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收政策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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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政策

篇1

1、居民消費中存在的問題

目前我國一些稅收政策在刺激我國居民消費方面已經取得一定的成效,但是,進一步就刺激我國國民消費需求仍然具有一定的必然性。首先,我國居民消費水平仍然不夠高,其主要表現在國民消費能力不強。其次,貧富差距太大,消費不均衡。再者,稅收政策對居民消費收入的調節力度不夠,使得很多居民普遍認為錢存在銀行是不錯的方式。這方面的問題主要表現在:個人所得稅沒有發揮作用,對居民收入分配的調節力度不夠;費用扣除范圍不夠科學合理;還有,稅率政策在設計上面存在問題等。這些都是目前我國稅收政策中存在的問題,亟待解決。

2、造成問題的原因

這些問題的存在主要是由于目前實施的稅收政策不夠科學合理,其可行性上還存在很多問題,如我國經濟回升基礎不夠穩定,其經濟發展過快,財政人員還無法很好的適應現代化經濟增長趨勢,很多時候政策制定沒有抓住最好的時機?;蛘呤怯捎谖覈幱谏鐣髁x初級階段,經濟體制建設中還存在很多問題,還需要不斷完善和發展。尤其是改革開放政策的實施,我國經濟得到快速發展,經濟體系在運行中,由于新舊體制相互交織,容易引發很多矛盾和問題。這些都說明我國現行的稅收政策中還存在一些問題,需要不斷的改進和完善

二、進一步刺激消費增長的稅收政策

進一步刺激國內居民消費需求具有重要的意義,針對目前稅收政策中存在的不足和問題,相關工作人員要對政策進行研究,盡快找出解決問題的方案,進而實現居民消費水平明顯的增長,且增長趨勢能保持正確的發展方向。下面提出幾個方面的政策建議,希望能幫助解決當前問題。

1、整改現行的消費稅收政策

由于稅收政策對居民消費方向具有一定的引導作用,所以,政府要通過改革調整消費稅,來引導我國居民消費方向,不斷推進消費結構升級。首先,可以通過調整消費稅征收范圍,適當取消一些商品的稅收,如減少煙酒、化妝品等一些生活必需品以及汽車輪胎等生產材料的稅收。然后適當增收一些行業消費稅收,如電子產品、高檔家電等商品的消費稅收。其次,還可以考慮降低一些交通工具行業商品的消費稅,使得商品的價格得到一定程度的下滑,刺激居民消費,如摩托車、電動車這些商品的消費稅。

2、完善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的調節直接影響著居民手中可支配的消費資金。目前由于我國居民貧富差距越來越大,因此,消費水平也各不相同。所以,政府可以通過縮小稅收范圍,降低中下階層居民收入稅收,從而有效的縮小我國居民收入差距,提升整體消費水平。首先,必須要改革個稅征收點,創新稅收模式,實施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混合所得稅模式,將不同消費對象進行分類,然后依據情況征收所得稅。如果征稅對象屬于投資性、沒有消費費用扣除的項目要實行分類課征,如利息、股息以及紅利所得的收入。而對于勞動所得報酬要實施綜合課征,如薪水、承包項目所得以及勞務報酬等費用。其次,要適當的擴大費用扣除范圍,將個人財產,如購房、醫療費用以及教育費用等作為扣除對象。同時,制定稅收政策時,工作人員要考慮個人贍養老人以及子女的不同情況,然后制定不同的稅收扣除范圍,一定要照顧我國中低層居民生活水平情況。最后,要適當調節超額累計稅率,降低稅率,從而減輕納稅人的稅收負擔,對征稅對象進行綜合考慮。

3、新增其他稅收

針對目前我國稅收政策還沒有涉及到社會保障體系方面的稅收,而社會保障機構作為現代社會一個重要的活動部門,也可以適當的對其進行稅收。首先,政府要結合自身行政手段,完善社會保證體系建設,增加居民消費信心,刺激消費。工作人員在開展稅收設計工作時,可以將國有企業、集體企業以及一些私營企業等企業事業單位以及個體戶或者社會團體等對象加入到社會保障稅繳納中,從而帶動居民消費。其次,要針對不同參保對象制定科學合理的稅收計劃。一般可以按照下面稅率征收:養老保險征收稅為單位繳納12%,個人繳納6%;失業保險由單位繳納1%,而醫療保險則由單位和個人各交3%。依照這種征稅稅率試行征收稅務,然后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節。

4、加大各項稅收扶持力度

加大扶持力度有助于提高社會困難群體的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其政策主要扶持對象是失業或者待崗人員,進一步完善和擴大就業的各項稅收扶持政策。首先,要適當放寬對一些安置就業企業的限制。并且實施一些有利于安置就業企業發展的扶持政策,減少稅收,進而減少企業發展的負擔,使其更好的發展,緩解我國就業壓力。同時,還能增加居民收入,增加居民的消費能力。尤其是要鼓勵企業使用廣大農民工群體,將這種情況納入特殊扶持對象中,進一步降低稅收利率,并且還提供一些其他的資金扶持。其次,還可以適當增加優惠稅種,對自主創業、個體戶以及一些困難戶實行優惠政策,可以定期減免營業稅、經營建設費用以及教育附加稅等。通過這些政策激勵更多的居民自主創業,增加自己的收入。只有居民收入得到提高,居民才會有更多的收入資金進行消費,所以,政府稅收政策要針對不同的居民群體,實施不同程度的征稅稅率,促進居民消費水平均衡提升,經濟均衡增長。

三、結語

篇2

關鍵詞:國家財政;改革;國有企業;發展研究

國家財政稅收政策對國有企業的發展有一定的影響。目前國家財政部門對稅收政策進行調控。國有企業應對相關政策進行研究分析,調整企業內部發展戰略,以便適應新的財政稅收政策,從而促進企業發展。

一、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目前存在的問題

1.稅收體制

我國財政收入在總GDP中占的比重較小,期間采取了一定措施提高國家財政收入的比重,但并未取得顯著的效果。影響財政稅收的原因有很多種,而糧食價格是一個重要因素。由于特殊原因,國家對糧食價格進行有效控制,糧食價格的高低決定了糧食產值創造的相關稅收。另外證券交易對整個財政市場也有較大的影響。股票交易市場具有不穩定性,在交易的過程中創造的相關稅費不斷變化,難以調控。行政收費項目的增多也對國家稅收造成影響,政府職能部門進行控制有一定的難度。

2.國家財政稅收的調控對社會經濟造成的影響

國家財政稅收的調控對社會經濟有著一定的影響。合理的財政稅收政策對政府的招商引資起著良好的作用。社會經濟的發展影響著國家財政稅收工作,不同的區域以及不同的經濟環境都影響著整體的財政稅收。一些特殊區域在經濟和行政方面有著獨特的管理方式。經濟發展呈現出良好的增長態勢,良好的經濟環境創造了更多的稅收,而將稅收比例適當下調有助于該地區經濟的更好發展。國家進行財政稅收的改革也是希望創造更好的經濟環境,促進國有企業做大做強。

二、國家財政稅收政策與國有企業之間的關聯

國有企業是我國經濟中的頂梁柱,實力雄厚,貢獻了大量的GDP。國有企業的運營受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影響較大。國有企業有著獨特的經營模式,機制、組織結構,以及內部管理存在一些問題。由于特殊原因,歷史遺留問題沒有被妥善解決,造成國有企業經濟出現衰退現象。設備沒有及時更新,新產品的研發工作也停滯不前,加上市場經濟環境瞬息萬變,國有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國家應采取相關措施解決這一問題,重點是通過對財政稅收政策的調控來促進國有企業發展。

1.國有企業遇到的發展困境

國有企業對市場的敏感程度不夠。我國工業經濟水平停滯不前,甚至出現負增長趨勢。國有企業與其他企業在競爭中處于不利地位。國有企業是國家的根本,為國家發展建設作了突出貢獻。由于市場環境的變化以及全球經濟化的到來,各類企業百花齊放、不斷發展。為了讓國有企業在這一發展大潮中保證主體地位,國家應通過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來為國有企業注入新的活力。國有企業目前的經營模式相對老舊,體質僵硬,變通過程中也存在一定難度,這就對自身實力和經濟運行能力帶來了一定的削弱。

2.國家財政稅收改革對國有企業發展的促進作用

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了一個更加健康的發展環境改革,對企業的經濟發展起了促進作用,推動了國有企業的經濟建設,掃清了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經濟障礙。這對國有企業的投資以及發展有著良好的促進作用。好的國家財政稅收政策促進了國有企業經濟的復蘇,幫助國有企業擺脫了目前的尷尬境地。實踐是檢驗真理的唯一標準,國有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不斷進行嘗試與實踐,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讓國有企業迎來了發展的春天,鞏固了國有企業在國民經濟中的地位。

