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范文10篇

時間:2024-02-23 01:3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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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

伊戰后聯合國何去何從

伊拉克戰爭改變著世界,也造成了一些懸而未決的世界性問題。聯合國的未來走向就是其中一個具有重大現實和戰略意義的問題。

伊戰爆發前,英國首相布萊爾就曾指出,伊拉克危機將會決定新一代國際政治的模式、聯合國的發展方式以及美國與聯合國的關系。事實也的確如此。

伊拉克危機和戰爭對聯合國的作用、權威、地位的挑戰和沖擊都是空前的,也是相當殘酷的。這背后深埋著世界各種力量的國際秩序觀、國際安全觀的較量,也纏繞著單極與多極的斗爭。

犧牲在美國霸權陰影下

伊拉克戰爭畢竟是局部戰爭,沒有改變國際格局的總體框架,但卻使單極傾向占了上風,使美國的國際秩序觀、國際安全觀占了上風,而聯合國也不幸地成為美國霸權陰影下的犧牲品。

聯合國的權威受到前所未有的蔑視,美國最終拋開了它,獨自發動了戰爭。聯合國的地位受到前所未有的沖擊,這個全世界最具有廣泛代表意義的國際組織,在重大國際事務中的地位因為各種討價還價而讓人大跌眼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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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日的由來歷

“聯合國”一詞最早是美國總統羅斯福發明的。1942年1月1日,美、蘇、中、英等二十六個國家為了建成統一戰線,共同打敗法西斯強盜,聚會華盛頓,簽署發表了一個共同宣言。根據當時美國總統富蘭克林·羅斯福提議,稱其為《聯合國家宣言》,亦可譯為《聯合國宣言》(UnitcdNationsDeclaration)。到了1944年8月,英、美、蘇三國代表在華盛頓的敦巴頓橡樹則舉行會議,討論起草關于建文戰后國際組織的具體方案。在談到個國際組織的名稱時,三國都同意沿用1942年“共同宣言”所用過的”聯合國”一詞,把未來的國際組織命名為“聯合因”。這個提議最后獲得了舊金山制憲會議批準。

1945年二戰結束后,中國、法國、蘇聯、英國、美國五國以及大多數簽署國簽署了聯合國憲章,并規定聯合國這一國際性組織于1945年10月24日正式成立。從此,10月24日就成為聯合國日。

聯合國徽章圖案的由來

1945年4月25日至9月26日,在美國的舊金山,各國代表討論并制定了聯合國憲章。10月24日起憲章開始生效,聯合國正式成立。

聯合國的宗旨是: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發展國際間友好關系,促進經濟、社會、文化及人類福利等方面的國際合作。

聯合國徽章的設計就考慮到這個宗旨,其圖案是用兩根橄欖枝襯托著整個地球,意味著爭取世界和平。用橄欖枝代表和平,來源于一個古老的神話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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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改革分析論文

聯合國會員國第一次較大規模的發展是40年代后半期至50年代中期。這是亞洲崛起的時期。從1946年至1950年,就有阿富汗和印度尼西亞等7個掙脫殖民統治獲得民族獨立的亞洲國家加入了聯合國。1955年12月8日,聯合國大會又打破多年因東西方冷戰而導致的“接納會員國僵局”,一次接納了16個新會員國。(注:參見梁西:《國際組織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64-65頁。)這標志著聯合國會員國迅速增加的開端。60年代是非洲大陸覺醒的年代。1960年,隨著法蘭西殖民帝國的瓦解,17個新獨立國家都加入了聯合國。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從此,亞洲國家、中小國家在聯合國的地位日益顯得突出。原來,亞洲的創始會員國只有9個,而現在的會員國則已增加到40多個,是原來的5倍。非洲在聯合國創建時只有4個會員國,而現在已達51個,是聯合國全部會員國總數的近1/3。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聯合國會員國又有一次大規模的增加。隨著原蘇聯和一些東歐國家的解體,這一地區的國家總數已從原來的10個增加到現在的29個。1991年第41屆聯合國大會,于9月17日一次接納了7個新會員國:朝鮮南北兩方、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立陶宛、拉托維亞、愛沙尼亞;其后,又于1992年3月2日接納了8個新會員國:圣馬立諾、摩爾多瓦、哈薩克、吉爾吉斯、烏茲別克、亞美尼亞、塔吉克、土庫曼、阿塞拜疆。1993年先后接納了斯洛伐克共和國、捷克共和國、摩納哥、厄立特立亞和安多拉;1994年12月15日接納了貝勞(Palau);(注:Seethe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PublicInformation,TheUnitedNationsat50,p.77.)1999年12月接納湯加。至此,聯合國已有會員國188個。其中納入會員國137個,是創始會員國的2.6倍還多。

