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農論文范文

時間:2023-03-27 01:5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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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農論文

篇1

1.1農民缺乏氣象科學知識

就目前而言,三農氣象宣傳教育缺位,氣象主管單位因管理、人力、財力關系沒有將氣象科學知識及時添加到農民培訓內容中,也缺乏相關深入農村的氣象宣傳教育工作,導致農民欠缺氣象科學知識,懂得氣象科學知識的人嚴重欠缺。此外,農村中文化素質較高的人通常會選擇外出打工或經商,部分經濟條件較好的人也選擇遷居到大城市中,因此,無法在氣象服務信息中提出更多具有較強針對性的指導意見,嚴重降低了氣象信息在農村中發揮的作用。

1.2農業氣象服務針對性弱

農業氣象服務針對性弱主要表現在以下3個方面:絕大部分氣象單位只單純提供糧食生產服務,但沒更深入地提供經濟作物、環境保護、資源利用、林業、畜牧業和農副產品行業等項目的服務;各級氣象部門對當地農業生產情況不了解,導致在為地方政府和農民提供氣象服務時,未能提供針對性的解決方案和措施,在實際生產生活中,農民關注的焦點是天氣預報,尤其是農業年景預報、農事關鍵期,以及各種氣象災害事件的天氣預報;農業氣象未能提供一個能夠推廣良好技術及某一地區的農業種植布局的專業指導。

1.3氣象服務信息獲取渠道不通暢

現代農民主要通過電視、廣播、報紙、短信、網絡等方式獲得氣象服務信息,但我國目前的農村經濟水平還較低,無法完全普及網絡、有線電視,造成農民獲取氣象服務信息的渠道不通暢,且氣象信息的及時性也無法保障。這樣導致了農民未能獲取及時性的氣象信息,一旦遇到突發性、危害性大的氣象災害,氣象信息不能及時傳輸到每個農戶,給農戶帶來嚴重的經濟損失。

2三農氣象服務存在問題的改善對策

2.1強化氣象工作為農民服務的意識

由于氣象與農業、農村、農民聯系緊密,雖無法為三農直接創造出豐富的物質財富,但氣象在生產中卻是十分重要的生產要素。為提高三農氣象服務工作質量,就要強化氣象工作者“以人為本、為民服務”意識,開發適用于農村使用的氣象產品。因此,氣象部門要觀測農業氣象、重大病蟲害氣象、生態氣象、大氣成分等情況,為現代農業氣象服務研究提供有效的監測數據。此外,還要積極更多符合“三農”氣象服務需求種、養業各個環節的氣象保障預報服務、新品種引種的氣候論證、特色農業發展的農業氣候區劃、農業氣象災害預警等產品。

2.2拓寬氣象信息渠道

氣象信息傳輸不順暢,會對農業、農村、農民帶來不可估計的損失。為拓寬氣象信息渠道,當地廣播電視部門應積極建立重要災害天氣信息綠色通道,保證氣象信息可在第一時間傳達到農村,及時指導農業生產及防御和減輕農村氣象災害的影響。同時,強化各種氣象災害預報預警方式的宣傳和教育,通過廣播、電視、簡報、電話和手機短信等讓農民快速獲取氣象信息,且讓農民可以清楚掌握最基本的氣象信息傳輸技能,更好地利用氣象服務,幫助其在遇到氣象災害事件時可立即做出相關應急措施。

2.3強化災害性天氣的預報和預警

由于氣象服務工作質量會對現代農業經濟造成直接影響,因此,要充分利用氣象服務中的基礎性、預測性和警示性功效,大力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建設步伐。相關氣象單位部門要積極建設綜合氣象觀測系統,確保在小范圍內為農業經濟提供準確性高的氣象預警和監測服務,利用天氣雷達、自動氣象雨量站、閃電定位儀等多樣化的現代氣象探測方法對災害性天氣進行準確的預報,促進農業經濟不斷發展,有效規避災害性天氣帶來的風險,保障農戶經濟效益。

2.4加強氣象服務的針對性

相關氣象部門應有針對性地提供相關氣象服務,與農戶進行積極的溝通交流,了解農民的心理狀態,充分了解農民在生產中遇到的難題,細心、耐心解答農民對氣象服務的不解和疑惑。通過氣象資料收集和普及,更有針對性和高效率地為農民提供更多優質的氣象服務。對于某些讓農民因氣象情況造成的經濟損失擔心與焦慮,氣象部門應當指導農民獲得災害天氣的預警和預防技巧,及時做好相應防護措施,避免經濟損失。

3結束語

篇2

第一個要素看土地。在很多討論中我都一再強調:事實上,我們國家農村的土地是不可能增加的,而且隨著人口的增長,人均土地面積在下降,再加上土地的不可移動性,使它不可能象其他生產要素一樣,可以用市場這個看不見的手來調節。這使我感到,微觀經濟學的理論在中國農村很難找到適用的前提。一是由于人均土地面積不斷減少;二是由于土地承載的雙重功能。在農村政策研究領域中,人們都知道大包干以后國家不再承擔農民的社會保障,而轉由土地來承擔,這樣就形成了土地的雙重功能。中國農村的耕地不僅具有雙重功能,而且越來越多地轉變為以承擔農民的生存保障功能為主。

人們20年來約定俗成的共識是,中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可以被簡化為“大包干”。但什么是大包干?

我在去年出版的《中國農村基本經濟制度研究》一書別強調了一個觀點:大包干其實是一種形成制度改變的交易。80年代初期政府集權控制的解體、允許農民以集體所有的名義分戶承包土地,農戶實際上占有了土地的完整使用權和大部分收益權。政府之所以同意做這樣根本性的制度改變,是由于在原來的制度框架內交易費用太高。在這種以土地為中心的財產制度創新中,政府在放棄對農村土地和其他資產的控制的同時,也放棄了對占中國人口70%左右的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障,例如對村社的行政管理、撫養鄉村鰥寡孤獨,以及其他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和一般公共品的供給等;這些公共責任作為農民占有土地使用權的代價轉移到土地上。因此,在我們中國農村現行的基本經濟制度條件下,農村土地不能被單純地當作一種生產資料來完全交給市場處理。

第二個要素是勞動力。農業人口和勞動力嚴重過剩,是清末以來的長期問題,本來不是建國以來才有的現象。其實,人們只是對中國近代史上追求工業化導致二元結構體制下城鄉差別擴大引起更多的關注。現在中國農村有五億勞動年齡人口。另外,上到60歲以上的老頭老太太,下到半大小子,他們只要能動,總要到地里去干活,所以,農村整、半勞動力加起來不止五億,估計有六億以上。農業需要多少勞動力呢?一億多。那么總共有多少勞動力需要轉移呢?至少三四個億。往哪轉移?因此,如果勞動力不能轉移或者轉移得不那么順暢,在這種情況下,土地也不能增加,那么勞動力投入的邊際效用只能遞減到零以下。盡管如此,勞動力仍然不可能減少,怎么辦?農民作為勞動力的擁有者,只能被迫減少勞動時間。按現行法律規定一個勞動力一年應該勞動300天,然而卻只能在農業上勞動20多天,那剩下90%以上的時間用來干什么呢,沒有用。但是這并不意味著勞動力不吃飯,不消費,結果呢,一個活勞動所有的消費,也就是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過程,都得由土地產出來保證,假如他沒有外出打工的話。因此,農業的勞動生產率就不可能提高,不僅不能提高,實際上這些年農村的勞動生產率一直在下降,大幅度低于社會勞動生產率的平均水平。在有些資源嚴重短缺的地方,農業甚至連維持勞動力的簡單再生產都不行了。

第三個要素看資金。在上述情況下,作為龍頭要素的資金當然就進入不了農業領域。因為資金投入必須要產生利潤。但是,農戶家庭經營條件下的農業生產是負效益的,導致每年農業資金至少凈流出幾千個億。為什么農業資金會流出呢?農業生產連平均利潤都達不到,資金怎么會進來呢?有人說,可以通過政府的“農業投入政策”,用政策性的政府資金來加強農業投資,但這也是杯水車薪,且不說增加投入并不能增加產出,也不能增加產出效益,如果產出效益不增加,投資敢增加嗎?就算政府真投了,那高度分散的2億多農戶到底應該投給誰,怎么投才能到那些真正需要的戶?事實上這些年政府增加投入的結果是,投入大多數下達到有關部門,轉變為部門收益和鄉村基層負債的增加。

而且,90年代以來農業的硬成本每年增加10%,從90年代中期開始,中國農業的主產品幾乎沒有國際競爭力,大部分高于國際價格。這是硬投入方面。

軟投入呢?軟投入就是所謂服務,也同樣有成本問題。例如加強技術服務,提高技術含量,等等。硬成本在九十年代中后期每年增加了10%,軟成本年平均起碼增加了9%,其結果是農業的負效益越來越嚴重。農戶調查顯示,1997年以后,家庭經營條件下,農業資金和勞動力的投入產出比逐年遞減,純收益已經是負值,1995年種植業畝均可以獲得340多元的現金收入,而到了2000年,畝均只能得到161元,下降了一半以上。如果農民真的以土地收入為主,那么在那些占全國1/3的農村人均土地不足一畝的地方,實際上一年一個人就只能收入100多元,這還沒有把勞動力的投入成本算在內。這樣看來,農村種植業人均每年一兩百塊錢的現金收入水平,怎么能保證農業的正常發展呢?

綜上所述,人們現在之所以終于接受了三農問題的提法,是因為“好一個農業了得”。這么多矛盾錯綜復雜地攪和在一起,使得我們至少在政策層次上不可能再討論純粹的農業問題。

學術界一般性地跟我們這些長期搞農村問題研究的人談市場經濟的ABC,本來就意義不大。我們是1988年最早提出農村改革是市場經濟取向的,那時面上的提法還是“計劃經濟為主,市場調節為輔”,市場如何在農村經濟中發揮作用的道理,當時我們就已經說得很清楚,有興趣的人不妨翻閱一下當時的資料再參與討論。但是,情況是在不斷變化的,十幾年過去,以現在這樣的國情矛盾制約,怎么搞單純農業領域的市場化?在目前這種三要素不能被市場這只看不見的手自發調節的情況下,假如農業這個國民經濟的基礎產業跟不上的話,市場經濟體制以及建筑其上的高成本的管理制度在農村中如何體現?市場的話語在農民和農村經濟的語境中變得很尷尬。而我們現在強調的這些政策,請問有多少在這樣的三農問題上是不尷尬的?人們應該知道,在過去的計劃體制中,農業其實從來就不是一種符合計劃經濟特征的生產,因此才有所謂“改造農民”的問題。由于人們對農村改革的認識過于意識形態化,以為農村改革就等于市場經濟。其實,無論計劃經濟,還是市場經濟,都無法根本解決與分散小農的交易問題。但當人們把市場經濟作為一種具有政治正確性的話語放在這里的時候,似乎對現實問題就失去了解釋力。

我們可以分析一下當前人們提出的失去解釋力的那些認識誤區。

當前第一個重要的認識誤區是私有化。切不要以為,只要土地私有化就能解決農民問題,就能成規模地集中土地,而只要規模經營能夠參與國際競爭。這個道理看上去邏輯完整,實際上似是而非。現在中國人均土地就是這么少,在南方有600多個縣,人均耕地面積都低于0.8畝,有三分之一的省人均耕地少于一畝。土地已經基本上轉化為農民的社會保障,世界上有哪個國家把社會保障私有化?而那些人均耕地面積多于一畝的地方多在北方,然而北方缺水嚴重,旱魔肆虐,經常是數以千萬畝的土地遭受干旱,中國水土資源都嚴重缺乏,總體上水太少。盡管有些地方土地資源相對寬松,但水資源缺乏,仍然不能以所謂的耕地私有化來形成規模經濟,來提高生產能力,不可能依靠提高規模效益來參與國際競爭。這些所謂用西方現代經濟學理論來考量農業問題的思路,在目前我們這樣的資源環境中都要碰壁。

有人問,為什么不革新農業技術?靠技術創新提高農業效益。需知,任何一項技術都需要前期成本,這些前期成本誰來付?現在講知識產權保護,因為前期成本高才要知識產權,技術是要拿來賣的。更何況,分散的小農經濟條件下,哪個單家農戶能夠成為這種技術和投入的載體?

又有人說,為什么不提高產業層次?只有搞產業化才能解決農業的出路問題。不錯,這是一個很好的辦法。但在我們這里,農業主要投入品中,資金、化肥、農藥、種子等,以及產出品的加工、購銷領域基本上被壟斷了,產業層次如何提高?進一步看,能把追求利益最大化的企業與負效益的農業結合起來嗎?當大部分涉農經濟領域幾乎都是被政府下伸的部門和政府控制的國有部門壟斷、并且憑借加強壟斷獲取利潤的時候,農業能產生利潤嗎?再說,搞產業化經營是要成本的,假如在不產生利潤的農業領域從事生產經營,組織成本從何而來?