3.國有企業對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影響

國有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出現了衰退現象,經濟的壓力以及發展方向的錯誤加大了國有企業的負擔,這使得國有企業的發展呈現負增長的趨勢。國有企業的經濟建設受阻會影響國家的財政稅收。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了更多的呼吸空間,有助于國有企業更快地實現發展目標。同時,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提供更加合適的生長環境,有助于國有企業重整旗鼓,在競爭中逐漸占據優勢。這也創造了更多的財政收入,對政策改革提供了更多的資金支持。另外國家財政稅收的改革對國有企業下崗工人的合理安置起了很好的促進作用。國有企業通常采用以人為本的原則進行企業管理,使用合理的手段解決管理中存在的不足。而更好的財政稅收政策讓國有企業擁有更多的資金對下崗職工進行安置,加強了國有企業內部的凝聚力,提高了創新水平。這就使整個國有企業上下一心,更加增強了自身的經濟實力。

4.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為國有企業帶來的好處

國有企業在發展中面臨資金匱乏的問題,造成發展遲緩的現象,最終導致了內憂外患的格局。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為國有企業打破了這一格局,使國有企業在發展的過程中,擺脫外部環境帶來的壓力,獲得喘息空間。消除傳統格局帶來的發展溝壑,幫助國有企業通過資金的流入解決內部問題,為戰略框架的構建提供輔助作用。加強國有企業的財政管理結構,促進國有企業的良性發展。

三、結束語

根據國有企業發展現狀,國家對財政稅收政策進行合理調控。根據相關數據,國有企業在發展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國家財政稅收政策的改革促進了國有企業的發展,國有企業也要在政策的扶持下積極變革,主動適應政策,把握機遇,從而發展壯大。

參考文獻:

[1]徐超.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對國企經濟發展的影響[J].現代經濟信息,2011,22:1.

[2]張弘力.國家財政稅收政策改革對國企經濟發展的策略[D].東北財經大學,2002.

篇3

摘要:稅收流失已經成為我國稅收領域的一項頑癥,減少了國家的財政收入,嚴重干擾了正常的稅收工作和社會經濟生活秩序。本文對稅收流失的概念、形式、現狀和產生稅收流失的因素進行了簡單的分析,并提出了治理稅收流失的初步措施。

關鍵詞:稅收流失;稅收政策

所謂稅收流失,是指各類稅收行為主體,以違反現行稅法或違背現行稅法的立法精神的手段,導致實際征收入庫的稅收收入少于按照稅法規定的標準計算的應征稅收額的各種行為和現象。這里所說的各類稅收行為主體,包括納稅人、扣繳義務人以及作為征稅人的稅務部門。在現實經濟生活中,稅收流失主要表現為以下種種現象和行為:

1.偷稅。2.逃稅。3.漏稅。4.騙稅。5.抗稅。6.欠稅。7.避稅。8.非法的、任意的稅收優惠和減免。9.征稅人違規導致稅收收入減少。

一、我國稅收流失現狀分析

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不斷發展和新的稅收制度的貫徹實施,稅收已廣泛介入社會經濟生活的各個領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2004年全國稅收收入25718億元,占全國國內生產總值的(GDP)的18.1%,稅收已成為國家財政收入的主要來源,對促進我國現代化建設,改善綜合國力起著重要作用。但由于我國現在正處于經濟轉軌期,國家法制尚不健全,人們的稅收法制觀念還比較淡薄,誠信納稅的意識還遠沒有得到樹立,各種偷逃稅現象還大量存在,稅收流失的現象依然十分嚴重。2004年,全國稅務機關共檢查納稅人124萬余戶,查補總收入為369億元,若按50%的查補率樂觀估計,稅收流失也在300億元以上。國家統計局副局長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據測算,我國地下經濟約占國內生產總值(GDP)的15%左右,按稅收收入占國內生產總值18%匡算,2004年,我國地下經濟的稅收流失約為3696億元。據國情專家胡鞍鋼的保守估計,目前我國的稅收流失約在3850-4450億之間。從各種渠道的信息來看,目前我國稅收流失情況已十分嚴重。所以,加強對稅收流失的研究,對稅收流失進行有效的治理,最大可能的減少稅收流失,增加稅收收入,是十分必要的。

二、目前我國引起稅收流失的主要原因

我國目前的稅收流失是多種影響因素共同作用下的混合體,根據我國的實際情況,筆者認為我國稅收流失產生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物質利益關系是引起稅收流失的動因。

我國現階段還處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多種經濟成分共同發展,國有、集體和個體私營等非公有制企業都有各自獨立的經濟利益。而現階段,國家與企業和個人的分配關系,主要是通過稅收的形式來進行的,稅收直接參與社會剩余產品的再分配,這種分配形式的主要特征是無償性。因此,稅款的多征與少征,直接影響到生產經營者的收益。使得一些生產經營者在處理國家、企業、個人的物質利益關系時,為了使自身收益最大化,便會采取各種手段偷逃國家稅款,造成稅收流失。

(二)稅收法律體系不健全、不規范,稅收執法力度不夠是稅收流失的政策原因。1994年稅制改革后,我國的稅收制度進一步改進,但是現實生活中,我國稅收法律體系的建設仍不夠完善,存在許多不足與缺陷,主要表現在:1.法律體系內部存在重大缺陷?,F行稅法形式體系不完善,沒有一部稅收基本法,也沒有相配套的稅務違章處罰法、稅務行政訴訟法等。2.現行稅法立法檔次太低,許多稅種都是依據國務院頒布的暫行條例開征,稅收立法呈現立法行政化趨勢,稅法的權威性和透明度不夠。3.現行稅法存在不合理之處,操作性較差。如增值稅的視同銷售的規定、關聯企業轉移定價的規定等在實際的稅收征管中操作難度都相當大。同時,稅務機關的執法獨立性較差,《征管法》雖然有稅收保全和強制執行的規定,但由于需要工商、銀行等相關部門的配合和支持,這些規定往往得不到落實,使偷逃稅現象不能得到有效制止,造成稅收流失。

(三)稅收征管體制不完善,稅務干部隊伍整體素質較低,是產生稅收流失的體制因素。

1.稅收征管體制不完善,征管質量不高。1997年以來,雖然逐步建立了“以申報納稅和優化服務為基礎,以計算機網絡為依托,集中征收,重點稽查”的稅收征管新模式,但從幾年來的運行情況看,取得的成效并不理想。出現了“疏于管理,淡化責任”的問題,主要表現在,稅務機關內部崗位職責不清,管理任務不明,淡化了稅收征管的一些基礎性工作,而重點稽查的作用也沒有得到充分發揮,影響了稅收征管的質量,造成了稅收流失。

2.稅務干部隊伍整體素質亟待提高。當前,知識經濟的浪潮撲面而來,擁有現代知識,具備創新能力的人才將成為生產力中最活躍的、決定性的因素。近年來,為適應國家發展的需要,稅務干部隊伍不斷壯大,但縱觀稅務干部隊伍的現狀,卻十分令人擔憂。一是專業型人才不足。二是復合型人才缺乏。難以適應市場經濟條件下日益復雜的稅收工作需要,造成了稅收流失。

3.稅收征管手段仍顯落后,稅收信息化建設步伐亟待加快。近年來,稅務系統大力加強了稅收信息化建設的步伐,但由于資金、技術、人員、設備等條件的制約,全國的發展不協調,沒有在全國形成網絡。同時,由于沒有與工商、銀行、海關等相關部門聯網,無法實現信息的交流和共享,使計算機管理的效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

(四)地下經濟規模巨大,是稅收流失的重要因素。

各種數據和信息表明,目前我國地下經濟已經具有相當的規模和影響,由于地下經濟活動幾乎完全脫離了稅務機關的監控和管理,稅收基本處于完全流失的狀態。

三、稅收流失的治理對策

(一)提高立法層次,加大稅收立法執法透明度。

1.制定頒布《稅收基本法》,對稅法的定義、原則、稅務機關的組織機構和權力義務、納稅人的權利和義務、稅收立法、稅收執法、稅收司法、稅務爭議、稅務中介和等進行明確的界定,使其真正起到稅收領域的“母法”的作用。

2.提高現有稅法的法律級次,增強稅法的法律效力。(1)對于現行增值稅暫行條例等經過修改后較為成熟的就按照法律程序盡快提請國家立法機關審議通過,使之升格為正式的法律。(2)修訂現行稅法,以達到稅法體系的內外統一。

3.強化稅收執法,確立“嚴管重罰”的治稅思想。在嚴格遵守《征管法》規定的處罰幅度的基礎上,適當提高對各類稅收流失行為的處罰力度,并按稅法規定嚴格加收滯納金,增加偷逃稅者的風險預期和機會成本,減少稅收流失。

4.強化稅務機關的獨立執法權。應考慮建立包括稅務警察和稅務法庭在內的稅收司法保障體系,使稅務機關可以進行獨立執法,不受其他部門干擾,增強對各種稅收流失行為的威懾和抑制作用。

