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處罰權范文10篇
時間:2024-04-01 10:5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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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范行政處罰權會議講話
同志們:
黨的*屆*會于10月11日剛剛閉幕,會議審議通過了《中共中央關于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而今年又恰逢《行政處罰法》頒布實施十周年。值此之際,全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現場會在淄博召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這次會議,是向省政府領導請示后召開的。根據會議的安排,淄博市政府法制辦和4個市直部門介紹了他們的做法和體會,與會代表觀看了他們推進這項工作的專題片和幻燈片。剛才,同志們還進行了分組討論,并紛紛作了發言,歸納起來,主要是:①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全面推進行政執法責任制的基礎性工作;②淄博的經驗和做法很好,花費了心血;③全面推開要采取政府推動的方式;④貫徹現場會精神,要發揚主動性,克服依靠性,打主動仗。下面,我再講幾點意見。
一、把握全局,認真謀劃,充分認識開展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的重要意義
黨的*屆*會指出,“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要“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著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要“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復議、行政賠償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從中我們可以清楚地看到,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制建設,保證依法治國的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根本任務和首要條件。《行政處罰法》是規范政府共同行為的一部重要法律,與我們各級行政機關的行政執法工作密切相關,它所確立的各種制度和程序,充分體現了依法對行政權力進行規范和限制的法治理念,對促進政府職能轉變,轉變機關作風,推進行政執法體制改革,規范行政執法行為,強化程序意識,以及加強政府法制工作建設,都產生了重大深遠的影響,是我國依法行政推進進程中的一座里程碑。十年來,全省各級各部門認真貫徹落實《行政處罰法》,做了大量扎實有效的工作,依法行政的意識普遍提高,依法行政進程明顯加快。但我們也應清醒的認識到,《行政處罰法》的貫徹落實是一項長期的任務,還有許多工作需要我們去做,對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范工作就是如此。由于社會管理工作十分復雜,立法機關在設定行政處罰的時候,即便考慮得再周詳,也難以涵蓋實際工作中的方方面面,必然要賦予行政執法機關一定的自由裁量權。行政執法機關在實施處罰時,應根據實際發生的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以及社會危害程度的大小,給予輕重適當的處罰,以保證公正性。但是,在我們各類行政執法活動中,隨意濫用此項權力的現象還比較普遍。例如,有的執法人員可以從開始聲稱要對企業處罰10萬元,到最后只處罰1萬元,甚至不了了之。這種情況的普遍存在,嚴重背離了法治原則和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損害了政府的公信力,敗壞了社會風氣,惡化了發展環境,阻礙了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構建,人民群眾深惡痛絕,必須采取得力措施予以糾正和規范。最近,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下發了《關于預防和化解行政爭議健全行政爭議解決機制的意見》,其中強調指出,要開展和加強對執法機關的行政裁量權細化、量化和規范工作,防止濫用行政裁量權,并將其作為能否堅持依法行政,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一項重要的工作來對待。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是落實黨的*屆*會精神,深入貫徹《行政處罰法》,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舉措,同時也是落實中辦27號文件提出的細化、量化和規范行政裁量權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而且是一個重要的突破點。開展這項工作,是堅持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需要,是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減少和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的需要,是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行政爭議的關鍵,也是新時期提高執政能力和領導水平的需要,更是各級各部門應盡的重要責任。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對于有效預防權力尋租,建立公正科學的行政執法程序和制度,促進行政執法行為規范化,保證行政執法活動的廉潔性,提高執法水平和效率,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淄博市政府法制辦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從貫徹《國務院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和推行行政執法責任制的要求出發,采取了先試點,后全面推開的做法,用大約一年的時間,做了大量的工作,進行了非常有益的探索。應當說,淄博市率先開展的這項工作具有高度的前瞻性,是《山東省政府法制工作深滬杭座談會公識》提出的開拓思路,創新方法的具體體現。淄博經驗大體可以這樣概括:緊扣大勢,抓住要害;領導重視,工作細致;部門聯動,推行有序;依法推進,深入研究;經驗成熟,可資借鑒。全省各級各部門的政府法制工作機構都要從戰略全局的高度對待這項工作,將其作為當前政府法制工作的突出任務去完成。
