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議紀要的寫法范文
時間:2023-04-05 13:18:02
導語:如何才能寫好一篇會議紀要的寫法,這就需要搜集整理更多的資料和文獻,歡迎閱讀由公務員之家整理的十篇范文,供你借鑒。
篇1
一、會議紀要格式
會議紀要通常由標題、正文、主送、抄送單位構成。 標題有兩種情況,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于企業扭虧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一)會議概況。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二)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二、會議紀要的三種寫法
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一)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
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二)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三)發言提要法。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三、會議紀要的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
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篇2
定義:
備忘錄是說明某一問題事實經過的外交文件。備忘錄寫在普通紙上,不用機關用紙,不簽名,不蓋章。備忘錄可以當面遞交,可以作為獨立的文件送出,也可做為外交照會的附件。現在備忘錄的使用范圍逐漸擴大,有的國際會議用備忘錄作為會議決議、公報的附件。
備忘錄也是外交上往來文書的一種,其內容一般是對某以具體問題的詳細說明和據此提出的論點或辯駁,以便于對方記憶或查對。
外交會談中,一方為了使自己所做的口頭陳述明確而不至于引起誤解,在會談末了當面交給另一方的書面紀要,也是一種備忘錄。
備忘錄可以在雙方會談時當面遞交,也可以作為獨立的文件送給有關國家,還可以附在照會、公報、聲明等文件后面,做為補充文件。
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
—1—
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會議紀要有別于會議記錄。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寫法:
會議紀要的寫法因會議內容與類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就總體而言,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日期構成。下面主要講講標題和正文的寫法。
(一)標題。會議紀要的標題有單標題和雙標題兩種形式。
1.單標題:由“會議名稱+文種”構成。
2.雙標題:由“正標題+副標題”構成。正標題揭示會議主旨,副標題標示會議名稱和文種。
(二)正文。會議紀要的正文大多由導言和主體構成。具體寫法依會議內容和類型而定。
1.導言。主要用于概述會議基本情況。其內容一般包括會議名稱、會期會址、參加人員、主持人和會議議程等。具體寫法常—2—
見的有兩種:
第一種:平列式。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主持人、會議議程等基本情況采用分條列出的寫法。這種寫法多見于辦公會議紀要。
第二種:魚貫式。將會議的基本情況作為一段概述,使人看后對會議有個輪廓了解。
2.主體。這是會議紀要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紹會議議定事項。常見的寫法有三種:
(1)條文式寫法。就是把會議議定的事項分點寫出來。辦公會議紀要、工作會議紀要多用這種寫法。
(2)綜述式寫法。就是將會議所討論、研究的問題綜合成若干部分,每個部分談一個方面的內容。較復雜的工作會議或經驗交流會議紀要多用這種寫法。
(3)摘記式寫法。就是把與會人員的發言要點記錄下來。一般在記錄發言人首次發言時,在其姓名后用括號注明發言人所在單位和職務。為了便于把握發言內容,有時根據會議議題,在發言人前面冠以小標題,在小標題下寫發言人的名字。一些重要的座談會紀要,常用這種寫法。
會議備忘錄的寫法跟會議紀要差不多了,將開會的要點寫清楚,就好了。
關鍵是將會議上確定的事項或布置的任務寫清楚,會上沒有確定的會后確定的也寫上。
—3—
定義:
備忘錄是說明某一問題事實經過的外交文件。備忘錄寫在普通紙上,不用機關用紙,不簽名,不蓋章。備忘錄可以當面遞交,可以作為獨立的文件送出,也可做為外交照會的附件。現在備忘錄的使用范圍逐漸擴大,有的國際會議用備忘錄作為會議決議、公報的附件。
備忘錄也是外交上往來文書的一種,其內容一般是對某以具體問題的詳細說明和據此提出的論點或辯駁,以便于對方記憶或查對。
外交會談中,一方為了使自己所做的口頭陳述明確而不至于引起誤解,在會談末了當面交給另一方的書面紀要,也是一種備忘錄。
備忘錄可以在雙方會談時當面遞交,也可以作為獨立的文件送給有關國家,還可以附在照會、公報、聲明等文件后面,做為補充文件。
特點:
1.內容的紀實性。會議紀要如實地反映會議內容,它不能離開會議實際搞再創作,不能搞人為的拔高、深化和填平補齊。否則,就會失去其內容的客觀真實性,違反紀實的要求。
2.表達的要點性。會議紀要是依據會議情況綜合而成的。撰寫會議紀要應圍繞會議主旨及主要成果來整理、提煉和概括。重點應放在介紹會議成果,而不是敘述會議的過程,切忌記流水帳。 —4—
3.稱謂的特殊性。會議紀要一般采用第三人稱寫法。由于會議紀要反映的是與會人員的集體意志和意向,常以“會議”作為表述主體,“會議認為”、“會議指出”、“會議決定”、“會議要求”、“會議號召”等就是稱謂特殊性的表現。
會議紀要有別于會議記錄。二者的主要區別是:第一,性質不同:會議記錄是討論發言的實錄,屬事務文書。會議紀要只記要點,是法定行政公文。第二,功能不同:會議記錄一般不公開,無須傳達或傳閱,只作資料存檔;會議紀要通常要在一定范圍內傳達或傳閱,要求貫徹執行。
寫法:
會議紀要的寫法因會議內容與類型不同而有所不同。就總體而言,一般由標題、正文、落款、日期構成。下面主要講講標題和正文的寫法。
(一)標題。會議紀要的標題有單標題和雙標題兩種形式。
1.單標題:由“會議名稱+文種”構成。
2.雙標題:由“正標題+副標題”構成。正標題揭示會議主旨,副標題標示會議名稱和文種。
(二)正文。會議紀要的正文大多由導言和主體構成。具體寫法依會議內容和類型而定。
1.導言。主要用于概述會議基本情況。其內容一般包括會議名稱、會期會址、參加人員、主持人和會議議程等。具體寫法常見的有兩種:
—5—
第一種:平列式。將會議的時間、地點,參加人員和主持人、會議議程等基本情況采用分條列出的寫法。這種寫法多見于辦公會議紀要。
第二種:魚貫式。將會議的基本情況作為一段概述,使人看后對會議有個輪廓了解。
2.主體。這是會議紀要的核心部分。主要介紹會議議定事項。常見的寫法有三種:
(1)條文式寫法。就是把會議議定的事項分點寫出來。辦公會議紀要、工作會議紀要多用這種寫法。
(2)綜述式寫法。就是將會議所討論、研究的問題綜合成若干部分,每個部分談一個方面的內容。較復雜的工作會議或經驗交流會議紀要多用這種寫法。
(3)摘記式寫法。就是把與會人員的發言要點記錄下來。一般在記錄發言人首次發言時,在其姓名后用括號注明發言人所在單位和職務。為了便于把握發言內容,有時根據會議議題,在發言人前面冠以小標題,在小標題下寫發言人的名字。一些重要的座談會紀要,常用這種寫法。
會議備忘錄的寫法跟會議紀要差不多了,將開會的要點寫清楚,就好了。
篇3
標題有兩種情況,一是會議名稱加紀要,如《全國農村工作會議紀要》。二是召開會議的機關加內容加紀要,如《省經貿委關于企業扭虧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正文一般由兩部分組成。
(一)會議概況。主要包括會議時間、地點、名稱、主持人,與會人員,基本議程。
(二)會議的精神和議定事項。常務會、辦公會、日常工作例會的紀要,一般包括會議內容、議定事項,有的還可概述議定事項的意義。工作會議、專業會議和座談會的紀要,往往還要寫出經驗、做法、今后工作的意見、措施和要求。
落款。包括署名和時間兩項內容。署名只用于辦公室會議紀要,署上召開會議的領導機關的全稱,下面寫上成文的年、月、日期,加蓋公章,一般會議紀要不署名,只寫成文時間,加蓋公章。