(二)改革完善現行稅制。

1、改革完善增值稅,充分發揮增值稅優勢。

盡快實施生產型增值稅向消費型增值稅的轉型,加速技術進步和設備更新;擴大增值稅的征稅范圍,將其擴展至建筑安裝業、郵電通信業、交通運輸業等等。

2.完善個人所得稅。

(1)隨著征管環境的改善和征管手段的現代化,逐步實行分類綜合所得稅制并最終向綜合所得稅制過渡。(2)降低名義稅率,減少稅率檔次,簡化稅制,加強征管。(3)建立科學的費用扣除標準。

(三)立足現實,著眼發展,全方位多層次建立稅收征管新秩序。

首先,要在全社會樹立起依法納稅的遵從意識,強化公民對稅法熟悉程度和依法納稅的自覺性。其次,堅決堵塞會計信息失真的漏洞。國家應制定相關法律法規,規范企業的會計信息披露,嚴懲虛假錯誤信息的披露者。再次,要加大稅務人員的教育和培訓,使其不斷更新知識結構,提高稅務干部的綜合素質,提高征收管理水平。最后,要繼續完善和推進稅收征管改革,改革落后的征管手段,提高稅收效率。

(四)采取切實有效措施,打擊地下經濟。國家應盡快建立打擊地下經濟活動的有關制度,增強對走私、造假、盜版等破壞性、危害性較大的地下經濟的打擊力度,從制度上不斷壓縮地下經濟的生存空間,減少稅收流失。

參考文獻:

[1]金人慶。中國當代稅收要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

篇4

關鍵詞:和諧社會,綠色生態型社會,公平性社會,創新性社會,稅收政策

和諧社會,是指社會系統的各個部分、各種要素處于一種相互協調、良性互動的狀態。和諧社會包括人與自然的和諧、人與社會的和諧及公共治理的和諧,是綠色生態性社會、公平性社會和創新性社會的綜合。構建和諧社會,要求我們拓寬視野,運用多種手段,統籌各種社會資源。稅收作為國家宏觀調控的重要工具,在實現和諧社會的綜合目標過程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一、建設綠色生態型社會的稅收政策

1.通過稅收調節,大力發展循環經濟。循環經濟是指通過資源循環利用使社會生產投入自然資源最少、向環境中排放的廢棄物最少、對環境的危害或破壞最小的經濟發展模式。循環經濟從本質上改變了傳統經濟呈現的“資源—產品—廢物”的線型增長方式特征,表現出“資源—產品—再生資源”的循環發展模式特征,是以有限資源支撐人類社會無限增長的必然趨勢,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重要途徑。為達此目的,一是開征原生材料稅、生態稅、填埋和焚燒稅、開征垃圾稅或垃圾收費,達到通過促進資源的循環利用和再利用來發展經濟。二是對銷售工業余熱、熱電聯產、煤氣綜合利用項目給予稅收優惠,可以采取免征增值稅和所得稅形式。三是通過稅收優惠大力推行節能產品,對循環經濟的科研成果和技術轉讓可以通過免征營業稅加以鼓勵。四是繼續執行對廢舊物資回收企業的稅收優惠政策,同時通過征稅措施嚴格限制過度包裝和一次性用品的使用數量和范圍。五是改革現行的資源稅,強調其懲罰性,對資源稅的征收采用累進制方式,將資源的使用量劃分檔次,不同的檔次適用不同的稅率,稅率逐級跳躍式增加。

2.建立綠色稅制,保護生態環境和合理開發資源。(1)開征環境保護稅。將現行的排污、水污染、大氣污染等收費制度改為征收環境保護稅,建立起獨立的環境保護稅種。(2)加大消費稅的環境保護功能。首先,對資源消耗量大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如高檔家具、高檔一次性紙尿布、高檔建筑裝飾材料等,列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其次,對導致環境污染嚴重的消費品和消費行為,如大排量的小汽車、越野車、摩托艇,應征收較高的消費稅。把煤炭、電池、一次性塑料包裝物及會對臭氧層造成破壞的氟利昂產品列入消費稅的征收范圍。第三,對于資源消耗量小、循環利用資源生產的產品和不會對環境造成污染的綠色產品、清潔產品,應征收較低的消費稅。如對無鉛汽油可實行較低稅率,對達到高排放指標(歐Ⅲ)的小汽車可以給予一定優惠。(3)增強并完善資源稅的環境保護功能。首先擴大征收范圍。應該在現行對7種礦產品征收資源稅的基礎上,將那些必須加以保護性開發和利用的資源也列入征收范圍,如土地、森林、草原、灘涂、海洋和淡水等自然資源。其次調整計稅依據。把現行的以銷售量和自用數量為計稅依據,調整為以產量為計稅依據,并提高單位計稅稅額。第三將現行其他資源性稅種如土地使用稅、耕地占用稅、土地增值稅等并入資源稅,并將各類資源性收費,如礦產資源管理費、林業補償費等也并入資源稅。第四制定必要的鼓勵資源回收利用、開發利用替代資源的稅收優惠政策,提高資源的利用率。(4)完善科技稅收優惠政策,推動環保產業發展。除繼續保留我國原有的減稅、免稅和零稅率等稅收優惠形式外,還應針對不同優惠對象的具體情況,采取多種稅收優惠形式。主要包括:在增值稅中增加對企業生產用于消煙、除塵、污水處理等方面的環境保護設備給予減免增值稅的優惠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制度中增加對企業和個體經營者為治理污染而調整產品結構、改革工藝、改進生產設備發生的投資給予稅收抵免的規定;在企業所得稅制度中增加對實行企業化管理的污水處理廠、垃圾處理廠(場)實行加速折舊的規定。這樣可以增強稅收優惠手段的針對性,便于靈活運用各種不同稅收優惠形式激勵企業采取措施保護環境,治理污染,提高稅收優惠措施的實施效果。

二、建設公平型社會的稅收政策

1、實現區域經濟協調發展的稅收政策。目前我國的區域發展戰略實質上是一種地區間梯度發展戰略,輪番給出發展重點,輪番進行政策傾斜,輪番推出區域優惠。這種被扭曲的區域發展戰略從客觀上加劇了地區發展的不平衡。我國的經濟結構調整要按行業來進行,相應地稅收政策的調整也要根據行業來推進,建立稅收政策的行業導向機制。

在企業所得稅的調整上,要注重把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的重心定位于支持能源、原材料等基礎產業,采取投資和資源開發稅收優惠政策,并實行加速折舊和再投資退稅或給予投資稅額抵免,以保證投資者較快收回資本和獲得較高的利潤。

在增值稅的調整上,目前在東北地區推行的消費型增值稅試點對東北地區內的行業有利,從全國范圍來看,會出現同為冶金行業的鞍鋼和武鋼稅負不均,同為汽車制造業的二汽比一汽的稅負重,不利于整個產業結構的調整,影響了全國范圍內的公平競爭。加劇了區域經濟發展不平衡的矛盾。因此,要變區域性試點為行業性試點,在全國范圍內對行業(裝備制造業、石油化工業、冶金工業、船舶制造業、汽車制造業、高新技術產業、軍品工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統一先允許對當年新購進的機器設備應扣稅款給予實際扣除,然后再逐步全面推行對所有行業的消費型增值稅。

2、實現城鄉協調發展的涉農稅收政策的調整。2006年全國范圍內全面免征農業稅后,農民作為一個社會階層,仍然應有納稅義務,這也是取得國家公共服務的前提和條件。涉農稅制的改革的遠期目標是構筑農工商業統一的財產稅、流轉稅、所得稅及社保稅組成的一元復合稅制。并以財產稅作為地方基層政府的主要稅收收入,徹底解決現行城鄉二元稅制的種種弊端。在現階段,可以考慮以措施:

(1)對某些收入高的種植、養殖大戶征收個人所得稅,作為在農村開征個人所得稅的試驗。(2)在企業所得稅的調整上,對農副產品鏈式產業化開發的企業給予減免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推進農村工業化的進程。(3)在增值稅政策的調整上,一是提高農民銷售農產品繳納增值稅的起征點;二是取消對農民同時銷售農產品和其他非農產品時,農產品銷售額要占整個銷售額一半以上的限制,規定只要農民銷售中含有農產品的,銷售額達不到起征點的,也不繳納增值稅;三是提高收購農產品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扣除比例;四是規定對農民購進的農資中,如機械設備、種子、肥料、農藥等所包含的增值稅進項稅額允許扣除。(4)城鄉統一征收土地使用稅。將現行耕地占用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合并,城鄉統一征收土地使用稅,把農業用地作為土地使用稅中的一個稅目。稅率可根據農業用地所處地區、肥沃程度等自然條件劃分等級,實行差別比例稅率,按年征收。