所以,以前約定俗成的看法,在今天復雜的三農問題面前都要重新思考。在最近一次座談會上,我提出,要“慎言三農”。為什么要慎言呢?因為學術界已經多年不了解基層情況,不做調查研究,往往習慣于在兩個極端上跳舞,往往缺乏對國情問題的常識,因此會犯一些幼稚的錯誤。

我說慎言三農,并非要占有話語權。雖然首先應該感謝大家關注三農,這當然是一件好事。但我哪怕再謙虛謹慎,有時候也會不耐煩十幾年來總被人家“耳提面命”;不愿意聽“今天的你我還在重復昨天的故事”。因為,人們往往用基于各種理論的約定俗成的概念來套到三農問題的解釋上,這的確有可能幫倒忙。如果沒有大量的實地調查資料的積累和政策經驗的積累,套上去會出現很多問題。其實我們現在遇到的復雜局面,在一定意義上與長期照搬照套的做法有關。所以我大膽向學術界呼吁慎言三農。

篇3

關鍵詞:“三農”問題;江漢平原;三分農民

一、引言

“三農”問題即農業、農民、農村問題。對于中國這樣一個農業大國而言,“三農”問題直接關系到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前途與命運。溫總理曾經在記者會上表示,沒有農村的小康,就不會有全國的小康。沒有農村的現代化,就不會有全國的現代化。由此可見,“三農”問題對中國的未來發展具有十分重要的影響,也一直是中國希望解決而又難以解決的老問題、大問題,因此也就是中國要努力解決的“老大難”問題。

如何解決“三農”這個“老大難”問題,中國的不少學者認為,城市化與工業化是解決這一問題的根本途徑,因為城市化與工業化的發展最終會減少農民的數量,從而通過農民數量的減少進而解決中國的“三農”問題。世界上一些發達國家農民的數量也是很少的,如美國農民人口僅占全國人口的2%左右,但是其農業科技十分發達、生產效率高,因而農民的生活水平也非常高。那么,如何減少中國農民的數量,將中國無論是絕對數量還是相對數量都很高的農民分離出去,既能找到消化中國農民的渠道,解決分離出來的農民的就業、生活乃至致富問題;又使中國的農產品產量不減少甚至平穩的增加,以使解決中國廣大人口的吃飯問題牢固地建立在依靠中國自己的自給自足的基礎之上,而不是建立在依靠國外、看外國人臉色行事的基礎之上,這是迄今學者們研究頗多的問題,但是還沒有拿出切實可行的解決方案。那么怎么才能夠找到可行的路徑,提出一條切實可行的方案呢?我們通過研究,在解放思想的基礎上,得出了一條新構想。該新構想認為:“三分農民”將是解決中國這一老大難問題的可行路徑和有效辦法。即:通過一系列合理的制度安排,從不同的路徑將江漢平原地區乃至湖北省及全國其他地區的大量農民,一部分引導到其他非農產業,加入中國的城市化進程,到城市就業,既脫農也離土,成為徹底的、真正的、完全的城市人口;一部分農民從傳統農業向現代化、科技化農業升級,從傳統的人畜結合型農業中分離出來,從事不依賴或少依賴于土地的高科技農業,進行高投入、高附加值即高產出的工廠化、科技化、集約化農業;一部分農民從現在的地少地小、人畜耕作、精耕細作、廣種薄收的傳統農業中走出來,從事依賴于土地多、面積大的機械化、規模化、自動化、少人化農業。這樣把中國的城市化進程、農業人口的減少即農民數量的減少、農業方式的轉變、農業人均生產效率的提高、農產品總數量的穩定甚至增加,有機地聯系、統一、結合起來。我們認為,只有這樣才能從根本上解決中國“三農”這個“老大難”問題。

為使研究有針對性、說服力和可操作性,我們以江漢平原作為研究的范本。通過針對江漢平原這塊有代表性的區域,把“三分農民”構想的路徑設計出來,并建構好相關的制度安排,進而再將這個構想的路徑及制度安排推廣到湖北及全國有類似條件的地區。下面我們先以江漢平原為例論述“三分農民”構想和制度安排,然后再將這一構想和制度安排推廣到湖北及全國有類似條件的地區。

二、“三分農民”的基本構想

(一)一“分”農民離土脫農

讓江漢平原的一部分農民離開他們長久賴以生存的土地是推進江漢平原地區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的重要手段,也是解決江漢平原“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隨著中國城市化與工業化進程的加快,江漢平原農民離土脫農的趨勢也將持續推進。

目前,讓江漢平原農民離土脫農主要有兩種途徑:第一種是一些農民自己開辦或加入當地的鄉鎮企業,自主創業或成為工人,比如,江漢平原的仙桃市彭場鎮的一些農民興辦了大量無紡布企業,初步形成了無紡布產業集群,不但自己離開了土地而且還吸納了本地大量的農村勞動力。第二種是江漢平原地區的農民前往大中城市或東南沿海等發達地區務工,成為城市勞動力市場的一部分。

我們認為,未來這部分離開土地的農民,特別是進入大中城市或東南沿海等發達地區務工的農民,應該徹底地脫離農村,擺脫目前這部分農民“候鳥式”的四季來回遷移的模式,成為城市的真正定居者,加入到中國城市化的進程,分享中國城市化進程的好處,也成為中國城市化進程的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因為城市化進程中必然要有城市人工作及生活方式的分工,這就為農民進入城市生存、生活提供了空間,也需要農民進入城市來成為這一分工中的一個部分)。

(二)一“分”農民從事不依賴于土地的高科技農業

隨著江漢平原農村經營體制的轉變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農業走高科技發展之路已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要求。這種高科技農業的最大特點是它很少需要甚至幾乎不需要土地,科技含量非常高,可以用廠房進行生產、作業,即成為工廠化的農業。這種農業生產的雖然是農產品,但是生產的方式、場地,對“老天”的依賴等等,幾乎看不到農業的模樣,仿佛如工廠一般。

在這方面,世界各國(地區)已經創造了很多很好的經驗和模式,值得我們很好地學習、借鑒、推廣。如地處西亞沙漠邊緣的以色列,因嚴重缺水、土地貧瘠,但以色列發明了先進的農業高科技,這種高科技農業主要是通過滴灌技術,將農作物生長在恒溫、恒濕的房間里,用很少的水和土地,就可以在荒漠上生產出大量的優質、穩定、高產的農產品,被譽為歐洲的“菜籃子”。又如,東亞的日本大力運用高科技,通過發展無土栽培,在恒溫、恒濕溫室里,通過無土的營養液生產出了蔬菜、水果等高品質的農產品,創造了無土栽培農業。

我們認為,讓江漢平原一部分農民通過學習、借鑒、模仿、實施類似于上述世界某些國家的高科技農業,加速高科技農業的產業化進程,從事于高投入、高產出的現代化農業,就可以極大地減少江漢平原農民對土地的依賴,克服人均可耕地面積少的制約,走出江漢平原地區少依賴甚至幾乎不依賴土地的現代化農業,農產業升級換代、不斷超越的又一路徑。

(三)江漢平原的土地流轉

通過前面的“二分”,即江漢平原一部分農民前往外地或本地鄉鎮務工,甚至自己開辦鄉鎮企業,開始脫離賴以生存的土地;一部分農民發展需要很少甚至幾乎不需要土地的高科技農業、工廠化農業,這就使得江漢平原地區的土地大量騰挪出來,從而為發展我們要進一步研究的第三“分”,即發展大量依賴于土地的機械化、規模化農業奠定了土地的自然條件方面的基礎。為提高江漢平原地區的土地利用效率和真正地開展機械化農業作業,就客觀上要求對土地進行流轉,提供土地大面積歸并、并利用機械化耕作的制度方面的保障,使其為機械化、規模化農業開辟道路。

隨著農業經濟的不斷發展,江漢平原原有的以固定“均田制”為統一模型的長期以來缺少創新,土地使用權日趨封閉和凝固,成了禁錮江漢平原農業向社會化大生產邁進的枷鎖,因此土地流轉十分必要和重要。結合江漢平原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實際情況,并參照其他地區已作的探索,我們認為,江漢平原的土地流轉模式至少有如下幾種可供參考:責任買斷制、股份承包制、統一責任制。

所謂責任買斷制,就是一次性補貼江漢平原進城或在本地鄉鎮企業務工、或自己開辦鄉鎮企業的農民一定的費用,將其土地使用權買斷。江漢平原的土地使用權的買斷經營,是堅持土地集體所有,允許土地使用權在一定的年限(如50年內)一次性出售給農業經營者,經營者購買土地使用權,在國家宏觀產業政策的引導下從事農業經營。它是在家庭聯產承包制的基礎上發展起來的一種新的經營模式。

所謂股份承包制,就是江漢平原進城務工的農民將原有的土地,作為股本,或參股到高科技農業園區,或規模化、機械化農業中,進行投資與分紅。

所謂統一責任制,就是江漢平原一部分農民將原有的土地返還給政府,政府在社會保障方面給農民以實惠,同時這一部分農民,有的進城務工、有的在當地開辦企業或當地的鄉鎮企業務工、有的進入到高科技農業園區成為園區職工。

江漢平原的土地流轉模式一般有責任買斷制、股份承包制、統一責任制等三種模式。然而,不同的模式都各有其利弊。那么究竟如何進行選擇呢?我們認為,江漢平原不同地區應根據當地不同的實際情況去進行選擇不同的土地流轉模式,切不可“一刀切”。如采用股份承包制和統一責任制的地區應該是高科技農業發展有一定的基礎,且高科技農業是本地區未來發展的主導。因此,不同的地區要因地制宜,從本地區的實際出發,去選擇或創新適合本地的土地流轉模式。只有這樣,才能充分有效地利用土地資源,促進江漢平原地區經濟、社會的快速、協調與持續發展。

(四)一“分”農民從事依賴于大面積土地的機械化、規模化農業

隨著前面的“兩分”,就可以使江漢平原地區騰挪出大量的土地,如果我們再輔以有效的土地流轉機制,實現江漢平原地區土地資源的合理流轉,就可以為江漢平原發展依賴于大面積土地的機械化、規模化農業創造條件。江漢平原面積廣大,地勢平坦,土地肥沃,雨水充沛,是中國重要的商品糧生產基地,實現農業的機械化、規模化具有十分優越的自然條件。只要能創造實現土地流轉的制度條件,就可以搞機械化、規模化的農業。實現農業生產的機械化、規模化后,就可以極大地提高農業的人均勞動生產率,發揮大規模農業生產的規模效益,從而有效提高農民收入。在歐美等發達國家,尤其是在美國,由于科技發達、地廣人稀,農業生產中飛機、聯合收割機等現代化農業機械應用十分廣泛,使其農業生產率及農民的生活水平都極大的提高。

目前,江漢平原地區的農業機械化總體還處于較低水平,在農業生產中使用的基本上還是小型農機具,一些大規模、聯合生產的機械應用很少。為讓江漢平原一部分農民從事機械化、規模化農業,就必須要在尊重江漢平原農民的主體地位的基礎上大力推進農業的產業化經營,不斷建立和創新江漢平原農業機械的社會化服務組織。

具體說來:一是優化農業生產結構,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二是尊重江漢平原農民的主體地位,保護農民的合法權益;三是建立和創新江漢平原農業機械的社會化服務組織。

(五)江漢平原農村金融、農產品流通等相關制度的改革與完善

隨著江漢平原農民的“三分”,為有效促進江漢平原地區的城市化和工業化進程,江漢平原農村地區的金融、科技、社會保障等相關制度也需要隨之改革和完善。具體來說,應從農村金融、農產品流通、科技、社會保障、待業青年等方面著手。

與全國許多農村地區一樣,江漢平原農村金融呈現邊緣化的趨勢。金融體系、金融服務、金融創新、資金供給、金融人才均被邊緣化,嚴重影響了江漢平原農村經濟的持續發展。要徹底扭轉江漢平原當前農村金融邊緣化局面,促進其健康發展,還必須從消除江漢平原農村金融邊緣化的成因人手,重構江漢平原的農村金融體系,疏通其融資渠道,激活沉淀資金,建立保障機制,加強金融監管,構建和諧的金融生態環境…。

江漢平原農產品流通體系的不健全也嚴重制約著本地農民收入的提高和農村經濟的發展。農產品流通過程中暴露出了一系列的問題,如市場建設落后、中介組織水平不高、龍頭企業發展不快等。搞好江漢平原農產品流通體系建設,必須在以下六個方面下功夫,建設六個平臺:構建“生產平臺”,保證流暢物豐;構建“市場平臺”,增強流通功能;構建“組織平臺”,提高流通效益;構建“機制體制平臺”,強化流通保障;構建“信息平臺”,強化流通神經;構建“人才平臺”,提升流通水平。