會議紀要格式及寫法
會議紀要一般分兩大部分。開頭第一部分一般應寫明會議概況,包括會議進行的時間、地點、屆次、組織者、出席和列席人員名單、主持人、會議議程和進行情況以及對會議的總體評價等。第二部分是紀要的中心部分,反映會議的主要精神、討論意見和議決事項等。根據會議性質、規模、議題等不同,大致可以有以下幾種寫法:
(一)集中概述法。這種寫法是把會議的基本情況,討論研究的主要問題,與會人員的認識、議定的有關事項(包括解決問題的措施、辦法和要求等),用概括敘述的方法,進行整體的闡述和說明。這種寫法多用于召開小型會議,而且討論的問題比較集中單一,意見比較統一,容易貫徹操作,寫的篇幅相對短小。如果會議的議題較多,可分條列述。
(二)分項敘述法。召開大中型會議或議題較多的會議,一般要采取分項敘述的辦法,即把會議的主要內容分成幾個大的問題,然后另上標號或小標題,分項來寫。這種寫法側重于橫向分析闡述,內容相對全面,問題也說得比較細,常常包括對目的、意義、現狀的分析,以及目標、任務、政策措施等的闡述。這種紀要一般用于需要基層全面領會、深入貫徹的會議。
(三)發言提要法。這種寫法是把會上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發言加以整理,提煉出內容要點和精神實質,然后按照發言順序或不同內容,分別加以闡述說明。這種寫法能比較如實地反映與會人員的意見。某些根據上級機關布置,需要了解與會人員不同意見的會議紀要,可采用這種寫法。
會議紀要格式范文
時間:二六年六月二十六日
地點:公司辦公樓二樓會議室
主持:***
參加人員:改制小組成員
記錄人:**
會議內容:
本次會議是公司領導班子調整后召開的第一次改制工作會議。會議對公司改制調研情況進行通報,對下一步工作進行安排。
一、會議首先通報原集團公司直屬單位——**勘察設計院改制情況。會議認為,**勘察設計院從2003年開始進行改制,歷時2年時間,于2005年9月正式掛牌,其中與我公司有很多共性。目前,退休退養人員待遇問題是公司改制的最大制約因素,我們要借鑒**勘察設計院對這類人員的安置辦法,積極爭取集團公司支持和建設公司政策優惠,妥善解決這一問題。
二、會議決定加強公司內部管理。
以改制為契機,進行自身錘煉,不斷提高企業市場生存能力。
三、會議決定進一步加大資產清理力度。
要在以前清產核資的基礎上,進行深層次的細化清理,列出明細。對于處理較困難的要取得合法依據,有理有據進行處理。會議就有關事項對相關部室做出具體工作要求:
1.會議責成財務部完成以下工作:
(1)本著“先易后難,先近后遠”的原則,盡快清理應收賬款和呆壞死賬。由**負責協調各部室間的清理工作。
(2)提取壞帳準備金。
(3)完善臨建基礎資料。
(4)清理長期投資,完善相關手續。
(5)未完施工進行清理。
2.會議責成人力資源部完成以下工作:
(1)進行待分配人員情況摸底。
(2)進行退休、退養人員年齡和在本企工作年限等情況采集。
3.會議責成資產管理部完成以下工作:
(1)進一步加大設備清理力度。對有清查難度的設備實行“一事一報告”制度,做到一事一議,加快帳外設備及遺留問題的清理速度。
(2)進一步進行房產清理。
4.會議責成經營計劃部完成以下工作:
(1)加速分包結算工作。要求逐個項目進行清理,如被清理項目出現問題馬上轉入下一個項目繼續清理。
(2)清理應收款項。
5.會議責成綜合辦公室完成以下工作:
(1)清理辦公設備、辦公用品。
(2)7月5日之前,清空西區車庫。
四、會議決定清理外埠項目銀行帳戶。
篇4
常用公文寫作格式與技巧
(一)上行文種的寫法
1、請示
請示是向上級機關請求指示、批準時使用的一種上行文種。請示要堅持一文一事。即一份請示只能向上級請示批準一個問題,以便上級及時、專一地進行處理;請示的主送機關也只能是一個,不能多頭請示。請示的內容由三部分構成:
(1)開頭部分寫請示的緣由或背景,要求寫得充分而又簡明;
(2)主體部分寫請求的事項,要求寫得實際、合理、明確、簡要;
(3)結尾部分寫希望、要求,可以使用以下慣用語,如:“妥否,請批示”或“當否,請批示”或“以上請示,望予審批”或“以上意見,如無不妥,請批轉XXX執行”等。
2、報告
報告是向上級機關匯報工作、反映情況、提出建議、回復上級機關的詢問或要求時使用的一種文種。
報告與請示雖同屬于上行文,但兩者有著嚴格的區別:
(1)對上級要求不同。“報告”不要求上級批復;“請示”則要求上級批復。
(2)行文時間不同。“報告”是事中或事后行文;“請示”是事前行文。
(3)文種性質不同。“報告”是陳述性的上行公文;“請示”是請求性的上行公文。
(4)結尾用語不同。“報告”的結尾一般用“專此報告”、“特此報告”等詞語,有的干脆不用,報告事項完了,全文就結束;“請示”則一般用“可否(或妥否),請批示”,對上級要求十分肯定。
報告的內涵決定了它在寫作上的通用規則,就是人們通常所講的“三段式”。“三段式”不是一成不變的模式,它必然由于不同的內容表現為多變狀態:
(1)情況——做法——問題(意見);
(2)情況(做法)——問題——今后意見;
(3)情況——原因(責任)——下步做法;
(4)情況——原因——責任及處理意見;
(5)情況——問題——建議等。
(二)下行文種的寫法
1、通知
通知是黨政公文下行文中適應性最廣、使用頻率最高的一個文種。通知適用于轉批下級機關的公文,轉發上級機關和不相隸屬機關的公文,傳達要求下級機關辦理和需要有關單位周知或者執行的事項,任免人員。
通知的結構由標題、正文、落款和附件四部分構成。
通知的標題有三種形式:(1)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如蘇州大學關于召開XXX會議的通知。(2)事由+文種,如,關于放暑假的通知。(3)特殊情況下形成的通知,標題要注明性質,在文種前加上“緊急”、“補充”、“聯合”、“轉發”、“批轉”、“印發”等字樣。
通知的正文由開頭、主體和結尾三部分構成:(1)開頭用一自然段簡明交待通
知形成的緣由和根據。(2)主體簡要敘述通知的事項。(3)結尾另起段寫明通知執行要求,常用“以上通知,望認真執行”、“特此通知。”“本通知自之日起實行”等習慣用語表示。
制發各類通知是為了解決實際問題,這就要求在通知的寫作上要主題明白顯露、文字簡明扼要、結構先總后分,使人一目了然。
2、通報
通報是“表彰先進、批評錯誤、傳達重要精神或情況”時使用的文種。通報的類型有四種:
(1)用于表揚好人好事的,稱“表彰性通報”;
(2)用于批評錯誤的,稱“批評性通報”;
(3)用于傳達情況的,稱“情況性通報”;
(4)用于傳達上級指示精神的,稱“指導性通報”。
通報是用典型事實教育干部群眾的,因此通報的事情應當是具有先進的代表性或具有反面代表性的人和事以及能給人以啟迪和警省作用的典型事件。只有選這樣的材料進行通報,才能起到教育大家、鼓舞一片、警戒八方的作用。
通報中的議說,必須是通報中典型事實的延伸,褒貶的尺度、結論的分寸、今后的工作意見都是典型事實的引發,不能牽強附會。
3、會議紀要
會議紀要是用于記載、傳達會議情況和議定事項。會議紀要按內容可分為三類:第一類是日常辦公會議紀要;第二類是指示性會議紀要,即對某一重要方面的工作綜合整理的會議紀要;第三類是討論型會議紀要,主要是對某一重大理論、實踐課題進行研討的會議所使用的一種紀要,它具有參考性,不具有指揮性。一次工作會議,涉及問題很多,在寫會議紀要時,必須抓住會議所集中討論的幾個主要問題,形成紀要的中心,切不可面面俱到。
一次工作會議在具體討論中必然會產生幾種不同意見,不能把這些意見都納入會議紀要,而應該根據會議的宗旨,分析綜合各種意見,集中反映符合會議中心要求的多數人一致意見,同時,也要注意吸收少數人正確的意見。對反映會議中心議題的正確意見,可采用“會議聽取了”、“會議討論了”、“會議研究了”“會議認為”、“會議決定”等提法,加以集中概括,簡明扼要地反映出來。
(三)公布性文種的寫法
1、公告和通告
公告是黨和國家機關向國內外先部重要事項或者法定事項時使用的文種。通告是在一定范圍內、公布應當遵守或周知事項時使用的文種。
兩者的不同點主要有三條:
一是從所宣布告知的事項看,公告重于通告;
二是從宣布告知事項的范圍看,公告大于通告。公告是面向國內外的,通告是面向國內或國內局部范圍的;
三是從兩告的機關看,公告的機關級別高,是黨和國家的高級機關;通告,上至中央,下至基層機關及國有企事業單位均可使用;
四是從所的方式看,公告是采用新聞手段,通過電臺、電視臺以及報紙等形式予以;通告既可采用公告的手段公開,也可在內部行文。
兩告都是短篇公文,撰寫時必須文字簡要、層次清晰。一是要直陳其事,不繞彎、
不兜圈;二是可說可不說的不說,可少說的不多說。文字簡要,才便于人們牢記、遵守。
(四)信函性文種的寫法
1、函
函是不相隸屬的機關之間相互商洽工作、詢問和答復問題或向有關主管部門請求批準事項時使用的平行公文。函的結構由標題、受文機關、正文和落款四部分構成:
(1)標題
函的標題有兩種形式:發文機關名稱+事由+文種,如,蘇州大學關于XXX的復函;事由+文種,如“關于懇求XXX的函”或“關于申請XXX的函”;“關于請求批準XXX的函”。