3、實現公平分配的稅收政策。(1)完善個人所得稅,體現稅負公平。一是實行分類與綜合相結合的稅制模式。二是健全費用扣除制度。稅制應該更多的考慮納稅人不同稅收負擔程度,根據納稅人的不同身份分別制定不同的費用扣除標準、級次和稅率,并要綜合考慮納稅人的家庭成員人數和子女教育費用等。應隨著通貨膨脹率和收入水平的變動對扣除標準進行相應調整,即實行“指數化”,消除物價變動對納稅人稅收負擔的影響。三是逐步拓寬稅基。取消或減少某些特定的稅負減免項目,把原來未列入應稅項目的收入如個人證券交易所得、個人股票轉讓所得、資本利得等歸入綜合所得之中;對于附加福利有市場價格的按市價計算,無市場價格的按國家統一規定標準計算,嚴格管理予以課稅;對個體工商戶或個體專營種植業、養殖業、捕撈業的高收入者一并征收個人所得稅。四是依法治稅,加強征管。完善代扣代繳制度,建立雙向申報納稅制度及交叉稽查處罰制度。盡快推進個人財產、存款實名登記制度。(2)統一內外資企業兩套稅制,體現環境公平。一是將內外資企業所得稅合并為統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稅。統一稅前扣除標準,并與現行企業財務、會計制度相銜接。二是將房產稅和城市房地產稅合并為統一的房產稅。三是將車船使用牌照稅和車船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車船稅。四是將土地使用費和土地使用稅合并為統一的土地使用稅。五是對外資企業征收城市維護建設稅和教育費附加,徹底實現內外資企業稅制的統一。(3)開征遺產稅與贈與稅,調節存量財產的公平。根據當前我國的情況,遺產稅征收的起點應當高一點,把一般中低收入者排除在外,宜采取累進稅制,建立向慈善機構或其他公益事業捐獻免納遺產稅或扣除的制度,以鼓勵人們捐獻。同時為了防止遺產稅應納稅人事先轉移、分散財產,遺產稅與贈與稅應同時出臺。(4)改革消費稅制,體現消費公平。一是根據收入水平和消費水平的變化,進一步將一些高檔消費品列入征稅范圍。例如高級皮毛及裘皮制品、別墅、摩托艇、房車、沙灘車、高檔家用電器等高檔消費品納入征稅范圍,并制定較高的稅率。對某些高消費行為征收消費稅。為充分發揮消費稅引導消費、調節分配的作用,應對某些高消費行為在征收營業稅的基礎上再征收消費稅。如高爾夫球、賽馬、垂釣、射擊等高檔體育活動和休閑行為,高檔夜總會等娛樂行為,高檔美容美發、瘦身、洗浴、影樓等場所的消費行為。二是鑒于摩托車已成為大眾化的交通運輸工具,建議降低或取消對摩托車征收消費稅。三可以考慮將更多地應稅消費品和全部的應稅消費行為,明確在零售環節或消費環節實行價外征收,突出消費稅的特殊調節作用。(5)開征房地產稅(物業稅),調控房地產價格。住房制度改革使越來越多的城市居民擁有了私人住房。高收入群體也將購買住宅作為保值投資的手段。住房占有量的多寡,已經成為區分人們財富多寡和貧富差異的標準之一。將房地產保有環節征收的稅種合并為房地產稅,并同時設置起征點,實行累進稅率,以照顧弱勢群體的住房需求。一方面可以對富人的財產和收入起到調節作用,避免其多購房進行投機而造成房價的不正常上漲;另一方面也是轉變地方政府職能的需要,地方政府只有去抓社會治安、環境保護和執法情況,改善居住條件,營造和諧的社會環境。這個地方的房價才會上升,政府收的房地產稅也會越多,地方政府才有了一個良性的穩定財源。

4、完善促進就業的稅收政策。目前就業難的問題已成為一個普遍的社會問題。一方面要用稅收政策大力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形成新增就業能力。企業所得稅按企業組織類型設置差別稅率,對中小企業專門設置一檔稅率。可適當降低金融業的營業稅稅率,以增強金融機構對中小企業的貸款能力;一方面要用稅收政策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增強勞動力的吸納能力。對商貿、旅游、社區服務、餐飲、流通等投資少、就業成本低、就業容量大的行業,實施減免所得稅、降低營業稅率等優惠措施,加快其發展。發展多種所有制的服務業,采取減免稅等政策支持、鼓勵和引導個體、私營企業大力創辦服務業,如對從事就業介紹、勞動者崗位能力培訓的中介機構給予稅收減免和政府資金支持,對對外輸出勞務的中介給予稅收補貼等。另外要用稅收政策大力支持再就業,降低失業所造成的各種損失。放寬再就業安置企業范圍的限制,各類企業不分性質,都可享受稅收優惠,如可將適用對象放寬到民營企業和外資企業。同時,取消對建筑業、娛樂業安置下崗失業人員的稅收優惠限制。對現行僅給予下崗失業人員的優惠擴大到尚未獲得就業機會的群體。如農村富余勞動力、高校畢業生和中專技校畢業生等。

三、建設創新型社會的稅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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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稅收;風險投資;居民企業海外直接投資

近二十年來,我國的經濟體系中均存在不同幅度上的高投資率和低消費率并存的情況。同時,在“大眾創業、萬眾創新”的新時代號召下,“強化資本市場對科技創新的支持,壯大創業投資規?!币殉蔀闀r代重點。稅制改革是諸多國家為實現投資結構合理優化,并讓風險投資有效地進入企業、保障創新活動的展開采取的較為有效的措施。稅收是影響均衡產出的一個重要因素,同時也是政府用以動態地調整投資、消費或是儲蓄等人們因看待當時與未來收入的態度不同而做出的行為,以期使經濟達到均衡狀態的一大重要經濟手段。

一、稅收結構與投資結構

(一)稅收結構。稅收是一國經濟之基礎,稅收活動影響著個人與國家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如果說稅收是個整體概念,那么稅收負擔則是一個相對的、局部的概念。稅收負擔是一個客觀的、不因人的主觀意志而變化的經濟范疇,是國家稅收和不同納稅主體之間的分配關系。兩者從不同的角度反映了一國的稅收政策,不僅可以幫助我國了解不同區域間的稅收水平與差距,同時也為調整與制定合理的稅收政策提供了參考。我國稅收結構具有以下三個特點:(1)我國是以間接稅為主體的稅收結構,據全國稅收數據統計,近十幾年來,我國間接稅比例一直居高不下,但是有遞減的趨勢。(2)個人所得稅具有邊緣化趨勢,主要體現在總額邊緣化與作用邊緣化,個人所得稅的絕對量與占全額比重低,遠低于同期發達國家水平,同時個人所得稅所具備的調節高收入與縮小貧富差距的作用不具明顯效果。(3)稅收結構內部不均衡,過分依賴流轉稅與所得稅。

(二)稅收作用投資。改革開放以來,經濟的迅速增長背后,高投資勞苦功高,但同時也伴隨了較高的通貨膨脹率。投資所形成的資本極大程度提高了一國的生產能力,進而促進經濟更快地增長。投資與消費最大的區別在于,投資不僅僅能夠刺激產出,而且還能在未來可預期的一段時間內形成高于當前的供給能力。但是從另一方面來說,投資是人們在當前有限的收入下犧牲眼前的近期消費來增加未來遠期消費的行為,受到國民收入水平與人們愿意儲蓄的程度。降低投資報酬率是稅收作用于社會投資的一大重要環節,投資報酬率的降低打擊了社會公眾與企業的投資積極性,低報酬率削弱了企業稅后可累積的實際利潤,當投資報酬率降低到一定程度時,風險溢價無法得到滿足時,人們對于風險的厭惡會促使它們降低投資以保證現有資金的安全。除此之外,高稅收有時會引起資本的跨區域流動。在全球經濟一體化的發展大背景下,國與國之間的經濟貿易活動也變得愈發密切。由于不同地區、不同國家的稅收政策差異的存在,使得企業在不同地區可獲得優惠也不相同,因此為尋求更高程度的稅收優惠,企業會考慮跨區域調用資本,有時候甚至會進行國際間的資本流動。當本地納稅高于其他國家或地區時,企業將更傾向于選擇減少本地投資,并跨地區轉移投資資本。

二、稅收與居民企業直接海外投資

在經濟全球化飛速發展的時期,資本在全球范圍的流動日趨自由。在國際直接投資方面,我國居民企業到海外直接投資取得快速發展。但是,我國居民企業海外直接投資主要存在以下問題:

(一)投資總體水平相較其他國家略低。我國居民企業海外直接投資在國家GDP中比重占比遠低于全球的平均水平,離發展中國家平均水平也有一定的差距,更不用說與發達國家之間的差距。同時,我國居民企業海外直接投資僅為外商直接投資的一半,兩者水平差距較大。

