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治理工作通知

時間:2022-03-04 10: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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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安全治理工作通知

1月16日上午,我省小博士幼兒園校車在接送幼兒時發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已造成21人死亡,43人受傷。國家、省市各級領導高度重視,專門批示要求立即開展校車安全大檢查,切實加強校園安全工作。為此,委、區政府決定從即日起在全區范圍內開展一次校園安全大檢查活動,堅決消除各種安全隱患,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現將具體要

求通知如下:一、嚴格落實責任,強化隱患排查治理

由區教育局牽頭,城關公安分局、區安監局、區衛生局、區食藥監局、城關衛監分所、城關公安分局消防科和各街道辦事處全力配合,抽調骨干力量組建專門隊伍,制定專項整治方案,從即日起分組分片組織開展轄區中小學、幼兒園校園安全工作大檢查活動,切實加強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督促各級各類中小學幼兒園認真開展自查整改活動,全面落實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并責成存在安全隱患的責任單位明確整改措施,在限定的期限內完成整改工作,確保校園周邊環境良好,無食品衛生、交通安全、設施設備、寄宿管理、安全保衛等方面的隱患。由各街道辦事處負責,認真做好轄區內未登記注冊、申報審批的民辦學校、幼兒園的排摸工作,于年11月25日前將排摸情況反饋區教育局,并督促舉辦者限期到區教育局申報辦理相關手續;由區教育局負責,相關職能部門和街道配合,督促該類民辦學校、幼兒園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并對不符合辦學、辦園條件且整改后仍達不到相應標準的依法予以取締。轄區各中小學、幼兒園從即日起認真組織開展校園安全自查改活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在明確責任主體、整改措施和完成期限的基礎上盡快完成整改,并將自查整改報告上報區教育局。校園長作為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須嚴格落主體責任,完善管理措施,健全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及時消除安全隱患,嚴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二、開展專項整治,確保校車安全運行

由城關交警大隊、東崗交警大隊、河北交警大隊、雁灘交警大隊負責,區教育局配合,從即日起開展為期15天的校車交通安全集中檢查和整治活動。專項整治活動要按照“不漏一校一園、不漏一車一人”的原則,對城關轄區范圍內所有校車進行全面檢查。一是對學校、幼兒園接送學生、幼兒車輛全面進行安全技術狀況檢驗,對車況差、不符合運行要求的校車立即停運、全面整頓。二是健全完善校車安全責任追究機制,由交警部門負責與轄區使用校車的學校、幼兒園簽訂校車交通安全管理責任書,并督促學校、幼兒園分別與車主、駕駛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三是規范校車管理制度,接送幼兒車輛必須具有交警部門核發的營運證,落實保教人員隨車看護制度,杜絕超載現象,嚴禁使用無證、無牌、無營運手續的“三無”車輛接送學生。四是加強校車通行秩序的動態管控,嚴格審查校車駕駛人從業資質,對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安全駕駛經歷,發生過重特大交通事故的駕駛人堅決禁止駕駛校車和從事公路客運。

三、加強安全教育,提高學生及家長交通安全意識

由轄區各中小學、幼兒園負責,充分利用學校班隊會、晨會、家長會、交通安全講座、法制報告、宣傳櫥窗、黑板報等形式,以11・16日重大交通事故為案例,立即開展一次針對學生、幼兒及其家長的安全教育活動。加強對學生和幼兒“安全乘車、安全騎車、安全走路”的教育,教育中小學生、幼兒不乘拼裝車、報廢車、農用車、貨運車等非法運營車輛上下學;步行上下學時要遵守交通規則,主動安全避讓行駛車輛,不斷增強學生交通法制觀念,切實增強自我保護能力和交通安全防范意識。引導家長提高安全意識和監護人責任意識,不讓孩子搭乘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車輛,確保學生安全。

四、加大督查力度,確保校園安全檢查工作取得實效

由區教育局負責,各職能部門、街道配合,在校園安全專項檢查整治活動結束后,組織開展一次全面的“回頭看”督查活動,對于整改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中小學校、幼兒園,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查處。對工作任務落實不力、弄虛作假、失職、瀆職導致發生校園安全事件的,區委、區政府將嚴肅追究責任單位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