(2)受文機關:頂格加冒號寫受文機關全稱或規范性簡稱。
(3)正文:
開頭概括交函的原因和目的,常用“現將有關問題說明如下:”、“現將有關問題復函如下:”等習慣用語過渡轉入主體。
主體部分要簡潔得體,問題、意見要寫得明確。
結語。根據不同類型的函件事項,選擇“特此函告”、“特此復函”等習慣用語結束正文。便函也可使用“此致.敬禮”等敬語。
落款。在右下方署明發文單位名稱,加蓋公章并在下面寫明年、月、日期。
(五)其他常用應用文的寫法
1、介紹信
介紹信是用以介紹被介紹人員的姓名、身份、人數、接洽事項等情況的專用書信。介紹信具有介紹和證明的作用。
介紹信通常有兩種形式:
普通介紹信。用公文紙書寫:
(1)在公文紙正中的地方寫“介紹信”三個字,字要比正文大些。
(2)聯系單位或個人的稱呼。
(3)被介紹人的姓名、身份、人數(派出人數較多,可寫成“×××等×人”)。
(4)接洽事項和向接洽單位或個人提出的希望。最后可寫上“請接洽”、“請予協助”、“此致敬禮”等語。
(5)本單位名稱和寫信日期,加蓋公章。
帶存根的印刷介紹信有規定格式,使用只須填上有關內容。
(1)存根部分簡填,以便日后查考。
(2)本文部分要填寫詳細些。
(3)派人聯系辦理重要或保密事情,要注明被派人員的政治面貌、職務。
(4)重要的介紹信要經領導過目或在存根上簽字,有的還要限制有效期。
(5)除本文部分需加蓋公章外,存根與本文的虛線正中亦要加蓋公章。
2、申請書
申請書是個人或集體向組織表達愿望,向機關、團體、單位領導提出請求時的一種書信。申請書應把該寫的問題寫清楚,但也要注意精煉。申請書一般是一事一書。
(1)在申請書的第一行正中寫申請書的名稱。如:“入黨(團)申請書”、“開業申請書”等,字體較正文稍大。
(2)寫接受申請書的單位或有關負責同志的名稱。
(3)寫申請書的具體內容:
申請的事情或理由最好分段寫,以便接受申請的一方把握要領。
申請的理由比較多,可以從幾個方面、幾個階段談認識。
(4)結尾寫表示敬意的話,如“此致敬禮”、“請領導批準”等語,也可以不寫。
(5)最后寫申請人姓名或申請單位名稱(加蓋公章)和寫申請書的日期。
3、工作計劃
工作計劃是一個單位或團體在一定時期內的工作打算。寫工作計劃要求簡明扼要、具體明確,用詞造句必須準確,不能含糊。
工作計劃的格式:
(1)計劃的名稱。包括訂立計劃單位或團體的名稱和計劃期限兩個要素,如“××團委2006年工作計劃”。
(2)計劃的具體要求。一般包括工作的目的和要求,工作的項目和指標,實施的步驟和措施等,也就是為什么做、做什么、怎么做、做到什么程度。
(3)最后寫訂立計劃的日期。
工作計劃的內容。一般地講,包括:
(1)情況分析(制定計劃的根據)。制定計劃前,要分析研究工作現狀,充分了解下一步工作是在什么基礎上進行的,是依據什么來制定這個計劃的。
(2)工作任務和要求(做什么)。根據需要與可能,規定出一定時期內所應完成的任務和應達到的工作指標。
(3)工作的方法、步驟和措施(怎樣做)。在明確了工作任務以后,還需要根據主客觀條件,確定工作的方法和步驟,采取必要的措施,以保證工作任務的完成。
4、工作總結
總結,就是把某一時期已經做過的工作,進行一次全面系統的總檢查、總評價,進行一次具體的總分析、總研究;也就是看看取得了哪些成績,存在哪些缺點和不足,有什么經驗等。
基本情況。
(1)總結必須有情況的概述和敘述,有的比較簡單,有的比較詳細。這部分內容主要是對工作的主客觀條件、有利和不利條件以及工作的環境和基礎等進行分析。
(2)成績和缺點。這是總結的中心。總結的目的就是要肯定成績,找出缺點。成績有哪些,有多大,表現在哪些方面,是怎樣取得的;缺點有多少,表現在哪些方面,是什么性質的,怎樣產生的,都應講清楚。
(3)經驗和教訓。做過一件事,總會有經驗和教訓。為便于今后的工作,須對以往工作的經驗和教訓進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論的高度來認識。
(4)今后的打算。根據今后的工作任務和要求,吸取前一時期工作的經驗和教訓,明確努力方向,提出改進措施等。
寫好總結需要注意的問題
(1)總結前要充分占有材料。最好通過不同的形式,聽取各方面的意見,了解有關情況,或者把總結的想法、意圖提出來,同各方面的干部、群眾商量。一定要避免領導出觀點,到群眾中找事實的寫法。
(2)一定要實事求是,成績不夸大,缺點不縮小,更不能弄虛作假。這是分析、得出教訓的基礎。
(3)條理要清楚。總結是寫給人看的,條理不清,人們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這樣就達不到總結的目的。
篇5
培訓時間:2天
培訓形式:
講授、討論、演練、糾錯等
培訓目的:
1、了解企業公文寫作的重要性;
3、掌握基本的公文寫作要點及規范;
4、掌握商務公文的寫作流程與技巧;
5、了解和避免公文寫作的常見問題;
6、提升、拔高企業員工的公文寫作能力。
培訓對象:
力資源部。
培訓背景:
在科學技術迅猛發展、企業競爭日趨激烈和信息時代高速發展的今天,商務文書已成重要的作用,公文寫作的好壞直接影響企業對外的品牌形象,對內的信息傳達;商務文書是記錄企業運營的信息載體,是企業溝通力、執行力的重要保障因素;高效規范嚴謹的商務文書,已經成為現代企業管理水平的標志,同時也是衡量評價員工任職能力的重要尺度之一,是管理者不可忽視的基本功;因此,公文寫作值得企業及職業者的高度重視。
面對領導的要求——
往往不知如何下筆?
是用通知還是用函?
是用請示還是用報告?
辦公桌上的公文——
格式準確嗎?
行文規范嗎?
用語得體嗎?
書本是怎么寫的?
經驗是怎么說的?
企業內部又有什么特殊的規定?
例剖析,結合講師自身的行政管理經驗,顛覆純理論的傳統授課方式,增加課程的趣味性和互動性,扭轉學員對公文寫作“枯燥無用”的錯誤觀念,掌握簡單易行的公文寫作技巧,使公文寫作變得“快樂而簡單”。
培訓大綱:
第一部分:公文寫作規范篇
一、公文寫作課程導入
1、公文是美而有趣的!
2、“言而無文,行之不遠”
4、譚小芳老師獨家:透過公務說公文
分享:杜拉拉如何寫公文?
二、公文寫作概述
3、公文寫作的基本原理
4、行政公文與一般公文的理解及誤區
三、公文寫作步驟與意義
1、行政公文寫作的一般步驟
3、行政公文寫作的結構和語言
4、學習行政公文寫作的意義與方法
四、請示、報告與批復
1、什么情況下用請示?
3、什么情況下用批復?
4、如何寫請示?
5、如何寫報告?
6、如何寫批示?
7、請示、報告的分類
(見三類模式表格)
五、計劃和總結培訓篇
1、了解計劃的多種“變體”
2、了解計劃的時間限定
(練習、改錯)
六、通報、通告及通知篇
1、結合單位性質,辨析幾類常見公文
(練習、改錯)
七、社交禮儀文書寫作
1、社交禮儀文書目的
2、社交禮儀文書要求
3、社交禮儀文書種類
、情感信函
5、請柬請帖
6、信紙信封
八、商務信函寫作培訓篇
1、寫作要求“6個C”
、寫作格式
3、常用標注
4、商務信函樣例
5、商務傳真寫法
九、經濟(法律)文書寫作
、經濟文書特點
2、經濟文書要求
3、意向書
4、合同
5、標書
1、會議記錄
2、會議紀要
3、了解會議紀要的成文格式
(練習、改錯)
1、電子公文概述
2、電子公文的特性
3、電子公文的制作
4、電子公文的歸檔
1、發文處理
2、收文處理
3、公文管理流程
4、范圍設限規則
5、歸口管理規則
第二部分:公文寫作技能提升篇
一、掌握公文寫作的規律
1、公文閱讀者的思維
2、公文的四個構成要素
4、主動寫作與被動寫作的區別
5、通過公文表達主旨的五種方法
案例+練習:總經理的通知
二、公文高效寫作五步法
、收集材料
2、構思大綱
3、起草初稿
4、修改潤色
5、定稿發出
1、周知公務信息
2、溝通上下左右
3、建立規矩方圓
4、包容大事小情
5、處事張馳有度
、求財滴水不漏
7、輕松不忘辦事
8、互通內外有無
四、握住生花之“妙筆”
1、強化公文的規范性
3、用語與文種統一和諧
4、公文寫作要正確使用名稱
5、公文寫作嚴謹的標點符號
6、公文寫作的數字使用規則
7、公文寫作計量單位的使用
9、提高商務公文的情感指數
10、公文運用事例和引用的竅門
11、5W2H方法在公文寫作中的作用
互動:公文范例分析與常見弊病改錯
1、精:公文的發文主旨
2、氣:公文的正式程度
3、神:公文的核心思想
4、韻:公文的線條結構
篇6
關鍵詞:職業院校 公文寫作 創新研究
我們在教學實踐中發現,職業院校學生公文寫作時格式不規范、內容不完整、思路不清晰、語言不得體的現象很多,公文寫作能力嚴重缺失,不愿寫、不會寫、寫得差的現狀令人擔憂。
一、提高職業院校學生公文寫作能力的意義
1.公文寫作能力是養成職業素養的需要
規范、得體、流暢的公文寫作能力彰顯著職校生良好的職業情感、職業道德和職業價值,是學生通過書面語直接、完整、全面地反映思想、交流信息和促進工作的重要工具,更是拓展終身學習能力,挖掘發展潛能和提高核心競爭力的基礎。
2.公文寫作能力是提升職業技能的需要