(二)與國有企業相比,私營企業海外直接投資的資金力量薄弱。投資區域過度集中,多集中在亞洲與拉丁美洲地區,投資區域高集中度會增加海外投資的總體風險。

(三)私營企業海外直接投資的資金力量較國有企業而言較為薄弱。我國居民企業海外直接投資仍需要我國政府在所得稅政策上加以支持和鼓勵。實際上,現有的法規政策也存在一定的不足,我國海外直接投資稅收政策對于居民企業的投資的激勵與支持作用不強。因此,對我國居民企業海外直接投資的稅收政策進行調整與完善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诤M馔顿Y主體單一的現狀,政府應該加大鼓勵與支持政策。政府可選擇性地加大對一些投資弱勢企業的支持,例如加大中小企業或者私營企業的海外直接投資的所得稅優惠力度。在相關職能進行資金能力評估后,對資金力量不足但具有投資優勢的企業給予一定的政策優惠資格。如此一來,既可以減輕這部分企業的境外投資稅收負擔,也可增加企業的稅后收益能力,間接地加強其資金力量?;诤M馔顿Y區域集中的現狀,可以加大與歐美國家之間的貿易交流,以達到合作互贏的目標。對于目前已簽訂的稅收協定進行定時的、有針對性的修訂,尤其當國內稅收制度進行調整時,更應重視相應稅收協議的合理性與當時社會經濟的一致性。同時,可以有選擇地加入一些稅收優惠政策,這些優惠政策會吸引更多的居民企業到歐美發達國家直接投資,使國內居民企業投資區域擴大,減少由于投資過于集中而產生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學習當地的先進生產、管理與經營經驗,提高我國居民企業海外直接投資國際競爭力。

三、稅收與風險投資

風險投資是投資于新興的且具有較大發展空間的高新技術企業的一種長期性的、權益資本投資,主要是指向處于初創階段的企業提供資金扶持并取得公司部分股份的融資方式。如上文所說,風險投資者往往會在董事會中占有一定席位,會積極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和治理。投資者利用其專業的管理能力與在實戰中累計的經驗幫助公司動態地調整結構,提高公司的治理水平,提供人力、財務等方面的幫助。對于傳統的銀行融資貸款,風險投資對企業規模和抵押品水平不敏感,因此那些規模不大、抵押品水平不高的企業仍然有機會獲得風險投資的支持,獲得創新活動所需資金。大部分創新活動具有高風險的特點,成功的不確定性高,通常需要較大的前期投入,由于研發過程歷時較長且存在較多不可預測因素,常與高失敗率相掛鉤。風險投資對風險的承受能力較強,對高收益的追求可能使得其對創新活動的失敗容忍度較高,因此風險投資比其他投資者更傾向于支持企業的研發決策。風險投資還會進行投資后管理,為被投資企業提供增值服務。因為風險投資主體往往是專業的投資者,具有較高的知識水平與豐富的相關經驗,風險投資者樂于把所學帶入被投資企業,優化管理水平與協調各方工作,使項目有序并順利推進。以新能源企業為例,能源是人類生存和發展的基礎,一方面它是一國維護國家安全,提升綜合國力的基石,另一方面也是國民經濟繁榮與發展的推動力。到目前為止,我國已經陸續出臺了包括財政補貼和稅收減免的財稅政策等多種支持政策以推動新能源產業的發展,其中涵蓋了信貸優惠和融資支持的金融政策,以及專項資金、對外競爭合作等其他政策。雖說政府補貼和稅收優惠均能夠對企業投資效率起正向促進作用,但是政府補貼的獲得常常因為手續與政策具有較大的不確定性和限制性,難以在短時間內看到顯著的補貼成效,具有一定的滯后性。相反,稅收優惠則相對更加靈活性,可在短時間內看到正向的促進作用,更有利于企業合理配置資源,稅收優惠對總投資效率和規模效率皆存在顯著的正向關系。稅收的減免能夠降低成本,從而為企業贏得更多的現金流,這部分現金流既可能用于企業的技術研發與管理水平的提升,也可能用于生產規模的優化。目前,發達國家較為合理完善的風險投資稅收優惠政策主要具有:

(一)稅收優惠方式多樣。基于優惠時點來劃分,分為前端優惠與后端優惠,前者屬于不論成功與否的優惠都對投資額給予稅收抵免,后者是僅對成功者提供的對資本利得給予稅收減免。根據優惠路徑不同來劃分,一種是投資者直接向中小企業投資的政策優惠,另一種是針對投資者向風險投資基金投資行為的優惠。相對而言,直接投資優惠對于中小企業的激勵效果更為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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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稅收調節收入分配的現狀

現階段,我國稅收在調節社會再分配功能上存在弱化與缺位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稅收結構的不合理限制了稅收調節功能的發揮,并且存在強化收入不均等問題的趨向。在不同的稅收結構下,收入分配的調節以及收入公平的實現會有很大差異。以所得稅為主的稅收結構的基本特征是以所得稅為主體稅種和主要稅收收入來源,所得稅收入一般占稅收總收入的60%以上,流轉稅收入一般不超過總收入的20%,此稅制結構對公平調節社會收入分配和校正經濟扭曲具有良好的效果。但從我國稅收結構來看,“十五”期間,流轉稅和所得稅收入占全部稅收的比重分別達到68.2%和23.2%.主要發揮收入調節作用的個人所得稅收入占稅收收入比重接近7%,占GDP的比重才1%左右,份額相當小。我國目前這種以流轉稅為主體的稅制雖然充分發揮了收入功能,保障了稅收大幅度增長,但在收入分配的調節上具有累退性,且流轉稅易轉嫁,其比重越大,收入分配的差距就越大,對收入分配易產生扭曲作用。

二是稅收調節體系不健全,各稅種缺乏調節整合力,影響了稅收調節功能的發揮。單個稅種調節再分配的力量是脆弱的,應著眼于整個稅制體系的建設,綜合運用各種稅收手段。我國個人所得稅制與一些發達國家、發展中國家相比還有一定差距。發達國家個人所得稅收入占全部稅收收入的比重一般為40%左右,發展中國家的平均水平為8%.即使是個人所得稅比重較高的西方國家,也非常注重各稅種的整體配合,特別是注重消除流轉稅的累退性。但是我國目前還未形成有效調節收入分配的稅收政策體系。如醞釀多年的社保稅、物業稅、贈與稅、遺產稅等稅種尚未出臺,影響了稅收整體作用的相互彌補、協調發揮。

三是個人所得稅制度設計上的不規范制約了稅收調節功能的發揮。個人所得稅是調節收入分配能力最強的稅種,在實現收入公平分配職能方面發揮著其他稅種難以替代的作用。個人所得稅是從結果上對個人收入進行再調節,但由于征管水平的限制,且缺少完善的納稅人收入管理系統,目前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對高收入的調節力度還不夠。目前,個人所得稅65%左右的收入來自工資薪金所得。這主要是因為我國的個人所得稅實行的是以分類課征和代扣代繳為主的制度,采取的是控制稅源的方法,對各類來源不同的收入分別適用不同的稅率,對相同應稅所得不區分納稅主體的納稅能力。

二、面對我國基尼系數現狀稅收政策的選擇

面對我國基尼系數現狀,稅收調節應當突出怎樣的政策取向?

1.改變現行稅制在調節收入分配方面的制度缺陷,完善稅收調節體系,使稅收調節分配的功能在居民收入環節、存量財產、投資收益等各個環節得到有效發揮。

適應我國經濟轉型和經濟社會發展要求,構建和完善有利于形成相對均衡的利益分配格局和社會公平的稅制結構。在稅收結構中,最核心的問題是主體稅種的確立。我國現行的稅制結構,以效率為主,以流轉稅為主體。這種稅制結構在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公平上的功能比較薄弱,其不免存在的累退性,放大了收入的不平等,具有反向調節作用。當前應逐步提高所得稅在稅收結構中的比重,并逐步過渡到以所得稅為主體的稅制結構。在所得稅為主的前提下,整個稅收制度具有累進性,所得稅比重越大,收入分配差距越小,從而使稅收調節分配的功能得到有效發揮,改變稅收調節缺失、弱化的現象。

針對我國稅收調節單一、缺失、弱化的狀況,建立多稅種、立體式、全過程的稅收調節體系。應逐步建立起一個綜合協調配合,覆蓋居民收入運行全過程,以個人所得稅為主體,以財產稅和社會保障稅為兩翼,以其他稅種為補充的收入分配稅收調控體系,從個人收入的存量、增量、轉讓等多個環節對收入分配進行全方位調節。單一的個人所得稅難以形成有效的調控力度,應開征相關稅種,如在個人收入環節開征社會保障稅,對存量資產開征房地產稅,對個人投資收益開征證券交易稅等,使稅收對個人收入分配差距的有效調控覆蓋全過程,形成完整的收入分配調控體系,縮小規避稅收調節的空間,確保收入差距保持在一個合理的范圍。

