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經濟體制的內涵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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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1
一、 銷售主體的改變
銷售模式其實是一種銷售方式,是銷售主體通過流通領域,運用銷售方式銷售商品的一種活動。其流程是:商品——流通領域——消費者;具體操作為:銷售主體——商品——銷售人員——營銷方式——流通領域 〈市場〉——消費者。
計劃經濟下的銷售主體主要是國有、集體企業和一些個體商販。國有、集體企業占所有銷售主體的百分之九十八以上,其中國有企業占主導地位,其它居于次要地位。以前我們外出時通常能看到一些企業的名稱前面都冠有“國營”兩個字,連一些集體的飲食店、供銷社也冠有“國營”的名稱;在公安、司法實踐中要認定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主體,很間單,沒有任何異議。
從上世紀八十年代開始,我國進行了 經濟體制的改革,到目前為止,確立了按照解放和發展生產力的要求,堅持和完善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二十幾年的改革成果,進一步鞏固和發展公有制經濟,發展壯大了國有經濟,同時也使許多國有企業改變了性質,采取了多種有效實現形式,積極推行股份制,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各級政府加大了對個體、私營等各種形式非公有制經濟的支持、幫助力度,初步建立和逐步規范了市場經濟。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主體主要由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主體演變而來,在原來的基礎上擴大了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以及個體、私營企業等銷售主體,銷售主體就變得復雜。
在公安、司法實踐中 要認定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主體必須先查明企業性質。特別是一些個體、私營加工企業,連法人登記都沒有,根本無法查明,在訴訟階段,就有一些典型案例引起司法界、法學界的爭議和爭論。
二、 銷售人員的身份改變
計劃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身份是明確的,習慣統稱“供銷員”。所謂“供銷”是指企業在生產、經營過程中采購〈供應〉原材料,推銷〈銷售〉商品的行為。企業的供銷員負責兩方面的工作:一是采購;二是推銷。
所有的供銷員都是企業的正式干部職工,一些大中型企業把人事、勞動部門分開,干部由人事部門管理,職工由勞動部門管理;一些小型企業把人事、勞動部門合并為統一科室進行管理。公安、司法機關要確認其身份,到所在單位調閱一下檔案就可以。那時個體經商人員的成分不叫供銷員,有一個固定稱呼,叫個體商販。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身份我們把他們統稱為“銷售人員”。現實中有稱:“業務員”、“推銷員”、“銷售員”、 “供貨員”、“委托產品銷售人”、“人”等;工作職責與計劃經濟體制下大致相同,負責銷售主體的采購、推銷工作。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身份是復雜的,有正式干部職工,有合同聘用制銷售人員。其中聘用的銷售人員有長期、短期的區別。國有、集體企業、公司和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公司管理規范,公安、司法機關要確認銷售人員的身份,到企業查一下檔案就可以。但是有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公司內部管理混亂,沒有建立檔案管理制度,一旦企業被詐騙或被侵害時,無法維權,無法舉證。可謂:“啞巴吃黃連,有苦無處說!”如某市公安機關今年三月份偵破了劉某涉嫌特大職務侵占一案,涉及到證實犯罪嫌疑人的“銷售人員”身份時,由于是私營企業,內部檔案管理混亂,連起碼的聘用合同、銷售合同都找不到了,公安機關為了證實其身份,只好到外地客戶去調查取證,花費了一些本不該花費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教訓很深刻。
三、 銷售人員的待遇及銷售方式的改變
計劃經濟體制下供銷員的待遇主要體現在:供銷員拿銷售主體的固定工資,領出差補貼,一切福利待遇與正式干部職工同等。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人員的待遇主要體現在:沒有固定的工資待遇,銷售方式普遍實行“責任制”。國有、集體企業、公司和一些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還比較好,在實行“責任制”的同時一些政治、經濟方面的待遇尚能落實,如保險、統籌等銷售主體都能解決。一些不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銷售人員的待遇就沒有保障,尤其是一部分不講信用的個體、私營企業等銷售主體拖欠、克扣現象嚴重,糾紛頻繁。這種現象在沿海發達地區尤為嚴重。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供銷員與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人員待遇和銷售方式方面最大的區別是:銷售行為與銷售業績是否掛鉤的問題,前者不掛鉤,后者掛鉤。 計劃經濟體制下供銷員的采購、推銷行為不落實“責任制”,不與業績掛鉤,干好干壞一個樣。
市場經濟體制下銷售主體對銷售方式普遍落實了各種“責任制”,而這些“責任制”名目繁雜,形式多樣。如“包干制”、“包底銷售制”、“地區產品委托銷售制”、“利潤分成銷售制”、“讓利銷售制”、“某某銷售制”等。
如某市公安偵查機關今年二月份辦理了一起挪用資金案件,涉及到犯罪嫌疑人挪用貨款的問題。在偵查階段,公安機關對其銷售方式、銷售人員身份進行了調查確認:銷售方式是“包干制”,即銷售主體以低于出廠價格提供給銷售人員商品,并送貨到客戶,承擔運費、稅收,不拿固定工資,自負盈虧年終到銷售主體結賬;身份是銷售主體正式聘用的銷售人員。由于銷售主體內部管理混亂,“包干制”有缺陷,銷售主體對銷售人員的銷售活動、資金回籠等無法監控、管理,“包干制”流于形式,給犯罪嫌疑人鉆了空子;在報捕階段,個別司法機關的經辦人員的觀念還停留在計劃經濟體制的年代,對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人員身份識別不清,認為證明犯罪主體證據不足,不批準逮捕。后來公安機關直接向檢察機關移送審查依法起訴,最后審判機關認定被告人有罪判了刑。由于偵查、檢察機關對該案犯罪嫌疑人的身份認定有異議,嚴重地影響了辦案的質量和速度,造成了打擊不力的現象。
從公安、司法實踐中大家體會到:在計劃經濟體制下公安、司法機關要查清供銷員的待遇及銷售方式很容易,有檔案可查。在市場經濟體制下公安、司法機關要查清銷售人員的待遇及銷售方式很難,原因在于:
〈1〉銷售主體復雜。公有制和非公有制經濟實體區別巨大,在具體辦案過程中公安、司法機關之間沒有一個統一的認定標準;公安、司法人員之間沒有一個統一的認識標準,有的公安、司法人員平時不注重學習,思想僵化,計劃經濟體制與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模式區別不清,常常因案件的一些細節爭執不下,影響了辦案的速度和打擊的力度;
〈2〉銷售方式千變萬化,沒有固定的形式。在銷售活動中銷售主體說了算,不能以一句營利和虧損來概括。
如某市公安機關2002年11月在初查一起職務侵占案件中,發現一銷售主體從營銷策略上去做文章,臨時搞部分商品底于出廠價進行虧本銷售,具體銷售活動由銷售人員進行,銷售主體沒有書面授權,也沒有文字記載,只是電話通知,又沒有原始記錄,時間一長,大家都說不清楚了,年終結賬時將虧損部分都算到銷售人員上。銷售主體以涉嫌職務侵占犯罪將銷售人員告到公安機關。雖然該案偵查機關沒有立案,但銷售人員的名譽受到了侵害,這些都是銷售方式上存在的問題;
〈3〉檔案不全,銷售主體被侵權后無法舉證。國有、集體企業、公司,規范的個體、私營企業等,內部管理規范,各種規章制度健全,檔案完整。但是一些小的企業、公司,特別是一些個體、私營企業,在聘用銷售人員、福利待遇、采用銷售方式等方面,沒有任何檔案或原始記載,甚至連本臺帳都沒有,發生案件、糾紛后,自身無法舉證,公安、司法機關調查取證、訴訟活動困難重重。
2002年10月份,某縣公安機關派員到沿海一個發達的城市去調查一起職務侵占案件,在當地公安機關的配合下找到一個個私公司的老板,意圖取一個證據,要求個私老板提供財務賬,一問才知道哪有什么財務賬,他做生意從來不建賬,收支全在自己的口袋里,本來可以通過查一下賬目,個把小時就能解決的事情,卻無法進行。由于這份證據是定案的關鍵,某縣公安機關前后三次找他,制作了三份筆錄,最后還是達不到要求,真是勞命傷財。
四 、銷售環節的變化
計劃經濟體制下的銷售環節是計劃性、指令性、層層進貨、批發,一件商品從出廠到消費者手中,環節、手續繁雜。在公安、司法實踐中收集證據容易。
市場經濟體制下的銷售環節是根據市場變化而定的,最突出的一點就是銷售環節的簡單化,一般商品取消了計劃、指令性。銷售主體根據市場需求決定生產什么,生產多少,消費者可直接向銷售主體進貨,在流通流域減少了許多環節,減輕了生產、銷售成本,縮短了資金周轉周期,提高了資金運作效率。
篇2
隨著我國經濟體制改革的進展,郵政業務在迅猛發展,因而郵政的業務開發、經營管理、網路改造、體制改革等方面也遇到了新的問題,舊的經驗對此難以提供圓滿的解決辦法,因而這幾年展開了一些郵政理論研究,氣氛比較活躍。相信這些研究會促進郵政的改革。不過,郵政數十年來是接受計劃經濟管理辦法來進行組織建設和進行管理的,在這些工作中形成許多理論概念和認識、思維方法等,難免融人種種計劃經濟理論思想,若不加區別地用以研究今天的改革問題,勢必會影響研究的深人。因而要求我們在理論研究中注意克服這類影響,重視觀念更新。
一、體制改革與相關理論概念的變革
從制度經濟理論看來,經濟體制是一定社會組織經濟活動的一種方式方法。而它是以一定的理論體系作支持的,因此,體制改革也必然伴隨著相應的經濟理論改革。雖然,因郵政管理體制過去同電信合在一起,郵政組織管理中許多制度、規則、方法多基于實踐經驗,因而郵政還未能形成一種完整的體制理論。但是,郵政這樣一個大系統的組織建設和管理改進等等,必然有一系列潛在的理論概念、理論思想起著指導作用。這種概念、思想卻都是在計劃經濟管理體制中形成和匯集起來的,恰恰沒有形成理論體系,反而使我們難以感覺到它的存在,往往在不自覺情況下影響著我們的研究工作。舉企業改革為例子。這些年來,很多人議論,盼望郵政能仿效一般工商企業一樣,通過向企業放權,達到搞活企業,轉換經營機制。但是他們往往忽視了郵政“企業”同一般工商企業的區別,實際也是忽視了“企業”一詞概念的涵義,在體制改革中已發生了變革。在計劃經濟理論中,凡是能獨立核算的經濟組織就是經濟實體,就是企業。這種解釋,在計劃經濟體制下是適用的。因計劃經濟體制將經營決策權集中于統一的計劃部門,企業既無權支配自己的財產,也無權對企業的生產、銷售進行決策。它不是一個完整的利益主體,也缺乏為改善企業經營效果所必需的行為能力。其作用,只相當于一個生產單位。所以可用生產上能否獨立核算來界定這生產單位的責任,名之謂“企業”。在計劃經濟管理上是可以運作的。這種核算,實質是按計劃價格統計物質產品生產的勞動耗費,主要是作為編制計劃中求得平衡的一項依據。但是在市場經濟體制中,企業是一個具有獨立經濟利益的主體,它的責任不只是組織生產而是組織經營活動,要利用好它擁有的資財和人員,采用一切合法的手段求得企業的發展,財產增值。所以它是一個具有自主行為能力的有機系統。這是“企業”一詞概念的內涵,顯然起了變化;當年以生產上“是否能獨立核算”作為標準來區分是否能建立企業,自然也不合適了。郵政部門設置的多觸企業,其營運特點本來與一般工商企業不同—郵政是社會基礎設施,它要向社會提供公用服務;更由于生產上全程全網聯合作業的特點,因而它營運的效果,主要應從它的整體效應及對社會的作用來體現。