就力量對比關系而言,聯合國成立的頭20年,基本上是在美國的操縱和控制下動作的。美國在一年一度的聯合國大會上以及各委員會的表決中可以穩操勝券。但在安理會中,蘇聯的否決權則成為美國操縱安理會的最大障礙。美國為了繞過這一障礙,采取一些策略,將一些涉及國際和平與安全、原本由安理會討論的問題,直接交聯合國大會討論。如早在1947年第二屆聯大時,美國就操縱大會成立了一個由全體會員國組成的“臨時委員會”,即所謂“小型聯大”,規定它可以在例行年會之間舉行會議討論包括國際和平與安全在內的各項問題。而頻頻召開的大會卻基本上根據美國意志行事,以致當時的聯合國被稱為西方國家的“表決機器”(votingmachine)。(注:參見袁士檳:“世界格局轉換與美國對聯合國的政策”,載陳魯直、李鐵城主編:《聯合國與世界秩序》,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69-71頁。)

聯合國從60年代中期開始進入了一個新時期。在1960年的第十五屆聯大會議上,43個亞洲國家倡議并起草了《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的宣言》,要求“迅速和無條件地結束各種形式的殖民主義及其一切表現”。這一提案以89票贊成,零票反對和9票棄權通過。至1965年,聯合國會員國已達118個,其中第三世界國家已有將近90個。一大批過去被人瞧不起的中小國家現在終于在聯合國內團結起來,向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發起了挑戰,改變了超級大國控制聯合國的局面。

期間,由廣大發展中國家組成的不結盟運動、“77國集團”、非洲統一組織、阿拉伯聯盟、東南亞聯盟等,在聯合國內發揮著日益顯著的作用。它們經常采取聯合行動,提出各種重要議案,深刻地影響著聯合國的發展方向。冷戰結束后,一大批新的東歐國家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內部進一步從兩極對抗走向緩和,國際關系中的協商對話逐漸代替傳統的冷戰思維。與此同時,盡管超級大國在聯合國中仍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已很難隨心所欲地操縱或控制它了。

(二)聯合國組織機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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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書長聯合國日致辭

今天,值此歡慶60周年之際,我們必須看到,今天的同當初創建之時相比,已經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必須體現這一新的時代,應對這個時代的種種挑戰。其中,最大的挑戰是,我們都知道,上數以億計的人無依無助,遭受著饑餓、疾病和環境退化的折磨,盡管不乏拯救他們的能力。

上個月,領導人在紐約聚集一堂,共商應付這些挑戰的共同對策。

無論是富國還是窮國的領導人,都作出了具體的政策承諾,倘若這些政策得到充分落實,可在今后十年中將饑餓和貧窮減少百分之五十。

他們決定設立新的機構來促進人權,以及為飽受戰亂的國家建立持久和平。

他們許諾打擊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并在必要時采取集體行動,保護人民免遭種族滅絕及其他滔天罪行之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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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的發展與改革研討論文