“科技是第一生產力。”江漢平原地區只有大力發展農業的高科技,才能促進農村經濟的持續、快速、健康發展。我們認為,江漢平原地區應從如下幾個方面著手,來發展本地區的農業高科技:深化江漢平原農業科研體制改革,完善和健全科研體制,優化科技系統結構;按照“高產、優質、高效、低耗、可持續”的農業發展要求,加強江漢平原的農業科研開發;加強高新農業科技的研究開發和跟蹤,瞄準國際科技發展前沿;建立健全高科技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疏通科技投入農業的渠道。

江漢平原地區作為全國重要的農業區,在城市化和工業化的過程中,也面臨著因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健全而引起的諸多問題。我們認為,要完善江漢平原地區的農村社會保障制度,就應從建立和完善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農村醫療保障制度、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失地農民的社會保障制度等方面著手。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尤其是農業機械化的發展,江漢平原的農村出現剩余勞動力將成為社會經濟發展的必然現象。但我們必須意識到,江漢平原農村出現的剩余勞動力的數量如過于龐大,就會產生較為嚴重的農村待業青年問題。農村待業青年問題不僅僅是個經濟問題,而且還是個社會問題。因此,解決好江漢平原農村待業青年問題至關重要。具體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積極發展江漢平原的鄉鎮企業,尤其是發展集聚、集群經濟;加快城市化進程,推動江漢平原農村有專長的各類人才向城市工商等行業轉移;大力組織勞務輸出,盡可能地讓江漢平原較多的農村剩余勞動力參與城鎮建設事業和其他工作;采取“計劃調節”與“市場調節”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有計劃的移民和戶口松動政策。

三、“三分農民”基本構想的推廣

我們認為,“三分農民”的總體構想不僅適合于江漢平原地區,也可以推廣到湖北省乃至全國其它省份有類似江漢平原條件的地區。因為這個構想的核心是通過合理的制度安排及可行的路徑分流農民,改變傳統農業的單一、窄小、低效模式,提高農業的生產效率,增加農民的收入,進而提高城市化和工業化水平。因此可見,這個基本構想對湖北全省及全國其他省份都具有較大的適用性。因此,我們認為,湖北全省以及全國其它省份條件類似的地區,都可以因地制宜地借鑒“三分農民”的基本構想,來推進本地區的城鄉互動,促進該區域的經濟、社會發展。當然有些與江漢平原條件不同的地區,如國家自然、生態、森林保護區,就不能把土地拿來搞大面積的機械化、規模化農業等等,這樣的地區農民的致富問題,必須另行研究,選擇相宜的路徑和模式。

(一)“三分農民”基本構想推廣的可行性

首先是對湖北類似江漢平原條件的地區,不失有可行性,可以進行推廣。

值得注意的是,江漢平原是湖北省乃至全國農業較為發達的地區之一。事實上,湖北省是一個經濟發展很不平衡的省份。江漢平原基本上地處湖北的重要城市武漢的上游(武漢也可以納入其內)。湖北除了江漢平原這塊大的平原之外,在其它非大面積平原的地區,也是存在局部的小平原。湖北現在經濟發展的格局是,一方面,以武漢為核心的“1+8”城市圈正在如火如荼地建設;另一方面,鄂西等老、少、邊、窮地區溫飽問題還尚未完全解決。湖北省除江漢平原以外的鄂西、鄂東、鄂南地區均是經濟欠發達地區,這些地區的基本特征都是山區面積大,農業占地區生產總值的比重較高,但是也存在某些局部的小平原。因此,“三分農民”在湖北省這些地區的推廣,就要結合這些地區的實際情況,有可能推廣的地區則要大力的推廣,不宜推廣的則不要硬性推廣,不可“一刀切”。

同時,“三分農民”的構想也可以在全國范圍內推廣。同樣,“三分農民”的構想在全國其他省份推廣應結合不同省區的發展實際情況。全國有的地區與江漢平原的實際情況類似,對于這樣的地區,則可以進行推廣;而有的地區與江漢平原的實際情況差別較大,對于這些地區,則應探索其他的發展途徑和模式。

但值得指出的是,對于湖北乃至全國那些不宜機械地推廣這一模式的其他地區,“三分農民”這一構想的實質——即通過幾條路徑來分流農民,減少農業人口的比重,將土地適度集中到一部分人手中,進行規模化、機械化耕作,提高農業的機械化、規模化水平,發展不依賴或少依賴土地的高科技農業,將一部分農民從農村轉移出來,加速中國的城市化進程,最終解決中國“三農”的“老大難”問題,則還是有價值的,至少是值得參考的。

(二)“三分農民”構想推廣的措施

1,“三分農民”要圍繞當地特色產業進行

湖北及全國其他可以推廣“三分農民”構想的地區,在實踐“三分農民”構想的過程中要緊緊圍繞不同地區的特色產業進行。特色產業意味著一個地區在發展某項產業方面具有獨特的資源稟賦、技術優勢或市場優勢。在全球化的浪潮中,每個國家、地區都應該對本地的經濟發展進行合理定位,使自己在全球價值鏈上具有自己鮮明的特色。因此,湖北乃至全國的每個地區,都應積極培育和扶持本地特色產業。

在湖北省及全國的其他地區實踐“三分農民”的構想要圍繞不同地區的特色產業進行,通過特色產業的產業化來推動地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目前,湖北及全國的一些地區已經形成了特有的產業優勢,如湖北省羅田縣的板栗產業發展十分迅速,已經成為當地農民收入的重要來源;湖北省英山縣的茶葉也成為鄂東地區重要的茶葉生產基地,產業鏈年產值超過4億元人民幣。因此,實現“三分農民”,要圍繞積極培育和發展湖北乃至全國各地的特色產業進行。

2,“三分農民”要做好離土農民的相關工作

讓農民離土是三分農民構想的主要內容,但是我們必須意識到,讓農民離土是有序、科學地離土,而不是盲目將農民趕到城鎮。國外的一些城市如印度不少大城市出現的貧民窟給我們的城市化進程敲響了警鐘,我們要吸取他們的經驗與教訓。因此,在湖北省乃至全國其他地區推動城市化進程,都應采取穩步的措施,逐步實現農民的“三分”。

3,“三分農民”要積極維護進城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由于中國城鄉二元機制還將在相當長一段時期內存在,因此,農民進城務工也將是一個長時期的現象。但目前,進城務工農民的各種合法權益屢屢受到侵犯,這種合法權益不僅包括務工過程中應得收入,還包括其在城市里定居及享受城市居民同等的各種福利待遇。要積極在湖北省內和全國推廣“三分農民”構想,就要將維護進城農民工的合法權益當作一項大事來抓。一方面,要積極健全保障農民工利益的各項機制與制度,如農民工工會等;另一方面,還應推行戶籍制度等相關不合理制度的改革,為農民工在城市的安家落戶提供良好的制度保障,變“葉落歸根”為“落地生根”。因此,如果我們能積極維護進城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就可以大大提高湖北乃至全國的城市化進程,促進“三分農民”構想的實現,構建一個新型的城鄉、工農和諧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

4,“三分農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契機,扎實穩步推進

實施“三分農民”的構想,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建設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為目標,以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為契機,將“三分農民”的構想結合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一并進行。同時,不同的地區在實施“三分農民”這個構想時,要從本地的實際情況出發,因地制宜,穩步扎實推進,切不可“一刀切”。

5,“三分農民”的核心:三條路徑

要特別指出的是,“三分農民”構想中的“三分”,并不是機械的“三分”,只是一個形象的表述,主要是指出了三條路徑。對于江漢平原地區的不同鄉鎮,對于湖北省乃至全國其他的省份,三分的比例也是不盡相同的。但是,這一“三分”的核心思想、基本構想是基本一致、可以借鑒的。

篇4

如何解決農業稅取消后的三農問題

——來自##縣的調查

##縣地處五嶺北麓,瀟水源頭,位于湘、粵、桂三省(區)結合部,是某省省的南大門。全縣總面積====平方公里,其中山區面積===萬畝,耕地面積==萬畝,人平耕地=.==畝,共轄==個鄉鎮,=個林業采育場,===個村(居)委會,總人口==萬。全縣林地面積====多平方公里,活立木蓄積量====萬立方米,森林覆蓋率達==.=%,是一個林農參半的全國重點林業縣之一。

====年,##縣開始全面貫徹實行對農業稅全免的扶農、惠農政策。取消農業稅后,作為一個林農參半的林業大縣,免征農業稅后,農村工作應該怎么管?鄉鎮干部干什么?鄉鎮工作的重心往哪里轉?=月份,我帶領有關人員圍繞這些問題,采取召開座談會、個別走訪、現場查看等形式,在全縣==個鄉鎮的==個村進行了為期==余天的調研。調查顯示,政府取消農業稅后,與之衍生相伴的一些新動向和新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對待和加以研究解決。

一、全縣免征農業稅前后的基本情況

免征農業稅前,====年,全縣農民負擔農業稅、三提五統各項集資等稅費總額====.==萬元,人平負擔==.==元,畝平==元,====年農村稅費改革后,農業稅====萬元,按====年底==.=萬農業人口計算,農民人均負擔==.==元,畝平==.=元,較改革前人平減少==.==元,減幅==.==%,畝平減少==.=元,減幅==.=%,====年農業稅全免,總額====余萬元,人平==.==元。

二、農業稅取消后的新氣象

(一)農民負擔有效緩解。免征農業稅后,國家與農民之間分配關系由過去的“多取、少予”開始向“多予、少取”轉變,====年全縣農民人平直接減負==.==元,加上糧食直補資金===萬元,良種補貼===.=萬元,農民人平減負==.=元。全額免征農業稅,杜絕了一切向農民伸手的借口,堵死了向農民搭車收費的路子。調查對象中,均未出現收費現象,基本實現了“零負擔”。

(二)干群關系得到改善。免征農業稅前,鄉村干部強制征收和暴力征收時有發生,干群關系緊張,直接導致了農村非穩定因素的增加。農業稅全免后,職責發生轉變,鄉鎮干部的工作方式也隨之而變。鄉鎮干部在工作形式上,從過去“索取型”向“給予型”轉變;工作職責上,從“任務型”向“服務型”轉變,從過去向農民“要錢、要糧、要命(計生)”的矛盾焦點中解脫出來;群眾關系上,從“油水關系”向“魚水關系”轉變,受到農民的歡迎。==%以上調查對象對免稅后的鄉鎮政府表示滿意。

(三)種糧積極性得到提高。免征農業稅后,加上“中央一號”文件精神的不斷落實,農民種田積極性大大提高。棄田拋荒的少了,復墾耕種的多了;粗放經營的少了,精耕細作的多了;撂荒面積減少了,種田大戶增多了。====年水稻種植==.==萬畝,同比增加=.==萬畝;烤煙種植=.==萬畝,較上年增加====畝。

三、農業稅取消后面臨的新問題

(一)鄉鎮及村組干部的角色轉換尚未及時到位。

=、思想觀念不適應。長期以來,鄉鎮工作的重中之重是收稅,能把稅費收齊就是最大的成績,其他行政職能逐漸弱化。現在沿襲幾千年的“皇糧國稅”取消了,鄉鎮工作==%—==%的工作對象沒有了,鄉鎮工作人員人浮于事的現象更加突出。調查中,==%以上干部認為“農民全部減負,干部如釋重負”、“農民種田不交錢,農村工作何去何從”。免稅后,鄉鎮干部幫助農民抓調整,首先就喪失了動力機制,因為農民收入增長的快慢跟鄉鎮干部尤其是一般干部沒有直接的利益聯系。除計生工作外,鄉鎮干部大都產生了盲目感,對農業稅取消后的工作心里沒底。=、工作方法不適應。隨著農業稅的取消,土地經營權進一步明確,各項政策深入人心,農民的經營主體意識、民主法制意識明顯增強,單純靠行政命令開展工作已沒有了市場和空間,也失去了存在的基礎和意義。涉及到新形勢下如何創新工作方法、推進農業結構調整、搞好公共服務、促進農民增收等問題,==%以上鄉鎮干部表示心里沒底。=、發展思路不適應。農業稅費一直是鄉鎮賴以運轉的財源,農業稅取消后,雖然有基本相當的轉移支付,但轉移支付是一個定數,只能維持鄉鎮基本運轉,根本談不上償還債務、發展公益事業等。農業無稅,鄉鎮財源何來,怎樣發展?這對于長期習慣就農業農村抓農業農村的鄉鎮決策者來說,是最大的難題。有的鄉鎮領導反映說,農業稅取消后,就發展思路角度來講,鄉鎮干部的擔子不輕反重。