過去郵電部門按著計劃經濟管理制度的要求,將一些郵政局所和生產部門作為企業。這些企業基本上都是郵政網中的一個生產單位,它們不可能單獨提供完整的郵政服務,根據郵政的生產特點和郵電合營等情況,很難進行真正的獨立核算。但為了貫徹計劃管理的要求,就設計采用了“企業產品”這一概念,將它們生產完成的作業量轉換成為“企業產品”量,并制定了產品價格……,憑借這些措施使它們可以獨立核算,一些生產單位也具有建立“企業”的條件。這樣一些企業,在計劃經濟體制的管理中,還可以仿效工商企業的辦法,對之進行經濟管理。因為當時對工商企業的管理也類同于對生產單位的管理。然而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就不同了;一般工商企業有了自主行為能力后,就可通過市場機制的作用,對之施加影響。而郵政所謂“企業產品”并不是商品,它不受市場機制的作用,多數企業又不能提供完整的郵政服務,難以形成完整的主體利益,故多數郵政企業不可能具備完全的自主行為能力。如果只仿效一般工商企業的辦法對原來的郵政“企業”放權,并不能達到相同的效果。甚至會出現各“企業”之間,“企業”與全網之間的矛盾,所以我們的研究工作必須辨明某些模糊的理論概念。辨明這些理論概念有助于我們去認識改革的實質和郵政如何結合自己的特點去改革。從對“企業”一詞理論概念的驗證,就可理解到企業體制改革要有兩方面的變革:一是在社會經濟活動中各個行為主體利益關系的變革;二是對組織經濟運作方式的變革—因社會化大生產的發達而造成細密的分工后,各單位、個人為了使自己的勞動能獲得有利的報酬,就必須實行交換(在制度經濟理論中即稱為交易)。因而交換中就體現了各種行為主體的利益關系。在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負責按計劃生產產品,而產品也由國家的計劃來交換,因此只能有單一的利益關系。在市場經濟體制中各種行為主體均有獨立的利益,它們都要通過各種商品交換來實現價值,獲得利益。隨著復雜的商品交換形成了相互間復雜的利益關系。由此,政府管理經濟的運作方式也要改變,由原來憑藉行政的指令性計劃對經濟運作指揮調節,轉變為運用法制和經濟政策、法規等手段,對各主體的利益施加作用影響,藉此對社會經濟活動進行控制調節。法制在這里起極其重要的作用,它替代了計劃經濟管理中的行政命令,以社會化大生產的要求來規范各種利益主體的行為。首先是由法律來界定各類主體的權力(責任與權力對稱,權力包含利益,即我們一般稱責權利統一);其次,在此基礎上制訂各種交易規則(法規)規范各主體的行為。沒有這些法規規范,政策也難起作用。因此,有人稱市場經濟為法制經濟,企業在這些法制規范與經濟政策的影響下,選擇它的經營方向和交易方式。按制度經濟學的理論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中組織交換并不限于市場組織,還有科層組織和待合組織。所謂科層組織(Haieraehi。),即在統一組織中以分層、分科作分工授權,在統一監督下組織交換,也就是企業形式。因為交易行為有不同構成特點,包括這類交易的數量、頻次、距離、專業性等等。如數量相當、距離分布廣、頻次較多,由市場交易可提高效益;反之如頻次不多、專業性又強、只有很少單位從事這項生產,那么應納人企業內部,避免造成被動,有利提高效益。兩者組織方式不同,但憑藉法制、界定權力,制定行為規范等原理則是值得采取的,郵政按它的企業性質和生產特點,應該采用科層組織這類體制方式。但郵政服務也有市場,它的網路終端部門就會感受到市場機制的作用。這些作用需在科層組織的營運中迅速得到反映、象我們這樣一個國土遼闊,地區經濟發展又不平衡的國家,對反映的情況處理也會因地而異。因而我們的郵政體改將采用綜合組織體制,應按此情況,用法制經濟原理來建立“企業”,劃分權力等等。需要說明,本文并不是要討論郵政體改方向,只是借此說明在理論研究中辨明相關理論概念的必要性而已。
篇3
【關鍵詞】會計法制化市場經濟制度會計法治目標原則條件途徑
會計作為市場經濟的一個信息系統,在經濟轉軌和法制化進程中將呈現全方位的變化。《會計法》的修訂和逐趨完善,標志著我國會計法制化已初具形態,為會計法治提供了基礎環境和手段,將逐步實現從會計法制化到會計法治的過渡。本文從經濟體制的視角分析會計主體和會計法律責任主體的變遷,討論會計責任的體制根源和會計法制的體制基礎;市場諸主體利益格局的形成要求會計作為一個信息系統和管理工具必須提供以法制化作保障的會計信息,以治理會計信息失真,維護市場經濟秩序;會計法制作為一個歷史范疇,必將隨著人類社會、政治、經濟的文明和進步,由法律的調整最終上升為由道德規范予以調整。
一、會計法制與市場的關系
會計法制是我國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一個組成部分,市場經濟是由若干利益鮮明的主體和游戲規則構成的權責系統。會計法制通過對會計行為權利義務的設定,實現對會計關系(即國家在管理會計工作和會計人員在辦理會計事務過程中形成的經濟關系)的調整。從而為市場經濟秩序的穩定和有序發揮作用。
(一)從經濟體制分析會計主體及會計責任主體的變遷
會計核算的基本前提首先是要確定會計主體,會計主體是會計為之服務的特定組織或單位,旨在明確會計核算的空間范圍,界定提供會計信息的邊界,從而解決會計的服務對象問題。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在宏觀上制定企業財政財務政策及會計制度,控制企業資金審批、劃撥、調配,審定企業財務報表、年度預決算和資產經營計劃,核銷企業呆壞賬,核實批復報損金額等,形成高度集中統管的財會模式;另一方面,由于所有權和經營權未完全分離,國家以所有者和社會管理者的身份,參與企業利潤分配和所得稅的征收。在這種體制下,所有者和經營者合為一體,國家和企業的利益是一致的,企業實際上是在國家直接領導下的一個部門,國家和企業共同分割和分解了企業的財務管理權限和會計的獨立核算權。會計核算的范圍可視為國家國民經濟核算體系的一部分,企業的會計核算實質上是以國家的各項要求和指標為尺度來歸集會計信息,是對計劃經濟予以局部的反映。會計信息提供的目的主要為了滿足國家經濟管理的需要,企業基于一定的管理目的,對會計信息也有所要求。因此,企業會計具有很強的宏觀屬性,國家在宏觀上成為企業會計核算的會計主體,企業作為會計主體的觀念趨于淡化和模糊。在市場經濟體制下,隨著政企職責分開和兩權分離及產權制度改革的推進,企業成為產權清晰的獨立經濟實體,自身經濟利益隨之凸現,為適應獨立核算和自主理財的需要,企業會計核算范圍由著眼于宏觀轉向于微觀,核算的目的、范圍及規則等都發生了根本性變化,企業遂成為真正意義上的會計主體。
從法律的角度看,計劃經濟體制下,企業實質上并不具備完全的民事、刑事主體資格,其權利能力及行為能力囿于體制的框架形成很大局限。會計主體是有別于法律主體的,當把企業作為一個整體時考察,兩者具有統一性。由于兩種體制下存在兩種不同的會計主體,基于會計主體的會計行為產生的法律責任的歸屬,以及承擔法律責任的責任主體也就有所區別。計劃經濟體制下,國家是企業會計核算的會計主體,企業僅作為國家計劃經濟末梢的終端,其會計行為是國家的宏觀行為,國家是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理論上應由國家來承擔,但實際上是行不通的。因此計劃經濟體制下會計法律責任模糊,難以具體落實,形成會計法律有法難依。可以說會計責任流于形式存在著體制的根由。市場經濟體制下,企業作為獨立的利益實體,承擔著資產所有者的受托責任,基于多方利益主體的要求,企業必須規范會計行為,加強內外部的會計監督。多元利益格局的形成促使會計責任從國家體制中分化出來,會計責任從單一的理論形式演變為對全社會的多元責任,企業在成為會計主體的同時也真正成為會計行為的責任主體。從會計主體和會計責任主體嬗變過程中可以看到,會計法制的發展經歷了從無法可依到有法難依,從制度約束到法律化,從長官意志到依法理財,會計工作也從無序到有序,逐步實現會計法制的現代化,并最終實現會計從會計法制化到會計法治。
會計法制化需要相應的體制基礎。原因在于:在一個利益高度集中和單一化的體制架構下,是無法構筑會計法制體系的,作為會計法的調整對象,會計行為是基于會計主體相伴而生的,國家作為所有者和經營者合一所形成的體制實施會計法制化,無異于運動員和裁判員合一的體制下,自己做自己的裁判,其法制化的效果是可想而知的。
值得注意的是,經濟體制和會計法律責任這種深刻的內在聯系,在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轉軌過程中,伴隨放權擴權和減稅讓利等政策的實施以及企業逐步走向市場,企業自身利益在復歸的同時,由于會計法制的不完善性并缺乏有效的監督約束機制和配套措施,在會計領域出現法律管轄的真空地帶,會計信息失真,會計工作秩序混亂,種種流弊叢生。由于經濟和政治的不可分性,國家的治國方略必然以某種形式反映到經濟中來,會計法制化便是依法治國在會計領域的具體表現。
(二)產權經濟改革與會計法制化的關系
經濟學認為,“產權是享有財富的收益并且同時承擔與這一收益相關的成本的自由或者所獲得的許可”。[1]同時認為產權不是有形的東西或事物,而是抽象的社會關系。從抽象的意義上,產權可以理解為由于稀缺物品的存在而發生的與該物品使用相關的關系。這是產權的本質內涵。[2]發展經濟的目的就是要消滅“稀缺”,實現物質資源的共享。進一步可以理解為產權與其主體的關系具有唯一性,這種唯一性由立法予以保障;同時產權的存在方式有其量的規模,會計中的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均是產權的基本元素。可以說產權反映了一種“稀缺”的社會關系,這種稀缺的程度和產權的數量化形式,則是產權與會計的結合點。
市場經濟之所以以產權制度改革為突破口,目的就在于要建立產權與其主體關系的對應性和唯一性,即所謂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是現代企業制度的基本要求,從而形成利益主體鮮明的格局。這是市場主體誕生和發展的前提,也是企業實施創新,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條件和內在要求。進行產權制度改革是企業改革的先導。按照這一要求“誰投資,誰擁有產權”,按實際出資劃清出資者的界限,明確所有權、經營權的歸屬,明確出資者,這是產權制度改革的核心所在。所以,產權清晰應當包括兩個層面上的涵義:第一個層面是基本層面,即產權數量的清晰,這是產權清晰量的規定性。包括產權數量的確認、計量、記錄以及確認標準、計量記錄方式、核算規則等,實質上是一個會計過程。第二個層面是產權在法律上的清晰,這是產權清晰質的規定性,即在法律上能否作為一個產權主體出現,擁有對資產的占有、使用、收益等各項權能,包括主體條件和程序條件,這將借助于實體法與程序法來完成。
企業在持續經營過程中,如何真實、完整地核算所有者權益,將生產經營過程中保值增值的情況恰當地反映出來,使得產權在經營的動態過程中保持完整、真實、準確的量化形式,這是會計核算的基本職能,同時涉及會計核算的全過程和收入、成本、費用、利潤等各要素,會計確認、計量、記錄、報告的過程同時也是對產權主體數量予以反映的過程。因此可以說產權數量清晰最根本的是會計核算的真實、完整,只有正確的以量化形式反映的所有者權益才能稱之為產權清晰。
進一步明確法律上的產權主體,才能確定權益的歸屬和產權主體所具備的各項權利義務,才能為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提供法律前提。不能忽視的是,產權量的大小,其精確程度如何細化和量化,如何進一步將產權清晰至產權主體,則是由會計在法制框架內予以完成的。因此會計法通過規范會計核算,明確法律責任,為產權的數量的正確性提供了法律保障機制。
篇4
我國企業管理特征比較鮮明,不同地區的企業管理模式差別非常大,而且國家與企業在管理創新上發揮的作用也有差別,總體上講,我國的企業管理創新在不同的行業、不同的地區之間存在很大的差異,創新過程也大相徑庭,但是我國改革創新的方向始終是以市場經濟作為主導方向。
(一)企業管理創新制度具有多元化特征
企業管理制度創新和改革應該服從市場經濟目標,但是在不同地區、不同行業、不同所有制的企業中管理創新的形式應該向不同的方向發展,這種管理創新多元化會成為我國經濟朝著多元化和多樣化方向發展的體現。
(1)由于我國地大物博,在歷史和自然環境等因素作用下,我國不同的經濟地理區域會形成產業結構上的區別,這樣的差異會帶來生產工藝和資源組成的不同,面對不同產品帶來的市場結構和環境,不同企業對產品組合和產品價格的制定也會有很大差別,導致企業管理的方法和目標不一樣。比如,生產工藝繁瑣的企業都重視技術層面的創新,市場競爭力大的企業會根據收益情況,在節約成本上進行創新。