公文寫作與文學寫作是人們生活及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兩大并列文章樣式,沒有高低貴賤之分,好比汽車左右的兩個輪子,各不相讓又缺一不可。這兩種寫作技能,是寫作的兩條腿,不可偏廢,更是除了專業技能之外,又一重要的職業技能。
3.公文寫作能力是掌握職業話語的需要
公文語言是一種獨立的語言系統,與其他文體是兩種分類標準不同的文體體系,不是并列和歸屬關系。公文語言具有特殊性,從文章的社會實用功能上分,不僅是寫作語言,更是職場上的職業話語。
二、提高職業院校學生公文寫作教學的新途徑
1.教師重點講透三個問題
第一,用對文種是首要。首先要講清每個文種的概念涵義,準確界定適用范圍,做到最基本的“用對文種”。2012年新的《黨政機關公文處理工作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中重新規定了15種公文。要結合《條例》講解教材,特別是將容易混淆和用錯的放一起對比和類比地講。例如,命令和令,實為同一文種,區別在標題中有沒有事由;通告和公告,公告級別較高,經常被“大材小用”;通報和決定,區別在于獎懲職能;請示和報告,區別在于請批性和陳述性時的不同;會議紀要與會議記錄、會議決議,區別在于整理還是提煉;議案和提案,具有提出主體的差異;決議和決定,則是宏觀和微觀的區別。一字之差、本質之別。要將應用文的特征講透,如意見是最委婉的文種,通知是最常用的文種,紀要是唯一的紀實性文種,函是唯一的平行,公報是唯一的新聞屬性公文。
第二,格式規范很重要。格式就是公文的“肖像”,解決好外觀上“像不像”的問題,注重“形象”,講究形式。新《條例》中作了硬性規定,教師講清,寫作多練習,學生能牢固記住。
第三,語言轉換有必要。掌握公文語言,必然要解決兩個問題。一是打破語言習慣的力量,區分公文語言與文學語言。這點較難把握,因為中小學長時間學習的是文學色彩濃厚的作品和練筆,公文是獨立語言,學生剛接觸時較難轉過彎。二是掌握公文本身固定用語,如關聯詞、過渡句、結語等。這點容易把握,學生只要加強背誦記憶,不需死記硬背,在寫作中靈活掌握即可。
2.學生認真理順三個步驟
第一,抄寫例文。抄例文、抄文件,原原本本、一字一句地抄寫,邊抄邊記,記住格式、記住語言,在腦海里有初步的印象。這和剛開始練書法相似,必須經過痛苦的、甚至長期的“抄帖”“臨帖”過程,才能為將來的創作奠定基礎。第二,仿寫范文。著重處理好讀與寫、想與寫、改與寫的關系,重點是量與質的關系,不提倡多寫,要以質取量,道理和練字一樣,多花時間扎實掌握好每個文種,寫得多又寫不好起逆反作用,影響寫作心情,放慢寫作腳步,多自我總結和反思,更有益處。
第三,自己寫公文。先要寫得多,運用發散思維,多角度去分析;接著寫得高,站在領導的角度,運用領導視野宏觀思維來寫;最后寫得活,靈活自由地運用公文語言來寫,寫出思想獨特和靈魂深處的公文。
3.師生共同講改三次作業
第一次,作業后改。先留存好第一次作業,與最后一次對比,讓學生感到明顯的進步和提升,幫助學生樹立寫好公文和繼續寫的自信心。
第二次,教師細改細講。教師以學生作業當范本,講解清每個細節和知識點,讓學生模仿寫得好的作品,并把學生普遍較難掌握的地方單獨剔出來。
篇7
【關鍵詞】應用文寫作;課堂效果;探索;思考
簡要地說,應用文是單位和個人在現代生活中,隨時隨地都會用到的文體,它也是使用頻率最高、運用范圍最廣的文體。
高校開設應用文寫作課的目的,主要是為了培養學生在職業工作中所需要的書面表達能力,也正因如此,我們在教學中面面俱到,唯恐有文種遺漏而影響學生職業能力的完整性。于是,教材越來越厚,文種越來越多,表面上看學生的各方面能力都顧及了,但是實際寫作教學狀況卻是師生均感到乏味枯燥,教與學的積極性不是很高。從教學內容看,學生一般是一看就清楚,一講就明白,一寫就糊涂。那么如何有效地進行應用文寫作的教學?本文結合筆者的教學實踐,對提高應用文寫作課堂效果進行了初步的探索與思考,即課程要與專業相匹配適應,理論要與實踐相結合,教與學要充分互動。
一、應用寫作課程要與學生所學專業相匹配
據統計,應用文現目前有上千個文種,常用的文種也有近兩百個。有必要針對學生的專業特點,從應用文的實用性出發,對教學內容進行梳理,確定教學重點。如經濟貿易專業的學生所學的重點是財經應用文寫作,文秘專業的學生所學的重點是公文寫作,法學專業的學生所學的重點是法律文書寫作,側重點各不相同。在應用寫作的教學中,不能脫離內容講寫作,這對提高學生的寫作水平是沒有好處的,學生遇到實際情況時仍會茫然無措。同時讓講授應用寫作的老師,做到精通各專業要寫的所有內容,也是不現實的。要教好寫作可以充分利用所有專業的資源,與相關的課程相互動。比如“經濟合同”的寫作中牽扯到許多經濟法的內容,可以與“法律基礎”課互動;審計報告、經濟活動分析報告的專業性比較強,可以與“會計學原理”、“市場營銷”課互動。講授“演講稿”的寫作時,可以與教公共關系的老師合作,學生在“公共關系”課上學完“演講”的內容和禮儀要求后,結合公共關系課的演講題目,趁熱打鐵,講授“演講稿”的寫作,這樣學生對“演講”有了整體的認識,演講稿的寫作就可以有的放矢,學生寫完演講稿后,與“公共關系”課的老師聯合組織學生舉行一次小型的演講賽,由應用寫作老師評判學生的演講稿的寫作質量,由公共關系老師評判演講的水平,使學生在演講中,既領悟了演講的技巧,又學會了演講稿的寫作技巧。
二、寫作理論要與實踐應用相結合
應用寫作所學的文種,大多是工作以后才用到。在校的大學生缺少應用文需要的寫作經驗和生活閱歷,對應用文的使用程序和寫作技巧很陌生,這就給教學提出新的要求:既要有理論性又要有趣味性,既要注重理論又要加強實踐。要想取得良好的教學效果,理論與實踐的結合是必不可少的。具體做法有兩種:
(一)模擬與實際聯系緊密的適宜情景,在教師的組織下,讓學生擔任不同的角色,激發學生參與嘗試教學過程。比如制訂計劃作總結,談生意擬合同,制發文件等,都與實際密切結合。如“發文處理”的操作性非常強,教師講完了其程序后,將學生分為幾個小組,扮演不同的角色,從草擬、簽發,到繕印、用印、簽署,再到立卷、歸檔、銷毀,進行流水線作業,調動學生的感官系統、立體地把一整套工序完成,變復雜的理論為具體的、實在的技能,學生走向社會后就可以很快地投入到工作中去,以最快的速度適應社會的需求。模擬適宜情景,不僅鞏固了寫作理論,而且激發了學生學習寫作的興趣,同時也提高了學生的交際應變能力。
(二)讓學生走出教室,在真正的實踐中體會寫作的全過程。比如,帶文秘專業的學生到當地政府機關,了解現行公文的具體寫法,請機關工作人員介紹公文形成的全過程,來鞏固所學的知識。還可以收集學校已發的公文,讓學生判斷其是否規范,對不規范的公修改練習。如果模擬情景是“練兵”的話,那么社會實踐則是“實戰”,可以讓學生在實踐中親自獲得材料,分析材料,利用獲得的材料撰寫成文,修改、定稿。如在講調查報告時,先教會學生如何設計調查問卷,組織學生以小組為單位設計問卷、發放問卷,回收并統計問卷,根據統計和分析結果寫出調查報告,這樣學生的操作能力得到提高,從實踐中獲得寫作的能力。“會議紀要”和“會議記錄”的寫作可以在可能的情況下,組織學生參加學校的一次大型會議,然后根據會議的實際情況進行兩種寫作,學生不僅得到鍛煉,還可以摸透兩個文種的區別。
也可以帶學生深入企事業單位(也可以利用學校安排的學生實習)了解他們的工作、經營情況以及發展趨勢,開展調查,進行市場預測,寫出經濟活動分析報告、經濟活動研究報告等。使學生從收集材料到整理分析,從安排結構到寫作成文,學會怎樣運用理論進行分析、綜合,獨立地完成整個寫作活動,把“應用寫作”課變得更生動、更有成效。
三、教與學要充分互動
許多學校應用寫作的教學仍是傳統的以教師“一言堂”的“講授型”和“單一型”的模式,如何走出當前應用寫作教學的誤區,提高學生學習應用文的興趣,增強應用寫作教學效果,就是需要形成教與學的充分互動。
應用文寫作的學習應該是一個交流合作的互動過程,教師在教學活動中應該是設計師和研究者,學生應該是學習的主體,教師要發揮學生的作用,促進學生的知識吸收。教師不應該過多地指手畫腳,以免約束學生的思路,多給學生寫作的空間,讓學生在相對充裕的空間內完成系列寫作活動活動。如講到平行文“函”,我們假定某銀行要到某高校進行培訓,就此事讓學生代表銀行擬寫一份函給某高校,先把某個學生的“函”作業進行剖析,同學在討論中進行修補。從函的標題、正文的內容到函的結語、落款等,都在教師的引導下,學生反復補充、不斷爭論,最后直到每個學生就可以很自信地寫出規范、完整的函。再如在講一些簡單文種的時候,可以讓學生備課、授課,因為是學生講課,課堂上學生聽得都會很仔細,課堂氣氛也活躍不少,此時教師適時加以補充和指導,使同學們對所學知識有一定的規范。
以上是從教學實踐中得出的幾點體會,應用文寫作課效果的提升完善尚需在教與學的過程進一步探索和完善。
【參考文獻】
[1]胡麗萍.大學應用文寫作教學法嘗試[J].科學教育論壇,2004(22).
[2]李延鳳.角色塑造:應用寫作教學的價值取向[J].寫作,2004(3).
[3]王健.應用寫作教學改革初探[J].中國大學教學,2000(4).
