織、協調、檢查、督導工作。

三、整治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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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校車安檢匯報材料

為了進一步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在全市開展中小學幼兒園及校車平安大檢查的緊要通知》的文件精神,保證師生的搭車平安,我們對全校校車進行了一次徹底的大檢查,制訂了詳細整改辦法,現將狀況報告請示如下:

一.進步看法,積極發起

我園接送幼兒車輛兩道小組召開了司機平安大會,我園也依據這一大會精神實時召開全體教員會,集中力氣把幼兒搭車平安工作為我園頭號大事來抓,從思想上,認識上要高度注重平安工作,做到關喜歡學生,關喜歡生命,明確責任重于泰山,不做外表文章,嚴禁工作不到位。

二.增強責任,增強指導

幼兒園依據上級有關平安工作大會要求,開學初召開了全體教員和責任教員大會,學校指導小構成員針對開學前期幼兒園工作和能夠存在的實踐問題,做了具體部署。

各班責任教員,值班教員;負責搭車幼兒的平安教育,布置幼兒按搭車挨次站好隊,監視幼兒搭車規律,保證幼兒上下車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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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清查治理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幼兒園管理條例》和省人民政府《關于幼兒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指導意見》及樂府辦字[2012]166號文有關精神,進一步規范全市幼兒園辦園行為,清理整頓不合格幼兒園,創造有利于幼兒健康成長的良好環境,現結合我鎮實際,特制訂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此次清理整頓工作的任務是:對全鎮各級各類幼兒園的辦學條件、安全管理、校園周邊環境和接送幼兒車輛等進行一次集中清理整頓。目標是:通過整頓,取締一批辦園條件差、存在安全隱患的不合格幼兒園;對基本符合辦園條件的幼兒園,督促其整改,完善辦園條件,規范辦園行為,待其整改合格后辦理審批手續;打擊非法、違規接送幼兒的車輛。通過清理整頓,進一步規范辦園行為,嚴格防范侵害幼兒人身安全的案件發生,為幼兒園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幼兒的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的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加強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的組織領導,成立鎮幼兒園清理整頓工作領導小組。

三、職責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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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治理工作通知

1月16日上午,我省小博士幼兒園校車在接送幼兒時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傷。國家、省市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批示要求立即開展校車安全大檢查,切實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為此,委、區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次校園安全大檢查活動,堅決消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現將具體要

求通知如下:一、嚴格落實責任,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由區教育局牽頭,城關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食藥監局、城關衛監分所、城關公安分局消防科和各街道辦事處全力配合,抽調骨干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從即日起分組分片組織開展轄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工作大檢查活動,切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認真開展自查整改活動,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責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任單位明確整改措施,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確保校園周邊環境良好,無食品衛生、交通安全、設施設備、寄宿管理、安全保衛等方面的隱患。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認真做好轄區內未登記注冊、申報審批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的排摸工作,于年11月25日前將排摸情況反饋區教育局,并督促舉辦者限期到區教育局申報辦理相關手續;由區教育局負責,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配合,督促該類民辦學校、幼兒園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并對不符合辦學、辦園條件且整改后仍達不到相應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轄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從即日起認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自查改活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在明確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的基礎上盡快完成整改,并將自查整改報告上報區教育局。校園長作為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落主體責任,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開展專項整治,確保校車安全運行

由城關交警大隊、東崗交警大隊、河北交警大隊、雁灘交警大隊負責,區教育局配合,從即日起開展為期15天的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檢查和整治活動。專項整治活動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園、不漏一車一人”的原則,對城關轄區范圍內所有校車進行全面檢查。一是對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車輛全面進行安全技術狀況檢驗,對車況差、不符合運行要求的校車立即停運、全面整頓。二是健全完善校車安全責任追究機制,由交警部門負責與轄區使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并督促學校、幼兒園分別與車主、駕駛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三是規范校車管理制度,接送幼兒車輛必須具有交警部門核發的營運證,落實保教人員隨車看護制度,杜絕超載現象,嚴禁使用無證、無牌、無營運手續的“三無”車輛接送學生。四是加強校車通行秩序的動態管控,嚴格審查校車駕駛人從業資質,對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發生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堅決禁止駕駛校車和從事公路客運。

三、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交通安全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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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接送車輛現狀及治理對策

隨著幼兒教育事業的發展,接送幼兒的車輛急劇增加,幼兒的交通安全問題受到了社會各界前所未有的關注。如何加強對接送幼兒車輛的管理,消除幼兒上學和放學途中的交通安全隱患,成為交管部門面臨的新課題。筆者就當前接送幼兒車輛存在的些個問題和管理工作談一談膚淺的看法。

