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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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

篇1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困境;現狀;對策

1研究目的和意義

隨著農村經濟體制改革的加快,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進入了嶄新時期。截至到2013年底,全國依法注冊的合作社達98.24萬家,實際入社農戶74.12萬戶,約占農戶總數的28.5%。但在合作社繁榮的背后卻隱藏著許多問題,融資難就是比較突出的問題。

2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融資現狀

2.1合作社的資本結構

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的獲取主要是由其成員提供,資金的結構理論上應該是以農民的股本金為主,但事實并非如此。中國三農中心對安徽省61個農民專業合作社調查發現,現金出資占實際總額的12%,農民出資只是總資本的一小部分。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剛成立之初已經出現資金不足。具體如表1所示。根據表1,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注冊資金規模小,使得可利用的資金不足。而且合作社在發展過程中,要購買各種原材料、進行人才培訓等,就需要大量的現金,進而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與擴大造成了阻礙。

2.2合作社資金需求狀況

自2007年7月正式確立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律身份后,農民專業合作社在促進農民增收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但隨之而來家的問題也越來越多,具體情況如表2所示。由表2可知,將近有90%的農民專業合作社遇到了資金不足的問題,從這里也可以推斷極可能正是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短缺的問題造成了合作社沒有多余的財力去引進技術、招聘人才以及去擴大銷售渠道,資金的短缺阻礙了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與壯大。

2.3目前合作社資金主要來源

目前資金的來源可以分為兩部分,一部分是來自合作社內部,主要來自社員自己的初始投入資金;另一部分是主要通過銀行等金融機構、政府補助等外部的,具體情況如表3所示。從表3中可知在25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當中有80%的合作社主要是通過成員內部集資來獲得合作社發展所需要資金,能通過政府以及銀行得到貸款的合作社基本都是規模較大或是示范合作社,其他的合作社很難能得到補助與貸款。

3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難成因

3.1內部因素

3.1.1自身制度不足

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規定社員進退合作社自由,當社員身份終止時,農民專業合作社要把社員賬戶內所有屬于該社員的資金全部退還,并且對成員資格終止前的可分配盈余,這樣就使合作社的自有資本不斷的變化,難以穩定發展。

3.1.2分配機制不健全

農民專業合作社利潤主要是來自合作社出售農產品時獲得的差價除去管理費用后的所得,因此就要求合作社對利潤進行二次返利,即按照農民與合作社的交易額進行分配。因此合作社就必須面臨這樣的困境,即合作社的大股東希望利潤按股分配;但社員農民希望按惠顧額返利的方式進行分配,限制按股分配。這樣在一定程度上合作社并沒有正真意義上實現“利益共享,風險分擔”的機制。

3.1.3效益不甚樂觀

目前我國的合作社收益率較低,一般年收益率大約為6%。而一般農村信用社的貸款利率在6%左右,這就意味著即使能從金融機構貸到款,那么合作社因為較低的收益率也很可能無力清償貸款。讓許多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還款能力不放心,從而導致合作社出現融資難的問題。

3.2外部因素

3.2.1商業貸款的風險控制嚴格

面對競爭日益激烈的市場,銀行等金融機構會選擇那些周期短、風險小、收益高的項目,是不愿意向農民專業合作社發放貸款的。

3.2.2相關法律制度建設滯后

我國頒布了《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確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人地位,但是并沒有在貸款方面作出具體的規定,因此銀行在貸款審批時金融機構支持合作社大都變相的支持其社員,這樣做看起來是支持了合作社,但是合作社的社員以個人身份去貸款,那么就不能享受法人機構在貸款時應享有的在貸款規模、利率等方面的優惠待遇。

3.2.3政策性配套措施缺乏

(1)相關政策性金融服務缺乏。農民專業合作社素質不高,資金有限,從整體上看具有先天性不足和后天性脆弱的特征。造成了一些政策性金融機構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支持缺乏積極性和主動性。(2)沒有建立健全農村信貸風險分擔與補償機制。在我國很少有機構對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給予風險擔保,農業再保險體系不完善,相關法律法規不健全使農業再保險業務開展得不到有效地規范與指引,進而影響到合作社農產品的補償,這些限制了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助。(3)政府的相關財政補貼以及激勵方式不當。一方面國家、省、市三級財政每年都會撥付大量的財政資金用來幫助那些規模比較大、經營效益好、前景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但這些資金都是直接補貼,這些合作社比較分散,監督難度大,不利于提高資金使用效率,也容易產生尋租行為。從而不能達到政策激勵的預期目標。

3.2.4農地經營權流轉受阻

我國的度使農民獲得了土地使用權,允許農民按照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以轉包、出租、互換、轉讓、股份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展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濟。但是,在《擔保法》和《物權法》中作出了規定,禁止耕地、自留地等土地使用權進行抵押。因此農戶雖然擁有農地承包經營權,但是其經營權流轉受到限制,直接后果就是無法真正實現經營權的市場化。農民專業合作社就很難從金融機構中獲得發展資金。

4改善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困境的對策

4.1合作社內部的改善

4.1.1完善內部治理結構

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與市場經濟的聯系,根據公司制來逐步推行其經營權與所有權的分離以及加強管理層的專業化。對于一些發展比較成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在其農產品深加工、市場營銷等后續工作中,可以嘗試著在“一人一票”民主管理的基礎上拿出相應比例的投票權作為投資股來行使表決權,這樣做可以鼓勵更多的能人大戶和龍頭企業注入資金到合作社,提升了合作社的資本實力。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利潤制定出科學的分配制度。一方面完善分配體系,把勞動所得與資本所得的利潤區分開來,堅持以生產者為主體和以股份二次返利為根本的分配方式相結合。另一方面在盈余分配時,合理提取風險基金,增強合作社抵御市場風險的能力。

4.1.2強化自身實力

積極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多領域、多方式的聯合與合作,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跨區域建立生產基地,支持連鎖經營。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財務進行規范,嚴格按照《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試行)》來執行,對內部監督機制進行加強與完善,積極外部監事,對合作社的財務報表等進行嚴格審查,使財務公開透明,獲得金融機構信任,為貸款打下基礎。

4.2改善外部環境

4.2.1完善相關金融立法

農村金融機構是向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長久資金支持的重要主體,在保障和促進其成長與發展方面起著至關重要作用。要進一步發展農村金融機構修改并完善現行的《商業銀行法》《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的相關規定,使這些規定更加適應新形勢下的市場經濟,降低農村金融機構的準入“門檻”進而解決融資問題。

4.2.2政府應加大扶持力度

政府的扶持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支撐,沒有政府的介入,是解決不了資金困難問題的。首先,加大財政資金扶持力度。政府的資金扶持一方面緩解合作社資金短缺,另一方面可以通過公共資產的信譽,提升合作社的融資效率。在增加投入規模的同時,更加注重資金使用效率,將有限的財政資源用于所有合作社的公共平臺服務。其次,轉變政府財政補貼方式。要變財政直補為財政擔保基金。將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各級財政扶持資金積累起來,設立一個擔保基金,以供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貸款時可以作為擔保金。這樣不僅實現了資金的撬動效應,而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使用有了還款的壓力,提高了資金使用效益。最后,加強和完善監督機制。一方面政府部門應對合作社的注冊程序加強核準和監督,另一方面,建設一批質量過關、主體合法、運作規范的合作社,加強信息溝通,因地制宜給予農民專業合作社相應指導與扶持。這樣既降低了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風險,又有利于實現有限的資金扶持真正的合作社,實現最大效益。

4.2.3加強信息化建設

我國許多農民專業合作社地理位置限制了其發展。一方面,可以利用互聯網來擴大農民采購生產資料的渠道,大批采購降低生產成本,又可以減少產品的滯壓。另一方面,互聯網可以擴大合作社融資的途徑,一般情況下,農民專業合作社只能通過金融機構來融資,互聯網可以集中廣大的其他投資者,吸引他們對合作社的關注,進而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單一的融資渠道。

5結語

融資難是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所面臨的普遍性問題,再加上我國人多地廣,各地農民專業合作社面臨的融資困境又因地而異,很難找出統一的解決方案。破解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難的問題不是一蹴而就的,也不是依靠自身就能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長是需要整個國家政策與法律法規的支持,需要農村金融體系的完善,需要民間資本的流入,更需要自身資本實力的壯大。相信通過各方努力,我們農村經濟的明天會更加美好。

參考文獻

[1]王海波,郭軍.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國內研究綜述[J].山東經濟,20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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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字:農民專業合作社;困境;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27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7-7731(2015)19-06-04

Current Situation and Countermeasures of 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Xu Gang et al.