聯合國會員國第一次較大規模的發展是40年代后半期至50年代中期。這是亞洲崛起的時期。從1946年至1950年,就有阿富汗和印度尼西亞等7個掙脫殖民統治獲得民族獨立的亞洲國家加入了聯合國。1955年12月8日,聯合國大會又打破多年因東西方冷戰而導致的“接納會員國僵局”,一次接納了16個新會員國。(注:參見梁西:《國際組織法》,武漢大學出版社,1993年版,第64-65頁。)這標志著聯合國會員國迅速增加的開端。60年代是非洲大陸覺醒的年代。1960年,隨著法蘭西殖民帝國的瓦解,17個新獨立國家都加入了聯合國。197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從此,亞洲國家、中小國家在聯合國的地位日益顯得突出。原來,亞洲的創始會員國只有9個,而現在的會員國則已增加到40多個,是原來的5倍。非洲在聯合國創建時只有4個會員國,而現在已達51個,是聯合國全部會員國總數的近1/3。

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聯合國會員國又有一次大規模的增加。隨著原蘇聯和一些東歐國家的解體,這一地區的國家總數已從原來的10個增加到現在的29個。1991年第41屆聯合國大會,于9月17日一次接納了7個新會員國:朝鮮南北兩方、馬紹爾群島、密克羅尼西亞、立陶宛、拉托維亞、愛沙尼亞;其后,又于1992年3月2日接納了8個新會員國:圣馬立諾、摩爾多瓦、哈薩克、吉爾吉斯、烏茲別克、亞美尼亞、塔吉克、土庫曼、阿塞拜疆。1993年先后接納了斯洛伐克共和國、捷克共和國、摩納哥、厄立特立亞和安多拉;1994年12月15日接納了貝勞(Palau);(注:SeetheUnitedNationsDepartmentofPublicInformation,TheUnitedNationsat50,p.77.)1999年12月接納湯加。至此,聯合國已有會員國188個。其中納入會員國137個,是創始會員國的2.6倍還多。

就力量對比關系而言,聯合國成立的頭20年,基本上是在美國的操縱和控制下動作的。美國在一年一度的聯合國大會上以及各委員會的表決中可以穩操勝券。但在安理會中,蘇聯的否決權則成為美國操縱安理會的最大障礙。美國為了繞過這一障礙,采取一些策略,將一些涉及國際和平與安全、原本由安理會討論的問題,直接交聯合國大會討論。如早在1947年第二屆聯大時,美國就操縱大會成立了一個由全體會員國組成的“臨時委員會”,即所謂“小型聯大”,規定它可以在例行年會之間舉行會議討論包括國際和平與安全在內的各項問題。而頻頻召開的大會卻基本上根據美國意志行事,以致當時的聯合國被稱為西方國家的“表決機器”(votingmachine)。(注:參見袁士檳:“世界格局轉換與美國對聯合國的政策”,載陳魯直、李鐵城主編:《聯合國與世界秩序》,北京語言學院出版社,1993年版,第69-71頁。)

聯合國從60年代中期開始進入了一個新時期。在1960年的第十五屆聯大會議上,43個亞洲國家倡議并起草了《給予殖民地國家和人民獨立的宣言》,要求“迅速和無條件地結束各種形式的殖民主義及其一切表現”。這一提案以89票贊成,零票反對和9票棄權通過。至1965年,聯合國會員國已達118個,其中第三世界國家已有將近90個。一大批過去被人瞧不起的中小國家現在終于在聯合國內團結起來,向霸權主義和強權政治發起了挑戰,改變了超級大國控制聯合國的局面。

期間,由廣大發展中國家組成的不結盟運動、“77國集團”、非洲統一組織、阿拉伯聯盟、東南亞聯盟等,在聯合國內發揮著日益顯著的作用。它們經常采取聯合行動,提出各種重要議案,深刻地影響著聯合國的發展方向。冷戰結束后,一大批新的東歐國家加入聯合國。聯合國內部進一步從兩極對抗走向緩和,國際關系中的協商對話逐漸代替傳統的冷戰思維。與此同時,盡管超級大國在聯合國中仍有舉足輕重的作用,但已很難隨心所欲地操縱或控制它了。

(二)聯合國組織機構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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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聯合國改革符合中國的國家利益

