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土地范文10篇
時間:2024-01-12 15:3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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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土地業務辦理制度
為方便用戶辦事,提高工作效率,就城區土地業務辦理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關于業務受理
在業務受理前,基礎資料準備工作由城區國土所先幫助用戶做好。需要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服務的,由國土所先告知用戶,提供方便。各項資料齊全達到辦理標準后,由用戶持資料到政務中心統一受理。政務中心開具受理單,明確辦理時限,做好臺帳登記等工作。未經政務中心受理登記,任何科室不準直接受理或辦理業務。
二、關于辦事程序及審查要點
(一)辦事程序
1、資料準備階段。由直屬國土所確定專人接受轄區內業務資料,做好臺帳登記,填寫傳送交接表,確保資料不丟失、不損壞。需要進行清查的,按清查程序辦理;需要查檔的,由用戶到檔案室按規定辦理;需要踏勘或中介服務的,負責協調組織現場服務,涉及兩個以上單位到現場的,應一次性到場,避免重復勘探,增加用戶麻煩。
城區土地業務辦理制度
為方便用戶辦事,提高工作效率,就城區土地業務辦理有關問題規定如下:
一、關于業務受理
在業務受理前,基礎資料準備工作由城區國土所先幫助用戶做好。需要中介機構進行中介服務的,由國土所先告知用戶,提供方便。各項資料齊全達到辦理標準后,由用戶持資料到政務中心統一受理。政務中心開具受理單,明確辦理時限,做好臺帳登記等工作。未經政務中心受理登記,任何科室不準直接受理或辦理業務。
二、關于辦事程序及審查要點
(一)辦事程序
1、資料準備階段。由直屬國土所確定專人接受轄區內業務資料,做好臺帳登記,填寫傳送交接表,確保資料不丟失、不損壞。需要進行清查的,按清查程序辦理;需要查檔的,由用戶到檔案室按規定辦理;需要踏勘或中介服務的,負責協調組織現場服務,涉及兩個以上單位到現場的,應一次性到場,避免重復勘探,增加用戶麻煩。
城區土地出讓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幾個重點領域預防腐敗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強土地管理領域源頭治腐工作,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區經營性土地出讓評估和定價機制,規范土地市場。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規范經營性土地審批為切入點,以改革敏感性宗地評估和科學設定出讓底價為抓手,以健全制度,完善機制為手段,進一步減少廉政風險點,切實做好土地領域源頭治腐工作,規范土地市場,為實現科學發展、追趕跨越做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健全制度,完善機制,達到規范土地出讓行為,科學合理設定出讓底價,防止土地資產收益流失和源頭治腐的目標。
三、工作任務
城區土地出讓工作安排
為加強市中心城區建設用地管理,規范和完善土地市場秩序,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穩定和可持續發展,圍繞我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總體目標,根據國土資源部《關于加強房地產用地供應和監管有關問題的通知》和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市城市總體規劃以及市中心城區城市建設需要,結合我市房地產市場實際和2011年市中心城區經營性土地出讓計劃執行情況,制定本計劃。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精神為指針,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保民生、促發展”的戰略目標,全力保障“大”建設發展用地要求。進一步規范市中心城區土地市場秩序,在堅持科學合理、統籌安排、節約集約、高效利用土地原則的同時,加大保障性住房、棚改房、中小套型商品房用地供應量,以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健康有序發展和建設特大城市目標早日實現。
二、編制原則
1、符合“兩個規劃”的原則,即出讓宗地符合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市城市總體規劃;
2、依法報批、征收原則,即出讓宗地已完成土地農轉用報批和征收;
城區零星土地整頓方案
為加快縣城城區零星土地的開發利用,打造秀美靚麗,改善人居環境,促進經濟社會事業和諧發展,經研究,決定在城區范圍內開展零星土地清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按照“全面清理,分類處理,依法處置”的原則,在縣城城區范圍集中清理零星土地,依法處置和充分利用零星土地,盤活存量土地,促進用地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提高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二、清理范圍