二、精心研究,明確概念,準確把握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內涵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行政執法機關在實施行政處罰時,在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的種類和幅度范圍內,自主確定與違法行為的社會危害性相當的處罰幅度的行政權力。自由裁量權的行使,應當符合并體現法律對裁量權限的授權目的,不得以形式上的合法背離立法宗旨上的實質要求,它應當建立于對相關因素的正當考慮之上,并符合正當程序的要求。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立法本意是針對紛繁復雜和發展變化的各種社會現象,在立法不能完全調整的情況下,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則,給予行政機關以自由裁量權。目的是提高行政效率,發揮行政機關的能動作用,以實現法治的要求,滿足社會管理的需要。而濫用自由裁量權,就從根本上背離了立法宗旨,使行政管理活動偏離了正常的軌道,從而就會破壞法制的公平環境,滋生權力絕對化、私有化、畸形化,侵害行政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損害政府的形象。不受約束和規范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存在,成為個別行政執法部門和執法人員“權力尋租”、“執法腐敗”的重要根源,群眾反映非常強烈。淄博市通過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從源頭上預防濫用和亂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切實推進依法行政,產生了積極的影響。結合淄博市的經驗介紹,我再強調并明確六個問題:
行政處罰設定權思考論文
關于行政處罰設定權的幾點思考――從行政法治及保護相對人合法權益的角度
一
創設行政處罰的設定權以及規定相關的一整套法律制度,是《行政處罰法》引人矚目的亮點之一,是該部法律的重大創新。此前通說認為行政機關如無法律上的具體依據,不得規定針對相對人的行政處罰,否則,即屬行政違法。《行政處罰法》頒布實施以后,情況發生了很大的變化,依照《行政處罰法》的有關規定,除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須由法律作出原創性的規定(即“設定”)以外,其他各種類型的行政處罰可由一定范圍內的行政機關,依照《行政處罰法》規定的權限分工,通過行政法規或規章的形式予以設定,而無須法律的具體授權。我們應當如何看待和評說這一制度呢?在《行政處罰法》實施之初,為了維護新法的威信,以及出于其他一些可以理解的原因,學者對《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行政處罰設定制度多持正面肯定的態度,偏重于論證其必要性與合理性,認為這一制度有利于彌補法律立法滯后的不足以及維護行政管理行為的效能和效力。現在,《行政處罰法》貫徹實施已近五年,其施行的初期階段已經過去,我們完全有可能換一個視角來重新審視和反思《行政處罰法》所規定的行政處罰設定權制度,這個視角就是:《行政處罰法》規定的行政處罰設定權及其相關制度是否有利于保護相對人的合法權益,是否有利于實現權力與權利之間的平衡。
二
“設定”,是在《行政處罰法》研究起草過程中首次出現,并由《行政處罰法》正式采用的一個重要的法律概念。在此之前,我國法學理論和法律制度中均沒有“設定”的提法。
1994年初,在全國人大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組草擬的《行政處罰法》專家試擬稿中,第一次出現“設定”的提法。該稿第二章的標題為“行政處罰的設定”,第10條規定:“任何形式的行政處罰都必須依法設定”。1995年6月印發的《行政處罰法》征求意見稿繼續采用了“設定”的提法。在立法的推動下,行政處罰的設定權問題在1994和1995年成為我國行政法學研究的熱點,許多學者撰文發表自己對行政處罰設定權的研究成果和立法建議,從而擴大了“設定”一詞的學術影響。1995年底的《行政處罰法》草案同時使用了“創設”和“設定”兩種提法,但是很快在《行政處罰法》草案修改稿中又刪除“創設”一詞,而統一使用“設定”,此種立法安排最終在1996年3月正式通過的《行政處罰法》中得到確認,“設定”遂成為正式法律用語。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范方案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指導思想;工作目標;實施范圍和重點;工作步驟;工作要求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制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行政執法活動要公正透明,主動接受同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群眾的監督、全市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法律、法規授權組織和依法受委托組織、制定裁量權標準階段、建立完善程序和制度階段、檢查驗收階段、統一思想,加強領導、科學安排,認真實施、發現問題,及時反饋、加強督查,確保實效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加快建立權責明確、行為規范、監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執法體制,規范執法程序,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制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結合本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制發的《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實施綱要》、《關于加強市縣政府依法行政的決定》,以法律、法規、規章為依據,以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建立和完善行政執法工作制度為內容,按照合法、合理、公平、公正和程序正當、高效便民、誠實守信、權責統一的要求,從源頭上防止濫用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進一步轉變機關作風,落實以人為本、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優化經濟發展環境,切實推進依法行政。
二、工作目標
行政執法活動要公正透明,主動接受同級政府、上級主管部門和群眾的監督;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符合法律目的,行政處罰行為符合過罰相當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行政處罰程序公開、透明,保證法律、法規、規章全面正確實施;進一步提高廣大行政執法人員依法行政水平,實現行政執法工作的法制化和規范化,為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創造良好的法制環境。
文化領域行政處罰權管理制度
第一條(目的)
為提高本市文化領域行政執法效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和《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推進相對集中行政處罰工作的決定》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市文化領域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以及與行政處罰權相關的行政強制權和行政檢查權(以下統稱行政處罰權)的行使,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實施和配合部門)