(二)鄉、村兩級組織正常運轉更加困難。一是財力大輻減少。免征農業稅后,一般鄉鎮減收==余萬元左右,多的==余萬元,財力缺口大,==%以上的鄉鎮干部誤餐補助和其它津貼無法兌現;村級收入較取消農業稅前平均減少==%左右,每個村的收入包括各級轉移支付平均不足=萬元,只占正常運轉所需支出的==%。調查顯示,全縣僅有==%左右的村組織有收入,其中收入上萬元的村僅占=%,==%左右的村級組織沒有收入。以湘江鄉調查的三個村情況來看,====年總收入=====元,總支出=====元,結余=====元,被迫還舊借款=====元,赤字=====元。二是債務積重難返。免征農業稅前,==%以上的鄉村由于墊稅、村級集體企業虧損、重點建設及招待等諸多因素,致使鄉鎮和村級組織負債現象較為普遍,不堪重負。據不完全統計,全縣鄉、村兩級債務高達====余萬元,其中鄉鎮負債====萬元,村級負債===萬元,平均每個鄉(鎮)在===萬元以上,每個村在====元以上;其中負債最嚴重的沱江鎮累計債務高達===萬元。鄉村債務久拖難解已成為一些地區制約農村經濟發展、影響農村社會穩定的重要因素。三是村干部隊伍難穩定。免征農業稅后,村級唯一的集體收入來源被卡斷,村級資金嚴重不足,各村正常支出難以保證。全縣村干部年平均工資不足====元,==%的村干部表示每年招待鄉里干部的開支就不止====元,村干部成了“倒貼”干部,工作積極性嚴重受挫。湘江鄉村民小組長在取消農業稅前人均年發放===—===元,免征農業稅后由于經費緊張已取消。四是農業稅征收遺留問題多。過去在農業稅征繳過程中迫于“雙過半”和“結硬帳”,鄉鎮、村級組織通過借、墊等辦法完成任務,有的向銀行貸款,有的用鄉村干部的工資墊付,目前全縣農業稅尾欠仍有====萬元不能收繳到位,平均每個鄉鎮==萬元左右,致使鄉、村債務難以化解,鄉、村干部陷入兩難境地。鄉村償債壓力很大,且因為==%以上是貸款,考慮到利息等因素,債務有上升的趨勢。五是農民土地矛盾糾紛增多。由于取消農業稅,土地收益增值,一些地方出現了農民爭田要地的現象,由于國家土地承包政策明確規定“土地一定==年不變”,也使部分農戶人多地少的矛盾日益突出。部分農村人平占地懸殊竟在=倍以上。農村土地二輪承包的遺留問題日漸顯露,農戶之間因界端不詳、面積不實、權屬不明產生矛盾,一些原來已退田的農戶又要求收回土地自己耕種,少數村將閑置地集中租賃給種田大戶或外來戶經營,農民現在又要求發包到戶或提高租賃費或重新分配。六是公益事業開展困難。免征農業稅前,村級集體收入主要來源是農業稅附加。免稅后,村級的道路維修、塘壩溝渠修整、學校建設等村級公益事業的資金來源驟減,由于資金短缺,農村開展的“一事一議”存在“有事不議,有事難議,議而不決,決而不行”的現象,加上外出務工人員增多導致的投工投勞不足,造成村級公益事業幾乎處于停滯狀態。

(三)農資上漲,免征農業稅后農民增收不樂觀。調查表明,化肥等農用物資價格上漲,生產成本“水漲船高”,直接影響農民增收。以沱江鎮山口鋪村==組農戶饒家杰為例,====年發現化肥等各項費用明顯上漲,購買同樣的化肥平均每畝上漲==元,農藥平均每畝上漲==.=元,翻耕、抗旱抽水費每畝上漲==元,地膜、農具等其他物資價格全面漲價。同樣的一畝耕地面積所需的農資費用,比上年漲價就超出===元。因此,因漲價而超出的各項費用高出了農業稅免稅額。調查中,有的村民埋怨說:“上面在騙我們,免了農業稅,每年我們要出更多的錢(購買農資)”。

(四)取消農業稅對林區發展意義不大,林農返貧未能得到扼制,林農區的經濟差距日益加大。“三林”問題是“三農”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由于林區水田面積少,種田方面的農業稅本來就不多,免除農業稅政策并沒有給林農帶來多大的實際意義,國家的扶農、惠農政策為提高農民的種糧積極性,致使糧食價格高位運行,加上自然條件限制、林業保護性政策不到位、林業稅費居高不下、部分惠林政策被取消、現行的惠農政策不能充分享受等因素,致使林農返貧更加嚴重,林區與純農區的經濟差距進一步拉大。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糧食嚴重不足,吃飯問題仍然沒有解決。林區耕地少,人均水田=.==畝,糧食直補政策人均實得僅=.=元。相反由于國家采取糧食收購保護價政策,主要靠買米度日的林農為此每年人均增支購糧款在===元以上。====年以前林農每年自產糧====.=萬公斤、林區平價定銷糧===.==萬公斤、造林撫育補助糧===萬公斤,三項====.==萬公斤,人均年口糧達===公斤,吃飯問題已經解決。====年以后,林區平價定銷糧、造林撫育補助糧被取消,林農吃自產糧和市場購糧。====年===個林業村自產糧===萬公斤,人均===公斤,比====年人均減少===公斤,人均年缺糧=個半月。吃“三夾飯”(包谷、紅薯條、大米合煮)的現象重新反彈。二是經濟來源單一,收入仍然較低。林農基本靠木材采伐銷售為生,====前人年均木材指標=至=.=立方米,由于木材徑大質高,木材銷售價高,林農人均實得===至===元。====年后,采伐指標逐年減少,人年均=.=至=立方米,加之木材市場疲軟,銷售價降低,兼之受山高路遠、交通不便的影響,扣除一定的運輸成本和上交的稅費及勞務開支后,林農人均實得僅有===至===元,比====年人均減少===至===元。加上國家實行生態公益林建設和木材限額采伐等林業政策,林農從生態公益林中所得補助僅為=元/畝(扣除管護費,實得=.=元/畝)。且由于生態公益林的劃分,導致林農對林木和林地缺少了經營自,祖祖輩輩沿襲下來的“砍一輪樹種三年土,解決三年雜糧”的生產生活門路也沒有了。霧江鄉龍虎村謝沖小組共有林地====余畝,其中====畝被劃為公益林,此后,該小組幾無樹可伐,全組===多人每年僅靠國家按=.=元/畝實得的=====多元補償度日,人均不足==元。據統計,====年全縣林農人均可支配收入===元,其中水口鎮僅為===元。目前林區現有貧困戶=====戶,貧困和低收入人口=====人,占全縣貧困和低收入人口的==.=%。三是基礎設施差,發展仍然缺乏后勁。目前林區==個組未通電,===個村未通電話,==個村未通公路,===個組未通小四輪、板車路。由于交通不便,林農每年支付木材陸運費===多萬元,買米交通費===多萬元,人均增支===多元。====年,林區有過伐組===個,占==.=%,這些村組由于無樹可伐收入銳減。由于林農用于吃糧、購買生活必需品的支出占收入的==%以上,致使林農發展生產投入嚴重后勁不足。

三、對策和建議:

(一)積極反映“三林”問題、呼吁國家調整現行有關林業政策。(=)建議恢復已經取消,但實踐證明行之有效的林糧掛鉤、造林補助等林業優惠政策。這對調動林農營林積極性,保障林農基本口糧,維護林區林政和社會秩序意義重大。(=)制定調整有關林業政策。建議對林農實行“一取消、一補償、一補貼”政策。一是取消育林基金,讓林農直接在林木交易中增加收入。同時,對因取消育林基金后給地方政府減少的收入缺口由中央和省級財政予以彌補。二是建立生態公益林補償機制。對現有公益林的林木資源進行價值評估,實行一次性補償或分期補償。對絕大部分山林劃為公益林、耕地嚴重不足、生存條件特別困難的林農,實行生態移民,將公益林木補償費和林地征用費一次性補償到位。公益林林地的補償標準應基本上按照市場機制確定,以不低于每畝林地每年能為林農產生的經濟收入為參照進行補償。改變現行補償(=元/畝)過低的狀況。三是建立對林農實行生態直接補貼機制。參照種糧直補政策,可根據林木采伐指標或造林撫育面積,對林農進行糧食補助。(=)配套完善有關林業政策。為了確保政策落實,建議從水力發電、森林旅游、消耗森林資源的企業、排放污廢物破壞生態的部門、企業和個人收取生態資源稅,作為對生態營造、管理、保護的經濟補償,使生態資源補償有穩定的資金來源。建議對林業實行長期限、低利息的信貸扶持政策,并給予一定的財政貼息;對被劃定為國家生態公益林的營林貸款實行減免或掛帳停息政策;在明晰林業產權的基礎上,實行林木、林地資產抵押的金融扶持林業政策;加大對林區縣鄉鎮的轉移支付力度,推進林區健康穩步發展。

(二)不斷加快配套改革步伐,深化調整和完善涉農政策。

=、進一步推進縣鄉機構改革,精簡機構和人員。根據中央機構改革方案及省里的要求,各個鄉鎮將分流=/=—=/=的富余人員。因此,必須大力推進機構改革。(=)要撤并機構。科學設置鄉鎮機構,并實行黨政領導交叉任職,要改革村組機構,大量精簡村組干部,實行聯組合片,由村干部兼任片長。(=)要分流人員。下大力氣清退編外人員,壓縮在編人員,解決好富余人員的出路。一是鼓勵鄉鎮干部帶薪帶職離崗發展經濟;二是選派鄉鎮干部到村組任實職;三是對==歲以下,沒有達到大專以上文憑的鄉鎮干部實行脫產輪訓,學習培訓期間工資不變,培訓費用自理。

=、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管理,還利于農民。同時嚴厲打擊假冒偽劣農資產品,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侵害。政府要繼續加大對農業的投入,特別是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含量,幫助農民科學種田,提高產量,增加收入。要鼓勵和促進農資生產企業開發高效、高能、價優的農資產品投入市場,盡可能地滿足農民的需要,使農民既能增加產量,更能增加收入,實現農資企業與農民雙贏的效果。同時,政府要引導農民改變產業結構,種植優良品種,提高農產品檔次,提高耕地的綜合效益;引導農民廣泛使用有機土雜肥,這樣既能改良土壤結構,又能降低農業投入的成本,還能減少農村因自身環境污染給農業生產、生活帶來的損失。

=、進一步健全農村土地流轉制度,依法完善二輪延包等土地流轉方式。隨著農業稅的取消和國家各項補貼政策的出臺,土地問題逐漸凸顯為農村的突出問題,更顯示出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系的極端重要性。針對農村土地承包發生的新情況和農民在土地流轉中出現的新問題,要用活用足黨的農村政策,努力化解國家土地政策與土地承包現狀之間的矛盾,及時依法完善二輪延包,調處各類土地糾紛,簽訂承包合同,頒發經營權證,做到“四至”清楚,權屬明確,依法保障農民對土地的承包權、經營權和收益權。同時,對農民在拋荒地重新耕種的,要合理引導,做到有序開發,不得亂砍濫伐、過度復墾。對長期外出務工農民的承包地在保障其承包經營權的前提下,引導其通過代耕代種、轉包、租賃等方式流轉到人多地少的農戶。對外來經營業主以協議方式開發村集體空地,也應通過其它承包方式保障其經營權,采取土地使用權入股、有償轉讓等形式,既保護承租者的合法權利,又適當考慮農民的既得利益。

(三)進一步搞好鄉鎮職能的重新定位,轉移工作重心。

農業稅免征僅僅是“少取”,鄉鎮應該在“增收”和“多予”上對農民給予更多關注,主要職能應是發展經濟、加強社會管理、提供公共服務和維護社會穩定,工作重心由就農業抓農業向以工帶農、以工促農轉變,突出抓好農副產品加工業。一是要履行引導農民入市的職能。鼓勵發展以農民為主體的農產品銷售隊伍,推動農業產業化健康發展。二是要履行發展農村公益事業的職能。鄉鎮要花大力氣制定出操作性強的農村建設規劃,并認真付諸實施,探索多種途徑發展農村公益事業,引導農民自愿協商投工投勞,大力加強農田水利、鄉村道路等基礎設施建設,增強農業抗災能力,徹底改變農村臟、亂、散、差的舊面貌。三是要履行引導生產發展的職能。鄉鎮政府要引導村組干部轉變觀念,為農民解除后顧之憂。當前,農民最盼的是快富,最缺的是資金、技術和信息。可采取選派鄉鎮干部到村組任實職,或鄉鎮干部身份和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鄉鎮派駐企業服務、引導外出務工、參與支農中介服務組織等形式直接參與經濟活動。四是要履行維護社會穩定的職能。預防和打擊違法犯罪,及時調處各類矛盾糾紛,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社會環境。

(四)進一步創新管理方式,由領導管理向指導服務轉變。目前,鄉鎮傳統的管理模式和干部考核機制仍占據主導地位,從上到下,對各級政府的管理模式仍是沿用計劃經濟的辦法,用行政命令的手段,把各種經濟指標(財政稅收任務、招商引資)和社會指標由上而下,層層分解,把完成任務和政績、考核以及經濟收益掛鉤,帶有很強的行政強制性。做好新形勢下的鄉鎮工作,要求鄉鎮干部必須對我國目前農業農村經濟乃至整個國民經濟發展的階段性特征有較深的理解和把握,以便更深入、更全面地理解黨在農村的各項政策的重大意義。一定要使鄉鎮干部認識到,取消農業稅的真正內涵不僅僅是減輕農民負擔,而是調整國民收入再分配格局。我國現在總體上已到了工業反哺農業,以工促農的發展階段,實行包括取消農業稅在內的各項惠農政策,強化農業的基礎地位是經濟發展規律的必然要求,勢在必行。鄉鎮干部必須順應形勢發展的要求,轉變觀念,調整心態,主動由領導管理向指導服務轉變,甘當公仆,積極服務廣大農民,帶領群眾致富,發展農村經濟。