篇8
論文關鍵詞:應用文寫作;模塊化;情境化;人文化;網絡化
著名教育家葉圣陶曾說過:“大學畢業生不一定會寫小說、詩歌,但一定要寫工作和生話中的實用的文章,而且非寫得既通順又扎實不可。”隨著信息時代的到來,應用文在人們交流思想、互通情況、解決問題、處理事務中的使用頻率越來越高,使用范圍也越來越廣泛,發揮的作用也越來越大。它不僅是機關、團體和企事業單位開展公務活動的工具,也是現代社會進行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聯系社會生活的紐帶。應用文寫作不僅培養學生的寫作技能,同時也培養學生的一種工作思維能力。為此,許多高職院校都開設了應用寫作課,旨在培養和提高大學生運用書面語言表達思想、辦理事務的能力,以適應信息時代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可以說,寫作能力代表著一個人的基本文化素質,寫作能力也不單純是寫作本身的問題,它還體現著一個人的知識儲備、生活閱歷、寫作經驗、思維能力等諸多方面的綜合素質,體現著一個人的智能結構。
一、應用文寫作教學現狀
在應用文寫作教學中,高職學生對應用文寫作的學習興致不高,消極對待,甚至把應用文寫作學習當作一種精神負擔,不僅沒有體會到寫作的樂趣,而且還被當作苦差事,教師始終難以突破高質量和高效率的教學瓶頸。究其原因,恐怕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在學生方面,高職學生總體上文化基礎課不是太好,語言能力尤其是文字表達能力普遍較弱,學習主動性較差,再加上職業學校比較重視專業技能的學習,而對文化基礎課的重要性普遍認識不足。同時應用文寫作法規性政策性較強,而學生從學校到家庭,自身的閱歷和社會實踐缺乏,使得學生無從入手、無“話”可說,因而也無法組織應用文的語言。另外應用文寫作與其它文學體式相比,內容相對單調枯燥,缺乏生動性、形象性甚至情節性,這使得較多接受形象思維訓練的大腦要轉變為用邏輯思維來寫作,會因缺少寫作素材,而一時無從下手。
(二)在教學方面,傳統的應用寫作教學模式基本是“理論+案例+訓練”,這種教學模式使得學生只能掌握一些應用寫作的格式,學生一學就懂,一放就忘,遇到實際問題根本不知該如何下筆。在施教時,應用文文種的選擇基本憑著教師的想當然而進行,沒有調研,也沒有從學生的角度來考慮,到底哪些文種學生在學習和工作中是經常要用到,因而整個教學過程只能停留在“閉門造車”的層面上。這樣使得應用文寫作教學與實際應用缺乏緊密聯系,學生覺得學習應用文沒有多大的實際用處,于是消極應付。
(三)在教材建設方面,從整體上看近年來出版的《應用文寫作》教材數量非常多,但始終沒有突破傳統的編寫思路。首先是教材體系龐大、內容繁雜,追求教學內容的系統性和完整性,大多數教材基本按照“事務交往文書”、“個人交往文書”、“禮儀交往文書”、“經濟交往文書”、“公務交往文書”、“法律交往文書”和“科技交往文書”等七大模塊的內容編排,其中涉及的日常應用文極其有限。其次是重視理論、輕視訓練,許多教材花費大量篇幅詳細介紹理論知識,而對寫作規范與技法的介紹則停留在簡單的格式加例文層面,寫作訓練方面的內容極少。再次是例文陳舊、脫離實際,內容遠離學生日常的學習和生活,使學生學起來有較大的心理距離,沒有親和力。
二、應用文寫作教學改革思路
筆者認為,對《應用文寫作》教學進行改革,可從以下三方面入手:
首先,應重新審視本課程的設置目標。布魯那說:“目標是預定的教學效果。”有明確的教學目標,才能達到預期的教學效果。作為高職院校的一門公共基礎課,一般安排一個學期,大約34課時,主要是使高職學生掌握必要的應用文寫作技能,以適應今后在學習、生活、工作中的寫作需要、并為畢業論文寫作做好必要的知識和能力的準備。因此,沒必要以培養專業秘書的標準來要求不同專業的學生。
其次,應重新審視本課程的性質。本課程是一門綜合性、實踐性極強的基礎課、能力課,陳耀南教授在《應用文概說》中闡述:“應用文就是‘應’付生活、‘用’于務實的‘文’章,個人、團體、機關相互之間,公私往來,用約定俗成的體裁和術語寫作,以資交際和信守的文字,都叫應用文。”陳教授一語中的,言簡意賅地把應用文的根本特點表達出來了。因此,教學內容必須繞著應用、實用來選擇。
再次,增加應用文寫作課程的趣味性。基于應用文寫作的枯燥,學生缺少生活閱歷無話可寫的狀況,必須設置一定的工作項目和活動情景,讓學生能夠動起來,通過具體的工作項目和活動情景,把教、學、做結合在一起。
三、應用文寫作教學改革措施
基于上述改革思路,我們可以在模塊化、情境化、人文化和網絡化等四個方面對應用文寫作課程進行改革。
(一)教學內容模塊化
面對近千種的應用文文種和有限的教學課時,不必要也不可能讓學生學幾十種文種。可按照“實用、應用”的原則進行,也即選擇學生今后學習與工作中將要遇到的文種進行施教。那么哪些文種是學生今后常用的呢?這就要求教學者去生活實際進行調研。調研得來的文種勢必是零散的,與傳統的應用文教材按“事務文書”、“私人文書”、“禮儀文書”、“經濟文書”、“公務文書”、“法律文書”和“科技文書”等七大模塊組織課程內容的固有模式不一致,為此,必須突破傳統的應用文教材體例的類型化,打造“模塊化”的應用文寫作教材,以活動為中心組織教學內容,使寫作理論的教學與工作流程的熟悉一體化,達到理論與實踐的高度融合,最大程度上體現應用寫作的實用性。
同時,在高職院校,由于種種原因,基礎課一直處于一種被邊緣化的狀態,一個重要的原因是基礎課無法直接為專業服務。理想的基礎課應該是既能提高學生的綜合素質,又能貼近專業、為專業學習提供直接的幫助。如果應用文寫作課程教學內容設計得巧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因為不同專業都有各自適用的應用文文種,學生所學的專業特點決定了與其專業相關的應用文文種更能引起他們的興趣,而且這些專業文種對學生以后的工作也更有指導意義。因此,可以在應用文教學中設置一個專業文種模塊,這一模塊可象菜單一樣,讓學生根據自己的專業選擇文種學習。如設計類專業可設置“投標書”、“招標書”、“產品說明書”、“廣告文案”等;旅游專業可設置“旅游指南”、“導游詞寫作”等;財經類專業可設置“經濟活動分析報告”、“市場調查”、“市場預測報告”等;影視動漫類專業設置“劇本與分鏡頭”等,這樣在教學內容上既突出了共性,又照顧了各專業的個性。
轉貼于
根據以上思路,按照既考慮所有學生都能使用的普適性,又照顧不同專業學生的專業性的原則,可設計四個具有普適性的日常工作模塊加一個專業模塊來串聯一系列文種。
1.活動策劃與開展文書寫作。計劃與策劃書、合同與協議、邀請書、海報、條據、總結等;
2.召開專題會議文書寫作。通知、請示、報告、會議指南、致辭與演講、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消息等。
3.畢業與找業文書寫作。畢業設計、畢業論文、應聘書(竟聘書)、個人簡歷、競聘辭、勞動合同與就業協議書等。
4.創業文書寫作。市場調查報告、市場預測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規則與公約、聲明和啟事、起訴狀與辯護詞等。
5.各專業個性化文書寫作。劇本與分鏡頭、說明書、招標書與投標書、廣告文案、旅游指南、經濟活動分析報告等。
模塊化設計使文種和工作任務達到有機結合,因而學生在掌握某些文種的寫法的同時也熟識了一項具體工作的流程。由此在教學過程中整合序化教學內容,一方面從易到難落實活動所需應用文種的學習,另一方面,從簡單到復雜鍛煉學生組織和開展活動的能力。把教、學、做結合起來,在模擬、仿真、全真的職業環境中訓練寫作,實現理論與實踐一體化教學。
(二)教學方法情境化
情境是指與某一事件相關的整個情景、背景或環境。情境化教學就是把現實生活、學習、工作中已然存在的材料及其發生、發展、變化的內部和外部環境條件,置于一定的背景中,引導學生追根溯源,探討事實材料產生的成因,給出解決問題的思路及方法。針對應用文寫作相對單調枯燥,缺乏生動性、形象性甚至情節性,以及因學生自身閱歷及社會實踐缺乏而無話可寫的現狀,創設近于職業環境的寫作情境,進行角色扮演訓練。使學生能迅速進入實際運用情境,通過情境來說明具體文種的用途和功效。這樣使應用寫作的學習不再停留在書本上,不再是枯燥的文字表述,而是可知、可感、可想、可操作的現實環境,充分體現“學以致用”的教學宗旨。同時,情境的存在又使學生有了身臨其境的感覺,能夠激起需要、引發動機、吸引注意,使學生的“學”和老師的“教”有機地結合起來,可以取得師生雙向互動的良好的教學效果。
情境的設置一定要貼近實際,符合現實生活邏輯。讓學生在模擬的情境中真切、準確地認知社會,感受生活,讓他們感覺新奇、有趣、實用,這樣他們在學習過程中才會處于積極狀態,進而增強感知創造的能力、獨立思考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組織策劃的能力等。模擬情境教學能夠啟發學生聯系實際,對現實問題進行深度研究和思考,使課堂教學內涵得到延伸和擴展。由于學習內容與相應的情景相結合,有助于學生從整體結構上感知和把握學習內容,真實的情景接近了學生的生活體驗,可極大地調動了學生的全部感受力和經驗。
(三)教學理念人文化
教學上的人文關懷集中體現在“以學生為本”上,可以從兩個方面來實現:一是教師施教時,要掌握學以致用的原則,即選擇那些學生今后生活工作中要用到的文種來講解,這是最大的人文關懷;二是在教學過程中既要讓學生掌握合格規范的文種的寫法,又要講授相關的工作流程。如講授起訴書,就應讓學生知道如何打官司;學了勞動合同就應讓學生知道勞動糾紛解決的途徑。再如在學習簡歷、求職信的寫法時,應讓學生懂得決定一份求職材料的優劣不僅僅是寫作技巧,更是是否為進入職場作好了充分的準備,是否給自己作了一個職業規劃,同時提醒學生在求職時招工中的各種騙局,讓學生能“見招拆招”。教學過程中就要鏈接這些實用的小知識,以增強學生認知社會的能力,這種認知社會的能力又會反過來促進學生寫作能力的提高。
(四)教學手段網絡化
篇9
【關 鍵 詞】應用文寫作 教學 有效性
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信息交流日益頻繁迅速,應用文寫作也隨之滲透到現代社會生活的各個層面。應用文寫作能力已經成為高職學生知識和能力結構的重要因素,應用文寫作課程已經成為通向學生職業生涯,奠定將來成功基礎的關鍵性課程。在就業競爭日趨激烈的今天,各高職院校也越來越重視應用文寫作課程的開設,把它作為大學各專業公共必修課,面向全體學生。但當前應用文寫作教學中存在的諸如知識結構不合理、內容取舍隨意、教學方法單一、學生學習積極性不高等問題制約著教學效果的提高,本文試圖從這幾個方面探討提高應用文寫作教學效率的問題。
一、根據學科特點和學生情況,確定課程內容