(School of Business,Jiangnan University,Wuxi 214122,China)

Abstract:Farmers' professional co-operatives of our country are the important direction in the development of new type of agricultural management,but in practical a lot of problems encounter. This article embarks from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professional farmer cooperatives,and analyses the current cooperatives' small scale,the low service level,imperfect internal operational mechanism,shortage of funds,not forming a good external environment,lacking professional talents,which restricts the development of the cooperatives. On this basis,put forward to change the development direction,encourage to merger and joint,promote joint-stock reform,and improve the legal system to create a good environment,speed up the professional talent training and introduction of professional management and so on to deal with the troubles.

Key words: Farmers' professionalco-operatives;Troubles;Countermeasure research

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是農民為了規避生產風險,維護共同利益,按照自愿、民主等原則建立起來的互經濟組織。有效地解決了農業小生產與社會化大市場之間不能對接的問題。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推進農業現代化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2007年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從法律上確定了合作社在市場經濟中的地位。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要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合作社作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之一發展尤為迅速。截至2015年2月,合作社達133.74萬個,約是2007年的35倍;出資總額2.89萬億元,同比增長41.6%,發展速度之快,引起了社會各界的高度關注。但與國外相比,我國合作社的發展還處于初級階段,發展過程中遇到諸多的瓶頸。因此,如何正確認識合作社發展中遇到的問題?探索出一條適合我國國情的合作社發展道路。對新常態下我國社會主義農業現代化建設尤為重要。

1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1.1 基本內涵 世界上第一個合作社是1844年在歐洲成立的羅虛代爾公平先鋒社,自此合作社的發展已逾有170a的歷史。我國合作社發展主要起源于改革開放的浪潮。1978年,我國實行農村經濟體制改革,實行,合作社也開始萌發,但都較為松散;1992年,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確定,進一步加快農村經濟從不完全向完全市場經濟的轉換,合作社逐漸發展成為農業市場化經營的重要組織載體。進入21世紀,“三農”問題成為黨和國家關注的焦點。合作社作為一種集約、高效的生產經營方式備受重視,發展尤為迅速,學術界對合作社的研究也越來越深入。對于合作社的定義,國際主流上一般采用1995年國際合作社聯盟(ICA)的解釋,即合作社是由自愿聯合起來的人們,通過聯合所有民主控制的企業,來滿足他們共同的經濟、文化與社會的需求與抱負的自治聯合體。國內學者們基本沿用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賦予合作社的解釋,即在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生產經營者或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主要經營范圍涉及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傳播,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等等。

1.2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合作社的出現,使農民參與農業的生產方式和盈利模式發生了根本性轉變。它的出現不僅符合世界農業的發展趨勢,更有利于推動我國農業現代化、產業化、國際化的發展。合作社現已成為現代農業組織制度創新的重點[1],應大力推動合作社的發展。為此,學者們對合作社發展做出大量的研究,普遍認為合作發展現狀凸顯出以下特征:

(1)數量增長較快。自2007年《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地方配套法律體系也相繼頒布,在有利政策和法律的支持下,合作社的數量迅速增長。吳甜甜在江西省、曲秉春在吉林省等等調研都發現,各地合作社的數量、成員總數、出資額、資產規模等等都多年實現跨越式發展。就全國總量而言,截至2015年2月,合作社達133.74萬個。成員總數超6 000萬戶。出現一大批國家級合作社、“三好”合作社等等。合作社呈現蓬勃發展之勢。

[(萬人)][年份]

圖1 全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

數據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方網站

(2)組建類型多樣化。合作社組建類型越來越多樣化,按大類可分為龍頭企業帶動型、政府引導型、能人帶動型和自發成立型等四種形式(如下圖2),且自發型和能人帶動型合作社比重較大,達70%以上[2],其中村干部、返鄉農民工、大學生等都積極參與合作社創建,創建主體的多元化又使組建類型更加多樣化。

圖2 合作社組建類型

(3)合作形式多元化。我國合作社過去的合作形式比較單一,主要是產品生產或銷售之間的合作等。但隨著市場化不斷深入,合作的形式也進一步創新,出現土地流轉合作社、資金互助合作社以及農民專業合作社聯合社等新形式。合作社的合作形式突破傳統小農經濟思想的束縛,逐步走向土地、資本等生產要素之間的合作,多元化合作模式更有利于促進農戶增收、抵御風險、增強市場競爭力。

(4)經營范圍和服務領域更廣。合作社經營范圍不斷擴大。合作社經營范圍廣泛分布在種植業、養殖業、農機、林業、民間傳統手工編織等各個產業[3-4],且以種養殖業為主。就全國而言,從事種植業的合作社大約占43.3%,從事畜牧業的合作社占29.7%,合計更達到73%[5]。這主要是因為,由于農業的“弱質性”,風險較高,而種養殖業產品的商品化率高,風險相對較低。

合作社服務領域不斷加深。合作社的服務范圍已拓展到農資供應、農技推廣、農機作業、產品加工、儲藏、運輸和銷售等各個環節,但主要以產品銷售和生產服務為主。部分合作社已創新性開展了信用合作、互助保險等新的服務形式,服務領域更加廣闊。

(5)帶動作用明顯。合作社不斷發揮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品牌化的優勢,在農業中影響日益漸大。帶領農戶提高收入、參與市場競爭、對社會主義農業現代化建設發揮重要的作用。例如,合作社構建“農超對接”等經營模式,解決了農產品的銷路問題,促進了農民增收,該模式現也已在全國各地推廣,成效明顯。

2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困境

合作社目前正蓬勃發展,在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業現代化發展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同時,也應該清醒的認識到合作社發展中遇到困境更不容忽視,亟待解決。總體上合作社發展困境可以概括為以下幾點:

2.1 規模偏小 我國合作社總體上數量較多,但普遍規模偏小。規模偏小,主要表現在成員較少和資產規模較小等方面。規模方面,從微觀上來看,與國外(美國)對比,美國農民較少,但合作社平均成員數、輻射農戶數等指標卻優勝于我國。從宏觀上來看,全國各類市場主體中,合作社僅占1.89%,規模總體較小;資產方面,幾種市場主體中,合作社平均注冊資本金接近于個體工商戶,但僅為外資企業的1/5,私營企業的1/20[6]。資產規模偏小,影響合作社健康發展。

圖3 2015年2月全國各市場主體注冊資本金分布

數據來源: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官方網站

2.2 服務層次偏低,市場競爭力不強 由于受營銷管理人才缺乏等條件的制約,我國合作社,尤其農民自發組建的合作社,提供的服務主要集中于農產品的生產環節,在銷售環節所發揮的作用比較有限,服務內容單一且多數屬于低端服務,產業鏈得不到延伸,缺乏金融、保險、社會保障等能提高農產品附加值產品和服務,影響競爭力的提升。

2.3 內部運營機制不夠成熟 內部運營機制不夠成熟主要體現為3點:組織機構不健全、民主管理未落實、利益分配矛盾等。首先,合作社實質上是特殊的企業,但實際上很多機構形同虛設或者根本就不設立。其次,決策易掌握在極少數出資額較多的出資者(稱為“大股東”)手中,缺乏有效的外部監督,民主形式大于實質,“內部人控制”現象普遍,損害合作社會員的利益。再者,體現在利潤分配機制上。由于合作社需要按照交易額進行二次返利,這是合作社區別于一般企業的本質特征。但入股較多的大股東卻想限制二次返利,而決策又容易被其控制,這就產生了利潤分配機制的矛盾。利潤分配不合理易影響農民對合作社活動參與不夠、關心不夠,從長遠看必將制約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

2.4 發展資金短缺,融資困難 農民辦合作社是“弱勢群體的聯合”。由于農業天然的弱質性,生產的周期性,導致資金周轉相對較慢,資金短缺是各地合作社反映的最大瓶頸。為什么合作社存在資金短缺呢?從合作社角度來看:退股自由、社員收入較低且重分配輕積累、以及法定分紅比例過高等因素都易導致資金積累困難。從金融機構角度看分析,市場化條件下,資金具有逐利性,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存貸比例存在嚴重錯位,并且合作社多數存在財務不夠規范、產權不明晰等問題,不滿足金融機構發放貸款的要條件,融資較難。從政府機構角度看:國家撥付資金大力支持合作社的發展,但受益面很窄,主要是小部分大型優質的合作社,存在支持資金分配不均,還有更多的合作社融資困境問題仍然很嚴峻。