篇5

關鍵詞農業銀行;三農;金融服務

2007年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確定了農業銀行股份制改革堅持“面向‘三農’、整體改制、商業運作、擇機上市”的原則。在新的形勢下,積極推進縣域農行改革與發展,更好地為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提供金融服務,真正在農村金融體系中發揮骨干和支柱作用,是目前農業銀行面臨的重要課題。為此,最近我們對農行武寧縣支行服務“三農”和縣域經濟的情況進行了深入調查研究,從中得到許多有益的啟迪,也引發了對縣域農行如何搞好服務“三農”工作的一系列思考。

一、武寧縣“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情況

武寧縣位于江西西北部,地處贛鄂湘三省邊陲,全縣總面積3507平方公里,總人口37萬,轄8鎮11鄉、1個開發區和1個街道辦事處。近年來,縣域經濟快速發展,產業結構不斷優化,財政和農民人均收入同步提高。2007年實現生產總值32億元,比上年增長19.4%,其中:第一產業8.42億元,第二產業16.64億元,第三產業7.12億元。一二三產業比例為26.4:51.4:22.2,結構日趨優化。2007年財政收入2.66億元,占GDP的8.3%,比上年增長20.7%。其中:一般性財政收入1.75億元,增長20.7%;財政總收入中稅收收入占83%,比上年提高6個百分點。規模以上工業增加值15億元,占GDP的46.9%,增長47.5%;民營經濟實現稅收1.85億元,占財政總收入的69.5%,增長18.6%;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10.3億元,增長15.7%;農民人均純收入3980元,增長6.9%。

武寧縣域經濟具有四大特色:①礦產資源豐富。主要有煤、鎢、銻、大理石、瓷土等,現有法人煤礦12戶,鎢加工企業2戶,銻加工企業2戶,大理石廠34戶。②小水電資源豐沛。至2007年底,全縣共建小型水電站97座,總裝機容量6.5萬千瓦小時,裝機容量在5000千瓦小時的有2座,年發電量達1.3億度。2008年4月份,九江華寧水電開發有限公司又在禮溪鎮下坊村開工興建裝機容量3.6萬千瓦、年發電量1.11億度的下坊電站,總投資3.6億元。③森林豐茂。全縣有林地面積373.5萬畝,森林覆蓋率64.1%,活立木蓄積量達773萬立方米,林權改革后,林農護林造林積極性空前高漲,林業發展大有前途。④工業園區成果豐碩。武寧縣目前建有萬福工業園,屬省級開發區和省級民營科技園,規劃面積2萬畝,現已形成節能電器、醫藥膠囊、礦產化工、玻璃鉆石、汽車配件、紡織服裝為龍頭的六大支柱產業。到2007年底,入園企業達106家,其中投產企業84家;園區工業產值30.5億元,比上年增長107%;完成工業增加值11億元,增長138%;主營業務收入31億元,增長39.6%;上繳稅收4926.6萬元,增長90.7%;企業凈利潤2.35億元;勞動用工達1.2萬人。此外,武寧縣位于廬山西海全國風景名勝區,山清水秀,環境優美,現已成為全國文明小城鎮示范縣、全國文化先進縣、國家衛生縣城、全國生態示范縣,其旅游業有著很大的發展潛力。

二、武寧縣農行支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情況

近年來,農行武寧縣支行在省、市分行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實施股份制改革為動力,緊緊抓住當地縣域經濟發展和新農村建設的戰略機遇,始終把服務“三農”和縣域經濟作為業務工作的重點,創新思路,創新產品,完善健全政策措施,組織運用資金,大力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支持城鎮一體化建設,強力助推“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為武寧經濟健康持續發展提供了良好的金融服務,實現了社會效益和自身效益的雙重提升。到2008年6月末,該行各項存款余額47441萬元,比2005年末凈增17349萬元;各項貸款余額21087萬元,其中2006年至2008年6月新放貸款7037萬元。特別是2008年以來,武寧縣農行加大了有效信貸投放,至6月末已累放新貸款3716萬元,其中:法人貸款1850萬元,個人貸款1866萬元。該行2006年和2007年累計到期貸款4708萬元全部收回,收回率均為100%,沒有出現新的不良貸款。2007年該行實現各項收入1282萬元,其中利息收入541萬元、中間業務收入205萬元,賬面盈余474萬元,該行還制定了3年發展規劃,進一步加大對“三農”和縣域經濟的扶持力度,計劃2008-2010年凈增貸款27400萬元。近期,縣農行支持“三農”的主要舉措是:

一是積極支持優質中小企業。中小企業是武寧經濟發展的主要支柱,也是各家金融機構競相爭奪的重點市場。武寧縣農行按照縣委、縣政府“全民創業”、“工業強縣”的戰略措施,實行因地制宜,擇優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為優質法人客戶提供信貸、結算、匯兌、銀行卡等多方面的金融服務。重點支持了AAA級民營企業九江市昂泰藥用膠囊公司,使之產、銷、利同步提高,成為江西省優秀民營企業。2008年春,縣供電公司遭受冰雪災害損失嚴重,武寧縣農行及時貸款300萬元,解決救災資金困難,使供電公司能及時恢復供電,受到政府和社會各界好評。

二是支持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加快農村經濟發展,關鍵在于實現農業產業化。武寧縣農行抓住這個關鍵,著力從結算、現金供應、信貸服務方面,扶持縣政府招商引資的重點農業產業化企業。例如,支持船灘鎮剿絲廠改制為民營的武寧縣凱麗絲業有限公司,年收農民鮮繭25000擔,年產優質白絲140噸,產值3000余萬元,帶動船灘、禮溪、東林、清江四個鄉鎮的農戶種桑養蠶,增加農民年收入達2500萬元。又如支持江西晨陽燈業有限公司生產節能燈,取得良好效益,帶動工業園區引進節能燈企業12家,人園資金23.83億元,吸納農民工1580人,增加農民工年收入2607萬元。

三是大力支持新型城鎮一體化建設。隨著城鄉一體化政策的實施,大批農村剩余勞動力離開故土,定居于城鎮,開始了新的創業之路。武寧縣農行抓住這一機遇,大力拓展住房按揭和個人生產經營貸款業務,僅2008年1-6月就發放個人貸款1137萬元,同比增加1026萬元,其中,發放住房按揭貸款526萬元、個人生產經營貸款502萬元、綜合消費貸款109萬元,幫助農民工定居城鎮、建設城鎮,從而有助于加快城鎮一體化進程。

四是著力為各類客戶提供一攬子金融服務。武寧縣農行主動適應和引導縣域金融市場需求,優化資源配置,為各類法人和個人客戶提供業務咨詢、投資理財、電子銀行、代收代付、消費貸款等一攬子金融服務,引領縣域金融服務升級。僅2007年以來至2008年6月,該行發行金穗卡56249張,銷售各類基金、壽險產品2990萬元,代收各類電話費、水電費、學雜費等1721萬元,代付各類資金333萬元,開通電子銀行3537戶。豐富多樣的金融產品,使縣域廣大客戶感受到了現代金融服務的快捷方便,鞏固了農行與客戶的合作關系,也增加了農行業務收入。

三、對農業銀行縣域支行加強金融服務、支持“三農”發展的幾點思考

1、解放思想,觀念上要有新突破。首先,要增強機遇意識,奪取發展先機。中央作出了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和促進中部地區崛起的決定,江西省“三農”和縣域經濟發展必將迎來新的發展;同時,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指明了農行改革的方向,全行上下正在推進股份制改革,“三農”金融業務的經營機制必將更加完善,這些都為縣域農行業務發展創造了難得的政策機遇和內外部環境。農行縣域支行必須抓住這些歷史性機遇,解放思想,乘勢而上,把業務做強做大,步入科學發展的快車道。其次,要增強競爭意識,發揮農行自身優勢。隨著WTO后過渡期結束和我國農村金融機構準入政策的調整,國內商業銀行、外資銀行、郵政儲蓄銀行、政策性銀行都將進入農村這個廣闊天地,農村金融領域的競爭勢必更加劇烈。面對這種形勢,農行縣域支行必須調整發展策略,充分發揮自己的網絡、資金、產品、社會資源等優勢,大力拓展業務,占領和農行地位相稱的市場份額,在縣域金融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三是要增強市場意識,提高農行經營效益。必須消除“支農吃虧論”的想法,真正從思想上認識到,隨著建設新農村和中部崛起戰略的實施與推進,中部地區縣域擁有越來越豐富的客戶資源和旺盛的金融需求,有著金融業務的巨大空間,蘊藏著巨大盼潛在商業價值。如果不率先發掘這一潛在市場,縣域農行將處于被動地位,難以充分分享縣域經濟發展帶來的無限商機。

2、園地制宜,體制上要有新突破。農行在深化內部機制改革的過程中,要根據我國城鄉經濟二元結構的特點,構建有利于農行縣域支行業務發展的管理機制,走差異化、特色化發展的新路子,做到因行施策,因地制宜,不搞“一刀切”。縣域農行要充分運用好現有縣域服務網絡資源,深入分析縣域機構撤并與續存的成本效益和社會效益,在準確把握自己市場定位與競爭優勢的基礎上,有差別地設置縣域機構網點,對現有農村網點布局不合理的,要予以優化調整。要改變把縣域機構單純當作吸存網點的做法,進一步豐富和增強縣域機構的服務功能,使之成為資產、負債、中間業務等各類產品的綜合性營銷平臺。在信貸管理體制方面,要適應縣域信貸業務特點,推進縣域農行業務流程的再造。對于風險控制水平高、業務市場廣闊、有效信貸項目多的縣支行,應擴大信貸授權,適當放寬基層分支機構的信貸投放自,適當下放優質中小企業短期流動資金貸款審批權,精簡業務流程,加快辦貸速度,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質量。要建立合理合規的權責機制,在不違背一級法人原則、有利于風險防控的前提下,既要落實信貸風險責任,也要強化正面激勵引導,糾正一些領域權、責、利脫節的現象,充分調動基層員工開展信貸營銷的積極性。

3、不斷創新,產品上要有新突破。為客戶提供優質服務既是農行的職能,也是農行應承擔的社會責任。縣域農行要增強核心競爭力、更好地服務“三農”,就必須不斷創新金融產品和服務手段,滿足社會各界對金融產品和服務的需求變化,讓他們享受到優質的、個性化的、高效率的金融服務,這樣業務才會得到發展,才能真正實現農行與客戶“雙贏”。目前,我省縣域金融產品相對短缺,尤其是貸款品種和中間業務品種較為單一,難以完全滿足“三農”經濟發展需要。為此,縣域農行應根據縣域客戶特點和特定市場需求,加快“三農”金融產品研發,或根據我省縣域經濟特點對統一制式產品進行本地化改造,保持在縣域金融產品領域的領先和主導地位。要圍繞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村城鎮化建設、農村商品流通體系建設、縣域中小企業、農業基礎設施建設、縣域特色資源開發、農戶生產生活消費信貸、提供公共金融配套服務等八個重點領域,創新研發貸款產品;圍繞銀行卡、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電話銀行、保險、基金、同業、個人理財等業務,創新開發中間業務品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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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農業發展,一靠政策,二靠科技,三靠投入,持續增加農業投入是農業穩定發展的前提條件。由于農戶、農業企業和農村經濟合作組織等經濟主體的自身積累能力較差、底子薄弱,我國農業資金投入長期以來主要依賴財政和信貸等外源型資金“供血”。在資源稀缺條件下,明確財政資金和信貸資金的支農重點,并在此基礎上構建適應社會主義新農村發展戰略的農村金融體系,更好的發揮財政、金融支農合力,對于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拓寬農民增收渠道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近期,我們以東營市廣饒縣為樣本,對基層財政金融支農合作情況進行了調查。

一、當前財政部門和金融部門支農合作的主要形式

(一)金融機構直接承擔部分財政支農職能。計劃經濟時期,我國財政、金融職能相互交織,財政支配金融,金融充當“第二財政”,扮演著財政的出納角色。近年來,隨著財政、金融體制改革的不斷深入,我國基本構建起了以政策性金融、商業性金融和農村合作金融為主體的農村金融體系,部分商業銀行承擔的財政性職能相應移交給了政策性銀行,政策性銀行演變成溝通財政與金融支農合作的主要橋梁。以廣饒縣為例,該縣1994年設立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除保留小額農戶貸款、扶貧開發貸款等政策性業務,原承擔的糧棉油貸款購銷等政策性貸款業務均劃轉至農發行。支農再貸款?

