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制轉型范文10篇

時間:2024-03-18 06:4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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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轉型

稅制轉型和稅收政策論文

摘要: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從根本上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從目前情況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增值稅轉型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是今年的稅收工作的兩個重點。

關鍵詞:政府財政稅收政策稅制改革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現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可見,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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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轉型和稅收政策詮釋

論文關鍵詞:政府財政稅收政策稅制改革

論文摘要: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從根本上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從目前情況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增值稅轉型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是今年的稅收工作的兩個重點。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現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可見,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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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議稅制轉型和稅收政策綜述

摘要: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從根本上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從目前情況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增值稅轉型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是今年的稅收工作的兩個重點。

關鍵詞:政府財政稅收政策稅制改革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現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可見,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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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稅制轉型和稅收制度

論文關鍵詞:政府財政稅收政策稅制改革

論文摘要: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從根本上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從目前情況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增值稅轉型和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并軌是今年的稅收工作的兩個重點。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現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可見,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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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轉型和稅收政策透析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現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可見,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究竟如何,收取的稅收是多是少,當然不是由政府說了算數,而要由納稅人來評價。這樣就能形成納稅人對政府行為的制衡和監督,只有在納稅人的制衡和監督下,政府的行為才能轉變。而在流轉稅為主的制度安排下,這一切是很難實施的。因為稅收主要來自于企業,與納稅人隔著一層,稅多稅少與個人無直接關系,因而缺乏監督政府行為的激勵。這樣一來,政府行為也不可能轉變。

從目前情況來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有關方面應當抓緊研究,積極促進,分步實施。首先,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收入的增加,所得稅的增長很快,盡管個人所得稅的偷漏稅現象相當嚴重,其增長速度也是稅收增長中最快的,其比重已經超過了10%。現在要做的首先是轉變其征收方式。目前,個人所得稅采取的是代扣代交的方式,這雖然保證了一定的稅收收入,減輕了稅收部門的負擔,但這并不是所得稅征管的一個恰當的方式,除了養成稅收部門的依賴心理和偷懶行為以外,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個人納稅意識的培養和形成,其征稅的直接和間接成本很高。其次,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并軌已經不能再拖,今年有可能付諸實施。從本質上來講,對外資企業的優惠,就是對內資企業的歧視,不僅低估了內資企業的市場價值,而且造成了劣勝優汰的效應。因此,統一稅負不僅解決了稅收制度中一個嚴重而明顯的不公平問題,而且有利于消除資本流出和流入不對等的問題,緩解匯率升值的壓力。進而為企業稅制的轉型創造條件。再次,消費稅改革也在加緊實施,這也是轉向直接稅制的一個重要方面。筆者其所以提出和討論這一問題,目的在于明確稅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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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源稅制改革增長經濟轉型論文

論文摘要:發展經濟要有效利用資源,更要合理保護資源,只有將二者有機地統一起來,才能促進人口、資源、環境與經濟的協調發展。本文認為,我國現行的資源稅應進行改革,以此來加快我國經濟的轉型,讓經濟增長質量更好。本文在分析我國資源稅法律制度現狀的基礎上,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一些合理建議。

論文關鍵詞:資源稅改革必要性

資源的稀缺性決定其能否高效利用,這也是關系國民經濟可持續發展的關鍵所在。而目前無論是從我國資源利用的現狀,還是從可持續發展的需要,資源稅制度的改革都勢在必行。

1資源稅改革的必要性

(一)資源利用現狀的迫切要求

我國資源人均占有量嚴重不足,資源供應面臨較大壓力。但是我國資源消耗強度大,利用率低,浪費嚴重。從投入和產出看,目前我國GDP約占世界GDP總量的4%左右,卻消耗了全球8%的石油、10%的電力、19%的鋁、20%的銅和31%的煤。我國鋼鐵、有色金屬、電力、化工等8個高耗能行業,單位產品能耗比世界先進水平高出40%以上。工業用水的重復利用率比國外的先進水平低20%一35%,城市用水的回收率也僅有30%,礦產資源的總回收率只有30%,比國外先進水平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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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制改革研究論文