2.5 良好外部環境仍未形成 目前我國合作社發展良好的外部環境仍未形成,主要表現為:第一,健全的法律體系仍未形成。目前合作社發展主要依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僅是一個宏觀層面,缺乏一系列具體細則法律的支持。第二,現行土地政策的約束。十八屆三中全會強調要加快農村集體土地的流轉,但在現實中存在一些農戶不愿流轉也不愿加入合作社的情形,成為合作社發展的制約,而現在國家政策沒有說明怎么予以解決。第三,稅收管理體系上缺乏可操作性。針對合作社專門的稅收制度還沒有形成[7]。第四,政府支持不均衡。政策的主要優惠都給予大型合作社,中小型合作社很難分得一杯羹,一方面易導致大型合作社對政府形成強烈依賴,另一方面中小型合作社難以享受政策優惠,發展困難。

2.6 專業人才匱乏 目前合作社對農村能人和村干部形成嚴重的依賴,他們雖經驗豐富、能力突出,但在知識和專業背景上存在局限,合作社發展普遍存在缺乏專業人才的問題。缺具有合作理念的帶頭人、缺具有經營管理經驗的社員,缺完善的人才引進機制是當前合作社人才隊伍發展重大困境。

3 解決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困境的對策建議

3.1 轉變發展思路,積極應對當前困境 隨著市場化、國際化不斷深入,市場上各類主體之間競爭不斷加劇,我國農業面臨的競爭壓力將更大。農業作為我國市場經濟中最薄弱的環節,需要沖破固有小農經濟思想禁錮,不斷創新活力,增強自身競爭力。抓住機遇,積極應對挑戰。轉變發展思路,大力發展合作社經濟,學習借鑒美國“新一代合作社”(NGC)的經營模式,企業化運行合作社。循序漸進的推進合作社分類經營:一部分對成員提供非盈利;另一部分對非成員提供盈利,追求利潤最大化[8]。

3.2 鼓勵聯合和兼并,促進由量到質的提升 要努力實現合作社的發展由量的增加到質的突破。按部就班地推進一批產品和服務同質化合作社聯合,加快有實力的合作社對經營不佳或規模較小的合作社兼并。對業務上趨同的產業鏈向一體化方向發展,業務范圍縱向延伸至農產品深加工領域。形成一批更為優質的合作社作為領頭軍,進一步發揮優質合作社的示范效應。

3.3 推進公司化、股份化發展模式,破除運行管理和融資困境弊端 借鑒國外合作社發展的先進經驗,引進推廣公司化、股份化發展模式,切實健全和完善公司的管理機構設置。實行不完全 “一人一票制”參與決策。調動社員入股的積極性,強調發展和承認有差別的利潤分配原則。促進財產明晰化,允許一批經營較好的合作社發行股票上市融資,破除融資困境。

3.4 健全法律體系,創建良好的外部環境 政府應設立專門的合作社管理機構,對合作社的扶持要堅持“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的思路。減少直接補貼,大力開展與農業相關的培訓和技術服務與指導。轉變合作社發展的模式,鼓勵自力更生,發展特色產業。同時,政府還需要加強相關法律的配套和完善,加快完善對合作社稅收優惠政策可操作方案的制定,進一步完善農村集體土地流轉政策,切實保障農民的權益,為合作社健康發展提供一個良好的氛圍。

3.5 鼓勵引進職業管理人才,加強農業高層次人才培養 政府應加強對現有合作社經營者職業技能培訓,開展各類講座和舉辦座談會,促進經營者管理能力的提升;引入職業管理團隊對合作社進行專業化管理;要重視強化合作社與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加快培養規模化農業經營最緊缺的人才,解決我國目前合作社高(下轉12頁)(上接8頁)層次人才缺乏的困境。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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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吳甜甜,余得生.江西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的問題與對策研究[J].生態經濟,2013(10):91-94.

[5]劉濤.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調查與建議[J].北京工商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06):32-36.

[6]鄭丹,王偉.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問題及政策建議[J].中國科技論壇,2011(02):138-142.

[7]曲秉春,金喜在.吉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問題及發展對策[J].稅務與經濟,2012(03):108-112.

篇3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以農民為主體,本著“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形成的經濟實體;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以其成員為主要服務對象,提供農業生產資料的購買,農產品的銷售、加工、運輸、貯藏以及與農業生產經營有關的技術、信息等服務。

一、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基本現狀

(一)總體情況

尋甸縣于2002年成立第一家農民專業合作社,截止2012年11月,全縣共有農民專業合作社272個。其中河口鎮44個,七星鎮15個,仁德街道辦事處108個,羊街鎮32個,先鋒鎮10個,六哨鄉7個,柯渡鎮9個,雞街鎮26個,甸沙鄉5個,功山鎮16個。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數達到5321個,帶動非組織農戶14505戶,占總農戶數93341戶的15.54%。按從事行業劃分:種植業168個,林業2個,畜牧業94個,漁業5個,服務業2個,其他類1個。

(二)運作模式

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社按其運作方式主要有以下幾類型:一是專業大戶帶動型:“專業大戶+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以專業種植、養殖大戶的經營模式為依托樣板,由專業大戶牽頭成立合作社,為農戶成員提前、產中、產后服務,形成合作規模優勢。如尋甸馬鈴薯合作社,向社員提供“統一引種、統一技術服務、統一產品銷售”的“三統一”服務,為合作社成員降低生產成本,增加收入。二是龍頭企業帶動型:“龍頭企業+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在穩定龍頭企業與農戶之間的產銷關系、協調龍頭企業與農戶直線間的分配關系上發揮了重要作用。如新田種植專業合作社,合作社以產業為支柱,種植戶(成員)的經濟收入增長為目標,土地可持續發展、產品質量提升為根本,堅持走“公司+合作社+種植戶”、“合作社+基地+成員”兩種模式,促進了當地農民的收入。三是科技帶動型:“科技+合作社+農戶”為主要運作形式,通過提供科學技術和優良品種,與合作社結合,帶動一個產業的發展。如尋甸道院種養殖專業合作社,通過技術培訓,促進了當地蠶桑種植業的發展,合作社通過以技術培訓為核心,實現了統一供苗、統一防疫、統一生產加工、統一銷售、形成了規模化種植,促進了當地產業結構調整,增加了農民收入。

(三)管理情況

尋甸縣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由縣農業局農經站主管,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由5個以上成員發起,其中農民至少應占成員總數的80%,經工商部門登記注冊后成立。成立后即成為公司、非公司的國有和集體企業法人之外的新型企業法人,也有學者稱其為繼我國公司法人、社會團體法人、企業法人、機關法人后的“第五類”法人。因此,工商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參照法人管理,農民專業合作社成員出資額目前沒有最低限額要求,成員出資情況也不需中介機構出具驗資報告,也不要求參加工商年檢。據調查,尋甸縣272家農民專業合作社中,僅有六哨鄉依托馬鈴薯合作社,成立了1家六哨鄉農民扶貧互助社,向8個自然村的社員發放貸款,共支持了254戶農戶的農業生產。該資金互助社2012年向當地農戶發放貸款114萬元,其中100萬元為省扶貧辦全額支持,14萬元為歷年利息收入。向社員發放的貸款均為一年期,年利率均為4%,還款方式為利隨本清,社員憑戶口冊、身份證、村委會出具的證明和5戶農戶聯保,向扶貧互助社申請貸款,每戶可獲得5000元貸款,貸款資金都用于種植馬鈴薯、養牛。貸款農戶需繳納200元股金,農戶歸還貸款不需再貸時,股金退還,此股金不參與分紅。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

(一)經營規模偏小,組織化程度低,帶動效應不明顯

全縣大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都只在本村或相鄰村范圍內發展,每個專業合作社的理事成員只有5至7人,入社會員少,帶動農戶少,有的還存在農戶的自產自銷,未能在全鎮或全縣范圍內輻射。導致農民專業合作社自身經濟實力較弱,競爭力不強。多數農民專業合作社再生產資金和流動資金不足。未形成規模化經營的實力。

(二)成員文化程度低,創新能力不強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以及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大多數只具有高中及以下文化程度,他們大多數只是農村中種養殖積極性較高的農民,對市場經濟知識缺乏了解,還有極強的小農意識,存在一家一戶獨打單干的現象,創新和發展的能力較弱。