(二)財政部門透過對相關“三農”經濟主體的貸款貼息。為促進“三農”經濟發展,增強農業龍頭企業的幅射帶動能力,財政部門對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小額扶貧貸款等提供了部分利息補貼,以減輕農業企業財務負擔,促進了金融部門對農業貸款投放的刺激性。據調查,2000年以來,東營市財政每年安排2000萬元專項資金用于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貸款貼息。2003年,廣饒縣委、縣政府制定出臺了《關于扶持農業龍頭企業發展的意見》,縣財政每年拿出300萬元專項資金,通過貸款貼息、補助、獎勵等方式,用于支持重點龍頭企業。

(三)財政部門出臺鼓勵金融支農有關優惠政策。為吸引金融機構增加對農業的投入,財政部門對農村信用社直接給予財政資助,出臺了減免三年營業稅、所得稅減半征收、承諾分紅補貼等優惠政策。據調查,東營市政府為促進縣區農村信用社增資擴股工作的順利開展,對利津、墾利兩縣農村信用社的股東承諾,如信用社2年內達不到分紅比例,市財政將予股東補貼;并在政府權限范圍內,盡量減免農村信用社在抵債資產接收和處置過程中形成的各種稅費。全市涉農資金和業務全部交由農村信用社辦理,所有農口部門在農村信用社開設基本賬戶,各級預算外資金按一定比例存放農村信用社,鄉鎮的國庫、勞動保險、醫療保險和各種行政收費由農村信用社,縣、鄉公務員和教師的工資由農村信用社,縣級財政集中支付中心設在農村信用社。研究制定了做好農村信用社不良資產清收盤活工作的具體意見。對過去行政干預的貸款和協調農村信用社購買的企業債券、各級各部門在農村信用社的行政性貸款,由縣、鄉政府負責限期收回;對公職人員的貸款,采取紀律和行政的手段收回;采取以優質資產置換、整體“打包”等多種方式,幫助清收不良貸款。

(四)人民銀行助推,政府部門主導,積極優化縣域金融生態環境。2005年初,周小川行長多次在重要場合論述金融生態環境問題,引起社會各界的廣泛重視和關注。面對金融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各級人民銀行積極向地方政府匯報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重大意義,取得了政府的大力支持。據調查,2005年,廣饒縣委、縣政府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列入了重要議事日程,成立了由分管縣任組長的優化金融生態環境建設領導小組,把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納入縣委、縣政府的考核,加大了督查力度。開展了“金融生態示范縣”創建活動,出臺了《創建“金融生態示范縣”建設的實施意見》,研究設計了“建設金融生態示范縣”的具體指標體系,制定了《“金融生態示范縣”評價標準》,形成推動金融生態環境建設的規范化機制。截至2005年底,全縣已命名“文明信用鄉鎮”21個,“文明信用村”684個,“文明信用企業”61個,“文明信用戶”9.9戶,“文明信用工商戶”2333個,2006年力爭全市60%以上的村鎮、農戶達到文明信用標準。

二、當前合作方式中的不足

2003年以來,廣饒縣向“三農”累計投入財政資金69億元,投入信貸資金85億元。財政投入和信貸投入的不斷擴大,有力的促進了該縣農業結構調整和產業升級,增強了農民收入。目前廣饒縣已形成以凱銀集團、馳中集團、華譽集團為首的一批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民收入保持快速增長,收入結構發生明顯變化。據統計,2005年全縣農民人均純收入4820元,同比增長14.7%。2001年-2005年,廣饒縣農民收入年均增長10.1%。收入結構中,純粹來自農林牧漁的增幅僅為5.93%,非農產業純收入增幅高達92.45%。

(一)財政金融支持重點“不到位”與“越位”并存。近年來,為發展農村經濟,地方財政不斷擴大了支農資金投入,市本級財政支農支出以20%的速度遞增。據調查,近四年來,我市投向“三農”的資金達50.7億元,2003年市級財政用于扶持“三農”的資金3.8億元,2004年達到了4.6億元,分別占這兩個年度市級財政支出的28.4%和29.6%。但是,地方財政支出在制度安排上一直向城市傾斜的格局沒有改變,按照公共財政的要求應由財政供給經費的公共產品,財政投入的力度不足。主要表現在對農村的基礎設施、供水設施及環境治理等社會公益性的投入相對較少。調查中,我們設計的“當前財政和金融對當地經濟的支持哪個更大一些”中,有7/8回答金融支持力度更大。

(二)支農項目管理部門龐雜,投資越位和缺位現象并存。由于各部門職責定位不清,沒能有效地建立起責、權、利相匹配的財政支農激勵和約束機制。既有爭項目、爭資金形成的投資越位現象,也存在互相推諉導致的投資額缺位現象。因此,項目和資金多頭管理,留下不少弊端:一方面,由于支農項目涉及的部門眾多,部分項目交叉,有些地方出現同一類型支農項目存在多個部門重復立項、實施的情況。

(三)財權與事權分離的財政體制改革,使得鄉鎮、村委成為財務空殼,不能成為有效承貸載體。城鄉財稅體制改革形成財權和事權不對稱,造成越是基層政府財權越小、事權越大。但另一方面,資金鏈條長,管理困難。目前財政支農資金管理采取的是分級配套、層層下達、項目單位具體實施的做法,有些專項資金從上級財政下撥到實際使用,經過多個環節。資金在途時間長,影響了資金的及時到位,又增加了資金管理成本。一個項目,分級配套,每個級次都要考察論證,都要進行檢查驗收,需要大量的管理費用。縣級財政配套能力弱。停收鄉村公益事業金,使農民人均每年減少稅賦100多元。2004年降低農業稅率2個百分點,農民人均減負58元,今年全部取消農業稅及附加,由此所減少的鄉鎮及村級收入全部由市財政轉移支付。

四)財政補貼在流通領域消耗太多,輕生產領域。農發行貸款目前還僅局限在糧棉流通領域,雖然對解決農民“賣糧難”、“賣棉難”問題,穩定糧棉價格,保護農民利益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由于國家的補貼基本在流通領域消耗,因此農民直接受益有限。

(五)政策性與商業性關系模糊。政策性與商業性并存是當前信用社經營中的基本格局,也是改革的基本矛盾。信用社肩負金融支持“三農”的職責,這具有強烈的政策性。另一方面,信用社又是“自主經營、自擔風險”的商業企業。并且,隨著農村工業化、城鎮化的進展,商業性業務的比重日益上升。由于當前信用社存在強烈的政策性,以至于它還不可能擺脫行政桎梏而真正成為產權清晰、政企分開、自負盈虧、自擔風險的金融企業。

(六)財政支農支出結構不合理,供給范圍“越位”與“缺位”并存。財政支農管理的領域和事務不能隨農村城市化的加快而及時調整,造成很多部門和單位仍在占用財政支農資金,而應由財政資金供給的領域和事務卻得不到應有的資金保障。主要表現在:第一,隨著廣饒縣農村城市化進程的加快,農村“三產”的比重發生了很大變化,但縣級農業服務機構仍然過多,職能沒有進行較大調整,是財政資金供給范圍過寬的主要原因。如:農口設有畜牧、農業、水產、農機等幾個服務中心,各中心仍然是全套配置,各中心資源分散,不能整合,存在浪費現象。如:2002年財政安排幾個中心事業發展經費各100萬元,從財政檢查的情況看,各中心事業發展的效果不明顯。

三、政策建議

一方面,貧困地區公共財政未能發揮其應有的作用,健全的農村金融體系無法建立;另一方面,將農村金融機構作為支農的工具,進一步扭曲了農村的金融體制。分析表明,只有讓公共財政發揮應有的作用,才能進一步改革農村金融體系,形成商業可持續的農村金融體制。(謝平,公共財政、金融支農與農村金融改革)

第一,健全農村公共財政體系。一是通過農村公共財政直接投資以改善農村的投資環境、提高農村的技術水平和對一些經濟行為給予補助。二是逐步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改變目前我國長期存在的只有城市干部職工才能享受社會保障的狀況。農村社會保障體系不僅包括居民生活補助和救助、基礎的生產生活設施和文化教育支出,還包括對農戶個體生產及合作組織的補助。

第二,把財政和金融資源結合起來,實現兩者的良性互動,提高融資效率。財政和金融兩者相互補充、支持、促進,形成合力,就可以產生明顯的放大作用,極大推動經濟社會的發展。目前通過財政直撥或其他渠道下撥的支農資金千頭萬緒,開行要通過市場建設和融資推動的方法加以整合,改變長期以來支農資金使用分散、效率低下的局面,確保資金安全運行。資金一旦整合,就能發揮集合效應,提高支農效果,產生“一個平臺、一個信用、一個賬戶”多種功能的貸款模式。即通過融資平臺賬戶管理、整合各級政府的支農資金、發放貸款、回收本息,形成統一高效的信用支持和管理模式。目前大部分縣域,特別是貧困縣機動財力很少,自身活力相當脆弱,開行要加強與有關部門的配合,盡快打開工作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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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注重制度設計。寧國市制定了《寧國市林權抵押貸款管理辦法》、《寧國市森林資源資產評估辦法》,宣州區制定了《農村房屋發證與抵押流轉改革試點工作實施意見》,郎溪縣出臺了《關于大力發展家庭農場的實施意見》和《郎溪縣示范家庭農場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當地農林、國土、房管、財政、金融、法院等單位也制定了相應的配套措施,為推進“三權”抵押貸款提供了良好的制度環境。

2.做好頒證確權。宣州區1994年即啟動農房確權頒證工作,目前農房宅基地確權頒證已完成83.9%;寧國市2007年6月啟動林改,目前全市集體林權確權頒證完成97.5%;郎溪縣2013年5月啟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工作。上述頒證確權工作都將有今年完成。

3.組建服務平臺,完善風險補償機制。寧國市設立了林權交易平臺,為抵押貸款提供多種服務;郎溪縣也將于近期設立農村土地流轉交易平臺。為降低貸款風險,宣州區設立風險補償專項基金,對按新增農房抵押貸款金額的5%撥付風險補償金。此外,當地還積極拓展涉農保險品種,新增林業等政策性農業保險品種以規避運營風險。

4.嚴控貸款風險。一是金融機構細化“三權”抵押貸款條件、額度、期限、利率、風險管理、抵押登記、抵押處置制度。二是限定抵押條件,以提高處置流轉率。如農房抵押貸款規定不得為他人作抵押擔保,且抵押權人僅限于金融機構,以控制過度放開風險。三是擴大處置范圍。如《宣州區農村房屋抵押貸款實施辦法(試行)》規定,抵押處置的房屋經房管、國土等主管部門審核后,可在全區范圍內轉讓,農房處置受讓人由集體組織(村)內部成員之間擴大至城市居民。

二、“三權”抵押貸款的外部制約因素分析

1.我國現行法律未能為“三權”抵押貸款提供充分依據,抑制了其進一步發展和推廣。以宅基地使用權為例,《物權法》184條和《擔保法》第37條規定,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集體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不得抵押。《土地管理法》第8條規定,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屬于農民集體所有。第62條規定,一戶村民只可以擁有一處宅基地。由于宅基地證是村民合法擁有房屋和用地的權利憑證,且其只可以在集體內部成員之間轉讓,不得向非集體組織成員轉讓。宅基地申請標準上的限制,實際上是變相限制了宅基地的出讓。[2]同時,由于現實中的“房地一體主義”,宅基地使用權的受限也使農房抵押、流轉難以在法律上成為有效。再以土地經營權為例,《農村土地承包法》第32條規定,以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方式承包的荒山、荒溝、荒丘列為可以抵押,卻將耕地承包經營權抵押排除在外。而根據物權法定原則,“法無規定即禁止”,因此也缺乏明確的法律支持。

2.金融機構難以有效處置抵押物,降低了“三權”抵押貸款發放的積極性。以林權抵押貸款來看,宣城市目前共產生15筆逾期貸款,但還沒有信用合作機構成功處置抵押山林的案例。從農房抵押貸款來看,雖然宣州區在試點進程中將農房處置受讓人由集體組織(村)內部成員之間擴大至宣州區范圍,但戶籍等配套制度尚未跟進,導致實際無法執行;本地農民受傳統觀念影響,礙于情面不愿去購買抵押房屋,城鎮居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外的村民因法律、政策限制又不能購買抵押房屋。此外,在農村社會保障體系未全面建立的情況下,農房處置后可能將導致農民無安居之所,進而影響社會穩定。此外,土地承包經營權規定不能改變集體性質,不能流轉到集體之外,不能改變土地用途,這造成了此類權益難以流轉處置。

3.土地價值難以有效評估。由于農村土地長期歸集體所有,既沒有城市中成熟的土地評估制度,也缺乏良好的評估經驗和手段。如果盲目開展“三權”抵押貸款,可能對農民切身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甚至危害農民的基本生活保障。現階段有必要結合農村實際研究制定農村土地評估制度,為拓展“三權”抵押貸款做好準備。四是市場風險較大,需要相關政策支持。由于農村土地和宅基地的特殊性以及林業生產易受氣候、環境等自然因素影響的特點,加大了農村企業和農戶生產經營的風險,需要在推行“三權”抵押貸款的同時建立風險補償基金等政策措施支持。