*市文化市場行政執法總隊(以下簡稱市文化執法總隊)是市人民政府直屬的行政執法機構,主管全市文化領域綜合執法工作,集中行使文化領域行政處罰權。
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為了規范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行為,保障行政執法部門正確行使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提高行政執法水平,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的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是指行政執法部門(含法律、法規授權和依法委托實施行政處罰的組織)在依法享有的行政處罰權限范圍內,對違法行為是否給予行政處罰、給予何種行政處罰和給予何種幅度行政處罰的自主決定權。
二、本各級行政執法部門對法律、法規、規章中涉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應在行政執法職權核準界定結果的基礎上,自本制度印發之日起90日內,依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量化標準。
新頒布的法律、法規、規章中涉及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原則上應當在法律、法規、規章頒布實施后30日內制定相應的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量化標準。
駐的省、大連直屬行政執法部門,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實施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量化標準。
三、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將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量化標準作為本部門實施行政處罰的工作依據向社會公布。
行政處罰裁量權方法
第一條為規范和監督全省交通運輸執法機構公正、公平、合理地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推進依法行政,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等法律、法規和交通運輸部《關于規范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若干意見》的規定,結合我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全省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在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時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指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根據法律、法規、規章所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綜合考慮違法情節、違法手段、社會危害后果等因素對違法行為作出行政處罰時自由裁量的權限。
第三條行使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過罰相當和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原則,確保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綜合裁量原則,全面分析違法行為的主體、客體、主觀、客觀等因素對處罰的種類、幅度作出決定。
第四條各級交通運輸行政執法機構應當按照《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確定的處罰種類和幅度作出行政處罰,適用本辦法和《交通運輸行政處罰裁量基準》導致難以實現個案公正的特例除外。
市行政處罰裁量權方法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自由裁量行為,充分保障稅務行政處罰相對人的合法權益,促進公開、公平、公正執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并按《省地稅系統規范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實施辦法》要求,結合我局行政執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市地方稅務局及其所屬各稅務分局、稽查局行使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是指地稅機關根據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結合稅收違法行為的事實、情節、社會危害等因素,對行政相對人稅收違法行為在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種類和幅度內進行裁量的權限。
第四條行使稅務行政處罰裁量權應當遵循以下原則:
(一)處罰法定原則。地稅機關必須在現行有效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稅務行政處罰種類、范圍、幅度內行使行政處罰裁量權。
(二)公正公開原則。對違法事實、性質、情節等因素基本相同的稅收違法行為,是否實施行政處罰以及處罰的種類、幅度等應當基本相同。執法依據、執法程序和行政處罰的具體規定應當對外公開,接受社會監督。
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改革的思考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也稱綜合行政執法,是根據1996年八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國務院或者經國務院授權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決定一個行政機關行使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但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權只能由公安機關行使。”為了貫徹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全面推進依法行政,改革現行城市管理體制中普遍存在的多頭執法、職能交叉、重復處罰、執法擾民、執法效率低、執法質量差而實行的具有中國特色的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體制。這種體制通過在我國的沿海、沿江、內陸一些大城市開展試點工作取得了顯著的成果,并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為其它中小型城市開展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提供了鮮活的例證,同時也為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工作范圍的逐步擴大奠定了較為堅實的基礎。
