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稅轉型改革分析論文

時間:2022-12-06 04:3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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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稅轉型改革分析論文

摘要:生產型增值稅到消費型增值稅的轉變已成為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在這種背景下,正確認識增值稅轉型改革的前后變化極為重要,尤其是可能給社會經濟帶來的一些波動。最后,本文面對一些可能存在的問題提出了一些針對性建議和措施。

關鍵詞:增值稅轉型技術創新就業壓力配套改革

新一輪的稅制改革在2004年拉開了序幕,首當其沖的便是增值稅轉型改革。我國目前實行的是生產型增值稅,只允許扣除原材料等項目所含的稅金。稅制轉型后將實施消費型增值稅,即允許扣除外購固定資產、原材料等項目所含的稅金。2004年增值稅轉型的改革首先在東北三省制造業、石油化工等八個行業試行。顯然,由生產型增值稅到消費型增值稅的轉變已成為我國稅制改革的必然趨勢。

一、政策解讀

1.地區和行業:<<東北地區擴大增值稅抵扣范圍問題的規定>>明確對納稅人發生下列項目的進項稅額準予按規定抵扣:購進固定資產;自制(含改擴建、安裝)固定資產的購進貨物或應稅勞務;通過融資租賃方式取得的固定資產,出租方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融資租賃業務征收流轉稅問題的通知>>的規定繳納增值稅的;為增值稅支付的運輸費。

2.抵扣方式:增量抵扣,即納稅人當年準予抵扣進項稅額不得超過當年新增增值稅額,當年沒有新增增值稅額或新增稅額不足抵扣的,未抵扣的進項稅額應留待下年抵扣:納稅人有欠交增值稅的,應先抵減欠稅。

二、增值稅轉型的積極意義

1.降低稅負,刺激消費,擴大生產范圍。由于增值稅從生產型轉為消費型后,實際上大大降低了稅負,極大地提高了企業的積極性。尤其是設備投資大、資本有機構成高、技術密集型的企業加快了技術革新的步伐,擴大投資規模;新辦企業是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最大受益者,有利于其一開始就投向資本密集型產業,引導其向高新技術產業發展。

2.促進企業技術創新,提高核心競爭力。企業是市場經濟的細胞,一個國家的長久發展主要靠企業的發展,而企業的發展依賴于技術創新。增值稅轉型則有助于降低企業的稅負,從而刺激企業領導層加大研發費用的積極性,促進技術的升級換代,為企業贏得市場優勢奠定良好基礎。

三、增值稅轉型可能帶來的影響

1.財政收入減少。國家的財政收入的近90%來自于稅收,而增值稅在稅收收入中所占比重45%,增值稅轉型改革后增值稅的稅基大幅縮小,從而使稅收收入大幅降低,財政收入就會急劇減少。

2.投資過熱。消費型增值稅比生產型增值稅擴大了抵扣范圍,能夠有效降低投資成本,使企業獲得更多額外收益。企業的設備投資的NPV(凈現值)和IRR(內含報酬率)就會有所提高,企業的投資周期就會縮短,從而增加了可投資項目的范圍,刺激加大投資的力度.現實中我國局部地區局部行業已經出現投資過熱的苗頭,比如房地產、鋼鐵業等投資增長速度明顯過快.投資過熱由于快于消費增長,使得新項目建成和形成的新生產能力沒有市場需求。因此,實行消費型增值稅改革有利于促進企業固定生產投資的同時,是否會對已經過熱的經濟再”火上加油”令人擔憂。

3.勞動就業壓力。我國許多地方的企業構成中勞動密集型企業所占比重較大,在實行生產型增值稅時,勞動密集型企業因為固定資產投資少,不予抵扣的進項稅額小而稅負較輕。增值稅轉型改革后這種優勢將不復存在,同時企業往往追逐利潤最大化,不可避免社會資金必然流向高利潤行業,而勞動密集型企業往往屬于利潤較低的行業,從而影響到勞動密集型企業的發展和企業職工就業。在這種情況下,轉型改革就面臨著一方面由于設備更新和技術進步會淘汰一部分技術水平不能滿足要求的員工;另一方面,隨著企業人力資源的成本的不斷上升,而實現消費型增值稅使得機器設備的成本不斷降低,從而導致人力資源成本與機器設備成本之比相對于增值稅轉型前有所上升,企業更愿意用機器代替人工,這樣就導致勞動就業的加大。四、建議和展望

1.合理設計過渡期。增值稅是一種中性公平的稅種,如果在全國局部地區局部行業推行的時間過長,則會破壞增值稅扣稅機制的統一,是對全國其他地區公平的侵蝕,現實中會出現人為逃稅,甚至會影響企業正常的經營決策,形成“持幣待購”現象,從而造成人為的經濟波動,因此試點時期不應過長。

2.抵扣方式應采用“增量環比抵扣”法。由于生產型增值稅轉型為消費型增值稅不可避免對財政造成較大的壓力,如果一下子實現“全額抵扣”,盡管一定程度上更能體現增值稅的稅制特點,但是對財政會造成更大壓力。由于增值稅轉型對財政的影響是呈逐年遞增走勢,在一些貧困地區的縣級財政因為國庫資金不足,會出現企業退稅難的問題。第一年由于增值稅增量較小,因此對稅收影響也較小,以后各年抵扣增多。新增固定資產的產出往往滯后投資年份,產出的增加正好能夠抵消或減緩以后年度轉型對稅收收入的沖擊。因此采用這種抵扣方法能大大降低轉型初期帶來的稅收收入減收,緩解財政壓力,很好地處理了短期減收與長期增收的矛盾。

3.推進配套改革

(1)調低小規模納稅人的納稅額,降低一般納稅人的申請標準。由于小規模納稅人的稅負一開始就比一般納稅人重,現在增值稅轉型實際上優惠的是一般納稅人,客觀上加重了小規模納稅人的負擔。建議降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將部分納稅額較大、財務核算制度健全的、財務人員符合要求的小規模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

(2)分步驟適度擴大增值稅課征范圍,比如建筑安裝,交通運輸業等,這幾類原先屬于營業稅課征范圍,在增值稅稅基縮小且存在一定財政壓力的情況下可以把一些符合增值稅要求的其他稅種劃入增值稅納稅范圍。

(3)完善分稅制管理體制,適度擴大地方稅收。增值稅轉型改革帶來了各種稅收收入結構的變化,必然引起地方與中央財力分配關系的調整。可考慮通過稅權的調整,讓地方因地制宜地開展諸如遺產稅、財產稅、社會保障稅等稅種,為增值稅轉型提供財力支持。

4.加強稅收征管力度。根據轉型要求,征收機關應該嚴格審查企業的行業認證,強化日常監督,尤其是抵扣發票的真實性,嚴厲打擊各種偷騙稅行為。

5.規范增值稅的稅收優惠政策。由于增值稅轉型改革極大地減輕了企業的稅負,尤其是高新技術企業.對于此類企業可以取消相應的稅收優惠。比如取消對進口和境內采購機器設備實施的增值稅減免政策;外商投資企業和部分國內企業進口設備;取消各種形式的“免征后返”,“即征即退”,“以產頂進”,“以出頂進”等各種稅收優惠。.

總之,增值稅轉型改革的政策導向和迫切要求,是全面提高企業競爭力,激勵企業技術創新,因此增值稅轉型改革既要避免固定資產投資增幅過高,經濟過熱,又要能促進企業技術升級;既要充分考慮財政承受的壓力,又要保證中央的宏觀調控。只有這樣,新一輪稅制改革才能健康平穩地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