2.運用綜合調控手段,加強對高收入階層的稅收調控。

基于我國對高收入階層稅收征管比較薄弱的現狀,當前應當認真研究運用綜合手段,強化稅收調控:

一是加快個人所得稅改革,建立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稅制模式。雖然這幾年我國個人所得稅收入呈現快速增長勢頭,但與世界各國相比還有差距。個人所得稅具有籌集財政收入和對收入分配狀況進行調節兩大功能,過低的比重使得個稅的調節功能難以發揮。因此,要在去年調整個人所得稅工資薪金所得費用扣除標準基礎上,進一步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度,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合理確定稅率水平,優化稅率結構;合理確定減免稅項目,嚴格減免稅政策。同時加快建立全國統一的信用系統,實行收入支付的信用化,使個人的隱性收入顯性化。

二是深化消費稅制改革。今年4月1日出臺的消費稅相關規定,雖然對一些稅目和稅率作了調整,但還不夠。建議進一步調整消費稅征稅范圍,拓展奢侈消費品等項目的稅基,適當增設新稅目,將某些超越大眾生活水平的高消費項目或服務,如高檔別墅、高檔電子設備、私人飛機、高價娛樂、名貴寵物等商品列入消費稅的征稅范圍;適當調高煙酒、汽油、柴油的消費稅稅率,倡導堅持“綠色”標準,節約天然能源,在總體上提高消費稅在稅收中的比重。

三是可考慮對儲蓄利息稅采用累進稅率。儲蓄存款利息個人所得稅一刀切地按20%征收,對以工薪收入為主的中低收入者不利。隨著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隱性化以及工資外收入的大量增加,高收入者的主要收入并非來自工資,而是來自其他所得,比如股息、紅利、勞酬、租金、出場費等。目前,對這些工資收入以外的各種所得往往難以控制,從而導致高低收入者之間的收入分配差距進一步擴大。由于高收入階層銀行存款儲蓄占據我國銀行存款的主要部分,實行累進稅率,存款多則稅率高,既在一定程度上保護低收入者,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刺激高收入者的消費和投資。

四是考慮開征物業稅、遺產稅等稅種。我國居民收入差距和財產分配差距都達到了較大的區間,如果不采取一定的措施加以控制,還會隨著經濟的發展進一步擴大,因此應盡快建立完善的遺產稅和贈與稅征收體制。同時,開征物業稅,有利于解決現行房地產稅收不統一,計稅依據不合理以及房、地分別征稅帶來的不規范等問題。

3.把“富民優先”作為經濟發展新階段以及解決基尼系數拉大問題的重大經濟政策,對低收入者實施積極的稅收扶持政策。

一是完善支持農業發展的稅收政策措施。農業的基礎地位和弱質產業特性,要求政府和社會要在提高農業生產專業化和規模化水平,大力發展農業產業集群,健全現代農產品市場體系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具體就是對農業生產資料采取更加優惠的增值稅稅率,進一步降低生產資料價格,減輕農民負擔。大力鼓勵發展農村新經濟組織,在所得稅方面給予必要的優惠扶持。對投資農業(特別是高科技農業)、農業基礎設施的企業及出口型農業企業,采取與高新技術企業同等的稅收優惠政策,并在一定期限內減免地方稅費。改變稅收累退性的格局,促進農村要素流動,加快工業化和城鎮化步伐,提高農民收入。

二是加大對中小企業的扶持力度,使民營經濟得到長足的發展。大部分勞動力在中小企業就業,在稅收方面應采取多種形式促進中小企業發展。如進一步提高增值稅和營業稅的起征點;對一些生活必需品減免流轉稅;降低小規模納稅人的征收率;將賬證健全的小規模納稅人納入一般納稅人管理,允許其抵扣進項稅額。同時加快所得稅的并軌工作,減輕企業稅收負擔,對勞動密集型企業和項目給予稅收優惠等。

三是加大對城鎮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的稅收支持力度,推進就業和再就業。建議將享受優惠人員的范圍擴大到集體企業的下崗人員、失地進城的待業農民以及下崗再就業人員;優惠稅種不僅包括營業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和所得稅,還應包括增值稅;優惠政策不僅針對生產企業,還應包括國家鼓勵發展的其他行業、產業,如商業、餐飲、旅游等。此外,對就業培訓機構給予適當的稅收優惠,加強對下崗失業人員的就業培訓。

四是建議開征社會保障稅。社會保障稅具有雙向調節功能,一是對社會整體來說,可以實現收入由高收入群體向低收入群體的橫向轉移,二是對成員個體來說,能實現其收入由青年或就業時間向老年或失業時間的縱向轉移。當前應盡快建立起以稅收為主要來源的社會保障籌資機制。社會保障稅的課稅范圍,應當與當前我國二元經濟結構下統一城鄉稅制、消除城鄉差別的趨勢相適應。應實行分項比例稅率,針對退休、失業、傷殘、醫療等具體項目需要的社會保險支出量,規定高低不等的差別比例稅率,使廣大居民老有所養、病有所醫、失業有保障。

4.完善配套措施,加大對非常態高收入階層收入的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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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扶持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的分類

省國稅、省地稅和省科技廳制定的如何貫徹落實《省政府關于鼓勵和促進科技創新創業若干政策的通知》的實施細則,歸納了十三項稅收優惠政策。國稅部門執行較為普遍的主要有以下幾項政策:

1、加大對企業自主創新投入的所得稅前抵扣力度。允許企業按當年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的150%抵扣當年應納稅所得額;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

2、支持企業研發機構建設。經批準在企業建立的國家級和省級技術中心、工程中心、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以下簡稱“三個中心”),應向主管稅務機關報送有關部門的批復,中心科技人員的名單、職稱、學歷及擔任該中心職務等有關資料,經主管稅務機關審定后,其科技人員實際發放的工資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據實扣除。

3、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原稅法對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經省有關部門認定屬于新辦高新技術企業的,自獲利年度起兩年內免征企業所得稅,兩年后減按15%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新法規定國家需要重點扶持的高新技術企業,減按15%的稅率征收企業所得稅。

4、扶持科技創業服務機構發展。國家及省認定的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軟件園、留學生創業園等科技企業孵化器,自認定之日起,暫免征營業稅、所得稅、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二、常州高新區在享受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方面的現狀

1、“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政策的落實情況。2007年度,屬于常州高新區國稅局轄管的有技術開發費立項的企業共18戶,其中內資9戶,外資9戶,但申報2007年度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企業只有9戶,其中,外資企業3戶;2007年度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2000萬元,加計扣除額1000萬元,內資企業6戶;2007年度技術開發費實際發生額1075萬元,加計扣除額537.5萬元。其他企業都因本年度未發生或某些原因未申報加計扣除。

2、“雙高”企業政策的執行情況。至2007年底常州高新區共有288戶企業取得高新技術企業證書,其中,由國稅征管企業所得稅的僅156戶,還有145戶實際經營地址不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5.63平方公里范圍內的“區外”企業。即目前享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新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企業僅只有11戶,2007年減免企業所得稅和外商投資企業所得稅2254萬。

3、扶持科技創業服務機構基本情況。常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軟件園管理服務中心和常州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創業服務中心屬于《實施細則》第十一條省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目前開發區分別有70余戶和190戶左右的在孵企業。而兩個服務機構都屬于地稅征管范圍。2007年度,“三個中心”所得稅屬于國稅管理的只有2戶,即××生物防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和××股份有限公司技術中心,而該“兩個中心”都未享受科技人員實際發放的工資額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可據實扣除的政策。

三、科技創新稅收優惠政策在執行中存在的問題

1、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虎頭蛇尾,政策解讀理解不透。從開發區企業技術開發費立項的企業來看,申報立項的有18戶,但申報2007年度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企業只有9戶。造成企業未申報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原因一是企業對技術開發費加計扣除的政策不了解;二是企業在技術開發費立項后,企業本身不積極,財務怕麻煩,技術部門怕羅嗦,技術開發費沒有進行單獨核算,無法正確進行費用歸集;三是稅務部門對于技術開發費的歸集(蘇國稅發[2006]107號)沒有具體的操作細則,稅務部門對于審核確定技術開發費有畏難情緒。另外,文件規定“實際發生技術開發費用當年抵扣不足部分,可按稅法規定在5年內結轉抵扣。”這條政策實際對于加計扣除的50%部分沒有什么優惠,造成虧損企業缺乏積極性。

2、“雙高企業”難圓“雙高”,政策落實舉步難行。至2007年底,常州高新區國稅征管企業所得稅共156戶,而真正享受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內的新辦高新技術企業優惠的企業僅有11戶,主要原因是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5.63平方公里范圍內的“區外”企業不得享受“雙高”企業政策。由于區域范圍的局限問題,新辦企業難以進入,形成區內原有企業技術含量降低,而新增高新技術產業得不到扶持的現象不斷產生。