每一次國際危機總伴隨著聯合國的危機

第二次伊拉克戰爭已經進入最后階段。國際社會關注的重點,也從戰場轉移到戰場之外。對于那些在戰前就存在著爭論的國家,戰爭的結束并不意味著分歧的消弭,而是新背景下的新分歧的展開,在新的爭論中,核心是伊拉克戰后的主導權:究竟是美英主導呢還是聯合國主導?而這個問題說到底,是聯合國的地位和作用問題。對這個問題,看法上的差異是很大的。4月11日,《華爾街日報》發表措詞強硬、尖銳的社論,駁斥聯合國秘書長安南只有聯合國對戰后伊拉克重建的認可才有合法性的說法。社論說,聯合國沒有資格同美國爭奪合法性。社論歷數聯合國的失誤和荒謬,指出聯合國在歷史上的兩次輝煌都是美國努力的結果。文章發表的同時,法德俄三國首腦正在俄羅斯彼得堡會晤,首腦們認為應當讓聯合國在伊拉克重建問題上發揮中心作用。會晤之前,曾傳出聯合國秘書長也將與會的消息,但是,安南并未成行。顯然,安南謹慎地同主張聯合國應當成為重建中心的的法德俄三國保持了距離。

在聯合國作用的持久爭論中,總是傳出著聯合國應當改革的呼聲。實際上,聯合國應當改革的觀點自冷戰結束以來,一直都是輿論界的熱門話題。在聯合國成立50周年的1995年,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主編的《國際社會科學》組織了一組紀念文章,在編者撰寫的社論中寫道:“1995年將會表明:掌握著問題答案的世界上各個主權國家是否有充分的決心來再一次明確界定聯合國及其各個專門機構的任務,進行必要的改革,從組織和預算方面賦予聯合國相應的能力,以應對它們所面臨的挑戰”。在該期雜志上,一位作者寫道:“應當強調的是,‘國際社會’,甚至‘聯合國’這種提法本身是一種婉詞,均泛指世界各個主權國家,這些國家表面上同心協力,如果不是這樣,則它們隸屬的組織便徒有其名”。“國際社會”以及通常作為其具像的“聯合國”,常常被那些用詞謹嚴的人拒絕,比如英國《金融時報》主編說,在他的報紙上,禁止使用“國際社會”一詞,因為它們指稱模糊,更像是一種奢華的妄想。就像那位作者所說,聯合國只是一個“婉詞”,是主權國家為自己的國際行為進行辯護的托詞。

聯合國“能力”不夠的問題,根植于聯合國體制。它有三個層次:聯合國大會,安理會和秘書處。根據聯合國憲章,聯合國大會只就政治問題向有關各方或安理會提出建議。安理會則擁有決定的權力。安理會中的五個常任理事國更擁有否決權,在表決時,哪怕有十四票贊成,如果一個常任理事國不同意,決議也無法通過。早在1950年代,著名的國際政治學家漢斯·摩根索就指出了聯合國體制的弊病,他稱之為“一種分裂人格”、“一個怪體制”。他說:“憲章的詞句所激起的民主期望與實際職能分配所昭示的專制行為之間的這種反差,構成了聯合國體制規定的特征”。成員國都認可聯合國憲章,但是,主權國家通常把憲章作為掩蓋自己意圖的意識形態。當他們使用聯合國這個詞時,他們的真實意思可能只是要伸張自己的要求。

進入1990年代以來,對于國際多邊框架的質疑,尤其對于聯合國的質疑,已經很少從主權國家的口中說出來了。聯合國成為所有國際行為合法性的來源。我在一篇文章中,把這種現象稱作“聯合國主義”。

但是,對聯合國的這種一致尊重,并沒有改變聯合國“無能”的狀態。它仍然是一個論壇。比如,在伊拉克問題上。從海灣戰爭以來,這個國家一再違背聯合國決議,但是,聯合國對此毫無辦法。2002年11月通過的1441號決議的執行情況也不理想。在美英明確提出動武的要求后,聯合國陷于嚴重的分裂。盡管美國在安理會得不到多數支持,但是,美國畢竟有相當多的追隨者。聯合國無法阻止美英及其同盟對伊拉克開戰。其結果是,與每一次國際危機伴隨的總是聯合國的危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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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維和行動研究論文