三、“三權”抵押貸款的內部影響因素分析

依據現有研究成果和調查問卷的測評結果,綜合考慮農村“三權”抵押貸款貸款以及研究區域自身特點,本文將影響因素分成三大類型:[3]

1.戶主特征變量。(1)性別。女性由于與男性相比就業能力較弱、思想較為保守,獲取“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也相對較弱。(2)年齡。年齡愈大的人投資行為愈加保守,投資意愿薄弱,風險承受能力較弱,因此“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愈弱。(3)學歷。學歷愈高,視野更開闊,接受新事物和新知識速度愈快,對貸款投資收益的預期會更高,對“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也更強。(4)是否有外出打工經歷。有過外出打工經歷的農戶相對見多識廣,具有社會資本和人脈關系優勢。

2.家庭特征變量。(1)是否有人(曾)擔任村領導。家庭里有人擔任過村領導,思想更開放,更容易獲得信息,對“三權”抵押貸款制度的認知和接受速度更快,貸款需求相對也更強。(2)非農就業人口占家庭總人口比重。非農就業人口占家庭總人口比重愈高,對農業生產性經營的依賴性和積極性愈低,通過“三權”抵押貸款來增加農業生產性投入的意愿也愈低。

3.社會經濟特征變量。(1)家庭可支配收入用途。家庭可支配收入用于擴大再生產比存放銀行高的農戶更傾向于申請“三權”抵押貸款。(2)距離縣城遠近。距離縣城愈近,產品的運輸成本愈低,農戶的生產經營積極性也愈高,“三權”抵押貸款的需求也愈強。(3)生產資金是否不足。生產資金愈不足,“三權”抵押貸款的需求也愈強。(4)有無民間借貸經歷。有民間借貸經歷的農戶對農戶信貸需求具有顯著的正向影響。(5)農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例。農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例愈高,農戶對農業生產性經營依賴度與重視程度愈高,從而更愿意通過“三權”抵押貸款來增加農業產業化投入,進一步提高收益水平,由此假設農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例愈高,“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愈強。

四、樣本分析及模型構建

以安徽省宣城市農戶“三權”抵押貸款的需求意愿為因變量,以農戶自身、家庭及社會經濟特征為自變量,由于因變量是一典型的二元選擇問題,農戶在需要與不需要“三權”抵押貸款之間進行選擇的概率是由所決定的,故選擇建立Logistic回歸模型。本文運用SPSS軟件對調查數據行進了二元Logistic回歸分析,采用向后逐步似然篩選進行變量選擇,自變量進入回歸方程的顯著性水平為0.10,運行結果如表2。從估計結果看,X1、X2、X3、X5、X6、X7、X10、X11等8個變量通過顯著性檢驗。模型整體擬合效果較好、檢驗基本可行。戶主自身特征對農戶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的影響。性別和學歷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有顯著正影響,年齡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有顯著負影響,符合預期。性別和學歷影響系數為2.190和0.761,且系數為正,表明男性和學歷較高的人依靠投入增加收益的愿望更強;年齡的影響系數-2.153,表明年齡愈小的農戶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愈強。農戶家庭特征對農戶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的影響。非農就業人口占家庭總人口比重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有顯著負影響,是否有人擔任村領導有正影響。非農就業人口占家庭總人口比重影響系數為-3.5,表明非農就業人口占家庭總人口比重愈大,農戶愿意貸款進行農業投資意愿愈小,因此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愈小。而家中有人擔任過村領導,對“三權”抵押貸款意愿較大。社會經濟特征對農戶農村“三權”抵押貸款需求意愿的影響。農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例、距離縣城遠近、有無民間借貸經歷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有顯著正相關。家庭農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例影響系數為2.965,表明農業收入占家庭總收入比例愈大,農戶愈愿意進行農業投資,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也愈強;距離縣城遠近影響系數為0.66,表明距離縣城愈近的農戶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愈強。有無民間借貸經歷影響系數為2.541,表明有民間借貸經歷的農戶對農村“三權”抵押貸款意愿愈強。

五、法律政策建議

1.修訂相關法律制度,為農村土地、林地和宅基地的流轉提供法律支持。吸收各地農村“三權”抵押貸款的試點經驗,適時修改《土地管理法》、《物權法》和《擔保法》中關于抵押品的限制性條款,構建適合現代農業發展的“三權”流轉法制平臺。

2.有效解決抵押物處置問題。建立農村產權交易中心,在國發〔2011〕38號文和〔2012〕37號文的政策框架內,組織開展承包地、農房、林權的招標拍賣、掛牌交易,同時推進農業保險、農業擔保公司組建等配套建設,完善農業要素市場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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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三農問題;剩余勞動力;轉移

中圖分類號:DF413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9-3198(2009)09-0041-02

“三農”問題就是對農業、農民和農村問題的總稱。具體的講,就是農業的增長與發展;農民現實的收入及其增長、未來的生活、職業等變化及由此帶來的問題;農村發展,包括農村經濟及社會的發展。農業、農村與農民三者之間的聯系是緊密相連而難以分隔的。其中,農民從事生產活動,創造價值,增加收入,改善居住地的生存環境條件,建設新型的農村;農民將所得收入用于增加農業投入,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可見,在這三者關系中,農民是具有主動性的一方,而農業是農民獲取收入的源泉和進行勞動創造收入的對象之一,農村則是在農民通過勞動創造收入后進行改造、改變的對象。因此,三農問題的實質是農民問題。近年米,隨著農副產品價格的普遍下降,農民負擔日益加重,中國農民、農村和農業的困境越來越成為人們普遍關注的話題。

1 “三農”問題的癥結

(1)農業人口過多至使農業效率低。在我國,由于傳統農業部門剩余勞動力比較多,勞動力供給是無限的,勞動生產率很低,其邊際勞動生產率接近于零甚至是負數,農民的報酬極低。在剩余勞動力未輸送完之前,農業部門的勞動生產率很難提高,農民的收入將始終處于停滯狀態。

(2)農業人口過多導致農民貧困。農業人口過多從兩方面直接影響農民的收入:一是有限的農業收入由龐大的農業人口分攤,導致人均收入水平低下;二是有限的農業資源由龐大的農業人口分攤,造成農民就業不足。農民收入水平低,又會通過兩個途徑形成農民貧困的惡性循環:收入水平低,人力資本投資不足,農民謀生能力低,收入水平低;收入水平低擴大再生產投資不足,收入水平低。

(3)農業人口過多影響農村穩定。農業人口過多通過兩個方面因素影響農村穩定:一是農民是農村不穩定的經濟根源。當前大多數農民收入處于負增長,這是農村出現不穩定因素的經濟原因。二是農民組織化程度低,自我保護能力弱,農民利益得不到充分保障。農業人口過多,且經營分散,使農民通過適當的形式組織起來形成利益集團的成本過高,致使農民組織化程度低,造成農民自我保護能力弱。

因此,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出路只能是減少農業人口的數量,轉移農村過剩的勞動力,降低農村自然資源的負載率,使農村勞動力和自然資源的配比逐步趨于合理,增加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人均資源空間。

2 “就地轉移”是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基礎

小城鎮戰略是就地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方法之一,即“離土不離鄉”的轉移策略。漳平是重點產煤地區,近幾年來大量煤礦企業的迅速發展,已使大部份農民從土地上轉移出來,全身投入到煤礦企業,這為家庭增收、減輕負擔起到了一定的作用。這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農村中勞動力與土地、農民增產與增收之間的矛盾。同時也要看到,這種通常不伴隨身份轉變的轉移方式有很大的局限性,它使許多已從土地中轉移出來的農民不能全身心地投入工作,這給工作帶來了一定的負面影響,但很多人仍是在農業與非農產業之間隨時轉變。已轉移的農民仍然把農村作為自己的重點,保留在農村占有的資源。這既便農業在日后成為“業余產業”、“副業”,也不利于土地資源的規模利用。因此,現在必須著眼于農業產業布局和產業結構的調整,以農業為基礎大力發展農村的非農產業,通過農村的工業化來帶動農民發展非農產業,促使農民增收。

(1)加快農業產業化步伐。

具有估計,農業的充分發展,農業產業結構的優化,可吸納將近一半的農村剩余勞動力。我國農業產業化經營程度不高。農業產業鏈短,附加值低。只要我們認真抓好農產品的加工與轉化增值,農業效益的增長大有希望。

(2)鼓勵外出民工回鄉創業。

大中城市作為一個開放系統,更容易給農民帶來現代觀念。農民外出打工,不僅增加了現金收入,提高了農民的勞動生產率,更重要的是不少農民轉變了觀念,學到了本事。對這些經受幾年鍛煉,積累了一定資金,學到了一些管理知識,掌握了一定技術的農民工,要動員他們回鄉創業,擴大就業,把他們看作是先進生產力的代表,表彰他們的創業事跡和先富幫后富的奉獻精神,激勵更多的外出農民工回鄉為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創造條件做出更大的貢獻。

(3)積極引進城市資源。

解決“三農”問題,不能僅靠農村內部的資源,而是要統籌城鄉資源,跳出長期以來就“三農”解決“三農”問題的傳’統思維局限,沖破歷史形成的城鄉分割的格局,引導先進生產力、先進文化到鄉下發展,跨產業、跨區域重組資源,合理配置生產要素,從而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調整,推進農業產業化經營,增強農業的市場競爭力,加快農村城鎮化和農村小康社會建設的步伐。

3 “異地轉移”是轉移農村剩余勞動力的關鍵

(1)促進大中城市的工業產業結構升級和優化。

目前我鄉的大部分農業人口均屬于剩余勞動力,這些過剩的勞動力大都需要轉移,但由于總體勞動力素質偏低的情況,很大程度上難以在發達地區就業。目前由于我國工業結構應以發展勞動密集型工業為基礎主體,應以農村勞動密集型工業為加速工業化的推力,較快走完勞動密集型為主體的工業化階段。

(2)大力發展第三產業。

目前,我國第三產業發展還很落后,在我們這樣的窮鄉僻壤就更加的落后了,據統計數字表明,勺窩鄉第三產業的發展態勢不容樂觀,在勺窩鄉第三產業的就業比重只占到15%左右,主要都是全身心地投入到第一或第二產業,而在我國其他地方第三產業的比重就遠遠高于我區達到30%-40%,而全國的第三產業就業比重也遠遠地低于世界其他發達國家。據相關部門權威數量,全國32個人口在百萬以上的特大城市和43個人口在50-100萬的大城市中,第三產業可提供的就業機會至少應在1500萬個以上,再加上其它中、小城市提供的就業機會,就可以大大緩解我國巨大的就業壓力。因此,解決就業問題在第三產業還能找到巨大空間。

(3)鼓勵農民進城創業。

大量農民進入城鎮需要大量相應的就業崗位。在當前城鎮就業壓力加大的情況下,農民進城就業的難度就更大。這就需要大力鼓勵農民進城創業,尤其是鼓勵農民在第三產業創業,因為目前我鄉的第三產業相比全國的發展要滯后,而我國的第三產業相對發達國家的發展又要滯后,而該產業又是進入門檻較低、吸納就業人數較多的產業。所以各級政府應當制訂鼓勵農民進城創業的政策,要完善農村的土地流轉制度和貸款制度,比如可以允許農民以土地經營權為抵押取得銀行貸款等,從而增強農民進城創業的信心和能力。

(4)擴大農村對外開放。

篇9

1“三品”發展現狀

按照“生產有規程、質量有標準、產品有標志、市場有監管”的原則,逐步完善了農產品生產標準質量體系建設。2010年,新平縣開展并完成無公害農產品產地認定整體推進,先后制定和實施了無公害農產品生產技術規程近30個,認定無公害林果產地2.3萬hm2,糧油作物和蔬菜產地2.2萬hm2,無公害畜禽產地養殖規模48.7萬頭(羽)。為推進“三品”的生產認證(定)奠定了基礎。目前,全縣有無公害農產品用標企業2家,用標產品2個,綠色食品用標企業6家11個產品,種植產地規模3.2萬hm2,用標產品總產量9.06萬t,產值3.96億元。監管上,設置蔬菜農殘檢測點1個,常年開展市場蔬菜銷售產品抽樣檢測。在注重抓好農業標準化生產的基礎上,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建設,形成了蔗糖、水果、蔬菜、生豬四大特色產業格局,促進了以農產品產業化經營的企業快速發展。

2“三品”生產在農產品質量安全中的作用

2.1有利于提高農業標準化生產水平

農業標準化是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基礎和重要組成部分,對于促進農業與農村經濟持續、健康、快速發展意義重大,是現代農業發展的重要標志。發展“三品”生產,開展“三品”認證,提高“第一車間”基地的管理,指導農民按照標準化生產,從源頭上保障食品的安全性。利用用標企業按照“公司+農戶”的生產管理方式,把處于分散狀態的農戶聯結起來,形成公司原料生產基地,通過能人帶動,使每個生產者按照標準生產,相互間還可建立監督機制,有利于提高農業生產標準化水平,也有利于新技術的推廣和應用。

