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區土地出讓指導方案

時間:2022-04-10 04: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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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區土地出讓指導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共省委關于進一步加強幾個重點領域預防腐敗工作的決定》,切實加強土地管理領域源頭治腐工作,進一步完善中心城區經營性土地出讓評估和定價機制,規范土地市場。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以規范經營性土地審批為切入點,以改革敏感性宗地評估和科學設定出讓底價為抓手,以健全制度,完善機制為手段,進一步減少廉政風險點,切實做好土地領域源頭治腐工作,規范土地市場,為實現科學發展、追趕跨越做出貢獻。

二、工作目標

通過健全制度,完善機制,達到規范土地出讓行為,科學合理設定出讓底價,防止土地資產收益流失和源頭治腐的目標。

三、工作任務

(一)完善經營性土地出讓定價機制

1、鑒于市房地產市場發育不夠成熟,區域性特點強,開發商屬本地企業的多,相互間熟悉,土地出讓過程中間環節多,報名申請時間、地點相對集中,意向競買人的信息難以保密,容易發生串標的情況。以及鑒于中心城區的經營性土地一直以來都是采取有底價方式公開出讓的情況。因此,中心城區經營性土地仍然采取有底價方式出讓。為了加強決策領導,科學把握房地產市場及監督房地產市場大額資金。在原有經營性土地出讓底價設定領導小組的基礎上,增設市房產局、市審計局為成員單位。在5月底前向政府提出書面建議。

2、完善定價程序,創新定價機制。根據經營性土地出讓的實踐,經營性土地的出讓,只要不設定排他性條款,不在于是否設定底價,關鍵在于底價設定后的保密問題。為防止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底價泄密,造成國有土地資產收益流失,預防腐敗,減少廉政風險點,促進土地市場的健康發展,擬出臺《中心城區經營性土地出讓底價設定和管理辦法》。在6月底完成。

牽頭單位:土地交易中心。協辦單位:法規科

(二)敏感性宗地評估引入競爭機制

1、市土地價格中心作為市國土局下屬事業單位,按照國家的有關政策,應承擔社會性、公益性土地的評估,為了建立公開、公平、公正的土地評估市場,調整市土地價格中心部分職能,將部分敏感性宗地評估剝離。該中心除繼續承擔公開出讓土地評估、基準地價更新、,地價信息監測等工作外,敏感性土地評估則從該中心剝離。7月底前完成。

2、敏感性土地評估引入競爭機制。將協議出讓土地包括劃撥土地補辦出讓、容積率調整補繳土地出讓金以及行政處罰案件、法院裁決認定所涉土地的評估從市土地價格中心剝離出來,主要由土地評估中介機構來承擔。擬組建中心城區土地估價機構庫工作。8月底前完成。

3、建立健全土地估價機構庫管理和土地估價機構黑名單制度,加強對估價機構的監管。從制度上、機制上規范估價機構的從業行為,促使估價機構客觀公正的進行評估,防止國有土地資產收益的流失。擬出臺《市中心城區土地估價機構管理辦法》。9月底前完成。

牽頭單位:土地利用科。協辦單位:土地價格中心、開發區分局、土地收儲中心、法規科

(三)完善建設用地審批工作,實行“三級會審”制度

1、為規范中心城區土地管理工作,提高辦事效率,擬成立市國土資源局中心城區建設用地會審小組,并出臺《市國土資源局中心城區建設用地使用權業務辦理暫行辦法》。5月底完成。

2、為杜絕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環節職責不清,權利不明,容易造成土地糾紛的情況,應進一步明確中心城區建設用地審批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其成員單位的職責。修改完善《市中心城區建設用地審批工作規則》。7月底前完成。

牽頭單位:分局。協辦單位:開發區分局、土地收儲中心、法規科

(四)嚴格土地出讓程序

為規范土地交易行為,減少廉政風險點,擬制定《市中心城區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操作規程》。8月底前完成。

牽頭單位:土地交易中心。協辦單位:土地收儲中心、分局、開發區分局

四、組織方式

為加大土地領域源頭治腐的工作力度,成立完善市中心城區經營性土地出讓評估和定價機制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局監察室,本項工作由市局監察室總協調,各相關責任科室單位,應相互協調,相互配合,按時完成土地領域源頭治腐各項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