(2)不同行業根據自身生產規模、技術層面和綜合實力,在管理創新上也有很大差異。概括來講,資本密集的企業把企業管理的中心放在財務管理上,通過提高收益率、降低投資風險實現企業管理制度的改革。勞動力密集的企業通常會以勞動雇傭和規范員工管理制度為核心,通過對員工的規范化和法制化的手段當作企業管理創新的出發點。技術密集的企業會把重點放在引進國內外先進技術來增加企業實力,與金融業類似但性質不一樣,金融業是以引進先進現代化電子商務平臺來降低投資風險和投資成本。因此,不同行業形成的管理創新的重點都取決于企業自身的成本結構。
(3)企業管理制度創新根據企業的所有制不同,創新方面也有所不同。大中型國企在創新制度過程中注重于處理經營者和所有者間的關系,增強所有者監督力量,以防出現產權虛置,作為國企創新目標,公有產權具有分散性,公有制的企業產權不可分,在這個背景下,產權容易發生虛置的問題,內部人逐步會控制整個企業,所以這個問題是當下創新制度必須要解決的問題。而民企通常都是依靠家族力量維護和運營,科學化建設不到位,存在權責不清的可能性,所以有限責任很難確立,導致許多民企形成效益低和管理亂的局面。所以,我國家族制企業的管理創新應該以適應我國社會結構、以市場為導向進行改革創新。
(二)企業管理創新具有漸發性特征
我國經濟改革發展的重要特點之一就是漸進改革和創新。宏觀上,我國從計劃經濟轉變為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過程很漫長;微觀上,企業管理創新必須存在這樣的內在特質。隨著經濟社會的漸進性發展,我國企業管理創新隨之穩步進行。我國企業管理制度曾經歷過放權讓利改革、承包責任制改革、稅務改革和產權改革等各個階段。在改革開放社會轉型初期階段,國家宏觀提出計劃經濟的概念,承認企業是商品獨立生產者,否定超前經濟理論。隨后,我國企業管理制度由計劃經濟管理模式逐漸轉變為獨立、自負盈虧的經濟管理模式,企業的經營權力依然很小。隨著人們思想認識的逐漸提高,認識到了市場因素的重要性,價格機制成為了經濟轉型的核心問題,怎樣可以將國家統一產品價值轉變為受供求影響配置產品價值成為當時經濟改革的主要問題。緊接著,價格機制逐漸的改變了企業管理模式,內容主要是以收益機制為核心,以市場為主導方向,以企業利潤最大化為目標的國有企業管理改革的新趨勢。為了企業建立真正的市場經濟模式,我國實行承包制和利改稅務的措施,其目的是價格機制和成本收益機制可以對企業的決策產生一定影響,使企業有活力,可以帶動地區進而帶動整個經濟體制的發展。現如今,我國的企業管理創新和轉型工作仍然是以企業產權改革為主導,建立現代產權制度,其核心目標是以產權關系來進行資源配置。
(三)企業管理創新具有自發性的特性
我國的企業管理創新自發性特點比較明顯,所謂的自發性是以個體需要為主體導向,行為上不完全迎合國家法律和政策的一種特性。企業管理模式的創新是我國單獨的企業對國家法律和政策的突破,在改革開發道路上表現的比較突出,我國企業管理創新自發性最好的表述就是先改革,再探究改革方向。改革開放初期,我國的經濟體制不完善,方向也不明確。而蘇聯和東歐國家在經濟改革當中已經實現社會主義計劃管理模式,并且逐步向市場經濟模式轉變。我國曾經在學術界也討論過關于經濟體制改革的問題,因我國企業總是遵循陳舊的教條,當時沒有明確的改革方向,但是在改革發展不斷探索的道路上,我國企業管理人員突破了陳舊的管理模式,進行大膽創新,逐步脫離國家直接進行行政控制,以利潤和價格作為經營方向的杠桿。企業面臨的最大挑戰,是在沒有把企業當作獨立商品生產者的條件下,需要重視市場的價格、利潤、供求規律,而不是直接等待上級指令,每次突破原有體制都會給改革增加一份動力。我國企業管理制度創新的內在特色就在于改革過程中管理人員首創主觀上的能動性,在改革過程中不斷的完善和修正,國家在認可的同時也在完善相關的政策。
二、國有企業管理動力機制
企業管理制度的創新首先應當考慮的因素是利潤,因為企業就是將利潤最大化作為目標來運營的經濟組織。我國擁有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型的歷史背景,導致國企管理創新具有相對復雜的動力機制。國企開展管理創新的動力與市場環境和體制環境息息相關,不同轉型時期的體制環境、市場環境、國家政策影響了企業管理創新的動力機制。
(一)轉型早期國企管理創新動力機制
國企管理創新系統在轉型早期主要由國企改革因素、體制因素、市場調節因素以及國企自身因素等構成。這些構成要素之間的相互關系不但形成了國企管理創新動力機制生成機理的基本因素,而且決定了國企管理創新系統在這一時期的基本屬性。這一時期,我國經濟轉型處于起步階段,宏觀經濟體制主要是計劃經濟體制,這樣的經濟體制決定了國家與企業的分配關系和管理方式,發揮主導作用的還是國家行政力量。在這種體制和格局下,國企在管理創新上主要是典型的以服從和響應為主,從國企管理創新動力源考慮,雖然是計劃經濟體制內部改革,畢竟從體制上引入了商品經濟,這在客觀上確立了我國經濟體制改革取向,明確了計劃商品經濟體制的目標。先后國企經歷了兩次帶有市場化取向重大意義的改革:承包責任制和轉換企業經營機制。這兩個機制形成了國企管理創新機制的雛形,為企業管理創新的啟動和發展奠定了體制基礎。由此可見,這一時期的計劃經濟體制導致國企的基本屬性是國家行政的附屬物,國企內部的管理創新機制是次要的存在,只能從屬和響應,而存在于國企之上的政府才是支配管理創新重要推動的力量。所以,國企管理創新動力機制的主導是政府的強力推動,這是轉型早期企業管理創新的顯著特征。
(二)轉型中期國企管理創新動力機制的發展
由于這一時期宏觀經濟體制發生質的變化以及國企改革政策的逐漸成熟和深化,國企管理創新系統發生了巨大變化,將市場化管理作為國企管理創新的主要方向。國企管理創新系統在轉型中期的變化主要體現在兩個方面:創新系統構成要素和創新系統組成結構。這一時期的國企創新系統由創新環境和創新實施主體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創新環境的改變主要是初期的計劃經濟體制改為市場經濟體制,國企政策成熟,市場競爭力的出現等;創新實施主體指的是開展管理創新的國企,從創新動力機制上分析,可以細分為多個要素的組合體,這些要素包括開展創新國企的身份、數量、管理水平、經營狀況、未來發展愿景等,與轉型早期比較,企業管理創新系統構成的要素明顯增加了。不僅如此,創新系統構成的性質和組成也產生了質的變化,先經歷了十四大提出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制度是我國經濟改革的主要目標,隨后經過金融、投資、計劃、外貿和財稅五項改革使得我國完善建立起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徹底的改變了國企的生存環境和地位,國企經營活動轉變為以市場交換作為活動方式。經過這次質變的轉型,非公有制經濟迅猛的發展,打破了國企壟斷的格局,出現外資、非公有制和國企三足鼎立的競爭局面,對國企改革的深化起到了促進和推動的作用,為了占據市場影響力在技術水平和管理水平都有重大突破。這一時期起,以政府推動和市場驅動雙層導向為主題,是國企為利益越來越自覺的進行管理創新,這種成熟的創新動力機制使市場化管理徹底的進化,成為了現國企的基本范式。
(三)轉型深化期國企管理創新動力機制的突破
加入國際貿易組織后,我國市場經濟體制進入了完善和深化階段。雖然國企創立創新環境要素和組成要素沒有太大變化,但還是從內涵上改變了很多,從調查情況來看,新時期的國企管理創新動力機制是外部環境和國企自身相互結合產生的,其發展方向也是互相影響和作用的。首先,國企的創新方式和指導思想明確,并確立了科學發展觀,將發展方式的轉變和追求可持續發展作為創新主要任務。其次,政府極力推進的國企戰略目標很強,管理思想先進,發展理念比較明確,在財力和行政的支撐援助下,為管理機制的創新建立雄厚的力量,促成了國企管理創新由自覺主動創新轉變為自主深度創新。最后,國企在創新過程中,不斷發現自身的矛盾和問題,追趕國際水平的同時展開攻守兼備的理念,盡早解決漏洞也是為了將來不會出現更嚴重的失誤,為企業管理創新的穩步深入奠定基礎,將國企管理創新的愿望演變成管理創新的深化活動。總而言之,國有企業通過管理創新帶來的動力機制,不論是在管理運作特征上,還是組織結構上都有了很大的發展與變化,這些變化為國有企業的可持續發展提供了保障。
三、結束語
篇5
[關鍵字] 中庸之道 過猶不及 允執其中
儒家思想是中國傳統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中庸之道又是儒家哲學思想的核心內容。什么是“中庸之道”?孔子中庸思想的本意是:“執其兩端,取其中而用之。”《中庸》首篇既指出:“不偏之謂中;不易之謂庸;中者,天下之正道,庸者,天下之定理。”中國大百科全書對“中庸”的解釋為:“中庸的基本原則是‘允執其中’,要求把握適當的限度,以保持事物的平衡,使人的言行合于既定的道德標準。”宋代朱熹在《中庸》的題解中說“中者,不偏不倚,無過不及之名。庸,平常也。”作為中庸的最基本方法,即是孔夫子所說的,“執其兩端而用其中于民”,“允執其中”,以反對“過猶不及”,倡導只有走不偏不倚的道路,才能治理好國家和管理好社會。縱觀世界經濟、管理的理論、實踐的演進軌跡,處處都體現著中國儒家的中庸思想,表現出“不偏不倚”,“允執其中”的發展趨勢。本文就經濟管理理論和實踐領域中的幾個典型的“執中”作一概括性的描述,以期從實證的角度證明儒家中庸哲學思想在經濟管理領域的普適性。
一、有政府宏觀調控的市場經濟――市場經濟與計劃經濟的執中
資本主義制度確立后的很長一段時間里,其經濟體制選擇的是完全自由競爭的市場經濟。它們崇尚自由競爭,崇尚亞當?斯密的“看不見的手”的作用,完全排斥政府對經濟的干預,將政府在國家經濟生活中的地位僅僅定位為“守夜人”的角色,認為對經濟干預最少的政府就是最好的政府。然而,隨著資本主義經濟系統的演進,自由市場經濟的弊端也得到充分顯現:首先,市場調節具有盲目性。市場調節是一種事后的調節,從價格形成、信號傳遞到產品生產有一定的時滯,并且,企業和個人掌握的信息不完備,決策有一定的被動性和盲目性。這種市場信息的滯后性和市場競爭的盲目性,決定了市場調節必然是一種伴隨著破壞性的調節,在市場對微觀主體的行為進行調節的同時,必然伴隨著資源的浪費(如企業破產、改變投資方向時產生的大量沉沒成本),使有效配置資源的目標難以得到實現。其次,市場功能存在缺陷。市場機制在形成壟斷的部門或行業中失去了作用;市場機制對解決經濟活動中存在的外部性問題也無能為力;單純的依靠市場調節,必然會帶來公共品提供的嚴重不足等等。最后,完全市場競爭會導致嚴重的兩極分化,嚴重的兩極分化又會反過來影響社會的穩定,使市場機制難以正常發揮作用。
經典作家充分認識到自由市場經濟下競爭的無政府狀態與社會化大生產對生產的組織性、計劃性要求之間的矛盾,于是試圖找到一種新的經濟體制來取代存在缺陷的自由市場經濟體制。其繼承者斯大林甚至走向了另一個極端――實行高度集權的計劃經濟體制。然而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也存在著致命的缺陷,形成的根源集中表現在以下兩個方面:首先,信息不完全問題。制定計劃的依據是信息,計劃制定部門要制定準確的計劃,必須要及時掌握完備、準確的信息,而要獲得制定龐大的國民經濟計劃所需要的完備信息,在當前的情況下幾乎是不可能的。其次,激勵不兼容問題。在高度集中的計劃經濟體制下,價格關系成為一種純粹的數量關系,失去了信息傳遞和經濟激勵的功能;在嚴格教條的計劃下,各級經濟部門和微觀主體都只是機械地執行計劃,失去了創新、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動力,計劃的制定者和執行者都缺乏必要的經濟激勵。
由此可見,自由市場經濟和高度集中計劃經濟體制實際上都走了兩個極端,都處于“過猶不及”的狀態。人們在長期探索過程中,逐漸認識到兩個極端經濟體制的弊端,世界各國都紛紛對其實施的經濟體制進行改革,改革的方向就是建立有國家宏觀調控的現代市場經濟體制,即充分發揮價格機制的功能,以市場作為資源配置的基礎――體現市場,同時輔之以政府的宏觀調控――體現計劃(當然是指導性的),將計劃與市場有機的結合,充分體現儒家“執其兩端而用其中”的中庸思想。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也屬此列。
二、企業聯盟――市場交易方式與企業組織方式的執中