摘要:聯合國雛和行動是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一項重大創新,它不但促進了地區熱點問題的解決,而且對構建和諧世界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建設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符合各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多極化、多速主義有利于構建和諧世界。作為實踐多邊主義的最佳場所,聯合國在構建和諧世界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須堆護聯合國的權威和繼續積極開展聯合國維和行動。結構現實主義是當今主流國際關系理論,為分析聯合固雛和行動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對構建和諧世界也有重要啟示。

關鍵詞:聯合國維和行動;聯合固憲章;蛄構現實主義;和諧世界

從1945年聯合國成立到2006年6月,聯合國會員國由51個增加到192個,成為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國際組織。聯合國為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共同發展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聯合國維和行動是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一項重大創新,對以聯合國為中心構建和諧世界有著重要影響。國際和平與安全問題也是20世紀70年代末興起的結構現實主義的核心議題。結構現實主義為解析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了有別于其它理論的視角,為各國構建和諧世界指出了途徑。

一、聯臺國憲章中的雛和思想

聯合國憲章不但是聯合國維和思想的理論來源,而且是以聯合國為中心構建和諧世界理念的恩想源泉。所以,用結構現實主義來分析聯合國維和行動和構建和諧世界,首先應該從結構現實主義的視角來分析聯合國憲章。

結構現實主義的標志性人物是美國學者肯尼思·華爾茲。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和漢斯·摩根索的傳統現實主義是一脈相承的,其理論核心都是權力政治,“不管國際政治的最終目的是什么,權力(Power)總是其直接目的”。同時結構現實主義又對傳統現實主義進行了發展創新。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理論有三個假定:(1)國際系統是以無政府性為基本性質的系統;(2)國家是此系統中的基本單元;(3)對系統的穩定和系統單元行為的最重要影響因素是系統結構。結構主義分析方法被稱為整體的或系統的方法,它的分析層次是國際系統,而不是國家行為體。系統被定義為一系列互動的單元。從一個層次來說,系統包含一個結構,結構是系統層次上的一個組成部分,由于它才可能設想單元組成一個系統,而不同于簡單的組合。在另~個層次上,系統包括互動的單元。單元性質以及互動模式的變化與單元行為的結果并沒有直接的聯系。結構對于解釋細節的作用確實不大,但是,盡管缺乏詳細的內容,結構卻有助于解釋那些重大的、重要的而且持久的模式。國際體系中的權力分配決定了國際系統的結構,國際系統結構是影響國家行為的惟一重要因素,即“結構選擇”,單元(國家)行為由系統結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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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維和的國際價值分析論文

摘要:聯合國雛和行動是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一項重大創新,它不但促進了地區熱點問題的解決,而且對構建和諧世界也發揮著重要作用。建設一個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符合各國人民的根本利益,多極化、多速主義有利于構建和諧世界。作為實踐多邊主義的最佳場所,聯合國在構建和諧世界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必須堆護聯合國的權威和繼續積極開展聯合國維和行動。結構現實主義是當今主流國際關系理論,為分析聯合固雛和行動提供了一種新的思路,對構建和諧世界也有重要啟示。

關鍵詞:聯合國維和行動;聯合固憲章;蛄構現實主義;和諧世界

從1945年聯合國成立到2006年6月,聯合國會員國由51個增加到192個,成為最具普遍性和代表性的國際組織。聯合國為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促進共同發展發揮了不可替代的作用。聯合國維和行動是聯合國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一項重大創新,對以聯合國為中心構建和諧世界有著重要影響。國際和平與安全問題也是20世紀70年代末興起的結構現實主義的核心議題。結構現實主義為解析聯合國維和行動提供了有別于其它理論的視角,為各國構建和諧世界指出了途徑。

一、聯臺國憲章中的雛和思想

聯合國憲章不但是聯合國維和思想的理論來源,而且是以聯合國為中心構建和諧世界理念的恩想源泉。所以,用結構現實主義來分析聯合國維和行動和構建和諧世界,首先應該從結構現實主義的視角來分析聯合國憲章。