縣城城區范圍內零星土地,重點清理縣國土部門原已清理的溫坊段清華大道兩側土地、五中西側土地、原航運公司周邊土地、大眾汽修后側土地、自來水公司西側(原航運公司)土地、天長地久婚紗影樓西側土地、原公司源商貿城項目、佳苑西側土地、金葉大廈北側及婦保院至梅福村部周邊舊房改造項目等九塊土地及其他零星土地。
三、工作內容
城區土地收購儲備出讓通知
開發區,市政府有關部門:
為進一步加強市城區土地收購、儲備和出讓工作,規范土地市場秩序,提高土地營運收益,根據市政府的《城區土地儲備管理暫行辦法》(市政府令第52號)和《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加強市城區土地市場建設的通知》(政辦發〔〕90號),經市政府同意,現通知如下:
一、建立土地出讓計劃管理制度。按照總量控制、適度從緊的原則,對市城區經營性土地供應實行計劃管理。土地出讓年度計劃由市土地儲備委員會年初研究確定并向社會公布,日常供地由市土地儲備委員會主要負責人根據年度計劃實行“一支筆”審批。
二、完善收購供應土地工作職責和程序。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是收購儲備市城區各類用地的唯一機構,負責對納入儲備范圍的土地實行統一收購、統一規劃、統一委托出讓。市土地市場交易中心是市城區經營性土地交易的唯一平臺,負責根據市土地儲備委員會掛牌出讓審批意見和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的委托,辦理出讓土地及其他交易事項。任何用地單位不得直接委托掛牌、變相對手成交土地,禁止各開發區供應經營性土地。對受價格、區域、拆遷等因素影響,不宜納入收儲范圍的零星土地,需直接委托掛牌的,由市土地儲備委員會審批。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經營性土地收購、出讓規劃咨詢結果通知書和規劃意見書,統一由市規劃局向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下達。
三、實行凈地出讓辦法。從現在起,市城區出讓土地一律按規范要求,加大拆遷和整理力度,以凈地方式出讓,提高土地出讓收益。在土地收儲拆遷整理過程中,建設、國土資源、城投、房產、規劃、環衛等部門要密切配合,提高拆遷工作效率,盡量降低拆遷成本,確保凈地出讓工作進度,減少交地矛盾。
四、認真落實退城進郊企業的相關土地政策。今后,凡退城進郊企業原用土地改為經營性用地的,統一由市土地收購儲備中心收購儲備和整理,達到凈地要求后,委托市土地市場交易中心公開出讓。土地出讓總價款全額上繳市財政,其中20﹪留作政府土地收益,余額扣除相關稅費后作為土地補償款撥付給退城進郊企業。已享受退城進郊優惠政策的企業,需利用原土地從事房地產開發的,必須依法依規通過競標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國土資源、財政、規劃、房產、城投等部門要切實加強對退城進郊企業原用土地市場的監管,確保政府收益。
舊城區土地開發監管暫行制度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市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市膠河疏港物流園區管委會,咸家工業區管委會,市政府各部門:
《市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試行辦法》已經市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大舊城區改建力度,提升城市品位,改善人居條件,根據國務院《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和國土資源部、住房和城鄉建設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用地和建設管理調控的通知》(國土資發[2010]151號)等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是指在我市建成區范圍內進行舊城區改建所涉及的土地征收、安置、補償、出讓。
第三條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遵循“政府主導、街區實施、統一規劃、市場運作、有序開發”的原則,鼓勵整居、成片開發整理。
第四條市政府統一組織領導舊城區土地開發整理工作,經濟開發區、密水街辦、醴泉街辦、朝陽街辦(以下簡稱各街區)具體組織實施。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規劃局、國土資源局、發展和改革局、財政局、土地經營開發管理辦公室等部門按照各自工作職責做好相關工作。
改變城區土地用途實施意見