2.2促進農業產業化發展

作為安全、營養類食品有其獨特的品質要求,以系統化的質量標準,全程質量控制技術和管理措施貫穿于“三品”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諸環節,并落實到每個農戶、每個企業,從而使農工商、產供銷更加緊密結合起來。“三品”生產的過程,其實質是產業化的生產過程。有利于根據市場需求實現優質農產品基地的擴張,實現公司和農戶的雙贏。由于“三品”的生產特點,可以帶動相關產業的發展,促進農業結構調整,使農村勞動力向非糧產業轉移,提高農民的組織化程度。

2.3有利于開拓市場,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

食品消費安全刺激了“三品”旺盛的市場需求,不僅解決了農產品賣難問題,而且因其有較高的附加值,使農民獲得高于一般農產品的收益,刺激了農民生產安全食品的積極性,推動和促進農產品產業結構的調整。“三品”涵蓋了種植、養殖等多個領域,又對農副產品的加工有明確的具體要求,養殖業和加工業的發展還為農業結構調整增添了原動力。通過“三品”的認證提升了產品本身價值,在不改變農戶家庭經營基礎的前提下,一定程度上解決了小規模農戶經營與社會化大市場之間的矛盾,在體制轉型和結構調整過程中,為廣大農民提供了以較低的成本和快捷的方式與市場對接的途徑,從而為農業產業化健康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2.4促進農業規模化生產和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三品”的開發遵循產業化的發展模式。作為加工龍頭企業為追求自身的規模效益,對基地原料的需求,不僅有質的規定,也有量的要求,因此原料產地除遵循“三品”生產的多項技術標準要求外,還需有一定的規模,以保證“三品”產業化生產的需要。這就要求“三品”生產基地推進規模化標準生產,從而促進農民由傳統的分散經營向統一的規模化生產發展。通過認證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把分散的農戶有組織地納入到綠色產業一體化發展中,營造以家庭承包經營為基礎的規模化生產新模式,使基地分散生產的“三品”原料通過新型組織緊密地組織起來,統一提供給加工龍頭企業,必將獲得良好的經濟、社會、生態規模效益。

2.5有利于開展農產品質量安全追溯制度

通過“三品”認證可有效地建立生產全過程的管理制度,認證企業或農民專業合作社統一制定生產操作規程,在生產上實行“統一選種、統一生產資料供應、統一生產技術規程、統一包裝、統一銷售”,使分散生產的產品質量趨于統一,并指導農戶按照規程進行生產,同時與農戶簽訂“利益均沾,風險共擔”契約,一方面增強生產者的責任感,有利于安全生產,另一方面農戶間也建立一種監督機制,任何一種違約或敗德行為都會影響到所有認證范圍內農戶的利益,保障了農產品質量。企業和農戶間通過建立產、供、銷記錄,建立有效質量安全追溯,形成一種“看得見的農業”發展模式,促進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的健康開展。

3開展“三品”生產是農業產業化發展的客觀要求

3.1是社會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質量不斷提高的必然要求

隨著經濟的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農產品生產已由過去的長期短缺,轉變為供求基本平衡、豐年有余。越來越多的消費者不再滿足于吃飽,而是講究吃得營養、吃得衛生、吃得放心。當前,農產品市場中,個別地方的一些生產者,仍然存在過量使用農藥、獸藥等農業投入品的情況,導致蔬菜、瓜果、肉類等農產品中有毒有害物質殘留超標。為確保食品安全,國家農業部在全國組織開展“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并在北京、上海、天津、深圳等城市開展農產品市場準入試點,禁止農殘和重金屬超標的農產品進入市場銷售。推廣“三品”生產和認證,從源頭抓起,按照標準化生產技術操作,抓好農藥、獸藥、飼料等農業投入品的合理使用,生產過程完全按照“三品”質量標準進行,為人們提供大量安全無污染農產品,是踐行“無公害食品行動計劃”的具體體現,也是未來農產品生產產業化、商品化和人類食品安全消費的必由之路。

3.2是增強農產品出口創匯能力的必然要求

一段時期內,由于農產品生產過程質量控制不力,相當一部分農產品質量不符合歐美有關國家質量標準,導致大量農產品在國際市場上有價格優勢,但達不到出口要求,不能進入國際市場銷售。因此,大力發展“三品”生產,是推動農產品可持續發展及開展農產品國際貿易的質量保障,可以為我國農業,特別是生態農業、可持續農業在對外開放過程中提高自我保護、自我發展能力,創造有利條件。

3.3是增加農民收入的必然要求

千方百計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和農村經濟可持續發展,是農業和農村工作的基本目標。農業生產不推行標準化,生產資料投入使用控制不嚴,農產品質量就上不去。農產品內銷無競爭力,出口又出不去,將直接影響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因此,推行農業標準化生產,全面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是廣大人民群眾的強烈愿望,是提高農產品質量,增強農產品國際市場競爭力的迫切要求,是黨和政府的明確要求,也是增加農民收入的現實選擇。

3.4是農業種植結構調整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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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黃河三角洲生態農業發展模式

1988年,國家從經濟地理角度界定黃河三角洲包括山東省濱州市和東營市的全部地域,即位于北緯37°56‘58“~38°15‘51“,東徑117°51‘40“~118°24‘29“之內,總面積17623km2,其中濱州市9570km2,東營市8053km2。本區屬暖溫帶半濕潤性季風氣候,四季分明,年均降水量560mm,自然資源豐富,開發潛力較大,發展前景較好。

一、黃河三角洲生態農業發展模式選擇的指導思想

黃河三角洲地區位于山東北部,其特殊的區位和自然條件,形成了該區一方面表現為環境脆弱的總的生態特點,另一方面又顯示出了具有良好發展態勢的自然趨勢。因此,黃河三角洲地區的生態農業的定位點就是依靠現代農業技術,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改善農業生態條件,保護和改善黃河三角洲的生態環境,阻止土地鹽堿程度的進一步惡化,進而力爭達到使土地鹽堿化程度能夠減輕的目的;提高抗災能力,資源實現可再生增值,并逐步走向良性循環;農林牧漁統籌規劃、協調發展,大農業內部結構不斷優化,農村社會全面發展;大力推進農業產業化,培育新的依靠高科技的高效農業增長點,使農業產出率持續穩定增長,農民收入水平不斷提高,逐步建成生產高效、生態協調的現代農業體系,使農業成為三角洲的優勢產業。

二、黃河三角洲生態農業發展模式選擇的主攻方向

保持耕地面積穩中有增,合理調整糧經作物種植比例,重點實施“種子工程”和“節水農業”新技術;保護好現有林草植被,建立黃河三角洲林業生態保護區,重點建設平原防護林、沿海防護林和環城防護林三大體系。加強經濟林建設比重,大力發展特色林果,提高森林覆蓋率;優化畜牧業的產業結構,重點實施畜禽良種、牧草良種工程,推動畜牧業的產業化進程。鞏固和建立自己的生產基地,綜合開發利用畜牧業養殖場,建立和完善國家、區、鄉鎮的疫情監測網,確立畜禽生產的標準模式。同時,加大對畜禽場廢水和污物的處理;以咸、淡水養殖基地為依托,以工廠化經營為支柱,點面結合,拓寬生產養殖面積,加大水產科技投入,努力提高產值。利用工廠化的養殖模式,因地制宜建立特色水產養殖場,通過集約化、規模化的生產,降低成本,提高經營利潤。同時,加強海洋生物資源的保護與開發、技術研究工作。

三、黃河三角洲生態農業可供選擇的發展模式

1.棗糧間作模式(山東省無棣縣、沾化縣)

(1)概況黃河三角洲地區棗樹種植歷史悠久,所產小棗早已聞名遐邇,享譽國內外,黃河三角洲區域內的沾化縣,有“中國冬棗之鄉”的美稱。由于棗樹有著較高的經濟價值和生態效益,因此,黃河三角洲地區經過實踐探索,因地制宜的發展了以多種效益并舉為最初出發點的棗糧間作生態農業模式。棗糧間作,即在糧田之間套種棗林。一般是在成片的糧田中,每隔一定的距離種一排棗樹。很明顯,這種生態農業模式屬于林糧間作一類。棗糧間作,其意義就在于它的經濟效益和環境效益。一般來講,單位面積的棗樹所得到的收益遠大于單位面積糧食收益,這也是許多農民積極主動實施棗糧間作模式的內在動因。同時,黃河三角洲地區,地勢平坦,風沙較大,大面積的種植糧食,易受風襲,實行棗糧間作,棗樹有一定的防風屏障作用,這對糧田來講也是有益之舉。

(3)分析評價一是由于林糧間作必須在宜農宜林的土地上進行,而這些田塊早先一般都是從事種植業的生產,所以,棗糧間作對黃河三角洲地區改良土地鹽堿化和提高林草覆蓋率并不能起到實質性的促進作用,但棗樹對小氣候的調節作用,卻是不容置疑的。二是由于黃河三角洲地區生態環境的不穩定性,很難保證大多數年份的風調雨順,同時,由于地形地貌的差異和土壤類型的不同,并不是所有的地方都是宜農宜林的,因此,棗糧間作生態農業模式在該地區的推廣必須具備一定的條件,決不能盲目照搬2.“上農下漁”模式

(1)概況。“上農下漁”是當地農民所起的一種形象的名稱,簡單的說,就是將農田分為“上”(臺田)和“下”(魚塘)兩個部分,在臺田上種植糧食作物,在低洼地挖塘養魚。基本做法是:在黃河沿岸和其它有引黃條件的低洼鹽堿地帶通過深挖池塘,高筑臺田,實行水土分層治理,并在塘內養魚,這樣既能改造鹽堿洼地,又能達到高效利用土地的目的。黃河三角洲地區的“上農下漁”模式采用的大多是“四四二”布局,即魚塘占四分,臺田占四分,道路溝渠占二分。魚塘規格一般為長98m,寬82m,深2.8m,臺田的主要規格限制在高度,一般都要達到2m,如果臺田高度不夠,超不過鹽分隨土壤毛細管上升的閾值,將會達不到改鹽的目的。

(2)分析評價一是修筑臺田,改造土地鹽堿化的關鍵,在于降低地下水的水位和淡水壓鹽。一般說來,在條形臺田上連續種植三年水稻后,土壤的鹽分就能洗去很多。“上農下漁”模式從根本上改造了土地經營中的主要障礙因素——含鹽量高,具有較好的發展前景。二是魚塘的存在,使局部的空氣濕度也有所增加,這十分有利于創造良好的小氣候環境,有益于臺田作物生長。一方面,為作物的生長提供了有保證的淡水供應,這樣即使在有限的枯水條件下,農作物仍能照常生長。另一方面,魚塘的存在,無異于一個小型的水庫,有利于實現“旱能澆、澇能排”。因此,“上農下漁”生態農業模式,能夠合理有效利用黃河三角洲地區廣泛分布的鹽堿地,達到治理與開發的協調推進,實現生態、經濟和社會效益的全面提高。三是“上農下漁”模式在黃河三角洲地區也只是剛剛起步,并不完善,還有一定的缺陷:①臺田的塌方問題。由于臺田完全由挖塘土方堆砌而成,并無任何支撐保護措施,在雨季或農作物灌溉用水過剩時,極易造成臺田的塌方。②經濟上的問題。首先表現為目前臺田上的經濟作物種植較少,種植的還只是一些低成本、淺根作物;其次池塘養魚缺乏名優品種;③推廣實施該模式的一次性投資較大,如無政府的支持,單靠農戶的投入,經費難以得到保證。

3.草業—牧業主導型生態農業模式

(1)概況。國外常把草業作為一個產業,而我國草業尚未提到應有的地位,我們習慣把草業附屬于畜牧業。以草養畜固然重要,但草與農林副漁業的聯系也不容忽視。如農業方面,豆科草類有根瘤菌可固氮,綠肥可肥田,草還可減少土壤水分蒸發與返鹽,保持水土;林業方面,草是營林的先鋒植物;在漁業方面,草則是魚的重要餌料;農副產品加工方面,可利用草原料生產加工一系列的相關產品。黃河三角洲地區有廣闊連片的草地,故發展草業——畜牧業為主的生態農業模式,前景可觀。

(2)分析評價。黃河三角洲地區的“草業——牧業”生態農業模式,一是能有效地防止水土流失和風沙災害,抑制土壤鹽漬化;二是能帶動其它相關產業的發展,順應了“大農業”發展的要求,對增加農民收入和實現農業的可持續發展意義重大,應予以積極推廣。

參考文獻:

[1]何煜:不同地域環境下的生態農業模式探討[J].學術論壇,2000,5:42~43

[2]范小克:草業應作為我國優先發展的產業[J].宏觀經濟研究,2001,9: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