結構現實主義的標志性人物是美國學者肯尼思·華爾茲。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和漢斯·摩根索的傳統現實主義是一脈相承的,其理論核心都是權力政治,“不管國際政治的最終目的是什么,權力(Power)總是其直接目的”。同時結構現實主義又對傳統現實主義進行了發展創新。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理論有三個假定:(1)國際系統是以無政府性為基本性質的系統;(2)國家是此系統中的基本單元;(3)對系統的穩定和系統單元行為的最重要影響因素是系統結構。結構主義分析方法被稱為整體的或系統的方法,它的分析層次是國際系統,而不是國家行為體。系統被定義為一系列互動的單元。從一個層次來說,系統包含一個結構,結構是系統層次上的一個組成部分,由于它才可能設想單元組成一個系統,而不同于簡單的組合。在另~個層次上,系統包括互動的單元。單元性質以及互動模式的變化與單元行為的結果并沒有直接的聯系。結構對于解釋細節的作用確實不大,但是,盡管缺乏詳細的內容,結構卻有助于解釋那些重大的、重要的而且持久的模式。國際體系中的權力分配決定了國際系統的結構,國際系統結構是影響國家行為的惟一重要因素,即“結構選擇”,單元(國家)行為由系統結構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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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秘書長安南新千年致辭

名人演講稿

Mydearfriendsallovertheworld,

全世界親愛的朋友們:

TodaywecelebrateaspecialNewYearwithamomentousnumber:theYearTwoThousand.

今天,我們慶祝一個特殊的新年,它的年號不同凡響,是2000年。

AswemoveintoanewMillennium,manyofushavemuchtobethankfulfor.Mostoftheworldisatpeace.Mostofusarebettereducatedthanourparentsorgrandparents,andcanexpecttolivelongerlives,withgreaterfreedomandawiderrangeofchoic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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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國維和行動分析論文

一、聯臺國憲章中的雛和思想

聯合國憲章不但是聯合國維和思想的理論來源,而且是以聯合國為中心構建和諧世界理念的恩想源泉。所以,用結構現實主義來分析聯合國維和行動和構建和諧世界,首先應該從結構現實主義的視角來分析聯合國憲章。

結構現實主義的標志性人物是美國學者肯尼思·華爾茲。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和漢斯·摩根索的傳統現實主義是一脈相承的,其理論核心都是權力政治,“不管國際政治的最終目的是什么,權力(Power)總是其直接目的”。同時結構現實主義又對傳統現實主義進行了發展創新。華爾茲的結構現實主義理論有三個假定:(1)國際系統是以無政府性為基本性質的系統;(2)國家是此系統中的基本單元;(3)對系統的穩定和系統單元行為的最重要影響因素是系統結構。結構主義分析方法被稱為整體的或系統的方法,它的分析層次是國際系統,而不是國家行為體。系統被定義為一系列互動的單元。從一個層次來說,系統包含一個結構,結構是系統層次上的一個組成部分,由于它才可能設想單元組成一個系統,而不同于簡單的組合。在另~個層次上,系統包括互動的單元。單元性質以及互動模式的變化與單元行為的結果并沒有直接的聯系。結構對于解釋細節的作用確實不大,但是,盡管缺乏詳細的內容,結構卻有助于解釋那些重大的、重要的而且持久的模式。國際體系中的權力分配決定了國際系統的結構,國際系統結構是影響國家行為的惟一重要因素,即“結構選擇”,單元(國家)行為由系統結構決定。