科斯的企業理論認為,“企業是市場的替代物”,企業之所以產生(替代市場)是因為市場交易存在交易費用。而將某種產品生產過程中涉及的各環節納入到一個企業的內部,用企業的權威,利用企業內部的計劃(行政命令)統一協調各生產環節的行動,來取代原先在市場組織方式下各環節間的討價還價行為,可以大大地節約交易費用,因此企業就應運而生。如果單從交易費用節約方面考慮,企業的規模應該是越大越好,甚至將整個國家的所有生產單位都一體化為一個企業,就能使交易費用得到最大限度的節約。然而,企業的規模并不是越大越好,理論上存在一個合理的邊界,因為隨著企業規模的擴大,在交易費用得到節約的同時,企業內部的管理成本、信息成本也在上升。當企業規模擴大到邊際管理成本的上升抵消了邊際交易費用的節約之后還有余時,就進入了規模不經濟階段。因此,邊際管理成本上升與邊際交易費用下降相當時的企業規模就成為企業最大規模的邊界。
但是,經濟學家、管理學家以及企業家們始終對企業間存在的交易費用耿耿于懷,致力于尋找最大限度地節約交易費用的途徑。于是,實踐中企業聯盟、供應鏈管理等執中的組織方式就應運而生。如果我們將企業和完全市場交易看作是生產組織方式(或勞動分工方式)的兩個極端,那么企業聯盟、供應鏈管理實質上就是對企業與市場兩個極端的執中。以供應鏈管理為例,供應鏈內的企業還是獨立的企業,按照各自的分工獨立完成各自的生產、銷售業務,企業間還是以市場交易的方式完成供應關系,體現出市場組織方式的特征。但它又不同于完全的市場交易方式,因為在供應鏈內的企業之間往往要達成具有較強制約力的協議,確保企業間形成較緊密的相互協作關系,整條供應鏈在核心企業的“領導”下,從整體利益出發,統一行動,協調一致,這樣可以大大減少完全市場交易方式下的討價還價以及企業的機會主義行為,從而使交易費用得到節約,因此,整條供應鏈又體現出企業組織方式的特征。從供應鏈所體現出的以上兩個特征來看,供應鏈確實可以看作是企業與市場兩種生產組織方式的執中,走了一條揚各家所長、避各家之短的中庸之道。企業間形成戰略聯盟的實質也與此相仿。
三、效率與公平的統一 ――收入分配中的兩極分化與平均主義的執中
何為效率?何為公平?在現實生活中難以給出確切的定義。本文從收入分配的角度,給出筆者心目中對效率與公平的簡單理解:所謂收分配的效率,就是誰貢獻得多,誰就拿得多,即各種要素根據其貢獻獲得相應的收入分配;所謂公平,就是收入分配的相對均等。單純從經濟學上講,收入分配中講效率,可以有效地動員更多的生產要素投入到生產活動中,從而使整個社會有更多的產出,是完全符合經濟運行要求的。然而,從社會學意義上講,單純的強調收分配的效率,極易形成兩極分化,兩極分化到一定程度,就會形成嚴重的階級對立,甚至危及社會的穩定。社會不穩定,經濟穩定、收入分配效率等就無從談起。而分配中的平均主義固然可以帶來一時的一團和氣,但時間一長又會中傷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導致經濟運行的低效率。因此,我們可以將效率與公平(平均主義)看作是收入分配的兩個極端,正反兩方面的歷史教訓都清楚地讓我們得出“過猶不及”的結論。
早期資本主義片面強調效率,機械地按照自由主義經濟學競爭性均衡理論來處理勞動與資本的收入分配。然而它沒有看到,在資本占絕對主導地位的工業文明時期,競爭性均衡所決定的利潤率(資本的價格)、工資率(勞動的價格)會產生扭曲,使其偏離合理的軌道,這樣自然就會形成我們在馬恩著作中所看到的嚴重的階級對立。也許是受理論的啟發,抑或是受殘酷的社會現實所迫,當達資本主義國家不得不對其極端的收分配政策做出調整,紛紛推出職工持股與分享經濟、工資集體談判、職工參與企業管理以及建立完善的社會保障制度等措施來兼顧公平,維持社會穩定。這也許正是馬克思所預測的資本主義滅亡沒有很快發生的重要原因之一。
同樣是受理論的影響以及早期資本主義收入分配政策失敗的教訓,中國社會主義建設初期(一直到改革開放前),在收入分配政策上矯枉過正,走的是另一條極端之路――分配的平均主義。分配的平均主義固然不會產生兩極分化和尖銳的階級對立,但它嚴重地挫傷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干多干少一個樣,干好干壞一個樣,導致嚴重的偷懶和機會主義行為,使整個社會的經濟效率極其低下。改革開放的一個重要內容就是調整收入分配關系,貫徹實施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分配原則――初次分配強調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這實質上就是走上了“執其兩端而用其中”的正確軌道,更好地體現了“允執其中”的中庸思想。
中國改革開放后貫徹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收入分配原則,極大地激發了勞動者的生產積極性,使中國經濟保持持續快速增長,取得輝煌的成就。但是,實際執行中又出現偏重強調效率優先,忽視對公平的兼顧的現象,甚至在再分配領域也強調效率優先,再一次犯了矯枉過正、“過猶不及”的錯誤,以致于在改革開放二十多年后的今天,中國又出現了貧富兩極分化的現象,而且還比較嚴重。所以,近來國內一些學者提出用“效率與公平并重”等來取代“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這實際上正與儒家所提出的“時中”的理念相吻合。儒家的所謂“時中”,是指在不同的時候有不同的“中”,一時一中,不存在一個一成不變的中,其精神實質就是隨時而變,與時俱進。
以上列舉的只是經濟管理實踐中“過猶不及”以及“執其兩端而用其中”的變革的典型例子,這種執中在現實經濟管理實踐中還有諸多的體現。例如,過去我們過分強調精神的力量,忽視了物質的基礎因素;而改革開放后,我們又片面強調物質的重要性,忽略了精神意識的輔助作用和能動作用,精神文明建設形同虛設。現在我們強調物質文明、精神文明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回到了執其兩端而用其中的正道。再比如,過去我們片面地重視發展工業,忽視農業發展;片面強調經濟增長,忽視人和社會、環境的協調發展;片面強調城市建設,忽視農村建設……。現在我們強調科學發展觀,強調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協調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協調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以五統籌為重要內容的科學發展觀,實際上很好地體現了儒家中庸的指導思想,完全符合中國人民和世界人民的意愿。
中庸之道包含著深刻的哲學內涵,經濟管理實踐中提倡中庸之道,可以使我們的經濟可以穩定、持續的發展,避免忽左忽右、大起大落給國民經濟帶來難以挽回的損失。深刻領會儒家中庸之道的深刻哲學內涵,靈活運用中庸之道的思想、方法指導我們的實踐,大到國家制定經濟政策,小到個人為人處世,都具有很重要的指導意義。1988年1月,75位諾貝爾獎獲得者在巴黎發表共同宣言:“如果人類要在21世紀生存下去,必須回頭到2500年前去吸取孔子的智慧!”這從另一個方面證明以中庸之道為核心的儒家思想對人類發展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
[1]徐儒家:《中庸論》[M].浙江古籍出版社:2004年3月版
[2](宋)朱熹:《四書集注》[M].鳳凰出版社:2005年5月版
篇6
關鍵詞:公共財政;私人財務;政府財政;公共財政論;國家分配論
在我國,研究公共財政問題是近年來的事情,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逐步建立,公共財政體制在我國是否適用,也成為廣大財政理論和實際工作者共同關心的問題。筆者擬就公共財政的一些理論問題談些自己粗淺的認識。
一、對公共財政概念的重新認識
討論公共財政問題,首先必須弄清公共財政的概念。筆者認為:
(一)公共財政是與私人財務對應的概念,是對政府財政的客觀要求
公共財政是與私人財務(財政)對應的概念,它是代表社會公共利益,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進行的收支活動。這里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指廣大民眾的利益和需要。公共財政行為目的的社會公共性,是公共財政與私人財務的區別所在。從行為特征上看,公共財政是一種收入和支出活動,這構成公共財政與其他公共行為的本質區別。
顯然,我們這里對公共財政概念的定義與傳統說法有一定差異。按照傳統觀點,公共財政就是公共經濟,就是政府提供公共產品的行為,由于政府的職能主要是提供公共產品,因此,公共財政幾乎成了政府的同義詞,這顯然是不準確的。在這里,我們將公共財政表述為一種代表社會公共利益,為滿足社會公共需要而進行的收支活動,是強調公共財政作為一種收支活動的行為寓意,也是突出公共財政作為政府實現公共利益和公共需求的一種工具和手段與政府本身在概念上的區別。
公共財政存在的基本前提是社會公共利益和這種利益的載體棗公共需要的存在,這是公共財政存在的一個必要條件,它在一定程度上說明公共財政作為公共利益和社會公共需要的實現手段存在的必要性。公共財政作為一種滿足社會公共需要的收支活動,其實施主體是一定時期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者,在國家和政府存在的條件下,主體的責任自然應該由國家和政府來承擔。因此,國家財政必然是公共財政。
國家財政的社會公共性首先是由國家和政府的社會職責和功能決定的。國家及代表國家的政府是社會管理者,當然也是社會公共利益的代表,體現公共利益并使之得到實現,是國家和政府的一項最為重要的職責,因此,國家財政必須是公共財政。不體現和實現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政府財政是不正常的和有缺陷的。從這一意義上說,公共財政是對政府財政的一種客觀要求。
(二)公共性是政府財政的一般性質
按照傳統觀點,公共財政是政府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的行為,它的產生和存在是市場機制天然存在的缺陷使然,也就是說,由于市場機制在配置資源方面有一些自身無法彌補的缺陷,因而需要政府出面通過提供公共產品的方式來對市場缺陷加以彌補。顯然,這里是將市場經濟當作公共財政存在的必要條件,也就是說公共財政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財政的表現形式。對此,筆者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公共財政不是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財政的特殊性質,而是政府財政的一般性質,因為體現和實現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是政府財政的共同出發點和歸屬,不論任何社會形態的政府財政都是如此,在這里所不同的只是由生產力水平差異決定的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層次,以及由生產關系決定的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范圍。
這里可能會有一個疑問,即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的政府財政涉足了大量私人財務的事務,它是否具有公共財政的性質,如有例外,如何解釋公共性作為政府財政一般性質的論點。筆者認為,我國傳統計劃經濟體制時期的政府財政仍然是公共財政。在這里,主要的問題是在計劃經濟體制下,私人的個別需要被控制到了最狹小的范圍內,相當部分個別需要被異化為公共需要,或者被采取了公共實現的形式,正是這種私人需要的個別性與其實現形式公共性的不協調,才導致了計劃經濟體制在提供私人產品,滿足個別需要方面的低效率,這種低效率正好從另一角度說明了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財政的公共屬性。我們不能因為某種機制在操作上的不正常而否認機制本身的存在,同樣的道理,我們也不能因為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財政代行了許多私人財務的職能而否認政府財政的公共財政性質。