3、“科技人員”身兼數職,“三個中心”核算不清。在實際工作中,有些企業可能存在專業的技術開發研究中心和人員,但大多數企業往往不存在專門的技術開發研究中心和人員,企業為了合理配置使用人力資源,往往會讓技術開發人員和其他部門人員一起辦公,甚至技術開發人員還同時履行與企業開發的產品有關的其他職責,如市場開發調查、產品的售后服務、產品的測試等職能。相應的,費用也涉及到如工資、辦公費、差旅費、福利費等。由于中心人員的勞動關系統一在母公司,中心對于技術人員沒有辦理相關的勞動關系手續,技術人員工資按母公司一并核算,企業普遍存在研發機構人員費用難以據實扣除的問題。

4、動漫企業政策不明,稅收優惠一波三折。雖然[2006]32號文件明確:有關部門認定的動漫企業自主開發、生產的動漫產品,可申請享受國家現行鼓勵軟件企業發展的有關所得稅優惠政策,但至今尚未出臺有關的具體操作辦法和實施細則。由于常州動漫基地07年初剛取得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地區部分文化體制改革試點單位資格,所以往年都沒能享受財稅[2005]002號文件規定的“政府鼓勵的新辦文化企業,自工商注冊登記之日起,免征3年企業所得稅”的優惠政策。另外,動漫企業的動漫直接產品的開發、生產、出版、播出、演出和銷售與動漫產品有關的服裝、玩具、電子游戲等衍生產品的生產和銷售在增值稅與營業稅征稅范圍上劃分不清,即征即退的政策也難以落實。

四、意見和建議

1、加大技術開發費的宣傳力度,按項目歸集費用。一方面,稅務、科技部門要積極鼓勵、引導企業向科技創新方向發展,最大程度地發揮稅收政策的杠桿作用;另一方面也應要求企業合理劃分與其他部門人員的各類費用以及不屬于技術開發階段或者說是產品開發成功后所發生的費用,以此明確責任,切實消除技術開發費抵扣的相關問題。

2、降低“雙高”企業的認定條件,加大優惠力度,提升產業結構的發展。原有的企業所得稅法對“雙高”企業的認定必須限定在“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這一類特殊區域內,但是,僅靠目前的“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已難以承納高新技術企業的不斷發展,從促進高新技術企業發展,提高本區域產業結構水平的意義上講,政策應具備延續性。目前,新企業所得稅法已調整“雙高”企業的認定標準,只要經國家相關部門的實際認證,確實具有世界或本國空白技術行業的企業,就可以享受“雙高”企業15%的低稅率稅收優惠政策。所以,要改變我國關鍵技術自給率低,發明專利數量少,科研質量不夠高,優秀人才比較匱乏的現狀,使我國的產品結構由“中國制造”向“中國設計”轉化,還應降低“雙高”企業的認定條件,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優惠幅度,推進產業結構優化升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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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9月27日印發公布的《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第三條第二項對與試驗區相配套的稅收政策做出了相應規定,具體規定如下:

(一)促進投資的稅收政策

第一,注冊在試驗區內的企業或個人股東,因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可在不超過5年期限內,分期繳納所得稅。

第二,對試驗區內企業以股份或出資比例等股權形式給予企業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的獎勵,實行已在中關村等地區試點的股權激勵個人所得稅分期納稅政策。

(二)促進貿易的稅收政策

第一,融資租賃項目稅收優惠政策??傮w方案規定,將試驗區內注冊的融資租賃企業或金融租賃公司在試驗區內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納入融資租賃出口退稅試點范圍。對試驗區內注冊的國內租賃公司或租賃公司設立的項目子公司,經國家有關部門批準從境外購買空載重量在25噸以上并租賃給國內航空公司使用的飛機,享受相關進口環節增值稅優惠政策。

第二,原保稅區延伸稅收優惠政策。在上海自貿區正式掛牌成立前,《上海外高橋保稅區條例》、《洋山保稅港區管理辦法》以及《上海浦東機場綜合保稅區管理辦法》對保稅(港)區內的進口貨物的關稅和進口環節稅、區內企業在區內加工、生產的貨物所涉及的生產和流通環節的稅收以及退稅做出了相應的規定??傮w方案在這一方面稅收優惠政策的制定則在保留了原稅收優惠政策的基礎上,做出了相應的延伸。其稅收政策延伸如下:一是根據企業申請,試行對內銷貨物按其對應進口料件或按實際報驗狀態征收關稅的政策。二是在現行政策框架下,對試驗區內生產企業和生產業企業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予以免稅,但生活業等企業進口的貨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規和相關規定明確不予免稅的貨物除外。

另外,總體方案在稅收政策的制定上還規定,將要完善啟運港退稅試點政策,適時研究擴大啟運地、承運企業和運輸工具等試點范圍。并在符合稅制改革方向和國際慣例,以及不導致利潤轉移和稅基侵蝕的前提下,積極研究完善適應境外股權投資和離岸業務發展的稅收政策。

二、當前上海自貿區稅收政策的作用分析

第一,促進上海自貿區投資發展。

在企業和股東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產生資產評估增值的涉稅問題上,按照現行規定,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如果是個人出資,則要求按照個人財產轉讓所得一次性計稅;如果是企業出資,則一律要求企業視同銷售所得或者視同財產轉讓所得一次性計稅。

而總體方案所規定的稅收優惠政策中對于注冊在上海自貿區的企業和個人股東以非貨幣性資產對外投資等資產重組行為而產生的資產評估增值部分給予了遞延納稅的稅收優惠,這一優惠政策充分考慮了納稅人在投資初期的資金緊張問題,相當于稅務機關給予納稅人一筆無息貸款,為納稅人帶來了貨幣時間價值,從而鼓勵、促進納稅人在上海自貿區進行投資,從而推動了上海自貿區的投資發展。

第二,促進我國跨境融資租賃業發展。

總體方案的稅收政策規定中,對金融服務領域的融資租賃業制定了專門的稅收優惠政策,該政策對于該行業的出口退稅以及進口環節增值稅低稅率的做出了相應規定。這一政策有利于減輕試驗區內融資租賃行業的稅收負擔,促進跨境融資租賃業務發展,它的作用可以體現在以下兩點:一方面能夠推動我國上海自貿區高新技術設備的引進,提高我國生產企業生產力;另一方面可以促進我國空運服務業引進更先進的運輸設備,提高我國空運服務水平。因此,該稅收優惠政策既能促進我國跨境融資租賃業發展,又能推動跨境資源流動及資源配置的優化。

第三,促進上海自貿區生產、出口企業發展。

對于在上海自貿區注冊成立的生產企業以及生產型服務企業,其進口所需的機器、設備等貨物予以免稅,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鼓勵生產企業從境外引進技術更先進的設備,從而提高自身生產力。并且,總體方案制定的稅收政策對于從外國進口原材料,再制成產成品銷往境外的出口導向性企業來說,進口和出口環節都是免稅的,因此該政策對其優惠力度較大,極大促進了上海自貿區生產以及出口企業的發展。

三、思考與建議

雖然上海自貿區現有的配套稅收政策已經給自貿區的很多企業帶來了優惠與利好,并在一定程度上推動了融資租賃、投資以及貿易等領域的發展,但目前來講其稅收政策仍是不完善的。筆者認為,稅收政策的進一步完善應注意以下幾點:

篇9

(一)降低了企業的可抵扣成本

營改增實施前后的企業成本有所差異:營改增實施之前的企業成本等于含稅價,而實施之后的成本是減去一定比率進項稅稅后的成本,也就是實施營改增降低了企業的可抵扣成本。降低可抵扣成本會增加企業的稅負,因此,會使企業的盈利相較于實施營改增之前而有所減少。所以說,采購高稅率原材料的企業會因為營改增的實施而增加負擔。

(二)減少了企業的收入

營改增的實施會使企業收入計算也出現差異,實施營改增之前,企業主要通過全部稅收來計稅,但是營改增實施之后,必須依靠價稅分離來進行銷項稅額與進項稅額的計算,其原因是企業收入為含稅價。例如,某企業(稅率6%)2萬元,在營改增實施以前,這兩萬元就是企業的收入,但是營改增實施之后,按照 元入賬。因此我們可以看出,營改增前后收入的對比相差1132.08元,致使企業的收入減少了5.66%。

(三)對企業的利潤核算有影響

企業利潤決定了企業的成本收入,而利潤更是企業經營的目的。增值稅為價外稅,而營業稅為價內稅,在進行利潤核算時,實施營改增的影響主要體現如下:銷售收入相當時,其中不包含增值稅;但是未實施營改增時,銷售收入要包含營業稅,從而使兩者的利潤出現差異。通常增值稅抵扣率超過 時,會減少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稅負;但是如果增值稅抵扣率超過2.75%時,企業能夠成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使稅負得以減少。