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就是指將若干有關行政機關的行政處罰權集中起來,交由一個行政機關統一行使;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后,有關行政機關不得再行使原行政處罰權。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的實施是政府行政體制改革的需要,它對提高行政執法水平和效率,降低行政執法成本,建立“精簡、統一、效能”的行政管理體制具有重要意義。
一、現階段城市管理行政處罰權工作存在的問題
城市管理體制不順、職責界定不清,是因為城市管理機構涉及到城管、規劃、園林、環衛、環保、公安、工商等若干個職能部門。隨著城市建設的發展,城市管理涉及的部門越來越多,職責交叉也越來越不清,相互扯皮則更是屢見不鮮。例如:在市容環境管理上的流動攤點的整治上,工商、公安等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都負有一定的管理責任,面對這種“吃力不討好”的事,大家都能說出不管的理由來,最終誰也不愿管,如果僅靠城管來孤軍作戰,流動攤點問題是不能得到很好地解決的。因此,在執法中一些職能部門的隊伍往往是“有利互相爭”、“無利互相推”、“大利大干、小利小干、無利不干”,城市管理的體制不改革,就無法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同時,城市管理領域出現的條條與塊塊不能相互協調、不利齊抓共管的局面,政府的一條政令一道措施、往往需要開幾個甚至十幾個協調會,才能得到落實和執行。可以說,管理體制的不順,直接導致了政令不通,政府的工作措施難以落實。
二、實行相對集中行政處罰權制度管理的必要性
(一)有利于明確職責并營造整潔的市容環境。執法權力相對集中的城管綜合執法,在實際運用中更易于明確各職能部門的職責,減少扯皮,有利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由于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擁有較全的城管執法職能,這支隊伍遇到各類城市管理相對人的違法違章行為時,均可以執法主體的名義對其進行處罰,不存在爭權奪利、互相推諉的問題,能夠使違法行為得以迅速消除。另外城市管理相對人的違法違章行為多屬綜合違法行為,即一個違法行為往往涉及多個法律法規的禁止性規范,任何一個專業執法隊伍都難以徹底消除這一違章行為,各單一執法隊伍依據各自法律法規很難一下子奏效,這時集各家之能的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隊伍即可快捷地處理,并能迅速消除其危害,達到提高工作效率,有效地維護城市市容環境的目的。
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
行為處罰“尺度”不一、“人情”罰等現象將被徹底遏制。日前,《四川省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規定》正式施行。這意味著,今后行政執法部門對于違法事實、性質、情節及社會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違法行為,所適用的法律依據、處罰種類和幅度應當基本相同。據悉,行政執法部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的工作,將納入行政執法責任制評議考核。
從重從輕有依據
根據《規定》,違法行為人年齡不滿14周歲的;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認或不能控制自己行為時有違法行為的;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沒有造成危害后果的;違法行為超過法定追究時效的,依法不予行政處罰。
隱匿、銷毀違法證據的;妨礙執法人員查處違法行為、暴力抗法等尚未構成犯罪的;不聽勸阻,繼續實施違法行為的;涉及人身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社會穩定、環境保護、經濟秩序等違法情節惡劣,造成危害后果的;脅迫、誘騙他人或者教唆未成年人實施違法行為的;共同實施違法行為中起主要作用的;多次實施違法行為,屢教不改的;在發生突發公共事件時實施違法行為的……制定給予從重行政處罰的標準時,應當考慮上述這些情況。
制定給予從輕或者減輕行政處罰的標準時,應當考慮違法行為人年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受他人脅迫、誘騙實施違法行為的;涉案財物或者違法所得較少的;主動消除或者減輕違法行為危害后果的;配合行政執法部門查處違法行為有立功表現等情形。
重大案件應公開
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思考
我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自**年12月18日全市統一部署以來,目前已順利進入第三階段,即部門制定行政處罰具體細化量化標準階段。該階段工作不僅是整個規范工作的核心和關鍵環節,還直接關系到我市推動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能否取得實際成效。因此,筆者針對該階段工作中容易發生的有關問題,認真進行了思考并提出了一些膚淺意見,以求達到促進該項工作順利推進并取得實效的目的。
一、第三階段工作特點
自從全市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工作進入第三階段以來,有關部門、單位可能都有這樣一種感覺,這就是:1、工作量顯著增加。該階段內的工作重點就是將所有行政處罰條款規定的行政處罰事項逐一進行細化量化,因此工作量大是不言而喻的。2、專業技術要求提高。在制定部門方案和梳理行政處罰依據階段工作中基本不需要專業技術手段和方法,只要對照市政府實施方案和有關處罰條文抄錄即可。而在第三階段工作中,各部門往往要結合本部門執法實踐,真正找出那些需要細化量化的處罰條款,制定具體的細化量化裁量標準。因此,統計、歸類、分析等專業技術手段是必不可少的。3、工作技巧和方法增多。在制定具體細化量化標準階段工作中需要運用多樣的、多元的的工作技巧和方法。如,在對某一處罰條款進行細化量化時,要充分運用征求執法一線單位或人員意見、廣泛調查研究、集體論證、集體研究等技巧和手段,而不能僅依靠一個科室或某幾個人坐在辦公室閉門造車。
二、第三階段工作需要把握的幾個重點
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第三階段工作是整個系統規范工作中的重中之重,因此要克服畏難情緒,扎實做好基礎性工作,正確把握工作要點,切實保障該項工作的順利完成。
(一)消除懈怠和厭戰情緒,切實把思想統一到該項工作中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