(三)經營制度不規范、不完善

一是《合作社章程》的建立和執行不規范。多數依照農業部示范章程建立,流于形式,合作社成員對章程內容不理解,有的合作社寫一套做一套。二是組織機構不健全,即便有也流于形式,沒有切實履行章程規定的職責,沒有按章程規定正常開展活動,合作社成立之后基本處于松散狀態。有的合作社在決策權上有家長式作風,沒有體現決策民主,農戶利益得不到有效地保障。三是財務制度不健全。多數專業合作社未建立財務管理制度,甚至有的連基本賬目都沒有。

(四)缺乏管理和技術型人才

目前合作社的牽頭人,大多數使一些農村致富能手和專業戶,多屬于傳統農民,學歷不高,缺乏專業知識。而且,由于農業是若是產業,許多專業和技術人才并不愿意投身合作社,因此缺乏專門的管理人才和技術骨干。此外農民專業合作社在技術上也存在著不少制約,由于缺乏相應的技術指導,大部分合作社沒有能力實施標準化生產,直接影響到市場競爭能力的提高,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

(五)流于形式,盲目注冊

由于《農民專業合作社法》出臺后,國家有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政策陸續出臺,對創辦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了各種優惠政策和獎勵措施。受此影響,有些合作組織為了追求經濟利益,借農戶之名,申辦農民專業合作社,待核準后,熱衷于向上級有關部門申請項目補助和獎勵,而把合作社真正的經營流于形式,造成各地合作社一哄而起,爭相成立。

(六)政策扶持力度小,積極性不高

政府相關部門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政策扶持力度小,或者扶持資金遲遲未能落實到位,極大地挫傷了農民的積極性,很多專業合作社因此也形同虛設,在實際運作中,也只是少數幾個人在組織經營,或者根本沒有運行,專業合作社政策、市場、農民三方紐帶的作用得不到發揮。

三、引導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議

(一)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加強各部門工作合力

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健康有序發展。一是加大項目資金扶持力度。中央、省、市、縣要進一步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項目資金扶持力度,擴大扶持數量,增加扶持金額;二是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涉及農業、財政、工商、稅務、國土、勞動等多個部門,要根據各部門管理職責,建立聯席會議制度,圍繞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管理,加強溝通聯系,形成政府主管、各部門齊抓共管的工作機制,從政策上加以扶持,從業務上加以指導,齊心協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二)加強培訓,提升合作社發展質量

要進一步加強對指導、負責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人員進行培訓,通過培訓,提高技術指導能力,協調管理能力,推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向規范化、標準化、高效化發展;提高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人員的思想意識,拓展合作社發展思路,規范運作,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增產增效,引領農村產業化、產品規模化、銷售一體化、經濟快速化發展。并可通過與大專院校搭橋、與龍頭企業合作、鼓勵大中專畢業生創辦合作社等形式多渠道培養、吸納合作社管理、銷售、技術人才,提升合作社發展質量。

(三)健全運行機制,做到規范發展

一是要根據《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的要求,引導幫助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健全內部組織機構和章程,依法辦理登記注冊。二是要引導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建立風險防范機制,在產、購、運、銷和加工經營中提取一定比例的風險儲備基金,用來彌補經營上的虧損,以保護農民服務的連續性和穩定性。三是要按照專業合作組織內部運行管理機制,建立健全收益分配和積累等制度,保護社員的利益,保證專業合作組織的快速、健康發展。四是要督促其建立契約約束機制,確定農民專業合作和和農戶各方的責任和權利,既保護農戶的利益,又能促進合作社穩定、健康發展。五是要以資金扶持為導向,促進合作社向規范化方向發展,對規范財務制度、規范建賬的合作社給予資金補助。

(四)拓展籌資渠道,實現資金互助

資金是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關鍵,也是我縣農民專業合作社面臨的普遍問題。要加快推進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對現有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房屋使用權、林木使用權進行確認、登記、發證,并在金融機構中探索開展各項農業產權抵押貸款。要引導和支持農戶以土地、房屋、廠房等實物進行入股,壯大專業合作社實力。探索建立專業合作社擔保貸款、政府貼息制度,推進“政府+銀行+擔保公司+農戶”的融資模式,進一步暢通合作社籌資渠道。同時,要以資金作為聯系和發展合作社的紐帶,積極鼓勵多種形式的農戶資金互助合作,允許農戶以土地承包經營權、林地使用權、農業生產性設施使用權、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股權、技術等入股,實現互助合作,形成更加緊密的合作關系,正真實現合作社“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經營理念。

(五)突出地方特色,積極穩妥發展

要以致富典型為帶動,大力推進“一鄉一業”、“一村一品”,以專業合作社為基礎,幫助合作社制定生產發展規劃,把特色農業和名優產品做大做強,發揮專業合作社為促進農村經濟發展的組織載體作用。要積極穩妥的做好特色農產品培育,實現規模化、品牌化,強化合作社之間的合作,形成合力,以“市場+專業合作社+農戶”的經營模式,參與市場競爭,獲取更大的經濟效益,促進專業合作社的不斷發展和壯大。

篇4

關鍵詞:龍巖市;專業合作社;發展;對策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在農村家庭承包經營基礎上,同類農產品的生產經營者或者同類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聯合、民主管理的互經濟組織。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和發展,是農業現代化和農民參與市場競爭的客觀要求,對推動農業結構調整,提高農產品市場競爭力,增加農民收入,發展農村經濟,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

一、龍巖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龍巖市位于福建省的西部,通稱閩西,東與福建省泉州、漳州兩市接壤,西與江西省贛州市交界,南與廣東省梅州市毗鄰,北與福建省三明市相接,地處南亞熱帶北緣,屬中亞熱帶季風氣候,面積1.91km2,占全省土地面積的15.7%。森林資源豐富,森林覆蓋率72.3%,是福建省三大林區之一。糧食作物以水稻為主,經濟作物有煙葉、茶葉、油菜等。畜禽飼養量等十一項畜牧業生產指標均居全省第一,特別是生豬產業,產業鏈長、優勢突出,為全省之最。龍巖市大力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組織開展了試點示范,通過強化各項政策、項目開展、安排專項資金、人才培養、技術培訓等方面的支持,有力地推動了當地特色優勢產業發展,同時也提升了農業產業化經營水平和農民組織化程度,走出了一條引領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新路子。截至2010年6月底,已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642個,其中新羅區66個,長汀縣89個,永定縣90個,上杭縣87個,武平縣114個,漳平市96個,連城縣100個,比2008年的193個增加了449個。2010年1-5月新增119個,入社農戶1.83萬戶,帶動農戶10.78萬戶,出資額6.84億,幫助農民增加收入5.12億。注冊商標66個,無公害認證22個,綠色食品認證5個,QS認證2個。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形式多樣化

辦社主體呈現多元化,主要由涉農部門如供銷社、農業、林業、畜牧水產等單位和農村種養大戶、營銷大戶、農產品加工龍頭企業、村兩委等牽頭引辦,充分發揮各種投資和合作主體積極性。漳平永福以臺灣農民為主體成立的“閩臺緣分高山茶產銷專業合作社”屬全省首例。采取“專業合作社+基地+農戶”、“公司+農戶+專業合作社+基地”、“龍頭企業+專業合作社+農戶”等多種產業化經營模式;實行勞動技術、產品的聯合以及資本的聯合的合作機制;服務內容向標準化生產、無公害基地認證、品牌包裝等方面拓展;合作內容擴大到種植、養殖、加工、銷售、資源開發、農機服務、信息中介等多方面,涉及了龍巖市主要的優勢農產品和特色農產品,如新羅區花生、漳平水仙、武平綠茶、連城地瓜干等。

(二)政府支持多樣化

近年來各部門對合作組織積極做好拓展服務工作和人才、技術、資金等多方面支持。供銷社系統,利用自身條件與優勢,指導創辦專業合作社和產業協會。如龍巖市的新羅區、上杭縣、武平縣針對新辦農民合作組織均給予0.5萬元-1萬元不等的補助。培斜天然竹業專業合作社、中都誠福果品專業合作社、中山鯉龍漁業專業合作社、南洋北寮水仙茶專業合作社等獲中央財政配套項目資金229.5萬元。合作組織向農戶供應優良的種子、種畜和種禽,按優惠價格供應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免費提供技術指導和培訓,幫助農戶營銷農產品。