稅制改革主要集中在四個方面,第一個是燃油稅的擇機出臺;第二個是增值稅的轉型問題;第三個是對個人所得稅的進一步的改善和規范;第四個是要把稅收的優惠規范起來

聚焦稅制改革

關于稅制改革的討論已經有三年之久,這是一個非常敏感的話題,不單是中國如此。因為稅制改革引起資本市場劇烈波動的例子舉不勝舉,例如1987年10月19日美國股市的“黑色星期一”,就有人把一部分責任推到美國1986年的稅收改革上。

政策制定的過程是一個利益集團之間博弈的過程。政策制定者要根據國內外形勢反復權衡,順勢而為。從國內看,企業對高稅率怨言很多;從國際上看,減稅已成為各國刺激經濟的重要手段。在稅制上與國際接軌對于我國企業參與國際競爭意義重大。

1994年的稅制改革建立了分稅制,奠定了增值稅占據中國稅收將近半壁江山的地位。政府通過增值稅加強了中央政府的財權,增強了對宏觀經濟的調控能力。但是不可否認,現存的增值稅制度在當時有助于實現反通貨膨脹的首要目標,但在今天已有些不合時宜。現行所得稅制度受到的最大的批評在于外資企業的超國民待遇造成的不公平競爭。

由于名義稅率高,征管水平不高,造成了企業逃稅傾向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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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政策與稅制改革

向公共財政轉型是中國財稅體制改革的基本目標,這一點已經寫進了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關于完善市場經濟體制的決議之中。然而,具體到稅收體制上,公共財政表現在哪些方面,現行體制在哪些方面與此不相符合,轉型如何進行?似乎并未完全清楚。

前兩年,鑒于擴張性財政政策效應不佳,民間投資啟動不力,學界提出了從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轉變的建議。因為生產型增值稅只對企業購進的原材料扣減增值稅,而對投資部分不抵扣,是一種對投資征高稅的政策。況且,現行增值稅是1993年通貨膨脹嚴重時制定的,在很大程度上包含了反通貨膨脹的目的。現在,雖然投資增長已經有點過快,民間投資也開始復蘇,決策的時滯問題已經相當明顯,但是,將“增值稅由生產型改為消費型,將設備投資納入增值稅抵扣范圍”仍有其積極意義,是在統一稅制上前進了一大步。

然而,改生產型增值稅為消費型增值稅,雖然有利于統一稅制,有利于向公共財政轉型,但其本身并不是向公共財政轉型,而只是增值稅類型的變化。由于增值稅是一種流轉稅,流轉稅是一種間接稅,其稅源來自于生產和流通環節。而以流轉稅為主,是無法實施公共財政體制的。因為,既然政府的稅收主要來自生產和流通環節,來自于生產和貿易企業,那么,政府及其官員關注的中心自然是生產和流通,其精力也主要放在企業身上,投資建設,發展經濟成為政府工作的中心。再加上在目前的體制條件下,評價官員政績的主要指標是經濟增長率和招商引資的多少,而不是提供基礎性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的狀況。在這種情況下,我們的政府就是一個發展型或者建設型政府,我們的財政也仍然是建設財政或者經濟財政,不可能是公共財政。可見,相對于以階級斗爭為綱,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是一個巨大的進步,而相對于公共財政目標,政府工作以經濟建設為中心,就值得思考和榷商。

從根本上來看,向公共財政轉型實際上是政府行為和政府制度的轉型。即從面對企業轉向面對個人,從與民爭利轉向為民謀利,從區別(實際上是歧視)對待轉向公平交易。因此,要實施公共財政,必須從以間接稅為主轉向以直接稅為主、以流轉稅為主轉向以所得稅為主。這樣,納稅的主體就主要是公民個人,而非企業。在這種情況下,政府就得面對全體公民,其與公民的關系就是與納稅人之間的交易關系,政府向公民提供公共服務,公民向政府提供一個等價與之交換,稅收就是提供公共服務的報酬。

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務究竟如何,收取的稅收是多是少,當然不是由政府說了算數,而要由納稅人來評價。這樣就能形成納稅人對政府行為的制衡和監督,只有在納稅人的制衡和監督下,政府的行為才能轉變。而在流轉稅為主的制度安排下,這一切是很難實施的。因為稅收主要來自于企業,與納稅人隔著一層,稅多稅少與個人無直接關系,因而缺乏監督政府行為的激勵。這樣一來,政府行為也不可能轉變。