一、幼兒學生車輛現狀

一是車輛車況不良。幼兒教育市場競爭

激烈,制約了幼兒園對接送車輛的投入。以招收100人的幼兒園計算,一般不需車輛接送自行來園的學生收費為230—300元/人月,需接送的學生為260—330元/人月,幼兒園要聘請幼師、司機、食堂工作人員等若干名,還有日常生活、教學的投入以及接送車輛費用,每月利潤空間較小。為了追求經濟利益的最大化,幼兒園往往選擇購買一些客運公司淘汰的二手車以及面的車,甚至還有瀕臨報廢的車輛。這些車輛普遍車齡較長,行駛里程多;內飾破舊,座位有些是用鋼鐵或木頭等硬質材料制造;部分車輛的機件破損甚至出現剎車失靈現象;少數車輛未辦理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足夠的座位險,抵御風險能力差,存在極大的安全隱患。而且,除少數幾家幼兒園擁有專職接送車輛,絕大多數以租車為主,且經常隨意更換,加大了交警部門的管理難度。

二是駕駛人素質參差不齊。接送車輛的駕駛人大多是個體業主,素質較低。有的常年忙于營運,逐利思想較重,法律意識、安全意識不強,存在隨叫隨停,招手即停,亂停亂放現象;有的駕齡短、駕駛經驗不足,缺乏處置突發事故的能力;有的準駕不符,不具有法定的駕駛資格,有個別的甚至沒有機動車駕駛證。

三是車輛普遍超員。一方面,由于幼兒上學、放學時間集中,人流集中,在運力相對不足的狀況下,幼兒個頭小,體重又輕,爭相上車,人數能超則超。另一方面接送車運行成本較高,若不超載則虧本,一些接送車駕駛人甚至不超不發車。再者對車輛超載處罰相對較輕,是接送車超載的另一個因素。對超載車輛,交警部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規定,處20—200元罰款。車輛駕駛人大多存在僥幸心里,為了能省點汽油,省點時間少跑幾趟,往往能多載幾個是幾個,大不了偶爾被罰款。就這樣,人多車小車少,幼兒園接送車超載就成了一個獨特的社會現象。據路面執勤交警反映,幼兒接送車在上學及放學途中,一般都超員100%至200%,有些車輛為了多載學生,連車上的座椅都拆除了。有的家長認為自己的小孩從家到幼兒園距離很近,應該不會出事;一些家長認為雖然車輛超載不安全,且車內空間狹小,空氣混濁,對幼兒身心健康不利,但乘坐的時間很短,也不會有大的問題;還有些家長認為別人的小孩乘坐超載的接送車沒有發生什么問題,自己的小孩同樣能夠乘坐,何況自己也沒有時間去接送幼兒,只能讓他們乘坐幼兒園接送車。家長心理上的僥幸,極大地縱容了幼兒園接送車超載違法行為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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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安全監測工作通知

區政府有關部門,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各園區(新城、風景區)管委會,有關單位:

某省某市某縣某鎮幼兒園接送幼兒車輛發生交通事故,11月16日上午。造成重大人員傷亡。為深刻吸取這次血的教訓,確保廣大師生、幼兒生命安全,根據區政府要求,現就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工作緊急通知如下:

一、由區教委牽頭,立即開展校車安全全面檢查。一是11月27日前。安監、交巡警和所在鎮街參加,抽調專門人員組成校車安全檢查組,逐校逐園對校車安全管理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突出幼兒園,尤其市民辦幼兒園和中小學校,對存在安全隱患的要立即停用。發現有家長租用社會非法運營車輛的要立即禁止。二是區教委、區交巡警支隊要按照各自職責建立健全校車安全檔案,加強對校車源頭管理,確保中小學幼兒園校車安全。

二、各鎮街要切實肩負起轄區內校車安全監管責任,切實加強校車安全管理。一是落實校車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各級各類學校、幼兒園主要負責人是校車安全第一責任人。建立和完善校車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明確專人負責校車管理。二是全面排查駕駛員從業資格。對駕駛員從業駕齡和職業道德等方面進行嚴格審查,嚴禁無照駕駛、嚴禁疲勞駕駛、嚴禁酒后駕駛、嚴禁超載駕駛和超速駕駛。對不符合條件的要堅決辭退。三是強化運營監督。公安、交通等部門要進一步加強路面交通監控,特別是對超員、超速以及使用不符合要求的車輛作為校車的行為要依法嚴厲查處。

三、傳達中央、市里有關校車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全面開展校車安全教育。一是教育、公安、交通等部門要立即組織召開本系統緊急會議。吸取本次事故教訓。二是各級各類學校要通過上交通安全教育課、設置交通安全展板、播放交通安全警示教育片等形式,開展校車安全宣傳,教育學生自覺抵制乘坐無牌、無證、無保險的三無”車輛以及抵制乘坐超載車輛。三是區內宣傳媒體要加強校車安全知識宣傳,要讓交通安全意識入社區、入家庭,形成交通安全、學生安全、校車安全人人關心、互相監督、齊抓共管的格局。

四、要密切配合,全面整頓校園周邊交通秩序。公安、交通等部門。聯合執法,認真排查校園周邊道路安全隱患,進一步完善學校周邊的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切實做好校園及周邊道路的交通整治和交通秩序管理工作。特別是強化早、中、晚三個上下學重點時段的管控,各中小學校、幼兒園門前及周邊道路加大巡邏力度,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園兒童人身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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