(三)公共財政的意義在于對政府財政職能作了合理定位
之所以要強調政府財政的公共財政性質,是因為公共財政對政府財政作了合理定位,它明確了政府財政的職責范圍和主要功能,在現代市場經濟條件下,則將政府與市場配置資源的范圍及其分工作了合理的劃分。公共財政強調納入政府財政范圍的應該是具有公共利益和公共需要的事務,對那些私人利益和個別需要,政府只能為其正常實現提供外部條件,而不必直接參與其實現過程。因為私人利益和個別需要有其自身的實現機制,個人對自身利益的追求使私人利益和個別需要的實現具備了充足的微觀動力,因而政府不必直接介入其實現過程;同時,個別需要所體現出的千差萬別的個體偏好,使政府不能直接參與其實現過程;此外,個別需要的實現完全可以按照等價交換的原則在個人之間進行,這種等價交換的過程一方面滿足了購買者對商品物質形態的個別需要,另一方面則滿足了售賣者對商品價值實現的追求。與此不同的是,由于眾所周知的原因,社會公共需要的滿足很難按照等價交換原則來實現,其實現的責任只能主要由政府承擔。可見,社會成員的個別需要的滿足和實現不必也不能由政府財政來實現,而社會公共需要則應該主要通過政府渠道得到滿足,政府財政實質上是為滿足公共需要而存在的公共財政。公共財政界定了政府配置資源的范圍,即政府財政直接配置資源的范圍應該在公共需要的領域內,其意義在于對政府財政職能作了合理定位,它強調政府財政的社會公共性,并在概念上將政府財政與私人財務區別開來。
二、公共財政論與國家分配論的關系
近年來,隨著公共財政理論在我國的傳播和發展,公共財政論與在我國有廣泛影響的國家分配論之間的分歧也以各種不同的方式表現出來。有些堅持國家分配論的人認為,公共財政否定了財政分配的國家主體性,是對政府財政職能范圍的縮小和肢解。堅持公共財政論的人則將國家分配論當作與計劃經濟體制相適應的一種落后的、過時的理論,認為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財政是公共財政,國家分配論已經不再適應我國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對以上兩種觀點,筆者都有不同的看法。我們認為,任何理論的產生和發展都有它特定的理論基礎和實踐背景,社會科學理論的產生和發展更要受特定時期、特定社會條件的制約,因此,我們很難說什么理論是先進的,什么是落后的,只要對社會經濟發展有一定理論意義和實踐價值,就值得去學習和研究,況且,國家分配論曾經在我國財政理論界有著最為廣泛的影響,它對指導我國特定時期的財政實踐發揮過積極的作用,盡管它的一些用于指導計劃經濟體制下財政實踐的管理原則和理論已不適應市場經濟的要求,但它的核心內涵棗摬普墓抑魈逍詳卻仍然反映了財政活動的一般特性,因而并沒有過時。這里必須澄清對國家分配論的兩種誤解:一是將傳統理論當作國家分配論的全部;二是將國家分配論誤解為由國家統攬一切分配的理論。其實,在傳統體制時期產生的國家分配論的理論觀點只是其在特定時期,根據特定的實踐背景提出的理論,而不是國家分配論的全部,它也可以根據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對國家和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繼續研究和提出指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的國家分配理論;國家分配論也不是由國家統攬一切分配的理論,它只是強調財政分配中的國家主體性和主導性,在這種主體性和主導性的基礎上,國家分配的范圍是由一定時期國家職能范圍決定的。從這一意義上說,國家分配論也沒有過時。
在我們看來,國家分配論和公共財政論兩者的主要觀點并沒有本質的分歧,不同的只是其強調的側重點,比如國家分配論強調財政行為主體,公共財政論強調財政行為的目的和范圍;國家分配論突出財政產生與國家產生的本質聯系,公共財政則突出國家作為公共利益的代表與私人財務在活動范圍和原則上的區別。在這種外在形式差異的背后,兩者的基本立足點卻是相近甚至是相同的。表現為,摬普之所以成為公共財政是因為它是一種代表公共利益、實現公共需要的財政活動,在國家存在的條件下,這種財政活動的主體當然只能是國家和政府,因為國家和政府是公共利益的當然代表,公共財政實質上是對政府財政職能的定位,是從另外的角度對國家財政的定義。可見,公共財政論也是以國家主體為基本立足點的,這一立足點構成公共財政論和國家分配論最本質、最關鍵的共同點。在這一共同的基本點上,公共財政并不會縮小國家財政的范圍,也沒有肢解政府財政的職能,因為政府財政職能范圍的變化是圍繞國家職能范圍的變化而變化的,在這里,起決定作用的是一定時期的經濟體制及由之決定的國家職能的大小,而不是公共財政本身。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將計劃經濟體制下由政府承擔的私人需要的實現歸位于市場,使社會公共需要和個別需要都有其穩定的、更有效率的實現機制,并建立以彌補市場缺陷,為市場機制正常運作提供外部條件的公共財政運行體制,是經濟體制改革對政府職能轉化的要求,也是對政府財政職能所作的合理定位,這并沒有否定財政的國家主體性,也沒有肢解政府財政,而是按照市場經濟條件下政府職能范圍及由之決定的公共需要的范圍調整了傳統體制下政府財政職能越位和缺位的狀況,將政府財政的職責和功能規范在公共服務領域,使其更加合理和完整。
三、我國建立公共財政理論體系應注意的幾個問題
(一)尊重不同社會條件下公共財政的特性
根據上述分析,我們可以得出我國財政應該是一種公共財政的結論,特別是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我們更應該重視政府財政的這種公共特性。對這種公共特性的研究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有很長的歷史,取得了很多科學反映公共財政運行一般規律的研究成果,這些成果是人類的共同財富,因而也是我們在研究公共財政理論時應該盡量去學習和借鑒的。但是,筆者不贊同目前學術界普遍存在的一種傾向,即過分強調不同時期、不同社會條件下公共財政理論的共性而忽視其特殊性的傾向。我們認為,由于生產力水平和經濟基礎不同,公共財政理論所參照的實踐基礎也不相同,因而在生產力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以及同一國家的不同時期,受社會經濟條件的影響,公共財政理論也會有一些差異。我國是一個正在從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換的發展中國家,生產力水平較低,市場經濟的微觀基礎尚不完善,市場機制也正在發育過程中,政府和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互補關系和相應的機制也遠未理順和形成,由此決定了我國的公共財政理論研究應該體現自己的特點。那種過分強調公共財政理論的共性,忽視和否定其不同的實踐基礎,在理論研究上局限于對西方財政經濟理論的簡單傳播,甚至在表達方式上也模仿西方公共財政學是不可取的,也是十分有害的。這就要求我們在學習和借鑒西方科學的管理理論和方法的同時,本著實事求是、一切從實際出發的科學精神,以我國的基本國情為實踐基礎,探討和創立符合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要求的公共財政理論,并以此為我國的公共財政實踐提供指導,這才是目前我國財政理論工作者面臨的最重要的任務。
(二)重視對轉軌時期公共財政制度的研究
近年來,我國財政理論界對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公共財政理論的研究取得了一定成果,但卻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實踐起點選擇上的誤區,即往往將目標體制作為理論研究的實踐起點,按照西方公共財政理論的一般原理,設計出完善的市場經濟體制下的公共財政管理模式,并試圖照搬這種模式去解決特殊體制時期的特殊問題,其結果當然收不到好的效果。我們認為,對目標體制下公共財政管理模式的理論研究是非常必要的,但它遠不是當前公共財政理論研究任務的全部。目前我國正處于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軌的過程中,這種轉軌的實踐是中國所特有的,轉軌過程中的社會經濟矛盾及其表現形式既不同于計劃經濟體制時期,也不同于目標體制時期,具有很多特殊規律。因此,在舊的運行系統及其管理規則正逐漸失效,新的體系及其規則尚未完全建立起來的特殊歷史時期,政府財政應該實行怎樣的管理模式,面對經濟運行機制的某些特殊矛盾,政府財政應該采取怎樣的政策,政府如何應用財政手段來促進經濟體制改革的進程,在建立目標體制的過程中政府財政如何發揮積極作用等等,這些實踐問題是西方現成的公共財政理論所無法解決的,需要我們在理論上進行開創性的探索和研究,并形成有針對性的、系統的理論,為解決實踐問題提供正確的指導。這就要求我們正確選擇財政理論研究的實踐起點,重視對轉軌時期社會經濟規律和公共財政規律的研究,使政府財政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過程中能發揮更好的作用。
(三)重視對我國公共財政應用理論的研究
我國傳統財政學研究重點更多地局限在對財政的產生和發展、財政的本質、職能和體系等基礎理論問題上,過去形成的一些有較大影響的學術流派也主要側重于在以上基礎理論問題上獨樹一幟,并沒有形成與其基本理論相配套的應用理論體系,使財政學這門應用性極強的學科總帶有一些抽象、空洞的色彩,削弱了其為解決實際問題所應有的作用。近年來這種現象有所改觀,但遠未達到令人滿意的程度。目前我們在財政應用理論研究方面存在許多問題:一是財政應用理論的研究仍然是零星分散,不成體系;二是財政應用理論的研究在時間上往往滯后于實踐,缺乏必要的超前性,僅僅成為國家政策出臺后一種撚皵性詮釋;三是財政應用理論的研究往往側重于對現行制度和體制的剖析,弱化了理論的創造性和客觀性;四是財政應用理論的研究往往脫離中國的客觀實際,在理論體系和政策措施上側重于套用西方模式,使財政應用理論的成果缺乏針對性。以上財政應用理論研究中存在的問題直接影響了我國財政理論的正常發展,也成為我國財政改革往往滯后于經濟體制改革要求的重要原因。因此,在今后對公共財政理論的研究中必須加強對社會經濟實踐有直接指導意義的應用理論的研究,使我國財政理論體系更加完善,也使我國財政理論研究能真正發揮推動社會經濟發展的應有作用。
(四)實現我國公共財政理論的本土化
經濟體制改革以來,由于我國的經濟管理模式在向市場經濟模式轉化,因此,學習和借鑒西方發達國家的市場經濟管理理論和經驗成為理論研究的一項重要任務,這本身是無可厚非的。問題在于,我們在對西方財政經濟理論的學習和借鑒過程中不同程度地存在著一些盲目和盲從的非理性現象,將正常的學習和借鑒引入歧途。這里有兩種傾向尤其應該擯棄:一是重傳播,輕研究,在自己的理論著述中往往肆無忌憚地抄襲西方理論,這不但對理論研究沒有意義,而且敗壞了理論研究的風氣;二是重形式,輕內容,僅僅將西方財政經濟理論作為一種時尚,作為一種標榜自己學識的工具,不論是否有針對性,是否適用,盲目套用西方經濟學的行文風格和表達方式,使一些理論著述文字晦澀難懂,甚至文理不通,讓人不知所云。要使公共財政理論真正發揮其應有作用,必須強調其本土化問題,這是由公共財政理論作為社會科學理論的特點決定的。我們要廣泛學習和吸收西方市場經濟理論和公共財政理論,但對這些理論的學習不是盲目的照搬照套,也不是從理論到理論的簡單傳播,更不是將西方理論當作一種裝飾外表的花環。在這里,學習的目的是消化、吸收并為我所用;是與中國的實踐結合起來,發展成為具有中國本土特色的公共財政理論。我們強調公共財政理論的本土化,并不是對西方市場經濟理論和公共財政理論的簡單排斥,而是強調以我國的具體情況為理論研究的出發點,以解決我國的財政經濟理論和實踐問題為研究的目的,形成能體現市場經濟一般規律和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特殊規律的公共財政理論體系和觀點。
公共財政理論本土化首先是其實踐基礎的本土化,這一點在前面已多次強調,也就是說我們進行公共財政理論研究的實踐基礎不是西方市場經濟國家的財政經濟實踐,而是中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及其實現過程。我們的研究必須考慮中國現實的生產力水平及其對公共財政的承受能力;考慮中國的社會經濟結構及其發展變化趨勢可能對公共財政制度帶來的影響;考慮中國長期實行的計劃經濟體制的慣性及由之決定的公共需求范圍與西方國家的差異;考慮我國的政體及其決定的政府機構規模和結構;考慮中國特有的復雜的政企關系及其對公共財政體制形成和完善的影響等等。毫無疑問,實踐基礎的本土化,是公共財政理論本土化最重要的含義,是我們在公共財政理論研究中最應該重視的問題。