從目前情況來看,向以所得稅為主的直接稅制轉型的條件逐漸形成,有關方面應當抓緊研究,積極促進,分步實施。首先,隨著經濟的發展和收入的增加,所得稅的增長很快,盡管個人所得稅的偷漏稅現象相當嚴重,其增長速度也是稅收增長中最快的,其比重已經超過了10%。現在要做的首先是轉變其征收方式。目前,個人所得稅采取的是代扣代交的方式,這雖然保證了一定的稅收收入,減輕了稅收部門的負擔,但這并不是所得稅征管的一個恰當的方式,除了養成稅收部門的依賴心理和偷懶行為以外,更重要的是不利于個人納稅意識的培養和形成,其征稅的直接和間接成本很高。其次,內外資企業所得稅的并軌已經不能再拖,今年有可能付諸實施。從本質上來講,對外資企業的優惠,就是對內資企業的歧視,不僅低估了內資企業的市場價值,而且造成了劣勝優汰的效應。因此,統一稅負不僅解決了稅收制度中一個嚴重而明顯的不公平問題,而且有利于消除資本流出和流入不對等的問題,緩解匯率升值的壓力。進而為企業稅制的轉型創造條件。再次,消費稅改革也在加緊實施,這也是轉向直接稅制的一個重要方面。筆者其所以提出和討論這一問題,目的在于明確稅制改革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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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征農業稅后應啟動中國農村社會轉型

世易時移。公元2004年,中央政府剛作完5年內全面免征農業稅的承諾,節前就有25個省市自治區應聲而動,取消了農業稅。這意味著什幺?農業稅收在我國政府的財政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已經微不足道了,我們儼然已經進入工業社會。

2004年開始的新一輪以“三農問題”為主題的中央“一號文件”開啟了工業反哺農業的時代(詳見本報2005年2月7日“21世紀北京圓桌”)。“三農問題”決不僅僅是個稅收的問題,減負只是一小步,取消農業稅可以說只是一個契機,是一個啟動農村社會轉型的機會。

“三農問題”事關我國9億農民的切身利益,也是我國進一步發展壯大面臨的重要挑戰,需要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和非凡的智能,我們將一直予以關注。

對于化解三農難題而言,決不是輕徭薄賦,休養生息如此簡單。“黃老之治”的思想只是恢復農村生機的前奏,農村要想盡快縮小與城市間的差距,必須經歷一場深層次的變革,實現轉型。

從建設公共服務型政府的角度出發,首先就應該理順政府各部門之間的關系和職能分配,把那些市場可以完成的職能剝離出去,交給市場來辦。

2004年,全國農民平均收入在八年之后再次實現兩位數增長,“政策好、人努力、天幫忙”,成為農民增收的三大法寶。而好政策則是其中關鍵性的因素:新一輪關于“三農問題”的中央“一號文件”發軔,政府做出五年之內逐步取消農業稅的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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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轉型改革分析論文

摘要:生產型增值稅到消費型增值稅的轉變已成為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在這種背景下,正確認識增值稅轉型改革的前后變化極為重要,尤其是可能給社會經濟帶來的一些波動。最后,本文面對一些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針對性建議和措施。

關鍵詞:增值稅轉型技術創新就業壓力配套改革

新一輪的稅制改革在2004年拉開了序幕,首當其沖的便是增值稅轉型改革。我國目前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只允許扣除原材料等項目所含的稅金。稅制轉型后將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即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原材料等項目所含的稅金。2004年增值稅轉型的改革首先在東北三省制造業、石油化工等八個行業試行。顯然,由生產型增值稅到消費型增值稅的轉變已成為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

一、政策解讀

1.地區和行業:<<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問題的規定>>明確對納稅人發生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準予按規定抵扣:購進固定資產;自制(含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出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的;為增值稅支付的運輸費。

2.抵扣方式:增量抵扣,即納稅人當年準予抵扣進項稅額不得超過當年新增增值稅額,當年沒有新增增值稅額或新增稅額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留待下年抵扣:納稅人有欠交增值稅的,應先抵減欠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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