(三)培養典型專業合作社,示范帶動作用強

目前,武平中山綠露仙草、連城曲溪筍竹等13個專業合作社被列入全國供銷合作總社“千社千品”富民工程項目,4家專業合作社列入國家農業綜合開發產業化經營項目。中山綠露仙草專業合作社推廣“五新技術”,扎實推進仙草種植、加工、營銷的規模化和產業化,提高產品質量。2010年,省級“一村一品”示范村東坑村蔬菜專業合作社引導專業合作社規范建設,壯大示范專業合作社隊伍。龍巖市重視典型合作社的引路作用,通過逐級抓試點,及時總結經驗,宣傳推廣,指導農民進行農業生產結構調整,幫助農民增產增收。

(四)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品牌戰略,增強競爭力

有關部門積極為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申報綠色、有機食品認證等服務,幫助創建品牌,提升農產品商品檔次。新羅區農民專業合作社進行商標注冊,打造名優品牌,注冊了“龍錦”生豬、“閩西好”食品、“月桂”農家雞等15個商標,打造“一村一品”黃坂月桂雞、培斜茶葉、洋柑桔、梅花山蔬菜4個項目,龍巖咸酥花生被評為“福建省名牌農產品”。2009年恒發臍橙專業合作社“才溪”牌紐荷爾臍橙榮獲“福建省名牌農產品”稱號。連城蘭花、漳平水仙茶獲國家地理標志商標,連城地瓜干被評為中國馳名商標,漳平木村公司被授予省品牌農業企業金獎。永福高山茶在2009年上海國際茶葉博覽會和中國山東國際茶文化博覽會獲得“一金二銀”獎項,漳平軟枝烏龍茶獲得一項“金獎”。武平綠茶在2010中國(上海)國際茶業博覽會獲獎。通過實施品牌戰略,不僅增加了產品的市場競爭力,提高產品知名度,同時擴大市場營銷,促進產業的快速發展。

二、龍巖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

龍巖市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對于提高農民組織化程度,推進特色農業發展,增加農民收入等方面都發揮了積極作用,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

(一)組織機構不健全

有些專業合作社和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雖然制定了合作章程以及理、監事會等組織機構,但形同虛設實際運作起來沒有起到作用。一些專業合作社民主管理制度沒有很好落實,有些財務人員文化素質低,沒有專業知識,對專業合作社的運行機制學習不夠。成員與合作社的利益聯結不夠緊密,財務管理不夠規范透明,盈余分配落實不健全不到位,對成員未進行利潤二次分配,大多收益對龍頭企業、運銷大戶手中,農民得到的實惠較少,造成農民的利益得不到合理保證。

(二)專業合作社貸款、融資困難

由于合作社內部現金入股較少,專業合作社運作資金缺乏。扶貧項目、農業標準化生產、農產品認證、無公害基地建設、“一村一品”建設等項目資金,難以與專業合作社實現有效對接。在政府的扶持政策和資金不到位,商業銀行在農村領域的貸款份額大大降低,農村信用社的貸款非常有限的情況下,合作社能獲得外界資金支持的機會很少。

(三)政府優惠政策尚需妥善落實

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實施,政府對合作社高度重視,各種扶持優惠政策相繼出臺,實際上許多政策沒有得到很好的落實。稅收優惠政策在有些基層沒有很好地落實到位,稅收優惠政策各地執行不統一,造成許多合作社不敢建賬,擔心健全的財務制度會被作為征繳更多稅的依據;用電優惠政策得不到落實,使合作社運作成本提高;支農項目資金難以與專業合作社實現有效對接。

(四)專業合作社的科技、管理人才短缺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經營管理者主要是由合作社內部人員擔任,其文化知識、經營管理能力、技術水平等相對較低,造成對現代農業技術、生物技術、新品種的種、養、加模式技術缺乏,對政府及政府部門的依賴性增強,很大程度上制約了合作社的創新和發展。而日益加劇的市場競爭也使得合作社更加需要有專業的技術人員、經營人員和管理者加入進來,但合作社的自身條件難以吸引到高素質的專業人才。

三、龍巖市農民專業合作社持續發展的對策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加快農業、農村經濟和農村社會事業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農民專業合作社代表了農村經濟組織化、規模化、市場化發展的方向,對提高農村經濟發展、促進農民增收和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健全制度,建立科學完善的運行機制

加強專業合作社的指導服務,促進其按《農民專業合作社法》《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會計制度》的要求,規范運作,規范發展。在利益分配上,強調對社員實行二次返利,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經營與農民社員的利益緊密連接在一起。按照“自愿互利”和“民辦、民管、民受益”的原則。在強化規范登記的基礎上,引導合作社根據有關規定設立理事會、監事會、成員大會等法人治理機構,形成自主管理、自我發展的運行機制。

(二)科技興社,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健康發展

鼓勵有條件的合作社開展一體化經營和深加工,提高農產品的附加值,增加技術含量,提升產品質量。緊緊圍繞“一鄉一產業、一村一品”發展規劃,因地制宜積極推動特色產業發展。積極對接科研院所,不斷引進新品種、新技術,拓展新市場,鼓勵農產品爭創名牌產品和無公害、綠色、有機產品,推進合作社的品牌建設,鼓勵有能力的合作社注冊商標,申報國家級有機食品、綠色食品和無公害食品農產品認證。

(三)解決擔保難題,加大信貸支持力度

合作社的資金短缺一直困擾著合作社的發展,僅靠合作社自有資金自然發展是很困難的,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扶持力度。政府應指導和促進農村金融體系的健全,提供良好的信貸環境,使農民專業合作社能得到有效的資金保障。不斷優化投融資環境,擴大農戶小額信用貸款和農戶聯保貸款額度,解決好農民貸款難的問題。農村信用社對符合貸款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給予優先支持,在各種貼息貸款項目和小額貸款上向農民專業合作社傾斜。

(四)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

政策扶持是推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重要動力。切實落實稅務、工商、信貸等優惠政策引導,稅務部門要落實好農民專業合作社享受國家規定的對農業生產、加工、流通、服務和其他涉農經濟活動相應的稅收優惠;金融部門要積極為符合條件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提供貸款服務,切實解決農民專業合作社季節性、臨時性所需資金;工商部門要依法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登記的管理,依法免收登記費用,指導品牌建設等。

(五)培養各類合作社人才,提高合作社社員的素質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提升農民素質,培養新型農民的有效載體。通過開展專家授課、示范指導、技術交流,提高農民的科技文化素質。鼓勵農技人員到合作社任職,加強農民合作社建設帶頭人、發起人的教育與培養。加強輿論宣傳,積極開展專題研討,提高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認識。由政府組織,建立合作社人才培養基地,對合作社社員進行技術、管理等知識的培訓,提高他們的整體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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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5

關鍵詞:合作社 財務管理 問題 建議

近幾年,國家越來越重視農業的發展,努力提高農民的收入。隨著經濟的快速發展,農業的經營方式實現了從傳統小規模分散經營向合作化、產業化的重大轉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蓬勃發展,已成為了建設現代農業和社會主義新農村中不可缺少的新鮮力量,是促進農民穩定增收的重要組織形式。但是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財務管理方面存在著諸多的不足,制約著合作社的發展壯大。

一、合作社財務管理現狀

(一)不適應合作社發展的需要

自2007年7月《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頒布實施,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了快速發展。僅在成都經工商登記注冊的農民專業合作社總數,從2008年842個迅速增長到2011年2608個。產業覆蓋了種養業和農機、植保、勞務、運銷等農業服務業。而在合作社中設有財務機構、配有專兼職財務人員進行了會計核算的僅有800多家,僅占注冊登記合作社的30%。過量過快的增長使大部分合作社仍處于初級發展階段,財務管理水平低下、會計基礎工作薄弱是普遍現象,其嚴重的制約了合作社應對風險的能力,不能滿足合作社規范化發展的需要。

(二)不適應國家扶持合作社政策環境的要求

為了做大做強一批經營規模大、運行機制新、產業基礎牢、帶動能力強、產品質量優、民主管理好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充分發揮其為農服務、帶農入市、助農增收的作用,國家通過財政、稅收、金融、保險、科技等方式來支持合作社的發展。近年來,僅四川省財政每年用于扶持合作社現代農業發展專項資金已達1億元以上,成都市也設置了市級財政專款,用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經濟的發展。這些國家財政資金扶持合作社政策總體要求:一是堅持“扶優扶強,示范帶動”;二是堅持突出“農民主體,運作規范”;三是堅持“主導產業、助農增收”,迫使合作社必須規范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實現規范化運作,以適應國家扶持合作社政策環境的要求