在應用文寫作教學中存在著急功近利的現象,一個學期下來,表面上看,無數多的文種教學進行完畢,結果學生很少能寫出規范的、合乎要求的應用文。造成這種后果的很大原因是內容選擇上出現了問題。在內容選擇上,我們應該注意以下幾點:
(一)明確課程的性質作用,端正學生的學習態度
應用文寫作課程作為基礎課,很多高職院校一般將它開設在一、二學期,我們的教學對象剛剛結束了基礎教育階段的學習,對大學普遍開設的應用文寫作課程的重要性沒有足夠的認識。或以為我乃專業人士,學而無用;或視為乃雕蟲小技,不需要學習;或以為是八股制度的遺毒,不屑一顧。學生的這種令人堪憂的現狀,如果不引起高度重視,就會導致學習效果的事倍功半,甚至勞而無功。因此,引導學生明確課程性質作用,端正學習態度顯得尤其重要。
(二)加強基礎知識的學習,轉變學生的寫作“觀念”和思維模式
高考指揮棒對基礎教育階段的教育內容方面有著決定性意義,考什么就教什么、學什么,我們的教育對象很少接觸應用文寫作。當然其他文體的學習使學生在遣詞造句,閱讀理解上具備了一定的能力,但是應用寫作無論是思維模式、表達方式、文章結構、材料使用處理都有自己的特殊性。
沒有掌握這種特殊性的學生,寫作應用文不得要領,以為只要是敘述就得追求細膩鮮活生動曲折的表達效果,盡量渲染點綴,甚至不惜鋪張筆墨。是議論就應該追求力度和淋漓痛快的雄辯的色彩,旁征博引,滾滾滔滔,筆帶鋒芒,若青霜之逼人。觀點表達雖不追求“余音繞梁,三日不絕”的效果,也要求得個含蓄,起碼不想直接地將其表現在應用文的顯露位置。難免出現:“博士賣驢,書卷三紙,不見‘驢’字”的奇怪現象。
(三)加強各文種的學習,提高學生的寫作能力和學習能力,提高學習的有效性
首先,應用文每一文種都有蘊含不同的知識、寫作方法與技巧,必須學習。其次,我們更要重視傳授學習應用文的方法。我們必須認識到,不能把文種學習孤立起來,以為讓學生掌握某些文種就完成了教學任務。生活、學習、工作中使用的應用文成百上千,我們不可能讓學生一一過手,教師的重要責任和使命是“授之以漁”。應用文學習方法的學習必須在每一只麻雀的解剖中實現。第三,應用文的基礎知識,是我們實現能力目標、素質目標的重要內容,要提高學習的有效性,就絕不能將它們孤立起來,單獨地耗費大量時間,而應將其放在文種中學習,這樣更加具體、直觀,易學、易懂、易記。
基于以上三點考慮,將應用文寫作教學內容確定為三個板塊:緒論,介紹應用文的性質、概念、特點、分類以及作用;應用文寫作的基礎理論,運用比較的方法全面地闡述應用文的主旨、材料、結構、語言和表達方式的理論知識,目的是轉變學生的寫作“觀念”和思維模式,為學好應用文寫作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應用文寫作的文種知識,主要介紹常用應用文文種知識、寫作方法與技巧。
二、根據課程特點,合理安排教學步驟
應用文寫作的第一步是要使學生明確學習的意義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應用文特點,初步認識應用文寫作的特殊性。所以首先應安排了概述部分的學習,即介紹應用文的概念、學習的意義、特點、分類。
第二步是學習板塊三,即常用應用文文種,并在不同的文種中用不同的方法引入板塊二即應用文基礎知識的學習。例如:在學習通知的寫作中,貫穿結構部分的基礎知識,讓學生掌握應用文開頭結尾的方式,材料安排的邏輯性和條理性等。在會議紀要的學習中歸納梳理,前面已經有所接觸的有關應用文主旨的表達方法的特殊性的知識,諸如在文章的顯要位置表達基本觀點、從屬觀點,并進一步明確應用文語言表達的莊重、準確、簡練、暢達等特點。
在應用文寫作教學中,單獨專門講授應用文寫作基礎知識時,為了學生容易接受,總要以大量文種作為實例,但教學效果仍不理想。如果將應用文基礎知識放入文種中學習,就避免了孤立學習知識所帶來的枯燥乏味、難于理解,使基礎知識更具體直觀,易于接受。實踐證明,采用這樣的學習步驟進行教學,確實有助于學生形成和提高應用文寫作思維能力和寫作能力。
第三步是總結、補充完善板塊二的內容即應用文的主旨、材料、結構、語言和表達方式等基礎理論知識。學習這部分的內容,目的是從根本上轉變學生的寫作“觀念”和思維模式,提高常用應用文文寫作能力,并為學習其他應用文特別是專業應用文寫作打下堅實的理論基礎,并服務于學生的長遠發展。因此,這部分應該成為學習的重點內容,必須在第二步具體直觀的學習的基礎上進行總結補充完善,使知識系統化、條理化。
三、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采用積極的評價方式,提高教學的有效性
本著以理論為指導,以例文為借鑒,注重訓練,落腳點在提高學生寫作能力和閱讀能力的教學理念。在教學過程中應綜合運用多種教學方法,讓學生由淺入深地學習,避免畏難情緒。以印發通知的正文寫作為例。
第一,布置學習任務“給材料寫一份印發性通知”,讓學生帶著問題學習,以提高學生學習的主動性、積極性(任務驅動法)。
第二,提供案例,提出問題,引導學生比較分析討論,一份印發性通知正文的主干部分,也就是一份簡單的印發性通知正文應該怎樣寫?根據材料進行模仿寫作(案例分析法、模仿創新法、啟發式、討論法)。
第三,講授應用文常見的開頭方式(講授法),提問“能否為這個正文加個開頭,可以加什么樣的開頭,請同學根據提供的材料,口頭表述(說寫結合法)”。這樣就可以引導學生寫了出較為復雜的印發性通知的正文部分。如,以“目的式”開頭的正文,以“根據式”開頭的正文。
提問:“除此之外,還可以寫一個怎樣的開頭?”答案,“背景式”,進一步提問,“三種開頭所設計的三方面的內容同時出現,一般怎樣安排順序?根據材料口頭表述。”即寫出了復雜的印發性通知的正文部分:
其結構為“背景——目的——根據——作何事——原則要求”。
提問:“我們為什么要這樣安排材料呢?”因為問題較為復雜,由教師進一步分析材料安排的條理性和邏輯性。
……
第四,延伸教學內容
“憑同學們的經驗,這樣的開頭方式可以應用到什么樣的文章中”,引導、啟發并得出結論。
課程即將結束時,本著“以生為本、體驗成功、健康成長”的作業觀,布置彈性作業即分層布置作業。使學習程度不同的同學,都能根據自己的情況,完成作業,充分感受成功的快樂。
而對作業的評價,我們應堅持積極性引導,正面鼓勵性評價的原則。以印發性通知寫作為例,能完成簡單寫作,即能獲得90分。因為從內容和形式上看,它已經是非常完美的印發性通知,僅僅因為沒有用完所給的材料,導致作業完成情況的缺陷。對于學習成績較差的同學,不僅避免了畏難情緒,更重要的是感受到成功的快樂,激發起學習的積極性。讓我們“提筆能寫、言之有序、言能盡意、意盡即止”的目標在他們身上也容易得以實現。如果能多用一個材料即能獲得2分的獎勵。對于學習成績好的同學,不要說2分,即使獎勵0.2分也能調動他們不斷追求完美優秀的積極性。反之,如果我們簡單、機械地按照缺一個材料扣10分的標準,要實現讓每個同學都在學習中發展、在學習中成長的目標就顯得不那么現實。
四、運用、制作典型案例,提高教學效率
《應用文寫作》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課程,要讓學生掌握應用寫作的有關知識,提高學生應用文的寫作水平,典型案例具有重要的借鑒示范警示作用。而一些教材中選用的例文總會出現這樣或那樣的問題,或選文與文種知識背離;或本身有錯誤;或本身不夠典型、不實用;或是考慮到要編寫成教材,顧此失彼,所用例文也不夠靈活。這樣的例文在教學中所發揮的作用肯定會受到限制。特別是范文不典型,教師教、學生學都很困難。
篇10
行政案件的案由在裁判文書及檔案的卷宗上的表述不統一、不規范,是一個普遍問題。分析其原因:一是案件在立案和結案的合議時對案由如何確定未討論,一般由承辦人根據原告的訴訟請求和被訴行為自行確定,文書簽發人對案由的確定是否正確也未進行把關。二是裁判文書中表述的案由未進行歸納、提煉,隨意性大。如有一份判決書中對案由表述為“原告×××訴被告××××年×月×日對原告×××作出的關于×××林地使用權爭議行政處理決定一案”,其文字冗長。如進行歸納提煉后,用“原告訴政府林地確權”,只用九個字,其表述的基本內容相同。三是有關案由的確定和表述的相關規范不銜接,造成在具體操作時無所適從。
案由是一個案件內容的提煉,反映案件的性質和基本內容,準確的確定案件的案由對于提高案件質量,正確的適用法律,規范行政審判活動,保證司法統計的準確性,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2004年1月14日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關于規范行政案件案由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并要求各級法院試行。但在試行《通知》規定的過程中,也暴露出來一些問題,對這些問題上級有關部門未進行統一和明確,因此,致使案由表述現在全國仍然存在不統一、不規范問題。在具體適用中凸現的問題表現:一是《通知》對訴被告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的案由去掉了過去通用的“訴……案”模式,規定直接表述為管理范圍+行政種類,如按訴案模式表述為“原告訴治安行政處罰案”,按《通知》規定則表述為“治安行政處罰”。二是對案由在裁判文書中的位置未明確,按裁判文書的格式和慣例寫法,案由應當是在案件的由來第一句中表述,民事案件的案由的表述也是如此。《通知》未規定案由應當單列一行,但如按《通知》規定確定的案由,去掉訴案模式,在案件的由來中表述會出現前后不銜接的問題。三是2004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的《一審行政判決書樣式(試行)》(以下簡稱《樣式》),對作為類的行政案件的案由表述,仍采用“不服”模式,如“原告×××不服×××(行政主體名稱)×××(具體行政行為)”。該《樣式》格式的規定與《通知》關于案由的規定不銜接。四是在《通知》和《樣式》試行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報中刊登的行政案件的裁判文書對案由的表述,既不統一,也不規范,難以判定是執行的《通知》規定,還是執行的《樣式》規定。
上述情形的存在,給案由的確定造成了混亂。筆者認為,案由的確定應當結合《通知》的規定和《樣式》的表述進行必要的統一規范,允許根據個案的不同情況確定相對應的案由。如何進行統一規范,一是要弄清《通知》規定的確定案由的構成要素及方法,二是要弄清《樣式》中對案由的表述與《通知》規定的區別,三是要根據法律規定,結合審判實踐的有效作法和《通知》及《樣式》規定的原則精神進行統一規范。下面就上述問題分析探討如下:
(一)按《通知》規定確定案由的構成要素及方法
按《通知》規定確定案由的時間:
確定案由的時間分為二個階段:一是立案階段,在立案階段通過對當事人的訴辯情況的審查,初步確定案由。二是在審理結案階段,在審理結案階段通過審理查明的事實和法律關系的性質確定結案案由。
(二)《樣式》中對案由的表述與《通知》規定的案由的比較
(三)統一規范案由表述的探討
由于《通知》和《樣式》都是最高人民法院下發的,全國各級人民法院都應當按要求試行。結合其規定,在統一規范案由的表述時應明確以下幾點:
一是要明確確定行政訴訟案件案由的基本原則。其基本原則應體現:行政訴訟的特點;用語要規范易懂;要具備一定的開放性。
二是要明確按《通知》規定確定的案由直接適用的范圍。直接適用的范圍包括:檔案卷宗封面的案由;各類統計報表的案由;撰寫案例分析的案由等情形。
三是要明確案由在裁判文書中表述的地位。案由在裁判文書中的表述是為了敘述案件的由來經過,其案由只是案件由來中的一部分,而不是全部。
四是根據《通知》的規定和《樣式》對案由表述的原則及精神,結合審判實踐的實際需要,具體確定案由在裁判文書中的表述列舉。
案由在一審訴訟裁判文書中的具體統一規范列舉
案由在裁判文書中的表述分類舉例:
作為類:原告訴治安行政處罰,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不作為類:原告訴房管不履行產權登記法定職責,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一并提起行政賠償類:原告訴治安行政處罰及行政賠償,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單獨行政賠償類:原告訴稅務行政賠償,于××××年×月×日向本院提起行政訴訟。
上述案由表述理由:1、行政訴訟一審程序只能由原告才能起動,因此,用“原告訴”表述符合行政訴訟法關于行政訴訟程序起動的規定。
2、解決了按《通知》規定確定的案由在裁判文書中前后銜接問題,且案由的表述體現了《通知》的規定和要求。
3、文字表述簡潔易懂,突出了行政訴訟案件的特點,反映了表述案件由來的要求,同時避免了在同一文書中的前后重復。如按《樣式》的格式要求,要寫明原告的姓名或名稱,被告的名稱及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名稱,則在文書中會出現前后重復的問題。因在《樣式》的格式中有單列專門寫明被告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或原告申請被告不作為的內容,同時當事人的姓名或名稱在當事人的基本情況中已寫明,在案件的由來中可以不寫姓名或名稱,有利于減少文字、壓縮篇幅,也不會因簡稱產生歧義。
案由在二審裁判文書中的具體表述列舉
二、關于證據規則的適用問題
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關于行政訴訟證據若干問題的規定》(以下簡稱《證據規定》)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法院在實踐中通過貫徹執行《證據規定》,進一步規范了審判活動,增強了案件的公開透明度,有效的保障了當事人訴訟權利的行使,提高了案件的質量和效率。但在執行《證據規定》的過程中,也還存在著不規范、不嚴謹、不到位等問題。具體表現如下:
一是在舉證或證明責任的分配上,有的法院未根據個案的不同情況及《證據規定》的要求向當事人釋明舉證或證明義務,未體現保障當事人充分正確的行使訴訟權利。
二是對被告要求延長舉證期限的規定執行不嚴格,有的被告口頭或電話提出延期舉證要求,法院也以相同形式答復同意,在原告對被告的舉證期限提出異議時,法院不能提供文字證據說服原告,致使原告認為法院與被告官官相護。
三是對當事人提供的證據材料應當填寫好清單和法院應當出據收據的規定,有的法院執行不到位。在上訴的卷宗中有的案件很難分清證據材料是誰提供的,有的當事人還認為一審法院未全部移送證據材料,給案件的審理和當事人對法院信任度造成了負面影響。
四是證據的認定環節不到位。雖然判決書中對當事人提交的證據寫明了采信與不采信的依據和理由,但在庭審、合議環節中,對證據是否采信沒有反映。有的庭審筆錄只反映了庭審中的舉證、質證的過程,沒有對證據認定的記錄。有的合議庭筆錄也沒有反映合議庭對當事人提供證據的分析認定,致使判決中對證據認定缺乏合法的基礎。
上述現象反映出來的問題,說明法院對《證據規定》的執行需要進一步加強。為此,筆者認為,行政審判人員除了需要進一步加強對《證據規定》的學習外,還要針對存在的問題,注意把握好以下幾個方面的要求。
一是依法履行釋明義務,保障當事人平等和充分的行使訴訟權利,具體明確當事人的舉證責任。根據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按當事人訴訟中不同地位,舉證責任大體上分為被告和原告的舉證責任。
被告舉證責任是:在作為類案件中,被告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承擔舉證責任;在不作為類案件中被告對不作為是否合法,承擔舉證責任;在行政賠償類案件中,被告有權提供不予賠償或減少賠償數額方面的證據;被告認為原告超過法定期限的,應承擔舉證義務;被告對其在訴訟中提出的其他主張承擔舉證義務。原告的舉證責任或稱證明責任:原告在提訟時,承擔證明其符合法定條件的責任;在被告不作為的案件中,申請是必經程序的,承擔證明其提出申請事實的責任;在行政賠償案件中,承擔證明因受被訴行為侵害而造成損害后果事實的責任;原告有權提供證據證明被訴行為違法;原告對在訴訟中提出的其他主張應承擔舉證責任。
二是根據《證據規定》要求,被告要求延期提供證據的,應當在收到狀副本之日起十日內提出書面申請,法院經審查準許逾期提供證據的也應當以書面通知形式作出。從程序公正的角度考慮,法院準許被告延期提供證據的,還應當告知原告。
三是根據《證據規定》的要求,當事人向法院提交證據材料,法院應當指導當事人填寫好證據材料清單,清單中的內容包括:編號、證據材料的來源、證明的對象、簡要內容說明,由提交證據的當事人簽名蓋章,注明提交日期。法院在接收當事人的證據材料時,應當出據收據,收據的內容包括:證據名稱、份數或件數、種類、收到的時間、收件人簽名或蓋章。
四是合議庭對證據的認定應當執行《證據規定》的要求。證據經庭審質證后,合議庭可以休庭合議,經合議認為能夠當庭認定的,應當當庭認定。認為不能當庭認定的,應當當庭說明理由,并在合議時再認定。合議庭對證據的認定應當圍繞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關聯性及證明力的大小進行分析,說明采信與否的依據和理由。裁判文書中闡述對證據是否采信的依據和理由,應當以合議庭(或審委會)的認定為前提,按照多數人的意見或一致意見執行,承辦人個人對合議庭(或審委會)認定的證據無權取舍,但可以根據認定的內容在文字上進行提煉歸納。
三、關于法律規范規則的適用問題
2004年5月1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發了《關于審理行政案件適用法律規范問題的座談會議紀要》(以下簡稱《紀要》)。《紀要》對不同層級的法律規范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在案件中適用規定了具體規則。在審判實踐中,通過對這些規則的適用,保證了《行政訴訟法》有關規定的具體落實,促進了審判質量的進一步提高,但對規則的適用也還存在一些問題,主要表現為:
一是在案件的審理裁判過程中,對不同層級法律規范未依照《紀要》規定的規則進行判斷。如有漁政行政處罰案件,涉及《漁業法》與民族區域自治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規定的適用問題,《漁業法》規定應給予處罰的違法行為是在禁漁區、禁漁期內銷售非法捕撈的漁獲物。《條例》中設定應給予處罰的違法行為有在禁漁區、禁漁期內收購魚類產品的行為。根據《行政訴訟法》第五十二條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該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為依據。據此,法院以該《條例》的規定為依據,判決維持被告依據《條例》作出的處罰。本案的法律適用問題涉及到對《紀要》規定的法律規范規則的適用。《紀要》規定,“在一般情況下應當按照立法法規定的上位法優于下位法、后法優于前法、特別法優于一般法等法律適用規則判斷和選擇所應適用的法律規范”,在本案中,按層級《漁業法》屬于上位法,《條例》則屬于下位法。《紀要》規定“人民法院審查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時,應當對下位法是否符合上位法一并進行判斷,經判斷下位法與上位法相抵觸的,應當依據上位法認定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下位法不符合上位法的表現形式,《紀要》列舉的其中有“下位法擴大或者限縮上位法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種類和幅度的范圍”。本案中《條例》規定的在禁漁區、禁漁期內收購魚類產品的行為為違法應給予處罰的行為,應屬于下位法擴大了上位法規定的給予行政處罰的行為。按《紀要》規定的法律規范適用規定,下位法的規定不符合上位法的,人民法院原則上應當適用上位法。據此,法院應當依據《漁業法》的規定,認定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
二是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所適用的規范性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法院是否承認其效力,因判定的難度大,有的在裁判文書中對此避而不談,或片面否定,或不說明理由即認定其效力。此類問題涉及的案件主要有勞動教養和勞動類行政案件及移民類行政案件等。按照《紀要》規定,審判實踐中所稱的規范性文件包括兩個方面:一是國務院部門及省、市、自治區和較大的市級人民政府或其主管部門對具體適用法律、法規、規章作出的解釋。二是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門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等。這些規范性文件不是正式的法律淵源,根據行政訴訟法關于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以法律、法規為依據,并參照規章的規定,這些規范性文件對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中應當說不具有法律規范意義上的約束力,但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具體應用了相關的規范性文件的,人民法院應根據相關法律規范的規定進行判斷,經判斷認為其應用的規范性文件合法有效、合理或適當的,應當承認其效力。對被訴行為應用的規范性文件,是承認或不承認其效力,均應在裁判文書的本院認為中予以評述,并依據《紀要》的規定和法理說明其理由。規范性文件屬于抽象行政行為,目前還不屬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因此,法院在裁判文書中不宜認定規范性文件違法或無效,但對其合法有效的可以選擇適用,對認為違法無效的可以不選擇適用。