公共財政理論本土化的另一重要含義是行文風格和表達方式的本土化,這是一個容易被人忽視而又十分重要的問題。在前面我們曾經談到,目前我國經濟理論研究中有部分研究者盲目模仿西方經濟理論的行文風格和表達方式,使其著述晦澀難懂,甚至文理不通,這不僅影響學習和研究的質量,而且也是一種不健康的文風。我們提倡在理論研究中保持本土化的行文風格和表達方式,也就是要按照漢語言的行文風格和表達方式來傳導自己的學術思想和研究成果,寫出中國人能看得懂的文章,對西方理論的翻譯介紹也應該盡可能地符合漢語言的表達方式。這實際上是對我們的理論研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只有真正弄懂了西方財政經濟理論,并對中國國情有充分了解的人,才有可能真正做到用自己民族的語言來準確地表達異國的理論,也才可能在此基礎上將西方理論消化吸收為自己的東西,并發展為自己的研究成果。可見,公共財政理論的本土化不但是一個行文風格和表達方式的技術問題,也是提高研究人員素質、端正研究作風、提高研究質量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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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土地制度僵化無法滿足市場對土地資源的有效需求譚宗憲認為“在規代化過程中,傳統的家庭經濟形式,與適量資本和技術結合,便能形成符合中國資源秉賦的、低成本的、有頑強生命力的新生產力和各種新生產方式。”[1]中國的工業化進程已近完成,城市正在進行產業結構升級,迫切需要將部分過剩產能轉移到農村,客觀要求靈活變通農村現行的土地制度,按照市場機制對農村土地資源進行流轉,以吸收國內國內的過剩產能,實現農村土地資源的合理配置和高效實用。另外,隨著我國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體制向市場經濟體制轉變的實現和中國加入世界貿易組織,農村的市場環境也在不斷成熟,也客觀要求中國的農村土地制度與國際接軌。但是,我國農村目前仍在固守改革初期的土地制度。這種制度在改革初期對于提高農民的生產積極性確曾發揮過重要作用。可是,在現階段它卻很難滿足日漸完善的市場機制和城市過剩產能轉移對土地資源的迫切需求,成為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一大障礙。(二)產業結構單一造成農村勞動力流失,加劇了城鄉二元分化長久以來,我國農村延續著種地打糧兼營副業的傳統經營模式,產業結構單一,經濟效益低下。傳統的農業經營模式和產業結構帶有明顯的季節性,農民的勞動時間常形成農忙和農閑兩個時段。雖然我國各地自然條件有別,農民一年中的忙、閑比例不盡相同。但是,顯而易見,農閑時節是對農村大量剩余勞動力的一種閑置與浪費。近年來,城市化進程的加速產生了巨大的勞動力需求,交通、通訊條件的改善也為農村勞動力出門務工提供了便利條件。大量農村勞動力為改善生活進城務工,成為推動我國城鎮化、工業化進程的一直生力軍。農民進城務工在促進城市繁榮的同時卻導致農村發展的相對停滯,使我國的城鄉二元結構更加突出。農民的土地投入、勞動時間不斷縮減,使得農村單調的產業結構長期無法改變,甚至出現土地撂荒、舉家進城的農村困境。究其原因,農村單一的產業結構和傳統的經營模式無法大量吸納農村富余勞動力,遂導致農民工涌入城市,從而造成農業發展的停滯,加劇了農村的衰落。所以,單調的、傳統的農村產業結構成為農村經濟繼續發展的又一瓶頸。(三)基礎教育落后導致農業科技水平過低我國基礎教育在投入和辦學質量上長期以來都存在較大的城鄉差距,城市中小學在師資規模、教學設施、教育理念和辦學質量上要遠遠優于農村。目前,我國農村中小學仍然存在生源流失的現象,一些學生基礎教育未完成就迫于生計走上打工之路。農村的文盲雖基本消失,但農民受教育水平普遍較低的現狀依然是制約農村經濟發展的主要因素之一。農民素質低,對新科技、新技術、新事物的接受、使用和轉化能力就相對較低,使農民很難使用現代科技成果服務于農業生產和農村經濟發展。低科技含量的經營模式降低了農民變通經濟體制的思想活力,無法生成其改善產業結構、探索多種經營模式的技術能力。當今,科技在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和經濟發展中的作用越來越明顯,現代農業應該是科技農業。發展科技農業、綠色農業及立足豐富農業資源基礎上的農副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游業,都離不開科技的推動與支撐。總之,現代農業必然是科技型、技術性、智力型的新型農業,當今農業科技含量低的現狀是農村教育水平長期落后所導致的。農村僵化的土地制度、單調的產業結構、落后的基礎教育和過低的農業科技含量,互相影響、互相制約,共同制約著農村經濟的繼續發展。農村還面臨著社會保障水平低、基礎設施不完善的問題,其根源與以上四個因素直接相關,也是農村經濟發展中遇到的只有通過發展才能得到徹底解決的發展問題。
二、新型家庭經濟是推進農村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
1983年趙瑞彰撰文指出:“隨著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春風吹拂家庭聯產承包制已成為主要的形式。在此基礎上,一種將承包經濟和自營副業經濟結合在一起的經濟形式——新型的家庭經濟在我國農村大地上確立了”[2]上世紀80年初,新型家庭經濟的提法就出現了,并在學術思想界圍繞建立引起農業生產關系變動的“新型家庭經濟”形態展開過激烈辯論。新型家庭經濟的內涵與特點不是一成不變的。其內涵與特點隨著我國農村改革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入、農村產業結構調成步伐的加速和當今新農村建設目標的平穩推進而不斷與時俱進。十六大上,中央政府、國務院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宏偉目標,為改善我國農村經濟現和提高廣大農民的生活水平與質量奠定了正確的發展方向。新型家庭經濟要求當前的農村改革要立足我國農村此時此地的需要,能解決農村經濟繼續發展面臨的現實問題,這才是“新型家庭經濟”的本質內涵和根本特點。發展新型家庭經濟,是深化我國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優化農業產業結構、提升農業科技含量和改善農村基礎設施等的必由之路,要從根本上破解當前村經濟繼續發展面臨的諸多難題,就必須發展大力發展新型家庭經濟。其理由如下:(一)新型家庭經濟可以深化農村經濟體制改革,釋放農村經濟發展活力新型家庭經濟推動農村經濟體制改革走向深入,使農村以為主體的經營形式變得更加靈活。土地是農民最重要的生產要素,以往的土地制度過于僵化,無法適應搞活經濟的客觀要求,成為阻礙農村經濟繼續發展的一大障礙。新型家庭經濟在一定程度上實現了土地的自由流轉,為農村接受城市的過剩產能提供了急需的土地資源,也為農村發展農副產品加工業等其他適合以家庭為單位組織生產的工業形式提供了可靠的土地來源[3]。農民在家庭經營的基礎上可以組織實現多種形式的聯合體,如以家庭入股集體經濟發展村辦企業,以集體經濟入股其他經濟實體利用農村的自然人文生態優勢發展鄉村旅游等。新型家庭經濟允許農民掌握較多的生產資料自和獨立的產業經營權,減少了政府對生產經營的指導干預。農民生產者和經營者的雙重身份成為市場經濟體系中的經營個體,農緊密的和市場聯系在一起,進而賦予農村經濟繼續發展的持續動力,極大釋放了農村經濟進一步發展的活力。(二)新型農村家庭經濟可以優化農村產業結構,促進農村經濟融入市場體系新型家庭經濟中的土地制度變通為農民實現多種經營提供了可能,農民能以家庭、和集體為單位發展農業、工業和第三產業。劉茂松曾指出:“家庭經濟實體跟企業卻很不一樣,它不僅不排斥自然經濟,而且家庭商品經濟的發展還要以家庭自然經濟為前提條件。因為家庭是建立在自然實體基礎上的經濟實體”[4]。新型家庭經濟靈活的經濟結構搭配也為農村招商引資、引進工業項目、開展鄉村旅游、發展生態農業與房地產開發等提供了制度、資源保障。新型家庭經濟改變了農村過去以糧食種植為主而兼營副業的單一產業結構,形成了農業、工業和服務業有機結合、合理配置的新型產業結構,實現了農村產業結構的優化與升級。農村產業結構的調整基礎能為農村經濟發展提供源源不竭的動力,能實現農民的提效增收,能從根本上破解農村基礎設施落后、農民受教育程度低、農業科技含量不高、農民進城撂荒和農村社會保障水平低的系統性、結構性困局。另一方面,農村新型家庭經濟可以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和價值規律的調解作用,實現農村地區勞動力、土地資源和資金等生產要素的合理配置,從而使農村的產業結構更加優化。靈活的經濟體制與合理的產業結構可以提品質量高、市場適應能力強的產品和優質、高效的服務,將生產、流通、分配和消費等環節有效結合在日漸完善的市場機制下,促進農村經濟健康、快速的融入市場經濟體系。
三、發展新型家庭經濟亟待解決的問題
新型家庭經濟融合了近年有關農村經濟體制與產業結構變革、調整的各種新思路、新內涵以新的面貌與形式正在成為助推我國農村經濟繼續的新型動力源泉,因而得到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與廣大農民的熱情期待和歡迎。但是,新型家庭經濟在各地的推廣與普及中,也出現了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首先,新型家庭經濟是政府服務下的新型農村經營形式。一些地方政府沒有認真領悟自己在新型家庭經濟發展過程中所應承擔的角色和應盡的行政義務。有些地方政府要么放松對新型家庭經濟的有效監管,造成其無序發展,甚至以犧牲環境為代價盲目追求眼前利益,沒有負起科技扶持、政策引導、統籌布局、生態保護和法規宣傳的行政責任;要么仍然沒有改變傳統計劃經濟體制下政府完全統制農村經濟的計劃經濟思維,對新型家庭經濟管得過嚴,沒有真正賦予農民適當的生產資料自主支配權和生產經營的自。其次,新型家庭經濟還是生態型經濟。一些地方為發展新型家庭經濟盲目引進城市和發達地區帶有污染性的過剩產能,造成農村地區土壤污染、水土流失、水源枯竭、植被破壞的環境危機,對農村的自然人文生態造成了嚴重破壞,甚至造成農村生態系統的功能退化。最后,新型家庭經濟是法治經濟,必須依法保障農民的土地權益。有些地方在土地流轉過程中沒有深刻領會我國的真正內涵,將農民土地以私人財產的形式強行收購,然后以高價轉讓,或者據為己有從事獨立經營,嚴重侵犯了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及對土地的占有權、經營權和使用權,也違背了國家發展新型家庭經濟搞活社會主義農村經濟的初衷。
四、以新型家庭經濟推動農村經濟發展的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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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市場經濟;經濟法;作用
在國家的發展進程中,經濟作為人們日常生活的重要保證,是國民社會關系中的一個重要領域。中國對于經濟的發展自從改革開放以來就擺在重要的戰略地位。為了更好地對經濟發展進行規范和引導,國家制定了相關的經濟法律體系。中國的經濟法是中國進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建設的重要法律保障,對于中國的經濟體制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變革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雖然中國的經濟法起步較晚,但是,在中國的市場經濟實踐過程中取得了舉世矚目的發展進步,逐步的形成了一整天比較完備的經濟法律體系,對于中國更進一步的改革開放,對于中國的市場經濟市場完善都有重要的促進作用。