(三)不利于維護合作社成員合法利益

據調查,成都市絕大多數的合作社沒有按合作社會計制度規定設置賬目,其中有73%的合作社不設置成員賬戶、有67.5%的合作社不編制會計報表;多數合作社盈余分配制度不規范、民主管理制度不健全,致使合作社成員合法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嚴重影響了合作社的發展壯大。

二、合作社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

由于合作社發展處于初級階段,合作社成員整體素質偏低,政府相關部門對合作社的監管相比其他經濟主體簡單了許多,導致合作社在財務管理與運作中存在著諸多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財務機構不健全或形同虛設

大部分合作社沒有設立財務機構,沒有配備專兼職的會計和出納。有的合作社出納甚至由理事長或其家屬擔當,財務人員既管錢物又管經營,嚴重違反了會計內部控制制度。

(二)財務制度不完善或較混亂

大部分合作社沒有建立完善的財務制度,并且沒有制定內部控制制度,規章制度比較混亂。這導致經常出現產權不清楚、成員利益不能得到有效保障等問題,從而引發內部經濟矛盾。財務部門在工作中沒有設立相對合理科學的依據,很大程度上阻礙了合作社規范化運作,使得合作社資金鏈條不能正常運作。

(三)缺乏全面的會計核算體系

大部分合作社中的管理層不重視財務管理, 不實行會計核算制度,或者會計核算體系不規范,個別甚至只是記個“流水賬”。管理者對于具體的資金使用情況了解不透徹,缺乏科學準確的數據來表現合作社內部經濟發展情況。

(四)缺乏有效的財務監督

合作社財務管理中經常出現管理層隨意使用資金,財務部門聽命于管理者,致使賬目出現虧空或者漏洞。合作社內部沒有建立專門的財務監督機構或者合作社執行監事或監事會流于形式,缺乏強有力的財務監督。

(五)財務人員綜合素質較低

由于合作社中財務人員業務水平偏低,如成都市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人員84.7%都是高中或者中專以下學歷,財務人員對現代信息技術不能快速掌握與應用,造成了財務管理比較滯后。其次管理者只是重視經濟效益,忽略對于財務人員的培訓以及考核,沒有建立較為完整的財務考核制度,使財務人員工作缺乏壓力,思想懈怠,不利于內部管理。

三、促進農民合作社財務管理的建議

(一)強化理事長財務管理意識

合作社理事長是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也是單位財務負責人。合作社帶頭人和關鍵成員的素質高低決定了合作社能走多遠。各級政府應每年劃出足夠的資金用于合作社的教育培訓,強化合作社理事長在組織、業務、經營、財務等方面的管理意識 ,保證會計機構、會計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特別是對市級以上的示范性合作社,必須要求設置會計機構,合理配備素質較高且能夠勝任財務工作的專業人員擔任財務人員,將是否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是否規范會計核算等作為申請財政扶持資金的必要條件之一。

(二)建立合理的財務管理制度

合作社首先應建立資金安全、資產安全、內部控制和財產清查等一系列財務管理制度,使財務管理工作有制度可依。同時,要建立成員賬戶登記管理制度、合理的盈余分配制度以及完善的會計報表編制與使用制度,并明確制定財政扶持資金管理使用辦法。規范財務審批流程,特別是要針對財務收支審批、重大項目建設、大額舉債和投融資等活動,建立詳細的財務工作流程,使合作社財務管理 趨于規范化,更好的促進合作社發展。

(三)實行信息化財務管理

信息化管理是提高財務管理水平的有效手段 。對于一批先發展壯大的合作社,應積極嘗試引入信息化建設,實行信息化財務管理。最近,由農業部農村經濟體制與經營管理司、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總站監制的“農業部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系統”軟件,可提供農民專業合作社免費使用,廣大的合作社應積極響應嘗試。同時,加快推進合作社會計電算化工作,將現代化的會計信息處理手段運用到合作社財務管理中,滿足管理者對財務運作的高效率、準確性要求, 減少人為操縱控制,提高會計核算效率,合理避免合作社內部財務損失。

(四)強化財務監督

一是完善合作社內部財務監督。建立健全合作社執行監事或監事會監督機構,成立專門的監督小組或者人員,定期對財務工作進行檢查核實,對于賬目進行備份,保留原始的財務數據,降低財務人員擅自更換的可能性,監督部門必須進行定期檢查,監督資金的使用情況。

二是加強國家監督和社會監督。各級財政部門和農業部門應加強合作社財務管理工作的指導,對合作社的股份設置、收益分配、民主理財、財務公開、會計核算等進行重點監管;對國家財政補助資金應指派專人或委托社會組織進行專項檢查或審計,對大額的財政補助支出,除檢查發票外,對形成實物資產的要盤點并要求量化到合作社成員賬戶上。

(五)樹立全面預算管理意識

合作社財務部門應樹立全面預算管理意識,編制預算計劃,在預算執行中,定期地進行檢查和匯報,強化財務預決算控制。理事會應根據偏差及時調整經營決策,確保合作社目標的實現。同時,財務部門要采用公開化的方法,公開預算執行 、國家財政扶持資金使用以及成員賬戶等情況,接受廣大社員的監督。

(六)加強財務人員的培訓及考核

首先各級財政、農業部門要重視合作社財務人員的業務素質提高,經常性組織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業務能力。其次合作社要重視財務人員的德能勤績的考核,財務人員的工作績效與獎金掛鉤,積極引進高學歷、高技術的人才,并且委以重任,使內部人員年輕化、技術化。

四、結束語

農民專業合作社已進入依法加快發展的新階段 ,財務管理是推動合作社規范化建設的重要保障,是維護農民物質利益的有效途徑 。因此,我們必須不斷的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財務管理,更好的促進其持續、快速、健康發展。

參考文獻:

篇6

[關鍵詞] 沙縣 農民專業合作社 現狀 對策

[中圖分類號] F321.4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3-1650 (2014)02-0010-01

農民專業合作社是分散經營的農民與市場相連的橋梁和紐帶, 是進一步激活農村生產力,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一個重要抓手。隨著《農民專業合作社法》的頒布并在基層的實施,為農民專業合作社(以下簡稱合作社)的進一步發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環境。然而,在看到合作社發展成就和趨勢時,還應該清醒地認識到合作社依舊處于發展中的初期階段,在其成長發展的過程中不可避免的會出現一些問題。本文就沙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存在的問題及今后更好的發展的對策作如下闡釋。

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情況

近年來,沙縣將合作社工作做為實現農村經營體制創新,以優勢產業為依托,以“穩發展、抓規范、促提升”為指導思想,不斷推進合作社發展和規范化建設。目前,全縣已有227家農民專業合作社辦理了工商登記,其中:從事種植業的有141家;從事林業生產的有22家;從事養殖業的有41家;從事加工業的有4家;從事服務業的有19家。注冊資金5.89億元,合作社成員數5387人,帶動農戶數15728戶,為農民社員銷售農產品產值3.7億元。

二、農民專業合作社優勢和經驗

1.典型代動

為了讓合作社做強做大,成為產業龍頭,沙縣實施品牌戰略等一系列措施,例如以打造農產品的品牌效果。在打造品牌策略的計劃中首先要樹立品牌。為此沙縣縣政府對在實踐中獲得牌品產品企業(合作社)的合作社給予不同等級的獎金以示獎勵,獎勵金額少至一千多至五千,獎勵金獎勵的多少是根據合作社的品牌效應的規模給予的不同而不等的。據統計,目前全縣擁有農產品商標品牌46個,其中每個合作社的商標品牌數也不盡相同。其次是培育產業。根據當地的特色商定出在不同的鄉鎮培育的特色產業,其數量在1-2個。進而發展為合作社典型,這種通過重點扶持,讓農民看得見,摸得著,能夠使得農民們見到實實在在的效益。經過一段時間的發展全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數量在不斷的增加,類型也逐漸的多樣化,其中尤其是以沙縣馬巖農牧專業合作社為代表的休閑農業產業悄然興起,這個合作社通過開發撂荒山垅田其面積大致為285畝,投資金額為2000萬元,通過實施綜合開發建設,逐漸形成了養殖區、種植區、休閑娛樂三大類型不同的區域,現如今已發展成為集生產、休閑、觀光、培訓、商務接待等為一體的農業旅游勝地。