三是在裁判文書中引用實體法的作法不統一。有的在“本院認為”中引用,作為評判對被訴行為是否合法的依據。有的在裁判的主文前引用,作為裁判主文的依據。對于實體法應當在裁判文書中引用已成共識,但在裁判文書的什么地方引用又有不同觀點,前述的兩種作法,就是兩種不同觀點的具體表現。筆者主張,實體法一般應在“本院認為”中引用。理由是,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定,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是否合法進行審查。“本院認為”的內容就是審查被訴行為是否合法的具體意見,這些具體意見,應當是依據實體法的相關規定,對被訴行為是否合法作出的評判。“本院認為”除了對被訴行為是否合法進行評判外,還要對當事人的訴訟請求進行評判,闡述是否支持的理由,這些理由的基礎除了要依據證據外,仍然還是要依據實體法相關規定。裁判文書中的主項是以“本院認為”為前提而得出的結論性處理意見,即對一個案件的結案處理形式。結案處理形式在實體法中一般均未作規定,只有相關的程序法及其司法解釋對結案形式分別不同情況進行了設定,因此,在裁判主項前應當引用相對應的程序法及其司法解釋的規定。
四、關于立案審查的范圍問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要求,案件的立案審查工作由立案庭負責。對行政案件組成合議庭進行立案審查,法院的做法有以下三種形式:一是由立案庭的人員組成合議庭;二是由行政庭派人參加立案庭組成的合議庭;三是由行政庭人員組成合議庭。立案審查階段反映出的問題主要有:一是超審查范圍,進行實體審查,認為難審、難判、難處理關系的,不及時立案受理,有的即開始先作協調工作,促使人放棄。二是對前述“三難”案件應當進入實體審理的而作程序上的處理,如裁定不予受理或裁定駁回,把矛盾上交。三是法院未依法履行釋明權。對原告錯列被告,訴訟請求不清楚的,未進行正確引導。
對組成合議庭進行立案審查不統一的問題,筆者主張,可以統一由行政庭派業務骨干參加立案庭組成合議庭對案件進行立案審查評議。理由是:行政訴訟案件的立案審查既要執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立案工作的暫行規定》要求,又要兼顧行政訴訟案件的特殊性。行政訴訟案件在立案階段的特殊性,主要表現為如何正確把握行政訴訟案件的受案范圍。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規定,原則上只要是對具有國家行政職權的機關和組織及其工作人員的行政行為不服,未被《解釋》規定排除在受案范圍之外的,均應屬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但由于行政行為在社會管理活動中表現的復雜性和多樣性,加上《解釋》作出的規定又比較原則,因此在把握具體個案是否屬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時有的難度較大。由行政審判庭派業務骨干參加立案庭組成合議庭,對案件的立案受理進行審查評議,有利于進一步把握好案件的立案關,共同保障人的訴權。
對案件在立案階段審查的范圍,筆者認為,根據行政訴訟法及其司法解釋關于和受理的有關規定,審查的范圍應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人是否具備原告的主體資格。行政訴訟中的原告要與被訴的行為或不作為行為之間存在著利害關系,這種利害關系表現為被訴的作為或不作為的行為使其權利或義務發生變化,包括賦予新的權利,科以新的義務。是否與被訴行為存在著利害關系,根據《解釋》第二十七條規定,由人負證明責任。人只要能證明與被訴行為存在利害關系即屬適格的原告。至于被訴行為對其權利或義務產生的影響是否合法,不屬立案階段審查的范圍。
二是審查原告指控的被告是否適格。被告應當是被原告指控的作為或不作為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被訴行為與被告在一般情況下應當是相對應的。在具體確認適格被告時,應依據法律及司法解釋的具體規定進行審查,發現原告錯列被告的,法院應當履行釋明義務,告知原告變更適格的被告。原告不同意變更的,才能在程序上作裁定處理。如在立案階段對被告是否適格難以確認的,依照《解釋》規定可以先立案,再由業務庭進行審查并依法作出處理。
三是審查原告的訴訟請求是否清楚,是否與被訴行為相關聯。對訴訟請求不明確,或訴訟請求不屬行政案件管轄的范圍,或明顯不屬于所訴案件審理的范圍的,法院要通過履行釋明義務,引導原告有針對性的明確訴訟請求,或變更訴訟請求,但法院不得直接變更原告的訴訟請求。關于對行政訴訟法規定原告應當提供事實依據的規定,在審判實踐中有不同理解,但一般認為是指原告時要提供證據證明被訴的具體行政行為存在,包括作為和不作為。作為的具體行政行為一般是以書面的形式表現,未以書面形式表現的,原告可以提供被訴具體行為存在的線索,法院應當核實,經核實認定被訴具體行為是否存在和是否可訴。對訴被告不作為的案件,申請是必經程序的,原告要提供證據證明已提出申請的事實。
四是審查是否屬人民法院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行政案件的受案范圍應執行《行政訴訟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和《解釋》第一條至第五條的規定,并嚴格執行與受理一章中有關時限規定和管轄的規定。
五是審查是否有前置程序。根據《行政訴訟法》和《解釋》的規定,前置程序包括:1、法律、法規規定的復議的前置程序。如被訴行為依據的法律、法規規定,當事人對具體行政行為不服,應當先申請行政復議,對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訟。2、《解釋》規定的申請前置程序。如原告訴被告不履行法定職責,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被告履行該法定職責需經申請才能履行的,在此種情形下,原告應向被告先提出申請就屬前置程序,未經申請前置程序的法院不應受理。但原告所訴被告未履行法定職責,依法不需申請被告在法定條件具備時,應主動履行的除外。3、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賠償義務機關先行處理前置程序。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的案件是指賠償義務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違法已被依法確認,包括行政確認和司法確認,原告只請求賠償。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行政賠償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原告單獨提起行政賠償訴訟,應以賠償義務機關即被告先行處理為前置程序。先行處理是指違法行為被依法確認違法后,被告對其賠償問題已作出處理,包括作出不予賠償決定或作出賠償決定及原告申請被告賠償,被告逾期不予賠償的均屬于已經被告先行處理程序。
六是審查期限是否符合法律和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在審查期限時應區別以下幾種不同情形:1、被告在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中告知的期限屬于法律規定的期限的,應當以其告知的為準。2、被告在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中告知的期限屬于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規定的期限的,且該期限少于法律規定的期限的,應以法律的規定為準。部門法律未作規定的,應以行政訴訟法的規定為準,但告知的期限長于法律規定的期限的,可以以告知的期限把握。3、對被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未告知期限或未告知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的,應依照《解釋》第四十一條、四十二條的規定把握原告的期限。4、《解釋》第四十二條中規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不知道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內容的,其期限從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內容之日起計算。對涉及不動產的具體行政行為從作出之日起超過20年的,法院不予受理。《解釋》于2000年3月10日起施行,對此前的具體行政行為具有溯及既往的效力,此前的具體行政行為是指1990年10月1日以后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符合上述規定的,其期限按《解釋》第四十二條規定執行。1990年10月1日前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不適用第四十二條規定,應按當時的有關規定執行。
以上六個方面的內容應當是立案階段要審查的范圍,經審查,其符合法律及司法解釋規定的,應當立案受理。不符合其規定的,應在七日內作出不予受理的裁定,七日內不能決定是否受理的,應當先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