一、市場經濟內涵及意義
1.市場經濟的概念。市場經濟是與計劃經濟相對于的一個詞語,其含義是在資源配置中市場發揮其主導作用,對經濟范圍內的各個活動主體的關系進行市場的調節,使得這些關系能夠相互明晰權責,有序運行。市場經濟與自由經濟是一個含義,市場經濟依據市場執法活動,依照價格的運動匯率為依托,對市場上的經濟資源進行合理的調節和配置,最大化地利用資源。2.市場經濟的意義。市場經濟是多元化主體的經濟,市場經濟是市場供求多方的經濟調節資源配置形式,涉及交易雙方的資源、權利、義務等,通過市場經濟的運作形式,使得多元化主體之間能夠明晰產權,進行有序交易。市場經濟能高效率的配置資源。他有別于以往的傳統的計劃經濟采用行政命令的方式進行配置資源,導致了資源的分配低效率。通過市場的配置,能夠實現資源的高效率配置,最大化地利用現有資源。市場經濟是公平競爭的經濟形式。市場經濟在資源配置的過程中,通過價格圍繞價值的上下波動來對經濟關系進行調節,各個生產廠商之間進行公平的產品質量、價格和服務之間的公平競爭,能夠促進產業的發展和創新,優勝劣汰使得企業越做越強。
二、經濟法的內涵
經濟法是經濟領域內的法律體系,國家從經濟發展的全局出發來調節人們社會生活中經濟領域的行為。經濟的運行和發展都與人們的生活有著密不可分的關系,沒有一定的經濟基礎,就不能有相應的上層建筑。經濟法的產生對經濟的運行性起到了良好的促進作用。1.經濟法是國家宏觀調控經濟的一種有效手段。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服務于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法律,眾所周知,在我國從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改革的進程中市場機制不完善,出現了許多的混亂現象。經濟法的出現有效地對市場經濟的缺陷進行了彌補,使得二者相互促進。經濟法是國家的經濟調控,是國家在市場經濟的前提下進行的不違背市場規律的調控。使得生產廠商和商家的自主經營權利得到合法保障和消費者的權益得到經濟法率的保障。而傳統的計劃經濟雖然同樣也是國家宏觀調控層面,但是它不承認市場規律,只承認國家對資源的主導配置,企業的經營自主要國家分配產量名額等。2.經濟法是調整一定經濟關系的法律體系。經濟法的調控范圍是人們生活的經濟關系,他是通過法律的形式進行調節。經濟關系在內容上十分復雜,可以大致分為生產、分配、交換等關系。經濟法并不是對這些經濟活動的全部進行調節,而只是對其中的某些地方進行宏觀經濟調節。其前提還是要遵循市場經濟的主導調節機制,不能違背市場配置資源的方式。在不同的國家和地區經濟法的調節范圍可能有所出入,但是總的來說經濟法調節主要是針對市場失靈的部分進行規范。
三、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法的作用
1.對市場經濟進行規范和引導。經濟法在市場經濟的發展進程中,起到了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二者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組成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一個國家的經濟運行體系,一定是要注重市場的整體秩序,不能出現大的混亂不堪的情況,否則就會對國家的穩定發展大局造成不利的影響。在這樣的大背景下,經濟法的出現有力地保障了我國的新興市場經濟秩序。經濟法是依據當時的實際經濟發展現狀而指定的法律條文,主要來防止市場中可能真實出現的一些市場風險。如果不通過經濟法的形式對此類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就會產生十分嚴重的后果。對經濟的運行進行自由引導的同時又要加以控制,需要經濟法進行調節。通過法律進行約束經濟,禁止一些非法的干擾市場秩序的不正當交易,嚴格處置違法行為,對于穩固新興的市場經濟體制有重要作用,為我國三十多年的經濟穩定發展奠定了良好的開端和基礎。2.調節經濟活動實現公平市場競爭。我國目前的經濟發展現狀可以發現,市場經濟觀念的影響導致越來越多的人更加注重自身的經濟利益,對于道德等其他方面的輕視,直接導致了許多的經濟犯罪、不正當交易等惡劣現在的發生。經濟法是法律的一部分,具有法律的權威,通過這種形式,對某些不正當的經濟行為給予嚴厲的打擊,規范不法商人的經濟活動,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在經過一些嚴厲的法律制裁之后,有力地維護了市場的秩序,塑造了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所以,經濟法對于市場經濟活動的調節約束,能夠促進市場經濟的發展,維護公平競爭環境。3.約束政府調控范圍。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政府會從宏觀大局出發,對一些經濟行為進行行政性干預和指導,來控制經濟中出現的一些不和諧現象。然而出發點是好的,但是隨著政府干預經濟的行為,導致了政府過多地干預經濟,超出了政府的管轄范圍,對市場經濟的自我調節起到了抑制的作用,不利于市場經濟的發展。那么如何既要保持對經濟的宏觀把控,又要防止政府過多的干預經濟呢?經濟法的出現給出了答案。通過經濟法的制定和實施,以經濟法律條文的形式對經濟活動進行調控,消除了政府干預過多的不利因素。這樣,能夠把政府的干預控制在原有的范圍之內,有利于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政府與經濟行為的過多糾纏容易引發一系列腐敗問題,把政治權利與經濟資源分開來是繼續解決的問題,政府可以宏觀指導經濟,但是不能過多地分配經濟資源,把權力與經濟進行權錢交易,經濟法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一定的解決方案。通過法律的形式干預經濟,把行政命令與經濟利益直接分割開來。約束了政府的調控范圍,有利益市場經濟發展。4.促進市場經濟交易的信息互通。隨著電子信息技術的發展和信息化的深入,經濟生活的各個方面也實現了信息化的變革。在現代的市場交易中,經濟活動主體需要進行信息的交互,來實現快速成交,提高經濟的運行效率,為企業獲取更多的經濟價值。由此可知,信息是經濟活動中的重要影響因素,尤其是進入信息化社會,信息的作用更加的突出。而想要推動信息的互通,就需要在法律層面的支持,經濟法的出現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信息互通的實現。而如果僅僅依靠市場來完成信息的互通,這是很難實現的,因為市場的逐利特性,追求個體經濟利益最大化。但是市場并不是單純的個體交易,市場經濟的范圍是十分復雜和廣泛的。基于這樣的實際情況,為了促進信息互通互聯,就需要經濟法的參與來完成這個目標。在經濟法的幫助下,不僅可以對市場秩序進行規范,維護市場公平,還可以實現市場的信息互通,實現市場的信息交互。結束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建立,從一定程度上來說是經濟法產生的前提,中國的經濟總計劃經濟向市場經濟的轉軌過程中,促進了經濟法的產生和發展的同時,經濟法又反過來促進了市場經濟的發展,規范了市場秩序,維護了社會公平有序交易。在一個國家的發展進程中,經濟基礎是國家向前進步發展的重要前提,經濟法在我國目前市場經濟體制下,逐步完善進步,適應了我國的基本國情,對市場經濟的有序發展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如果任由市場經濟的自由發展而不加以約束,就會產生不可預知的后果。我國的經濟法律在市場經濟的發展中逐步完善,起到了積極的作用,對于市場經濟的進一步發展奠定了重要的法律基礎和制度保障。
作者:李悅寧 李柏龍 宋清宇 單位:吉林財經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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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文關鍵詞:高等學校專業培養模式
論文摘要:探討了傳統意義上高校“專業”的內涵,分析了專業的“實體性”和專業的“學科本位及學校本位”的不足,探討如何突破對傳統專業內涵認識的局限,提出從體制上改變資源組織方式,以能力和學生為中心加強專業內涵建設,以此推進人才培養模式的改革。
我國高等學校教學組織過程實施的是以專業為教學核心單位的組織形式,實施的是專業教育,學生進校后直接進入相應的專業,修讀該專業規定的課程。同時,專業也包含了實施教學過程所需的師資、實驗室及學生等,成為高校組織教學的基本單元。“專業”也就兼有課程的組織形式和教學基層組織兩方面的內容。這種結合緊密的雙重結構所具有的剛性,在體制上限制了高校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推進。
一、對傳統專業內涵的認識及其人才培養模式改革的影響
1傳統專業的實體性質分析
“我國高等學校‘專業’這一概念帶有很強的實體意味,這種意味來源于‘專業背后’的三大類實體存在:由同一專業學生所組成的班集體、教師組織(與專業同名的教研室)與教師組織相連的經費、教室、實驗室、儀器設備、圖書資料以及實習場所等。”從學生接受專業教育的過程和結果來看,“專業指課程的一種組織形式”。由于計劃經濟體制下教學管理體制,專業作為一種課程的組織形式,在“組織”課程的過程中,相應的與課程相關的資源也以這種方式組織起來。
專業原本是課程的組合方式,并以這種專業教育的形式完成人才培養這一目標。但專業被賦予實體性質后,除了培養人才這一主要目標外,又必須考慮作為準官僚機構——實體的生存和發展,如師資問題、設備問題、招生人數問題等等,確保專業自身的完整性和正常的運轉,使“專業”構成因素體系化。專業整合了教師、學生、資源等,它的體系化使各因素之間聯結更為緊密,專業建設逐漸形成了自己的標準。如專業所包含的主干課程和課程體系,專業教師的編制,學生招生計劃,與專業配套的實驗室建設等等。專業的調整不僅是課程單元的設計,而且是結構性的調整,這種調整又受到原專業各因素的制約,具有很大的慣性,致使某些專業成為“雞肋”;這種專業的組織形態導致專業設置的結構性趨同,高校在舉辦專業的過程中,很難根據社會的需要做出調整,這些又制約著專業的基本單元——課程的設置,使專業本身失去自組織功能、失去活力,很難形成特色。
2專業作為一種專才培養形式的局限
專業的出現與學科的發展以及社會需求是分不開的,知識的分化為專業的產生提供了可能,社會的需求為專業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條件。在計劃經濟體制下,高校和國有企業一樣是“生產單位”,高校根據國家的需求,按統一的計劃(招生計劃)、規格(統一的教學計劃和課程教學大綱)培養人才,專業的存在與發展依賴的是計劃而不是市場,學校立足現有的專業資源,按計劃培養人才,具體社會經濟發展需求什么專業,學校無需關心,評價辦學質量和人才培養質量通常用“內適性”標準。當經濟體制轉型后,由于高等教育依然是稀缺資源,在一定程度上掩蓋了專業培養模式與市場經濟的需求的矛盾,暫時沒有顯現計劃經濟模式下專業教育的弊端,造成了專業發展的惰性和依賴性。受此影響,學校作為專業的擁有者,專業設置和專業的選擇更多地體現學校本位。高校觀念上固守傳統上的“賣方市場”,專業的選擇主要由高校來決定,學生在填報志愿中的專業選擇只能表達一種意向,最終是由“眾人”選擇的結果來定。學生學什么、學到什么程度都是規定好的,沒有選擇。專業這種“生產型”的培養模式并沒有隨著經濟的轉型發生變化。
隨著市場經濟的推進、社會需求的多樣化以及知識爆炸式的增長,作為單純的“人才生產型”的專業教育越來越不能適應新時期對人才素質的需求。在學校培養模式還沒有從計劃支撐的模式向主動適應社會發展需要的模式轉變時,專業設置中缺少自主發展的內在機制,專業的調整更多的是數量的擴展,單純地以專業“冷熱”設置新專業,缺少對專業建設的論證和特色的思考,缺少長遠的規劃,導致專業低水平重復,最終使專業“生存期”縮短,培養的人才“低附加值”過剩,造成教學資源宏觀上的重復建設和微觀上的利用率不高。倘若從現有的專業總數和在校生的總量來推斷,如果專業不能主動適應社會發展的需求,則不可能再有熱門專業,人才的結構性過剩與社會急需人才短缺的矛盾會更加突出。
二、對傳統專業教育改革的現狀分析