編者按:本文主要從嚴格計劃管理,控制供應總量;嚴格收購儲備,規范土地市場;嚴格交易程序,規范交易行為;嚴格土地出讓收支管理,確保政府收益不流失進行講述。其中,主要包括:用地單位或個人需要改變現有土地用途,須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由國土部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草擬土地供應計劃,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本著應收盡收的原則,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城區需要改變用途的土地收購工作、收購方將原土地使用者的收購申請、收購方擬定的收購協議、可行性分析報告等相關資料上報國土部門,由國土部門簽署初審意見,報分管市領導審批后予以實施、土地補償標準由有評估資質的土地評估機構按照收購時土地使用性質和批準的原土地用途進行評估確定、處置方式、前置條件、處置程序、政府土地收益是指土地出讓總價款減去土地、房屋使用權補償及前期費用等收購儲備成本后的余額、確定改變土地用途的政府收益、國土部門、財政部門要相互配合,共同做好改變土地用途后土地出讓收入的結算工作等,具體材料請詳見:
為進一步加強土地市場建設,強化國有土地的用途管制,規范用地行為,合理優化配置土地資源,有效解決我市集鎮及中心城區部分用地單位因企業改制安置職工、企業轉型、城市規劃調整、退城進園等原因申請改變現使用土地用途特別是將工業用途變更為商業、商品房開發等經營性用地的報批管理問題,確保政府土地收益不流失,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經2009年第三次政府常務會議同意,提出如下意見:
一、嚴格計劃管理,控制供應總量
用地單位或個人需要改變現有土地用途,須向國土資源管理部門(以下簡稱“國土部門”)提出申請,并由國土部門在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城市總體規劃的前提下,草擬土地供應計劃,報市政府審批后執行。
二、嚴格收購儲備,規范土地市場
(一)本著應收盡收的原則,土地儲備中心負責城區需要改變用途的土地收購工作。對土地儲備中心認定不宜收購的土地,可由原土地使用者直接委托土地交易中心公開交易。
城區土地和規劃綜合執法實施方案
為加強市中心城區土地、規劃執法管理,堅決遏制違法違規用地、建設等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等法律法規,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視察重要講話重要指示,認真落實省委決策部署和市委四屆十次全會暨市委經濟工作會議精神,立足于加強中心城區土地、規劃執法,構建職責明確的聯合執法模式,建立巡查、制止、報告、查處一體化的長效執法監管機制,切實提高執法成效、提升治理能力,維護良好的土地、規劃管理秩序,提升城市管理水平。
二、執法范圍
中心城區土地和規劃綜合執法面積約82.54平方公里,大致四至范圍:東至離街道辦村(規劃東路)和新區山體可視范圍內,南至離交口街道辦村(規劃架盤溝路),西至太中銀鐵路周邊和新區西側山體可視范圍內,北至鎮村。
三、建立聯席會議機制
城區集體土地管理工作方案
進一步明晰農村土地產權,為了深入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精神。依法保護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人的合法權益,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打下基礎,按照國家和省的統一部署,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結合我市中心城區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認識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的重要意義
依法保護農村集體土地權利人合法權益的重要措施,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是貫徹落實黨的屆三中全會精神。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管理的重要手段,也是集體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土地統一登記的重要基礎和保障。通過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可以明晰農村集體土地產權的狀況,維護農村社會的和諧與穩定;可以有效規范農村建設用地管理,防止亂占濫用耕地。
必須充分認識其重要意義,全面開展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是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切實保護廣大農民群眾合法權益的需要。要把這項工作作為惠及農民千家萬戶的一項民生工程來實施,采取多種形式,加大宣傳和工作力度,爭取廣大農民群眾和社會各界的理解和支持,集中力量,克服困難,確保中心城區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發證工作分別在年底、年上半年和年底前基本完成。
二、成立組織
下設辦公室(具體名單附后)領導組的主要任務是協調各部門的工作關系,市中心城區成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領導組。解決土地登記中遇到重大土地權屬糾紛和政策問題,統一組織指揮協調;辦公室的主要任務是負責集體土地確權和登記發證工作的宣傳、培訓、權屬審核、登記注冊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