近代以來,國際組織是國際關系發展到一定歷史階段的產物,但是它并沒有改變國際社會的無政府狀態。國際聯盟和聯合國是其中兩個最有代表性的政府問國際組織,它們對國際關系產生了重大影響。但是國家仍然是獨立的最基本的行為主體,國際社會的無政府性本質上并沒有改變。我們把聯合國與國際聯盟分別看作一個國際系統,其會員國為互動的單元,對聯合國系統與國際聯盟系統進行分析比較。國際聯盟盟約和聯合國憲章分別是國際聯盟和聯合國的行動指針,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分別是國際聯盟盟約和聯合國憲章最重要的內容之一。國際聯盟盟約結構中的大會由全體會員國組成,行政院由常任委員國英國、法國、意大利、日本、蘇聯、德國和由大會定期選舉產生的非常任委員國組成。盟約第三條第三項:大會開會時處理屬于聯盟行動范圍以內或關系世界和平之任何事件。第四條第四項:行政院開會時得處理屬于聯盟行動范圍以內或關系世界和平之任何事件。第五條第一項:除本盟約或本條約另有規定者外,凡大會或行政院開會時之決議應得聯盟出席于會議之會員國全體同意。聯合國系統的憲章結構中的大會由聯合國所有會員國組成,安全理事會由中國、法國、蘇聯(俄羅斯)、英國、美國五個常任理事國和六個(后來增加到十個)非常任理事國組成。憲章第二十七條第二項:安全理事會關于程序事項之決議,應以九理事國之可表決票表決之。第三項:安全理事會對于其他一切事項之決議,應以九理事國之可決票包括全體常任理事國之同意票表決之;但對于第六章及第五十二條第三項內各事項之決議,爭端當事國不得投票。第二十四條第一項:為保證聯合國行動迅速有效起見,各會員國將維持國際和平及安全之主要責任,授予安全理事會,并同意安全理事會于履行此項責任下之職務時,即系代表各會員國。第十二條第一項:當安全理事會對于任何爭端或情勢,正在執行本憲章所授予該會之職務時,大會非經安全理事會請求,對于該項爭端或情勢,不得提出任何建議。第十四條:大會對于其所認為足以妨害國際間公共福利或友好關系之任何情勢,不論其起因如何,包括涉及本憲章所載聯合國之宗旨及原則之情勢,得建議和平調整辦法,但不以違背第二十條之規定為限。

從上面國際聯盟盟約結構和聯合國憲章結構的對比中,我們可以看出聯合國和國際聯盟在維護國際和平安全方面截然不同的效果的根源。國際聯盟盟約結構有重大缺陷。國聯大會與行政院職權劃分不清,責任不明,容易形成爭權和推諉兩種不利情況。形成決議必須全體一致就使每個會員國都有否決權,必定無法統一意見,最終失去采取有效行動的可能性。國聯會員國約定彼此以完全誠意執行所宣告之裁決或判決,在一個弱肉強食的無政府國際社會中,國聯決議就無任何約束力,而國聯既無權力,又無手段來強制實施決議,常常是一紙空文。聯合國憲章結構克服了國際聯盟盟約結構的先天不足,體現出結構的完美性和建設性。憲章設計時克服了大會、安全理事會權限劃分不清、互相掣肘的弊端,把維持國際和平與安全的主要權利專屬安全理事會。安理會得調查任何爭端或可能引起國際摩擦的任何情勢,以斷定其繼續存在是否足以危及國際和平與安全。其強制行動可以決定使用武力,以維持或恢復國際和平與安全。各會員國同意以憲章之規定接受并履行安全理事會之決議。這樣,安全理事會在處理威脅世界和地區和平與安全的事件時就具有無可爭議的權威性。同時憲章結構實行五大常任理事國全體一致的原則,通常稱為“否決權”。在安理會里,否決權是指任何常任理事國都可以阻止他們所不贊成的一切屬于實質性的問題議案的通過。否決權是聯合國組織的基礎,它充分重視了大國的特殊作用。是給予在維護憲章的宗旨和原則中起重大作用的大國的一種特殊的責任和義務,因為大國團結和合作的程度決定了聯合國行動的成敗。同時,也吸取了國際聯盟決議須大會全體一致,給會員國普遺否決權導致其難以采取任何有效行動的教訓,這就使聯合國迅速行動有了更多的可能和成效。聯合國維和行動是一項創舉,雖然在憲章中沒有明確的條文規定,但是它是一種介于和平與武力之間的行動措施,不少人稱之為聯合國憲章的第6.5章,可以明確地說聯合國維和行動完全符合聯合國憲章的宗旨與原則。60多年來,正是在聯合國憲章的指導下。聯合國會員國集體采取行動為維持世界和平與安全,保持世界穩定與和諧做出了重大的貢獻。 

二、聯臺國維和行動實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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