2.科技帶動

農業社會化服務的主要途徑的是農業機械化服務,在重視大力推進農業機械化發展的同時要重視農機合作社的良好發展,在實現好國家制定的農機補貼政策和合作社購機疊加補貼政策的基礎上,還要積極地履行好合作社購買已被列入省農業機械購置產品條目的農機產品,要再給予累加15%的補貼。隨著政策的貫徹的不斷深入,到現在,從事農機服務的合作社的數量得到了空前的擴大甚至出現了農機大戶,除此之外農機類型也在多樣化,在購置的機器中的有植保機械,小型農用拖拉機插秧機收割機灌溉抽水機等不同類型,這些從事農機服務的合作社積極的承擔了全縣50%的耕地面積的機耕、機插、機割和“統防統治”等社會化服務。

三、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存在的問題

1.認識不足

因合作社成立時間較晚,成立時間段,屬于新生事物,現在還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在產業化經營中的起到的作用還不大,合作社的龍頭、橋梁和紐帶作用還沒有得到充分體現。再者部分群眾對合作社的認識不清晰,不能正確認識合作社,造成了農民參與的積極性得不到提高,從而專業合作社發展緩慢、會員偏少的局面。

2.管理不足

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了《章程》和相關的管理制度,其可操作性不強,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自身的發展壯大,這是今后的發展中急需解決的問題之一。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另一個制約因素是缺少具有知識的專業的企業家。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理事會成員受到其知識文化素養及其年齡的的限制,造成了對使用農技水平不高,適應市場經濟的意識和能力不強等問題。

3.資金不足

因合作社成立時間較短,又是新生事物,目前尚處在起步發展階段,政府部門對合作社的認識不到位,扶持的力度不夠。另外,合作社貸款融資難,一定程度上制約了合作社的發展。

四、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建議及對策

1.政策扶持

2012年,縣政府出臺《關于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建設的意見》,通過縣財政每年拔出100萬元資金,培育10家縣級示范社建設,這些費用主要用在了對合作社有關人員的培訓和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開展商標注冊、農產品質量標準、品牌建設等。同時,制定了《沙縣首批縣級農民專業合作社示范社評選辦法》,已評出2012年縣級示范社10家,每個示范社給予扶持5萬元。同時,結合新型農民培訓、陽光培訓等平臺,把合作社發展知識列為培訓內容之一,對合作社理事長、社員、財務人員等進行培訓。

2.資金扶持

在不斷地改善合作社發展環境下,沙縣有展開改善金融環境的探索,沙縣相繼頒布了一系列信貸支持政策。首先是貸款方面貼息。推出了《沙縣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農業項目貸款貼息暫行規定》,規定由縣財政先撥出專項資金支持流轉耕地面積50畝以上的企業(合作社)或個人給予貸款貼息,其次是信貸方面的支持。沙縣作為全國6個農村金融改革試驗區之一,出臺了《沙縣農民專業合作社(協會)信用等級評定及貸款管理辦法(試行)》,為沙縣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提供了法律保障。最后是擔保方面的支持。縣政府出臺了《關于加強融資扶持促進現代農業發展的若干意見》(沙政〔2010〕220 號),積極與銀行、銀監部門配合,開展信用評級和授信貸款,擴大合作社擔保財產的范圍,扶持農業擔保。

3.規劃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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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分析及對策研究 影響農民參加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因素探究 河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市場化進程問題研究 河北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問題研究 農民參與專業合作社影響因素分析 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的思考與分析 內生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資金互助社運行機制分析 首家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考察 農民資金互助合作社發展探析 河北省農民合作社對涉農資源的優化整合 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融資能力影響因素研究 影響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因素 江蘇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現狀分析 開展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互助的對策思考 淺析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互助業務資金風險及防范 農民專業合作社信用互助業務模式探析 農民對專業合作社的需求及其影響因素分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收益分配機制及影響因素分析 農民專業合作社契約模式選擇的影響因素分析 海南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影響因素分析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2] 趙慧峰.國外農業產業化經驗及發展模式比較——兼論對河北省農業發展的借鑒[M].北京:中國物價出版社,20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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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民專業合作社法[EB/OL].(2006-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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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書琪,東北農業大學,教授。

摘要:在市場經濟的作用下,農業生產專業化和商品化程度逐漸提高,農民在農業市場主體競爭中的地位嚴重削弱,農民利益得不到最大程度上的滿足。然而為化解農民小規模生產和強大的農業市場之間的矛盾,減少農民在市場中的競爭性、風險性和不確定性,降低農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于是農村同類農產品的生產者和經營者以多種方式自愿組織起來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并且得到快速發展。但是由于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仍然處于發展的初級階段,在財政金融支持方面面臨許多問題,因此,本文通過調查研究以黑龍江省為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在財政金融方面提出問題,分析問題并提出相關的政策建議。

關鍵詞:農民專業合作社;財政;金融;黑龍江省

1.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與財政金融支持的發展現狀

1.1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資料來源:黑龍江省統計年鑒

由上表可知:黑龍江省對“三農”的發展越來越重視,財政扶持2010年比2009年增長54.45億元,對農機合作社的扶持也有所增加,但從惠農財政補貼方面來看, 2010年投入資金有所下降,造成財政扶持力度跟不上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速度的局面,農民專業合作社得不到有效的財政扶持,即使新農村建設扶持力度增加,也嚴重影響了新農村經濟發展的步伐。

1.3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支持現狀

目前,黑龍江省政策性金融機構尚未發揮應有作用,只有極少數的金融機構開展專門針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信貸支持,商業性金融機構在農村地區網點布局有限,支持能力和意愿都不足;農村合作金融還處于起步階段,在滿足農民專業合作社資金需求上難以發揮主體作用。

據調查,黑龍江省農委為了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發展,于2009年10月和省農村信用聯社聯合印發了《關于做好農民專業合作社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并出臺了《黑龍江省農村信用社農民專業合作社貸款管理暫行辦法》,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小有成就。

2.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財政金融支持中的問題分析研究

2.1政府財政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政府財政扶持監管力度不夠。有些投機型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建立,只經過法律程序掛個合作社的名,合作社內部從不涉及農業生產銷售業務,只是為了鉆政府扶持政策的空子,獲得政府的各種財政補貼和扶持,這在某種程度上就造成了資金嚴重浪費現象,政府應該鼓勵和規范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加強監管力度,消除這種“皮包公司。

2)政府扶持缺乏針對性。從政府對這些資金的使用細則和覆蓋面來看,其針對性明顯得不足。例如:評定農業示范區可獲得獎勵 X 萬元,而這些錢對剛成立的農民專業合作社來說很重要,需要大量資金來建設完善合作社;而對于那些發展比較成熟農民專業合作社來說,各方面機制都比較健全,具備獲得此類扶持金的資質,但是相對于他們可能出現的資金缺口而言意義不是很大,在一定程度上還造成資金浪費,希望政府能夠針對發展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制定出更有力的財政扶持政策,“因地制宜”,根據合作社的不同情況制定不同的政策。

3)惠農補貼力度不夠。黑龍江省2010年政府財政支持“三農”發展共投入249億元,比2009年增加了54.4億元,其中圍繞糧食綜合生產能力投入資金93.8億元,支持組建農機合作社325個,支持17個現在農業示范區建設,但是在惠農財政補貼上比2009年低了0.61億元,為102.2億元,致使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范圍和力度有所減小。

2.2金融機構對農民專業合作社支持中存在的問題分析

1)金融機構信貸資金供給數量不足

目前黑龍江省農業依靠的金融機構主要有農業發展銀行、農業銀行和農村信用聯合社,其中農村信用聯合社為主體。雖然農村信用聯合社信貸支農資金逐年增加,但是其還是本著“抓小額、控大額”的原則,這與農民專業合作社處于發展階段急需資金建設存在著很大矛盾,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支持力度遠遠達不到實際需求。

2)農村金融機構風險分散與轉移機制缺乏

我省農業保險的經營現狀為“三低三高”,即低保額、低收費、低保障和高風險、高成本、高賠付,致使許多商業保險公司均不敢輕易進入農業保險領域。由于農業產業的特殊性,涉農貸款風險相對較大、成本較高,而其風險補償機制又十分匱乏,貸款風險和收益的不對稱,嚴重影響涉農金融機構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積極性。