(四)對企業稅負有影響

企業的納稅種類主要包括企業所得稅、增值稅以及附加稅費。從增值稅來看,小規模納稅人比一般納稅人的稅負要高,因此小規模納稅人對于會計核算與經營管理缺乏積極性,對企業的發展不利;在實施營改增之后,企業所得稅也隨著利潤而浮動,也就是企業利潤升高時,企業所得稅也會升高;企業利潤降低時,企業所得稅也會降低。從增值稅來看,實施營改增致使企業的利潤空間不大,因此營改增對企業稅負也有很大的影響。

二、稅收策劃

(一)稅收策劃的特征

1.目的性

稅收策劃的目的性在于,在確保遵紀守法的前提下有效的降低企業的負擔。企業與企業所運用的稅收策劃不盡相同,但是在通常情況下可以分為以下兩種:其一,在稅負接近相同時,采用繳稅時間延后的方式;其二,在眾多方式中,選擇繳稅最少的方式來進行。企業必須結合自身的特征來選擇繳稅方式,不可魯莽的選擇繳稅方案。

2.合法性

很多企業在進行偷稅漏稅的過程中,看似獲得了很多經濟效益,但是卻給企業的良好發展埋下了禍根。因此,稅收策劃的合法性不僅對企業的發展有很大的幫助,也是對國家政策的負責任。因此,為了我國社會經濟的良好發展,企業應當積極認真的繳納稅款。

3.籌劃性

只有對企業經營的具體環節進行有效的了解,才能對稅收進行有效的籌劃。因此,需要策劃出對企業發展有幫助的策劃方案,才能節約稅款的繳納。

(二)稅收策劃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

稅收策劃對企業的經營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是企業經營的重要組成部分。有效的稅收策劃不但能夠實現我國政策的合理實施,還能降低企業的負擔。企業在發展過程中不僅要善于經營,還應當善于繳納稅款。可以說,善于繳納稅款的企業不但負擔不會重,反而會增加經濟收益。

(三)優化稅收策劃方案

1.對稅收策劃進行有效的把握

進行稅收策劃能夠使企業的財務管理更加的便捷,能夠有效的保障企業的經濟效益。需要對業務環節、涉及稅種、業務過程、稅收法律以及稅收政策等內容進行有效的策劃。制定稅收策劃并不只是為了節約稅款,而是為了企業的長遠利益。很多企業為了逃稅不惜做出違法的行為,這是沒有正確的理解稅收策劃。正確的理解稅收策劃,能夠幫助企業在合法的前提下走上快速發展的經濟道路,并且在稅務法律的保護下企業才能更加穩定的發展。進行稅收策劃時應當對稅種與還發進行深入的分析,避免出現不必要的錯誤。

2.在合適的地點進行投資經營

有很多例如豐田汽車、金拱門快餐、沃爾瑪等國外企業選擇駐扎在中國,有一個很大的原因就是中國的稅收政策對這些企業極為有利。在企業投資的過程中,不僅要把握勞動力、金融市場、原料等,還需要對區域稅收政策進行深入的了解,選擇出存在稅收優惠的區域。很多國家為了發展自己的社會經濟,都通過免稅或地稅的政策吸引外企前來投資。因此,選擇合適的地點進行企業的經營投資是十分必要的。

3.提升稅收策劃人才的職業素養

從當前的情況來看,很多企業都在加大對財務管理人才的培養。主要原因是因為企業在市場經濟中的競爭過于激烈,并且稅收政策對企業利益具有很大的影響,因此提高稅收策劃人員的職業素養對企業核心競爭力的提升也有著極大的促進作用。在人才培養的過程中,企業應當對人才的策劃能力與風險管理進行有力的指導。另外,還可以通過專業化服務的中介部門代為擬定。

4.對企業稅收策劃機制進行改善

對企業稅收策劃機制進行改善的環節主要包括決策策劃、反饋機制、流程規劃以及風險預警等工作。策劃人員應當結合形式的發展,在原有的基礎上進行改善。合理的策劃機制能夠更好的控制稅收策劃風險,使策劃能夠有效的實施。

篇10

在企業的股票期權策略中,能否將其支出于企業所得稅之前得到列支呢?現在對于此問題存在著兩種不同的聲音:(1)應該不再采用計稅工資的方式,只要是同企業的生產運營相關的工資支出都應該批準其于企業所得稅之前刪除,而股票期權和工資在支出方面應該是一樣的。(2)可以不再采用計稅工資的方式,但是對于股票期權來說,其支出于工資的支出不該一視同仁。綜合思慮現階段我國的股票期權狀況和未來的發展,應該參考美國的激勵股票期權來處理中國的企業所得稅方面的問題。經過對美國的實地勘察、結合我國的實際情況同時考慮了激勵股票期權的獨特之處后,在本文中,作者更支持第一種思路。支持的原因主要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首先,在本質上來說,股票期權是作為一種“另類”獎金發放到員工手里的,只是這種獎金是被延期的,不能立刻取現。從表層上來看,采用這種方式公司的現金并沒有流出去,但是這種方法使得公司的現金流入也大大減少了。其次,針對股票期權到底應該扣除多少費用的問題,本文覺得應該根據股票期權的不同來源來最終確定應該扣除多少費用。該來源可以分為以下幾種:(1)來源于公司發行的新股。這時應該將股票的發行價格中相比于施權價格高出的金額認定為公司的費用,應該抵消減少納稅前的利潤。(2)來源于收購其他股票。這時應該將股票的回收價格中相比于施權價格高出的金額認定為公司的費用,應該抵消減少納稅前的利潤。(3)來源于之前預留的股票。這時應該將預留股票的發行價格中相比于施權價格高出的金額認定為公司的費用,應該抵消減少納稅前的利潤。如果在實際中采用了多重來源混合的方法,那么應該將其進行分類計算。綜合以上可以看出,如果公司發行的新股價格或者回收的股票價格比施權價格低,那么公司并沒有對股票期權激勵進行支出,所以納稅的抵消問題和減免問題就不會存在了。除此之外,在討論該何時進行抵稅時,本文覺得對股票期權的抵稅應該發生在對股票期權進行行權的時候。采用這種方式主要考慮到在員工進行行權時,企業可以進行稅收抵消和扣除金額的計算,這樣不僅可以減免對員工進行授予時所需的估計行權數目的環節,同時也降低了不確定因素的發生。

二、在我國制定股票期權企業稅的相關政策時,需要注意的幾點問題

1、要明確指出可以在稅前對股票期權的支出進行列支。在公司員工獲得期權股票的時候就表明該員工應該收獲了利潤,從而該員工就有義務繳納個人所得稅,應該批準在獲得股票的時候,依照所獲得的利潤資金在納稅前扣除股票期權的支出金額。這就表明,如果公司的員工按照相關規定支付了相應的個人所得稅,那么公司就可以同時依據員工支付的個人所得稅基數進行納稅前的扣除行為。所以,在員工進行行權時,需要按照比市場價格低的既定價格補償授權者由于供給股票而遭受的經濟損失,應該將其看做公司的工資成本,在會計的記賬薄中應該將該費用名列出來,為以后的收支核算提供依據,同時還應允許在企業所得稅之前進行列支。

2、應該制定出更加完善的稅收政策。在當代的公司中,采用股票期權激勵策略可以獲取一定的利益,但是這只是眾多獲益方式中的一種,除此之外還有很多其他的激勵方法,比如期權獎賞、股份期權和虛擬期權等。但是當前的稅收政策僅僅包含了股票期權激勵,而對于其他的激勵在政策中并沒有做出明確規定,所以這就導致了稅收的不平等情況。除此之外,用長遠的眼光去看就會發現,一種激勵剛剛成熟馬上就推出相應的標準規定進行制約,難免會產生高成本但是低效率的情況,制度上的欠缺也是在所難免的。所以,在推崇低成本立法的前提下,對股票激勵相關的收益屬性及歸屬做到清晰明了,同時還要與立法標準統一起來,最終使得與稅收有關的法律法規更具規范性和適用性。

3、應該對股票期權的費用支出進行嚴格限制,同時制定相關標準進行約束。在進行股票期權激勵時,一旦有費用支出現象產生,必須通過稅收進行調整和控制。這樣做可以避免企業尤其是國有企業明著是進行股票期權激勵,而實際上卻在濫發獎金,隨便花費國家資金。對于這方面的內容我國已經做出了明確規定。

4、針對股票期權做出細致分類。我國進行股票期權激勵的時間并不算長,當前我國的許多公司并沒有進行標準的股票期權激勵,所以在實際進行相關政策的制定時要充分考慮我國的實際情況,對各種各樣的股票期權實施分類管理。

5、對于資料的報送做出規范約束。針對企業從所得稅之前進行隨意扣除和減免的行為,必須要求在對本年度的所得稅進行上報時,企業需要將與期權激勵相關聯的各種資料文件一并上報。

三、結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