高校目前討論和實踐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一個重要方面是對傳統專業教育的反思,突破專業的實體性及學科本校和學校本位制約,使之適應社會和經濟發展對高等教育的需求。從目前改革的實踐來看,大體可以歸結為兩種軌跡。
1外部導向或市場導向的人才培養模式改革。
由于社會對人才需求的多樣化及高校教育大眾化進程的推進,高校逐步探索根據經濟發展及社會對人才的需求,對原有的專業在課程設置及課程體系上進行改革,增加專業的活力和學生的選擇性。一般來說,這方面的改革的著力點還不是解決“專”的問題,更主要的是以解決就業為導向,這方面的改革以社會的需求和學生對高校專業的選擇作為專業存在合理性的標準。因學生分擔了部分高等教育成本,大部分學生畢業后面臨的選擇就是就業,學生個體接受高等教育,必然要從就業角度考慮接受高等教育的機會成本問題。以就業為導向的改革,重點不是討論是否要進行專才教育或通才教育,而是專業教育能否適應社會需求以及學生接受高等教育的需求,它的評判標準是人才能否“適銷對路”。如果培養的人才在社會上大受歡迎,專業教育的不足不會顯得特別突出,從而對專業教育的批評局限在需求層面而不在專業教育層面,是在課程內容及課程體系改革的微觀層面而不在專業結構層面。類似的改革如“厚基礎、寬口徑”,“分大類培養”等改革實際上并沒有完全脫離專業教育,只是相應地增加學生的選擇性和社會適應性,實質上是以就業為導向的,改革的最終評判標準在于社會以及學生對專業的評價。通過這種外部需求的調節,最終形成自己的專業特色,尋求自己的專業定位,使之符合學校的培養目標和辦學定位。當然,這種實用的外部導向的改革,也有可能因為過度迎合就業的需要而使部分層次較低的普通高校在專業設置上更“專”而靠近職業教育模式。
2尋求通識教育與專業教育相結合的模式。
基于我們對大學教育階段“專精”與“通博”的討論,對專業教育或專才教育進行反思,從而在理念與現實之間追求一種平衡。如對過去專業教育的反思的一個方面是“人文素質教育”、“通識教育”等等教育思想的提出。在專業教育模式下,強調“專業對口”,培養出來的大學生視野狹隘,不利于綜合素質的培養,隨著我們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產業結構的調整,過度專業化的教育及其培養人才的理念越來越不能適應這一要求,專業教育與通識教育相結合已成為高等教育適應未來社會、適應未來社會中人的發展的必然選擇。
三、突破對傳統專業內涵認識的局限
高等學校實施的是專業教育,但傳統的專業教育更偏重于“專才”教育,雖然我們認識到了專業教育(專才教育)的不足,但對“專業”作為我們實施人才教育的基礎地位的認識必須有一個轉變,否則,很難克服傳統專業教育的狹隘性。
篇10
【關鍵詞】鐵路系統機制改革;深化發展;現代企業制度
隨著鐵路跨越式發展的不斷深入,鐵路管理機制也在不斷改進,如何建立適應現代企業制度發展的新機制,通過學習《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使我對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進一步提高了認識,加深了理解,堅定了信心,開拓了思路。下面,我就運用學到的理論,聯系鐵路企業的實際,緊緊圍繞如何在鐵路內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個目標,深化鐵路企業改革,談一下自己的體會和觀點。
一、深化鐵路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必要性
企業制度作為微觀經濟體制是整個社會經濟體制的基礎。國家對企業制度的選擇,主要考慮這種微觀體制是否能使整個經濟體制運行更有效率。因此,在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國家要求企業必須建立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的企業制度,這個企業制度不是傳統的在計劃經濟體制條件下形成的企業制度,而是現代企業制度。那就是適應社會化大生產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要求、適應世界經濟一體化和加入WTO以后形勢要求的現代企業制度。這個企業制度的特征和內涵是:產權清晰、權責明確、政企分開、管理科學。黨的以來,我國對包括鐵路在內的國有企業進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和嘗試。先后經歷了放權讓利、轉換經營機制和現代企業制度創新三個階段。隨之實施了五大步驟,即擴大企業自、經濟責任制、利改稅和稅利分流、承包經營和租賃經營、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探索和深化,特別是通過三大階段和五大步驟的實施,都不同程度地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其中,擴大企業自的改革和經濟責任制的改革以及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成效顯著。但我們必須清醒看到,目前我們鐵路企業所進行的一系列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與實現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還有一定差距,還有許多方面需要深化改革,我們既不能滿足現狀,更不能止步不前,我們必須加大改革的力度,加快改革的步伐,為建立鐵路現代企業制度付出更大的努力。顯而易見,深化鐵路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改變鐵路企業現狀、實現跨越式發展的迫切需要,是建立和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必然要求。
二、如何緊密聯系鐵路實際,在鐵路內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鐵路企業要建立起符合我國現代企業制度特征與內涵和我國鐵路實際情況的現代企業制度,要著重做好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1、進一步提高對鐵路企業改革目標的認識
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鐵路新體制,必須以現代企業制度為基礎;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鐵路新機制,也必須在現代企業制度下孕育生成。因此,鐵路企業改革的目標應當是,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需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
2、進一步明確鐵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意義
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為鐵路新的管理體制奠定基礎。傳統的鐵路經濟體制,是計劃經濟色彩最強的“政企合一”、“大一統”的管理體制,這種管理體制是以路局制企業制度為基礎的。企業經營指標由鐵道部按照指令性計劃統一下達,運輸收入由鐵道部統收統支,物資由鐵道部統購統配,經營效果由鐵道部統負盈虧,鐵路局及其下設單位沒有經營自,不是獨立的經濟實體。歷史上這種管理體制和企業制度曾經在組織運輸生產,保證社會總體利益最大化方面發揮過積極作用。但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日益發展的新形勢下,企業不能根據自己的利益和市場需要作出資源配置的決策,企業的管理者和勞動者缺乏改善經營、降低成本、采用新技術的主動性和積極性,企業的經營機制不活,市場競爭力不強。
3、鐵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具體做法
首先要明確核心。要探索鐵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問題,從何處入手,重點是什么,切入點在哪里?我認為,應該首先弄清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是什么?現代企業制度是以清晰產權關系為基礎和特征的。法人制度是產權清晰的保證,也是現代企業制度的重要特征和組成部分。顯而易見,產權制度是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現代企業制度的產權關系,主要體現在財產最終歸誰所有、由誰實際占有、誰來使用、誰享受收益、歸誰處置等財產中的一系列權利關系,是多種層次權利關系的總和。
其次要進行試點啟示。鐵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探索試點工作始于1994年。先后有大連分局改制為有限責任公司、廣深公司改制為股份有限公司、貴陽車輛廠改制為南方匯通股份有限公司,機車車輛工業總公司改組為控股公司,中國土木工程公司改組為企業集團,撤消全路的所有分局設置等。綜觀近年來鐵路企業改革,推進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試點工作,有的運作規范,取得成效顯著,給我們很大啟示,使我們增強了信心。有的尚未達到預期目的,有的因種種原因最終放棄,但卻在建立法人治理、調整資產結構、加強內部管理、強化市場營銷等方面,從正反兩方面為我們鐵路企業深化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提供了一些經驗,提示出制約鐵路運輸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中的深層次的問題。這些問題集中在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問題沒解決好,這說明鐵路運輸管理體制改革必須抓住和圍繞建立企業產權制度這個核心,深化改革,并以此為基礎,搞好鐵路企業內部一系列改革,以實現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目標。
再次要確定走向。通過明確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核心及其重要意義,結合鐵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試點工作給予我們的啟示,我認為研究和探索鐵路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應該堅持緊緊抓住建立企業產權制度這個核心,以建立完善的企業法人制度為基礎,以有限責任制度為特征、以公司企業為主要形式,對整個鐵路運輸管理體制進行全面系統的改革探索,在深化改革的實踐中選擇最佳方案。
三、在深化鐵路企業改革、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的實踐中至少要注意把握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1、進一步解放解放。2、堅持用系統論指導改革。3、堅持扭住發展不動搖。“發展才是硬道理”。4、堅持做好穩定工作。
總之,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標志著我國企業改革進入了一個新階段。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是我國國有企業制度創新的方向和目標,是加快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需要,是促進社會資源最佳配置的需要,是適應政府轉變職能、改革國有資產產權管理體制的需要,為此,我們必須圍繞建立現代企業制度這個方向目標,進一步搞好鐵路企業內部的一系列改革,不斷實現鐵路發展的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