3.農民專業合作社與財政金融支持的相關政策建議

3.1明確財政扶持細則,加強財政資金扶持的有效性

政府應該因地制宜,根據不同類型的合作社制定相應的政策。對于建設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政府應適當放寬申請扶持金的條件,但是可以明確資金的使用范圍,對于穩定期的農民專業合作社應當把資金集中起來進行扶持,或者從這些資金中提取部分建立貸款風險補償金,為農民專業合作社向銀行的貸款提供一定的擔保,促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得到有效的需求和幫助。

3.2加強政府財政扶持的監管力度

對于各種財政扶持政府都應該明確其使用情況,對優惠的財政補貼加以使用限定,例如農民專業合作社管理費用的補貼,農資補貼等。同時政府還要加強財政扶持的審核監管力度,徹底消除鉆財政政策空子的“皮包公司”,并對這類合作社做出相應的懲罰,以儆效尤,凈化農民換頁合作社發展呃社會環境。

3.3加大稅收優惠方式,制定多種惠農優惠政策

對于農業補貼我省還應該擴大科教服務補貼,以支持農業科技的發展,加強農村基礎網絡設施補貼和作物保險補貼,以保證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可持續發展;對于減稅我省應通過政策性金融機構實施稅收優惠政策,降低營業稅,減少銀行貸款的壓力,促進農民專業合作社穩定、健康的發展。

3.4完善金融服務創新制度,加強風險管理

優化金融機構信貸結構,按照監管要求,積極投放涉農貸款,不斷創新支農服務方式,加快產品創新步伐,加大農村金融產品創新力度,將信貸政策產品化,建立監督機制,督促、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創新金融服務,出臺相關規定,鼓勵農村金融機構實現由單一存貸服務向信貸、咨詢、保險、理財等綜合金融服務轉變,以業務組合的形式來分散金融機構所面臨的信貸風險,同時也滿足了農民專業合作社實際信貸的需求,有效促進了農業經濟的發展。(作者單位:東北農業大學)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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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李雯,我國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發展政策研究[碩士論文],2009.

[3]韓冰,農業專業合作社的金融支持研究[碩士學位論文],北京,中國農業科學院,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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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項目:西北農林科技大學人文社科專項(201102070061)

>>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調查與思考 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盈利困境與突破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與思考 如何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中面臨的困境與對策 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思考 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新疆農民專業合作社快速發展的思考 目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淺談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發展壯大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思考 對當前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對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思考 匯川區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思考 完善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思考 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調查與思考 農民專業合作社建設的建議與思考 關于農民專業合作社的分析與思考 農民專業合作社發展的瓶頸與突破 常見問題解答 當前所在位置: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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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鍵詞:農業; 合作社; 治理; 機制

一、問題的提出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經濟得到了飛速的發展,綜合國力得到穩步提升。與此同時各方面的問題也不斷的凸顯出來。城鄉差距不斷拉大,鄉村也來越凋敝,就是其中一個十分突出的問題。為了縮小不斷拉大的城鄉差距,激發廣大農村地區的發展活力,國家對農村的投入和扶持近年來不斷加大,把農業的發展擺在越來越重要的位置。扶持農業專業合作社作為促進農業發展的一項舉措,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

與此同時,學界對農業專業合作社的關注也越來越多。博弈論、交易成本理論、理論、產權理論等均被運用到農業專業合作社的分析中。可以說農業專業合作社問題已經成為一個熱點問題。

二、發展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一)湖南省農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現狀

當前湖南省的合作社主要停留在糧食、蔬菜等初級農產品上。產業結構比較單一,深加工明顯不夠。從總體上看,模式比較單一,農產品深加工基本沒有涉及,農業專業合作社的規模也不大。參加農戶本身也不是特別積極,害怕風險。很多農業合作社只是空架子,并沒有得到很好的運轉。

雖然湖南省的合作社的發展還不充分,但是地方政府對農業專業合作社的支持力度卻很大。無論是政府投入的資金,還是給予的政策優惠都為農業專業合作社的發展提供了良好的發展環境。可以說只要能有效的利用政府的優惠政策和資金支持,湖南省的農業專業合作社就能得到長足的發展。

(二)湖南省農業專業合作社存在的問題

1、治理結構有待完善

從治理結構上來看,湖南省農業專業合作社總體上問題比較突出。很多農業專業合作社都沒有明確進行產權劃分。產權的不明晰,導致了責任主體的不明晰。這樣很多合作社的參與者由于沒有認識到自己明晰的責任與義務,就使的再合作社的運轉中往往表現的十分消極。合作社社員往往是遇見有利益就蜂擁而上,都想多撈點好處,當需要進行投入或是面臨風險時,社員們又畏首不前都不愿意付出與投入,這就使得合作社很難得到長遠利益和長足發展。

內部剝奪現象,在湖南省農業專業合作社中也是一個較為普遍的問題。目前湖南省多數的合作社是“農戶+合作社+公司”和“農戶+協會+公司”的模式,兩種模式都是各有長處,但是由于農民和公司在投入上不同,導致某些權力掌握在少數人手里,經常有可能出現公司剝奪農民利益的傾向。從我們調查中,我們發現公司往往處于強勢的地位,而農戶由于自身的組織性差,單個力量有十分薄弱,往往處于被剝削狀態。農民獲利較少,嚴重影響這他們參加合作社的積極性,從長遠來看,十分不利于合作社的發展,這也與我國大力扶持三農的政策意愿相違背。

一些合作社沒有完善的規章制度,很多合作社就算有完整的規章制度也大都流于形式,沒有得到有力的施行。規章制度一定程度上可以看作是一個組織的運作機制,是組織目標得以順利實現的強有力保證。如果沒有一套完善的規章制度組織結構就容易混亂,組織的運行過程就會十分紊亂,這樣組織目標就很難達成。合作社作為一種組織形式需要一整天完善的規章制度,這樣才能保證合作社總體目標的實現,從而為合作社各個利益主體謀求更大的福利。

合作社信息透明度不夠,財務制度審計缺乏嚴肅性也是湖南省農業專業合作社發展的制約因素。在我們的調查中,雖然很多合作社都設立了理事會、監事會等監督和管理機構,但是很多都是流于形式,很難發揮他們應有的作用。往往一般社員對社務都是知之不多,財務審計也不是在公開透明的環境下進行的。很多參加合作社的農戶懷疑合作社中存在著多拿多占得現象,對本社的財務支出基本不了解。

2、社員自身素質存在問題

隨經濟發展今人口不集中,農村交通、信息溝通等都較之前有所改善,但還是不免存在合作社社員整體文化素質偏低,擺脫不了小農意識,不習慣長遠打算僅著眼于眼前利益。并且農戶對農民專業合作經濟組織的概念不夠了解,這種低認知程度也使得成為制約農戶合作的最重要因素之一。經調研,合作組織中目前成員現狀可以概括為幾點:成員年齡偏大,成員文化水平偏低,成員科學技術知識少,高質素帶頭人少,成員合作意識差。合作社成員的素質水平對于一個合作社的現今狀況以及未來發展趨向是很大程度上起決定性作用的,所以這樣的合作社成員素質水平是阻礙合作社平穩快速發展的,需要盡快解決,不能使之成為一塊詬病。

三、農村專業合作社的治理機制建議

(一)注重內在,規范章程,調動農民積極性

經調查,有些農民專業合作社只注重形式,有些章程甚至形同虛設,并沒有把農民的積極性真正調動起來。對此,我們要加強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制度的建設,完善管理制度,明晰具體職責,合理分配權、責、利,使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成立不再流于形式,真正調動農民的積極性。

(二)創新產權制度,確保經濟組織健康發展

產權制度是經濟制度的核心,只有建立明晰且富有效率的產權制度,才能確保經濟組織健康持續地發展。

(三)建立利益目標整合機制,實現利益最大化

傳統合作組織具有雙重利益目標:既要對外追求組織盈利又要對內開展服務。這一目標限制了合作組織的盈利水平,資金缺乏成為合作組織快速發展的主要障礙。

(四)公平合理設立內部職位,保證明主,提高效率

就目前情況來看,農民專業合作社個別出現合作社的大權被壟斷導致決策和制度一邊倒或高層職位形同虛設導致決策效率低下等問題,對此,我們應將社內結構改革,剔除不必要的組織和機構,將權利分散,保證內部管理秩序和社員權利。并設立監督機制,使農民專業合作社內部不會出現敗壞現象。

參考文獻

1、黃勝忠《轉型時期農民專業合作社的組織行為分析》,浙江大學出版社,2008年。